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简牍中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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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牍史料对政治史研究的推动
• 简牍材料与秦代政治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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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 龙岗秦简 里耶秦简 天水放马滩秦简 岳麓书院所藏秦简 北大秦简 周家台秦简 岳山秦牍 王家台秦简 杨家山秦简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
• 两个核心问题: • (1)秦统一的原因 • (2)秦二世而亡的原因
• (一)书籍简中的政治史材料 • 其中经传大异,则云夏年多殷。益干启 位,启杀之。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 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 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 相共和也。 • 《晋书·束皙传》
• 上海博物馆所藏竹简: 《子玉治兵》、《两 棠之役》等等。
• “飞廉东逃于商盍氏。成王伐商盍,杀飞 廉,西迁商盍之民于邾,以御奴之戎,是 秦先人。” • ——清华简《系年》第3章 • 在金文方面,西周中期的询簋和师酉簋都 提到“秦夷”,还有“戍秦人”,来自东 方的商奄之民后裔自可称“夷”,其作为 戍边之人又可称“戍秦人”。 • ——李学勤《清华简关于秦人始源 的重要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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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官制度 点的记载 演变情况介绍不多 基层职官制度的缺失 除授升迁记载较少
• 首先,推进了对行政机构职官设置体系的 研究。 • 藤枝晃、陈梦家、严耕望 • 睡虎地、里耶秦简 • 尹湾汉简
• 其次,活跃了对秦汉魏晋时期一些具体职 官的研究。 • 内史、都尉、督邮、卒史、戊己校尉 • 最后,推进了对职官管理,如仕进、升迁、 废免等制度的研究。
第五讲 简牍中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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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制度研究 二、简牍所见政治风云 三、法律制度研究 四、简牍所见诉讼世界
• 一、政治制度研究 • 传世文献中关于政治制度的内容丰富,但 局限性也很明显
• 第一,大部分是二手资料,即使有个别撰述者与 记述时代接近,也要受到具体地域和具体时间的 限制; • 第二,很多政治制度相当复杂,真正的当局者未 必能“清”,不同记述者对同一制度常有歧义的 看法; • 第三,史料在长期流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舛误; 第四,记述者对基层制度的一般性忽视。 • 这种史料局限,最终导致了传统政治制度史研究 中分歧多、基层政治制度研究薄弱、常以点代面 等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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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正面)
为惊视祀若大发毁以惊居反城中故 惊敢大心问姑秭姑秭子产得毋恙 新地入盗衷唯母方行新地急急 (以上为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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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简牍材料,对于印证、补充史实, 加深我们对某些重要历史事件的认识,及 澄清一些历史谜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一些细节场景的提供,对我们了解, 甚至感触逝去的历史都非常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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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郡县制度 睡虎地秦简 太守 张家山汉简 秩律 居延汉简 太常郡
• 《秩律》中的县分为五等,其长官秩次分别为千石、八百 石、六百石、五百石和三百石,其中三等以上的县占绝大 多数,四五等的小县寥寥无几。 • 郡县职能之差别
• 西北汉简中的“吏俸赋名籍”对于俸禄制 度,尹湾汉简《集簿》对于上计制度,悬 泉汉简对于邮驿制度,睡虎地秦简的《军 爵律》和张家山汉简的《爵律》、《复 律》、《户律》对于爵制的研究也都有相 当重要的意义。
对官吏素质的要求
• 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 悉毋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 吏有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 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 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 • 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
行政生活中的军事化倾向
• 遗火延燔里门,当赀一盾;其邑邦门,赀 一甲。 《法律答问》
第五节 简牍所见诉讼世界
• 诉讼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 过程,诉讼程序、司法原则、刑罚制度是 其重要内容。 • 《封诊式》、《奏谳书》 • 《囚律》、《捕律》、《具律》、《告 律》、《收律》
• 诉讼程序:告劾、逮捕、审讯、论报、乞 鞫
• (1)自告减罪,但子女杀伤祖父母、父母,奴婢 杀伤主人的案件例外; • (2)诬告及告人不审,都要负法律责任,《告律》 载:“诬告人以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反其罪。 告不审及有罪先自告,各减其罪一等。” • (3)禁止匿名控告,有以“投书”即匿名信的方 式告发别人的,官府不但不予受理,反而有权对 控告者予以拘捕; • (4)子女、奴婢不得告尊长,告发者弃市; • (5)未满十岁的儿童及刑徒没有告发的权力。
(2)秦亡原因新探
传统史书对秦亡原因的看法
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陆贾)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 秦王……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 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 始作阿房宫,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 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 穷而主弗收恤。(贾谊) 头会箕敛,输于少府。(《淮南子》)
• (1)关于秦统一原因的再思考 • • • 社会制度的先进? 人心的向背? 秦在统一战争中推行了比较符合当地人民 愿望的一些政策?
