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网络购物、社交、工作、学习,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便利。
然而,网络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隐私权的保护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内涵与特点发生了显著变化。
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主要指个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侵扰等。
但在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还涵盖了个人在网络上的活动轨迹、浏览记录、消费习惯、社交关系等。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具有易受侵犯性。
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使得个人信息能够被轻易获取和传播。
不法分子可以通过黑客技术入侵数据库,窃取大量用户的隐私信息;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甚至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也可能会泄露用户的隐私。
此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一旦个人隐私在网络上被泄露,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往往超乎想象。
这可能导致个人遭受骚扰、诈骗,名誉受损,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而且,由于网络信息的长期留存性,隐私泄露的影响往往是持久的,难以消除。
目前,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了规范。
然而,现有的法律保护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标准,导致在实际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对于新型的网络隐私侵权行为,法律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例如,对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中的隐私侵权问题,法律尚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再者,网络隐私侵权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导致对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
网络隐私权是指在互联网上个人、单位或组织的个人信息、通信秘密等权益得到保护的一项权利。
网络隐私权是人们的隐私权在网络时代的延续和扩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法律上,如何保护网络隐私权,是当前我国一个重要的议题。
我国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基础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这个规定为保护个人信息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我国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其中包括了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同意权、访问权和更正权等四项权利,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了更明确法律依据。
2017年,我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对采集、使用、处理等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示了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的处罚措施。
4、其他相关法律此外,我国还有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1、保护范围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个人信息、通信秘密、个人纠纷信息等方面。
其中,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职业信息等,通信秘密包括短信、邮件、聊天信息等,个人纠纷信息包括婚姻状态、财产状况、医疗记录等。
2、保护内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采集、使用和保护。
针对采集,网络公司必须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来源、用途、范围、方式等方面。
针对使用,网络公司必须严格限制个人信息的用途,不得超出明确告知的范围;同时,不得泄露与个人信息相关的通信秘密和个人纠纷信息。
针对保护,网络公司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
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1、制定实施规定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实施规定,明确相关条款,规范网络公司、网络用户的行为规范,从而保障网络隐私权得到切实维护。
互联网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交模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这种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隐私问题。
个人信息的泄露、网络监控和数据滥用等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对互联网隐私保护的关注。
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互联网隐私保护的基石。
该法旨在保护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法,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须经过个人同意,并且必须告知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同时,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法是对互联网隐私保护的进一步规定。
该法旨在保护个人数据的隐私和安全。
根据该法,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必须经过明确的目的和合法依据,并且必须告知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个人数据的处理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和透明的原则。
个人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三、网络监管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监管成为了互联网隐私保护的重要环节。
网络监管法旨在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的行为,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益。
根据该法,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同时,他们也必须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出售。
四、跨境数据传输规定随着互联网的全球化,跨境数据传输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跨境数据传输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必须经过个人同意,并且必须确保接收方国家具备相应的数据保护措施。
同时,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也必须符合国际上的相关法律和协议。
总结起来,互联网隐私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保护法、网络监管法和跨境数据传输规定等。
这些法律规定的出台,为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个人隐私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
为了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的隐私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其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网络安全法》也是保护网络隐私权的重要法律。
该法强调了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规则。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刑法》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上述的基本法律,还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保护。
比如《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它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另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也对网络隐私权保护有所涉及。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介绍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们的生活已经紧密地与网络环境相连。
网络环境中的隐私权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个人对其个人生活、个人信息的自主控制权利。
