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1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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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1168号――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二批)-农业部公告第1168号

农业部公告第1168号――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二批)-农业部公告第1168号

农业部公告第1168号――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二批)正文:---------------------------------------------------------------------------------------------------------------------------------------------------- 农业部公告(第1168号)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鄂荆糯6号等22个水稻品种、晋麦21号等29个小麦品种、郑单14号等17个玉米品种、湘农油571等7个油菜品种,其中水稻品种西农优30仅在四川省停止推广,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2010年1月1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附件: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二批)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品种目录(第二批)一、稻(22个)序号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选育单位1鄂荆糯6号GS01002-1990湖北省荆州市农科院2中156GS01001-1992中国水稻研究所3津稻1187GS01003-1992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4汕优36辐GS01002-1993浙江省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5中86-44GS01003-1993中国水稻研究所6京花101GS01001-1993北京市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7绍糯86GS01004-1993浙江省绍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8中育1号GS01001-1994中国水稻研究所9威优77GS01004-1994福建省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10闽科早22GS01006-1994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稻麦研究所11泗稻9号GS01007-1994江苏省泗阳棉花原种场12特三矮2号GS01001-1995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所13藤747GS01003-1995吉林省种子总站14闽岩糯GS01001-1997福建省龙岩地区科学研究所15中优早5号国审稻980001中国水稻研究所16中作93国审稻980003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17辽盐283国审稻980004北方农业技术总公司18汕优77国审稻980005福建省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19中丝2号国审稻980007中国水稻研究所20K优402国审稻980008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21协优57国审稻980011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安徽省种子公司22西农优30*国审稻2006080西南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西农优30仅在四川省停止推广,其他适宜生态区可以种植。

农业部公告第1342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目录(2010-02)

农业部公告第1342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目录(2010-02)

农业部公告第1342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
登记证目录(2010-0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2.10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342号
•【施行日期】2010.02.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342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法国欧密斯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生产的6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发给进口登记证(见附件)。

所登记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农业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附件:。

农业部公告第1482号――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农业部公告第1482号

农业部公告第1482号――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农业部公告第1482号

农业部公告第1482号――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正文:---------------------------------------------------------------------------------------------------------------------------------------------------- 农业部公告(第1482号)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的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7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名单序号试验单位名称证书编号1北京市农药检定所残留-0012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研究所残留-0023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残留-0034北京科技大学农药残留与环境毒理实验室残留-0045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残留-0056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残留-0067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残留-0078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残留-0089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残留-0091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残留-01011中国农业大学农药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残留-01112天津市农药检定所残留-01213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残留-01314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残留-01415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残留-01516河北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1617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残留-01718山西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1819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残留-01920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残留-02021辽宁省农药检定站残留-0212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残留-02223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残留-02324吉林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2425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残留-02526黑龙江省农药管理检定站残留-02627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残留-02728上海市农药检定所残留-02829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残留-02930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残留-03031江苏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残留-0313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安全检测研究中心残留-0323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残留-03334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残留-03435南京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残留-03536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残留-03637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残留-03738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残留-03839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残留-03940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残留-04041安徽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残留-04142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残留-04243福建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4344江西省农药管理局残留-04445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4546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残留-04647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残留-04748山东省农药研究所残留-04849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残留-04950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残留-05051河南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5152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残留-05253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残留-05354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残留-05455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残留-05556湖南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5657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安全评价中心残留-05758湖南化工研究院残留-05859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残留-05960广东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606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残留-06162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残留-06263华南农业大学农药工程与安全评价中心残留-0636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检定管理所残留-06465广西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残留-06566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残留-06667重庆市农药检定所残留-06768四川省农药检定所残留-06869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残留-06970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残留-07071陕西省农药管理检定所残留-07172甘肃省农药管理检定所残留-07273农业部枸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残留-073——结束——。

农业部442号补充公告

农业部442号补充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讨论稿)为加强兽药管理,确保兽药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兽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公告如下:一、拟生产2009年11月30日前公布的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的化学药品(含消毒剂,下同)的和本公告发布后新兽药监测期满(《新兽药注册证书》署名单位除外)化学药品的,实行兽药注册管理,并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一)申报原料药。

