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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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

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公司规范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XXX聘用的所有未成年雇员。

3.1人力资源部3.1.1 负责对未成年工的厂证进行特别标识直至年满18周岁。

3.1.2 负责未成年工按期进行免费体检。

3.1.3 负责未成年工的劳动局用工备案。

3.1.4 负责规范各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3.2各相关部门3.2.1 负责对所有未成年工进行工作岗位安排、工作时间安排及管理和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4.1定义4.1.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2标识及备案4.2.1 HR在未成年工的厂证上特别标识。

(如后附件)4.2.2HR在招收未成年工后,向东莞市劳动局松山湖分局办理登记备案。

4.2.3HR每月从HR系统中调出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名单,HR将收回特别标识的未成年工厂牌并发放普通员工厂牌。

4.2.4HR收集书面《未成年工夜班及加班工作申请书》。

(如后附件)4.3体检4.3.1人力资源部将按以下规定为未成年工安排健康检查:a入职一周以内;b工作满一年;C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4.3.2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入职体检时统一收取,在雇员第一个月工资中税前返还;如有入职当月离职的员工,在结算离职工资中计还返。

4.4部门工作安排4.4.1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岗位,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

4.4.2对被标识未成年工的雇员不得被安排从事《职业病预防控制流程》所规定的被识别为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4.4.3 不得安排无提交《未成年工夜班及加班工作申请书》的雇员参加夜班及加班工作。

RBA-30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RBA-30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商/供应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应用文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3.公司政策
3.1本公司严禁招聘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拒绝公司内任何职工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入职的请
求。
3.2禁止合作之第三方招聘机构推荐或招聘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16-18岁的未成年工、学生工等。
5.2由人事负责根据人事资料联系其家人,由当事人家属或由公司指定专员送当事人返家,公司负担期间
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
5.3结算薪资:按照劳动法及公司工资待遇支付当事人在工厂工作期间的所有工资。
文件名称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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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文件名称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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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次
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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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实习生、学徒工、学生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宪法
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习管理办法,及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
片、户口本、毕业证或上网查询。
4.2.2年龄核对:可根据其学历证明、户口本、学习经历、知识掌握度等多方面核对。
4.2.3从其伙伴或者相关人员处尽可能多了解其相关身份信息。
4.2.4所有录取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备查。
4.3关于禁止使用童工对人事招聘专员及部门主管的培训规定
4.3.1人事应组织部门内人员学习此规定,内容包括招聘的技巧以及各类证件的辨别等。

童工拯救及青少年工保护程序

童工拯救及青少年工保护程序
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及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作业。
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工作,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小时超过50次的流水线作业。
8、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在安排未成年工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和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已超过半年的未成年工,同样需要每年一次规定项目之健康检查。
3、对工作中的未成年工,当其以需离职接受教育时,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
迟办理,并全额发放工资,以支持未成年工继续接受教育。
八、相关记录
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员工入职表
3、员工花名册
童工拯救及青少年工保护程序
一、目的:
为确保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
二、适用范围:
所有曾在本公司的童工及正在本公司的未成年工。
三、主要职责和权限
1、行政人事部针对童工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
2、行政人事部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
3、公司行政经理确保本厂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
9、未成年工健康检查按有关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10、本公司将按照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劳动或安排其它工作。
11、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需向当地劳动问好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其有关规定。
12、未成年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
13、行政人事部应当对招工工作加强管理,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时,必需严格检查应招人的年龄,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给办理。
七、对童工及未成年工的特别规定
1、本公司若不慎使用童工应立即将其送回原地,并承担所需费用。

拯救童工及未成年工、女职工保护程序

拯救童工及未成年工、女职工保护程序

xxxxxxxxxxx有限公司ICTICOP021-B Page 1 of 3拯救童工及未成年工、女职工保护程序1、目的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童工事件,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曾在公司的童工及正在公司工作的未成年工与女职工。

3、工作职责3.1 人事部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及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

3.2 ICTI管理者代表、厂长确保公司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及监督推广儿童教育计划的有效性。

3.3 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就本程序执行情况与管理层沟通。

4、定义4.1 童工: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

4.2 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3 拯救儿童:为保障曾从事童工现被遣散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5、工作程序5.1 人事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识别应聘者的身份证明,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真假情况。

5.1.1 对照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5.1.2 查验第一代身份证号码,若身份证号码为15位数,则最后一位数为男单女双;若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则倒数第二位数为男单女双;5.1.3 查验图章“公安局”的“局”字右边是平齐的;5.1.4 询问应聘者多大年龄,生肖属相是什么,以及家庭住址。

