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业务规范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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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城商行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以下简称:支付清算系统)的业务处理,确保支付清算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入支付清算系统的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以下简称:资金清算中心)的会员行、成员行以及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参与者),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支付清算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清算系统连接并在资金清算中心设立清算备付金账户(以下简称:清算账户)的参与者,一般为独立法人。

直接参与者辖属的分支机构经其法人同意,资金清算中心批准也可成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资金清算中心设立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参与者.第四条支付清算系统处理直接参与者发起的支付业务、信息业务,资金清算中心业务部门发起的内部转账业务,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支付清算系统实行7*24小时运行,逐笔(批量)发起,实时传输,实时(定时)清算。

第六条资金清算中心负责支付清算系统日常的业务处理和管理。

第二章支付业务处理第七条支付清算系统支付业务的处理,从发起行发出信息起,经发起清算行、资金清算中心、接收清算行,至接收行止。

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

发起清算行是向支付清算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

发起清算行也可作为发起行向支付清算系统发起支付业务。

资金清算中心是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清算处理的机构。

接收清算行是向接收行转发支付信息并开设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

接收行是从接收清算行接收支付信息的参与者。

接收清算行也可作为接收行接收支付信息。

第八条支付清算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一)普通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目前包括的业务为:普通汇兑、承兑划回、现金汇款等.(二)实时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

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第五章 安 全 管 理 第二十八条 支付系统所有用户应当严格权限管理,增设用户 和变更业务参数等操作应当遵循“双签制”原则。 第二十九条 支付系统岗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设置: (一)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员禁止兼任业务主管或操作员; (二)业务主管禁止兼任操作员。 第三十条 操作人员在接到用户标识后,应当立即登录系统, 修改用户口令,用户口令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泄;操作人员禁止 使用未经修改的口令进行业务操作。 用户口令应当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操作 人员遗忘口令时,应当立即报告业务主管,由业务主管通知系统管 理员重新设定,业务主管应记录备查。 一个用户标识只能分配给一个操作人员,一个操作人员只能拥 有唯一的用户标识。 第三十一条 操作人员应当在规定权限内操作,禁止与业务关 的操作;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时,应退出登录。 第三十二条 城市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者在第一次登录支付 系统后,应立即更换登录识别信息。识别信息应采用不易破解的字 符串,并定期更换。 第三十三条 支付系统密押设备由清算总中心统一定制配发, 由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者指定专人配置、维护 和保管。 第三十四条 支付系统全国押密钥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主管 部门负责管理;地方押密钥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业务主管部
第十九条 国家处理中心应当监控轧差净额的提交及处理情 况。
第四章 维 护 管 理 第二十条 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者应当制 定支付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规程,按照规程完成日常检查 和系统维护并记录维护日志,发现系统异常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清算总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主管部门的 授权,负责对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者的支付系 统应用软件版本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处理中心对系统主机、网络、密押和存储等 主要设备的硬件进行升级、更换和维修,对软件进行版本升级、配 置参数调整,应当经过主管领导书面授权。 城市处理中心主要设备和系统的变更,应当事先向清算总中心 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记录变更过程。 直接参与者主要设备和系统的变更,应当事先向清算中心报 备。 第二十三条 国家处理中心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设 置小额支付系统在国家处理中心或城市处理中心的停运或启运状 态,但须提前三个系统工作日通知所有城市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 者。 第二十四条 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直接参与者应当 定期对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并填写备 份记录。 第二十五条 需请外单位人员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时,经本单

贵州省社会保险全省统一应用系统医保支付接口规范(V1.0)

贵州省社会保险全省统一应用系统医保支付接口规范(V1.0)
贵州省社会保险全省统一应用系统医保支付接口应用编程接口规范
贵州省全省统一社保系统 两定接入医保支付接口
编程接口规范
(V1.0.0.16)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第 1 页 共 114 页
贵州省社会保险全省统一应用系统医保支付接口应用编程接口规范
§1.目的
为了简 化实 时结 算系 统对 实时 支付 中心 接口 的调 用, 减少 中心 实时 支付 接口 变化 对实 时结 算系统的影响,减少实时结算系统整改工作量,对医院和药店提供统一的医保两定接口 dll 应用 程序。
ref string astr_appmsg)
参数名称
参数含义 参数类型 参数类别
参数说明
astr_jybh
交易编号
String 入口参数 具体的交易代码见〖交易列表〗
astr_jysr_xml 交易输入
String 入口参数 xml 方式,组织方式见业务说明,字
符串最大长度 65534 字符
astr_jylsh
long
出口参数 小于 0 均为失败。此值数据类型是整
数 , 范 围 为 -2147483648 to
+2147483647
astr_appmsg
交易信息
String 出口参数 错误信息描述。aint_appcode 小于 0
时存放错误描述,其他 aint_appcode
不用关心 该参数 内容。
函数说明:
1. 交易主函数,完成所有医疗业务的实际处理。
2. 由于交易调用远程方法,并且可能存在用户交互界面,因此建议所有交易不要纳入
HIS 系统事务管理。
3. 在交易接口函数定义中,传递的参数都是字符串。但是在交易详细说明中,数据类