在网络环境下,隐私权包括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通信内容、行为轨迹等方面的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挑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网络环境中的隐私权面临着诸多挑战。
其中一些挑战包括:1. 第三方数据收集:许多网站和应用程序会收集和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但在用户使用过程中缺乏对这些信息的控制权。
2. 数据泄露风险: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事件频繁发生,个人信息可能被未经授权的人获取,导致个人隐私权被侵犯。
3. 跨境数据流转:互联网的全球性导致了跨境数据传输的问题,不同国家的隐私法律和标准差异巨大,给隐私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 社交媒体的普及:社交媒体平台上个人信息被公开展示,可能导致用户的隐私泄漏。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为了保护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隐私权保护措施:1. 数据保护法律: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数据保护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规则,强化了个人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
2. 隐私政策:网站和应用程序通常会发布隐私政策,明确说明他们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方式,并允许用户选择是否同意分享信息。
3. 加密技术:加密技术能够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确保个人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被非法获取。
4. 数据主体权利:个人可以行使自己在个人信息方面的权利,如查询、更正、删除等,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5. 跨境数据传输协议: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制定了跨境数据传输协议,以确保个人信息在跨境传输过程中得到适当的保护。
隐私权保护的挑战与思考尽管有一系列的法律和保护措施,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个人信息逐渐成为公共资源,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逐渐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我国法律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这些法律规定了网络隐私的定义、保护范围、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并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责任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的出台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其次,我国法律要求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必须符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个人信息主体有权对其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行为提出异议,并有权要求删除、更正等。
此外,网络运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都有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需要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然而,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依然突出。
一些企业或个人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甚至将其出售给其他企业,给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很大威胁。
其次,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还不够明确和严厉,一些违法行为难以追究,个人信息主体的维权途径受限。
此外,在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方面,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仍存在不足,很多网站和应用程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不力。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首先,应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起到威慑作用。
其次,应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的研究和推广,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水平。
此外,应建立起个人信息主体的维权渠道,加大对个人信息主体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总之,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是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我国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虽然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只有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技术手段的应用等,才能更好地保护网络隐私权,确保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隐私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网络上,个人信息、交易记录、浏览历史等数据的泄露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手段的进步,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也变得愈加复杂和有挑战性。
因此,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成为了当下网络法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探究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机制,明确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和范畴,分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实际适用情况,并提出建议或改进措施,以促进网络隐私权的更有效保障。
二、研究目标和内容目标:本文的研究目标是探究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机制,以此明确网络隐私权的内涵、范畴和法律基础,分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实际适用效果,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措施,以提高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水平。
内容:1.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和范畴2.国内外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特点3.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及其实际效果4.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5.对中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合理建议和措施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方法: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通过梳理和分析相关文献,探讨网络隐私权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护机制,并通过案例分析及实际调查,分析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实际情况。
步骤:1.文献研究:梳理相关文献,探讨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机制及其内涵和范畴。
2.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总结网络隐私泄露的原因、法律责任以及法院裁判标准等相关问题。
3.实地调查:搜集和分析与网络隐私权相关的聚焦问题,了解人们的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态度和行为。
4.归纳和总结:对研究结果进行归纳和总结,提出具体产品开发建议。
四、论文结构和时间安排结构:1.引言:研究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2.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和范畴:讨论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内涵和范畴。
3.国内外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特点:比较分析国内外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机制和特点。
《我国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3300字》
我国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1课题背景及研究意义1.1课题背景从十多年前的2G网到如今正在普及的5G网的一个升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带给人们日新月异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已然到来。
