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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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管控及病虫害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管控及病虫害防治措施

技术推广林业有害生物管控及病虫害防治措施倪大振(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鞘岭自然保护站,甘肃武威733299)摘要:林业发展极为重要,既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优化相关,又与经济发展有直接关联性。

影响林业发展的因素中,有害生物和病虫害是最为主要的。

因为栽种树木多,一旦出现有害生物或者是病虫害出现,将会在极短时间内大规模传播和蔓延,最终带来后果是树木死亡,或者是优质树木变少,林业生态与经济效益都会降低。

所以本文从林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害和害。

关键词:林业发展;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措施1有害生物与病虫害防治现状与问题1.1预防意识不够强现阶段林业管护中,在有害生物防治以及病虫害预防和管理中,最大的问题是重治理轻预防。

虽然也会进行预防,但是由于认知不够,采取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预防效果不好,难以降低和控制有害生物和病虫害出现。

部分地区树木管理中,依然以病虫害出现后治理为主,具有防治成本高和效果差的问题,影响林业健康发展%""""""""""""""""""""""""中,提高农民在林区发展中的参与度,促进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加强对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在林业技术的推广过程中,离不开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支持,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也需要相关技术人员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因此,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林业推广企业加强对林业科技人员的全面培训,注重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年轻化,因为林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活力。

2.5加大林业技术推广资金的投入在林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加大对推广资金的投入,保证技术推广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能够确保技术推广中相关资金的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蔓延,促进森林生态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生态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实际,以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建设“森林X、美丽X”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防治检疫体系机制,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防治体系现代化、社会化,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X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一)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监测预报制度,运用人工监测、引诱剂监测等监测手段,对辖区内林区进行灾情监测,实现监测精细准确、预报及时,有效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布控监测站(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重点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

充分利用我市监测网络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专、兼职测报员体系。

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的监测作用,拓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情发现途径。

将普查制度常态化落到实处,每5年开展1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定期对全市范围内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为开展科学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二)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精选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精选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精选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精选:
1. 预防措施
- 加强林地的日常巡查,尽早发现有害生物的迹象。

- 进行及时的生态修复,增加森林的多样性,减少病虫害的暴发。

- 配备并培训专业的防治人员,提高他们的技能和认识。

2. 物理防治
- 使用生物监测技术,通过监测设备收集有害生物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 手工收集有害生物,如使用陷阱或捕捉器捕获昆虫。

3. 生物防治
- 利用天敌和寄生生物阻断有害生物的繁殖过程,如使用昆虫和微生物类防治病虫害。

- 引入外来生物控制有害生物的繁殖,如引入天敌昆虫来控制森林害虫。

4. 化学防治
- 使用合适的农药和杀虫剂进行喷洒,如通过喷洒杀虫剂来控制害虫。

- 注意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农药,并遵循正确的使用剂量和方法。

5. 教育与宣传
- 加强对林业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对有害生物
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 组织相关的培训和讲座活动,传授防治技巧和知识。

这些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并可根据不同的有害
生物进行组合使用,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要点包括:
1. 确定目标有害生物:了解本地区常见的有害生物种类,针对性地确定重点防治对象,根据不同生物特点、繁殖习性等,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 加强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种群调查,及时
发现和监测有害生物的分布范围和数量变化。

并根据预警信息,提前预防和控制有害
生物的扩散和危害。

3. 强化防控措施:通过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多种手段,进行有害生物的
防控工作。

例如,采取陷阱器、电网等物理防治手段,利用天敌、寄生虫等生物防治
手段,以及合理使用农药等化学防治手段。

4. 推广科学防治方法:加强宣传和培训,提升林业从业人员对有害生物防治的认识,
推广科学防治方法,提高防治水平。

重点培养一批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促进防治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5. 制定防治计划和法规:制定有害生物防治的长期规划和计划,确保防治工作的持续
性和系统性。

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防治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专家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和推动
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创新,并分享经验和成果,提高防治能力。

7. 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在进行有害生物防治的同时,要兼顾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避免防治措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采取可持续的防治措施,保护生态系统
的平衡和健康发展。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来自:国家林业局作者:国家林业局责编:fzccsq 日期:2011-12-20 9:36:4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保护森林的战略性措施,是维系生态安全的基础性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快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防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林业“双增”目标的如期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一)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我国是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近3O0种,广泛分布在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中,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好“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

(二)维护经济贸易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使命。

一些国家为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利用林业有害生物设置贸易壁垒,遏制我国经济发展。