(完整版)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业务规范1.0.0

(完整版)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业务规范1.0.0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QB-╳╳-╳╳╳-╳╳╳╳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业务规范C M C C M o b i l e W e a t h e r F o r e c a s tS e r v i c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版本号:1.0.0╳╳╳╳-╳╳-╳╳发布╳╳╳╳-╳╳-╳╳实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 I II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4)3.1.术语、定义 (4)3.2.缩略语 (5)4业务概述 (5)4.1.业务概念 (5)4.2.业务开放范围 (5)5业务特征 (5)5.1.概述 (5)5.1.1.业务功能 (5)5.2.业务功能 (7)5.2.1.平台及商户接入 (7)5.2.2.商户合同管理功能 (7)5.2.3.统一支付功能 (7)5.2.4.支付对账功能 (7)5.2.5.支付对账差异调整功能 (7)5.2.6.验证对账功能 (7)5.2.7.业务稽核功能 (8)5.2.8.统一清分处理 (8)5.2.9.统一计费处理 (8)5.2.10.统一结算功能 (8)5.2.11.结算报账功能 (8)5.2.12.风控管理 (8)5.2.13.其他功能 (8)6业务流程 (9)6.1.典型业务流程 (9)6.1.1.商户接入及审核流程 (9)6.1.2.统一支付业务流程 (10)6.1.3.资金源对账处理流程 (11)6.1.4.业务稽核流程 (12)6.1.5.验证对账流程 (13)6.1.6.统一清结算流程 (14)6.1.7.结算报账流程 (15)7业务管理要求 (15)7.1.商户资料管理 (15)7.1.1.商户分类 (15)7.1.2.商户资料管理要求 (16)7.1.3.商户资料审核要求 (16)7.2.商户合同管理 (16)7.2.1.商户合同管理要求 (16)7.2.2.商户合同审核要求 (16)7.3.统一支付管理 (17)7.3.1.统一支付接入要求 (17)7.4.统一清算管理 (17)7.4.1.统一清算业务要求 (17)7.5.业务运营管理 (17)8统一支付清算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 (17)8.1.用户黑名单管理 (18)8.2.用户白名单管理 (18)8.3.商户黑名单管理 (18)8.4.商户白名单管理 (18)8.5.用户交易限额管理 (18)8.6.商户交易限额管理 (18)9统计分析 (18)10编制历史 (19)前言本标准对统一支付清算业务提出业务要求,为开展全网移动商盟业务提供统一支付清算的支撑。

银行(信用社)电子清算支付系统规定(同城清算类)

银行(信用社)电子清算支付系统规定(同城清算类)

银行(信用社)电子清算支付系统规定(同城清算类)一、基本做法和规定1.电子支付清算采用“星形结构、间接往来、实时交换、随发随收、及时清分、专人传递、约时记账、日终对账,差额清算”的基本做法。

2.电子支付清算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信汇、电汇、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税票、财政预算拨款、退税、联行电划转汇报单和确需使用的银行特种转帐凭证等。

3.凡跨行贷方转帐支票进帐单、同城委托收款、财政预算拨款、退税类票据及电子联行来帐票据,提入(汇入)行收到清算中心信息经审查无误后,即可打印贷方补充报单,凭以进行帐务处理。

4.其他跨行借贷方票据,一律实行“先发信息,见票处理”的做法。

即提出行先发送数据信息,然后传送票据;提入行待收到数据和票据,经核对无误后,及时作帐务处理。

5.所有发送的数据必须以真实、有效、合法的原始票据为依据。

票据交换按照“当日受理票据,当日入帐抵用”的要求,凡受理客户的票据,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向对方行发出数据信息,同时接受一次数据信息,不得压单、压票、乱退票。

一般情况下,跨行票据入帐抵用的参考时间为三小时,并作如下规定:①提出行发送的贷方转帐支票、同城委托收款、财政预算拨款、退税类票据信息及电子联行来帐,提入行在收到数据信息后即可入帐抵用。

②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银行本票,受理行受理票据后即可抵用。

③全国银行汇票等其他借方票据,提出行在提出票据三小时后抵用。

④如提入行按制度规定审查凭证,发现有误需要退票的,必须在票据抵用时间内先向提出行发送退票信息包,然后按规定进行退票提出处理。

⑤当日所有交换的票据除符合制度规定需退票,且票据在营业终了前不能退到对方行的,以及不能确定帐户的可暂列暂收、暂付帐户外,其余票据必须在当日计入客户帐户内。

6.电子支付清算以交换行(汇出行、汇入行)相互之间传送的电子信息为依据进行清算,实行定时清算方式,每天清算一次。

各清算单位必须备足资金,若发现清算资金不足,应及时调度,备足存款。

银行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资金清算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资金清算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资金清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以下简称:城商行支付系统)的资金清算,防范支付清算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涉及资金清算的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有普通汇兑、跨行通存通兑和密码汇款业务。