5.1.5 二代证的厚度是1毫米,是由9层构成的,最外面的这两层记载的是个人的身份信息,打印上去的。

背面的一层叫做配平层,防止静电。

在这层上可以看到长城烽火台图案和“中国CH I NA”的防伪膜,有橘黄色的、绿色的防伪标志。

“中国CHINA”字样字符串周围有渐变花纹,外观呈椭圆形。

身份证底纹颜色衔接处相互融合自然过度,颜色变化部分没有接口。

任何不符此信息者为造第二代身份证。

5.2 人事部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童工。

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但不得立即辞退童工,及时通知高步劳动局,由劳动局通知处理方案。

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

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

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1.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任何雇主和未成年工,旨在确保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并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2. 雇佣未成年工的条件为了确保使用未成年工的合法性和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雇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雇主必须持有合法的雇佣资格。

•雇主需证明对未成年工开展工作的需要,并无法招聘成年员工来完成同样工作。

•未成年工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危险、有害或损害未成年工身心健康的工作。

•雇主需实施保护未成年工的措施,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时间合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休息。

3. 未成年工的招聘与录用在招聘未成年工时,雇主应遵循以下流程:3.1. 就业通知雇主应事先向劳动部门提交就业通知,并进行备案。

3.2. 招聘程序•雇主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和要求等。

•雇主需面试和评估未成年工的能力和适应性。

•雇主应与未成年工及其家长签署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和保护措施等。

3.3. 健康检查未成年工应接受医学机构的健康检查,确保他们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从事拟定工作。

3.4. 入职手续•雇主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文件办理未成年工的入职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协议等。

•雇主应与未成年工及其家长共同参加入职培训,介绍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规章制度等。

4. 未成年工的工作保护为保护未成年工的权益,雇主需采取以下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控制工作时间,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未成年工的休息和学习时间。

•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确保未成年工了解工作内容、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每日监督未成年工的工作情况,确保他们不从事超出年龄范围的工作。

•建立未成年工档案,记录其工作情况、培训记录和工资发放等信息。

5. 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为确保未成年工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雇主应履行以下义务:•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成年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0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10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温作业(不包括世界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作业;
2、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未成年工的定义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二、运作程序如下: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D、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4、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5、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6、公司应根据未成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5)内分沁系统
A、甲状腺机能亢进;B、中度以上糖尿病。

未成年工用工申请程序是什么?

未成年工用工申请程序是什么?

In fact, everyone knows what they want, but not everyone has the courage to express 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未成年工用工申请程序是什么?1、申请单位负责人持所需材料到办理用工备案所隶属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领取《招用未成年工登记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花名册》,填写表格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并受理,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将材料转交到镇(街)人社局3、镇(街)人社局,审批、备案。

当前有很多未成年人对社会工作表示兴趣,想要参与其中,如同成年人求职须有考核,未成年人也需要进行用工申请才可以进入社会活动,申请过程需要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来进行,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未成年工用工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项目名称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登记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原劳动部1994年12月9日劳部发〔1994〕498号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3、《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受理条件招用未成年工且在镇街人社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的用工单位。

四、申请材料1、《招用未成年工登记表》,收原件(2份)2、《未成年工登记备案花名册》,收原件(2份)3、未成年工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4、《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有毒行业提供《检测检验报告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五、办理程序1、申请单位负责人持所需材料到办理用工备案所隶属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领取《招用未成年工登记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花名册》,填写表格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并受理,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将材料转交到镇(街)人社局3、镇(街)人社局,审批、备案,将办结后备案登记表转交至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4、申请单位负责人凭回执到受理窗口,领取办结的备案登记表六、用人单位未经过录用申请雇用后果办理用工备案所隶属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也属于一种工伤认定结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据《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申请行政复议。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文件编号:1.0目的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童工事件,并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遣散的儿童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援和行动,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出现的所有童工。

3.0定义3.1童工:任何不满16周岁从事劳动工作的人。

3.2拯救儿童: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援和行动,以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

3.3青少年工:按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特指16周岁以.卜但未满18周岁的工人,即未成年工。

4.0职责4.1行政部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负责调查、处理童工事件,确保童工得到.妥善的照顾,并协助曾经担任童工的雇员采取必要的支援行动及推广儿童教育计划。

4.2管理者代表负责确保本公司达到此条文的规定及监督推广儿童教育计划的有效性。

5.0程序细则5.1本公司严禁雇用未满16周岁之员工从事工作。

行政部在招聘时应严格把关,检查其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其哪年在哪里出生、属相及能否记得十年前发生的重大事件等问题来确认。

