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的种类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课后习题解答
第一章1.城市由哪些基本要素构成?产业构成、人口数量、职能。
(当然,还有一些非基本要素:市政和公共设施、人造和自然景观、建筑数量等)2.工业前城市与工业城市各自的特征是什么?工业前城市:1城市规模小2依赖风力和水力天然能源 3以马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工业城市:1 城市圈层式向外扩张2 出现城市仓储用地3 出现商务贸易活动区4 火车、轮船成为城市对外运输的主要工具,汽车成为城市运输的主要工具5 城市类型增加3。
中国城市化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依你的推测,2030年中国城市化的水平将达到多少?1 城市化进程分为三个阶段: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我国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2 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环境条件存在巨大差异,以统一的标准衡量中国城镇化发展,并以此制定政策,不能满足需求。
3 城镇化是一种现象,不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实现城市及区域的永续和谐发展是重点。
60%以上,官方预测为70%(8月27日发布的《2013中国人类发展报告》预测,到2030年,中国将新增3。
1亿城市居民,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
届时,中国城市人口总数将超过10亿.),进入城市化的稳定阶段.4。
城市化有哪些基本规律?城市化发展与全球气候变化有哪些关系?1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2 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 3农业人口剩余推动城市化发展。
1 城市用地增加,农业用地、森林、湿地等非城市用地减少。
2 城市化耗费大量煤、石油等非天然能源,造成环境污染。
3 城市化同时促进科技发展,产生电池、塑料、建筑垃圾等人造污染物。
第二章1。
中国古代的城市格局反映了哪些重要的城市规划思想?1 整体观念和长远发展(《管子》提出功能分区)、(《商君书》提出从城乡关系、区域经济、交通布局考虑)2 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和谐【道家】(战国时代,吴国国都阖闾城建设,伍子胥提出“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秦统一中国,规划时,也提出“象天法地”,强调方位)、(三国时期,吴国国都选址金陵,“以石头山、长江险要为界,依托玄武湖防御”)3严格有序的城市等级制度:中轴对称,道路分等级等【儒家】(周礼考工记,周王城建造,按封建等级)、(曹邺魏城、隋唐长安城、元大都皆是依据周王城而建)2.你认为哪些古代经典城市的规划案例,对未来的城市发展仍然有重要意义?1。
城乡规划的种类
城乡规划的种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遵守的原则;1.遵循城乡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2.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原则;3.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民族特色的原则;4.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的原则;5.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原则;1,全面分析,因地制宜的原则;2.保护与建设相协调的原则;3.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的原则;方便宜行的原则.新区的开发类型:新市区的开发建设;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卫星城镇的开发建设;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城市旧区改建原则:加强维护,逐步改建的原则;旧区改建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原则;旧区改建与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绿地分类: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城市绿化规划的原则:城市绿化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绿化指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
创建园林城市的法规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园林城市申报和审批办法。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1)指标管理(2)道路绿化(3)居住区绿化(4)单位绿化(5)苗圃建设(6)城市全民义务植树(7)立体绿化。
城市绿地的管理责任分工: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经营单位管理。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原则: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1)建立古树名木的确认,备案和档案制度。
河南省上半年法律职业资格证模拟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A.20日 B.24小时 C.12个月 D.6个月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C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C.加工合同 D.民间借款合同3.下列那种情况,可以构成无因管理。
( C )A.甲将抢劫得到的财物放于院子里后逃亡,同院的乙帮其看管、藏匿B.甲的朋友来看望甲但甲不在家,邻人乙帮助招呼客人C.甲不在家,甲的老母不慎摔伤,乙送其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D.他人慕名请甲写书法作品,后甲生病,其学生乙模仿老师笔迹完成作品4.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
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5. 王律师当选为合肥市人大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王律师依法()A.不得从事律师执业B.可以从事律师执业C.只能办理非诉讼事务D.可以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但不得以律师身份6. 公证机构适用特别程序办理的公证事项是()A.提存公证B.委托公证C.赠与合同公证 D .婚姻状况公证7. 高某到某单位采购,并表示随身带有2万元可以作为定金。
该单位张某以请高某吃饭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皮包里的2万现金拿走。
张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8. 关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规定和纳税程序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C.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D.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而受侵害时,请求国家赔偿9. 根据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有( D )A. 委员长、副委员长B. 国家主席、副主席C.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D. 中央军委主席10.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
地理-高中选修4-第三章城乡规划-人教课标
第三节 城乡规划中的主要产业布局
高中历史必修一第19课 高中地理选修四第三章
东升高中历史科组 东升高中地理科组
东升高级中学课件 东升高级中学课件
农业布局
工业布局 交通运输布局
城镇的总体布局
文化设施的布局 商业区布局
城市道路网布局
一、工业布局
自然因素
能源 原料 土地 水源 市场 交通 劳动力 技术 风向 水源 距居民区 的远近
小结:
城乡规划中的主要产业布局 一、工业布局—原则 {} 二、农业布局—原则 三、交通运输业布局 (1)城市内部交通 (2)城市对外交通
A处发展淡水养殖,因为该地有大面积的淡 水,为水产养殖提供必要的条件。 B处发展乳畜业,乳畜业需要靠近发达的交 通,这样方便交通运输。 C发展蔬菜种植,蔬菜种植生长需要大量淡 水,并且产品不便长途运输。
D应该发展水稻种植业,水稻种植业需要 大量水资源,并且占用大量的土地面积。
农业布局的一般原则
经济效益较高的,难以长途 运输、保鲜要求高的
位于常年风 向的下风向 或垂直郊外; 季风风向的 垂直郊外; 最小风频的 上风向。
大气污染
水污染
污水排 放口远 离水源 地及河 流的上 游
固体废物污染
远离居民区和农田
二、农业布局
影响因素 气候 水源 地形 土壤 对农业区位的影响 热量、光照、降水对农业区位的影响极大 年降水量少于250毫米的干旱地区,灌溉水源是决定性因素 不同的地形区(坡度、高度),事宜发展不同类型的农业 不同的土壤种类,适宜生长不同的作物
近 郊
奶牛场 பைடு நூலகம்蛋 鲜花 时令蔬菜
大田作物
远 郊
大田蔬菜 水果 苗木 传统畜牧业
建设法规
第一章建设法概述1.建设法的概念:建设法是调整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活动的划分:横向:三建三业(城市、村镇、工程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共事业);纵向: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后评价以及立项、计划、筹款。
3.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都有合同关系。
4.建设活动的特点:周期长、耗资大、技术难点大和人员流动性强。