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注册项目中提交有关原料药的综述资料和相关药学研究资料。

(二)申报制剂。

按照“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综述资料、相关药学研究资料和错误!未指定书签。

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原料药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GMP 证书)和销售发票、检验报告、产品标准等资料复印件。

采用进口原料药的,应当提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兽药注册证书》)、《进口兽药通关单》、检验报告、兽药质量标准等复印件。

必要时,提供兽药残留消除研究试验资料,注射剂提供过敏性、溶血性和局部刺激性等试验资料。

缓(控)释制剂、混悬型制剂还应当提交血药法生物等效性试验资料,生物等效性试验对照药物应选已批准的同品种产品。

(三)申报抗生素全发酵品种。

申报注册抗生素全发酵品种的企业应具有抗生素发酵生产能力。

应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综述资料、相关药学研究资料,并提供菌种来源和菌种鉴定资料、标准物质来源及其制备考核方法等研究资料和相关毒理学试验资料。

多组分抗生素类全发酵品种还应提供主要组分及比例的试验数据和资料。

(四)申报在我国仅注册进口兽药制剂但未注册原料药、且国内原料药尚无药品标准或兽药标准的,应同时申报制剂和原料药,并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注册分类第二类要求提供资料。

二、拟生产2009年12月1日后首次公布化学药品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化学药品,对国内原料药有药品或兽药标准的,申报该制剂应按“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注册分类第五类要求提供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42号(批准国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42号(批准国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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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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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J 6 n o t 产品有限公 司 ce 2 ∞60 4 Jc e r u t .V , T e o t Po c B en d s . h
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我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 特此公告
二 Oo六年 四 月十 二 日
附件 :
进 口饲 料 和饲 料添 加剂产 品登 记证 目录 (0 6— 3 20 0 )
登记证号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产品类别
饲料酶制剂 Fe ny e edE zm
使用范 围
政策法规
一 5 一 3
誊暖娶圃 妻
垂菱鐾萎 囊囊囊囊鎏囊委誊囊囊誊褰篓囊 噩囊誊攀 萎垂鐾菱菱菱菱菱菱萎菱蒌菱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农业部公告第 62 2 号
( 批准饲料添加剂生产 许可 )
根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和《 的规定 , 准予广东省广州市以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 9 并发给饲料添 加剂生产许可证 ( 见附件 1 ; ) 准予安徽省阜阳市三兴饲料有限公司等 8 5家企业从事添加剂预混合饲 料生产 , 并发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见附件 2 ; ) 准予北京中农博特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等l 4家企业增加饲料添加剂生产品种 , 准予吉林省亿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 2 家企业变更企业名 l 称或注册地址 , 并换发生产许可证( 见附件 3 ; )准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锦华饲钙厂等 3 家企业期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号——新兽药注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号——新兽药注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号——新兽药注册目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申报的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2.试行规程(略)3.质量标准(略)4.说明书和标签农业农村部2018年4月20日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新兽药名称研制单位类别新兽药注册证书号备注监测期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二类(2018)新兽药证字8 号注册4年副猪嗜血杆菌病三价灭活疫苗(4型H25株+5型H45株+12型H31株)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派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福州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三类(2018)新兽药证字9 号注册3年副猪嗜血杆菌病三价灭活疫苗(4型BJ02株 + 5型GS04株+ 13型HN02株)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三类(2018)新兽药证字10 号注册3年猪圆环病毒2型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洛阳普莱柯万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斯澳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国家兽用药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类(2018)新兽药证字11 号注册3年——结束——。

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1980-2014)

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1980-2014)

