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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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举报投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等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违规行为、质量问题、服务差错等。

三、举报投诉处理流程1.受理:收到举报投诉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紧急、重大的举报投诉,应优先处理。

2.调查:根据举报投诉的内容,成立调查小组,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3.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被举报人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对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被举报人,应给予澄清证明。

4.反馈: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如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申诉处理。

四、举证责任及证据收集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举报信息,包括事件经过、涉及人员、证据材料等。

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被举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小组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如拒绝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调查小组应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包括听取双方陈述、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等。

证据应确凿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五、监督与处罚1.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2.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对于调查人员存在的失职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六、制度落实与宣传1.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确保本制度的顺利执行。

如建立举报投诉案件数据库、定期开展培训教育等。

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图

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图

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一)登记立案1、投诉①投诉人以来访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应要求投诉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并提供复印件及相应证据材料。

投诉人2人以上的,应分别填写。

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投诉人口头投诉,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对确系同一单位、同一事由引起的人数较多(5人以上)的集体投诉,监察员应建议投诉人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人未推荐代表的,应分别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②投诉人以来电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在听取投诉事由后,认为属劳动争议事项的,直接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围和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超过2年期限的投诉,直接告知投诉人,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需投诉人前来登记投诉的,直接告知投诉人受理机构、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投诉人坚持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③投诉人以信函方式投诉的,投诉信函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视为投诉人已提交投诉书;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

④投诉人以网络方式投诉的,案卷档案管理员应当收集、登记投诉事项、投诉人联系方式等材料,登记编号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2、举报①匿名投诉、未提供真实的投诉以及未提供真实有效通讯方法导致无法通知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投诉,视为举报。

②对属于本机关管辖围的劳动保障行为的举报,首问监察员应及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③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围的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或作出解释。

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举报人。

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举报人的举报不予受理。

3、补充证据首问监察员在审查举报、投诉案件相关证据时,如发现证据不足的,发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补充材料告知书》,告知举报、投诉人补充材料。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1)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1)
4、举报投诉人提供的定型包装样品如果在送检之前已拆封,则其检验结果不能作为举报投诉处理的证据。
四、处理
对经调查却又违法行为的举报头酸碱,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查无实据的,不予以处理。除匿名举报投诉外,举报投诉处理部门应在调查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或交办部门)。对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在进行实施行政处罚立案时,即告调查处理终结。
三调查一调查程序精品文档可编辑承办部门再接到丼报投诉受理案件和有关材料后应确定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手机相关证据必要时应对相关情况进行暗访也可以向丼报投诉人和被丼报投诉人了解情况戒由生产商戒经销商对丼报投诉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确认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依据
《信访条例》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
(4)其他重要投诉举报案件。
(二)举报投诉案件按照来源可分为来信、来电、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网上投诉、来访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等6种。
二、处理原则
卫生监督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处理原则:
1、尊重人民群众意见,文明、热忱接待,尊重举报投诉人的人格,不得刁难和歧视;
2、数的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反应的问题,力求解决在当地和基层;
1、《举报投诉处理单》
2、信访件的原件或摘要材料。
3、领导批示的公文承办单或其他领导批示的文件。
4、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结论。
5、在查处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证据材料。
6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复印件。
7、与办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七、统计
对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照统计规定时间(季度、半年、一年)将举报投诉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和情况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供领导参考。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投诉和举报人员的权利,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落实投诉和举报线索的查处,加强公司的监察工作,根据《某某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违法、违纪和失职案件。

第三条对于公司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或个人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任何人均可向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四条监察部门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不受其他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实行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保密制度。

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或者将投诉、举报情况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

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听案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积极提供线索、为公司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地区/子公司或者个人实行奖励制度。

第八条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受理投诉和举报第九条监察部门设立专线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应当予以公布,条件允许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接待室,在公司旗下各小区、项目工地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并制定信箱开具、维护和管理的办法。

第十条投诉、举报人员可以采用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投诉、举报等途径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受理电话投诉和举报时,接听人员必须耐心聆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

监察部门对投诉、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投诉、举报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人员的当面投诉或举报时,应当分别单独进行。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2010-09-04 16:11:23| 分类:卫生监督学习|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第十二章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一、举报投诉案件的来源和分类1.来信2.来电3.来访4.上级机构批转5.其他部门移送6.下级部门报请二、举报投诉处理程序1.接待、受理登记接到来电和来访时,接访人员应对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进行审核,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将有关内容记录在案,受理登记编号。

