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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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一、申办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具体名称,例如:快乐星民办小学]办学地址:[详细地址,像XX区XX路XX号]办学类型:[小学/中学/培训机构等,这里假设是小学]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或者办公电话]二、申办者信息。

# (一)申办者个人情况(如果是个人申办)姓名:[你的名字]性别:[男/女]身份证号:[18位号码]学历:[例如本科/硕士等]职业经历:嗨,我呀,之前在好几所学校都工作过呢。

最开始是在一个公立小学当老师,教了几年书,那可真是每天都充满欢乐和挑战。

后来又去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那儿学会了不少灵活有趣的教学方法。

我就想着把这些好的东西都带到自己要申办的学校里来,让孩子们能在轻松又有效的氛围里学习。

# (二)申办者组织情况(如果是社会组织申办)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名字]组织性质:[例如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等]组织业务范围:[详细说明组织平时的业务活动]三、申办理由。

# (一)教育需求方面。

咱这附近的孩子可多了,但是公立学校学位有限,好多孩子入学有点困难。

而且现在家长们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了,不仅仅是想让孩子学书本知识,还想让他们有更多的兴趣培养和个性发展。

我就觉得办一所民办学校特别有必要,就像给这些孩子打开一扇新的大门,让他们能在适合自己的环境里茁壮成长。

就像每个孩子都是一颗独特的星星,我的学校就是要让这些星星都能闪耀出自己的光芒。

# (二)教育理念方面。

我一直觉得学习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不应该是整天死记硬背、枯燥乏味的。

所以我的办学理念就是“快乐学习,全面发展”。

在我的学校里,课程设置可丰富了。

除了常规的语文、数学、英语,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兴趣课程,像绘画、音乐、手工制作、科学小实验啥的。

孩子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去选择,这样他们既能学到知识,又能发展自己的特长,多棒呀!四、办学条件。

# (一)场地设施。

我找的这个办学场地可宽敞啦。

有明亮的教室,每个教室都有大大的窗户,阳光能洒进来,孩子们在里面学习肯定特别舒服。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试行)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试行)
2
学校聘请符合法定资格的专职校长,校长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5
1.校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和法律法规,记3.5分,否则扣0.5—3分;
2.校长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记1.5分,否则扣0.5—1分。
3
学校聘请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5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培训教育工作经历,具有教学管理经验,记5分,否则扣0.5—4分。
4
学校聘请符合法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
聘请的财务人员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记3分,否则扣0.5—2.5分。
2.食宿场所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记2.5分,否则扣0.5-2分,
小计
30
二、办学组织及人员
1
学校设有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组织)
5
1.学校设有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组织),记2分,否则扣0.5—1.5分;
2.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组织)成员由5人组成,他们是: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他们中三分之一的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组成符合要求,记3分,否则扣0.5—2.5分。
4
具有与所设立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教学资料符合规范;自编的教学资料经论证和审批
6
1.具有与设立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的,记3分,否则扣0.5—3分;
2.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符合规范要求的,记2分,否则扣0.5—2分;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异议处理途径和方法
异议提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向审批机关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异议受理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将受理 情况告知异议人。
异议处理
审批机关应当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作出处理决定,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人,并同时公示。
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 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04
现场核查与评估
现场核查内容与标准
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核查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 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等基本信
息。
教学计划及教材
检查培训机构的场地是否符合规 定,包括面积、通风、采光等; 核查教学设施、设备等是否齐全
如何填写申请表?答
申请人可参照申请表中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如有疑问可向审批机关 咨询。
场地证明有什么要求?答
场地证明需为机构所在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且场地面积、设施等需符合相关规定。
师资情况需要提供哪些料?答
师资情况需提供教师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确保教师具备从事相应职业培训的资格和能力。
05
审批决定与公示
审批决定作出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03
国家和地方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 办法
公示程序及期限规定
公示程序
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媒 体向社会公示。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一、申办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具体名称]这个名字可是我们深思熟虑的结果呢。

它既体现了我们对教育的独特理解,又朗朗上口,希望孩子们一听就喜欢。

2. 学校地址:[详细地址]这地方可不错,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也好,孩子们上学方便又安全。