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015-01-26 13:10:00 来源:农业部/zwgk/zcfg/zhfg/201501/t20150126_461381.html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农政发〔2011〕1号),现将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农业部2014年6月18日一、农业部规章目录1.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1980年11月20日〔80〕农业(牧)字第34号、〔80〕卫药字36号、〔80〕国药供字第545号公布)2.渔船作业避让规定(1983年9月20日农牧渔业部〔83〕农(管)字第28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3.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87年8月18日〔1987〕农(农)字第32号公布)4.农业部关于确定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目录的通知(1989年5月30日〔1989〕农(渔政)字第13号公布)5.农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油类记录簿”使用办法的通知(1989年6月27日〔1989〕农(渔政)字第14号公布)6.农业部关于下发《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的通知(1989年7月20日〔1989〕农(渔政)字第28号公布)7.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1989年10月27日农业部、国家物价局令第9号公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5号、2011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1990年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9.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1月8日〔1990〕农(渔政)字第17号公布,1997年11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10.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1990年11月8日〔1990〕农(农)字第40号公布)11.农业部关于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作业的通知(1991年6月8日〔1991〕农(渔政)字第3号公布)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1992年5月12日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2007年10月30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13.渔港费收规定(1993年10月7日〔1993〕农(渔政)字第15号公布,2011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修订)14.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1993年11月10日〔1993〕农(农)字第18号公布,1999年6月3日农农发〔1999〕7号修订)15.农业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事项的通知(1994年11月8日〔1994〕农渔发21号公布)16.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公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17.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9月28日农渔发〔1995〕29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18.沿海和内陆边境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96年4月16日农渔发〔1996〕5号公布)19.内陆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96年4月16日农渔发〔1996〕5号公布)20.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1996年10月8日农渔发〔1996〕14号公布)21.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1996年11月27日农渔发〔1996〕13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22.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1997年3月26日农业部令第13号公布)23.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3月28日农业部令第14号公布)24.“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1997年4月22日农业部令第12号公布)25.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1997年9月8日农农发〔1997〕9号公布)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24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27.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1997年12月16日农经发〔1997〕5号公布)28.渔业行政处罚规定(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公布)29.渔业船舶船名规定(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1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30.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31.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8年10月15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3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验船师资格考评管理规定(1998年12月16日农渔发〔1998〕11号公布)33.吕泗、长江口和舟山渔场部分海域捕捞许可管理规定(1999年2月13日农渔发〔1999〕3号公布)34.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35.兽用安钠咖管理规定(1999年3月22日农牧发〔1999〕5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1999年5月11日农牧发〔1999〕8号公布)3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一批)(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令第14号公布)3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39.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40.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7月23日农业部令第20号公布,2002年7月27日农业部令第18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令第9号修订)41.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9日农牧发〔1999〕18号公布)42.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1999年11月8日农渔发〔1999〕10号公布)4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二批)(2000年3月7日农业部令第27号公布)4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2000年6月13日农业部令第33号公布)4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0年6月13日农业部令第34号公布)46.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47.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2001年2月16日农业部令第47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48.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24号公布)4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三批)(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6号公布)50.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9号公布,2016年废止)51.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50号公布)52.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51号公布)53.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将念珠藻科的发菜保护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一级)(2001年8月4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第53号公布)54.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0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55.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4号公布,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56.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6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5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2002年1月4日农业部令第3号公布)5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59.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9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60.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10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61.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3月19日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62.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4月29日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63.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17号公布)6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65.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66.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2年10月31日农业部令第2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67.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2002年12月27日农业部令第25号公布)68.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2002年12月30日农业部令第24号公布)69.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4月18日农业部令第27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70.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71.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28号公布)72.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30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73.