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六大系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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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报警处理 立即处理、措施得当、及时上报
值班管理 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
安装要求 井下分站、防爆电源、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运行状况 报警断电 调校维修
井下分站、传感器运行正常,数据显示准确 通气进行检查试验 检查管理牌扳、记录,微机储存资料等
监察现场, 查阅有关
资料
供电要求 检查供电电源,电缆使用情况
监察 手段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合法,且在有效期内;入井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系统功能
主备机管理 联网运行 显示查询
具备闭锁功能、防雷保护、接地装置、自我诊断、报警和打印功 能 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备机5分钟内启动,双回路供电
与主管部门联网运行
屏幕显示,查询图形、报表、历史记录
查阅相关 证件、文 件、图纸、 记录等资
总容量满足避险需要,满足服务区域人员要求,备用系数符合要求
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 明、人员生存保障,技术指标、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符合标准要 求
仪器按标准配备,数量、种类符合规定,定期维修,使用正常
食品、饮用水、照明设施等符合要求,自救器符合规定
标识清晰、明显、醒目
• “六大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注重“六大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 确保有效运转并发挥整体效能;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构,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六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要健 全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避灾路线,加强人员培训和联合应 急演练,确保培训到位,力求实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 运转有效。
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 33号)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什么是六大系统

什么是六大系统

什么是“六大系统”
随着近日来“六大系统”的检查工作日益渐多,就有更多人会问“六大系统”都包括什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属于安全系统。

监测监控
在井下各个重要地点安装传感器,对井下各个地点的危险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并设定报警值,当危险气体超出报警值,传感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传输到地面中心站,对瓦斯监控,当瓦斯超限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切断该巷道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源。

人员定位
通过入丼人员随身携带射频卡,井下设立检查定位基站,对所经过该区域的人员进行定位跟踪,并能过通过定位射频卡发出呼叫信号,通知携带人危险信息。

通讯联络
矿井通讯是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安全避险和应急求援的重要工具,我矿装备调度通信系统,对井上下的通信电话能够及时进行拦截、强插、录音和群体呼叫功能。

紧急避险
人员入丼前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井下建立避灾硐室要为避险人员提供氧气、水、食物等生存条件、通信设施、医疗急用用品,并设置各种气体传感器有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等。

压风自救
压风自救系统:由空气压缩机将压风通过送气管路、汽水分离器进入到压风自救装置内,
供水施救
我矿已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并加强供水管理管理,确保管路跑、冒、滴、漏。

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

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

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1、永久避难硐室是指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的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的避难硐室。

2、避难硐室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

3、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氧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

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门。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6、避难硐室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7、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要介绍

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要介绍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 能力和水平。
03
压水自救系统
系统原理
压水自救系统利用压缩空气的原理,通过压水装置将压缩空气转化为水流, 为矿工提供紧急避险时的水源。
该系统通常配备有压力调节器,以适应不同海拔高度的矿井环境,确保水 流的稳定输出。
压水自救系统还具备自动检测功能,当水源不足或管道出现故障时,系统 会自动报警并提示维修。
确保水质清洁无污染。
管道的清洁与保养也十分重 要,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防止细菌滋生。
此外,还需定期对系统进行压 力测试,检查管道是否有漏水 现象,确保系统在紧急时刻能
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04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系统类型
有线通信系统
利用电缆传输信号,稳定可靠,适用于长距离通信。
无线通信系统
利用无线电波传输信号,灵活方便,适用于移动通信。
系统组成与功能
压风自救系统主要由气源、气路、控制 阀、压力表、减压阀、调节阀、避险设 施等部分组成。
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新鲜 空气,同时排除避险设施内的有害气体,保 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系统还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 种工作模式,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 使用需求。
系统适用范围与限制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于各种类 型的矿井,特别是对于通风 不良、易发生灾害的矿井更
人员定位系统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时跟踪定位 ,掌握人员分布情况,以便在紧急 情况下快速组织救援。
紧急避险系统
在危险发生时,为井下作业人员提 供紧急避难所,保障其生命安全。
压风自救系统
在矿井内提供压缩空气,保障作业人 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氧气供应。
供水施救系统
在矿井内提供清洁水源,保障作业 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水源供 应。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简介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简介

