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之商业银行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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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第一章企业法 (5)1、企业: (5)2、企业的分类: (5)3、企业法的概念: (5)4、我国企业法的主要渊源: (5)*5、个人独资企业法: (6)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6、合伙企业法: (6)一)普通合伙企业: (6)3、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7)4、普通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7)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8)二)有限合伙企业: (8)7、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8)*8、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9)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9)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特征: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

(9)三)外资企业法: (10)第二章公司法 (10)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10)1、公司: (10)2、公司的种类: (10)*3、公司法: (10)6、公司的合并: (11)公司的分立: (11)7、公司资产: (11)8、公司债: (12)9、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1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 (12)10、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其参与民主管理的规定: (12)11、公司的解散: (12)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13)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3)**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产限额: (13)二)设立程序: (13)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其权利义务: (13)3)股东的义务: (14)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4)股东会决议分为: (14)2)董事会: (14)3)监事会: (14)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5)5、国有独资公司: (15)**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5)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15)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5)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6)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6)4)股份的转让: (17)1)股东大会: (17)2)董事会: (17)3)监事会: (17)4、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17)第三章破产法 (18)第一节破产法概述 (18)破产: (18)2、破产法: (18)第二节破产申请和案件受理 (18)2、破产案件的管辖和受理: (18)3)**受理的法律效果: (19)4)管理人: (19)5)债务人的财产: (19)6)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0)7)债权申报: (20)第三节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 (20)1、债权人会议: (20)4)**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5)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21)2、债权人委员会: (21)第四节重整与和解 (21)1、重整: (21)3)重整计划: (21)2、和解: (21)第五节破产清算 (22)2、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22)第四章合同法 (22)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22)1、合同: (23)2、合同的分类: (23)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3)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分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23)2、要约的有效要件: (24)3、要约的法律效力: (24)4、要约邀请: (24)二、承诺 (24)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25)2、合同的生效要件: (25)3、附条件的合同: (26)4、无效合同: (26)**5、可撤销合同: (26)6、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26)**7、效力待定的合同: (26)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27)2、合同履行的规则: (27)4、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27)债权人的代位权: (28)*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28)*撤销权行使的要件: (28)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 (28)一、合同的变更 (28)二、合同的解除 (28)2、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29)三、合同的转让 (29)3、合同义务的转让: (29)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29)第六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30)第七节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30)一、缔约过失责任 (30)**2、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的区别: (31)3、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 (31)4、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31)二、违约责任 (31)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1)5、违约责任的形式: (32)6、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32)第八节合同法分则规定的主要有 (32)**5、承揽合同: (33)6、运输合同:(客运+货运) (33)第六章工业产权法 (34)第一节工业产权法概述 (34)3、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34)第二节专利法 (34)2)专利权的归属: (35)**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35)5、专利的申请: (36)6、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36)**8、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7)9、专利权的限制: (37)第三节商标法 (38)2、商标的分类: (38)**3、商标的构成条件: (38)4、商标注册的申请: (39)5、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 (40)7、注册标商的期限、续展、终止: (40)8、商标权的保护: (40)9、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41)第七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41)第一节反垄断法 (41)1、垄断:垄断主体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的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经济犯罪侦查科目题库(复习重点)

经济犯罪侦查科目题库(复习重点)

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经济犯罪侦查科目(2011年基本级考试复习重点)(364题)民商经济法(117题)一、判断题(共47题)订立合同1、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一定无效。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为合同成立之时。

(√)5、合同当事人甲、乙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公司的种类和特征6、在我国,公司不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包括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7、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不承担社会责任。

(×)8、张某欲与甲公司洽谈一笔业务,为了了解甲公司的实际情况,张某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甲公司登记事项。

依法,甲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9、依照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也可以选择不予标明。

(×)10、依照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是指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设立公司13、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14、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5、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经济法0301

经济法0301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经济法(第三章)第1页 第三章 银行业法本章导学1.地位2.内容3.法条一、商业银行的组织(一)基本内容1.组织形式: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具有法人资格。

适用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规定了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银监会可以调高该限额。

2.审批:应当向银监会申请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分支机构不必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当事人。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4.变更的审批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银监会批准:(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4)调整业务范围;(5)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6)修改章程;(7)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8)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5.接管(1)条件和目的:条件是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

(2)接管的决定和实施:银监会决定并公告,组织实施。

接管组织的成员由银监会指定。

(3)接管的后果: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

(4)接管的期限与终止:接管期由银监会决定,可以延期,但最长不超过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介绍商业银行