5.建设法的基本原则:①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原则②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③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④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⑤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6.建设法的作用(了解):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7.建设法的关系☆概念: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8.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综合性、复杂性、协同性、制约性。
9.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机关、公民、社会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②建设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③建设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第二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1.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乡:规模,性质,发展方向,布局2.城乡规划是指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3.编制城市规划的方针:①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②符合国情,勤俭建国4.编制城市规划的原则:①城市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原则②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③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④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⑤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原则或者①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远景②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③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④合理用地,节约用地(PPT)5.城乡规划作用:建设城乡、管理城乡的基本依据;保证城乡土地合理利用开发的基础;综合发挥城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前提6.城乡规划种类: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分区布局)、分区规划(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详细规划(用地范围、建筑密度、高度、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等)7.城市新区开发: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在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一定区域,进行集中成片、综合配套的开发建设活动。
建设法规教案(学生) - 副本
建设法规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一、法的本质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②法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二、法的特征①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即它调整的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思想或其他的非行为的东西②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
包括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道德、宗教、习俗、礼仪等法律效力,形成习惯法;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认可国际法规范等。
③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④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强制力机构有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三、法律规范(法规)构成要素1、假定指法律规范中,确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环境部分。
2、处理指行为规则的本身,是法律规范确定的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求做什么的部分。
可分为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不应该这样行为三类3、制裁指法律规范的后果部分,即说明违反法律规范时,国家将予以怎样的处置。
分为肯定性后果和否定性后果两类四、法律关系三要素A、主体指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B、客体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务。
一般客体分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C、内容(1)权利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主体可以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2)义务指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义务主体必须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直接内容,二者必须对等。
五、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1、一般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条件构成,它们之间互为联系、互为作用,缺一不可。
A、有损害事实发生B、存在违法行为C、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D、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2、特殊构成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是指由法律特殊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它们不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的,而是分别同一般要件构成法律责任。
A、特殊主体B、特殊结果C、无过错责任D、转承责任六、诉讼时效种类⑴普通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
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民事诉讼适用普通诉讼时效⑵短期诉讼时效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延付或拒付租金的;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坏的以上四类诉讼时效为1年⑶最长保护期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20年;⑷特殊诉讼时效指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
偿试解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法律责任的内涵和适用【可编辑范本】
偿试解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法律责任的内涵和适用偿试解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法律责任的内涵和适用2010—12—14.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in 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17pt 0c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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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ﻩFONT—WEIGHT: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 MARGIN:13pt0cm;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
union{FONT-SIZE:14px; LINE-HEIGHT:18px}DIV。
union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18px}偿试解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法律责任的内涵和适用(寻法求源)为充分、合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通过总结《城市规划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简称《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对违反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建设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浙江省人大结合浙江省实际,制订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五十九条对《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解释性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执法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乡村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用地分类一般规定乡村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乡村规划用地统计表一致格式1 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增强乡村建设管理,改良乡村人居环境,拟订本指南。