第三条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的资金清算原则是清算账户余额足够不透支、账务正确无误和业务不间断。

第二章清算账户管理第四条清算账户是我行在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的,用于通过城商行支付系统办理业务、清算资金的账户。

第五条我行在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变更或撤销清算账户,均由总行计划财务部向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作为我行清算账户管理者,应确保我行清算账户内存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我行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的资金清算。

第七条总行营运作业部负责城商行支付清算业务的账务核对、资金清算和监测清算账户头寸。

第八条我行需从清算账户提出资金时,应由总行计划财务部向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提出划款申请,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审核无误后,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资金划至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内。

第九条每季末月的20日,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将为清算账户办理结息,次日将利息记入清算账户。

第三章清算头寸管理第十条总行计划财务部合理设定清算账户余额预警值。

我行在城商行支付系统设置清算账户可用余额的预警值,当清算账户可用余额低于预警值时,城商行支付系统将自动发送可用余额的预警通知至我行,提示尽快补充头寸。

第十一条总行营运作业部应实时监测清算账户余额情况,根据需要在综合前置管理平台向城商行清算中心发出账户余额查询或头寸预警查询报文,了解清算账户的可用余额、预期头寸及排队情况。

若发现或接收到清算账户余额预警通知时,应及时向计划财务部反馈。

第十二条如我行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总行计划财务部应采取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及时筹措资金,并填制划款凭证,经有权人签章确认后,及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或其他途径补充清算账户资金。

统一支付结算平台系统方案

统一支付结算平台系统方案

统⼀⽀付结算平台系统⽅案统⼀⽀付结算平台系统⽅案版本:V1.0XXXXX技术有限公司⼆〇⼆〇年四⽉修订记录⽬录⽬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平台概述 (3)1.1 平台简介 (3)1.2 背景分析 (3)1.3 需求分析 (3)1.4 建设⽬标 (4)1.5 建成效益 (4)2 业务场景 (5)2.1 维修资⾦拨付 (5)2.2 维修资⾦交款 (5)2.3 购房款资⾦收存 (5)2.4 承租⼈租⾦缴纳 (5)2.5 业务流程 (6)3 平台架构⽅案 (8)3.1 平台模型图 (8)3.2 交互图 (8)3.3 平台体系结构 (9)4 核⼼⽀付⽅案 (10)4.1 ⽅案概述 (10)4.2 ⽹关服务 (10)4.3 渠道服务 (11)4.4 ⽀付流程 (13)4.4.1 ⾮银⾏划扣 (13)4.4.2 银⾏划扣 (15)4.5 ⾮银⾏划扣业务流程 (16)5 平台⽹站⽅案 (17)5.1 功能模块 (17)5.2 业务流程 (18)6 平台接⼊⽅案 (19)6.1 数据通讯 (19)6.1.1 通讯模式 (19)6.1.2 接⼝签名 (19)6.1.3 报⽂定义 (19)6.1.4 数据类型 (20)6.1.5 符号约定 (20)6.2 接⼊⽅式 (20)6.2.1 标准API (21)6.2.2 标准SDK (21)6.3 接⼊流程 (21)6.3.1 流程概述 (21)6.3.2 银⾏划扣 (22)6.3.3 ⾮银⾏划扣 (23)6.4 接⼊规范 (24)6.4.1 接⼝调⽤ (24)6.4.2 异常处理 (25)6.4.3 ⽀付体验 (25)6.4.4 资⾦安全 (26)6.4.5 避免单边账 (26)1 平台概述1.1 平台简介⽀付结算平台作为对银⾏和第三⽅⽀付平台服务的拓展,聚合多家银⾏以及第三⽅⽀付平台⽀付能⼒,提供多渠道⽀付⽅式,简化付款⼈的⽀付对接。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如下:
1. 填录要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需要按照规定的填录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填录时需要使用正确的格式和规范,避免出现错别字、漏项等情况。

2. 身份信息:系统需要录入个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

需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进行后续的业务处理和审核。

3. 业务类型: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需要选择相应的业务模块进行操作。

不同部门和岗位的权限不同,需要按照相应的权限进行操作。

4. 业务数据:需要录入相关的业务数据,包括业务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需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进行后续的业务审核和处理。

5. 填录说明:在填录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例如,某些数据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某些数据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某些数据需要进行审核和确认等。