近年来,北美、欧盟、韩国等针对舞毒蛾、光肩星天牛、香蕉穿孔线虫等分别制定了《来自亚洲舞毒蛾疫区的船舶及船上货物运行管理指南》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每年数百亿美元的货物出口受到影响。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已成为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维护经济贸易安全的重要内容。

(三)维护森林食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冶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当今森林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由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和防治技术的落后,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的现象仍很普遍,直接造成农药残留、水源污染等森林食品安全问题。

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森林食品产量大幅增加。

转变防治方式,改进防治技术,科学开展防治工作,是从源头上保证森林食品安全,有效保障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及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林业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林业也面临着许多有害生物的危害,这些有害生物会影响树木的生长和产量,对林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成为林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有害生物的分类林业有害生物主要包括害虫、病原体、有害植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其中,害虫是造成林木破坏最为严重的一类有害生物,常见的有松毛虫、松毒蛾、松材线虫、毛虫、白蚁、银杏叶螟、鳞翅目虫灾、树蛙、蚜虫等。

病原体主要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其他微生物,例如树木腐朽、枯萎病、灰斑病等。

有害植物则是指对林木产生竞争、危害和影响的其他植物,例如杂草、麻疯树、茶藨子等。

其他有害生物包括鼠类、鸟类、猫类、狗类和其他动物。

二、有害生物防控的重要性有害生物对林业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它们会造成林木的生长障碍、减少产量和降低质量,导致林业经济效益下降。

有害生物还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破坏生态平衡、减少生物多样性、加速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

因此,开展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有效地维护林业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三、有害生物防控的方法有害生物防控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综合措施。

以下是具体方法的介绍:1. 物理防治物理防治主要是利用各种机、器械、器具等,改变有害生物的生长、繁殖条件,或直接捕杀有害生物。

例如,利用树皮刀清除寄生在树干上的虫卵;建设防风固沙林带,以减少沙暴的危害;设置绵白蚁木板,来预防和控制绵白蚁。

2. 化学防治化学防治是利用化学物质杀死或控制有害生物。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作用快、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污染环境,影响人类健康等。

因此,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剂量,选择低毒、环保的药剂。

同时,对于应用生物防治方式的情形,应尽量不采用化学控制。

3. 生物防治生物防治是指利用天然敌害、天敌、寄生、拟除等生物资源来减少或控制有害生物的数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体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除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强化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努力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0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一)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指导、生产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县、乡、村基层测报站(点)和测报员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病虫情监测工作,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兼职病虫情测报员,每1万亩林地要落实1名护林员负责病虫情监测。

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人。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

加快建立地面监测与空中监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平台,开展测报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短、中期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调查和监测:对林区内的有害生物进行定期调查和监测,了解其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

2. 预警和预报: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制定有害生物预警和预报机制,及时提前预警和预测有害生物的爆发和扩散。

3. 机械防治:利用机械设备对有害生物进行物理防治,如利用专门的捕捉装置对害虫进行捕捉和杀灭。

4. 生物防治:利用天敌、寄生虫、病原体等自然方式对有害生物进行防治,降低其种群数量和危害程度。

5. 化学防治:对于大面积爆发的有害生物,可以采用化学药剂进行防治,如喷洒杀虫剂、杀菌剂等,注意选择环保、低毒的药剂。

6. 保护优势树种:针对某些优势树种容易受到特定有害生物的侵害,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其周围设置防护带、植物距离等。

7. 积极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林农对有害生物防治的认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防治意识和能力。

8. 合理利用资源:通过科学的经营管理措施,增强林木的抗病虫能力,减少有害生物的繁殖和危害。

9. 配套政策支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经济支持。

10. 监管和评估:建立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对防治成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防治措施。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现状及防控对策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现状及防控对策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现状及防控对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是维护森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

有害生物对森林的危害主要包括病害、虫害、鼠害等,它们影响了森林的生长发育和保护,造成了林业资源的巨大损失。

随着气候变化和全球化的影响,有害生物的传播和侵袭范围也日益扩大,对林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及时有效地采取对策,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现状1. 有害生物侵袭情况日趋严重随着全球变暖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森林有害生物的传播范围越来越广,一些外来有害生物对我国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危害。

松毛虫、松小蠹、松树鳞虫等虫害已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造成了巨大损失。

2. 防控手段有待提高传统的有害生物防控手段主要依靠化学农药和高压灭菌,但这些手段对环境和生态健康带来不小影响,农药滥用还容易造成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而且,有害生物的数量和类型复杂多变,单一的防控手段已经难以满足需求。