矿山安全系统基本要求
目录
1、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容灾性
2、全天候不间断工作
3、多种通信方式、互为容灾
4、可靠的环境监测、灾害告警
5、人员车辆实时定位
6、数据采集、生产监控
7、维护便利、扩容容易
8、井下人员
一、定位(考勤)
二、矿井运输安全管理监控系统
三、矿井实时语音通信系统
四、矿井生产设备、环境探测及实时在线视频监控、
现场决策
五、应急通信系统
六、矿山安全生产、避险系统实时信息化数据采集与
智能化控制决策
一、井下人员定位(考勤)
1.1:系统概述
1.2:系统结构示意图
1.3:主要技术特征
1.4:定位(考勤)系统效果
1.1:系统概述
井下人员跟踪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矿山井下人员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

该系统是由矿井地面监控中心主计算机在软件数据库的支持下,通过网络传输接口和巷道铺设的有线或光缆传输系统,定时对井下各分站进行数据巡检和信号采集,将其接收到的分站区间内的人员标识卡发射的数字信号,经软件数据处理,将井下人员动态分布在井上监控中心的电子地图上。

系统可以实现井下井上人员双向报警,井下现场传感数据的采集,达到双向通讯。

1.2:系统结构示意图。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事故避险和应急救援本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地下矿山企业及其管理负责人、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防灭火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矿井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和供电系统。

第二章防灭火系统第四条防灭火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设施,包含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防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及时可靠的灭火效果。

第五条防火安全教育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定期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演习,确保灭火器使用技能的娴熟和适时有效的处理本领。

第三章瓦斯抽放系统第六条瓦斯抽放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包含瓦斯抽放井、瓦斯抽放管道等。

2.瓦斯抽放设施应具备可靠性和高效性,确保对瓦斯的及时抽放,实现安全掌控标准。

第七条瓦斯抽放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通风系统第八条通风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的通风系统,包含通风井、通风道等。

2.通风系统应满足矿区内空气流通、氧气供应和有害气体排放的需要。

第九条通风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2.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第五章矿井排水系统第十条矿井排水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科学合理的矿井排水系统,包含排水井、排水管道等。

2.矿井排水系统应保证矿山内涌水及时排出,保持矿井的干燥状态。

第十一条排水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1)、组成系统由主机、传送接口、分站、传感器等设备组成。

2)、功能用于监测气体、风速、风压、温度、通风机开停状态等参数,具有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2、人员定位系统1)、组成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一般由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电源箱、传输接口、主机、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UPS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等组成。

2)、功能■全矿人员实时跟踪、定位■矿井移动目标的实时视■井下人员分布和行踪查询■井下工作人员的考勤■紧急搜救与紧急报警功能■矢量图的编辑及分类■各类报表数据查询与打印■信息存储和历史数据播放3、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1)、组成由避险路线、避险设施(包括救生舱、避难所、自救器)等组成。

2)、功能在井下发生紧急灾害的情况下,为避灾人员提供安全避险的生命保障设施设备。

4、压风自救系统1)、组成压风自救装备系统由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及固定式永久性自救装备组成。

当发生煤和瓦斯突出或突出前有预兆出现时,工作人员近进入自救装置,打开压气阀避灾。

2)、功能为隔绝式防护装置,当煤矿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灾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装置处,解开披肩防护袋,打开球阀开关,迅速钻进披肩防护袋,其压力达0.09Mpa左右,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而袋外有害空气压力低,不能进入防护袋,使避灾人员不致受侵害。

披肩防护待材料具有不漏气、阻燃和抗静电特点。

5、供水施救系统1)、组成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组成,其中供水管网即消防防尘供水管道系统主要包括储水池、管道系统及各类阀门。

煤矿六大系统标准

煤矿六大系统标准

煤矿六大系统标准1 煤矿六大系统标准1、监测监控、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

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机房及监控系统地面设备检查从系统内选择一个重点采煤工作面,找出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通过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每次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电情况,检查当甲烷超限时,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控制的断电器的执行情况和相应馈电传感器反馈状态,另外,可通过曲线图的变化反应出断电与馈电稳定性。

模拟图显示。

在具有说明巷道、设备布置等背景图上,将实时监测到的开关量状态,用相应的图样在相应的位置模拟显示;将实时监测到的模拟量数值在相应位置显示。

同时用红色等标注报警、断电及馈电异常。

点击设备模拟图或模拟量显示值,可以弹出相关信息的选择菜单,供进一步查询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人员定位、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又称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具有:人员位置、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存储、查询、异常报警、路径跟踪、管理等功能。

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遏制超定员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下井带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井下作业人员考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一般由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电源箱(可与分站一体化)、传输接口、主机(含显示器)、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大屏幕、UPS 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电缆和接线盒等组成。

3、通讯联络、通信距离系统的有效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km ;无线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0m 。

