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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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第⼆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合肥学院第⼆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第⼀章总则第⼀条第⼆课堂活动对提⾼⼤学⽣的创新意识,加强其知识应⽤能⼒和实践动⼿能⼒具有重要作⽤。

为实现应⽤型⼈才培养⽬标,⿎励和倡导学⽣积极参加第⼆课堂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第⼆课堂活动是对第⼀课堂的有效补充,纳⼊⼈才培养⽅案。

各本科专业在⼈才培养⽅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知识、能⼒、素质提⾼的第⼆课堂活动6~10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本、专科学⽣,在业余时间,均可⾃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课堂活动。

本科⽣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专业⼈才培养⽅案中规定的第⼆课堂学分数,⽅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章第⼆课堂学分认定办法第四条第⼆课堂学分的记录、统计⼯作由各系负责,教务处负责第⼆课堂活动的审批及学分的最终认定,第⼆课堂学分的审核⼯作由团委、学⽣处等部门协助教务处共同完成。

第五条第⼆课堂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技能培训、⽂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等取得,且科技创新活动学分不得低于第⼆课堂总学分的⼆分之⼀。

第六条第⼆课堂具体学分分配⼀律参照《合肥学院第⼆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进⾏,各系部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按该细则执⾏。

第三章第⼆课堂学分认定程序及管理第七条每学年前四周,各系部受理本部门第⼆课堂活动项⽬申报,申请表盖活动组织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

凡未经备案的活动,⼀律不予进⾏学分及⼯作量认定。

特殊活动申报可不受时间限制。

第⼋条第⼆课堂活动结束后,学⽣应及时向系部提交活动成果汇报材料,系部依据《合肥学院第⼆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记录相应学分。

第九条每年10⽉中旬(毕业班3⽉下旬),系部将上⼀学年第⼆课堂活动进⾏汇总、公⽰,并将相关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在团委、学⽣处等部门协助下,完成第⼆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作。

第四章附则第⼗条本办法⾃颁布之⽇起实施,学院以前有关第⼆课堂活动学分管理的规定同时废⽌。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知识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倡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10学分。

第三条凡学校学生,在保证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

每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为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组织和管理单位,负责执行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活动内容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应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活动必须与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和素质养成相结合,既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又要兼顾难易适度,要有详细的第二课堂活动设计方案、实施计划、考核办法和相应学分。

第五条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中,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挖掘现有的潜力,提高效益。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六条第二课堂活动以课余时间进行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行。

学生在参加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到勤奋求实,一丝不苟。

第七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或活动主办部门负责完成。

学生每次完成活动所获的学分将被记录在PU口袋上,在毕业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学分要求。

毕业前由学校教务处、团委对每个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最终的审查。

未完成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第八条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参加活动的师生均有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使之不断完善。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4级学生除应完成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外,还应完成第二课堂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10学分)方能毕业。

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以下操作办法对学院2014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不可替代原则根据学院制定第二课堂教学计划,每个学生均必须完成“自学课”中的经典阅读与习作(1学分)和专业必读书目(1学分)、思想修养课(1学分)等3项内容所对应的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获得的超出学分替代。

(二)非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可替换原则第二课堂教学计划中的“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的学分可相互替代,申请替代的具体原则如下:1、在“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中某一类别实际完成学分超过应完成规定学分的多余学分可申请替代其他2个类别中未完成学分。

2、申请替代学分总数不得超过4学分。

3、学分替代请在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表以及第二课堂实施手册相应位置进行标注。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一)“自学课”学分的认定“自学课程”部分共包括“经典阅读与习作”和“专业必读书目”项内容。

“经典阅读”、“习作”评阅、学分认定工作已经完成。

“专业必读书目”的学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阅读任务,将读书笔记填写至第二课堂手册相应的位置。

“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须有学生导师签署评阅意见,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学分(1学分)。

2、各专业学生至少完成4篇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任务。

“专业必读书目”学分认定由学院各系教务办负责。

(二)“思想修养课”学分认定1、学生应根据“思想修养课”确定的内容范围,必须完成规定的1学分。

2、学生参加“省身讲堂”、“名师名家进校园报告会”、“各类形势报告会”等讲座,所做笔记须有班主任签署意见(无班主任的班级由辅导员老师签署评阅意见),按照1学分/6场次的标准进行认定,合格者可获得项目规定的学分。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2-3名
独立
1.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1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5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研究学分
科研成果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独立
0.5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1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专业认证学分:2+x
创新与创业教育
SYB或YBC证书
1
职业资格
证书
与本专业一致的从业资格证书
1
其它创新
项目学分
大学生自主创业
1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社团活动等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
附件1第二课堂项目及要求
模块
活动内容
学分
要求
成果形式
鉴定人
1
社会实践
1.5
1.1~3学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
刊物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育人新形式、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高效化、个性化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结合我校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以第一课堂为主,第二课堂为辅以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四条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体育部主任、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程序审查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制认证机构,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或导师)全面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第五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