3. 缺乏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机制目前,国内对于森林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还比较薄弱,很多有害生物的侵袭都是事后发现,预防和及时应对的效果并不理想。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对策1. 增加科学研究力度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生态学和遗传学研究,提前掌握有害生物的发展规律,为制定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生物防治技术是目前非常被看好的一种防治手段,可以使用天然的寄生虫、天敌等对抗有害生物,有效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物防治技术对有害生物的侵袭有较好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3. 提高文化防治意识林业从业人员和农民应提高对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治意识,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机制,推广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 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有害生物监测和预警体系,开展对有害生物的持续监测和研究,及时发现有害生物的侵袭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 提倡综合防治构建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结合生物、物理和化学手段,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一、综合预防措施1.建立有害生物监测系统:通过建立有害生物监测网,及时发现有害生物的入侵和蔓延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减少破坏面积和程度。

2.加强森林健康管理:加强森林的综合管理,通过合理的林木配套、健康的苗木引种和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提高森林抗病虫害能力,减少有害生物入侵。

3.提高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有害生物防治的认识和技术能力,培养专业的有害生物防治人才。

4.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的合作,分享有害生物防治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范围内的有害生物入侵问题。

二、物理防治措施1.设置隔离带:在森林边缘设置宽度适当的隔离带,通过适当距离的空地和植物带阻止有害生物的进入。

2.采用机械清除:对有害生物群体较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机械清除的方法,直接将其清除掉,减少其繁殖数量。

3.建立陷阱和监控系统:建立有效的陷阱和监控系统,通过引诱和捕捉的方法,控制有害生物的种群数量。

4.利用辐射和高温处理:对于有害生物入侵的木材、种子等进行辐射或高温处理,消灭其中的有害生物及其卵。

三、化学防治措施1.使用合适的杀虫剂:根据有害生物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杀虫剂进行喷洒,消灭有害生物,控制其种群数量。

2.施用杀菌剂:对于引起森林疾病的真菌和细菌等有害生物,可以采用施用杀菌剂的方法进行防治,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3.利用化学拮抗剂:利用化学拮抗剂抑制有害生物的繁殖和传播,从而达到防治的目的。

四、生物防治措施1.利用天敌和寄生性生物:引入天敌和寄生性生物,通过天敌的捕食和寄生性生物的寄生,控制有害生物的种群数量。

2.利用生物杀虫剂:利用对有害生物有特异效果和对非靶生物无毒性的生物杀虫剂进行防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非靶生物的危害。

3.利用生物防治剂:利用抑制或杀灭有害生物的微生物、真菌、病毒等生物防治剂进行防治,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1.制定健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有害生物防治的责任、要求和处罚措施,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法律保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为目标,以降低灾害损失为中心,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增强能力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强化体系管理,突出科学防治,提高社会防范意识,为实现绿色增长和生态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美国白蛾等重大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三)强化灾害预防措施。

1.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预警机制,科学布设监测点,建立健全以国家、省级中心测报点为重点的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网络。

加强林场(乡镇、街道)森保员和管护员的配备和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调查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减轻林业生物灾害损失,促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和特色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减轻林业生物灾害、促进特色林果业健康发展、确保生态安全为目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完善防控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创新防控机制,落实政策法规,突出科学防治,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为实现特色林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到2020年,以特色林果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范生物入侵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明显减轻,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其中特色林果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检疫御灾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自治区烟墩、若羌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区交通建设规划,适时建设新的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站,把好进疆关口,严防生物入侵。

支持各地区特别是特色林果主产区依法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加快构建地、县两级检疫封锁网络,阻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地州、县市间传播扩散。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5(000)010
【摘要】豫政办[2015]36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总页数】4页(P17-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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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文字号】潍政发[2010]46号【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29【实施日期】2010.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10〕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积极推行森林健康新理念,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其造成的危害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

近年来,全市每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在50万亩以上,且有逐年增加趋势,特别是美国白蛾危害越来越严重,对全市生态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加强防控工作是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出口贸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既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农”工作乃至整个经济工作的重要一环。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性,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二、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重视自然控制作用,综合运用各种防控方法和技术,实行科学防控,综合治理,努力将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在经济危害水平以下。

(一)科学造林营林。

1.选用良种壮苗。

加强抗病虫害树种、品种的选育引种和繁育工作。

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择优良乡土树种,特别是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进行造林。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3篇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3篇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防治措施第一篇:林业有害生物的分类及危害林业中,有害生物是指那些能给树木造成危害的生物,包括昆虫、真菌、病毒、细菌等。

这些生物能够减缓或破坏树木的正常生长和发育,对林木健康和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随着环境的恶化和气候变化,林业有害生物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严重威胁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昆虫害林业中最常见的害虫是各种各样的昆虫,它们以树木为食,严重影响树木的生长和繁殖。

