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X年一季度我县已出现臭氧超标苗头,1- 3月份8小时最高值与
X 年同期比较分别增长22.5%、88.3%、217.8%,臭氧污染总体呈时间提前、浓度增加的趋势,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县城臭氧前体污染物的综合整治,实现削峰争良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行“削峰”生产经营作业
(一)时间安排
臭氧削峰工作从 4 月 1 日开始,9 月30 日结束,削峰时间为每天10:00—18:00(根据气象条件,原则上雨天不实施削峰作业)。
(二)工作计划
1、对汽修行业(4S店)停止一切修理、喷涂、晾置和烤漆等经营活动,清理店面环境,关闭店面门窗,减少有机气体排放。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对油库、加油站等一律停止装、卸油作业,严禁从事各类散装加油,减少有机气体排放。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服装干洗店一律停止从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作业。责任
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对建筑、拆迁等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停止作业,
严禁建筑工地从事各类室内外粉刷、装修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作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加强车辆禁限行管理
(一)对车辆禁限行实施前端管控,落实《X 城区禁限行通告》各项要求,严禁工程车、渣土车、载货柴油汽车、农用车等低速及载货汽车通行;禁行区域为:由雷公路一仓颉路一四马路一南X—站南路—雷公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区域边界涉及的道路不限行;禁行区域为全天。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对政府院内车辆进行疏导和限制停放,由政府办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减少车辆停放,并加强管理,杜绝长期怠速运行。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相关单位
三、加大保湿工作
(一)政府院内及周边所有草坪实现自动喷淋,每小时一次,保证湿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市容局
(二)加大洒水力度,12 点以前每小时一次,特别围绕二、三马路周边及东环路,抑尘、降温、增湿,12 点以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臭氧防治工作群的意见,采取不同的洒水频次。
责任单位:县市容局
(三)严格南X工地“个100%管理,把南X工地做为“个100% 管理的样板工地,确保各项抑尘措施到位;对大型机械实行错峰,每天11 点至
下午5 点禁止大型机械施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群,县政府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加入微信群,由环保局协调研判每天具体情况,统一发布争良各项指令,由各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实施,督查室跟进督办。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目标责任。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具体,操作性强,5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县大气办。
(二)实行清单管理。对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有关部
门要全面摸排分类统计,及时更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污染源削峰措施落实情况,5月20日前将摸排的各类清单报送县大气办,之后每月1 日前将动态更新的清单随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三)严格执法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治理设
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反规定从事作业的一律停业整治;要实行问题责任制,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排查到位、执法到位、落实到位,县铁腕治霾督查督办组要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
定期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办,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加大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X 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对工作动态积极宣传报道,加大对臭氧削峰生产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刊(播)发臭氧污染防治科普知识,重点阐释臭氧污染天气成因、影响、危害,提醒社会各界做好健康防护。
(五)实施调度指挥。臭氧防控重点在于提前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同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破坏反应条件,各部门要按照X县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群的统一调度指挥,落实各项指令和削减措施。请各责任单位立即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加入微信群,时刻掌握,调度开展工作,每月1 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电子版报县大气办(县环保局X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