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建库规范》(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
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泉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2024年6月28日泉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市区统管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档案管理等活动。
其他县(市、区)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中心市区统管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交通信号、视频监控、广播电视、工业等各种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敷设上述管线的管块、管沟或者综合管廊。
国防工业、军事、铁路和输气输油等专用地下管线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分工负责、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合理保障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有关地下管线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涉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
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等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管线工程建设、日常维护和应急抢险等工作的行业监管。
科技、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数字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相关管理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功能设计研究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功能设计研究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功能设计的研究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城市地下管线
的信息,提供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所需的数据支持。
下面将介绍该系统的数据库和功能设计。
数据库设计方面,该系统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的数据库来存储和管理各类地下管线信息。
该数据库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表:
1. 管线信息表:用于存储各类地下管线(如供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的基本信息,包括管线类型、管线材料、管线长度、管线直径等。
2. 管线维护记录表:用于存储管线的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内
容等。
4. 地下管线图表:用于存储地下管线的位置信息,包括管线的起点、终点坐标、管
线所属道路等。
5. 管线责任单位表:用于存储各个管线的责任单位信息,包括责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功能设计方面,该系统应具备以下几个主要功能:
1. 管线查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如管线类型、责任单位等)进行查询,系统将返回相关的管线信息。
3. 管线报警功能:系统能够根据实时数据监测管线的状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如压力过大、温度异常等),系统将及时发出报警并记录报警信息。
4. 管线位置标注功能:系统能够根据地下管线图表中的位置信息,在地图上标注地
下管线的位置,以便用户更直观地了解管线的分布情况。
5. 管线统计分析功能:系统能够对各类管线的数量、长度等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
相应的报表和图表,为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为了增加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可以考虑引入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将地下管线的位置信息与地图结合起来,使得用户可以更直观地查看和分析管线的信息。
测绘、地理信息相关规范
地理信息 质量原则GB_T21337-2008.pdf
地理信息 质量评价过程GB_T21336-2008.pdf
地理信息万维网地图服务接口GB_T25597-2010.pdf
地理信息元 数据GB_T19710-2005.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线划图CH_T9008.1-2010.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CH_T9008.2-2010.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_T9009.3-2010.pdf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doc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_T21010-2007.docx
土地基本术语GB_T19231-2003.pdf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pdf
地图印刷规范GB_T14511-2008.pdf
地理信专 用标准GB_T30171-2013.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CH_T1015.3-2007.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CH_T1015.2-2007.pdf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第4部分:数字栅格地图(DRG)CH_T1015.4-2007.pdf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1:50000地形数据库重点要素更新质量检查验收规定(试行稿).pdf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随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的开展,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已成为当前人防部门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列入省政府法制办今年立法调研的项目。
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人防办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将《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提供宝贵建议或意见,征集意见开始时间2011年8月9日,截止时间2011年9月9日。
福建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包括单独修建的地面无主体结构的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简称单建式人防工程)和单独修建的地下建筑应当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简称兼顾式人防工程)。
本规定不包含结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
第三条设区市、县(市)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本级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草案。
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会同省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下达实施。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具体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4〕187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4〕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闽综治委〔2012〕27号)和《福建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闽政办〔2013〕12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强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强化资源整合和重点区域防控。
充分依托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整合融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模块或内容,实时更新完善消防相关数据信息,实现网格信息资源共享,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纳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实现网格人力资源共享。
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木屋毗连区(棚户区)、出租屋集中区、商贸市场集中区、违法建筑集中区、“三合一”场所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结合城镇改造,逐步加以解决,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加强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乡镇、村要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建设消防水源,进一步增强村镇抗御火灾的能力。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第一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闽建办科[2018]2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8.01.18