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24日农业部令第31号公布)7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五批)(2003年8月5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7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令第33号公布)76.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2004年2月12日农业部令第34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订)77.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2004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35号公布)78.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公布)79.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令第41号公布)80.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令第42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订)81.拖拉机登记规定(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令第43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订)82.兽药注册办法(2004年11月24日农业部令第44号公布)8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04年11月24日农业部令第45号公布,2015年修订)8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令第47号公布)85.草畜平衡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令第48号公布)86.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2月6日农业部令第49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87.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5年3月10日农业部令第50号公布)8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六批)(2005年5月20日农业部令第51号公布)89.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2005年5月20日农业部令第52号公布)90.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5月24日农业部令第53号公布)9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05年7月26日农业部令第54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92.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2005年8月31日农业部令第55号公布)93.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1月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94.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1月27日农业部令第58号公布,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95.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1月27日农业部令第59号公布)96.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97.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4月13日农业部令第63号公布,2011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修订)98.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99.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6月5日农业部令第64号公布)100.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2006年6月5日农业部令第65号公布)101.优良种畜登记规则(2006年6月5日农业部令第66号公布)102.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6月26日农业部令第67号公布)103.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68号公布)104.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2006年8月20日农业部令第69号公布)105.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70号公布)106.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71号公布)107.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11月2日农业部令第72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订)1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1月23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109.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3月29日农业部令第3号公布)110.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令第4号公布)111.兽药进口管理办法(2007年7月31日农业部、海关总署令第2号公布)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9月19日农业部令第5号公布,2011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113.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114.农药登记资料规定(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令第10号公布)11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令第7号公布)116.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117.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1月2日农业部令第1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118.渔业航标管理办法(2008年4月10日农业部令第13号公布)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七批)(2008年4月21日农业部令第14号公布)120.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11月7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121.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6号公布)122.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公布)123.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8号公布,2013年9月28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3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124.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9号公布)12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3月24日农业部令第20号公布)12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09年12月29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2010年第1号公布)127.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2009年12月29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令2010年第2号公布)128.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1月15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公布)129.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公布管理办法(2010年1月18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4号公布)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八批)(2010年1月18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8号公布)131.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5号公布)13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133.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公布)134.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公布)13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5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公布)136.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1年1月1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2号公布)13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1年8月2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公布)138.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2年1月1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1号公布)139.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2012年3月14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14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141.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公布)14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公布)143.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7月30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14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2012年8月14日农业部令第7号公布)14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146.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12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14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九批)(2013年4月1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1号公布)148.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2013年9月1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2号公布)149.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公布)2016年有新版150.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2014年1月1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公布)15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1月1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2016年修订15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二、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目录1.