本指南合用于乡村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编制乡村规划,除应切合本指南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用地分类一般规定用地分类应试虑乡村土地实质使用状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区分。
用地分类采纳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系统。
大类采纳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纳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使用安分类时,一般采纳中类,也可依据各地域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一样要求,采纳安分类的所有或部分类型。
乡村规划用地分类优选乡村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乡村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切合表的规定。
表乡村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型代码类又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V乡村各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村民住所用乡村建设用地地、乡村公共服务用地、乡村家产用地、乡村基础设备用地及乡村其余建设用地等V1村民住所用地村民住所及其隶属用地V11住所用地只用于居住的村民住所用地V12混淆式住所用地兼具小卖部、小商场、农家乐等功能的村民住所用地V2乡村公共服务用地用于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公共服务设备用地、公共场所包含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V21乡村公共服务设备社会福利、宗教、文物遗迹等设备用地以用地及兽医站、农机站等农业生产服务设备用地V22乡村公共场所用于村民活动的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包含小广场、小绿地等V3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乡村家产用地乡村商业服务业设备用地、乡村生产仓储用地乡村商业服务业设包含小商场、小卖部、小饭店等配套商业、V31集贸市场以及村集体用于旅行招待的设施用地施用地等用于工业生产、物质中转、专业收买和存V32乡村生产仓储用地储的各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手工业、食品加工、库房、堆场等用地V4乡村基础设备用地乡村道路、交通和公用设备等用地V41乡村道路用地乡村内的各种道路用地V42乡村交通设备用地包含乡村泊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备用地包含乡村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能V43乡村公用设备用地源等工程设备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办理设备等用地;消防、防洪等防灾设备用地V9乡村其余建设用地未利用及其余需进一步研究的乡村集体建设用地N非乡村建设用地除乡村集体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N1对外交通设备用地包含乡村对外联系道路、过境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备用地包含公用设备用地、特别用地、采矿用地N2国有建设用地以及边疆口岸、景色名胜区和丛林公园的管理和服务设备用地等优选E非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余非建设用地E1水域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水渠、滩涂、冰川及永远积雪E11自然水域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远积雪E12水库人工拦截聚集而成拥有水利调蓄功能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E13坑塘水渠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坑塘水面以及人工修筑用于引、排、灌的渠道E2农林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备农用地、田坎、农用道路等用地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E21设备农用地物种植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备用地及其相应隶属设备用地,乡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备用地E22农用道路田间道路(含机耕道)、林道等E23其余农林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田坎等土地E9其余非建设用地安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附录A 乡村规划用地统计表一致格式乡村规划用地应按表进行汇总。
建筑法规
建筑法规:时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团体,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
建设法规又包括行政司法和专门机构司法两个方面。
工程建设程序的划分: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的内容: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的征收与搬迁,报建,工程发包与承包。
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内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不能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到申请之日之至不满5年的,印在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或撤职中间的时间不满2年的,收吊销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处罚,中间时间不满5年的,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岗位合格证的申请:由申请人像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申请单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所对应的发证机关审查,在考核机构对申请人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岗位实习,工作经历及培训考试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合发位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存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城乡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内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规划区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土地的河里利用,规划区的空间布局和规划区的设施的科学配置的在、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9城乡规划
道路。
( )
专题九
城乡规划
(3)结合各地社会经济状况、自然环境特点,合理布置
各种交通线路和设施,为不同人群(包括残障等弱势群体) 的出行提供方便的选择和衔接,加强城乡各功能区之间的 有机联系,提高城乡环境的运行效率。 (4)交通场、站的布局应尽量满足人们出行的便利,同
表现 成因 危害 整治措施 合理布局大气污染 较重的企业;实行 集体供暖;建绿化 隔离带 建立污水处理厂, 实行污水达标排放
《 走 向 高 考 》 二 轮 专 题 复 习 · 地 理 新 课 标 版
城市居民燃烧煤炭等燃料 所排出的烟尘;工矿企业 使城市环境质量 大气 排放的烟气;汽车、飞机、 日益下降,危害 污染 人们的健康 火车等各类交通工具排放 出的尾气 水污 城市工业废水、居民生活 染 污水、城市地表径流 固体 工业生产发展,建设规模 垃圾 扩大,居民消费水平提高 污染 噪声 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 污染 筑施工和社会活动 影响人体健康和 动植物的繁殖
《 走 向 高 考 》 二 轮 专 题 复 习 · ( ) 地 理 新 课 标 版
专题九
城乡规划
3.交通运输业布局
(1)城市道路规划要考虑城市地理环境因素,如线路选 择要结合地形,注意节约用地和投资费用,道路走向应利 于城市通风,一般应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等。 (2)在城市规划中要合理布局城市交通性道路和生活性
《 走 向 高 考 》 二 轮 专 题 复 习 · 地 理 新 课 标 版
城市将主要向河、湖、海方向发展,从市区到水 边的区域是良好的投资地段。近水的地方景色好,近河、湖、海 的地方 空气清新,有利于身心健康,也是人们理想的住 址选择
城乡规划的内容
现场检查
管理人员进入有关单位或施工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阻挠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
竣工验收
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竣工资料 报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1 概述
一、城市与城市规划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直辖市
城市
市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镇
县以下建制镇
城
市
规
城市等级
市区和近郊非农业人口