【实施日期】2018.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第一批科学
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
(闽建办科[2018]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精神,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突出行业重点领域标准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建设行业团体标准发展,促进我省工程建设标准有效供给,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第一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其中,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5项,建设行业团体标准9项,科技研究开发项目8项。
根据质检总局等部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
号)精神,要大力推进建设行业社团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依法成立的省级和有条件的市级建设类社团积极组织编制建设行业团体标准。
对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要求的,公布实施一年后可直接向省厅申请转化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请有关的建设行业社团与省厅科技与设计处联系对接团体标准编制事宜,联系人:林凌翔,联系方式:0591-********。
附件:1.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编制计划项目
2.科技研究开发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附件1: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编制计划项目。
福建省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20091211092523
福建省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目录前言 (1)1 数据库规范 (2)1.1 适用范围 (2)1.2 引用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1.3 术语 (3)1.4 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的基本内容和分类体系 (4)1.5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结构 (8)1.6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文件命名 (24)1.7 土地利用规划文档文件命名 (25)2 数据库建设 (27)2.1 数据库建设总体要求 (27)2.2 数据库建设工作流程 (27)2.3 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 (27)2.4 成果提交内容及格式 (30)3 数据库检查验收 (34)3.1 预检 (34)3.2 验收 (35)附录A 规范性代码 (36)附录B 规划图件格式 (42)附录C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元数据样本 (47)前言为规范福建省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内容、建设方法和数据提交格式,提高规划修编数据成果的管理及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规范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规范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福建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福建省国土勘测规划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略。
1 数据库规范1.1 适用范围本规范包含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内容、存储方式,规定了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的分类与代码、规划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规划要素的分层、数据结构及元数据,适用于福建省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
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建立在同一库体内,但县、乡两级规划图件要求分别编制。
1.2 引用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内容,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组成部分。
本规范出版(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T226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3989—19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GB/T17798—199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3923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 16820-1997 《地图学术语》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2007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1999年)国土资源部《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2002年)国土资源部《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金土工程试行)(2007年)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土地利用数据库规范》(2008年)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补充技术规定》1.3 术语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3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3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54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一、科学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用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加强区域内地上、地下一体化研究,科学确定地下空间功能定位、开发用途、空间范围、布局结构和开发强度,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规模、层次、竖向标高、位置、连通等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
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地下化、综合化,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管线、地下交通干线、连通通道、垃圾回收等市政基础设施。
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类管理的指导原则,推进地下管线综合开发利用。
地下空间不得建设住宅、敬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病房项目,不得设置为儿童活动场所。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人防办)二、统筹规划编制实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于2016年前完成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其他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将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合并编制。
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确定的地下空间开发控制区,特别是城市中心、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应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以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功能设计研究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功能设计研究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管道等。
城市地下管线的布局和管理对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活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城市地下管线,提高城市的综合治理能力,需要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城市地下管网络的详细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管理和查询的系统。
本文从数据库和功能设计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以期为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参考。
一、数据库设计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主要包括数据库结构、数据模型和数据字典。
1. 数据库结构设计数据库结构设计是指确定数据库中的表、表之间的关系和属性。
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可以将数据按照功能划分为多个表,如管道基本信息表、管道材质表、管道维护记录表等。
表之间通过主键和外键建立关联关系,以便实现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数据模型设计是指通过图形化的方式表示数据库中的数据模型,常用的数据模型包括层次模型、网络模型和关系模型。
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关系模型是常用的数据模型,通过实体关系图表示实体(表)之间的关系。