农业部、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国农药试验实行免税放行办法》的通知(1988年6月2日〔88〕农(农)字第16号)2.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外农药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1990年9月19日〔90〕农(计)字第61号)3.农业部关于印发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决议的通知(1990年11月10日农(渔政)字第18号)4.农业部、人事部关于印发《<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渔业船舶实施办法》的通知(1992年8月1日农(人)字〔1992〕67号)5.农业部、人事部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年4月8日农人技字〔1994〕4号)6.农业部关于加强水族馆和展览、表演、驯养繁殖、科研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1月22日农渔发〔1996〕3号)7.农业部关于加强有关废旧物品进口检疫管理的通知(1996年6月5日农检疫发〔1996〕4号)8.农业部关于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1997年6月20日农农发〔1997〕11号)9.农业部公告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1997年7月29日公布)10.农业部关于加强水果、花卉、中药材及牧草检疫工作的通知(1997年8月1日农农发〔1997〕77号)11.农业部、化学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除草醚农药的通知(1997年10月30日农农发〔1997〕17号)1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引进葡萄苗木疫情监测的紧急通知(1998年7月20日(98)农明字第75号)1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8月18日农经发〔1998〕6号)14.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和财务处理有关规定》的通知(1998年9月1日农经发〔1998〕7号)15.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9月1日农经发〔1998〕8号)16.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9月4日农经发〔1998〕9号)17.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6月3日农农发〔1999〕7号)18.农业部、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1999年6月9日农农发〔1999〕9号)19.农业部关于禁止在茶树上使用氰戊菊酯的通知(1999年11月24日农农发〔1999〕20号)20.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114号(允许美国小麦输华及其检疫措施要求)(2000年3月20日公布)21.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115号(允许美国德克萨斯州、亚利桑纳州、佛罗里达州、加利福尼亚州柑桔输华及其检疫措施要求)(2000年3月20日公布)22.农业部关于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4月25日农渔发〔2000〕10号)2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0年10月27日农人发〔2000〕13号)24.农业部关于对渔业船舶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通知(2001年3月2日农渔发〔2001〕6号)25.关于甜菜品种审定问题的复函(2001年3月9日农办农〔2001〕8号)26.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151号(允许美国烟叶输华及其检疫措施要求)(2001年3月19日公布)27.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154号(暂停从椰心叶甲发生国家及地区引进棕榈科植物种苗)(2001年3月26日公布)28.农业部关于转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野生物种目录的通知(2001年4月9日农渔发〔2001〕8号)29.关于种子审定及试验、示范、推广与经营行为界定问题的复函(2001年4月16日农政函〔2001〕3号)30.农业部公告第161号(肥料登记资料要求)(2001年5月25日公布)31.农业部关于印发《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通知(2001年7月3日农牧发〔2001〕20号)32.农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邮政局、民航总局关于加强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运输检疫工作的通知(2001年7月19日农农发〔2001〕6号)33.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农发〔2001〕25号)3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管理的通知(2002年1月17日农农发〔2002〕2号)35.关于种子销售范围问题的复函(2002年1月25日农办农[2002]4号)36.农业部关于印发《长江刀鲚凤鲚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2年2月8日农渔发〔2002〕3号)37.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02年2月9日公布)38.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002年4月5日公布)39.农业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控制制度的通知》(2002年4月9日农经发〔2002〕3号)40.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停止受理克百威等高毒农药登记,停止批准高毒剧毒农药分装登记,撤销氧乐果在甘蓝上的登记)(2002年4月22日公布)41.关于种子质量问题的复函(2002年5月10日农办综函〔2002〕2号)42.农业部公告第199号(公布六六六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2002年5月24日公布)4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6月19日农农发〔2002〕10号)4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年7月10日农财发〔2002〕19号)45.农业部关于确定野生动物案件中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8月23日农渔发〔2002〕22号)46.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231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2002年11月25日公布)47.农业部关于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2003年1月6日农渔发〔2003〕1号)48.农业部公告第242号(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2003年1月22日公布)49.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264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2003年4月17日公布)50.农业部公告第274号(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的管理)(2003年4月30日公布)51.农业部公告第278号(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2003年5月22日公布)52.关于如何标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编号的复函(2003年6月26日农办政〔2003〕13号)53.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2003年7月18日公布)54.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的通知》(2003年8月1日农农发〔2003〕14号)55.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8月29日农垦发〔2003〕2号)56.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的补充通知》(2003年10月8日农农发〔2003〕17号)57.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2003年10月28日农业部通告第2号)58.农业部关于将北太平洋鱿鱼钓渔业纳入远洋渔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0月28日农渔发〔2003〕42号)59.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2003年12月4日农经发〔2003〕11号)60.农业部公告第322号(三阶段削减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2003年12月30日公布)61.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3月17日农财发〔2004〕5号)62.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2004年3月22日农科教发〔200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氟苯尼考注射液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美国爱德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批准英国安德国际有限公司(杜邦子公司)生产的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兽药产品在我国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2.质量标准3.说明书和标签农业部2015年1月27日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兽药名称生产厂名称证书号有效期限备注氟苯尼考注射液Florfenicol Injection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Laboratorios HIPRA S.A.(2015)外兽药证字01号2015.01-2019.12注册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Infectious Bronchitis Virus ELISA Antibody Test Kit 美国爱德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DEXX Laboratories, Inc.(2015)外兽药证字02号2015.01-2019.12再注册伊维菌素注射液Ivermectin Injection梅里亚有限公司巴西生产厂Merial Saude Animal Ltda(2015)外兽药证字03号2015.01-2019.12再注册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Compound Peroxymonosulphate Powder(Virkon S)英国安德国际有限公司(杜邦子公司)Antec International Limited(A DuPontCompany)(2010)外兽药证字50号2010.11-2015.10变更注册:增加包装规格1kg/桶、10kg/桶附件2(略)附件3:氟苯尼考注射液等3种兽药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一、氟苯尼考注射液说明书和标签(一)氟苯尼考注射液说明书【兽药名称】通用名:氟苯尼考注射液商品名:喜乐坦英文名:Florfenicol Injection汉语拼音:Fubennikao Zhusheye【主要成分】氟苯尼考【性状】本品为微黄色的澄明溶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0号)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年(卷),期】2024()1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种猪及精液进口技术要求》《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种鸡及种蛋进口技术要求》,制定了《种羊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种兔进口技术要求》,现予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农业部第2460号公告同时废止。