重视生产,对生产环节的严密控制
• 《厩苑律》、《牛羊课》规定:如饲养耕牛 好的,奖田啬夫一壶酒、十条干肉,赐牛 长三十日劳绩,免除饲养人一期(三十天) 更役;饲养不好的,田啬夫要受斥责,并 罚饲养人服徭役两个月;如果牛减膘,则 笞打主事者。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具律》载:“鞠 (鞫)狱故纵、不直,及诊、报、辟故弗 穷审者,死罪,斩左止(趾)为城旦,它 各以其罪论之。”
《二年律令· 具律》
• 罪人狱已决,自以罪不当欲气(乞)鞫者, 许之。气(乞)鞫不审,驾(加)罪一等;其欲 复气(乞)鞫,当刑者,刑乃听之。死罪不得自 气(乞)鞫,其父、母、兄、姊、弟、夫、妻、 子欲为气(乞)鞫,许之。其不审,黥为城旦舂。 年未盈十岁为气(乞)鞫,勿听。狱已决盈一岁, 不得气(乞)鞫。气(乞)鞫者各辞在所县道, 县道官令、长、丞谨听,书其气(乞)鞫,上狱 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令都吏覆之。都吏所覆 治,廷及郡各移旁近郡,御史、丞相所覆治移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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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语特征 运行制度 行书律 发、收、启封的记录 留档 传递中的课刺
第三节 简牍所见政治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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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简牍材料的原始性,其记载在一定程度 上能弥补传世文献语焉不详、真伪难辨的缺陷, 能起到证史、正史和补史的作用,对我们全面认 识一些历史事件有重要意义,是先秦秦汉政治史 研究的重要史料来源。。
•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 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 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 药。 《史记·秦始皇本纪》
• 对官吏职责详尽的规定
• 吏有五失:擅制割、犯上弗知害、受令 不偻、兴事不当、非上
百度文库
•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 • 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复攸痽等狱簿(秦 始皇廿七年)
• (3)官文书制度 • 官文书是官府为处理政治、人事、经济、军事等 各方面事务而形成的文书形式。官文书制度则是 关于这些官文书的制作、运行、管理方面的制度。 • 睡虎地秦简《内史杂》载:“有事请也,必以书, 毋口请,毋羁请。” • 《文心雕龙》:“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 • 分类 • 诏令文书、章奏文书、官府往来文书、簿籍类文 书、案录文书和司法律令文书
• 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 卒史嘉、叚(假)卒史穀、属尉:令曰:传送 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责。 急事不可留,乃兴徭。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 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传之,必先 悉行乘城卒、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 居赀赎责、司寇、隐官、践更县者。田时殹 (也),不欲兴黔首。嘉、穀、尉各谨案所部 县卒、徒隶、居赀赎责、司寇、隐官、践更县 者簿,有可令传甲兵,县弗令传之而兴黔首, 兴黔首可省少弗省少而多兴者,辄劾移县,县 亟以律令具论,当坐者言名夬泰守府,嘉、穀、 尉在所县上书,嘉、穀、尉令人日夜端行。它 如律令。 里耶秦简16—5A
• 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 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 赀一甲。 其得殹(也),及诣。水雨, 除兴。 • 睡虎地秦简《徭律》 •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 法皆斩。 《史记·陈涉世家》