模
特大城市
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镇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 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2.2 城乡规划的制定
五、城乡规划中的审批管理 (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
城市详细规划
(三)审批程序
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2.2 城乡规划的制定
六、城乡规划的修改 (一)城乡规划修改的准备工作 (二)城乡规划修改的条件
案例 南京紫金山顶建“怪物”,两教师状告市规划局
17日下午,对待媒体的采访,中山陵园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观景台”问题较为 细致地向记者介绍了情况:这座建筑名为“观景台”,实则是“气象观测台”,因其建设 的出发点是江苏省气象局为了更为准确地预测南京地区的气象而要建一个高水平的气象观 测站,为确保观测预报效果,才选在了最高峰。在设计上当时进行了国际性招标,韩国、 中国香港、台湾及大陆共9家单位参与竞标,最终由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中标。当记者问, 当初在选址于头陀岭上时有没有考虑到会破环紫金山的自然风貌时,这位负责人回答说, 当时主要是考虑到气象观测效果,对这一点就没做太多的考虑,也没想到市民们会有这么 大的意见。最后,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诸多因素,“观景台”已经停工。
园林法规
(二)详细规划
以城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乡近期建设区域 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包括规划地段各 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 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综合规划和竖向规 划。
二、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城乡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2、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原则 3、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民 族特色的原则 4、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 的原则 5、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三)城市新区开发的类型 1、新市区的建设; 2、经济技术开发区 3、卫星城镇的开发建设; 4、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五大组团构建南昌城市新区:南昌将以梅岭
(山)、赣江(江)、鄱阳湖(湖)为主体全面 协调开发,推动南昌作为省会城市的影响辐射作 用,为推动江西生态大省生态崛起起到示范作用。 昨日,南昌市召开规划会,审议“山江湖”综合 开发战略——外围组团规划,将南昌最为核心的 三类战略性生态资源梅岭、赣江和鄱阳湖纳入到 城市开发建设的空间视野,五大组团规划中有三 大组团的规划提交审议。根据规划,到2020年, 南昌城区面积将达到35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 到350万人。
四、城乡规划编制的审批权限 1、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 国 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 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 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 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 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 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城乡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庞磊
化、行业管理的标准化、规划设计成果的严谨描述及合同文本的准确表达。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城乡规划基础;3. 城乡规划体系;4. 城乡规划要素;5. 城乡规划制定;6. 城乡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次修编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增加和删减,筛选了数百个常见的城乡规划术
语,最终收入177条术语,比原标准的151条多26条。其中保留原标准术语54个,修 改后保留术语31个,新增术语92个。
小城镇转移和积聚、农村人口就业向非农产业转换的过
程。“城市化”中的“城市”指建制市及县城所在地的 城关镇。而“城镇化”中的“镇”不仅包括了城关镇, 还包括了所有的建制镇及乡镇管辖的小集镇。“城市化” 与“城镇化”的内涵不同。
生搬硬套外来词
中心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District,简称“CBD”)的概念 最早产生于1923 年的美国,当时被定义为“商业会聚之处”。 随后,CBD的内容不断发展丰富,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枢。《城市规划术语标准》中对其的定义 为:“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
目的与意义
规划基础 防止擦边球 与世界接轨,方便交流
《辞海》中写到:术语具有专业性、科学性、单义性和系统 性的基本特征。制定术语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术语的标准 化与规范化,通过对概念的严格定义,减少多义和同义现象, 避免信息交流过程中的歧义和误解。
术语的内容
术语的定义包括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内涵是指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标函【2008】 106号文件及建标标函【2011】 75号 文件,对《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50280-98 进行全面修订 , 同时名称调整为 《城乡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本标准。 “基本术语”的规范将有利于城乡规划领域在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中用语的规范
建设法规 整理版讲义
第一章建设法概述第一节建设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建设法的概念建设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
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
二、建设法的基本原则(一)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原则(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三)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四)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五)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一、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P2二、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一)综合性(二)复杂性(三)协同性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一)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1、国家机关:(1)国家权力机关;(2)行政机关: 1)国家计划机关、2)国家建设主管机关、3)国家建设监督机关、4)国家建设各业务主管机关。
2、社会组织作为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一般应当为法人。
(1)建设单位;(2)中国建设银行;(3)勘察设计单位: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①工程勘察企业,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②工程设计企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4)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大序列;(5)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
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二、城乡规划的种类 1、城乡规划的分类 法定规划
由《城乡规划法》及相关 法规所规定的,明确了规 划内容和编制审批程序的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2条: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 括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 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 庄规划。 城乡规划、镇规划分为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 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 划。 ”
第四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本章目录
1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的修改 城乡规划的监督
2
3 4 5
6 风景名胜区等规定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一、城市和城乡规划
1、城市