容量系统中信号装置数量、终端设备数量、信号装置或系统内终端设备并发数量由相关标准规定。

终端设备输出功率系统终端设备的输出功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信号设备输出功率系统信号设备的输出功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要求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要求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要求一、监控系统建设标准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min内启动,监控主机必须有声光报警装置。

有打印及数据输出设备。

主机、联网及机房要求2.甲烷、一氧化碳、风速及负压、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上述传感器应按规定要求配置并安装到位。

3.瓦斯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4.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5.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时,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设在加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7.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在室内安装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压力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含: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一.监测监控系统简介: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控和预警有毒有害气体、火、冲击地压等重特大事故。

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有毒气体浓度、风速、温度、粉尘、风压、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当出现超限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运行或掘进巷道停风时,自动切换相关区域的电源并封锁,同时报警。

系统还具有预警,火灾监控与与预警、矿山压力监测与预警等功能。

监测监控系统在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等事故后,系统的检测记录是确定事故时间、爆炸源、火源等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监测的数据突变等信息分析事故时间。

根据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时间顺序等分析事故源。

根据监测的设备状态分析火源。

根据监测的局部通风机、风门、主通风机、风速、风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分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原因。

根据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变化,分析波及范围等。

监测控制系统一般由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电控箱)、主站(或传输接口)、主机(含显示器)、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大屏幕、UPS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和电缆等组成。

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电控箱)等设置在井下,其他设备设置在地面。

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其他安全事故预警的重要参数。

因此,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等地点必须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传感器。

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声光报警,提醒领导,生产调度等及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处,及时处理事故隐患,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爆炸等事故发生。

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切断被控区域电源,避免或减少由于电气设备失爆、违章作业、电气设备故障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报气体爆炸;避免或减少开采、掘进、运输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摩擦撞击火花及危险温度等引起气体爆炸。

煤矿安全生产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生产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生产六大系统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煤矿安全生产六大系统,旨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通过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以下目标的实现:(1)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2)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3)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原则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2.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4.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到位;5.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政策和措施;(2)组织编制和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4)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2. 工作机构设立以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等;(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生产作业等;(3)安全监测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4)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5)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地质保障;(6)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保管和供应。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源的配置,保障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投入;(4)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6)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总体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7)发生事故时,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煤矿六大系统的内容是什么?

煤矿六大系统的内容是什么?

煤矿六大系统的要求和六大系统的主要内容是那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控和预警瓦斯、火、冲击地压等重特大事故。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甲烷浓度、风速、风压、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当瓦斯超限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或掘进巷道停风时,自动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并闭锁,同时报警。

系统还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火灾监控与预警、矿山压力监测与预警等功能[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后,系统的监测记录是确定事故时间、爆源、火源等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监测数据突变等信息分析爆炸时间。

根据监测的瓦斯浓度和时间顺序等分析爆源。

根据监测的设备状态分析火源。

根据监测的局部通风机、风门、主通风机、风速、风压、瓦斯浓度等分析瓦斯积聚原因。

根据监测的瓦斯浓度变化,分析波及范围等。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一般由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电控箱)、主站(或传输接口)、主机(含显示器)、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大屏幕、UPS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和电缆等组成。

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电控箱)等设置在井下,其他设备设置在地面。

瓦斯监测是防治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的重要参数。

因此,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等地点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当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声光报警,提醒领导、生产调度等及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处,及时处理事故隐患,防止瓦斯爆炸等事故发生。

当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切断被控区域电源,避免或减少由于电气设备失爆、违章作业、电气设备故障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瓦斯爆炸;避免或减少采、掘、运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摩擦撞击火花及危险温度等引起瓦斯爆炸。

局部通风机及其风筒风量监测是防治局部通风机停风和风筒漏风造成瓦斯积聚的有效措施。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2024年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具体包含以下六个方面:1. 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瓦斯是煤矿井下的一种常见有毒气体,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确保矿井内部空气质量的安全,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先进的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

该系统将通过传感器实时监测煤矿井下的瓦斯含量,并将数据传输给监控中心。

一旦瓦斯含量超过安全范围,系统将自动触发警报,并通知矿工及时撤离。

2. 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的重要保障。

2024年的矿井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智能化通风系统,该系统能够根据井下实时的环境数据自动控制通风设备工作。

通过合理的通风设计,能够有效稀释瓦斯等有毒气体浓度,降低爆炸的危险性。

此外,通风系统还能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排烟,并确保矿工撤离通道的通畅。

3. 物质监控与防控系统:煤矿井下存在着许多可能引发事故的物质,如煤尘、温度、湿度等。

为了及时掌握这些物质的状态,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物质监控与防控系统。

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井下煤尘浓度、温度、湿度等参数,并通过数据分析预测潜在的危险情况。