介绍商业银行
介绍商业银行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目录 CONTENTS
• 商业银行概述 • 商业银行的业务 •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 商业银行的监管 • 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
01
商业银行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 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 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
特点
商业银行具有通过存、放款和销 售金融产品而发挥信用中介、支 付中介、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等 职能。
商业银行的种类
国有商业银行
由国家直接投资建设的大型商业银行,如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
城市商业银行
主要服务于某一特定城市或地区的商业银行 。
股份制商业银行
由多个投资者共同出资建设的大型商业银行 ,如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
农村商业银行
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功能
信用中介
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中介,实现资金的 融通,解决企业和个人等经济实体的资
金需求。
信用创造
商业银行通过贷款和存款等业务,创 造新的货币供应,满足经济体的管理、票据交换、 汇兑等业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支付 服务。
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如理财 、保险、证券等,满足客户多样化的 金融需求。
02
商业银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的业务
• 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 者,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如存款 、贷款、汇款、理财等。商业银 行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 色,是资金流动的枢纽。
03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 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和办理票据贴现等业务,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商 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资金流动的主要渠 道之一。

商业银行简答

商业银行简答

商业银行简答商业银行是指以经营存款、贷款、汇兑和信托业务为主的银行机构。

它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社会经济各方面资金需求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性质、功能和发展进行简要阐述。

商业银行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商业银行属于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产所有权,有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其次,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业务获取利润。

再次,商业银行是由政府监管并受其管理的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商业银行具有多种功能,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汇兑业务和信托业务。

首先,商业银行通过存款业务吸收社会闲置资金,为存款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储蓄服务,并支付一定的利息作为回报。

其次,商业银行通过贷款业务向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和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经济发展。

再次,商业银行通过汇兑业务提供货币兑换和跨境支付的服务,方便国内外经济交流。

最后,商业银行通过信托业务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理财规划等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商业银行的发展经历了不断的演变和调整。

在我国,商业银行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的银行业机构,经历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改革开放时期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在我国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多种类型组成,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然而,商业银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随着金融创新的高速发展,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防控各种金融风险。

其次,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处理各类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冲突,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此外,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和发展也对商业银行的运营产生影响,要求商业银行具备全球视野和应对外部变化的能力。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济法知识培训手册及解读教材

经济法知识培训手册及解读教材

经济法知识培训手册及解读教材第1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4)1.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 (4)1.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4)1.2.1 调整对象 (4)1.2.2 调整方法 (4)1.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第2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5)2.1 企业法人制度 (5)2.1.1 企业法人概述 (5)2.1.2 企业法人的设立 (5)2.1.3 企业法人的组织机构 (5)2.1.4 企业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5)2.2 合作社法律制度 (5)2.2.1 合作社概述 (5)2.2.2 合作社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5)2.2.3 合作社的权益与义务 (6)2.2.4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与监督 (6)2.3 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法律制度 (6)2.3.1 个体工商户概述 (6)2.3.2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与经营 (6)2.3.3 私营企业概述 (6)2.3.4 私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6)2.3.5 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的监管 (6)第3章市场秩序法律制度 (6)3.1 反垄断法律制度 (6)3.1.1 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 (6)3.1.2 垄断行为 (7)3.1.3 反垄断执法机构及法律责任 (7)3.2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7)3.2.1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7)3.2.2 不正当竞争行为 (7)3.2.3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及法律责任 (7)3.3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7)3.3.1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 (7)3.3.2 产品质量责任 (7)3.3.3 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及执法程序 (7)3.3.4 产品质量纠纷处理 (7)第4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8)4.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8)4.1.1 制定背景与意义 (8)4.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8)4.2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8)4.2.1 消费者的权利 (8)4.2.2 经营者的义务 (8)4.2.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 (8)4.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 (8)4.3.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8)4.3.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监管 (8)4.3.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 (8)4.3.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治 (9)第5章合同法律制度 (9)5.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9)5.1.1 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9)5.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9)5.2 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9)5.2.1 合同的订立 (9)5.2.2 合同的生效 (10)5.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0)5.3.1 合同的履行 (10)5.3.2 合同的变更 (10)5.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0)5.4.1 合同的解除 (10)5.4.2 合同的终止 (11)第6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1)6.1 知识产权概述 (11)6.2 专利法律制度 (11)6.3 商标法律制度 (11)6.4 著作权法律制度 (11)第7章金融法律制度 (12)7.1 银行法律制度 (12)7.1.1 银行法律制度的概述 (12)7.1.2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12)7.1.3 银行法律制度 (12)7.2 证券法律制度 (12)7.2.1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12)7.2.2 证券发行法律制度 (12)7.2.3 证券交易法律制度 (12)7.2.4 证券服务机构法律制度 (13)7.3 保险法律制度 (13)7.3.1 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13)7.3.2 保险合同法律制度 (13)7.3.3 保险公司法律制度 (13)7.3.4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3)7.4 票据法律制度 (13)7.4.1 票据法律制度概述 (13)7.4.2 票据行为法律制度 (13)7.4.3 票据支付法律制度 (14)7.4.4 票据监管法律制度 (14)第8章税收法律制度 (14)8.1 税法基本原理 (14)8.1.1 税法的定义与性质 (14)8.1.2 税法的功能与作用 (14)8.1.3 税收法律关系 (14)8.1.4 税法的基本原则 (14)8.2 增值税法律制度 (14)8.2.1 增值税概述 (14)8.2.2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4)8.2.3 增值税税率 (14)8.2.4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14)8.2.5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4)8.2.6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4)8.3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4)8.3.1 企业所得税概述 (15)8.3.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5)8.3.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5)8.3.4 企业所得税税率 (15)8.3.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5)8.3.6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5)8.3.7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5)8.4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5)8.4.1 个人所得税概述 (15)8.4.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5)8.4.3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5)8.4.4 个人所得税税率 (15)8.4.5 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 (15)8.4.6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5)8.4.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5)第9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15)9.1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5)9.2 工资与工时法律制度 (15)9.3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6)9.4 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16)第10章经济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6)10.1 经济违法行为概述 (16)10.2 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 (16)10.3 经济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16)10.4 经济法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6)第1章经济法基础理论1.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经济法重点知识点一、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各方之间进行交易和约定的重要法律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等。

