浅论清朝的回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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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和政策

清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和政策

清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和政策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特殊的时期,它的治理和政策也不断地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和政策也是如此,因为少数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一直都是清朝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清朝对少数民族的分类和统治方式。

清朝将少数民族划分为八旗汉人、蒙古族、回族、藏族、满族、维吾尔族、苗族、白族、彝族、壮族、布依族、侗族、保安族等等数十个民族。

而对于这些少数民族,清朝采取了不同的统治方式。

对于部分汉族已经同化的少数民族地区,清朝实行和中原汉地一样的官制地制度;而对于那些还保持着特有的民族文化和传统的地区,清朝尊重并保护其文化和传统,实行土司制度或部落制度。

同时,清朝也尽力确保各个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保障其对于资源的均等分配和利益的公平享有。

这种多民族共存的局面,也是清朝强盛的一种体现。

其次,清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与国内汉地的政策不同,清朝优先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

清朝政府不仅给予民族特权,也积极地进行各项政策性计划,为少数民族的发展提供保障。

这些政策包括:分配专属土地和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少数民族兴办学校,吸引汉族的持久定居和投资,建立官员和土司之间有良好紧密的联系等等。

其中最为著名的政策就是比较具有争议的"号脉"政策。

当时的清朝皇帝会调派自己的医生或太医进入少数民族将领的家中,给他们诊脉,目的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当地少数民族领袖的子孙得到皇帝的关注,并尽可能地扶持他们,以达到圆满的治理和控制少数民族地区的目的。

这种称呼为"号脉"的政策,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少数民族的地位,但从根本上来说却缺乏理性考虑,反而往往加剧了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分裂和矛盾。

最后,清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宗教政策。

我们知道,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传承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价值,清朝针对这一点,采取了积极的文化宣传和针对性措施。

清朝皇帝曾下令译制少数民族民间传说,编纂民族史和文化杂志等等。

清代的“族-民”政治与“回-儒”文化

清代的“族-民”政治与“回-儒”文化

清代的“族-民”政治与“回-儒”文化作者:马海云来源:《文化纵横》 2017年第3期本文关注的是18世纪清代内地对“穆斯林”即“回回”或“回教”的三重文化表述及其背景。

这三重文化表述分别源自汉人士绅、满人皇帝以及回民知识分子。

每一种文化表述都有其特定的政治、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汉人士绅有关“回回”的话语根植于汉语历史文献对古代西北族群——从晋代的胡人到唐代的回纥/回鹘——的记忆、想象和传承;随着清代西进扩张,中原士绅有关“回回”的文化想象与历史记忆相联系并被赋予新的意涵。

而满人皇帝对内地“回民”的认知和界定则基于“族-民”这样一个政治、法律和行政划分,即作为信仰“回教”的“回民”和信奉“儒释道”的“汉民”一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内地(臣)“民”。

清代疆域的变迁及其在内地引发的文化震撼深刻地影响了清代回民的智识活动,“汉克塔布”或“汉书”(或所谓的“以儒释伊”)便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互动产物。

尤其是回民知识分子对“回教”的阐释和正名更是突出反映了清朝领土扩张之后在内地汉、回群体的不同影响。

回民为“回”:汉人士绅的“恐回症”清代汉人士绅对穆斯林和伊斯兰的表述和话语同其历史文化记忆和想象息息相关。

尽管中国穆斯林的来源多元,但汉文史料中有关“回民”的记述却与抽离了“伊斯兰”的西北边疆历史族群——“回纥”或“回鹘”——相提并论。

这一趋势在明末就已成型。

如顾炎武(1613~1682)在《日知录》的“外国风俗”中便将明代的“回回”和唐朝的“回纥”、“回鹘”以及《元史》中的“畏兀儿部”等同起来。

他甚至认为“畏”就是“回”、“兀”就是“鹘”,而“回回”就是回鹘的音译。

顾炎武将这一汉文历史中的非穆斯林异族同明代的回回穆斯林直接嫁接,并且指责回民食牛的风俗。

明代汉人士绅的“回回”论甚至根本没有提到或者知晓“伊斯兰”,而只是延续了农耕士绅阶层对边疆历史、文化和族群的解读。

随着其著述的流传、收藏(尤其是《四库全书》),顾有关“回回”的言论成为清代汉人士绅认知和攻击“回回”的基础,如《清稗类抄》和《圣武记》就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关联。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多民族共存的实践与问题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多民族共存的实践与问题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多民族共存的实践与问题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它在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上展现出了独特的特点。

在清朝的统治下,中国出现了多民族共存的局面,但这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实践与问题。

本文将探讨清朝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关系的多民族共存实践与问题。

一、清朝的民族政策1. 清朝的宗教政策清朝在宗教政策上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态度。

清朝允许各民族信仰自己的宗教,并且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习惯和传统。

在康熙、乾隆时期,清朝甚至开展了一系列的宗教政策,如慈禧太后的慈寿宫建设等,以加强与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

2. 清朝的语言政策清朝的语言政策非常重要,它通过实行满文和汉文双语并行,使汉族和满族之间的沟通更加便利。

同时,清朝也鼓励其他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语言,并在教育、行政等各个方面提供支持和保护。

这种宽松的语言政策为多民族共存奠定了基础。

二、多民族共存的实践1. 满汉一体化的实践满汉一体化是清朝多民族共存的重要实践之一。

清朝建立了专门的满洲汉办理机构,用汉族人来管理满洲地区,这种政策帮助满洲地区逐渐实现了汉民族和满民族的融合。

2. 再亲民族政策的实践清朝采取了一系列的亲民族政策,以加强与各民族之间的联系。

例如,清朝设立了驻藏官员,加强了与西藏地区的联系。

此外,清朝还设立了内务府,负责处理各民族事务,以满足各民族的实际需求。

三、多民族共存的问题1. 民族差异的问题在多民族共存的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同民族之间的语言、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差异,给多民族共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民族地区分化的问题由于民族地区之间的差异,导致了民族地区分化的问题。