一旦发现异常,系统将自动发出警报,提示矿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矿井瓦斯和粉尘防爆系统:煤矿井下存在着高浓度的瓦斯和煤尘,一旦发生火花或电弧等源火,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先进的瓦斯和粉尘防爆系统。

该系统将对井下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改造,确保其能够在爆炸环境下安全工作。

同时,系统还将在关键地点设置防爆门和爆炸传导隔离设施,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及蔓延。

5. 安全避险通道与紧急疏散系统:在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紧急状况时,矿工需要迅速撤离井下,避免被困或受伤。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撤离,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将配备安全避险通道与紧急疏散系统。

该系统将明确规定安全避险通道的建设标准,确保通道的宽度、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

此外,系统还将设置紧急疏散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引导矿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 作业管理系统:规定煤矿的作业程序,包括采矿作业、运输作业、维护作业等,确保各项作业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确保工作安全高效。

3. 环境管理系统:制定和执行煤矿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排放等,确保煤矿的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4. 质量管理系统:规定和实施煤矿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检测、验收、出厂质量等,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 能源管理系统:制定和执行煤矿的能源管理制度,包括能源消耗分析、能源节约措施等,确保煤矿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 绩效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煤矿的绩效管理机制,包括设定员工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奖惩制度等,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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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

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

3.4
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矿井广播通信系统一般由地面广播录音及控制 设备、井下防爆广播设备、防爆显示屏、电缆等组 成,如图1所示。 地面广播录音及控制设备具有广播、录音、控 制等功能,一般由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和调度台承 担。 防爆广播设备将电信号转换为大功率声音信号, 及时广播事故地点、类别、逃生路线等。 防爆显示屏显示事故地点、类别、逃生路线等 信息。
2.8 系统作用 矿井通信系统的作用是: (1)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可通过通信系统汇报安 全生产隐患、事故情况、人员情况等,并请求救援 等。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领导通过通信系统通知 井下作业人员撤人、逃生路线等。 (3)日常生产调度通信联络等。 (4)矿井救灾通信系统主要用于灾后救援。
3.9
救援案例 2007年7月29日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发生透水事 故,共有69人被困。 被困人员通过电话及时将被困人数、位置和状 况向地面汇报,为救援提供了准确信息,缩短了救 援时间。 同时通过该电话安抚被困人员,增强了被困人 员生还信心。 最终被困69人成功获救。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魏引尚 教授 西安科技大学
1 2 3 4
引言 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5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
引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安装 监测监控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调度台
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
… …
录音设备
广播控制设备
… …
矿用本 安电话
矿用本 安电话 图1
矿用本 安电话
防爆广 防 爆 广 防爆显 防爆显 播设备 播设备 示屏 示屏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在煤矿工作过程中,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存在种种安全隐患和风险,因此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安全避险系统。

下面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基本规范。

一、通风系统煤矿井下通风系统是保证矿井安全作业的重要保障。

通风系统建设要根据井下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科学布局通风管道及设备,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此外,还需安装风量、风压监测设备,及时监测通风系统运行状态,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排水系统煤矿井下工作面常常存在积水问题,为了确保作业面干燥,必须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要保证排水畅通,设备完好,及时排除积水,防止发生地质灾害。

同时,定期检查排水管道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维修更换损坏部件。

三、供电系统供电系统是煤矿生产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了防止电气事故发生,供电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配备双电源供电系统,保证井下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检修,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防爆系统煤矿井下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因此防爆系统的建设尤为重要。

防爆系统包括防爆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定期维护和检修,防止设备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此外,还需对作业面进行气体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保障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可以对井下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监控系统应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防设备等,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救护系统煤矿井下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建设完善的救护系统。

救护系统应包括应急救援设备、急救药品、救护通道等,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及时救护。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需要严格按照基本规范进行,确保系统的健全和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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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六大系统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1年底前,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

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4.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规定设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和采掘工作面人员数量。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1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16.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1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18.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紧急避险系统基本要求19.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

20.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21.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22.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23.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24.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25.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五、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26.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7.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8.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29.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

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1.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32.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3.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3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0.1-0.15m3/min)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3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36.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37.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等)六、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要求38.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39.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

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40.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41.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42.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七、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43.煤矿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44.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

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

45.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

46.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47.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

48.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

49.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八、管理维护50.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51.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六大系统”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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