【总页数】5页(P100-104)
【作者】无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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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第1094号公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农业部第1094号公告

农业部第1094号公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农业部第1094号公告

农业部第1094号公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正文:---------------------------------------------------------------------------------------------------------------------------------------------------- 农业部第1094号公告经研究决定,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审批、在境内与境外机构和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审批等 3 项行政许可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纳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范围,种畜禽进口审批并入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种畜禽出口审批并入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审批。

现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第八批)予以公告。

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第八批)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第八批)1.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2.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审批3.在境内与境外机构和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审批一项目名称: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1.引进目的是否明确,用途是否合理;2.是否符合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3.引进的畜禽遗传资源是否来自非疫区;4.是否符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是否对境内畜禽遗传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5.种用畜禽遗传资源是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要求。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办事条件:1.经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2.无进出口权的申请人,需委托有进出口代理权的单位代理。

农业部442号补充公告

农业部442号补充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讨论稿)为加强兽药管理,确保兽药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兽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公告如下:一、拟生产2009年11月30日前公布的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的化学药品(含消毒剂,下同)的和本公告发布后新兽药监测期满(《新兽药注册证书》署名单位除外)化学药品的,实行兽药注册管理,并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一)申报原料药。

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注册项目中提交有关原料药的综述资料和相关药学研究资料。

(二)申报制剂。

按照“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综述资料、相关药学研究资料和错误!未指定书签。

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原料药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GMP 证书)和销售发票、检验报告、产品标准等资料复印件。

采用进口原料药的,应当提供《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兽药注册证书》)、《进口兽药通关单》、检验报告、兽药质量标准等复印件。

必要时,提供兽药残留消除研究试验资料,注射剂提供过敏性、溶血性和局部刺激性等试验资料。

缓(控)释制剂、混悬型制剂还应当提交血药法生物等效性试验资料,生物等效性试验对照药物应选已批准的同品种产品。

(三)申报抗生素全发酵品种。

申报注册抗生素全发酵品种的企业应具有抗生素发酵生产能力。

应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综述资料、相关药学研究资料,并提供菌种来源和菌种鉴定资料、标准物质来源及其制备考核方法等研究资料和相关毒理学试验资料。

多组分抗生素类全发酵品种还应提供主要组分及比例的试验数据和资料。

(四)申报在我国仅注册进口兽药制剂但未注册原料药、且国内原料药尚无药品标准或兽药标准的,应同时申报制剂和原料药,并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注册分类第二类要求提供资料。

二、拟生产2009年12月1日后首次公布化学药品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化学药品,对国内原料药有药品或兽药标准的,申报该制剂应按“农业部第442号公告”中“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注册分类第五类要求提供资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组项目完成单位项目组长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副组长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片区负责单位: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东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南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黑龙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长江下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珠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单位:黑龙江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哈尔滨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吉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辽宁省海洋渔业环境监督监测站辽宁省淡水渔业环境监督监测站北京市渔业环境监测站河北省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保护站山西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山东省淡水渔业监测中心青海省渔业环境监测站青岛市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陕西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甘肃省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渔业环境监测站浙江省海洋渔业环境监测站浙江省淡水渔业环境监测站宁波市渔业环境监测站福建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海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河南省渔业检测中心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湖北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武汉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四川省渔业环境监测站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以上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编制说明为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在财政部的支持下,由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修订《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修订《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修订《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4.10.29
•【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41号
•【施行日期】2024.10.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关于兽用环境消毒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的公

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注册申请,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本要求进行技术审查。

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
2.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农业农村部2024年10月29日。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1.12.24•【文号】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1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16号关于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稳外资外贸决策部署,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以下简称《鹿特丹公约》)义务,便利农药进出口贸易、提高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就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公告如下:一、进出口的农药应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进出口农药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对农药的质量负责,出口的农药还应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二、农药进出口实行名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最新调整的名录见附件1)由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公布。

三、进出口农药单位应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上办理农药进出口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见附件2-1,2-2)。

四、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由其在中国设立的销售机构或委托中国代理机构办理通知单。

涉及多个生产地的,还应提供相应的生产场所信息。

五、农药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直接在单一窗口办理;农药生产企业委托贸易企业出口的,还应与贸易企业签订出口委托书;农药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提供受托方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加工协议。