3. 办学类型:[例如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培训学校等]我们就想专注于[办学类型]教育,把这个阶段的孩子们教好,给他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举办者信息。

1. 举办者姓名:[姓名]我呀,一直对教育充满热情,就想自己办个学校,给孩子们创造不一样的学习天地。

2.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您要是有啥想法或者建议,随时都能找到我哦。

3. 个人简历(或单位简介,如果是单位举办)我呢,在教育领域摸爬滚打了好些年啦。

之前在[曾经的教育相关经历,如在某学校任教,参与过的教育项目等],从这些经历里,我学到了很多教育的真谛,也看到了一些现有教育模式可以改进的地方,所以就下定决心来申办这所民办学校。

三、办学宗旨与目标。

1. 办学宗旨。

我们的办学宗旨就是“让每个孩子都能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学习不应该是枯燥乏味的,我们要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获取知识,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品德。

2. 办学目标。

短期目标呢,就是在开办后的一到两年内,让学校的教学秩序井然,孩子们能适应我们独特的教学模式,家长们对学校有初步的认可。

中期目标是在三到五年内,成为本地区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民办学校,在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都能名列前茅。

长期目标嘛,那就是希望我们的学校能成为全国民办教育的典范,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人才,不管是在学术上,还是在社会责任感方面都非常出色的那种。

四、办学规模。

1. 预计招生人数(按年级或班级划分)我们初步计划一年级招[X]个班,每班[X]人;二年级招[X]个班……这样逐步发展,等学校完全走上正轨后,总共能容纳[X]名学生左右。

我们觉得这个规模既能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足够的关注,又能营造一个充满活力的校园氛围。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及项目编号(一)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三)项目编号:D11002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81项处理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的项目名称调整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办事指南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
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
申报单位 (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科室 (研究)
材料齐全合格 5 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申报单位或个 人领取材料
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将办理结果填写在 收文承办笺并向监察室备案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局务会 (审批)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经费;4、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
《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提出申请的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
条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审查:1、对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由办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提 出同意筹设或不同意筹设的初步意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2、对完成筹设期(或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在办理人对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 由两人以上核查人员对其实际办学场地、设备等进行核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由核查 人员签字。办理人根据审查材料和实地核查的结果,提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初步意 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必要时需召开由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后,报主管局长批准。
1、法律依据:《社会力量 办学条例》 2、 任科室:就业服务局 3、 理时限:30 日 4、监督电话:8722396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审批工作部门:县就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1、凡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请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 15 日向职业培训处提交申请;2、凡完成筹设期(或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 职业培训学校的,于每年的 1 月和 7 月向就业服务局提交正式设立申请。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

附件1:正式设立审批登记编号:00001 xx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拟设学校名称: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xxx教育局制附件2-1:申办报告(营利性)(□筹设□正式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准备,特申请□筹设□正式设立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举办者信息:1.举办者名称/姓名:2.举办者住所/住址:二、拟举办学校信息:1.学校名称:2.学校地址:3.办学规模:4.办学层次:5.办学形式:6.培养目标:7.党组织设置:8.办学条件:9.内部管理体制:10.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申请人:(个人签字、名章或法人组织公章)年月日附件2-2:申办报告(非营利性)(□筹设□正式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准备,特申请□筹设□正式设立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举办者信息:1.举办者名称/姓名:2.举办者住所/住址:二、拟举办学校信息:1.学校地址:2.办学层次:3.办学形式:4.培养目标:5.办学条件:6.党组织设置:7.内部管理体制:8.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申请人:(个人签字、名章或法人组织公章)年月日附件3:梅州市民办学校董(理)事登记(备案)表学校名称:注:1.董(理)事类别指:①教职工代表;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③校长;④党组织书记;⑤其他董(理)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

附件4:董(理)事长无教育领域从业不良记录承诺书(自然人)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无教育领域从业不良记录,本人提交及公示的简历内容真实、无误;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附件5: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为:,现郑重承诺:1、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国籍所在国)无犯罪记录,且不存在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形。

2、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守法守规。

民办学校条件、申办报告、审批表(新)(样表)