城市是历史上形成的, 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农 业人口聚居的地域单 元
它是复杂的社会实体, 是国家或地区的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
江汉大学规划图
第二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一、制定城乡规划的原则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 建设的原则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 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 公共安全的需要
1956年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二、城乡规划法
2. 《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 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 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 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 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 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 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 要划定
《城乡规划法》第2条:制 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 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 守本法 第3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 本法制定城乡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 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第40条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但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和市政管线工程三大类。
建筑工程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在建成后,出现频繁改建或者必须拆除等情况,会对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市政交通工程的位置与功能在城乡规划中都有明确的定位,只有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整体交通系统中应有的功能;市政管线工程的施工会对道路交通、相邻管线、行道树等产生较大影响,需要通过规划对各类管线进行综合协调,才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
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一是可以确认城市中有关建设活动符合法定规划的要求,确保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可以作为建设活动进行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三是可以作为城乡建设档案的重要内容。
因此,在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活动,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法严格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避免对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
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当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2章 城乡规划法
④ 水源地和水系; ⑤ 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⑥ 环境保护; ⑦ 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 性安排。 (即对城市30~50年的发展进程和方向应做 出轮廓性规划安排,同时应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其 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并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五年 计划相协调。)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
国务院 国务院 由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审查同意后,报国 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21
该城市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
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5
城乡规划法 广义:调整城市、镇及村庄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 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2007 《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立法背景
城乡二 元结构 弊端:其一,不利于城乡 统筹均衡发展 其二,造成法律空白地带
一法一条例: 《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实施)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1日实施) 《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3 城乡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的实施,也就是经过法律程序批准的
城乡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过程。
1 城乡规划实施的原则
① 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实
施城乡规划的原则;
② 尊重群众意愿原则;
③ 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原则。
22
2 城乡规划公布制度
1) 概念: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 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 会、听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经规”、“土规”、“城规”规划整合的理论与方法
“经规”、“土规”、“城规”规划整合的理论与方法作者:蒙琨来源:《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2017年第04期(重庆原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 400030)摘要:按照我们国家的发展目标,在与国际的经验相结合,我们对城市未来的规划向何种方向进行发展来进行研究分析,对我国的规划方法与理论进行全面分析,在此我们认识到:城乡的交界地段才是进行重点区域整合规划的地方,“城规”,“土规”,“经规”进行整合技术与办法的核心是对土地的空间分配,土地需求,土地供给等进行评估,由于规划整合工作会涉及相当多的层面,因此必须借助高级的计量工具与模型,才能保证规划的科学合理,为城市的整合规划开一个好头。
关键词:“城规”;“土规”;“经规”;方法;理论;规划整合前言: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伴随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持续发展,把城市的建设工作已朝着农村的方向扩张,从而引发诸多矛盾与问题,尤其是处在城乡交接的区域,大部分问题都是和土地有关的开发耕地过度,违反规定的建设,征地安置等等,这是由于城乡交汇地方的土地不单是做耕地保护,而且还用在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工业化场地等诸多情况,因此,对城乡交汇区域需要进行调整,可以从整合的方面来对城乡交汇区域的土地与城市的整合规划进行长远规划,全面分析,重点在于整体的城市规划要和社会发展与每五年的经济发展互相促进,整合,从而完美的完成“城规”,“土规”,“经规”的整合规划工作,协调好农业区,规划区,建成区,未来的发展区间能够持续的发展下去,不但节约的土地资源,还要与各区发展相互配合。
一、“城规”,“土规”,“经规”的发展现状1、“城规”:城市规划对城市的发展与空间结构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城市的规划对市场与经济的影响方面考虑不足,所以使城市的实际发展和市场需求脱轨,这就需要对城市规划进行重新修改,不但加大了规划成本,还影响了城市的持续发展目标;土地存在的规模范围十分广泛,如果旅游休闲区,工业区等的这些功能区域不能合理划分,那么就会降低土地的利用效率,对城市的管理与规划也有一定的影响;明确土地的空间分布与供给的总面积是进行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然而我们按照人均的土地使用规定为准,明确土地的供给方式,这不仅无法应对将来的变化发展,还对资本资源与土地资源的价格杠杆在空间分配上有着重要影响,使城市大大降低了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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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种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遵守的原则;
1.遵循城乡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2.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原则;
3.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民族特色的原则;