在合同法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合同需要特别重点掌握。

例如,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它涉及到商品和劳务的交易。

同时,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协议等也是考试中经常涉及的内容。

在备考过程中,要熟悉这些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特点,理解各种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经济法考试中的另一个重点知识点,它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

在公司法中,公司的类型和组织形式是需要着重掌握的内容。

首先,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几个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它的设立相对简单,注重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个股东组成的,它的组织形式相对复杂,注重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

其次,还需要了解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划分。

这些机构在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备考时需对其进行理解和掌握。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分,也是经济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劳动法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备考劳动法时,需要掌握劳动合同的要素和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和工作保护等事项。

同时,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涉及到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备考时要注意这些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了解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四、金融法金融法是经济法考试的另一个重点知识点,它涉及到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和金融产品的发行和交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备考金融法时,需要掌握金融机构的类型和监管制度。

商业银行经营范围

商业银行经营范围

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商业银行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经营范围广泛涉及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

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可分为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投资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首先,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之一。

商业银行接受各类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企业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商业银行通过存款业务获得资金,并根据资金的性质和期限,将其放入不同的投资渠道中,实现风险管理和效益最大化。

其次,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另一主要经营范围。

商业银行通过贷款业务向个人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个人贷款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而企业贷款则包括经营性贷款、投资性贷款等。

商业银行通过贷款业务获取利息收入,并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推动经济的发展。

第三,投资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又一重要经营范围。

商业银行通过买入债券、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投资运作,以获取资本利得和分红收入。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参与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交易,进行资金融通和套利操作。

投资业务能够增加银行的盈利能力,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最后,商业银行还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国际结算、信用证和承兑汇票等国际贸易金融服务;可以提供个人理财、财富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还可以参与汇票保理、资产证券化等非标准金融业务。

这些金融服务业务可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增加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总的来说,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十分广泛,既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也有多样化的投资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商业银行通过多元化经营,可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收益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4.基本管理责任 5.代理客户收款的责任 6.兑付客户支票的责任 7.投资咨询的责任
谢谢大家!
商业银行法
主讲人 鲁篱 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 四川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教授
第一部分 商业银行组织法律制度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法律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 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商业银行的住所 1、商业银行住所的法律效果 2、商业银行住所的确定 3、商业银行分支行的住所

《民诉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49规定的其他组织 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 资格的组织,包括(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 地的分支机构。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 1、明确业务范围的意义 • 2、立法模式
• 全能银行制VS分离银行制
• 3、我国对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规定
正面规定:《商业银行法》第3条 负面规定:《商业银行法》第24、42、43条
4、超越经营范围的法律后果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
(一)概述
• 1、概念
商业银行设立是指促成银行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一 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3)业务完结时的信息披露
当客户与商业银行的交易完结时,商业银行需披露交易 期客户的账户资金收益变化、资金流向、费用支付等内容, 并告知储户其它应当披露的信息。
案例一:唐中良诉工行闸北(三泉)支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案例二:刘先生诉某银行的案