并鼓励员工举报使用虚假身份证进入公司的事件,尽早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

5.2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但不得立即辞退童工,以致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指定专人负责送童工到医院检查身体的健康状况,并通知当地劳动局。

5.3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动局同意安排专人将其送到父母身边,公司负责全部费用;如果需要治疗,并且属因在本公司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则公司应负担全部费用直到其痊愈。

5.4根据需要,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它资源,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5.4.1本公司有责任为己聘用的童工雇员及因以往错误而聘用的童工雇员,提供足够的儿童教育计划。

5.4.2 实施儿童教育计划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儿童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群育和劳动教育。

文教办保护未成年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文教办保护未成年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文教办保护未成年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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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安全管理制度

未成年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保障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其因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受到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未成年工”)在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从事工作的全过程。

三、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1. 劳动时间:未成年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

2. 劳动强度:单位应合理安排未成年工的劳动强度,避免其从事过重、有害健康的劳动。

3. 劳动条件: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条件,确保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

4. 特殊工种:对于未成年工从事特种作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

5. 健康检查:单位应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6. 休息休假:单位应确保未成年工享有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和年休假。

四、未成年工的培训与教育1. 单位应加强对未成年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 单位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提高未成年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单位应加强对未成年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五、未成年工的权益保障1. 单位不得非法招用、录用、使用童工。

2. 单位不得强迫未成年工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 单位应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未成年工的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六、监督与检查1.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应依法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RBA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工管理程序

RBA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工管理程序

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工管理程序(EICC/RBA6.0)1.0目的确保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

2.0适用范围所有曾在本公司的童工及正在本厂的未成年工。

3.0定义3.1童工:从事劳动未满16周岁的工人。

3.2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工人。

3.3拯救儿童:为了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4.0权责4.1人事针对童工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

4.2人事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

4.3管理者代表确保本公司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

4.4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就本程序执行情况与管理层沟通。

5.0程序5.1人事在招聘员工时需辨识身份证明,必须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检验身份证,核对相片确认无伪才能登记入厂。

暂未领取身份证或未办理身份证的,应持有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的十六周岁以上的证明,入厂年龄检查记录在《员工花名册》中;本厂不可雇用童工。

5.2本公司如发现有未满十六岁的儿童被登记入厂和分配,应立即向人事报告,人事要迅速派人将其护送回原居住地,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并有当地村级以上部门盖章确认,交回人事门存档。

还须动员其亲属应送子女进一步求学才能参加社会工作。

5.3发现童工,我们会耐心劝说童工上学,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同时护送童工回原居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厂方承担;5.4本公司在新员工招聘时进行严格的人事资料的审核,并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任何童工。

5.5公司反对供应商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并且不允许童工出现在工作场所。

5.6若发现本公司有任何不满16周岁之员工时,应立即通知管理代表或人事,停止童工的使用并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财务及其他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并对误用情况进行记录,检讨误用原因并改进;针对其他员工重新核实,针对公司全体员工加强宣导等。

救济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EICC5.1版)

救济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EICC5.1版)

救济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1. 目的:防止误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国家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及客户相关要求的要求。

2. 范围:公司内各部门、生产、工作场所。

3. 职责:人事部门负责建立并维持禁止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及救济童工的相关规定;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和监督各部门的合法用工。

4. 要求4.1 用工政策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社会责任标准及客户相关要求。

人事在招工时必须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检验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上照片与其本人,确认无伪才能登记入厂。

暂时未领取身份证的,应持有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年龄证明文件。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不满十六周岁工人,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和在校学生。

4.2 应聘人员应按本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程序》、《員工入職及勞動合同簽訂作業規定》办理相关的应聘、录用手续,为其建立人事档案。

入厂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4.3 童工救济生产车间、班组如发现有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被登记录用,应立即向人事报告。

人事要迅速派人对其进行查实,确认该员工确属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对其进行体检。

如有疾病,应立即通知其家人,将其送回家中,并由公司出资治疗直至其痊愈,误招的童工未依法完成义务教育的,公司应资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公司建立档案并对童工的受教育过程进行跟踪。

4.4 未成年工保护公司在使用未成年工时,不能安排未成年工搬运等重体劳动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

招用未成年工时,应建立未成年工档案,注明工种、班次,上岗前进行体检及上岗安全和技能培训;定期安排体检,工作每满一年或年满18周岁但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要对未成年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记录他们的健康情况。