一些树木上的昆虫会伸长它们的根进入树木茎内,这些昆虫可能导致树木慢慢凋萎,最后造成死亡。

常见的昆虫害包括松毛虫、象鼻虫、蚜虫、路过虫等。

2.真菌病害真菌病害是常见的林业有害生物之一。

它们多会生长在树木的根部或树干上,并扩散到树木的其他部位。

真菌会通过木材分解作用,跟树木僵硬的细胞壁、自然的抗生素和病毒进行抗争。

森林病理学家们通过分离生长的真菌种类,为林木健康和生长提供了帮助。

3.病毒和细菌最近研究还发现,一些森林性的病毒和细菌对树木也有很大的危害。

这些病毒和细菌会感染树木内部的细胞,尤其是种子、嫩枝和根部的细胞,造成树木的不良生长。

第二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策略为了保护森林中的树木,林业专家们采用了很多方式来防止和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和防治策略:1.保持并提高林木健康维护和保持林木健康,是防止林木遭受病虫害的最有效措施之一。

森林保护人员应该密切关注森林中的气候状况、土壤状况等来帮助保护和维护森林的健康。

2.早期检测和预警如果不能及早发现病虫害,那么就很难及时控制。

森林保护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和监测病虫害活动,一旦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就要及时报告上级。

预警信息将会帮助保护森林和防止病虫害进一步危害。

3.阻断传播当发现有害生物进入森林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阻断它们的传播。

这可以通过跟踪病虫害感染的区域来实现,同时把周边区域同样列为高风险区域。

4.使用生物控制剂和化学控制剂生物控制剂和化学控制剂是经过精心研制的用于防治林木病虫害的特殊药物。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5〕4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5〕4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5〕4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科学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布局,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产业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预防,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

到2020年,在全市主要花卉苗木基地、主要林业乡镇(国有林场)新建10个以上市级林业有害生物标准监测点,实现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全覆盖,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市、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下同)、乡、重点村四级监测预警网络,完善专兼职测报员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落实5年一次林业有害生物全域普查制度和市、区(市)县两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公众报告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

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建立监测预警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推行网络信息化监测管理;创新监测预警方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监测调查服务机制。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1、定期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在疫情高发地区加强监测频率,及时发现有害生物,为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对入侵有害生物的防治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新型生物防治剂和化学防治剂的研究。

3、建立完善有害生物入侵预警系统,提前对可能入侵的有害生物进行预警分析,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

4、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减少森林生态系统中有害生物的繁殖和传播。

5、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减少不正当的防治措施对森林生态系统的损害。

6、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测,及时掌握其分布范围和数量,为有针对性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7、加大对有害生物防治的投入力度,增加专业防治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8、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有害生物防治方案,提升防治水平。

9、加强对进口木材的检验和检疫工作,防止入侵有害生物通过木材传播入我国森林。

10、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防治制度和政策,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规范有害生物防治行为。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6•【字号】渝府发[2006]62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6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我市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物种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监测预报和检疫执法,狠抓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灾害预警能力大幅度提高,控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势头从总体上得到了遏制。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际间贸易往来的增多,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扩散、成灾的压力不断增加。

特别是被称为“森林癌症”的松材线虫病的蔓延扩散,已给我市局部林区造成毁灭性危害,对我市的出口贸易和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对人畜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构成了严重威胁。

同时,各地还存在防治技术手段落后、防治机构不健全、防治机制不活等问题,部分地方依法防治意识淡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

因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发生严重危害,保障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推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措施;是减轻灾害损失,保护林主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扩大对外贸易,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河南省安阳县林业发展中心455000摘要:林业有害生物是一种危害林业资源的重要灾害,因此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有害生物危害林木的正常生长,危害了树木的结实率和木材品质,限制了其保护功能的充分发挥。

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以减少林业有害生物对林业植被的危害。

本文剖析了当前林业有害生物控制中所面临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控制策略。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问题;对策引言林业产业是社会经济产业中的一个主要支柱,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果,并且与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民生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但随着林业资源的不断开发,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给林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控制水平,是当前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关注项目,应加以重视。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面临的现状(一)监测预警能力有待加强在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控的过程中,要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进行及时、高效地管控,并做好相关的监控和预测工作,这样才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发展趋势进行准确把握,并与现实状况相结合,适时地采取多种措施,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高效防控。

近年来,在我国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与之相关的监测预测技术体系日趋完善,但是在实际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中,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监测系统,导致无法及时准确地判断出林业有害生物的发展趋势,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控和预测是非常必要的[1]。