2.高度专制引发的行政僵化 • • • • 高度专制 行政僵化 地方政府能动性的泯灭 不能起到沟通中央和地方豪强的作用
(二)文书简中的政治史材料
• 敦煌马圈湾汉简中关于王莽时期与西域战 事的记载 • 额济纳汉简关于王莽登基和与匈奴冲突的 记载
• 睡虎地秦简 木牍 • 《黑夫、惊家书》
• 二月辛巳黑夫惊敢再拜问中母毋恙也前日黑夫与惊别今复 会矣 • 黑夫寄益就书曰遗黑夫钱毋操夏衣来今书节到母视安陆丝 布贱可以为襌 • 帬襦者母必为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钱来黑夫自以布 此 • 黑夫等直佐淮阳攻反城久伤未可智也愿母遗黑夫用勿少书 到 • 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闻王得苟得 • (以上为正面) • 毋恙也辞相家爵不也书衣之南军毋……不也 • 为黑夫惊多问姑姊康乐季须故术长姑外内 • 为黑夫惊多问东室季须苟得毋恙也 • 为黑夫惊多问婴泛季事可如定不定 • ……矣 • 惊多问新负妴得毋恙也新负勉力视瞻丈人毋与……勉力也 • (以上为背面)
1.对苛法、暴政的批判应有度
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 犹听殹(也)?狱断乃听之。 • 法律答问 • • 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笞)谅 (掠)而得人请(情)为上;治(笞)谅(掠) 为下;有恐为败。 • 封诊式
• 有责(债)于公及赀、赎者居它县,辄 移居县责之。公有责(债)百姓未赏 (偿),亦移其县,县赏(偿)。 • 金布律 戍律曰:同居毋并行,县啬夫、尉及士 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 • 《秦律杂抄》
• “名捕诏书”,今天在居延汉简中有写有逃犯姓 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相貌、所犯罪行 的名捕诏书 • 在审讯过程中,重视人证、物证的作用,如果证 人做伪证,则要受到惩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 令· 具律》规定:“证不言请(情),以出入罪人 者,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以其出入罪反罪 之。” • 审讯的方式主要是诘问,司法官员根据被告人陈 述中的漏洞,层层追问,直至被告人无从辩解为 止。
• 仓鼠穴几何而当论及谇?廷行事鼠穴三以 上赀一盾,二以下谇。鼷穴三当一鼠穴。 •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重视行政程序和效率
• 有事请殹(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 请。 • 内史杂 • 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 觱(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 • 行书 • 命书时会,事不且须 《为吏之道》 •
• “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治(笞)谅 (掠)而得人情为上;治(笞)谅(掠) 为下,有恐为败”。(睡虎地秦简)
• 审讯结束后,如果案件在适用法律或其它 方面确有疑难,则须进入奏谳程序,由上 级审判机关评议、断决。如果是一般的案 件,则进入论报程序。论报,又称“鞫”, 是法官对审讯案件作出的结论。从张家山 汉简《奏谳书》中保存的一些案件鞫词来 看,其应该包括审定的事实、适用的律令 条文、对案件的断处决定等几项内容。
第四节
简牍所见法制文书
• 律(青川、睡简、张家山汉简、王家台秦 简) • 令(王杖诏书令、功令、津关令、挈令、 赏令) • 科、品(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科别、塞上 烽火品约、罪人入钱赎品、守御器品) • 式
• 司法文书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与使用的专 用文书,是司法实践的直接产物,体现了对成文法的执行 与运用。 • 包山楚简,走马楼吴简 • 劾状(劾文、状辞、呈文) • 爰书是司法过程中产生的笔录文书,包括对原告、被告、 证人验问言辞的记录、现场勘验的记录、查封财产的记录、 追捕犯人的记录等等。(自证爰书、相牵证任等等) • 推辟验问书主要是针对一些客观现象进行调查的文书。 • 奏谳书是下级官府将疑难案件呈报上级及上级所做的议罪、 判决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