需要仔细阅读填录说明,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6. 审核机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填录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7. 更新维护:系统需要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系统更新或维护期间,需要暂停填录操作,并通知相关人员。

总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需要按照规定的填录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填录过程中,需要注意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统一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统一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统一交易平台使用手册目录- 登录与注册- 注册新账号- 登录现有账号- 导航与界面- 主界面- 导航栏- 交易面板- 下单与交易- 创建订单- 取消订单- 查询交易历史- 账户管理- 修改密码- 绑定邮箱- 设置安全验证登录与注册注册新账号1. 打开统一交易平台网站2. 点击注册按钮3. 填写注册表格,包括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4. 提交表格并等待验证5. 验证成功后,即可使用新账号登录统一交易平台登录现有账号1. 打开统一交易平台网站2. 输入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3. 点击登录按钮4. 如果账号密码正确,将成功登录统一交易平台导航与界面主界面- 统一交易平台的主界面为用户的个人控制中心导航栏- 导航栏位于主界面的顶部或侧边交易面板- 交易面板是统一交易平台的核心功能界面- 用户可以在交易面板进行订单下单、取消订单以及查询交易历史等操作下单与交易创建订单1. 进入交易面板2. 选择交易对(买入/卖出的货币)3. 输入交易数量和价格4. 点击下单按钮确认交易5. 如果下单成功,系统将生成订单并显示交易详情取消订单1. 进入交易面板2. 找到要取消的订单3. 点击相应订单旁的取消按钮4. 系统将要求确认取消订单5. 确认后,订单将被取消并从交易面板中移除查询交易历史1. 进入交易面板3. 系统将显示用户的交易历史记录4. 可以选择指定日期范围进行查询5. 交易历史记录将显示交易时间、交易对、买卖类型、数量等详细信息账户管理修改密码1. 进入账户设置页面2. 找到密码设置选项3. 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4. 确认新密码并保存更改绑定邮箱1. 进入账户设置页面2. 找到邮箱设置选项3. 输入要绑定的邮箱地址4. 系统将向该邮箱发送验证邮件5. 验证成功后,邮箱将成功绑定到用户账号上设置安全验证1. 进入账户设置页面2. 找到安全验证选项3. 根据系统要求选择相应的安全验证方式(如短信验证码、谷歌身份验证器)4. 完成安全验证设置,以增强账户安全性以上是统一交易平台使用手册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的交易体验有所帮助。

统一支付平台方案

统一支付平台方案

商业银行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方案一、系统建设背景近年来中国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全国性、地区性和行业性的支付清算系统不断出现。

银行外部清算渠道的不断丰富、直联不落地的电子支付处理方式成为支付领域新的特点。

同时,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不断创新,如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子票据等新支付手段日益被民众所接受,所占业务比重不断加大。

面对这样一个快速变化的形势,银行现有核心系统、柜面系统、大前置系统和网银系统的升级改造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困难。

改造的风险、工作量、对现有业务平稳运行的影响、新上支付渠道和原有系统的整合等等,都是银行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

公司多年来在银行支付清算领域承接数十个本、外币支付清算项目,与各家银行的资深业务专家、技术专家不断研究和探讨支付业务的规律性和解决途径。

统一支付清算平台就是归纳总结以往经验,力图妥善解决上述难题的答卷。

二、总体目标∙整合现有外部支付渠道,管理和控制外部支付渠道;∙建立统一的本外币清算机制,解释和处理行内、同业支付清算标准;∙为各种支付业务、各个相关单位提供清算服务;∙实现前台跨业务系统、跨交易产品、跨币种,支持多渠道接入的统一支付处理;∙实现统一的支付业务管理,包括对外支付信息管理、头寸管理、业务监控; ∙支持新支付业务品种快速定制、部署;∙努力减少扩展、修改、测试对银行各个系统运行、维护的影响。

三、系统架构做为提供支付清算公共服务的关键系统,统一支付清算平台集中处理全行的支付清算业务。

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是后台作业系统,它与行内各个系统协作分工,完成整个支付清算业务流程。

前台产品系统(如柜面业务系统、汇兑系统、网银、国际结算系统、资金交易系统等)完成往账的发起和来账的最终处理。

核心账务系统完成所有的账务处理。

支付清算系统对往来账进行清分,并向核心系统提供账务处理的依据。

统一支付清算平台通过内联网关(也称交换平台、数据总线)实现与行内众多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交互。

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我行各机构在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运行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总行会计结算部的主要职责:
1、指导辖内网点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及时、准确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客户及他行(社)资金使用。

2、配合银信中心协调处置办理相应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辖内网点与其他成员机构辖内网点可能出现的纠纷。

3、及时核实、处置、协调辖内网点或其他成员机构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出现并反映到本行的各类问题。