既给国家治理提供了新技术,为公民获取各种信息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但也因其庞大的数据量及其快速的流通速度等特点给公民的网络隐私造成严重的泄露问题,从而引发人们忧虑和深思。
1.2研究意义多方面分析和研究我国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对于如何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合理保护我国公民的网络隐私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对促进于社会的和谐发展,生活秩序的稳定,以及公民保护个人隐私权,追求幸福安宁的生活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2文献综述2.1国外研究进展美国是一个向来注重对个人自由的保护的国家,而这种理念也体现在美国法治的方方面面,美国从建国开始就十分崇尚自由、以及对个人尊严的保护,因此美国对于隐私权的保护研究开始时间较早,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美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研究渐渐也走在世界前列。
20世纪初,美国就已经形成有体系的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规范为辅的模式来保护个人网络隐私。
而后设立的诸如1974年《隐私法》,1980年《隐私保护法》等都对隐私保护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丰富和完善了美国隐私法律保护体系。
《信息自由法》的制定最初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后来经过时代的发展隐私权制度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该法又把公民的私人信息也包括在隐私权的范围内加以保护。
《隐私权法》则是对公民网络隐私权进行直接保护的法律依据,公民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公开或者不公开自己的隐私。
《有线通讯政策法》是为了保个人隐私不被有线服务商侵犯而制定的。
《在线隐私权法》则对在线1 / 5商业公司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颁行于2001年的《儿童网上隐私保护规则》则针对13岁以下的儿童这一特定的权利主体,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13岁以下的儿童进行隐私数据的收集。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分析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分析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深度融入我们的生活。
从社交娱乐到工作学习,从购物消费到金融交易,几乎无所不包。
然而,伴随着网络带来的便捷,个人隐私信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泄露风险,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网络隐私权,简单来说,是指公民在网络环境中享有的个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它涵盖了个人的身份信息、通信内容、浏览记录、位置信息等诸多方面。
目前,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此外,《网络安全法》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
然而,尽管有这些法律规定,网络隐私权保护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隐私侵权行为更加复杂多样。
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网络诈骗等手段层出不穷,个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就被窃取和滥用。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钓鱼获取用户的账号密码,进而窃取其个人隐私信息;还有一些应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过度收集个人数据,用于商业营销甚至非法交易。
其次,法律规定在具体适用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确定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发生地以及损害后果等都变得极为复杂。
而且,对于网络隐私权损害的赔偿标准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给予受害者充分的救济。
再者,用户自身的隐私保护意识相对薄弱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很多人在享受网络服务时,随意点击“同意”各种隐私协议,对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
同时,部分用户在网络上过度分享个人生活,也增加了隐私泄露的可能性。
此外,行业自律机制尚不健全。
虽然一些互联网企业制定了内部的隐私保护政策,但执行力度往往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2010年12月湖北经济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D ee.2010第24卷第6期J our nal of H ub ei U ni vers i t y of E c onom i cs(Phi l os ophy&Soci al Sc ie nc es)V01.24N o.6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李茂春(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江西南昌330029)捕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网络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严竣挑战.这种状况巴经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迸一步发展。
在我国加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己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通过对网络隐私权内涵、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不足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具体构想.关键词;隐私权;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一、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关于隐私权的概念及理论.最早起源于美国.学术界普遍认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隐私的概念是由美国法学家路易斯布兰戴斯和萨莫尔沃伦于1890年发表的论文《隐私权》中提出的。
在此后近百年的时间里.隐私权才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开始运用并逐渐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
但在我国.隐私权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的出现也不过十余年的时间.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出现隐私权的明确表述。
一般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网络隐私权权与现实生活中的隐私权不同.网络隐私权是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和发展。
针对这一新兴的历史产物.不同的学者观点不同.有的学者认为网络隐私权是指:“网络中的隐私权是自然人在网络这个特定的空间中所享有的隐私权.是将现实空间中的隐私权向网络空间中的引申。
”有的学者认为网络隐私权:“并非是一种全新意义上的隐私权.属于隐私权中个人资料隐私权的范畴。
个人资料包括以任何形式记载的、可供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种族、民族、肤色、肖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家庭情况等信息”。
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
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大量个人信息存储在云端,并且不断涌现新的网络威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变得不可或缺。
本文将就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一、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1. 《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是中国网络安全的基础法律法规。
该法规的制定旨在保护国家的网络安全、促进网络发展以及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法规对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提供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其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行为。
2.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GB/T 35273-2020)是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的国家标准。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分类、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3. 《电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电信法》修订)是针对电信行业的法律法规。