数据字典是对数据库中表和字段的定义和说明。
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数据字典应包括管道基本信息表中各字段的含义和取值范围、约束条件等。
二、功能设计1.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指将实际的管线信息录入系统的过程。
可以通过人工录入、数字化图纸导入、传感器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确保管线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管理数据管理是指对管线信息进行整理、存储和管理的过程。
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可以对管线信息进行分类、编码和标注,方便对信息进行快速检索和维护。
3.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指对管线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的过程。
可以通过数据分析,了解管线的运行状态和变化趋势,为城市的管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 数据查询数据查询是指通过查询条件,从数据库中检索和获取所需的管线信息。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等3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等3项工程建设地方标
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12.21
•【字号】闽建科〔2021〕19号
•【施行日期】2021.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城市地下
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
等3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21〕19号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省厅下达,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等单位修订的《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技术规程》等3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3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14]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已经2014年2月1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4年2月16日福建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和鼓励本省地表以下空间(以下简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国有土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用地管理,因地上建筑管线铺设、桩基工程等情形需利用地下空间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包括下列情形:(一)由同一主体结合地上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二)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防、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等情形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原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先,兼顾防空防灾需要。
第四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遵守城乡规划,充分考虑相邻空间发展需要,不得损害已设定的土地权利。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与数据库的建立
槡2n
i =1
。
FirDepth SecDepth
将采集的管线空间数据及探查的属性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 经检查无误后, 将数据库数据与图形数据分别转存为与 Access 文 作为正式提交成果。 件和 AutoCAD 的 dwg 文件,
3
2
结语
建立科学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管理体系对城市地下管
11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 项目编号: 11HX1189900 ) 收稿日期: 2012-09), 作者简介: 张鸿飞( 1983男, 博士,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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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卷 第 32 期 2012
础上, 采取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 对于明显管 实地调查其相关属性, 利用钢尺及角尺直接量测埋深 、 管径 线点, 等。对于隐蔽管线点应用性能稳定的管线探测仪探查管线的地 面投影位置和埋深。 2 ) 管线测量。管线测量任务主要包括图根控制测量 、 管线点 数据采集以及原有地形图的修测 。 在图根控制点平面位置与高 程测量过程中, 利用上海虚拟基准站 VRS ( Virtual Reference Stations) 技术。卫星信号较差的位置, 采用全站仪加密图根控制点 。 管线的测量在卫星信号较好的地点, 直接利用 VRS 采集管线点的 平面坐标与高程数据; 信号较差位置, 运用全站仪极坐标法采集 平面坐标, 三角高程法获取高程数据 。地形图修测主要是对地下 管线周边的地物进行重新测量与调绘, 需使其数据满足 1ʒ 500 地 形图成图要求。
cm
平面位置限差 平面位置中误差 埋深限差 埋深中误差
1. 2. 2
高程控制
1 1. 1
数据采集 技术指标
VRS 结合动态 GPSRTK 的方 本工程高程控制测量采用 GPS式传递高程。考虑管线工程范围很大而每个项目牵涉的工程范 VRS 的方式传递高程速度快, 围却又很小的特点, 采用 GPS操作 VRS 信号以及 GPS 卫星信号的强弱有局限性, 方便。但是 GPSRTK 将 GPSVRS 无信号的范围使用 GPS所以配合动态的 GPSRTK 进行覆盖, 做到工程全范围内均可进行控制点的施测 。
晋江市地下管线数据采集与建库的方法探讨
Ab s t r a c t :Kn o wl e d g e o f v a r i o u s p i p e l i n e s i t u a t i o n i s t h e b a s i s f o r t h e c i t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p l a n n i n g .T h e p a p e r d i s c u s s e s t h e me t h o d s t o i n v e s t i g a t e a n d c o l l e c t u n d e r g r o u n d p i p e l i n e d a t a a n d t o p u t s or f wa r d s o me i s s u e s o n e s t a b l i s h me n t o f u n d e r g r o u n d p i p e l i n e i n f o r ma -
亚
T 曰, 上 市地 下管 线 数 据 采 集 与建 库 的 方法 探 讨
陈华 安
( 福建省泉州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 , 福建 泉州 3 6 2 0 0 0 )
摘
要: 城 市地下各种管线 , 是城 市赖 以生存 的“ 生命线” 。准确掌握 地下各种管线的状 况, 是搞 好城 市建设 和规
足城 市规 划 、 建设 管理 的前提条 件 。 为此 , 晋 江市 政 府 决 定 开 展地 下 管 线 探 测 及 信 息 化
知情 的人 员 了解 情况 , 采 编成 “ 活地 图 ” 资料 。 2 ) 根 据收集 的资料 进 行现 况 调绘 工 作 。经 过对 所 采
集 的资 料进 行分 类 和 整 理 后 , 将 各 管 线 位 置及 属 性转 绘 到1 : 5 0 0地 形 图上 , 编制 地 下 管线 现状 调 绘 图 , 组 织 工 程 技 术人 员对 测 区进 行 实 地 踏 勘 调 查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在 资
福建省建设厅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细则
福建省建设厅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细则所称地下管线是指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沟)道和电缆以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二条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建立备案制度。
第三条各设区市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向本级政府提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化建设的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设区市城建档案馆或县(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方案时,应到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后,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领取《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告知书》。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施工区域内没有现况资料的,建设单位应该委托探测单位进行详勘,以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
