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
大学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鼓励学生跨学科专业学习,学校决定实行辅修专业制度。
为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辅修专业制度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跨专业类自主选择修读其它专业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第三条辅修专业原则上是学校具有招生资格的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
第四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为30学分左右。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的主修方案制定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包括必修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是该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原则上课程的安排时间不低于1年。
第三章辅修专业管理第六条学有余力的学生,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1.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的。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没有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的。
3,交清相关费用,完成注册的。
第七条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限修1个辅修专业。
主、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属于不同专业类别(以学校招生类别为准),学校鼓励学生文理兼修。
第八条学校在学生在校的第三学期,组织一次辅修专业招生工作。
相关教学单位对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与考核,择优录取。
原则上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在第四学期始开展辅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九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应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单独开班或者跟班上课。
第十条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时,学生应当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学习,辅修课程则通过自学或网络学习补足。
主辅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保证主修课程考试时间,辅修课程的考试依缓考处理(需学生申请)。
金融学辅修双学位专业全程培养方案
金融学辅修双学位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要求金融学专业以金融理论、金融实务为研究对象,培养具有现代经济理论素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较强的金融业务操作和理论研究能力,从事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金融政策理论研究和金融教学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宽的专业知识面,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数理基础和较强的外语能力,熟悉金融法规、方针与政策,熟练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业务技能,适合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亦可在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研究与教学工作。
(二)培养对象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学生在第四至第七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第八学期撰写学位论文。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者,总学分不得低于50 学分。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应选择性修课教学计划中打“ * ”号的专业主干课,总学分不得低于25 学分。
(五)课程设置本专业辅修双学位的主干课程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结算、金融市场学、保险学、金融会计、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公司金融等。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5 学分,安排为第七学期开题,第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与相关说明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专业)计划计划表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选读,设定为28选25学分。
1、“经济数学基础”、“统计学”为二选一课程,学生只需修其中一门课程。
金融学(金融数学方向)辅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金融学(金融数学方向)辅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Finance(Financial Mathematics )学科门类:经济学专业代码:020301K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感,具备扎实的金融学和金融数学理论基础,掌握金融产品定价、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产品设计开发,具备进行量化经济金融分析和解决金融量化问题的能力,可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从事资产定价、投资组合分析、风险管理等量化金融工作,也可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金融学和金融数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数理金融思维和科学实验方面的基本训练,能够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数量分析方法解决金融实务问题。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较好的金融学和金融数学基础,掌握金融学和金融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金融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2. 能够运用金融工具和数量分析方法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具备处理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3.具备统计学、数学和计算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金融信息,并运用相关知识进行信息处理与分析,能够娴熟运用电脑进行金融业务操作;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5. 具有独立学习与创新思维能力,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三、课程设置课程按性质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三大类,共计90学分。
主要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学、行为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数学、随机分析、运筹学与最优化方法、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金融风险管理、固定收益证券、结构化金融产品设计、高频交易与量化投资、对冲交易、金融工程、金融危机案例分析等。
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及经济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其它专业课程,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面向在校本科生实行辅修制。
为规范辅修专业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辅修专业设置第一条辅修专业指在校本科生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一个本科专业,并在规定时间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取得规定学分者,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条凡是学校设置的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以开展辅修专业教育。
各教学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条件,向全校本科生开设若干个辅修专业。
第三条申请辅修外语或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同时应符合外语、艺术类专业的修读条件(具体要求由相应专业制定)。
第四条每学年的辅修专业目录、开班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须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辅修专业所在系负责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制定、教师配备、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条件的提供等。
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涵盖该专业的核心课程。
第二章辅修专业学习要求第六条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2年,时间不超过主修专业的弹性修业年限。
一般从二年级开始,在第三至第六个学期内完成。
第七条每个辅修专业总课时为480学时左右,总学分为28至30学分之间,共修读8至10门课程;每学期开设2至3门。
第八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重复时,经学生本人申请,辅修专业所在系审核后,可免修辅修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重复课程超过两门时需由辅修专业所在系指定的其它专业必修课程予以修读。
第九条辅修制实行学分制管理,修读学生应按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完成学业。
第三章修读条件和申报程序第十条修读条件1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3.身体健康且学有余力;4.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可以选择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相近或不同的专业;5.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申请辅修。
本科生双学位招生简章-法学_广东金融学院2012年
广东金融学院2013年法学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为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宽口径、厚基础、重技能、会外语、善交往、能合作、守信用的应用型人才。