民办学校条件、申办报告、审批表(新)(样表)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备的条件(一)举办者。

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权利义务等。

(二)组织机构。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依法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三)办学规模。

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四)场所。

培训场所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所用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教学和实习操作的设备、设施、场所,实习设备应保证2-6人一台(套);招收住校生的,应具备必要的食宿、医疗及安全保障条件;有办公用房。

(五)人员。

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或严重违规办学记录,年龄不超过70岁。

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的,应配备与之相匹配的教学管理人员。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教学管理经验。

职业指导人员。

学校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人员。

财务人员。

学校应配备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财务管理人员。

(六)师资队伍。

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且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任课教师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上岗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流程图(本)-2024鲜版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流程图(本)-2024鲜版

2024/3/28
25
地方性政策法规解读
各地政府出台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职业教 育发展规划,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职业教育管理文件
各地教育部门针对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其中包括了对职 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的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化教学服务。
智能化教学辅助等技术,开发智能化教学辅助工具,提
高教学效果和效率。
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
03
结合线上和线下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为学员提供更加灵
活、便捷的学习体验。
30
未来挑战与机遇分析
2024/3/28
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培训市场的不断扩大,竞争将更加激烈,培训学校需要不断 提高自身竞争力。
意见反馈
申请材料补充
如果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 或存在疑问,教育行政部门将要求培 训学校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解释说明 。
核查结束后,专家评估组将向培训学 校反馈核查意见,包括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以及改进建议。
2024/3/28
15
04 审批决策过程
2024/3/28
16
审批机构及人员组成
教育行政部门
5
审批时限与要求
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筹设审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审批要求
申请者需提交完整的筹设申请材料,包括学校章程、教学计划、师资力量、场 地设施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者符 合筹设条件。
2024/3/28
6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作附件(五)。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模板】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模板】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设立申请材料申请筹设和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应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证明文件须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登记管理机关在举办者提出筹设申请或者正式申请前,应当向举办者提供名称查询服务。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职业或技能、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社会组织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3.有两个以上举办者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除提供筹设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有效证明;5.校长及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6.培训职业、技能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7.可供合法使用的办学场地的有效证明。

包括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消防和抗震验收合格证明、租赁协议(载明租借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

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8.拟订的各项管理制度;9.学校党组织建设情况。

具备办学条件并符合《青岛市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举办者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学事项备案材料(一)变更举办者须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由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变更。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报告人签名: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请批准申请人:年月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范文一、申办者基本信息。

姓名:[你的姓名]性别:[你的性别]年龄:[X]岁。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嗨,尊敬的审批官大人!我就是那个怀揣着教育梦想,想要办民办学校的热血人士啦。

我觉得教育就像一场超级有趣的冒险,我想带着一群可爱的小伙伴们在知识的大森林里闯荡呢。

二、拟办民办学校基本情况。

# (一)学校名称。

[学校拟定名称]我给学校取这个名字可是想了好久呢,就像给自家孩子取名一样用心。

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有活力,让人感觉一走进这所学校就能开启一段充满惊喜的学习之旅。

# (二)办学地址。

[详细地址]这个地方可棒啦,周围环境优美得像一幅画。

有花有草有小鸟,孩子们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还能跟大自然来个亲密接触,感受四季的变化,说不定还能从大自然这个神奇的老师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呢。

而且交通也很方便,家长们送孩子上学就不会太头疼啦。

[例如: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培训学校等]我想办的这个学校类型呢,是[具体类型]。

我觉得这个阶段的孩子们就像一颗颗小种子,正处于最需要精心浇灌的时期。

我希望能在这个关键的成长阶段,给他们提供最适合的土壤,让他们茁壮成长。

# (四)办学规模。

预计招生人数:[X]人。

班级设置:[X]个班级。

我初步规划这个规模,是因为我觉得这个人数既能保证孩子们有足够的小伙伴一起学习玩耍,互相促进,又不会让学校显得太拥挤。

每个班级就像一个温馨的小家庭,老师可以更好地关注到每个孩子的成长点滴,不会让任何一个小宝贝被忽视掉。

三、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

办学宗旨: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找到自己的梦想。

我一直觉得学习应该是一件超级快乐的事情,就像玩游戏一样充满乐趣。

我们学校可不想让孩子们整天愁眉苦脸地对着书本,而是要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不知不觉就把知识装进小脑袋瓜里。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良好品德和扎实知识基础的未来之星。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创新精神就像超级武器一样重要。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条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条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条件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民办职业陪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如果两个以上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则需要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并确定各自出资计入开办资金的实数方式和相应比例。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该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并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和活动等固定资产应不低于30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举办者的办学投入应当履行法定出资程序,验资机构需要提供验资报告,评估机构需要出具评估报告,并符合登记注册主管部门规定的出资比例要求。