2.初审(1)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对举报投诉内容人初步审核后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2)办公室在受理举报内容后,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承办此案,如需立案查处,指定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进行情况初步了解。

3.调查处理(1)调查程序A.承办科室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和有关材料后,应确定二名以上监督员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B.案情较复杂时,经办人员应事先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制定调查方案,必要时,应对有关情况进行暗访。

C.经调查确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D.经调查核实,未查实被举报投诉人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即告终结。

(2)调查时效A.调查处理的期限为自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必须先行检验后,调查处理期限为自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B.承办举报投诉的科室,应在规定的时效内将调查结果及拟定处理意见报告举报投诉的受理部门,由举报投诉受理部门答复举报投诉人。

C.如因案情重大复杂,需延长调查期限的,承办科室应向举报投诉受理部门说明情况,但延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D.卫生监督局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归口办公室处理。

(3)举报投诉样品的检验举报投诉人要求对其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时,接待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A.举报投诉样品的检验,其检验项目应由举报投诉人提出,经监督机构确认,由举报投诉人自行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B.对于来访人认为已经腐败变质的样品,首先由二名以上监督员进行观感检验,做好记录并签名,如感观检验无法认定的,经来访人提出可对其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查。

12315处理纠纷流程

12315处理纠纷流程

12315处理纠纷流程我们每天都在进⾏交易,但是不免发⽣许多交易纠纷。

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发现消费者权益有损失的,可以拨打12315。

那么,你知道12315处理纠纷程序是怎样的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2315处理纠纷流程1、接待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形式、互联⽹或来访等形式进⾏的投诉、申诉、举报。

2、登记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举报要进⾏登记,对被诉⽅的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的姓名、住址及申诉要求要认真记载。

举报⼈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3、受理属于⼯商⾏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投诉、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办法》、《⼯商⾏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商⾏政管理法规进⾏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管辖地⼯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案查处的案件,按⼯商⾏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商⾏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商⾏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投诉、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回复。

投诉、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申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

6、归档。

投诉、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7、数据资料采集。

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办结后,要按照《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详实准确地录⼊数据资料。

以上,就是由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如果在商品交易时⾃⾝权益受到侵害,⼀定不要采取其他过激⾏为,拨打12315也不失为⼀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一、背景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问题和矛盾。

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依法处理各类纠纷,并尽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针对投诉举报事务,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尤为必要。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单位的良好形象,同时促进工作单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单位内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

三、相关规定1.投诉举报:指固定工作单位内部职工之间、与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违法违纪行为,职工向工作单位诉求处理的活动。

2.调查处理:指对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定性、处理及结果反馈的过程。

四、操作流程1.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的渠道可以包括书面、口头、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并应当公示在单位内。

2.投诉举报受理接到投诉举报后,由投诉接待员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投诉举报是否属实,并记录投诉举报的内容、时间、人员等基本信息。

3.调查核实如果初步核实投诉举报属实,由投诉处理人员组成临时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开展全面、客观、公正的工作,并对调查过程进行严格保密。

4.处理结果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对于举报属实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对于举报不属实问题,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并向其说明理由。

5.投诉举报处理记录投诉举报处理记录应当详实、准确,记录下投诉举报的内容、处理过程及结果等信息,并应当履行相应保密义务。

五、工作注意事项1.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干预、搅乱调查处理程序。

2.严格遵守法律、制度等相关的规定,规范调查处理。

3.要注重每一个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举报人的诉求,依法解决问题,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问题的合理解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制度运行本制度由相关管理人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修订,并在工作单位内进行宣传、学习和实施。

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1.信访举报受理:2.信访举报登记:受理部门将对收到的信访举报进行登记,包括举报人的基本信息、举报事项的主要内容、举报时间等。

登记是为了方便统计和管理信访举报事项,以便后续的分类处理和跟踪。

3.信访举报调查:受理部门会对信访举报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并搜集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调查需要,可以派遣工作人员走访有关地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过程中,要确保保密性和公正性,严禁封堵、打击报复举报人。

4.信访举报核实:基于初步调查结果,受理部门会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

核实过程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核实的方式包括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证据比对等。

如果发现举报事项属实,将进入下一步处理程序。

如果不属实,应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5.信访举报处理:受理部门会根据核实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可以包括惩处相关责任人、整改相关问题、赔偿举报人等。

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信访举报反馈:7.信访举报跟踪:受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信访举报跟踪机制,对已经处理的信访举报事项进行跟踪和监督,以确保处理结果的执行和效果。