4、按照支付清算系统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规定及时进行业务差错的处理。

5、负责对存放在银信中心的清算账户进行资金调拨,并定期核对清算账户余额。

(二)网点的主要职责:
1、熟悉支付清算系统相关业务功能,掌握支付清算系统各项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积极应用支付清算系统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受理客户提交的相关业务申请,及时、准确地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发送业务。

3、及时处理通过支付清算系统接收的各类支付业务。

对于需要人工干预的来账业务,必须在接收业务当日作入账、转
汇、退汇、查询等处理。

4、如为受理行的,出现因柜员操作失误导致且不能自行解决的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应及时提交总行会计结算部;如为开户行应积极配合受理行(社)按差错金额对客户账户资金进行控制,并协助完成后续追款。

(三)总行信息科技部的主要职责
对于因业务中断、技术基础设施问题或整体运行故障等引起的运行故障,由信息科技部处理或报银信中心协同处理。

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

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

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子支付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为了保障电子支付交易的安全、高效和可信赖,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交易清算规范。

本文将介绍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的一般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总则【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旨在维护电子支付市场的良好秩序,确保电子支付交易的正常进行。

该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子支付清算的机构和参与主体。

二、清算主体的要求1. 电子支付清算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并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清算资格。

2. 清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监控和预警机制,以应对可能的风险事件。

3. 清算机构应确保电子支付交易的资金安全和信息保密,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防范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三、交易清算的要求1. 电子支付交易参与主体(如商户、消费者等)应依法开展交易活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

2. 交易清算应及时完成,清算周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及时到账和结算的准确性。

3. 清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交易争议或申诉情况,并向相关交易参与主体提供有效的投诉渠道。

四、电子支付清算规范的监督和执行机制1.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电子支付清算机构的监管,对未按规范执行的机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监管机构应定期对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变化。

3. 电子支付清算机构应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规范的执行。

五、附则1.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于已经运营的电子支付清算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以符合规范要求。

2. 清算机构和交易参与主体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市场的惩处。

本文旨在阐述电子支付交易清算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为电子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电子支付的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便利化,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相关风险和安全问题的挑战。

统一支付业务规范说明

统一支付业务规范说明
户,但可通过业务包装成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改善用户体验; d. 统一支付账户对应一个唯一的客户ID; e. 充值卡可为电信产品账户充值,充值卡不做支付卡,不打折的充值卡可以为统一支付账户充值。
世 界 触 手 可 及 Connecting the World ‹#›
中国电信统一支付
中国电信统一支付
集团统一支付账户说明
充值/缴费卡
电信产品账户
OCS/SID
宽带
固话
PHS
3G
银行网关
银行账户
统一支付账户 离线钱包
电信积分 账户
资金流 数据流
账户访问接口
a. 银行账户、统一支付账户、电信产品账户、离线钱包、电信积分对统一支付业务是相互独立的支付账户; b. 银行账户可为统一支付账户、电信产品账户充值; c. 统一支付账户可以为电信产品账户以及身份认证接口 扣费、冲正接口 通讯测试接口 对帐结算接口
银 行
支付机构
固网接入平台
统一支付平台
SP
Web接入平台 移动接入平台
支撑系 统
电信卡平台系统
世 界 触 手 可 及 Connecting the World ‹#›
中国电信统一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分析
宏观环境 网络营销环境
银行卡产业尚不完善,为其他支付服务组织提供了发展 空间
•持卡消费风气尚未形成,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 售总额比例偏低(总交易金额中占比为1.66% ) •银行卡产业链有待专业化分工,收单市场待发展 (缺乏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 •银行卡市场以借记卡为主,阻碍网上支付快速发展, 信用卡市场占有率仅10%左右 •网上支付消费习惯逐渐形成,需求日益旺盛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为移动/在线支付市场提供了优 良的外部环境

支付业务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支付业务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付业务结算管理,确保支付业务的安全、高效、合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支付业务结算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支付机构、银行、客户等参与主体。

第三条支付业务结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支付业务结算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风险发生。

2. 高效性:提高支付业务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3. 合规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业务结算的合规性。

4. 透明度:提高支付业务结算的透明度,便于监管部门和客户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我行设立支付业务结算管理部门,负责支付业务结算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支付业务结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支付业务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支付业务结算流程,确保支付业务结算的安全、高效、合规。

3. 对支付业务结算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和整改。

4. 定期向监管部门和客户汇报支付业务结算情况。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六条支付业务结算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清算:支付机构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核对和处理,确保资金准确流转。

2. 结算:根据清算结果,银行或支付机构将资金划转到收款方账户。

3. 到账:资金成功从付款方账户划转到收款方账户,并显示在收款方账户余额上。

4. 入账:资金到账后,自动或手动记入收款方账户,涉及会计处理和记录。

第七条支付业务结算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支付业务结算管理制度执行,确保结算流程的合规性。

2. 优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

3. 加强结算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八条支付业务结算风险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识别:识别支付业务结算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包括资金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等。