举办者需要将所有办学投入及时过户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下,依法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法人财产权。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并应有办公用房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在居民住宅内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需要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教学场所应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教学需要的实操作场所。

学校选址和校舍建筑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抗震、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800平方米。

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招收寄宿学员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

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该配备专职校长,校长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校长应具有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该配备专职学管人员,数量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2024鲜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2024鲜版
审批结果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示。
时限要求
自作出审批决策之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024/3/28
21
异议处理机制
异议提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批 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异议处理
2024/3/2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异议内 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
关注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确 保及时掌握相关法规变化。
2024/3/28
8
确定办学类型与规模
2024/3/28
01
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优势,确定拟举办的职业培训类型, 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02
结合办学类型,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
根据办学条件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包括招生人数、
申请表格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包括学校 名称、地址、办学类型、培养目 标等基本信息。
证明材料
包括学校章程、教学计划、教师 资格证明、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 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 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财务报 表、安全评估报告等。
2024/3/28
13
材料审核流程与标准
材料接收
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和分类。
主管部门复查
主管部门在收到整改报告后,将 组织复查工作,对申请方的整改 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如整改符 合要求,将进入下一审批环节; 如整改不符合要求,将视情况决 定是否终止审批程序。
2024/3/28
18
05 审批决策及公示
2024/3/28
19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一百万元以上;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工种)培训的,固定资产三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以上。

2.有专职校长,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担任或者兼任其他学校的校长的情形。

3.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专业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培训职业(工种)配备二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财会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二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教学经历;财务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5.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教学和实习场地相对集中、独立,且为非危险房屋,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能够满足各职业(工种)教学、实习需要,并符合劳动保护、平安卫生、消防环保、房屋质量平安等有关规定。

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八百平方米;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