学生学满一学期后,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或辅修本科专业。
法律系定于2013年9月份面向我校2012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招收法学双学位学生,双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经济法律事务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性经济法律人才。
二、招生对象广东金融学院有学籍的201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三、招生人数2013年计划招收法学双学位学生200名。
四、报名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优良,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上。
3、主修专业第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
五、申请程序1、2012级学生应根据申请资格与条件,考虑双学位招生人数情况,在本学期第1周内,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双学位接收系。
2、教务处会同双学位接收系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按照双学位申请资格与条件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学分绩点排名(若绩点相同,按前两学期必修课总成绩排名),确定各个专业修读双学位学生名单,汇总后统一由教务处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3、教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名单,在《双学位申请表》上盖章后,返还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接收系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六、修业标准年限三年七、学习方式双学位班单独编班开课,一般在周六、周日及其他课余时间开课,不占用学生主修专业教学时间。
八、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双学位毕业资格条件和学位授予均按照《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广东金融学院授予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和《广东金融学院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金融学院本科生辅修和攻读双学位接收计划和细则
2019年金融学院本科生辅修和攻读双学位接收计划和细则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2019年金融学院辅(双)修计划和细则。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一)本校2018级非金融学院(依据教务处发布的《本科生辅修或攻读双学位专业分类表》所列金融学院以外的其它专业类别)的本科学生。
(二)理工医学类学院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积达到80分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学院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及以上。
(三)主修本专业各类型课程均无不及格。
二、计划接收人数金融学专业双修班100人;保险学和精算学专业各10人。
三、教学安排金融学专业双修班在津南校区单独组班教学,原则上安排在晚间和周六、日进行。
双修保险学和精算学专业的学生与我院该两专业教学班一同上课,不单独授课,修读学分均按照该两专业教学计划执行。
四、申请与录取程序(一)学生报名和所在学院备案学生在5月21日-5月27日期间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进入“辅(双)修申请”,在线提交申请并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学生持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教学办登记备案,学生所在学院在系统中操作审核通过即可(二)考试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英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在5月29日前关注金融学院网站本科教学专栏。
(三)录取与审核报考我院以上各专业辅(双)修的学生按照考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并依据我院各专业辅(双)修接收名额,在考试成绩及格者中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由我院本科生辅(双)修工作组进行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四)公示录取结果将于6月5日前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致电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85358568。
本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及内容,按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手则》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金融学院2018年5月19日。
广州大学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管理规定
广州大学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为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设置双学位、双专业及辅修专业。
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制双学位: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第二专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即可取得双学位。
双专业:学生毕业时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称为双专业。
辅修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二、申请修读的条件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是已修满本专业10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的在校本科生。
申请修读双专业的学生是已修满本专业10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的在校生。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是修完一年级全部主修课程,成绩及格的在校本科生。
三、申请修读的程序1、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始第二周查阅学校公布的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目录,并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由学生所在学院按本规定有关条件,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1周内报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开办学院签署意见,并在1周内将各专业学生情况汇总,报教务处审查。
3、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申请表审查后,批准实施,公布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注册及交费手续,未注册和未交费的学生不得参加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学习。
4、修读的学生在教务处办理听课证,听课证加盖教务处公章方能生效。
四、修读期学籍管理1、学生在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即取消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资格:(1)主修专业的课程考核(经补考)有3门课程出现不及格者;(2)考试作弊者;(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学生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发辅修证书。
学生未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的,其修读的课程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学生所在学院必须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时,对参加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成绩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上报教务处,并通知有关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教学单位。
金融工程(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金融工程(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能力本位、市场需求、职业适应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采取“理论平台+实操训练+竞赛活动+顶岗实习”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现代金融工程和数理分析工具的理论与方法,掌握计算机技术,具备金融系统研发、金融建模、金融分析报告撰写能力,能够设计、开发金融衍生产品和量化投资策略,进行投融资风险控制与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在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性、技术性以及管理性工作;或在企业从事财务、理财、风险管理工作;或在金融服务类公司从事系统研发工作。
二、培养规格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通识能力素质方面: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3、专业能力素质方面: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应用数学、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投资理财等相关业务的基本能力;具有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的基本能力;熟悉各种现代金融工具的特性、功能并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能为企业和客户设计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金融工程等方法进行投资咨询分析和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金融工程专业英语听、说、读、写和翻译能力;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税务、会计等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综合能力素质方面: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与交流沟通能力,具有综合应用所学知识与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未来职业适应能力。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制,并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双学位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课程。