该法律规定了电信运营商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二、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1.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是中国即将实施的一项法律法规。
该法律将明确保护和管理个人信息的权限与义务,限制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和披露的行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2. 《通信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是针对通信行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通信运营商必须遵守的隐私保护措施,保障用户的通信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3.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标准,GB/T 35237-2020)是对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
该标准明确了网络安全管理责任、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的要求,为数据隐私保护提供了辅助指导。
三、法律法规的执行与挑战虽然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但执行和实施仍然面临挑战。
其中一项挑战是源于新技术的快速发展。
以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给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法律法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目录一、内容概要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4)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5)二、网络隐私权概述 (6)2.1 网络隐私权的定义 (7)2.2 网络隐私权的内容 (8)2.3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属性 (9)三、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分析 (11)3.1 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 (12)3.2 相关部门职能的履行情况 (13)3.3 公民网络隐私权保护意识的分析 (15)四、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16)4.1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17)4.2 执法力度不足 (19)4.3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不明确 (20)4.4 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 (21)五、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完善建议 (22)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3)5.2 加大执法力度 (25)5.3 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26)5.4 提高公民自我保护意识 (27)5.5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28)六、结论 (29)6.1 研究成果总结 (30)6.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31)一、内容概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隐私权已成为当下社会亟待关注的问题。
网络隐私权是指个人在网络环境中对其个人信息、行为习惯、网络活动等享有保护其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现行法律体系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本文将概述网络隐私权的基本概念及其在法律中的地位,对我国现行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层面。
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的优点,如立法层次较高、覆盖面较广等;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如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执法力度不足等。
针对现有法律体系的不足,本文将提出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的建议。
包括: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层次,确保法律规定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强化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意识;以及推动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网络隐私权侵权问题。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网络进行社交、购物、工作、娱乐等各种活动,与此同时,大量的个人信息也在网络中流转。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网络隐私权,简单来说,就是指公民在网络环境中享有的个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与传统隐私权相比,网络隐私权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首先,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一旦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上被泄露,其影响范围可能迅速扩大,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其次,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使得侵权行为更加难以追踪和防范。
再者,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为侵犯隐私权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和方式。
然而,当前网络隐私权保护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变得极为容易。
许多网站和应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大量的个人数据,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浏览记录等。
这些数据可能被用于商业营销、精准广告投放,甚至被非法出售给第三方,给用户带来骚扰和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安全威胁也时刻威胁着个人隐私的安全。
黑客可以通过攻击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等手段获取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造成严重的隐私泄露事件。
此外,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和企业对用户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导致用户隐私泄露事件频发。
为了加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和保护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
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规定的不够具体和明确,导致在一些具体案件中难以适用。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开题报告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被泄露和滥用,网络隐私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隐私保护涉及伦理、法律、技术等多学科领域的问题,其中法律保护是其中之一,是保护个人网络隐私的最基本保障之一。
本文旨在分析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并探讨对其进行的规制和保护。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在于:1. 分析网络隐私权的概念、特性等基本概念。
2. 探究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分析其规制机制、保护方式、实践问题等。
3. 基于实际情况,提出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1.网络隐私权的概念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互联网上产生的个人或组织信息具有决定性的管理权利。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语音、人脸、位置等数据的保护。
2.网络隐私权的规制机制网络隐私权的规制机制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行业组织自律规范等。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3.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方式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技术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方式。
技术保护包括加密技术、数据隐私保护技术等;法律保护包括提升法律保护力度、加强执法监管等。
4.网络隐私权的实践问题网络隐私权的实践问题主要包括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明确、行业自律不足等问题。