部分地区更加偏向于某一种民族,而其他民族的存在和发展受到阻碍。

这种民族地区分化的问题,加剧了民族关系的紧张。

四、结论与展望清朝的民族政策和多民族共存的实践,为中国历史上多民族共存的局面奠定了基础。

满汉一体化和亲民族政策成为多民族共存的重要实践。

清代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与社会管理

清代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与社会管理

清代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与社会管理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它的建立是由满族人所发起的,如此便产生了满汉分野的现象。

在长达268年的清朝时期中,清朝政府对于少数民族的政策与社会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话题。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清代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与社会管理问题。

一、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在清代,对于少数民族的政策十分复杂。

清朝统治者在宗教信仰、文化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政策等方面,都曾有过不同的处理方式。

1. 宗教信仰在宗教信仰这个方面,清朝时期曾有过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有关部门多次发布政策,禁止和约束清朝官员在教育中进行汉化,同时也默许少数民族们信仰自己的宗教信仰。

然而,在长达200年的清王朝时期,这个政策也是多变的,有些时候,清朝统治者也曾对一些信仰不被清朝所承认的宗教进行过严厉的打压,这在维吾尔和回族地区尤为突显。

2. 文化传统在文化传统这个方面,清朝时期也是曾有过各种策略来影响少数民族的文化并试图将他们归入汉人的文化体系之中。

比如,在康熙和乾隆的时期,曾经实施了“剃发易服”政策。

这个政策可以说是因为建立清朝之时的民族矛盾而制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政策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大,清朝政府也越来越意识到,它已成为了伤害少数名族文化、引起不满和反感的政策。

随着清朝统治者的更替,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光绪年间,清朝政府开设了学校,可以说是这个时期对少数民族文化最为尊重的一个时期。

3. 政治制度清代对于少数民族的政治制度也曾受到关注。

在雍正年间,在西北地区建立了12个正白旗,其中一旗是为“伊斯兰旗”。

这个旗组织结构独立,旗首与正千户、副千户一样,都是由民族少数人担任。

清朝战争时期也曾称的不同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有些还曾取得过一定的战斗胜利。

4. 经济政策在经济政策的方面,清朝政府也使用了很多措施来影响少数民族,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和引导,比如发展低利贷、修建公路,以此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稳定管理。

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

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

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最后一个王朝,其历史时期从1644年开始,一直延续到1912年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优秀的封建王朝。

在清朝统治的期间,民族政策是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前朝相比,清朝的民族政策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首先,清朝的民族政策以多民族融合为基础。

当时的中国境内居住着许多不同的民族,包括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

清朝的统治者意识到保持民族和谐和统一对于巩固他们的政权至关重要。

为此,清朝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将满洲族作为主宰政权的核心,尊重和维护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设立一些保护少数民族的政策和机构等。

这些措施缓解了民族之间的矛盾,促进了不同民族的融合。

其次,清朝的民族政策注重统一中国的政治和文化。

为了加强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统一管理,清朝采取了一系列政策。

例如,清朝在各地设立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官员,制定统一的法律和制度,推行汉文教育,使用汉字作为官方文字。

这些措施使得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统一,并促进了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再次,清朝的民族政策注重宗教和信仰的宽容。

清朝承认并尊重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允许各种宗教在中国境内自由传教和发展。

例如,清朝对于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都采取了宽容的政策,保护宗教机构和信徒的权益,鼓励各宗教相互交流和融合。

这种宗教宽容政策有助于促进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间的和谐相处。

此外,清朝的民族政策注重边疆地区的治理和保护。

中国的边疆地区是多民族聚居和边界争端频发的地区,清朝对边疆地区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

清朝设立了边防机构,加强对边境的管理和防御,对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给予了一些特殊待遇和政策支持,以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和统一。

总的来说,清朝的民族政策以多民族融合、统一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宗教和信仰的宽容以及边疆地区的治理和保护为特点。

这些政策促进了各民族的和谐相处,统一了中国的政治和文化,维护了宗教和信仰的多元和谐,并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和控制。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自治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自治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自治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治理中涉及到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自治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清朝的统治下,其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各个民族自治的关注程度,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清朝的民族政策清朝在治理民族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持统一和稳定。

首先,清朝通过各种手段征服了中国各个地方,建立起统一的政权。

其次,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清朝大力推行“蒙汉合一”的政策,尤其是在王朝建立之初,清朝政府实行了定居制度,鼓励汉族人民迁徙到蒙古等地,以加强国家对边疆地区的控制。

此外,清朝还将蒙古、藏、新疆等地纳入辖区,并实行分封制度,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

然而,清朝的民族政策并非一成不变,历经朝代变迁,清朝在不同时期对待民族问题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在康雍乾盛世时期,清朝对各个民族实行了相对宽松的政策。

大皇帝康熙时,他推崇文化的多样性,并下令翻译著名的汉文经典,用蒙古文和满洲文写书。

乾隆时期更是推行民族平等的政策,尊重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尽量减少政策干预。

二、清朝的民族自治在民族政策方面,清朝也尝试实行了一些民族自治制度,以适应不同地区的民族差异。

最为有名的是清朝对蒙古地区推行的有色人种地方自治政策。

清朝将蒙古地区划为内外蒙古,分别设立侍郎和总督,命令蒙古贵族为地方负责人,实施了相对独立自治的政策。

蒙古地区实行的这种自治制度,被视为清朝最为成功的民族自治之一。

此外,清朝对藏区和新疆也大力推行了自治政策。

尤其是对于藏区,清朝实行了“册封制度”,由喇嘛们选举出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并授予一定的政治权力,保留了藏区的特殊地位。

而对于新疆,清朝则通过设立宗主国的形式,向新疆的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等民族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治,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新疆地区的稳定和统一。

然而,虽然清朝一度尝试推行民族自治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政策往往受到了各种限制和干预。

清朝政府往往依靠汉族官员来管理各地方政权,很少给予当地民族实际的掌权机会。

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

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

清代民族政策的特点清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民族政策在中国历史上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清朝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朝代,在处理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上,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措施,其民族政策的主要特点如下:第一,清朝采取了统一的民族政策,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统治。