跟踪和监督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巡查等方式进行。

8.信访举报总结:受理部门要定期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同时,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总结和报告有助于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就是一个典型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流程。

受理信访举报是政府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措施,可以更好地保护举报人的权益,推动问题的解决,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

案件处理程序流程

案件处理程序流程

案件处理程序流程案件处理流程包括接待举报投诉、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制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结案。

一、接待举报投诉l、接待举报投诉,一般应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材料。

应包括:用人单位全称、性质、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情况,举报投诉具体事项。

对投诉案件应重点审查;(1)投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诉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2)被投诉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性质、住所、联系方式等具体情况;(3)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是否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的;(4)被投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5)被投诉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6)被投诉单位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2、接待举报投诉,应填写《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并将举报(投诉)材料附后。

用信件举报投诉的,应将信件附后,电话举报投诉的,应详细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告知举报人、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1)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不明确的;(2)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内容不明确的;(3)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4)被举报投诉违法行为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5)被举报、投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不能确定的;(6)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人按规定补正材料的,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3、受理的举报投诉材料,应每日负责接访的监察员进行登记,并录入微机,案件呈报劳动保障监察负责人后分流并确定主办监察员。

主办监察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建议转办等,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二、登记立案l、监察员在下列情况下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立案调查处理: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受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劳动保障年检,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查处的举报投诉,其他渠道反映的劳动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这些问题中,有一部分问题需要进行投诉举报调查处理,以保障社会和个人的利益。

因此,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制度概述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是指为准确、及时地处理社会公众向机关举报申诉、反映问题,防止和制止不良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利益,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1.系统建设:对投诉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定期开展培训、研讨、练兵,确保处理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

2.线上受理:提供举报人提交投诉的渠道,比如举报电话、信箱等。

建立投诉举报工作专网,并实现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

3.线下受理:实行分级受理、分类处理机制。

投诉举报工作主要通过电话、书信、来访等方式受理。

每件案件都应按照制度规定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做好登记、转送、处理、反馈等工作。

4.专业化调查:根据收到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对于一些重要案件,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以保证举报的实效性和公正性。

5.保密工作:要求专业人员和处理人员对于举报人和涉案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到以信件形式存档,并设专人管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的实时监控、反馈与评估机制,严格控制质量,保证工作质量。

3. 重点环节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中,有一些重要的环节需要特别关注。

本节将重点介绍这些环节。

3.1 投诉线上受理在制度中,投诉线上受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线上受理,可以让公众更加方便地提交投诉信息。

同时,线上受理还可以实现投诉信息的快速传输和及时处理。

3.2 专业化调查专业调查是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专业化调查,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投诉的实际情况。

同时,专业调查人员要做到公正、严谨,保证调查结果的可信度。

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程序(一)举报投诉专查1、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

(劳动者投诉立案标准:(1 )违法行为发生在二年之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并且有材料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于被投诉者的违法行为造成的;(3)被投诉单位是在砚山县工商部门注册;(4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地在砚山县辖区范围内的;)2、登记立案,填写立案登记表,指定案件承办人。

3、调查取证。

一是进行调查。

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且佩戴执法标志,出示监察证件,说明身份;二是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三是收集对案件有关的资料、证据;四是分析整理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4、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5、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6、依法责令改正或做出处理决定、处罚决定。

处理或处罚决定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7、用人单位不服处理或处罚决定,法定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过期后用人单位不履行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认定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撤销立案。

9、案件应当自立案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

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10、结案归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1)不符合立案标准;(2)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或人民法院解决的;、(3)已经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为涉及公众利益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第四条投诉、举报的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听取并尊重其意见和要求。

第二章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第五条投诉是指基于法律、法规、政策,由消费者、经营者或者其他有关方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等行为。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进行调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查明事实。

第八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投诉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依法惩处。

第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投诉涉及的对象和内容,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情况复杂,需协调其他部门处理的投诉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主动承担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投诉人告知投诉处理的结果。

第十三条举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公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行为。

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其权益不受侵害。

对恶意举报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举报人在提供举报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不得捏造事实、故意诽谤。

第四章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有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

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

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一)登记立案1、投诉①投诉人以来访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应要求投诉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证据材料。

投诉人2人以上的,应分别填写。

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投诉人口头投诉,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对确系同一单位、同一事由引起的人数较多(5人以上)的集体投诉,监察员应建议投诉人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人未推荐代表的,应分别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②投诉人以来电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在听取投诉事由后,认为属劳动争议事项的,直接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和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超过2年期限的投诉,直接告知投诉人,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需投诉人前来登记投诉的,直接告知投诉人受理机构、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投诉人坚持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③投诉人以信函方式投诉的,投诉信函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视为投诉人已提交投诉书;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