公司不雇用在读未成年工。

5. 相关文件《人力資源管理程序》《員工入職及勞動合同簽訂作業規定》。

IETP(ICTI)程序文件-003-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正文

IETP(ICTI)程序文件-003-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正文
事责任。
4.6、 对16--18岁的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
4.6.1、 不得安排从事对身体发育有害或具安全卫生风险的工作(如喷油、注塑、搬运重物、碎料等工作)。
4.6.2、 不得安排加班加点或从事夜班劳动。
4.6.3、 按要求进行体检:
a、 工作之前;
b、 工作满1年;
文件修订履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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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理由与内容简述
修订日期
拟定
审核
批准
1.0 目的
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
2.0、 范围
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0、 定义
童工: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
4.0、 程序
4.1、 本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ICTI标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4.1.1、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章。
4.1.2、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时将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4.1.3、公司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公告。
4.1.4、由行政部负责将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相关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分包商及其他利益团体。
4.2、 行政人事部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资料确认无伪,方可招用。
c、 年龄满18周岁,距前次体检已半年;
4.6.4、 实行登记制度,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4.6.5、 人事部为未成年工建立专门的档案,并定期了解其工作、身体、生活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工身心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控制程序1.doc

(3)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控制程序1.doc

(3)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控制程序1广州市健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禁止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招聘程序,制定政策、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合法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各部门和生产工作场所,以及可能的对外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定义3.1 童工:指任何年龄低于16周岁的少年所从事的有经济收入的劳动。

3.2未成年工:指任何年龄在16~18周岁的所从事的有经济收入的劳动。

4、规定内容4.1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禁在任何岗位范围内使用童工,遵守用人程序。

人力资源部招工人员在招工时必须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验证,即核对身份证及相片,必要时核对户口,确认无伪才能登记入厂。

暂时未领取身份证的,应持有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准的16周岁以上的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4.2应聘者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如确有必要招用未成年工(16~18周岁),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及复印件到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备案。

4.3 应聘者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与其他用人单位已合法终止了劳动关系,主管及特殊岗位应聘者必须出具前任公司的离职证明,且应按公司规定真实、正确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公司将以《员工入职登记表》所收集的员工信息加载公司《员工名册》备案。

4.4 员工入职时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和复印件:1)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最高学历证明;4)从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等;5)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6)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7)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8)担保人办理担保手续。

注明:第5项和第7项公司视情况而定。

4.5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利对员工提交验证相关证件进行复印存档备案。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含表格)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含表格)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SA8000/ICTI/EICC/BSCI)1、目的严格遵守《劳动法》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以及协助其完成学业。

2、范围规定适用于本厂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3、定义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招聘、面试、办理入职时人员年龄的核查。

5、作业内容5.1 本厂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来本厂应聘的人员,应根据《员工身份、年龄鉴别检查规定》认真核对,防止个别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

5.2 员工被本厂录用后,若发现为童工(年龄不满16周岁)应结算其所有薪资并由本厂负责遣送返乡。

5.3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范围内的劳动。

5.4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超时加班,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及有毒有害的工作。

本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电工、高空作业、搬运工、喷油/注塑等工种。

5.5 患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不得安排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从事的范围内的劳动。

5.6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晚上21:30至早上7:30期间工作。

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

5.7 本厂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a)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b) 工作满一年;c)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对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所附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5.8 本厂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5.9 本厂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资产,他们是国家未来的希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未成年人需要在早期脱离家庭独自生活,而且需要在特殊行业中工作,如家政服务、农业劳动、门店销售等。

因此,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保护未成年工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以下是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未成年工的定义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力在就业过程中,属于未成年工。

二、未成年工的就业制约1.工作者和用工单位开展劳动关系时,应遵循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2.未成年工作时,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陪同。

3.安排未成年工作,应确保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时间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征,并重视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1.未成年工在就业过程中应得到合理对待。

禁止使用未成年工进行危险、有毒、有害的劳动。

2.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标准,用人单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未成年工作地点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用人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和相关的急救设备,对发生的健康异常情况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未成年工的劳动时间和休息1.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一般不得在夜间或者停工期间参与劳动。

2.未成年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用人单位必须为未成年工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以保证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

五、未成年工的工资保护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支付制度等文件规定,支付未成年工应得的劳动报酬,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未成年工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为未成年工提供必要的膳食、住宿,必要的津贴和福利待遇。

七、未成年工的教育和培训国家为未成年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未成年工职业技能,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并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总而言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出现,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23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2023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2023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2023 Special Protection Regulations for Underage Workers)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中的未成年工:(一)未满16周岁的工人,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

(二)16周岁至18周岁的学生工,适用于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以及用人单位组织的教育实习项目。