明清之际,在民族关系方面存在许多纷争和混乱,多种族之间存在较为激烈的对立。

为加强民族团结,清朝实行了“一家之制”政策,即以满族为主体,将其他汉、蒙、回等少数民族融入整个政治体系之中。

清朝通过将各民族分别编入西、东、左、右四旗,实现了对多少族的政治管辖。

第二,清朝进行了一系列民族政策的创新,以保持政治稳定的局面。

例如,从政治制度上设置了内地和外地的差别,控制了外族的活动范围,限制了其权力和发展,以维护中原地区的稳定;同时,采取了扩大汉族移民的政策,吸收了大量汉族到边疆地区,以减少外族在边区的影响。

第三,清朝大力壮大了满族的地位和权威。

随着满族统治者的势力日益增强,清朝不断加强了满汉之间的联系,搜捕了逃亡的汉族百姓,使中原地区的百姓渐渐产生不满和反抗情绪。

同时,清朝对外民族也采取了强制的同化政策,即让外族服从汉文化和汉族的生活方式,以便于其他少数民族加入到主体中去。

例如,清朝强迫蒙古、回等少数民族改用汉语、服装和习俗。

第四,清朝对宗教信仰采取了鼓励和限制相结合的政策。

在清朝的统治下,各种宗教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护和支持,例如儒家、道家、佛教等,但是后期清政府逐渐加强了对异教徒的限制和迫害,这一政策导致多数民族中存在反目成仇和敌视。

综上所述,清朝的民族政策主要特点是统一的政策、中央集权加强、保持稳定、满族势力加强、强制同化、宗教信仰鼓励和限制相结合。

清朝通过这些措施来维护了整个朝代的稳定,但同时也导致了多少族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融合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融合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融合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统治时间长达267年,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清朝在治理多民族的国家时,一直致力于实施一系列的民族政策,以促进各民族的融合和发展。

本文将分析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融合,并探讨其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一、清朝的民族政策清朝在实施民族政策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 保留各民族的特色和自治权利清朝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保留了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

在各地设立了理藩院、行宫等机构,以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和统治,充分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习俗。

这种政策帮助各民族保持了相对独立的政治地位,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

2. 推行“融汇”政策清朝通过清政府官员的选拔和任用,将汉族、满族和其他民族的官员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实现各民族之间的融合。

同时,清政府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官员,使其能够熟悉汉文化和汉族社会,以促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交流。

这种政策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融和共同发展。

3. 实行容纳外族的制度清朝对来华的外族,如欧美国家和东南亚国家的商人、传教士等,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

清朝通过外交手段和一系列的贸易政策,吸收外族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同时也将中国的优秀文化传播给外界。

这种政策为中国和外国的文化交流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加深了中国与外界的联系。

二、清朝的民族融合在清朝的统治下,各民族之间发生了深入的交流和融合,形成了独特的多元文化。

1. 语言融合汉族是中国人口的主体,其语言普通话被广泛使用。

而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的语言也得到了保护和发展。

这种多语言的存在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2. 宗教融合清朝实行宽容宗教政策,促进了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佛教、儒教、道教等传统宗教与满洲族的萨满教、蒙古族的藏传佛教等民族宗教相互融合,形成了独特的信仰体系。

3. 文化融合清朝兴起了许多著名的文化艺术形式,如京剧、满剧等戏曲艺术,这些艺术形式融合了汉族、满族等多个民族的元素,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朝对回族的政治政策变化

清朝对回族的政治政策变化

清朝对回族的政治政策变化作者:杨良泉黄漫芬李敏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3期摘要:清代是回族地位最低的一个朝代,但其政治地位有一个明显的阶段性变化。

随着回族地方叛乱屡兴,回汉两族社会矛盾日深,致使中央的政治态度也相应转变。

总的来看,清代中央政府对回族的统治政策趋向是从约束利用、宽容缓和到严厉镇压,再到民族同化。

关键词:清朝;回族;地位;政策一、约束利用,以回抑汉自满清入关后到雍正前期,清朝政府出于国家统一的考虑,并且清朝统治本身也是少数民族,因而这个时期清廷对回族主要采取宽容、较缓和的民族政策,以“从俗从宜,务安其俗”1为基本原则,以图维护清朝初期的社会稳定,缓和各民族间的矛盾。

这时期清对回族采取的宽容、缓和的民族政策主要表现为:首先,康熙正确处理了诬告“牛街回族谋反”案,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圣谕:“朕评议回古今之大典,自始之参道也,七十二门修仙成佛,诱真归邪,不法之异端焉。

以往不纠,再违者斩。

汉诸臣分职,时享朕俸,按时朝参;而回,逐日五时朝祖拜圣,并无食朕俸,亦知报本,而汉不及回也。

通晓各省;如官民因小不忿,借端虚报回教冒反者,职司官先斩后奏。

天下回民各守清真,不可违命,勿负朕恩有爱道之意也,钦此钦遵。

”1康熙原本的意思是借扶持回民以压制汉民,打压汉人的正统“华夏观”,但客观上也有利于回族的社会发展,避免了满回之间严重的民族矛盾。

康熙的做法被雍正继承下来,雍正皇帝认为:“直省各处皆有回民居住,由来已久,其人既为国家之惧为国家之赤子,远不容以异视也。

”2事实上,由于回族的“异族”形象被固化,回族的各种风俗习惯与儒家伦理相悖,因此在雍正朝不断有人上奏密折直言对回族及伊斯兰教的歧视和偏见,如“回民自为一教,异言异服,且强悍刁顽,肆为不法,请严加惩治约束”3等等。

对此,雍正皇帝颁谕:“朕思回民之有教,乃其先代留遗,家风土俗,亦犹中国人之籍贯不同?其好方言亦遂各异。

显以礼拜寺之名,有衣服文字之别,要以从俗宜各安其习,且朝廷一视同仁,回民中拜官受爵荐登显秩者尝不乏人,则勉修善行守法俸公以为良民也,亦回民本心也。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封建王朝,它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多种多样,既有统一管理和归化的手段,也有尊重地方自治和宽容多元文化的态度。

本文将探讨清朝的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的关系。

一、清朝建立初期的政策清朝建立初期,面临着治理一个广袤多民族国家的挑战。

为了维护统一的国家稳定,清朝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促进少数民族融入大清的统一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是亲贵政策。

清朝皇室采取娶亲和册封贵族的方式,与蒙古、满洲等少数民族建立了婚姻和亲属关系,加强了与各族人民的联系。

这样一来,一些少数民族的领袖和精英分子加入了清朝的政治体系,为清朝统一和巩固奠定了基础。

二、清朝的满洲化政策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满洲族作为建立者的地位也得到了加强。