第四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相互贯通培养的方式,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承认。
第二章设置第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的要求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六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开设二级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公布。
第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制订。
第八条辅修专业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
双学位课程应包括该专业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
第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第十条为方便同一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互相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含(相同专业的)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
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双学位的学习,视专业要求不同,一般在第八学期完成,最迟延长二年内完成。
金融学辅修专业简介
金融学辅修专业简介在美国,很多毕业于名校的人们就职于华尔街,他们很多并非是金融学专业身世,却凭着对金融的酷爱,扎实的数理和金融功底,不断的为自己和华尔街制造财富。
金融学是世界上也是我国最好的专业之一,金融意味着融资、投资、资本运做,资本增值,每一个政府、公司和个人都需要和金融打交道。
很多国家的非金融学专业的大学生们都拥有专门好的金融学常识,既使是非洲地域的学生,他们在高中时期也学习金融学的大体知识。
而我国的学生开设的金融课程超级少,缺乏最最少的金融常识和金融操作知识,我国正处于一个金融学人材急需的时期。
金融学辅修专业正在如此的背景下设立的。
金融学辅修专业的培育目标是通过辅修本专业,学生能系统把握经济、金融和财务分析的基础知识、大体理论和方式,把握宏观经济进展转变规律和金融理财的本领,熟悉创业投资的评估和分析方式,知道筹资和投资的方式和技术,把握证券投资、外汇投资、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的方式,把握公司财务治理和个人理财的技术,把握房地产评估、投资风险操纵方式的知识。
从而使你无论是进行投资理财、个人创业,仍是从事技术或治理工作都具有融资,投资和理财的知识与本领。
金融学辅修专业具有如下特色:1.专业优势金融学辅修专业在师资队伍、人材培育、专业课程等设置方面都处于辽宁省领先水平,2021年金融学本科专业评估在全省排名第四,2012年硕士评估在全省排名第三。
拥有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拥有先进的金融学实验室,具有连年辅修专业的办学体会。
学生能系统学习金融学的大体知识和实践应用知识。
2. 课程设置优势在课程设置方面要紧以金融常识类和实践类课程为主,讲课会选择简单但应用性强的教材,强化金融学辅修专业学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的培育。
并通过实践课程,学生们有机遇进行各类金融实践的培训,使学生们把握证券、期货、外汇投资和投机的能力,把握房地产、机械、电子等各行业的投资、融资知识和技术,并提高公司财务治理和个人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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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学校实行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辅修专业制度。
为保证辅修专业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制度是指全日制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同学历层次其他专业开设的辅修专业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获得相应辅修专业合格证书的一项学生修业制度。
第三条申请辅修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优良,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第四条申请辅修专业的程序
(一)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辅修专业的各系,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4周前将本系各专业辅修专业的人数和条件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可在第6周前根据各系接收条件提出申请,填报《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主修所在系。
(三)主修专业所在系领导审批同意后,于该学期第8周前向辅修专业接收系推荐。
(四)辅修专业接收系在该学期第12周前完成对申请者进行测试和审核,领导签字后将批准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
(五)教务处备案盖章后将《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返还主修专业所在系和辅修专业接收系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六)教务处将最后结果通知主修所在系和辅修接收系,并发给学生辅修听课证。
辅修学生从该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始辅修。
第五条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一)需设置辅修专业的各系必须提前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教学计划、学时与学分设置、教学进度、课程介绍等)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
方可开设辅修专业。
(二)每个辅修专业应开设七门以上的专业主干课程,专科层次辅修专业总学分为20学分,总学时不得少于320学时;本科层次辅修专业总学分为30学分,总学时不得少于480学时。
(三)各辅修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均应按本校教师管理条例,严格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能无故或随意缺课、少讲或不布置作业等。
(四)辅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包括任务落实、课表编排)由各系负责落实,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辅修专业课程应安排在周末或其它时段进行。
(五)辅修专业各课程教材由各系选定,并负责购买。
若需教材供应中心协助购买的,须提前申请。
(六)辅修专业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课程的学习。
由于辅修或其他原因致使主修课程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主修学系应劝其终止辅修。
主修课程的必修课发生不及格需重修重考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其辅修资格,其已修课程学分按公共选修课处理。
(七)学生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内容重复时,经学生申请,所在系出据成绩证明,辅修专业所在系审核认可后,可以免辅修教学计划中的相关课程。
对课程内容部分重复,但层次不同的必修课程(如:外语、数学、计算机等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及部分不同层次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已修高层课的可免修低层课,已修低层课的仍须修高层课。
(八)学校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后,学生如有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冲突,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登记。
各辅修专业系应在考试周内的星期六、星期日安排冲突的辅修课程考试。
第六条辅修专业的学籍管理。
(一)辅修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系管理。
(二)辅修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同时,按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者,可取得辅修专业证书。
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而辅修专业未达到合格要求者,或修满辅修专业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均不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已修读的辅修课程学分可按公共选修课处理。
(三)接收辅修专业系的教务干事应做好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管理工作,应按学期将学生的辅修课程成绩登入《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成绩登记册》,在学生学业全部结束后,将辅修成绩登记册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附在《广东金融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之后一并存入学校档案与学生档案。
(四)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分者,可允许补考一次。
补考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改修相关专业课程。
在学制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辅修专业者,可申请毕业后一年内,继续完成辅修课程学分,学生也可以停止辅修,将辅修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五)凡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合格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制定与颁发。
第七条辅修专业的收费管理
(一)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高校收费规定,辅修专业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具体收费标准为每学分不超过100元。
(二)辅修专业学生应在辅修专业课程开始后的每学期第1周按所选辅修课程的学分填写《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课程交费登记表》,经开课系教务干事审核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交纳费用,凭辅修证和交费收据到辅修接收系登记办理辅修专业课程的听课和准考手续。
辅修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所修学分的,其所交费用均不退还。
辅修延期的学生收费按校外人员到我校听课的标准收取。
(三)辅修专业的收费实行专款专用制,由财务处负责监督使用,收费金额的15%交教务处用于学校教学管理与学生学籍管理,其余金额由辅修专业所在系用于教师课程教学报酬与学生学籍管理费用开支。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
《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成绩登记册》
《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课程交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