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

支付清算平台操作手册

支付清算平台操作手册

IT·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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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贷记业务
来账业务流程
• 接收来账自动清分入账
接收到商行转发的清算报文后,系统自动判断收款人账号 、户名,如果完全相符且账户状态符合入账条件,自动入客户 账,此时查看来账明细,交易状态为“来账自动清分”。
• 接收来账手工清分入账
复核提交,自动扣减账户余额,往账状态为“往账已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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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录入的收款人账 号、户名、接收行行 号等内容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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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来账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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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账处理
• 交易修改 • 交易确认 • 来账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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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来账自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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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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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交易处理特点
• 往账分为录入、复核两步,复核后由系统发 到支付清算平台,然后由支付清算发送到商 业银行的前置,状态为往账发送成功。 • 收到来账,轧差状态下不入账,收到清算报 文后系统做入账处理 • 接收清算报文而无法自动入账的,手工入账 时从支付系统过渡户直接记入客户账户
如果账号户名等不相符或者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则自动入账 失败,根据业务需要可通过“SP0602手工入账”交易记入客 户账;不符合入账条件的可通过“SP0401贷记退汇往账”交 易办理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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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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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汇业务
●对于某些来账进行退汇

统一支付系统操作指引201311

统一支付系统操作指引201311

1广东南粤银行与村镇银行间通存通兑1.1概述新一代核心上线后,综合业务系统支付结算功能会分步平移到统一支付系统,第一期平移的功能包括:本行与村镇银行汇兑业务和深圳同城系统,以上业务均在统一支付平台操作。

村镇银通存:指本行个人、对公账户以转或现金方式贷记村镇银行个人、对公账户业务。

录入后由主管授权提交完成,不用复核。

村镇银通兑:指在本行系统交易,借记村镇行账户业务。

目前只支持中村镇银行的个人账户通兑。

录入后由主管授权提交完成,不用复核。

村镇银通存通兑冲正:对当天的通存通兑业务进行冲正。

主管授权然后提交完成;不用复核。

注意事项: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的支付行号“320603070100”。

加星的项必须输入或选择。

1.2代理村镇银操作1.2.1村镇银通存1.2.1.1录入村镇银通存业务登录系统后,在菜单栏点击选择【代理村镇银】【村镇银通存】,进入村镇银通存录入页面录入时需要注意的是1.【凭证种类】:点出右边下拉菜单选择。

2.【业务种类】的取值决定【转现标志】的取值,并且决定是否需要输入扣款账号,为现金时不必输入扣款账号,为转账时必须输入扣款账号。

3.【卡折标志】的取值决定是否需要从外设(刷卡器)读取账号信息,当【卡折标志】取值是存折或者卡的时候,柜员刷存折(磁卡)后,系统自动回显账号信息。

4.【扣款账号】:业务种类选择:转账,必须输入扣款账号,只支持本行账户。

5.【扣款人名称】:自动回显。

6.【支取方式】系统根据扣款账号自动获取。

7.【扣款方余额】:扣款账户余额,注意金额小数点位数非两位的。

8.【收款行行名】:选择中山古镇银行。

9.【收款人账号】:输入中山古镇账号。

10.【摘要】默认可以手动输入,如果想选择预设的值,点击旁边的图标按钮,弹出摘要列表供选择,点选的摘要是不能修改的11.根据客户凭证信息输入对应数据后,点击右上角的【提交】,所有通存通兑业务均需主管授权,交易成功后,系统产生账务,打印凭证。

12.如果录入的业务要素有问题,导致录入业务不成功,页面会在错误的业务要素栏上有提示1.2.2村镇银通兑1.2.2.1录入村镇银通兑业务登录系统后,在菜单栏点击选择【代理村镇银】【村镇银通兑】,进入村镇银通兑录入页面录入时需要注意的是1.【业务种类】的取值决定【转现标志】的取值,并且决定是否需要输入扣款账号,为现金时不必输入扣款账号,为转账时必须输入扣款账号。

统一支付业务的定义及主要功能

统一支付业务的定义及主要功能

统一支付业务的定义及主要功能
统一支付”业务的定义及主要功能
“统一支付”平台是省公司开发的综合支付平台,其主要功能包括POS终端收费、固网支付、网上支付三大类。

(一)POS终端收费功能
通过有线POS接入“统一支付”平台,收取我公司自有业务费用(固话、手机、小灵通、宽带费用);同时具备承载代收第三方费用的能力。

主要适用于代收费网点。

“统一支付”POS收费可以实现全业务收费并能为客户提供热敏纸打印的账单,同时具备开发代收第三方费用能力(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需与第三方公司IT 系统对接);
(二)固网支付功能
通过具备刷卡(银行卡)功能终端接入到“统一支付”平台,用户直接刷卡(银行卡)完成支付。