为了巩固满洲族的统治地位,清朝实施了满洲化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人口迁移:清朝积极推动汉族移民辽东、吉林、黑龙江等满洲地区,以加强统治的基础。

在这些地方,汉族人群逐渐成为当地人口的主体,满洲族与汉族融合更为密切。

2. 服饰和发型:清朝鼓励汉族人民效仿满洲的服饰和发型,使满洲的文化成为主流。

一些传统的汉族衣着和发型逐渐被替代,满洲的服饰和发型在社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3. 社会地位:清朝将满洲族作为统治阶级,授予他们特殊的特权和地位。

满洲人在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满洲族的文化和语言也成为官方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清朝对待其他少数民族的政策除了与满洲族的关系,清朝对待其他少数民族也采取了不同的政策。

一般来说,清朝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支持少数民族的自治制度,并通过宽容政策来维持各地区的稳定。

1. 维吾尔族:清朝对待维吾尔族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政策,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宗教和文化传统。

清朝曾多次封授维吾尔族的官职,鼓励他们参与政治和军事活动。

2. 藏族:清朝对待藏族的政策较为复杂。

一方面,清朝政府尊重藏族布达拉宫的地位,派遣大臣和军队保护达赖喇嘛的安全。

清朝民族政策及其对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影响分析

清朝民族政策及其对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影响分析

清朝民族政策及其对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影响分析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封建王朝,其国策不仅影响着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对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清朝统治下的民族政策对于文化交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清朝民族政策及其对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一、清朝民族政策清朝在统治时期对于少数民族政策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首先,清朝时期汉民族处于统治地位,统治者清朝继承了明朝对少数民族的治理政策,即“以礼罢战”,协调关系与解决矛盾。

此外,清朝还采取了军事、宗教、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手段,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管理。

在军事方面,清朝实行了边疆镇压政策,成立各式军队,清军入藏、入滇等行动都是清朝镇压少数民族的表现。

在宗教方面,清政府实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传统风俗的政策,比如,康熙皇帝通过与藏传佛教领袖格桑花会面,许诺保护喇嘛教,从而控制了藏区政治中心拉萨。

另外,清朝政府还采取了文化教育政策,鼓励汉人向少数民族普及汉文化,同时也向汉人推广少数民族文化,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二、清朝对中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影响清朝统治时期的文化交流,主要表现在对于西方文化的了解与融合。

自16世纪起,欧洲传教士和商人纷纷来中国,这些人利用西方的技术和文化知识助力于中西文化之间的交流。

在清朝时期,华夏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交流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发展。

清朝皇帝和外国的政治商贸使者之间互通有无,达成了一些政治协议,以及达成了某些贸易协定。

同时,欧洲传教士也给清朝的文化交流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传教士向中国引进了大量西方经济学、自然科学、政治理论等方面的知识,引发了一场科学文化的思想革新,大大推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在这种文化交流的背景下,清朝王朝所追求的民族政策,起到了极其积极的推动作用。

清朝统治者充分地认识到文化交流对于民族文化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于是便鼓励汉人向少数民族普及汉文化,反之亦然。

清朝努力推进中西文化的融合,通过对于西方文化的吸收与传播,从而实现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互通有无。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

清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统治区域涵盖了现今的中国大陆及其周边地区。

在长达两百多年的统治期间,清朝面临着需要处理不同民族之间关系的复杂挑战。

本文将探讨清朝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关系的演变。

1. 初期政策:保留多元文化与宽待少数民族在清朝建立初期,为了巩固统治,清朝皇帝采取了相对宽容的政策来处理民族关系。

清朝对于已经存在的少数民族地区,尊重其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社会制度。

此举旨在保持社会稳定并融合各民族于大清国家的统一体。

作为对少数民族的宽容政策,清朝还设立了“三藩”(额尔齐斯、土尔扈特、尼堪特)和内地的蒙古五旗(右、左、前、后、中)等行政区域,为蒙古、满族等民族提供了自治权和一定的政治地位。

这些政策有助于巩固清朝统治,并推动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发展。

2. 康乾盛世与多民族融合在康乾时期(康熙、雍正、乾隆时期),清朝进一步加强了民族政策,积极推动不同民族的融合。

康乾盛世时期,清朝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首先,康乾时期实施了“开疆拓土”的政策,积极地将中华文化和清朝的统治理念传播到边疆地区。

清朝帝国逐渐扩张,拓宽了中央政权的影响范围,将诸多少数民族地区统一于中国的辖区。

其次,康乾时期加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各民族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清朝设立了许多学堂和书院,为少数民族培养了一批才俊和专业人士,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人士的交流与融合。

最后,康乾时期的治理注重了贤能重用的原则,不论民族背景,只要人才出众,皇帝都愿意委以重任。

这样的政策鼓励了各民族人士的进步和投身于国家事务。

3. 晚期政策:汉族至上的倾向随着时间推移,清朝的民族政策发生了调整。

在清朝晚期,汉族至上的思想逐渐浮出水面,并对民族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清朝晚期封建统治面临严重危机,面对内外压力,部分统治者采取了排斥异族的立场,试图通过强化汉族的地位来巩固统治。

这种排外思想对于少数民族的发展和身份认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清朝民族合一政策的实践与反思

清朝民族合一政策的实践与反思

清朝民族合一政策的实践与反思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统治下民族矛盾一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

为了在繁荣与稳定中维护统治,清朝曾实施过多项民族合一政策。

这些政策在推行时带来了一些效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地方性、少数民族问题的根本性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本文将采用历史文献与现有研究成果加以分析,探讨这些政策的实践与反思。

一、清朝民族合一政策的初步尝试清朝从入关之初开始,就面临着维护统治、巩固边疆的压力。

为此,早在康熙时期,清朝就尝试了一系列的民族合一政策。

其中,旨在加强对汉人的管理和掌控的“肃清政策”被认为是最有代表性的。

这项政策始于康熙时期,目的在于实行封建社会的超级协调者与调度者的作用,尽管最初受到一定程度的反对,但却成功地推进了清朝的早期治理。

肃清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对汉人进行统一的人口普查和人口调查,对汉人进行常年登记管理,对汉人治安进行常年管制等多种手段。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统治者的管辖范围,并在多个地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施,推进了民族合一的进程。

