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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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1.2项目性质

新建

1.1.3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开发区司法所

法人代表:

1.1.4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015号);

(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

(4)《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基础建设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5)《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9)《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电力出版社;

(1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14)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1.5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开发区司法所在开发区和**县司法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司法工作。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任。

目前,**开发区司法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只能靠租借房进行办公,办公用房面积严重不足,仅能满足最简单、最基本的办公需求。业务用房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致使司法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法律咨询等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谈话室、无调解室、无矫正宣传室等,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严重滞后的办公、业务用房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

另外,**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面积达不到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的“二级司法机关的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的标准”,严重制约了**开发区司法所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

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尊严。

1.2 项目提要

1.2.1拟建地点

本项目选择位于新建的**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1.2.2建设期限

建设期7个月

1.2.3建设规模与目标

1.2.3.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4平方米

1.2.3.2建设目标

(1)使**开发区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解决在职人员长期无固定办公用房的问题。

(2)有助于为广大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效率。

(3)使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

(4)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1.2.4主要建设条件

(1)本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位于开发区新新建管委会院内,无任何纠纷和争议。

(2)拟建地点已确定,已做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一经落实,即可开工建设。

(3)拟建场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拆除、搬迁等工程,可以一次性进行场地平整,降低建设投资。

(4)地质勘探、地质灾害等评估工作均已完成。

(5)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建设条件。

1.2.5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1、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3.84万元,其中50%的资金申请中央补助。计31.92万元。

2、效益情况

(1)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以改善**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长期以来不得不借用房办公的现状,大大改善工作环境。

(2)本项目拟建场址交通便捷、环境适宜。项目建成后,作为国家司法工作的重要场所,将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贡献。

1.2.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3亩)

2、总建筑面积:304平方米

3、绿地率:36%

4、容积率:0.20

5、建筑密度:14.7%

6、道路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137.86平方米

7、停车位:10个

1.3 研究范围

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建设条件分析、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研究、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等。

1.4 问题与建议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在此期间要保护好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另外施工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建议处理好周边居民休息与工程施工的关系,处理好建筑材料的堆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特别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2.1 开发区概况

**县位于##省北部,紧邻江苏徐州,区域面积197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和1个省级开发区,人口107万。**县北靠陇海铁路、东临京沪铁路、徐阜铁路,311国道穿境而过,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高速、京(北京)——福(福州)高速汇交于此,距徐州观音机场50公里,交通通讯极为便捷。

**开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工程场地位于开发区新建管委会院内。场地平坦,土石方开挖量小;场区地下无文物及矿产资源压覆;根据相邻地质资料和地区经验,场区内无不良地质,在现状条件下,地耐力和承载力稳定性良好,环境适宜,无污染源,适宜开展司法业务。

2.2 **开发区司法所概况

**开发区司法所成立于2008年,编制8人,现有办公用房一直为租用或借用房,功能不全,面积狭窄,达不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难以适应目前司法行政任务的增加和新形势下法制化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行政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亟待重建。

近年来,**开发区司法所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履行其职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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