工程施工中发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未作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当地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应责令未按规定报送档案资料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第八条管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覆土前应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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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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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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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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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福建建筑结构风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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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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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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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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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DB11/Txxxx—201x备案号:J xxxx—201x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Standard for building databas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征求意见稿)201x-0x-xx发布201x-0x-xx实施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Standard for building databas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cablesDB11/T xxxx—201x主编单位:北京测绘学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x年x月x日201x 北京DB11/T —201X 前言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3.1数据内容 (3)3.2地下管线数据建库质量要求 (3)4地下管线数据库设计与组织 (4)4.1一般规定 (4)4.2分类及符号 (4)4.3分层和颜色 (5)4.4属性结构及数据字典 (5)4.5元数据 (8)4.6数据组织 (8)5地下管线二维数据整理入库 (9)5.1入库前数据检查 (9)5.2数据入库 (9)5.3入库后数据处理与检查 (10)6地下管线三维建模及入库 (11)6.1地下管线三维建模 (11)6.2三维地下管线数据入库 (12)附录 A 地下管线特征点、附属物及建构筑物三维表达 (13)本标准用词说明 (24)引用标准名录 (25)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Provisions (3)3.1 Data content (3)3.2 Quality requirements (3)4 Database design and data organization (4)4.1 General provisions (4)4.2 Categories and symbols (4)4.3 Layers and colors (5)4.4 Attribute structure data dictionary (5)4.5 Metadata (8)4.6 Data organization (8)5 2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processing and inputting (9)5.1 Data checking before inputting into database (9)5.2 Inputting data into database (9)5.3 Data processing and checking after inputting data into database (10)6 3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model building and inputting (11)6.1 Building 3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models (11)6.2 Inputting 3D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models into database (12)Appendix A 3D expression of feature points, affiliated facilities and constructions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1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e specification (24)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5)1 总则1.0.1为了统一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据建库的内容与方法,准确、全面地将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入库,建立并更新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库,特制定本标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1•【字号】闽政文[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适应新型城镇化的需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就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实施的原则。
地下规划与地上规划相结合、适度超前与量力而行相统一,有序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构建城市立体发展新格局。
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相适应,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利用。
要坚持公共优先、综合开发的原则。
把公共利益放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首位,服务民生、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实现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战备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要坚持环保优质、安全第一的原则。
树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监管,确保城市地下工程质量和安全。
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在加强政府规划调控、加大政府对公共空间投入开发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各类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二、加快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公用设施、市政(含管网)、交通、防灾、排涝、人防、商业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并符合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要求。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应遵循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优先安排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市政工程等地下空间设施和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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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建库规范(征求意见稿)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database building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in Fujian province2013年X月X日发布2013年X月X日实施前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科[2012]23号),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定义;3.基本规定;4.数据内容;5.数据库设计、6.数据建库;7.数据要求;8.质量要求;9.附则。
本规程中以黑色字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日常管理,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城市建设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寄送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邮编:361003)。