(二)防治部门对检疫工作不够重视在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治理工作中,检疫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由于林业中的病虫生物所造成的危害是可以用肉眼观察到的,因此林业中的有害生物控制部门必须对其进行高度的关注和强化其检疫工作。

但目前极少的防控部门可以做到,只是口头上说说,却没有切实的落实到位,除一些试点区域之外,很多的林业危害防控部门仍然是林业厅的下级单位,其层级非常的低,并且存在着人员和经费不足的问题,不能为林业危害防控部门的检疫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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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精神,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家生态安全,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近年来,我省林业有害生物灾情严重,生态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一是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

据全省*-*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统计,与1980年普查结果相比新增种类510多种,一旦环境条件适宜,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将蔓延成灾。

二是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剧。

唐山、秦皇岛、廊坊、沧州市发生的美国白蛾呈蔓延之势;太行山区红脂大小蠹有严重复发的可能;苹果绵蚜蔓延到除张家口、承德市以外全省各地;加拿大一枝黄花已在我省出现;周边省市发生的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等对我省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是常发性有害生物灾害居高不下,偶发性灾害时有暴发,各种林木和干鲜果树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面积年均在1500多万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是有害生物的花粉、毒素及其携带人畜共患的细菌、病毒等时常危害人类健康。

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紧围绕我省林业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出防控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强化营林措施,促进森林健康,保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其中食叶害虫达到100%),监测预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可持续控制。

三、抓好基础性预防工作,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一)规范林业生产管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营林综合措施作为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治本之措,营、造林施工设计要把预防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作为重要内容,要经同级森防检疫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批。

积极营造混交林,坚持适地适树,选择良种壮苗,大力推广乡土树种和抗病虫品种,严禁带疫苗木造林;加强林分抚育管理,改善森林生境,增强林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从2005年起,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指标纳入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的重要内容。

(二)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林木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引进的审批管理和隔离试种监管,做到常规监测与专项调查、普查相结合,早发现,早灭疫,控制疫情蔓延。

要继续加强产地检疫,狠抓源头管理。

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规范调运检疫程序,加强复检把关。

发生特大疫情,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实施检疫封锁。

(三)搞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

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骨干作用,在搞好国家级主测对象的同时,根据本地森林资源和有害生物危害分布,补充监测对象。

配套完善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点,建成国家、省、市、县“四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

要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护林员的兼职测报作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有害生物监测和举报。

探索利用化学信息、航空和遥感信息等先进技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和核查。

(四)建立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机制。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突发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设立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联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有效防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与蔓延。

四、突出防治重
点,努力实现防灾目标
(一)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实施工程治理。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我省国家级、省级红脂大小蠹、杨树病虫害和松毛虫等工程治理水平。

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重点生态区域的重大生物灾害,申请立项实施工程治理。

逐步推行工程项目承包、施工监理和招投标制,提高治理成效。

(二)抓好重点生态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林业、园林、文物、旅游、煤炭、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切实搞好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针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制定防治预案,建立疫情报告、技术合作、联防联治的协作机制。

(三)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

大规模施药的食叶害虫和关系到食品安全的果树有害生物防治,要大力推广应用生物、仿生和植物药剂,加强有害生物天敌的繁育利用,普及推广信息素、灯光诱杀等物理防治技术。

对局部化学防治,应选择高效、低残留的化学药剂,科学施药。

要将无公害防治指标纳入森林认证体系,严格监管,确保生态安全和森林食品安全。

五、依法治理,保护国家生态安全
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规、规章为依据,加快完善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规章制度。

各级森防检疫部门要强化执法和行业管理职能,依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检疫检查和防治工作监督,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不履行防治责任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防灾成效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灾害救治。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防治计划,搞好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治,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成灾率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纳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预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除治工作中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林业有害生物防灾控灾机制,引导、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组织、个人成立技术咨询和防治服务组织,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不同所有制组织共同参与,灵活高效的新型防治机制。

(三)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防检疫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搞好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培训,加快关键岗位资格证书确认步伐。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

要加大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力度,组织生产、科研和大专院校专家,针对威胁我省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的重大灾害开展联合攻关。

建立多种形式的推广组织,大力普及推广先进适用的配套防治技术,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落实防治责任制。

实行生态公益林有害生物灾害和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灾害治理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商品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主要由经营者负责的防治责任制度,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中央和省级防治救灾资金,重点用于生态公益林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防治补助。

各市、县(市、区)纳入国家生态公益林工程范围的林分,要按照生态公益林经营标准,落实防治经费和防治责任制。

商品林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由经营主体自行防治和筹集防治费用。

对暂时经济收入低确实有防治困难的,或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各级政府要给予扶持和补助。

各级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防灾减灾规划,列入财政
预算,保证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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