④投诉人以网络方式投诉的,案卷档案管理员应当收集、登记投诉事项、投诉人联系方式等材料,登记编号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2、举报①匿名投诉、未提供真实姓名的投诉以及未提供真实有效通讯方法导致无法通知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投诉,视为举报。

②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首问监察员应及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③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或作出解释。

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举报人保密。

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举报人的举报不予受理。

3、补充证据首问监察员在审查举报、投诉案件相关证据时,如发现证据不足的,发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补充材料告知书》,告知举报、投诉人补充材料.4、案卷登记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据材料交由案卷档案管理员登记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5、指办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签署下列意见:①指定主办监察员和协办监察员进行初步调查;②移送其他部门办理。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旨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围绕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法律优先原则: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3. 及时有效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确保劳动者能够在合理时期内得到解决和回复。

4. 保密原则:保护投诉举报人的隐私权,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二、处理程序1. 取证调查:接受投诉举报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2. 审查核实: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判断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3. 听证笔录:对受理的重大、复杂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4. 提请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作出处理决定,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5. 救济申请:如劳动者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救济,上级机构将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终审决定。

6. 履行责任:对于确实构成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并监督其履行法定责任。

三、处理措施1. 警告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轻微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采取向其发出警告通报的措施,提醒其改正错误。

2. 给予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或相关业务资格等处罚。

3. 赔偿救济:对劳动者因违法行为受到损失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协助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4. 公示曝光: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公开执法结果,曝光其违法行为。

5. 关停取缔:对屡次违法违规、且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权采取关停、取缔等措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程序的工作流程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程序的工作流程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程序的工作流程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程序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举报材料:接到信访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会认真核实举报人身份、举报问题、相关证据等信息,并将其记录在案。

2. 筛选举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会对每一起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和鉴定,如果举报问题存在问题或与其职责无关,则会予以退回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3. 立案调查:如果纪检监察机关认定举报问题属实并与其职责范围相关,就会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4. 提出处理意见:调查后,纪检监察机关会依据调查结果,做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包括启动纪律审查、向司法机关移送或者给予行政处分等措施。

5. 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每一起举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做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如果调查结果证明举报问题不属实,纪检监察机关也会向举报人说明理由,并及时将其放弃。

12315处理投诉的程序

12315处理投诉的程序

12315处理投诉的程序12315是消费者维护⾃⼰权益的热线,对于这个号码,⼤家肯定⽐较熟悉了。

不过应该不会有太多⼈拨打过这个号码,也不知道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那么⼤家知道12315处理投诉的程序吗?今天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下⾯⼀起看看吧!⼀、12315处理投诉的程序1、投诉举报件的登记分流投诉举报分为⼝头投诉举报和书⾯投诉举报。

⼝头投诉举报:向12315平台电话及通过12315⽹站投诉举报的,由话务员将投诉内容录⼊12315⾏政执法系统软件并分流⾄承办单位。

书⾯投诉举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件和上级及其他部门转办、交办等形式向我局提交的投诉和举报,录⼊12315⾏政执法系统软件并分流⾄承办单位。

适⽤⽂书:《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2、消费投诉的受理办理时限:⾃县级⼯商⾏政管理机关收到投诉材料之⽇起7个⼯作⽇内。

适⽤⽂书:《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不予受理(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投诉材料:1.消费者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2.被投诉⼈名称、住所(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3、投诉的事实根据、相关的诉求及理由。

包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期和地点;商品名称、商标、⼚名、⼚址、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服务的内容等;经营者的侵权事实和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相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保修凭证、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明材料);赔偿和其他维权要求及其法律法规依据;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消费者委托代理⼈进⾏投诉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的⾝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签名。

退办程序:承办单位或下级投诉举报机构发现转办、交办的投诉不属本单位管辖的,应于2个⼯作⽇内按原转办、交办途径退回,由分流单位重新处理。

3、消费投诉的调解办理时限: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收到投诉书之⽇起7个⼯作⽇内终结调解。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办理,并在60⽇内终结调解。

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流程

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流程

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流程1. 前言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公诉和执行监督。

为了保证检察院的工作高效有序,对于接收到的督察投诉举报,需要进行分流及处理。

本文将详细描述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的步骤和流程,确保流程清晰且实用。

2. 分流流程2.1 督察投诉举报的接收督察投诉举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接收,例如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