此外,清朝还加强了与少数民族贵族之间的联系,择善固执、广开言路,不断拓展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和控制力。

二、清朝民族合一的新形态随着时代和政治环境的变化,清朝的民族合一政策也逐渐趋于多样化和机动化。

尤其在乾隆朝期,清朝推行了多种针对不同地域与既有民族问题的合一政策,例如:1、在西藏等地区,实施了朝贡制度和宗教制度,赋予所管辖地区的少数民族与宗教机构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以避免冲突;2、在新疆等地区,清朝实行了“巩固与开发”的政策,通过大规模的移民,重新规划和调节少数民族与汉人的生活、生产和社会关系;3、在满洲与北方等地区,清朝采取了嫁娶、纳吏、封官、赏赐等手段,促进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婚姻、世交和文化交流。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扶植了地方文化和少数民族的长足发展,推进了民族合一的程序。

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清朝统治者的极力维持和强化封建制度的措施,例如加紧对汉人的管制,限制于少数民族的贵族之间婚姻和文化交流,以及对于异己思想的清洗等手段。

从土尔扈特回归浅析清朝的民族政策

从土尔扈特回归浅析清朝的民族政策

从土尔扈特回归浅析清朝的民族政策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统治了中国长达268年,是一个以满族为统治民族的王朝。

清军入关后,清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清朝江山能否稳固的关键,这一时期,清朝民族统治政策的基本方针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利用黄教团结和笼络各少数民族,从而巧妙地化解了错综复杂的民族问题,达到了统一。

标签:清朝;土尔扈特;回归;民族政策公元1644年至公元1911年,清朝统治了中国268年,并且创造了历史上的“康乾盛世”。

中国作为多民族的国家,常年由大汉民族统治,众所周知清朝的统治者是满族,满族曾被汉人认为是一个没有文化的蛮夷民族,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足挂齿的弱小民族,用他的精兵铁蹄踏破了中原的宁静,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中国。

那么,一个曾经被人看不起的少数民族如何让具有几千年历史文化的大汉民族对其臣服?他又用怎样的民族政策来统治其他的民族呢?历史往往就是这样扑朔迷离,我们将发生在17世纪的一件历史事件作为切入点,来剖析一下清朝的民族政策。

公元1771年,这一年中国发生了一件重大的历史事件,土尔扈特蒙古在远离故土一个半世纪后,又举部东归祖国,他们经长途跋涉、历尽艰辛,从俄国的土地上返回到了中国,创造了震惊中外的伟大壮举。

此时正值清朝的盛世时期,这一事件如同石破天惊一般,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朝野上下顿时沉浸在国势强大、万众归一的欢庆之中。

当然,令人欢欣鼓舞的不只这件事,这一年,又是乾隆母亲钮钴禄氏皇太后的八十寿辰和乾隆皇帝的六十一岁生日,也是在这一年,为庆祝寿辰而仿西藏布达拉宫修建的普陀宗乘之庙也正式落成了,这接连的好事和种种吉兆的出现,对于好大喜功、耀德扬威的乾隆皇帝来说,无疑要大事庆贺一番。

于是乾隆皇帝将一系列的接见及庆贺之事都定在了承德避暑山庄和木兰围场举行,并为此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秋,紫塞大地上洋溢着一派欢乐祥和、喜气洋洋的气氛。

清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清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清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清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它标志着中华民族从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的时期。

在这段时间内,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具备非常特殊的意义。

在此,我们将探讨清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一、民族关系的特点对于清代,由于统治者的来自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并且这些民族在中国的主体汉民族之中地位十分特殊,导致了民族关系的特殊性。

首先,少数民族与汉民族之间的地位与权力关系是扭曲的。

清朝作为少数民族的统治者,把汉民族视为被统治者,因此在权力上对汉民族进行了剥夺。

尤其在早期,清政府明确规定汉人不能进入满洲,满汉地位和待遇严重不平等,导致了两者之间的矛盾与摩擦。

其次,各地区的民族情况差异很大。

在中国历史上,各地区的民族组成形式非常复杂。

在清代,由于多年战乱和政治变迁,导致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

在中原地区,汉族是主体,在西北地区,回族占据主导,而在边疆地区,则以少数民族为主导。

最后,各个民族之间的交往模式也发生了变化。

早期的清朝对各地区的少数民族实行隔离管理,建立了“藩镇制度”,地方大权通过派遣镇守使实行专治制度,试图控制少数民族。

而后期清政府则需要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二、民族政策的演变在清代,由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民族关系与地位差异,不同时期的民族政策产生了重大变革。

早期清政府实行的是“藩镇制度”。

早年的清政府实行隔离管理的政策,将汉族、满族、蒙古族等分别纳入管辖范围。

这一政策实行了多年,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藩镇制度”。

但在后期,由于对少数民族分地大量免税和赏格所带来的一切问题,藩镇制度渐渐走向瓦解。

中期清政府实行的是“摊丁入亩”等土地改革政策。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融合,清代中期,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革,也推动了民族政策的变化。

清政府开始实行土地改革,比如摊丁入亩。

这一政策针对的是中原地区的汉族农民。

而在西北地区,建立了“胡牛降”,鼓励回民移民种地。

清朝冷知识——清朝时和回族的民族关系

清朝冷知识——清朝时和回族的民族关系

清朝冷知识——清朝时和回族的民族关系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是由中国国内以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份在长时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

清军入关之初,在各地实行剃发、圈地等强暴措施,遭到汉、回各族人民的共同反抗。

在湖北,“老回回”这支回族农民武装在同李自成、张献忠坚持十多年的反明起义之后,现在又投入到抗清洪流中来。

在山东,东昌府(今聊城)、济宁州等地的回回兵,崇祯末即参加城守,给清军以有力抗击。

在广州,羽凤麒、之浮、马承祖三个回族将领,因坚持抗清而牺牲,被称为“教门三忠”。

在云南,有不少回族人参加南明政权,后来在桂王退入缅甸的时候,曾有一部分跟随桂王的回民,被阻于腾越、保山一带,以“明”为姓,用以表示怀念先朝和对清的不甘屈服。

在回民聚居的陕甘地区被清军占领后,反清起义仍然此伏彼起,其中顺治五年(48)以回族米喇印、丁国栋为首的甘州起义规模最大,他们在“反清复明”的口号下,拥出明延长王朱识作号召,转战于甘肃各地达两年之久,山陕一带为之震动。