仅限出口登记的农药和特殊管理的农药出口,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列入《鹿特丹公约》监管的农药(见附件3),包括《鹿特丹公约》附件三的农药品种和农药产品,以及我国已经禁用和严格限用的农药品种,应按照《鹿特丹公约》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修订总体目标
围绕《条例》“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 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 康 ”的目标要求,进一步:
➢严格许可条件 ➢规范许可流程 ➢加强监督管理 ➢加大处罚力度
3、主要法律规定
(1)明确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范畴; (2)规定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产前的审定申请制度; (3)完善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资料要求; (4)规范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行政许可程序; (5)明确了从事审定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6)规定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监测期制度及要求; (7)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新旧办法衔接
自2012年7月1日起,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应当 按照新实施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及申报材料要 求进行;
在2012年7月1日前已进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许可 流程的产品,继续按原有要求进行审定;
2012年5月1日前已获得新产品证书,且获证未满5年的新饲料、 新饲料添加剂,按照《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 法》的规定,实行5年监测期;同一产品有多张新饲料、新饲料 添加剂证书的,以首张证书的获证之日起计算。
在配合饲料和全 混合日粮中 的最高限量
使用注意事项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确认盖章
4. 申报材料摘要
➢ 对申报材料全部内容的信息摘要。 ➢ 可向社会公开
5. 申报材料目录
6. 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类别、产品研制目的
6.1 产品通用名称及命名依据 应提供能够反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6.2 产品类别 参照《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原料目录》 有多种功能的,按类别分别申报

农业部公告第1142号--关于确定20家有能力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

农业部公告第1142号--关于确定20家有能力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

农业部公告第1142号--关于确定20家有能力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机构和7家安全性评价机构的公告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业部公告第1142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9.01.06
【实施日期】2009.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公告
(第1142号)
为规范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保证饲料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提高饲料评审工作的效率,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有效、环保,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在各地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委托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机构进了考察和评估,确定了20家有能力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机构和7家安全性评价机构,现予公告。

各相关单位应选择指定的试验机构开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价试验,各试验机构应为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价提供科学、客观、真实的试验数据及试验报告。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机构名单。

农业部公告第242号

农业部公告第242号

农业部公告第242号——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发布时间:2003-02-0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2号为贯彻落实《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22号令),保证清理整顿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工作的质量与进度,针对近期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农业部第22号令和第233号公告,认真做好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按我部安排的时间进度认真做好违规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理工作。

二、各地不得以任何借口曲解、变更《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标准规定要求,不得通过兽药名称夸大疗效、误导消费;不得擅自增加适应症和减少不良反应内容;不得在标签或包装上印制不健康、误导消费的背景图案和成分;不得印制未经批准的文字、图案;一个产品仅限使用一种标签和说明书。

三、凡生产省级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的要求将草拟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草案报所在省兽药管理机关审查批准。

凡生产我部批准生产的兽药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的要求将草拟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草案,报送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传真:010--68977536,E--mail CVP @),由该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批准。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一、有关标识1、兽用标识所有兽药(包括蚕用、水产用、蜂用等)必须标识汉字"兽用",其字体应与兽药通用名相仿。

2、外用药标识所有外用兽药(包括消毒防腐剂、杀虫剂等)必须标识汉字"外用药",字体应与兽药通用名相仿。

3、专利标识已获专利的,可标识专利标记、专利号、专利许可种类,其字体不得大于兽药通用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43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年(卷),期】2009(000)002
【摘要】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的规定,我部对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和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等16个农机鉴定机构进行了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确
【总页数】2页(P46-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3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4号 [J],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J],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46号 [J],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J], ;
5.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62号 [J], 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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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农业部
•【公布日期】2013.10.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农农(农药)[2013]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叶贵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n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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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42号
为规范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保证饲料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提高饲料评审工作的效率,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有效、环保,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在各地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委托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机构进了考察和评估,确定了20家有能力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机构和7家安全性评价机构,现予公告。

各相关单位应选择指定的试验机构开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价试验,各试验机构应为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价提供科学、客观、真实的试验数据及试验报告。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附件1:有效性机构名单
附件2:安全性评价机构名单
附件1:
附件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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