第三条劳动价值保护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年龄、技能和工作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成年工的工资应当通过银行或者支付机构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工作时间保护用人单位应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如有特殊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2小时,每周不得超过12小时。

第五条工作性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于艰苦、危险或者有毒有害的劳动,不得从事禁止用人单位任用未成年工的工种。

对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工,应根据其身心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内容和强度。

第六条劳动保护设施和工作条件保障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未成年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必要的劳动保护培训,并且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工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休息和休假保护未成年工应享有与成年工同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用人单位应保障未成年工每天至少休息1小时,并在连续工作4小时之后休息20分钟。

未成年工每个月至少享有2天的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适当的休假安排。

第八条职业培训和教育保障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未成年工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用人单位还应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帮助未成年工实现职业规划和发展。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一.目的:
为了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未成年工得到适当的保护,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特别制定本程序。

二.定义: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18周岁之间的劳动者
三.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未成年工
四.工作程序
1.人事部办理进厂手续时,必须严格检查其身份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对于无本人有效身份证者公司拒绝录用。

2.公司录用未成年工,行政部应对未成年工进行独立造册建档,登记每一名未成年工的年龄、受教育状况及辍学原因等;同时对其受教育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3.未成年工入厂,行政部在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局办理未成年工上岗登记;
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为搬运工、重型机器操作、有毒或噪音超标、上晚班或加班的工种岗位。

5. 未成年工入厂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工作满一年后需再次体检,年满18 周岁时距
前一次体检时间超过半年的应进行体检,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按医生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人事部应跟踪未成年工保护的实施情况,必要时作及时调整
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止从事的工作,如从事有毒,高
温,低温、强度体力劳动危险性大,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水电、以及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和上夜班。

救济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控制程序

救济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控制程序

救济童工及未成年工保护控制程序你有没有想过,孩子本该在学校里坐在教室里,学习拼音,写字,玩捉迷藏,做做手工,放飞梦想,可是现实中却有一部分孩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背井离乡,穿梭在工厂车间,流水线前,手指按着一堆冰冷的机械,眼神空洞。

那些年轻的面庞,应该是灿烂的,而不是被汗水和油污蒙住了光辉。

想象一下,你的十岁,应该是拿着小铅笔在草地上画画,而不是在车间里搬运重物,握着工具做着不属于你年龄的工作。

这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人道主义的呼声。

这不,这些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存在,让我们每个人都得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能为这些孩子撑起一片天?说到这,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唉,这事儿离我远着呢,反正我又不在那些工厂里工作,不用管这种事。

但事实上,你是否想过,你吃的零食、穿的衣服,背的包,甚至用的手机,可能都和这些孩子的劳动力有关系。

也许有的家长甚至还在安慰自己,“哎呀,孩子在外面能挣点钱也好,锻炼身体嘛!”但是你想过没有,这种所谓的“锻炼”,背后可能是剥削,是让孩子的青春年华泡在工厂里的牺牲。

如何让这些孩子得到救济,如何确保他们能远离这份辛酸的工作?我们得明白,保护孩子的权益,保护未成年工不受伤害,得靠法律来撑腰。

大家可能听说过很多关于劳动法、儿童保护法的规定,可是,实际执行起来并不总是那么简单。

甚至有些企业,为了利益,明知有未成年工在工作,还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找一些歪门邪道的手段来掩饰。

像是,假装孩子是成年人的证件,或者给他们安排低强度的工作,尽量不让外人发现。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

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救济程序”。

一个能让这些孩子从劳动压迫中解救出来的程序。

想要救济这些童工,首先要从发现着手。

你以为打个电话就能把问题解决了?这可不容易!很多时候,童工在工厂里工作,老板的眼皮底下,一切都井井有条,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出来。

要是真想知道这些孩子是否真的被迫工作,调查员就得像侦探一样,偷偷摸摸地去了解、去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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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1.总则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未成年工在劳动和工作中身体健康,依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未成年工的定义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雇佣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员工,为未成年工。

3.内容
3.1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雇佣未成年员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需向东张劳动局办理
登记,向劳动局提交《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与《未成年工登记表》,由劳动局登记备案。

3.2 公司对未成年工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不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具体规定如下:
3.2.1 公司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
业;
3.2.2 公司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
的作业;
3.2.3 公司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电焊工、电锯手、电剪手、锅炉司炉等高温工作或危险性工
作;
3.2.4 未成年工如患有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非
残疾型)时,公司不安排其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极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3 公司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上次的体检已超过半年。

3.4 未成年工上岗前,公司将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公司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4.本办法未尽事宜,详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条款。

编制:
审核:
批准: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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