甘州起义被镇压之后,清朝兵科左给事中郝壁向清廷献策,建议清廷趁兵威之下,于各府、州、卫五六十里之外,“或有屯堡僻阒之地,子女族党另行安置。

勿令养马,勿藏兵器”,并且还要让回回的“掌教一人主之。

制其出入,一意耕牧所原有田产,以消其犷悍之性”,这还不够,“仍听司道等官不时察勘。

庶衅无由启,久自敉平,实民与回两便之道”。

他的建议集中反映了清朝封建官吏们对回族的极端敌视。

在政策上,清朝统治者没有把伊斯兰教像白莲教那样禁止,采取允许存在而又多方歧视和严加防范的政策。

在法律上,三个以上的回回持兵器走路要罪加一等;流徙罪,普通犯人可以申请留养,回回则不得申请;并且还规定流徙地点不得在甘肃等回回聚居的地区;对于回回的定罪、施刑也比一般犯人重,回回罪犯刺字时刺“回贼”二字,以示污辱。

乾隆四十六年(1781)和四十九年(1784),先后发生了甘肃循化(今属青海)撒拉族苏四十三和通渭石峰堡回民田五领导的两次反对地方官府的起义,清廷派大军剿洗,并利用新教、旧教矛盾,采取“赦一剿一,以分其力”的以回制回策略,起义遭到残酷镇压。

清朝统治下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清朝统治下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清朝统治下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时间跨度长达268年,一直延续到辛亥革命之后。

尽管清朝在历史上取得了众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成就,但是它的民族政策却一直备受争议。

在清朝统治下,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清朝的民族政策又是如何的呢?一、民族关系的起源清朝的统治者满族是一个从满洲地区迁徙而来的游牧民族,他们于1620年成为东北地区的霸主,并在1644年攻占中原,建立了清朝。

由于满族迁徙并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满族统治者在中国境内自然形成了与汉族、蒙古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共存状态。

由于满族在历史上曾被辽金两朝所灭,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民族表现出了强烈的自豪感。

而在对汉族的统治中,满族也体现出了一种优越感。

例如,满族的衙门建筑和官方礼仪都对汉族的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影响。

同时,汉族社会对于满族统治者也持有一种尊敬和崇拜的态度。

二、民族政策的演变清朝统治者的民族政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的“平等对待”、中期的“差别对待”和晚期的“强秦政策”。

初期的民族政策“平等对待”是指在清朝建立初期,满族统治者对于各民族实行了相对平等的政策,即不分优劣,一律按照职务、地位和功绩来任用各民族的人才。

这种政策是为了加强满族的统治地位,并保证少数民族对于清朝的认同度。

中期的民族政策“差别对待”是指在清朝建立之后一段时间,由于清朝在内外战争中的国力不断下降,满族统治者对于汉族和各少数民族采取了不同的政策。

对于汉族,清朝采取了保守主义政策,限制汉族士人的晋升和儒学的传承,以防止汉族人抵抗清朝统治。

而对于各少数民族,则采取了开明的政策,鼓励各民族的产业和经济发展,以增强少数民族对于清朝的忠诚度。

晚期的民族政策“强秦政策”是指在清朝晚期,由于民族矛盾不断加剧,满族统治者采取了强制汉化、满化的政策,以期达到同化全国各民族的目的。

这种政策虽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但是却导致了民族矛盾的不断加深,最终导致了满族统治的灭亡。

清朝民族政策考察

清朝民族政策考察

清朝民族政策考察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王朝,统治中国约270多年。

清朝的民族政策对中国的多民族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清朝的民族政策进行考察。

首先,清朝对汉族的民族政策表现为旗人统治。

清朝建立者努尔哈赤要求汉族人穿着特殊服装,以示身份的区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清朝的统治逐渐融合了汉族的特点,清朝政府也越来越倚重于汉族的官员。

可以说,清朝的统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汉族社会的支持。

其次,清朝对蒙古族的民族政策比较灵活。

清朝的统治者充分利用蒙古族部落的宗教信仰和地方自治的传统,将蒙古族纳入到统治体系之中。

这一策略不仅稳定了边疆,也使得蒙古族与清朝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同时,清朝也鼓励蒙古族与汉族互通婚姻,便利了两者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再次,清朝在对藏族的民族政策上表现出相对的宽容。

清朝统治者明确尊重藏族的宗教信仰和自治传统,尽量避免干预内政。

清朝政府还设置了专门的官员来与藏族地方政府进行协商和联络,以确保各族人民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权益。

这种宽容的政策使得藏族地区的社会稳定相对较好。

此外,清朝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也值得关注。

随着清朝的统治不断巩固,官方开始意识到教育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重要性。

因此,清朝逐渐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学校和文教机构,提供基础教育和宗教教育。

这一政策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交流,为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然而,清朝的民族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税收压力较重,这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此外,清朝政府在处理涉及不同民族利益冲突的问题上,有时过于倚重武力手段,导致了一些民族间的矛盾激化。

综上所述,清朝的民族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不同民族的利益,促进了多民族社会的和谐发展。

然而,清朝的民族政策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为后来的统治者敲响警钟。

以清朝的民族政策为鉴,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和扶持,推动各民族间的相互交流和融合,确保中国的多民族国家得以长期稳定发展。

试论乾隆对回部的政策

试论乾隆对回部的政策

作者: 罗庆四
出版物刊名: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123-129页
主题词: 乾隆帝;维吾尔族;叶尔羌;喀什噶尔;伯克;清政府;伊犁将军;准噶尔;阿克苏;参赞大臣
摘要: <正>清政府对回部地区的直接管理始自乾隆朝,所以探讨乾隆对维吾尔族的政策,对于研究清代边疆史和民族史都是有意义的。