本规程主编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本规程参编单位: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地球物理勘察院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山东中基地理信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本规程参加单位: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厦门市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何庆丰吴成勇夏蔷哲徐宝聂荣辉何仲豫王勇李凤之张春雷吴献文刘国安方涛张德彪何汉峰乔志勇沈在增姚龙泓李光明刘万信陈桂忠季飞章飚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总则 (1)2术语定义 (2)3基本规定 (3)4数据内容 (4)5数据库设计 (5)6数据建库 (6)7数据要求 (7)8质量要求 (10)9附则 (11)附录A管线代号和颜色 (12)附录B管线数据分层 (13)附录C管线数据属性结构 (15)附录D地下管线属性信息 (18)附录E地下管线点符号与代码 (20)附录F管线点特征、附属物、材质的名称标准 (22)附录G地形图要素分层 (23)附录H地形图属性信息 (24)本规范用词说明 (28)条文说明 (29)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s (1)2 Terms (2)3 Basic Provisions (3)4 Data Contents (4)5 Database Design (5)6 Database Building (6)7 Data Requirements (7)8 Data Quality Requirements (10)9 Supplementary Articles (11)Appendix A Code and Colour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12)Appendix B Data Delamination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13)Appendix C Data Attribute Structur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15)Appendix D Attribute Information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18)Appendix E Symbol and Code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Point (20)Appendix F Name Standard of Feature, Subsidiary and Material (22)Appendix G Essential Delamination of Topographic Map (23)Appendix H Attribute Information of Topographic Map (24)Word of description of (28)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1 总则1.0.1为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的信息化管理和应用,促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交换、共享和更新,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的数据获取、加工、建库、管理、应用及动态更新。
1.0.3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的数据获取、生产和更新应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并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
1.0.4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的设计、内容、分类编码和质量要求等内容。
2 术语定义2.0.1城市地下管线 Underground Pipeline是指敷设在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热力、工业等管道(沟、廊)或线缆。
2.0.2城市地下管线数据 Underground Pipelines Data描述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属性特征的数据。
2.0.3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Underground Pipeline Information System利用GIS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进行输入、编辑、存储、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2.0.4地下管线数据库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base按照规定的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地下管线数据的仓库。
2.0.5元数据 Metadata用于描述要素、数据集或数据集系列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组织方式、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提供方式等有关的信息。
2.0.6数据结构 Data Structure计算机存储、组织数据的方式,是指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3 一般规定3.0.1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的平面坐标系和高程基准应与城市基础测绘基准一致。
3.0.2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的基础地形图宜选择1:500或 1:1000比例尺地形图。
3.0.3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应采用通用的GIS数据格式或空间数据库进行存储和管理,便于数据共享和交换。
3.0.4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设计与建设应遵循实用性、先进性、现势性和安全性等原则。
3.0.5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应建立有效的数据更新机制并及时进行更新。
数据更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更新的数据应与原有数据精度一致;2 数据更新时,应同步更新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相应的元数据。
4.0.1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应包括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城市基础地形图和元数据,可包括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等数据。
4.0.2 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应包括各类管线(管沟、廊)及管线点的空间位置和属性数据。
4.0.3城市基础地形图数据应包括定位基础、居民地及设施、水系、交通、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等要素的空间位置和属性信息。
表4.0.3 基础地形图要素内容4.0.4城市基础地形图可选择全幅或带状地形图。
带状地形图的范围至少应保证沿管线分布的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的完整性。
管线分布的道路两侧没有建(构)筑物时,宜覆盖道路最外侧管线30米范围。
4.0.5 元数据应包含数据建库时间、状态、空间范围、关键字、检索、数据质量、数据库空间参考等信息。
元数据的内容与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 能完整地描述管线数据最重要的信息;2 应准确而简洁地描述各类数据的主要特征;3 应保持元数据的逻辑结构关系,在修改或扩展时不应影响整体结构。
5.0.1 数据库设计应在方法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并组织评审。
5.0.2 数据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
数据库建设应在技术指标、标准体系、数据模型等方面,满足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2 先进性原则。
应利用当前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采用成熟的设计方案、技术标准对数据进行管理。
3 现势性原则。
数据库的建设应采用最新的管线信息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建立更新维护机制。
4 安全性原则。
在数据库设计、建立、管理、维护等方面应建立严格有效的安全与保密措施。
5.0.3 数据库设计应对所管理的各种数据进行归类、综合、抽象,采用先进的数据模型方法管理和维护数据。
5.0.4 地下管线和城市基础地形图等矢量数据应分层组织管理,并遵循以下原则:1 同类数据应存放于同一图层;2 相关的数据层可组成数据集或专题;3 有关联的数据层应建立关联关系。
5.0.5 各类数据应设计相应的数据表结构,并确定各数据表的属性项名称、数据类型、属性字段长度、值域范围及关键索引数据项。
5.0.6 数据建库时应建立相应的符号库,包括管线图符号库和地形图符号库。
符号库设计应遵循直观、易读、可扩展、易管理等原则。
6.0.1 数据建库宜包括数据准备、库体模型建立、入库前检查、数据入库、入库后检查等步骤。
6.0.2 数据准备:按照数据库设计要求,收集所需要的各类数据和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备份,将待入库数据统一存放。
6.0.3 库体模型建立:根据数据库的逻辑设计和物理设计,通过数据库管理引擎或系统对每类数据进行物理空间的分配和参数设置,创建数据表。
分配物理空间时,应充分考虑数据库的扩充能力。
6.0.4入库前检查:数据入库前应按数据库的设计要求对每类数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宜包括数学基础、数据格式、属性结构、空间位置、命名规范等。
对不符合建库要求的数据,应按照一定的工序和质量要求进行修正。
6.0.5 入库检查可采取软件辅助批量检查和人机交互检查两种方法,根据数据类型和检查内容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检查方法。
采用软件辅助检查时,应在检查工作前,对检查软件进行测试。
6.0.6 对检查验证通过后的数据进行入库,并保留相应的入库日志。
7.1 管线数据7.1.1 管线数据分层应按管线种类、几何类型、物理连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层,管线段、管线点及辅助数据应分层存储,宜按附录B的分层规定执行。
7.1.2提交入库的数据应采用统一的属性数据结构。
同类管线的属性结构应保持一致,不同类型的管线属性结构可根据地物要素特点扩充相应的特有属性信息。
7.1.3管线点属性表应记录管线点的名称(编号)、空间位置、特征、附属物、符号样式名称(编号)、地面高程、符号旋转角度值等信息,属性结构宜按附录C.1的规定执行,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7.1.4管线段属性表应记录管线的材质、断面尺寸、权属、建设年代、埋设方式及管线连接关系等信息,各类管线应至少包含表7.1.4中规定的属性信息。
属性结构宜按附录C.2的规定执行,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表7.1.4 管线段属性信息7.1.5管沟(廊)点属性表应记录管沟(廊)的空间位置、所属管类、地面高程、符号样式名称(编号)、符号旋转角度等信息,属性结构宜按附录C.3的规定执行,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