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递交以下材料:1、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2、举办者身份证明(单位办学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个人办学提交举办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受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一、申办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均可申办职业培训机构;二、申办条件1、社会组织申办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申办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校长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4、民办学校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职业指导人员应持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5、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上岗证书,实习指导教师须同时持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所开设的每个专业工种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学校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7、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等级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8、审批设立学校时,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并提交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担保证明材料;9、有规范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明确的培养目标、培训对象,有健全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员管理、教师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10、有完善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规范教材;三、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申办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即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进行日常管理并将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表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告;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申办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领取或从即墨劳动保障网网址:选择下载审批表及申请报告、章程文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培训协议样本;2、申办人向政务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1开办书面申请书;2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组织: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的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拟任校长、董事理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证明文件;5教学及实习场地证明属自有场地的应出具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经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资产及准备作为注册资金的自有资金验资证明;7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书面担保证明及担保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原件与复印件、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9拟办培训机构的章程、发展规划、学校各项管理制度;10拟开办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拟使用的教材;11拟开办专业的设施、设备明细表;3、行政大厅窗口审查1受理申请;窗口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完备的,窗口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接收资料清单,并向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发出现场勘验建议书;对资料不全的,窗口决定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2勘验决定;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收到建议书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时,举办方需提供消防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书面材料;勘验结束后,向窗口工作人员出具现场勘验结论报告;3制发证书;现场勘验及相关材料审核符合标准的,窗口制作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和规范办学承诺书到窗口领取办学许可证;经勘验不符合标准的,窗口为申请人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4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4、申办人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同时,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填制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审核合格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备案;5、凭办学许可证到即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法人登记,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6、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7、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机构代码、收费备案和其他备案手续,并于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后5日内将登记备案情况证书复印件报送审批机关;四、有关要求1、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应当由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和职业培训学校三部分组成;即:青岛即墨XX字号职业培训学校;民办学校外文名称与中文名称一致;2、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分校或分支机构,不得将办学许可证及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它组织或个人;3、每期学员开学前要与其签定培训协议,开学一月内,将培训学员花名册备案表报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培训科;4、职业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变更学校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校长、变更办学地址、变更培训专业和层次、变更理事董事会成员、变更学校章程的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具体由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培训科经办;5、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春季对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凡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予以撤销,未参加年检的限期整改,仍不年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并予以注销;6、学员结业学校要发放结业证书;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样本;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样本;3、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表样本;4、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5、培训协议样本;即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三月附件1:牡丹江晋大××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学校名称:牡丹江晋大××职业培训学校地址:牡丹江市××路××号邮编:电话:第三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的、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且不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非学历教育学校;第四条本学校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第五条学校规模:基本办学规模×××人;第六条学校办学形式:业余培训,中短期培训;办学目的:为社会培养××××××技能人才;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第七条本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牡丹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即牡丹江民间组织管理局;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规范第九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安仲晨;第十条本学校资产是××××××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本:××××××万元;出资者名录及出资形式、出资金额或非以现金出资的出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金额第十一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实际需要,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一×××专业;培训等级:×××;二×××专业;培训等级:×××;三×××专业;培训等级:×××;第十二条本学校培养的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第十三条本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目标、教学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本学校设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其成员为××人5人以上单数;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由举办者依法推选;以后各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由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推选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五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审核并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发展规划和业务活动计划;(三)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审核是否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校长、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董理事;(八)审批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决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校长的工资报酬(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其中第一项中修改学校章程,第五项、第六项中变更学校校长,第七项须提前15天向即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具体由即墨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培训科经办审核同意备案后才能实施;第十六条董理事会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召开临时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会议:(一)理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董事联名提议时;(三)其它亟待决定的事项;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但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1、聘任、解聘校长;2、修改学校章程3、制定发展规划;4、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6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董事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审阅、签名;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董事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董事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记录由理事长董事长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七条理事会董事会设理事长董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副董事长一名;理事长董事长、副理事长副董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照此办理;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九条本学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实施学校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保证教学质量;(三)拟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学校副校长、教师和财务人员;(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二十条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第四章资产管理及用人制度第二十一条本学校经费来源:(一)开办资金;(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培训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二条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监督;第二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第二十四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当从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如果要求回报,具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情节严重的;(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的;(四)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五)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记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记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八)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会计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七条本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民办非企业学校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本学校的用人制度: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与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学校终止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第三十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被吸收合并的;(四)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决定解散的;(五)被依法撤销的;(六)其他应依法终止的情况;第三十一条本学校办理终止前,应当在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即墨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意,报即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签字:附件 2: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名称法人代表组织申请填此项申请日期年日日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举办者完成筹设工作后,在申请正式设立时向审批机关提报;2、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机关和管理部门各一份;附件3: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表注:本表一式二份由审批机关填写,并于审批后10日内报送青岛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附件4: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培训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郑重承诺:一、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二、认真执行广告简章备案制度,依法组织开展招生活动,确保招生宣传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杜绝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维护招生秩序;三、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履行培训承诺,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培训质量,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培训类别、专业和层次开展培训,不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杜绝超范围培训、违规异地培训,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实施学历教育;五、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不组织或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异地考核鉴定,杜绝买卖、伪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为;六、认真执行收费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予以公示,使用规定的统一票据;对中途退学学员,按规定退还学费;七、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办学经费,不将办学经费违规转往学校帐户以外的资金帐户,杜绝存入个人账户;学校存续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抽逃、挪用办学经费;八、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依法保障办学资金的正常投入,按规定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添置、更新教学设备,不断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九、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师资和教学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十、依法参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评估,如实反映办学情况,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承诺人盖章承诺学校盖章年月日附件5:No培训协议样本甲方培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乙方培训人员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公正、平等自愿、协议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培训协议,依法确立培训关系,共同遵守履行;培训期限第一条根据培训大纲的要求, 专业级培训或岗位培训共为学时;自年月日为止;培训目标第二条乙方通过甲方的教育教学和技能训练,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须领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鉴定费另行收取,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学内容第三条甲方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甲方对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培训,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应当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教学内容应当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教材、资料;第五条甲方根据培训专业及等级需要,开设下列课程:1、 ,学时 ;2、 ,学时 ;3、 ,学时 ;4、 ,学时 ;5、 ,学时 ;6、 ,学时 ;第六条实习教学由甲方与乙方按以下方式协商确定在选定的项目中划“√”:1、甲方提供场所实习;2、甲方提供实习设备、设施或仪器;3、甲方有偿提供实习材料;4、甲方无偿提供实习材料;5、乙方自备部分实习材料;教学管理第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并做到制度上墙;第八条甲方应当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每日进行考勤记录,记录须有乙方本人签字或手印;第九条甲方应当实行培训学员备案制度,按专业工种不同,每期将培训学员登记造册,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甲方可以按规定的工种专业等级、范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到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发布;第十一条甲方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保证每门课程完成学时任务,并主动定期征求乙方对教师教学的意见,以改进教学方式和手段,保证教学质量;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有关费用,并出具税务部门专用发票;第十三条乙方交纳培训费30日后甲方仍未开学,或者甲方正式开学之后,乙方就读3天内含3天提出退学,甲方应当全额退还培训费;乙方就读3天以上,因患大病、遭遇突发性事故、应征入伍或调离本市等不可抗拒因素,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未学课时的费用;其他原因退费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经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解解决;第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教育教学和实习安排;第十五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出勤率要达到80%以上,并按时完成老师所教的课程任务和实习任务;第十六条甲方应按规定自觉履行交费义务,同时有权对甲方超标准收费提出质疑并拒交超标准部分;第十七条本协议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人社局)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人社局)