检察院应设立专门的接收窗口或部门,负责接收督察投诉举报,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2.2 信息登记与初步筛查接收到督察投诉举报后,接收窗口或部门应对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并进行初步筛查。

初步筛查的目的是判断投诉举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是否涉及重要案件或重大问题。

如果投诉举报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属于一般性问题,可以进行简化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

2.3 分流决策根据初步筛查的结果,接收窗口或部门应进行分流决策。

分流决策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涉及法律责任的,应交由相关检察院部门或地区检察院处理;•涉及行政管理的,应交由相关行政机关处理;•涉及其他问题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转交相关部门或机构。

2.4 分流通知接收窗口或部门应将分流决策结果通知投诉人,并告知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联系方式。

同时,还应告知投诉人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或有关监察机关申诉。

3. 处理流程3.1 受理与登记被分流的督察投诉举报案件应由相关部门或地区检察院进行受理与登记。

受理时,应向投诉人提供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投诉人相关事项,如案件处理流程、权利义务等。

3.2 调查核实在受理与登记后,相关部门或地区检察院应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目的是确认投诉举报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获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初步判断。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询问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调取相关记录等。

调查核实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3.3 初步审查在调查核实后,相关部门或地区检察院应进行初步审查。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随着社会的进展,各种不良现象也随之层出不穷,其中包括了各种违法犯罪和行政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广阔民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都设立了举报投诉机制,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以便适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公正。

一、举报投诉的意义和目的举报投诉是指公民对不正常的行为或事件举报、控告或投诉的行为。

举报投诉的意义在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公正,建立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整治体系。

举报投诉的目的在于:(1)发觉和查处违法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2)防备和削减违法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3)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整体社会素养。

二、举报投诉制度的建立为了确保举报投诉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建立一系列的制度。

首先,必需确立调查权的归属问题。

政府应当指定相关机构或部门负责举报投诉信息的收集、调查和处理事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其次,应当建立专责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的审核、登记和交流,确保举报投诉工作流程贯彻始终,并加强知情权广泛宣扬,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为准则教育。

另外,还要在举报投诉制度内设立必要的嘉奖和惩罚机制,对于对举报投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予以表扬、嘉奖,对于恶意举报、过度投诉或捏造事实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严厉处理。

三、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程序1、举报投诉的受理接到举报投诉之后,案件确认机关要适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初步判定事实证明是否充分。

同时,还要确认举报投诉人的身份情况,加强信息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案件核实和立案案件确认机关要对举报投诉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及相关的论据进行核实和审查。

假如案件核实属实,符合立案要求,就要适时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

3、案件调查和取证在本案件立案之后,要启动调查程序,实在包括:指定负责人,组织气力开展调查,适时取证,搜集线索,了解事实,查找证据。

举报投诉办理做法

举报投诉办理做法

举报投诉办理做法摘要:1.举报投诉的定义和重要性2.举报投诉的办理流程3.举报投诉办理的注意事项4.举报投诉办理的实际案例正文:一、举报投诉的定义和重要性举报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揭发、检举或控告的行为。

举报投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举报投诉的办理流程1.接收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网络等多种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举报。

2.登记受理: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

3.调查核实:对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4.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应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对举报人进行反馈。

5.告知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

三、举报投诉办理的注意事项1.保护举报人权益:有关部门在办理举报投诉过程中,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2.依法办理:有关部门在办理举报投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办理程序合法、公正。

3.及时办理:有关部门应尽快办理举报投诉,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4.反馈结果:有关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对待。

四、举报投诉办理的实际案例某市居民发现当地一家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举报,环保部门接收到举报后,立即进行登记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调查,环保部门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违法排污行为,遂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举报人对环保部门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举报投诉办理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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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
《信访条例》和《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
、工作职责
铜陵市卫生监督局稽查科负责接待、记录并受理属于本机构管辖的举报投诉事宜
、举报投诉受理的来源:
来信
来电
来访
上级机构转来的
直接投寄的
其他行政部门移交的
、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接待、受理登记《案件受理记录登记表》
初审()举报投诉部门对举报投诉内容初步审核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属于本机构管辖的,提出具体承办科室;
()不属于本机构管辖的移交给有权管辖的行政部门处理;
调查处理未查实被举报人有违法行为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合议记录》《结案报告》
经调查确有违法行为的案件情节轻微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合议记录》《结案报告》
情节严重的按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调查时效:调查处理的期限为自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对必须先行检验的,调查处理期限为自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铜陵市卫生监督局稽查科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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