本文重点论述三个问题:第一,乾隆治理回部的政策取向及宏观策略;第二,平定大小和卓木叛乱后恢复秩序的相应政策及乌什事变后的若干调整;第三,乾隆治回政策的特点及简单评价。

一 回部泛指天山以南维吾尔族聚居的地区。

明末清初,该地区一直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康熙年间,北路准噶尔部南侵,统治回部地区长达半个多世纪。

乾隆二十年(1755年),准部内乱,乾隆帝乘机出兵收复北路。

与此同时,如何管理南路维吾尔民族的问题被提到日程上来。

同年六月,定北将军班策建议让维吾尔族旧人大小和卓木返回南路,“招服叶尔羌、喀什噶尔人众”。

乾隆帝接受这一建议。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五月,副都统阿敏道奉命往库车招降,被大、小和卓木所诱杀,招抚回部的工作宣告失败,此事也就成了武力解决回部问题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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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清朝的回族政策摘要:清朝作为在中国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历来十分重视对境内少数民族的管理和统治。

有清一代,清政府对回族所采取的政策都十分具有独到之处。

本文截取清朝康、雍、乾三朝之间的回族政策,梳理其发展的脉络并探究其原因,以此管窥清政府对少数民族统治的特点。

关键词:清朝回族民族政策康雍乾民族政策历来是封建王朝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制定和实施,关系到封建王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否。

清代的民族政策是其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各民族事务、处理各民族问题和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而其中关于回族的立法政策,因其独特之处,也颇受学界的关注。

有清一代,回族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虽然无法同元代的色目人和明代的回回相比,但总体而言,特别是清朝的早期甚至中期,统治者对待回族群体并不像一些观点认为的那样,自始至终都充斥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而是比较宽宏的;只是到了中期以后,随着政治社会局势的不再稳定,回族政策方转向严峻。

清朝的回族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逐渐形成、不断演变的,不能以某一时期的特殊政策以偏概全或者对之全盘否定。

本文扬弃“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史观,试图从较为客观的角度简析清朝对回族的立法政策的演变,从而管窥清朝统民族政策的特点。

一、清朝“回族”与“回族政策”的范围探讨清朝的回族政策,首先要厘清这里的“回族”的范畴和“回族政策”所指向的内容。

本文中所涉及的回族是狭义上的,仅指中国内地各省的回族,不包括理藩院管辖下的边疆族群,诸如新疆回部的维吾尔族、撒拉族。

因为各省回族虽然与新疆南疆的诸多民族同为穆斯林,但其与汉族杂居的历史已久,不同于乾隆朝时期才正式归入中国版图的新疆回部,在生活习惯和风俗上有很大不同,因而统治者针对他们所制定的政策也不尽相同。

清朝法律中涉及回族问题的规定较多。

关于本文所探讨的“回族政策”,仅指清廷针对中国内地各省回族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包括不同时期的上谕、律例和则例等。

清朝是一个多民族共同生存发展的时代,清廷针对不同地区信仰穆斯林的民族也制定和施行不同的法令政策。

例如,天山南北地区成为清廷直辖的回部后,新疆回部的部民管理,参照外藩札萨克的管理办法,并依据《钦定回疆则例》管理;除部分重罪之外,多依本民族习俗治之,归属于理藩院管辖。

与此不同,内地回民归属于户部管理,由当地长官造册备案。

内地各省回民均由礼拜寺掌教稽查管理户口册籍,他们已被户籍机关归入“民籍”。

因此,回族政策的内涵和外延也大大区别于其他边疆族群政策。

二、清朝回族政策的发展演变清朝对回族的立法政策有一个发展过程。

清统治者入关后,皇太极和顺治帝对少数民族实行“恩威并施”的方针,并延续至后来,成为清朝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除此之外,清廷还奉行“因俗而治”的方针,在中央政权实行大一统管理的前提下,尊重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的社会生活习俗。

清朝对回族的政策,就是在“恩威并施”和“因俗而治”这两个基本方针指导下具体制定出来的。

下面对清朝康、雍、乾三代统治者对回族的政策与态度以及政策转变原因做一简要分析。

(一)康熙朝的回族政策清朝前期,由于入关后建立的政权很不稳固,当时主要的政治举措在于扫除中原反抗。

顺治五年(1648年),甘肃回民在米喇印、丁国栋的领导下举行起义,反抗清朝统治。

失败后,有汉族官吏向清政府献策:“(回回)从来叵测,与百姓同城居住,习俗不一,终为疑二”,应“勿令养马,勿藏兵器,令其掌教之人主之,制其出入……以消其犷悍之性”。

虽然朝中充斥着官员排挤和歧视回族的种种建议和看法,清军入关后各地回民的反抗活动确又给统治者留下不佳印象,但由于这些反抗很快被平息,此时回族族群也没有对清政权造成太大威胁,因此,这些歧视性建议并没有被统治者采纳。

康熙帝在对待回族以及伊斯兰教的态度上是比较温和的,他不断重用回族将领扫除叛乱,稳定政权。

随着中原地区的稳定,清政府采取措施恢复生产,缓和社会矛盾,民族政策也随之趋于宽宏和温和。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北京牛街发生的回族掌教马腾云通准噶尔蒙古一案,理藩院上奏建议,或尽杀牛街回民,或遣出京城,康熙帝驳斥道:“京城回民亦朕之赤子也……只严缉奸细,毋株连好人。

”这样公允的处理意见,显示出统治者对回族的态度还是比较客观、宽容的。

针对官吏诬告回民谋反,康熙帝还专门颁布一道圣旨:“……汉诸臣官分职,时享君禄,按日朝参;而回逐日五时朝主拜圣,并无食朕俸,亦知报本,而汉不及于回也。

”由此可以看出康熙帝对回族及其宗教信仰的了解和赞赏,他并不认为伊斯兰教是“惑众”之说,其怀柔政策可见一斑。

虽然康熙帝对待回族的态度和施行的政策是慷慨宽容的,但由于回族特殊的习性,导致很多清政府官员对回族持有偏见和歧视;加之清初回族起义给统治者造成的不佳印象,不能不对上层决策者产生影响。