此外,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依然存在,法律保护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5.网络隐私权的应对措施面对网络隐私权的现状,应当加强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业自律规范和保护力度,增强公民和机构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研究意义本研究的意义在于:1. 帮助公众了解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和法律保护现状。
2. 分析网络隐私权的规制机制和保护方式,为未来改进网络隐私权保护提供理论基础。
3. 提出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隐私权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同时也衍生出许多隐私权侵害的事件。
因此,保护隐私权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隐私权的内涵与意义隐私权是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隐私空间、秘密和个人信息不被他人侵犯的权利。
隐私权的保护不仅是个人尊严的体现,也是社会公正与法治的重要保障。
在网络环境下,用户的信息可以被随意收集、转卖和传播,个人的隐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二、网络时代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在网络时代,虽然法律法规日渐完善,但隐私权的保护依旧面临诸多挑战:1.信息泄露事件频发:近年来,网络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导致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
例如,_______(具体案例)使得公众对隐私权的关切不断加深。
2.法律法规滞后: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机制,这使得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处理用户信息时过于随意。
3.技术手段的迅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可以轻松获取和分析个人信息,尽管这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但也带来了更大的隐私风险。
三、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隐私权保护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合法权益,更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安全与稳定:1.维护个体的尊严:每个人都有权决定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分享自己的信息,尊重个人隐私是对其尊严的基本承认。
2.促进社会信任:在一个隐私权得到保障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会更为牢固,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防止信息滥用:不当使用个人信息可能导致诈骗、身份盗用等犯罪行为,隐私权的保护能够有效降低这些风险。
四、如何加强隐私权保护为了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以下是一些可行的隐私权保护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各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对信息收集、存储和使用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用户权益。
2.加强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认知,让每个人意识到保护自己隐私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与法律保护
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与法律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青少年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们通过网络学习、娱乐、社交,享受着科技带来的便利。
然而,与此同时,青少年在网络世界中的隐私权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隐私权是指个人在网络环境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权利。
对于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保护他们的网络隐私权至关重要。
青少年在网络上的活动十分丰富多样。
他们可能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生活点滴、在网络游戏中与他人互动、使用在线学习平台获取知识等等。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正在无意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比如,发布的照片中可能包含家庭住址、学校名称等关键信息;填写的个人资料可能被不法分子获取用于非法目的。
那么,青少年网络隐私权容易受到哪些方面的侵犯呢?首先,网络平台和应用程序是常见的风险来源。
一些不良的平台可能在用户协议中设置隐蔽条款,获取青少年大量的个人信息,然后将其出售给第三方以谋取利益。
其次,网络黑客和不法分子也是一大威胁。
他们通过技术手段攻击网络系统,窃取青少年的隐私数据,如账号密码、聊天记录等。
再者,网络欺凌也是一种侵犯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方式。
有些恶意的网友可能会故意曝光他人的隐私信息,对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
青少年网络隐私权受到侵犯,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从个人角度来看,可能导致青少年的身心受到伤害,产生焦虑、恐惧、自卑等不良情绪,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从社会角度而言,会破坏网络秩序,降低公众对网络环境的信任度,阻碍网络技术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网络隐私权,法律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要求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对收集的信息严格保密。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强调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以法律的名义保护网络隐私权
动 中不得 擅 自对其 他经 营者提 供的 合
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等内容外 , 还
年最高 人民法 院有 关精神损 害赔 偿的
司 法 解 释 中 , 经 将 隐 私 明 确 规 定 为 已
一
特 别强调 了互 联 网信息 服务提 供者 有 保护用 户隐私的责任 。可 以说 , 征求 意见稿 的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修 正案 , 仅有专门的条款保护公 不
民 的 隐 私 权 , 有 专 门 的 条 款 保 护 网 还
项具 体 “ 益” 法 。正 如 葛 云 松 教 授 指 出 的 , 私 权 是 以 前 的 法 律 没 有 明 确 隐 规 定 、但 司 法 解 释 上 长 期 承 认 的 一 种
络 隐 私权 , 即在 刑法 》 第二 百八 +
求 意 见 稿 ) ( 求 意 见 稿 除 了 明 确 。《 征 规 定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市 场 活
法的角度 , 着重对公民隐私权的组成部
分 作 了原 则性 的 保 护 。 我 国 民 法 通 则 》 虽 然 没 有 明 确 地 将 隐私 权 规 定 为 具 体 人 格 权 , 在 司 但 法实 践 中 , 过 对 名 誉权 的扩 张解 释 间 通 接 达 到 了 保 护 隐 私 权 的 效 果 。 在 2 0 设 定 了五 个 与 侵 害 隐 私 权
相关的罪名 :“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 、“
入 住 宅 罪 ” 侵 犯 通 信 自 由 罪 ” 私 、“ 、“ 自开 拆 、 隐 匿 、 毁 弃 邮 件 、 电 报 罪 ” 。 具 体 到 网 络 隐 私 权 , 多 法 律 法 规 也 许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给 予 了 保 护 。 比如 刑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一、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 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骚扰、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 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宁静 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通信秘密权及个人隐私利用权。我国现行法律中 没有关于隐私权的定义。
网络隐私权要点理解
1.网络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使用网络的自 然人
2.网络隐私权的客体为网络个人数据、网 络个人行为及网络个人领域。
总结:个人线下隐私信息的侵犯属于传统 的隐私权管理范畴,线上活动中的隐私 信息侵犯才是网络隐私权管辖的范畴。
二、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行为
1.Cookies文件滥用 2.监视软件的滥用 3.滥用识别机制 4.黑客攻击行为 5.政府侵犯网络隐私权行为 6.第三方泄露和共享
隐私权包含 知情权 选择权 访问权 安全性需求权 用户信息控制权和请求司法救济权 思考:陈冠希的悲惨故事,他是否可以申诉和获得 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 他的隐私权是否是网络隐私权?