主要适用于商户和家庭使用。

(三)网上支付功能
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统一支付”平台,使用网上银行或特定资金账户完成支付的业务。

主要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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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QB-╳╳-╳╳╳-╳╳╳╳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业务规范C M C C M o b i l e W e a t h e r F o r e c a s tS e r v i c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版本号:1.0.0╳╳╳╳-╳╳-╳╳发布╳╳╳╳-╳╳-╳╳实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 I II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4)3.1.术语、定义 (4)3.2.缩略语 (5)4业务概述 (5)4.1.业务概念 (5)4.2.业务开放范围 (5)5业务特征 (5)5.1.概述 (5)5.1.1.业务功能 (5)5.2.业务功能 (7)5.2.1.平台及商户接入 (7)5.2.2.商户合同管理功能 (7)5.2.3.统一支付功能 (7)5.2.4.支付对账功能 (7)5.2.5.支付对账差异调整功能 (7)5.2.6.验证对账功能 (7)5.2.7.业务稽核功能 (8)5.2.8.统一清分处理 (8)5.2.9.统一计费处理 (8)5.2.10.统一结算功能 (8)5.2.11.结算报账功能 (8)5.2.12.风控管理 (8)5.2.13.其他功能 (8)6业务流程 (9)6.1.典型业务流程 (9)6.1.1.商户接入及审核流程 (9)6.1.2.统一支付业务流程 (10)6.1.3.资金源对账处理流程 (11)6.1.4.业务稽核流程 (12)6.1.5.验证对账流程 (13)6.1.6.统一清结算流程 (14)6.1.7.结算报账流程 (15)7业务管理要求 (15)7.1.商户资料管理 (15)7.1.1.商户分类 (15)7.1.2.商户资料管理要求 (16)7.1.3.商户资料审核要求 (16)7.2.商户合同管理 (16)7.2.1.商户合同管理要求 (16)7.2.2.商户合同审核要求 (16)7.3.统一支付管理 (17)7.3.1.统一支付接入要求 (17)7.4.统一清算管理 (17)7.4.1.统一清算业务要求 (17)7.5.业务运营管理 (17)8统一支付清算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 (17)8.1.用户黑名单管理 (18)8.2.用户白名单管理 (18)8.3.商户黑名单管理 (18)8.4.商户白名单管理 (18)8.5.用户交易限额管理 (18)8.6.商户交易限额管理 (18)9统计分析 (18)10编制历史 (19)前言本标准对统一支付清算业务提出业务要求,为开展全网移动商盟业务提供统一支付清算的支撑。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业务概述、业务特征、业务流程、业务管理等。

本标准是统一支付清算业务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名称或预计的名称如下:本标准由中移号文件印发。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数据部提出,集团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范围本标准是统一支付清算业务规范。

供中国移动内部和厂商共同使用,是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开展移动商盟全网业务实现统一支付清算的依据。

适用于GSM/GPRS/EGPRS/TD-SCDMA 网络环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3.2. 缩略语无4业务概述4.1. 业务概念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为所接入的商户提供统一支付与统一清结算服务。

统一支付即负责为所接入的商户处理支付环节功能,本平台可提供多种资金源支付,比如手机支付、支付宝、商城币/积分、话费等。

商户一站式接入后即可使用统一支付平台的各种支付方式。

统一清算即负责为所接入的商户及各地市公司提供统一的清分、结算服务,为财务资金结算提供依据。

4.2. 业务开放范围(1)面向用户群该业务面向全球通、神州行和动感地带的所有中国移动用户及移动商盟业务平台注册用户、统一认证互联网用户。

(2)开放地域此业务为全国业务。

5业务特征5.1. 概述5.1.1.业务功能表0-1 业务功能表5.2. 业务功能5.2.1.平台及商户接入电商业务平台或商户,在使用统一支付清算平台输出的支付、清算的能力,需进行平台信息及下属商户基本资料、结算资料、费率资料等信息的同步。

统一支付清算平台用户接入的UI管理功能及商户信息增、删、改、查的接口管理功能。

5.2.2.商户合同管理功能电商业务平台要进行商户合同影印件的同步,便于为财务结算提供依据。

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提供合同信息增、删、改、查及审核的接口管理功能。

5.2.3.统一支付功能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为所接入的业务平台、商户提供商城币、积分、话费等无密无协议的支付功能;并封装手机支付和支付宝等现金账户支付、网关支付,商城币支付,积分支付等支付能力,统一WWW、WAP收银台的功能。

5.2.4.支付对账功能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资金接入的渠道,实现与手机支付、支付宝、江苏省BOSS等资金源交易对账,确保交易与资金源扣款信息一致。

5.2.5.支付对账差异调整功能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与资金渠道的交易对账,对于出现的差异账,根据具体的差错展示形态,提供补单、撤单及人工审核的功能。