而在民间,这种偏见也在持续。

例如,大儒顾炎武曾说:“唯回回自守其国俗,终不肯变。

结为党伙,为暴闾阎,以累朝之德化而不能驯其顽犷之习。

”民间有影响的人士尚且存此偏见,朝野的这种观念必然会导致回族在民众之中印象欠佳,其地位也会随之降低。

这也为后来清中期朝廷对回族科以严刑峻法埋下伏笔。

(二)雍正朝的回族政策雍正帝继承了康熙帝的边疆民族统治方针和政策,继续着大一统的统治思想,对回汉均一体看待。

但此时朝中时有心存偏见者上奏诬陷回民不法,要政府禁绝其宗教信仰。

例如,雍正二年(1724年),时任山东巡抚的陈世倌上奏皇帝,认为回民不同于其他臣民,诬指穆斯林“夜聚明散”,实质是“回回谋叛”,要朝廷强制穆斯林“概令出教,毁其礼拜寺”。

雍正帝并没有采纳他的意见,而是在1729年诏谕中批驳道:“直省各处皆有回民居住,由来已久。

其人既为国家之编氓,即俱国家之赤子,原不容以异视也……要亦从俗从宜,各安其习……朕念万物一体之义,岂忍视回民于众民有殊?”雍正帝不仅驳斥了这些上奏,还严肃处理了类似的诬告行为,诸如他认为持同样偏见的安徽按察使鲁国华的上奏“甚属苛刻怪诞”,并将鲁国华撤职回京接受议处。

这两件事充分表现了雍正帝对回族的较为公允的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期间发生的曾静案和吕留良案,引发了满汉民族矛盾。

一直强调民族平等的雍正帝,为消除“华夷之争”,还专门写了《大义觉迷录》,阐述民族平等,严斥“华夷有别”,也从侧面体现了他对待回族的基本态度。

总体而言,雍正帝以安定边疆、团结各民族和统一国家为政治核心,对回族采取了安抚措施,在尊重回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与康熙帝的政策是一脉相承的。

(三)乾隆朝的回族政策乾隆一朝对回族政策的变化颇值得研究,大体上可分为前期和中后期两个阶段:前期较为平缓,中后期趋于严峻。

乾隆前期,在处理回族和伊斯兰教的问题上,他也遵循着祖辈的倡导,认为:“回民与百姓均系赤子,自当一视同仁。

”但是,自18世纪下半期以来,康乾盛世开始走向衰落,吏治败坏,贪腐横行,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各族人民起义也日趋频繁,朝廷对于系统性反穆斯林的偏见所持的反对立场也开始动摇。

乾隆十五年(1750年),广西提督豆斌上疏反对在甘肃任命回民为总兵,他说:“此种人惟恃强梁,不讲忠义,富则多事,穷则为窃,其性原与人殊。

今攀哈龙又系回子,纵不瞻循,其如教亲何?”对此奏折,乾隆并没有像他的父辈那样予以批驳,而只是批复道:“所奏甚可嘉,知道了。

”这是一个转变的开始,说明清帝的态度此时已经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对回族将领的信任开始动摇,这就更加鼓励了一些对回族持有偏见的朝廷官员的态度。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山东按察使闵鄂元就一个当地穆斯林行窃团伙案件上奏称:“回民犷野成习,凶狠甚于常人,结伙成群,携带绳鞭腰刀等物,四出为匪,非寻常窃贼可比。

”请求朝廷严惩。

经刑部准议,将“回民行窃,结伙三人以上,执绳鞭器械,不分首从,不记赃数次数,改发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的建议入例。

这样,就开始了以重例管理回族群体的做法。

自此以后,清廷不断在《大清律例》中以“例”的形式规定有关回族犯罪的问题,陆续出现13条,散见于“名例律”和“刑律”,对回族的处理不可谓不严苛。

官员的建议逐渐转变为重例入律,说明此时的最高统治者已经开始防范回民。

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是,地方官员在处理回族问题时,就倾向于采取更严厉和大胆的措施来惩罚回族,清政府对回族的政策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转折。

乾隆帝对回族施以大规模的严厉制裁措施,是在乾隆四十六年到四十九年(1781-1784年)苏四十三和田五反清起事之后。

清政府开始采取“以回制回”的措施,挑拨教派矛盾,分化瓦解回族族群,革除阿訇、掌教等名目,拆毁清真寺,在全国清真寺内供奉上书“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牌位。

这一系列措施自乾隆中后期至清朝结束,一直没有放松,也没有较大改变。

当然,在严厉打击全国回族不法行为的同时,清廷对一些个案的处理还是比较公允的。

例如,在处理海富润事件的问题上,乾隆帝所持的公正立场还是值得肯定的。

总的来说,乾隆时期的回族政策可谓错综复杂。

对此,学者们也各有其看法。

但主流观点都趋向于认为,自1781年苏四十三起事以后,清廷开始公开大规模地镇压回民事件。

这成为清代回族族群地位严重受挫并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

乾隆朝前期,坚持清朝一贯的方针,即“恩威并施”;到中后期,随着回族起事的频繁,逐渐转向了“偏之以威”。

当然,客观地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需求,我们对这样的转变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结论综上所述,清朝统治者将民族政策作为政治制度的核心,从对待回族的政策和态度上也显示出特别的关注和留心。

清朝作为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政权的王朝,在回族政策上遵循“恩威并施”、“因俗而治”的原则,基本上尊重回族群体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

特别是清朝中期以前,康、雍两朝非常重视对回族以及伊斯兰教的管理,制定了适合当时历史条件和民族发展状况的政策,对于回族人口数量的增加、居住区域的扩大和回族子弟科举入仕和因功擢升机会的增多等都有积极的推动,我们对此应持肯定态度。

到了乾隆中后期,随着政治局势的动荡和社会矛盾的尖锐,清廷采取了一系列严苛的回族政策,在处理回族犯罪问题上显示出区别于汉族的双重标准。

这虽然表现出对回族的压制和排斥,但我们并不能用“民族压迫”的单一史观来简单分析。

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等原因,就不难理解何以清朝统治者的回族政策由宽趋严了。

参考文献:[1]参见Dru C . Gladney(杜磊): Muslim Chinese Ethnic Nationalis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2]光绪十年后,新疆方改制为行省,设州县厅加以管理,此处回民不再隶属于理藩院。

[3]参见张德泽:《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学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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