网络隐私权
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广义上讲 应该是保护网络隐私不受侵害、不被公开、不被利用 的权利。其内涵包括:第一是网络隐私有不被他人了 解的权利;第二是自己的信息由自己控制;第三是个 人数据如有错误,拥有修改的权利。简单地说,网络 隐私权,是指网络上未明确声明允许公开的所关个人 的信息和数据,不被非法收集、公开、侵犯和利用的 权利。
四、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模式
1.立法保护模式 2.行业自律模式 3.软私权与法律保护制度
《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残疾人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老年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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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李玲君(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 730070)【摘 要】隐私权是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理论界一般划归为私权,世界各国对于隐私权的保护、研究历来非常重视。
在网络时代,以技术为支撑的网络给隐私权的保护带来极大的冲击,网络空间信息的流动性、交互性更是让隐私权的保护陷入困境,对隐私权的侵犯呈现出新的特点。
我国传统的民事法律对隐私权的研究相对滞后。
由于民事法律中并没有条款对隐私权直接加以阐述,导致现实生活中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非常普遍,且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
现在面对网络时代的隐私权难题,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不仅需要在现有的民法体系中寻求突破,制定专门法律。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网络侵权;法律保护一、网络隐私权的内涵1、网络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个人活动和个人私事自由决定并进行支配的一种权利。
网络隐私权,这一概念则是伴随着网络的出现而产生的。
简单来说它主要是指公民在网络环境中能在最少的干涉下顺应自己的意愿而生活的权利。
要求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利用和禁止在网上泄露的一种人格权。
2、网络隐私权的内容。
(1)网络个人信息资料搜集的知情权。
它是网络隐私权包含的基本权利,在网络环境中,个人有权知道是谁在搜集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包含了哪些内容,而且个人还有权知道这些信息将用于什么目的,将会与何人分享。
用户应当有权知道上述事项,否则这种知情权就是不全面也是不完整的,因而个人就不能充分、正确的形式选择权。
(2)个人信息资料搜集的选择权。
主要体现在个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使用上。
在目前情况下,绝大多数网站所提供的服务都直接或间接的与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3)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控制权。
这是网络隐私权中的核心内容,网络用户通过合理的途径访问个人资料,针对自己信息进行收集、储存、传播、修改,以保证网络个人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有人将其中的部分内容称为“合理的访问权限”、“维护信息的完整权”、“保证信息的准确无误权”等等。
网络隐私权人的这些权利内容相互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影响深渊,将之合并为一项权利才便于行驶。
(4)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请求权。
无论搜集何种网络信息,只要涉及到网络隐私权,就必然与网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
个人信息的泄漏或被窃取,无论是人为的还是由于技术上的缺陷,都将严重影响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使用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所以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问题是网络隐私制度的基础。
二、网络时代对隐私权的侵害现代社会,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出于商业目的,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被收集和利用是无法避免的。
这势必会对用户的网络隐私权造成侵害。
网络作为一种信息的传播媒介,因其触角广泛,覆盖面广使得网络侵权与传统社会中任何侵权方式都不同。
1、侵害方式更为广泛、便捷。
与传统隐私相比网络隐私在内容上更为广泛,而且呈现出不断扩大化的趋势,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财产、甚至是个人及其家族的基因图谱的信息也会包含在内。
由于因特网的数字化、信息传输分组化特点,使得网上信息传播速度十分快捷。
任何一台联网的电脑都是面对整个世界,只要将个人信息资料放在某个网页上或电子公告版上发布就可在瞬间完成侵权过程。
2、侵犯的网络隐私权具有财产权与人格权的双重化性质。
传统上认为隐私权是一种独立的人格权,不具有物质性或财产权属性。
但是,在网络空间中,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不仅仅是出于想知道他人隐私的好奇心,而大多数是基于巨大的利益驱使。
3、侵权行为手段的智能化、隐蔽化。
网络隐私侵权主要依靠的的是科技手段去实施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以瞬间完成,而且由于因特网所涉及的范围不限于某一地区,在这个虚拟空间中,用户都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侵权证据很容易被删除。
而且隐私的侵权者往往是通过。
匿名跨国、跨地域远程登陆传播、查阅信息,很难被查到。
4、侵权后果的严重化。
网络空间是一个全球性的,信息传播相当快捷。
公民隐私权一旦在网上披露,全球范围的人在瞬间都能知道,这将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损害后果。
加之侵权者一般具有较高的网络知识,而执法人员整体网络技能相对薄弱,这就造成了取证、执法的困难。
三、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网上的侵权主体大致可分为三类: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上信息获取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1、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络侵权的法律问题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网上信息获取者,一般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通常情况下,网络信息获取者在“下载”网上信息时,计算机系统就会自动对信息有一个简单的暂时的复制,这时候浏览者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如果试用无过错责任,那么侵权随时都可以发生。
这对于网络用户而言是不公平的。
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简单来说就是指互联网中提供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人包括网络内容提供者和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
(1)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他们的地位类似于传统的出版者。