5.2.6.验证对账功能对于电子码类的商品,因为清结算依据,是以电子码实际验证的情况进行的。

因此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业务交易的商品类型,对于验证商品,实现与对应条码平台的验证对账功能。

5.2.7.业务稽核功能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与资金渠道的对账结果,按所接入的电商业务平台,生成对应的业务稽核文件,供业务平台进行相应的差异调整。

5.2.8.统一清分处理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与资金渠道的对账结果,其中对于实物类商品订单对账成功及验证类商品订单验证成功的商户,进行统一的清分处理,标记商户订单状态。

5.2.9.统一计费处理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清分状态的商户订单及对应商户的费率资料,进行相应的计费处理,计算出该商户的交易服务费及实际应结算的金额。

5.2.10.统一结算功能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依据商户的结算资料,对于符合结算的商户进行统一的结算处理,按商户分资金类型出具商户结算单。

5.2.11.结算报账功能统一支付清算平台对于出具的商户结算单,提供三级审核的机制,确保结算数据无误。

对于审核通过的商户报账单,由清结算运营人员发起向财务报账系统或银企互联系统的结算报账申请。

5.2.12.风控管理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业务交易情况及风险控制的要求,提供用户黑白名单、商户黑白名单、交易限额、交易资金源等参数的配置管理功能。

5.2.13.其他功能为满足财务稽核的需求及防范系统交易风险,实现商城币进销存管理及现金账户应收、实收平衡稽核的功能。

6业务流程6.1. 典型业务流程6.1.1.商户接入及审核流程流程说明:1)业务平台通过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提供的增、删、改、查的接口功能,进行下属商户基本资料、结算资料、费率资料的同步;2)初次同步的商户信息,在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标记为待审核状态;3)清结算运营人员依据商户合同进行商户信息的审核,并审核通过;4)商户资料生效。

6.1.2.统一支付业务流程流程说明:1)用户登录电商业务平台,选购商品并选择支付方式;2)电商业务平台根据商户的交易申请,生成商户订单,并向统一支付清算平台发起支付申请;3)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业务平台的支付请求,提供普通接口、收银台支付等形式,并对用户的支付请求进行处理及转发;4)资金源平台根据统一支付清算平台的支付申请,进行支付处理,并返回支付结果;5)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资金源平台返回的支付结果,更新订单状态,并将结果透传返回给业务平台;6)业务平台将支付结果展示给用户。

6.1.3.资金源对账处理流程流程说明:1)每日资金源平台生成上日的交易对账文件;2)统一支付清算平台通过FTP或查询的方式,获取资金源平台的交易对账文件,并同本平台待对账的交易流水文件,进行对账处理;3)根据对账处理的情况,输出交易对账结果(对账成功、对账存疑、对账差异)。

流程说明:1)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资金源的交易对账文件,进行对账处理,生成交易对账结果文件;2)对于出现的差异账,由清结算运营人员根据具体的差错形态,进行相应的差异调整;3)更新交易订单状态及对账结果文件;4)T+2日电商业务平台通过ftp方式获取交易对账结果文件,并同商户订单进行相应的稽核处理。

流程说明:1)条码平台根据条码验证的情况,每天生成上一日的验证对账文件;2)统一支付清算平台通过ftp的方式获取验证对账文件,并同验证商品的交易对账成功订单,进行验证对账处理;3)根据对账结果,标识交易订单状态为验证对账成功。

流程说明:1)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根据实物类商品交易对账成功的订单、验证类商品交易验证对账成功的订单及对应的商户费率资料,进行统一清结算处理;2)计算商户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及商户应结金额,输出清分报表。

流程说明:1)统一支付清算平台依据商户的结算资料,生成对账的结算报账单;2)清结算运营人员根据系统生成的商户结算报账单,发起结算报账申请;3)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提供结算报账三级审核的机制;4)完成三级审核后,提交至财务报账系统;5)财务报账系统依据统一支付清算平台提交的报账单,进行报账处理,并完成最终的银行付款,7业务管理要求7.1. 商户资料管理电商业务平台需严格按照商户合作协议及统一支付清算平台的接口规范,进行商户信息的梳理及同步,并具备增、删、改、查的接口能力,确保计费及结算信息的完整。

7.1.1.商户分类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及省市归属,对接入同步的商户按远程、现场及总分店等进行归类,以满足后续的业务统计要求。

7.1.2.商户资料管理要求电商业务平台需按照商户合同及统一支付清算平台商户信息管理的接口要求,进行商户信息的同步。

1)确保商户中文名称与商户合同信息保持一致;2)商户归属地的信息要填写准确。

3)根据商户合同信息,明确结算模式(作扣或收支两条线)及固化商户结算周期(按月);4)确保商户的结算银行、开户行信息、银行账号、银行户名等信息完整无误且与商户合同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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