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

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

债券交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主要以政府和大型企业发行的债券为标的物的投资和交易服务。这些服务旨在满足客户对于债券投资的需求,包括一级市场投资和二级市场交易等。
其他服务
总结词
金融租赁服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旨在满足企业或个人对设备和设施的需求。
详细描述
金融租赁服务涉及租赁合同,其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以获得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权。商业银行通常提供不同类型的金融租赁服务,如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零售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其他服务
储蓄账户的开立与维护
为客户提供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等基础服务。
个人住房贷款
提供个人住房购车、家居装修、旅游等消费贷款服务。
个人经营贷款
财务顾问服务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的一项重要服务,旨在为企业提供战略规划、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等方面的专业建议。
商业银行的财务顾问团队通常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投资银行家组成,他们能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财务顾问服务能够帮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短期贷款服务。
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
贸易融资
为企业提供与贸易相关的融资服务,如信用证、托收、汇款等。
03
02
01
国际结算
为企业提供外汇买卖、汇率风险管理等服务,帮助企业应对汇率波动。
外汇交易
为企业提供国际融资服务,如跨境贷款、国际债券发行等。
国际融资
投资银行业务
金融市场业务
外汇交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外汇兑换、外汇风险管理等服务。这些服务涉及的货币种类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货币,以及一些次要货币和新兴市场货币。

商业银行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
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汽车贷款支持证券、信用卡应收款支持证券等。
目的
通过将资产打包并出售,实现风险分散和资金回流,提高银行的资本利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指银行提供的证券承销、保荐、并购、重组等业务。
业务内容
包括股票发行与承销、债券发行与承销、并购重组咨询、财务顾问 服务等。
活期存款
客户可以随时存取的资 金,银行按季度或年度
付息。
同业拆借
01
同业拆借是银行间调剂资金余缺 的一种方式,通常短期拆借用于 弥补临时性资金不足。
02
银行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进行资金 的借贷,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要求。
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是银行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 方式,通常用于支持大型项目建设或 补充资本金。
个人贷款
为个人提供各种类型的贷 款,如住房贷款、汽车贷 款、信用卡等。
投资业务
债券投资
购买政府或企业发行的债券,获取固定收益 。
股权投资
投资于股票市场,获取资本增值。
金融衍生品投资
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如远期合约、期 权等。
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
为企业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帮助其获得设备的使 用权。
融资租赁
目的
通过提供专业的投资银行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并购和上市等 目标,同时为银行带来高额的佣金和手续费收入。
信息咨询与服务
信息咨询与服务
指银行提供的经济、金融、产业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和中介服务。
业务内容
包括市场调查与分析、行业研究与报告、财务顾问服务、企业信用 评级等。
目的
通过提供专业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帮助客户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同 时为银行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

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形考任务一学习完第二章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后, 完成本形成性考核任务。

本次任务满分为100分, 单项选择题(10道)、多项选择题(5道)、判断题(10道)、简答题(3道)和综合分析题(1道)。

一、单项选择题(10题, 每题2分, 共计20分)1.关于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法人企业,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B.分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 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C.子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 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D.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 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典型的资合公司是()A.无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两合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为()。

A.公司登记机关受理设立申请之日B.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C.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之日D.公司股东缴足出资之日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 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以商誉作价出资B.以劳务作价出资C.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D.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聘任和外聘方式是()。

A.由董事会聘任或外聘B.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聘任, 由监事会解聘或外聘C.由监事会聘任或外聘D.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聘任或外聘6.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由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四人出资设立, 四人出资比例分别是10%、15%、20%、55%, 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和表决权的行使未作特别规定。

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就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进行表决。

下列关于股东会就该事项决议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A.李某和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B.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同意即可通过决议C.必须四人都回意才能通过决议D.赵某同意即可通过决议7、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表述中, 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B.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D.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为中国公民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经济法论述题

经济法论述题

试比较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

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形式,二者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依据不同。

瑕疵与缺陷分别是二者的产生依据,瑕疵与缺陷的不同直接导致了两种责任的区分。

瑕疵与缺陷不仅是二者的区分标志,也是两种责任在产生依据上不同的表现。

2、性质不同。

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单纯的违约责任,是以当事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为责任承担前提,可以说是一种合同责任;产品缺陷责任则是典型的侵权责任。

<1分)3、归责原则不同。

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生产者的产品缺陷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1分)4、责任主体不同。