他们将他人提供的、属于第三者享有版权的作品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
对于网络内容服务者而言应当试用无过错原则,因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在权利人一方,意味着权利人必须自己证明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这对于权利人而言是不公平的,网络上的信息资料是实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即使权利人知道权益受到侵害却也无能为力。
而对于网络内容提供者而言,他们则可以采取技术手段来阻止侵权内容继续在网上传播。
因此对于网络内容提供者要实行无过错责任,则不论网络信息提供者有无过错,都有义务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简单而言是消费者信息的监管人、代理人和经济人。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在保护消费者网络隐私权的同时,代表消费者向企业推销这些信息。
在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建立桥梁,为他们彼此寻找最大的利益优惠。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并不能控制网上传输的信息内容,自始至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
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不是侵权材料的发送人,对侵权材料的存储和传输是由其技术特征所决定的,是对侵权人的要求所作出的一种自动反应。
四、网络时代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网络时代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
网络时代的到来代表着人类社会的现代文明和发展,但并没有及时有效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公民的个人信息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人不法收集、传输和利用,个人生活也面临着随时被干扰的危险。
2、当前对侵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较为零散,没有形成一个体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3、对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我国目前来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隐私权的保护。
首先在立法模式上,我国可以先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出保护用户隐私权的行业规范,以此作为最低的法定标准,如果网络经营者遵守了这些标准,就可以免责。
同时还应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以弥补行业自律约束力较弱的缺陷。
这样兼固了网络经营者和用户的利益,也兼固了国家和个人利益,既会保障和促进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又会使个人隐私得到应有的保护。
制定专门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法规。
在法规中明确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收集、处理和处分程序,网络经营者和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权利和义务,个人数据的使用,个人数据的披露和公开,以及侵权救济方式等。
加强判例作用,建立一套动态的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
网络的飞速发展会出现一些全新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静止的、滞后的法律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
判例会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修改《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
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电子证据的规定,而网络环境下侵害隐私权的证据是电子证据,修改民诉法,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并明确在什么条件下电子证据才是证据。
只有这样才会便于这类纠纷的解决,确保实体法的实施。
增强网络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
通过宣传使用户树立隐私权观念,了解网上隐私权方面的立法,知悉各网站隐私政策,知道选择加密软件,小心对付垃圾邮件等,使用户懂得用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1]李德成:《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初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2]张楚:《网络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赵华明:《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
(上接第60页)记制度,不仅使商事登记立法复杂化,而且导致对不同的主体实行差别待遇,造成了市场准入的不公平,从而打击市场主体履行登记义务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商事登记制度作用的发挥。
2、分散立法不仅造成了制度的重叠,而且使许多法律的盲点、空白、漏洞也存在于法规之中。
典型的例子是因商事登记机关的错误,导致商事登记公告不实或者造成交易相对人或第三人利益的损失应当由谁负责,我国现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虽然规定了公司登记机关的责任,但是缺乏可操作性,而且法条设计本身没有针对交易相对人或第三人利益,出现了立法上的“真空”。
3、有关商事登记的法律文件相互之间存在矛盾。
例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与1988年颁布的《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关系不明确,而在实际上,“企业法人可含纳公司”,这便使法律文件在整体上存在不协调。
4、商事登记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对效率有所忽视,表现出过于想交易安全倾斜,尤其是对登记申请人效率的忽视。
主要表现在:第一,赋予登记机关的某些登记管理上的裁量权,使其拖延登记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第二,登记过程中所需审批和核准的要求过多,妨碍了商主体以便捷的方式组建与运转,增大了设立商主体成本的不必要的支出。
(三)完善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措施。
1、统一立法,改变立法形式分散而引起的弊端。
法制健全的基本要求是法的统一。
完善商事登记制度首先必须改变其复杂的立法现状。
我国应大胆借鉴外国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商事立法之路。
2、商事登记立法的价值取向上,即应重安全,也应突出效率,坚持安全与效率并重。
我国现有的商事登记制度过于强调安全,并为此采用了加强国家干预的诸多机制作保障,造成了重管理轻效率的弊端。
集中体现于国家行政管理上,强调行政审批程序的适用,而忽视对商事主体利益的保护。
我们不否认应当重视商事登记制度的安全价值,但也必须注重其效率价值的实现。
商事登记立法要以交易的安全与效率为目标,实现这一价值追求的关键是政府行为方式的转变:政府必须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应减少登记机关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