事项编码:0127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一)涉及的内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二)适用对象:国家机构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二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 〕21 号)( )。

四、受理机构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决定机构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办公用房至少20平米以上,有必须的办公设备条件;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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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自有
(租用)
安全消防设施情况
主要任课教师情况(1)
姓 名
性别
出身
日期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拟任教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
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年限
教师资格证
情况
工作单位(兼职人员)

(兼)职
资格
种类
编 号
理论教师
主要任课教师情况(2)
姓 名
性别
出身
日期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拟任教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
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年限
教师资格证情况
工作单位(兼职人员)

(兼)职
资格
种类
编 号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专家
小组
现场
评估
意见
师资配备情况:
场地、设备情况:
教学资料情况:
其他情况: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专家评估小组成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行政
部门
三、本表同其它所需材料一并呈报。
职 工 花 名 册
姓 名
性别
年龄
岗位(职务)
毕业院校
及学历
专业技术
职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国家职业资格(工种及等级)
教师
资格证
专(兼)职
工作
单位
(兼职人员)
培训层次
培训课时
(或期限)
培训规模
(人/期)
教学资料
职业(工种)
选用教材
出版单位
教材种类(统编或自编)
办学场地、设施、设备情况




形式
总使用
面积(㎡)
办公用房(㎡)
教室
(㎡)
实习场地(㎡)
宿舍(㎡)
备注
自有
租用
主要
类 别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自有
(租用)




办公
设备
教学
仪器、实习操作设施、设备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拟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拟聘校长(主要行政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内部决策机构人员组成及主要部门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技术
职务
职业资格等级
从事职业教育和培训年限
拟任职务
财务管理人 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技术
职务
会计资格
证号
拟任职务
备注
申请办学类型
培训职业
(工种)名称
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人)(盖章)
拟设立机构名称
申请日期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基本情况



性质
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个人()、其他()
名称
注册资金(或个人固定资产)
组织代码
(身份证件号)
主管部门
法定代
表人
身份证件号
拟设立学校名称
合理回报
□不要求取得 □要求取得
拟定办学地址
意见
批准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核准培训
职业(工种)
及培训层次
办学许可
证颁发情
况登记
办学许可证编号:
批准文号: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经办人(签字):
领取人(签字):
备注
附申报材料清单
填表说明:一、本表一式三份,一律采用打印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A4纸附页;;
二、申请者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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