产品瑕疵责任由销售者承担,受害人可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或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真正责任者追偿。

而对于产品缺陷责任,受害人既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5、免责条件不同。

销售者事先就“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这一瑕疵作出说明的,可免除瑕疵担保责任;对于产品缺陷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人流通的;(2)产品投人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人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6、产生时间不同。

产品瑕疵责任不以损害后果为构成要件;产品缺陷责任以造成一定损害后果为构成要件。

7、赔偿方式和范围不同。

对产品瑕疵,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对产品缺陷,生产者或销售者须赔偿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重大损失。

<1分)8、诉讼时效不同。

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 1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试比较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异同(主要从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区阐述)(2006年7月试题)答:公司治理结构,在法律上的含义主要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练习题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练习题

2. 1商业银行的业务包括[
A吸收 公 众 存款 . C 、 票 据 再贴 现 功理

9甲 乙双 方 于 2 0 年 5月 1 日签 订 . 00
B从 事 同 业拆 借 . D 卖 政 府债 卷 .
2 0 年 1 月 1日起生效 , 00 2 该合 悟属于[ ] _ A效力待定的合同 B无效合同 . . C有效合同 . D附期限的合同 . l 据 会计法 》 艮 0 的规定 ,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的
D当事人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 8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 . 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或 专门法
院第一审判决的 , 可以提起上 诉的法院是 『 J
A上一 级人 民法 院 . B同级 人 民 法院 .
C中级人民法院 .
0高级人民法院 .
份合 同 , 定 该 合 同 自 约
规 定 设置 会 计 科 目和 [色于 [ 苫 ] A首部 B诉讼请 求 C事实和工 由 . . . 甲
D尾部 . E案 由 .
A会计凭证 .
B . 会计资料
2. 3禁止崩人单位解除劳动台 『 的情形 包括[
A劳动者因工负伤 、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 . 女职工在哺乳 期的
C经 济 决策 .
B经济事变 .
D经 济方 案 .
1. 8存消费者的睹多权利 中, 第 假利足[ j B知情枞 . 1. 9中国对所有管制商品实, j证管王 代表国家统一簦发 出[ l ] j 甲, ]
许可 的 机 芙 足 [ ]
6中 裁委员会的性质是 [ ] A国家司法机关 . B国家司法行政机关 . C . 商会的下设机构 D民间性的事业单位法人 . 7因不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 ] . 由[ A被告所存地_ . 人民法院管辖 B . 原告所彳 地人民法院管辖 F

2019-2020年中级经济法试卷答案329

2019-2020年中级经济法试卷答案329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359)多选题1、商业银行出现下列哪些行为时,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A.未经批准分立、合并的B.未经批准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C.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D.违反规定同业拆借的答案:C,D[解析]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权单选题2、某商业银行目前的资本金为20亿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50亿元,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若要使资本充足率为8%,则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亿元。

A.1.6B.8C.0.8D.16答案:D暂无解析简答题3、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8月受理了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1)甲公司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和7%;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4%和6%。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

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资产总额为26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0万元、16000万元和20000万元。

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0000万元,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2)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拟订为募集说明:B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为12个月,自发行结束3个月后方可行权。

(3)甲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5%。

(4)2009年1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008年9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经济法基础》期中考试试题

《经济法基础》期中考试试题

高二工商行政管理期中考试试题(时间150分总分300分)一、单项选择题(30*2=60)1.法是反映()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A.被统治阶级B.统治阶级C.社会公众D.无产阶级2.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

A. 由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B. 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C.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 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承担()。

A.无限责任 B.有限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 D.局部责任4.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选项中,关于合伙企业的财产表述正确的是()。

A.仅为合伙人的出资B.仅为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C.不仅包括合伙人的出资,还包括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D.仅为按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有()。

A.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6.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是指()。

A.征纳双方 B.征税方 C.国家税务总局 D.纳税方7.下列属于政策性银行的是()。

A.中国农业银行 B.国家开发银行 C.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D.中国银行8.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其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的是()。

A.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C.法律 D.自治法规9. 个人独资企业()为其成立日期。

A. 申请之日B. 获得批准之日C. 试营业之日D.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1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表达公司意思的()。

A.代表机构B.执行业务机构C.监督机构D.权力机构1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兴办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法律地位为()。

A.中国企业法人 B.外国企业法人C.由投资者决定确定是哪国企业法人 D.不具有法人资格12.下列各项所得中,适用减征规定的有()。

A.稿酬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3.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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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经济法之商业银行经营
范围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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