4.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的原则;
5.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的原则;
1,全面分析,因地制宜的原则;
2.保护与建设相协调的原则;
3.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量力而行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的原则;方便宜行的原则.
新区的开发类型:新市区的开发建设;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卫星城镇的开发建设;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城市旧区改建原则:加强维护,逐步改建的原则;旧区改建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原则;旧区
改建与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绿地分类: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城市绿化规划的原则:城市绿化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绿化指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
创建园林城市的法规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园林城市申报和审批办法。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1)指标管理(2)道路绿化(3)居住区绿化(4)单位绿化(5)苗圃建设(6)城市全民义
务植树(7)立体绿化。
城市绿地的管理责任分工: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经营单位管理。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原则: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
(1)建立古树名木的确认,备案和档案制度。
(2)设立古树名木价值说明和保护标志。
(3)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
(4)实行建设工程对古树名木的避让,保护措施。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的生长的,
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
(5)严禁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严格特殊情况下的移植批准程序。
风景名胜区的划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内容:
(1)风景名胜区的评价。
包括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四部分。
(2)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3)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根据功能分区,确定土地利用规划,进行风景游赏组织。
(4)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
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概念。
生态薄弱和自然保护区域分别只是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
(5)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风景区游人容量应随规划期限的不同而有变化,对一定规划范围的游人容量,
应综合分析并满足该地区的生态允许标准,游览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因素而确定。
(6)有关专项规划。
包括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典型景观规划,游览设施规划,基础工程规划,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发展规划。
风景资源评价: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四部分。
风景名胜区的分区:生态保护区,
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
风景名胜区的分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建设是服从于风景资源保护这一首要任务的。
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和环境
效益,同时又要考虑经济效益。
风景名胜区建设的管理:可行性论证,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
审批程序;设计施工管理。
城乡规划是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
的用以确定城乡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城乡的空间布局和城乡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
统一规划。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
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国内外
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风景资源指能引起审美及欣赏活动,可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
游人容量是指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
量。
工程建设指土木建筑工程,行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是形成国家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
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
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合同是平等主
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方按期完
成发包方交付的特定工程项目,发包方按期验收,并支付报酬或价款的协议。
2.某市东区入口十字.....
答:(1)不合法,其擅自占用绿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及损坏城市绿地设施行为。
a.其擅自占用绿地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并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
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b.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及损坏城市绿地设施行为的,城市绿
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损失,对应当给予治安管
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2)不合法,该市副市长在行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对其应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设部2007年通报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答.(1)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
方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销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2007年12月26日,建设部召开了....
答.(1)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和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
个人行使。
对于这两种违法行为的,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销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区进行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并以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
(3)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违法停
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
3.A市中心游乐园系....
答:(1)违法,其行为属于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行为。
(2)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3)应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受害者依法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1.凤凰镇于1998......
答:(1)违法建设施工和损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
(2)a.违法建设施工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违法建设施工单位的违法程度,分别对其给予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b.损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损失,对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两者都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与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