第六条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一)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社团、年级所组织的各类竞赛及思想道德教育、文体等活动;(二)学校、学院所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者公益活动(不包括专业实习和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实践实习环节),省(部)志愿者管理部门所组织的公益活动;(三)论文、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的公开发表;(四)专利的成功申请;(五)在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年级、班级等承担社会工作;(六)在学校辩论队、艺术团、礼仪队等常设性学生团队承担工作;(七)经学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的活动项目。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学校育人与企业用人深度融合、技能培养与学历提升深度融合、通识教育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专业教学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可行路径,打造“思想道德好、实践技能高、综合素质高、就业质量高”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校“德才兼备,技能突出,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符合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见附件)的课外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学分项目的要求,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与学分标准。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实行由教学科研部统筹负责、学生发展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部)齐抓共管、全校学生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均应当重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全校学生应当主动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切实加强自我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每学期第18周组织一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需于每学期第16周前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汇总后交教学科研部审核,经认定后给予学分。

第六条学生所取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既可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于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学分),也可以置换相应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学分(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在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中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与学分标准注:1.同一学期同一项目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值计算一次,不累计;特等奖在同类一等奖基础上增加0.5学分;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按就近原则计算。

XX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

XX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
3.团队参赛原则上每队限5人,排名不分先后,均获得相应等级分值,超过5人的特殊情况需要认定。
二等奖
13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11
A2级:全国级
一等奖
13
二等奖
11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9
B1级:全省级
一等奖
11
二等奖
9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7
B2级:全省级
一等奖
9
二等奖
7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5
C1级:校(地市)级
参加校运动队训练
1-5
学年
6
工作履历
校院主席团成员
1-15
学年
1.学生干部由学工部负责认定。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考核合格。3.具体分值由指导单位考核。
4.社团负责人按部长计分,具体分值由社联考核。
5.同时担任多个职务,按最高级别计分。
部长(班长、党团支部书记)
1-10
学年
委员
1-8
学年
干事(班支委)
2.获奖按第9项规定计分。
3.本项纳入综测三年总上限10分,每学年上限为大一5分,大二3分,大三2分。
参加经认定的日常社会实践
1

3
志愿公益
注册志愿者参加经认定的志愿公益活动
1
2小时
1.由校、院志工部进行考核认定。
2.获奖按第9项规定计分。
3.本项纳入综测三年总上限10分,每学年上限为大一5分,大二3分,大三2分。
CSCD、CSSCI等收录论文
1-5名
10

分值递减同上,最低分值1分。
其他核心期刊
1-5名
6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1、凡获得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不分等级,均可获得0.3学分,属于创新创业模块。

四六级证书无学分。

2、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学科、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翻译大赛和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等,参加市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赛或获奖,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分值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一览表》。

但要求必须属于第二课堂活动才可获得学分,凡属于第一课堂且未申请为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的均不给予学分。

毛概、马基、思修等比赛获奖及参加以上课程的志愿者均无学分。

3、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寒暑假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学院、学校的要求或累积7天以上,且有书面实践报告,实践报告需交负责部门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未达到实践要求的时间、无书面实践报告和审核未通知者均不给予学分。

4、参加勤工助学及学科帮扶活动者,需参加活动前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勤工助学活动满半年,学科帮扶活动满一学期后再次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学分认证,认证合格者可以获得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大学期间所获得该项学分勤工助学上限为0.6,学科帮扶上限为0.8。

未报备或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中的担任学生干部,其中国旗护卫队队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1学分,队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8学分;助导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学工办(部)、院(校)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助理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图书馆义务馆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图书馆督察队成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班级宿舍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2学分,其他学生干部获得学分情况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

第二课堂管理制度

第二课堂管理制度

第二课堂管理制度篇一: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制度第二课堂活动一、活动原则1、自愿性原则:由学生根据自己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自愿报名,由第二课堂辅导教师审定后交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备案;2、计划性原则: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有计划和教材,做到辅导教师落实、活动内容落实、计划和教材落实、活动地点落实;3、多样性原则:活动内容多样化,活动形式多样化;4、量力性原则:必须根据学校财力、物力、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来确定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当然,绝不允许以量力性原则为借口而不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5、课余性原则: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必要的延续和补充,常常起着第一课堂所不能代替的作用,但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不能并列平行的,更不能取代第一课堂;只能以第一课堂为主,课余时间才能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二、领导和组织1、由一名副校长分管,教导处主抓,教研组全面负责指导第二课堂。

2、把好活动内容关:(1)是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2)是否有助于发展学生的技能、技巧和创造精神;(3)是否有助于发展学生的特长或爱好;(4)是否有助于学生增长知识、开阔视野;(5)是否有助于学生积极的休息,促进身体素质的发展。

3、把好活动形式关:(1)活动安排要有针对性,明确解决的问题,培养的技能;(2)要适合学生特点,要有趣味性,不呆板,不单调,不搞成人化、运动化;(3)参加的成员应有群众性,不能只让学习优等生参加,而排斥和拒绝有某些方面爱好或特长的学困生参加。

三、管理1、第二课堂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经校长批准;2、辅导教师要在开学后第一周把兴趣小组的名称、学生名单、辅导教师、辅导时间、辅导地点等交教导处统一安排,第二周正式开始启动;3、辅导教师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有计划、教案,课上认真辅导,在学期初要把制定好的活动计划及时交到教导处,制定的计划应明确目的任务,同时不要忽视全校的活动计划;4、辅导教师对各小组同学,每次要考勤,学期末交给班主任,作为班主任对学生操行评定的参考;5、学生一旦被确定为第二课堂活动小组成员后,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加分管理实施细则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为了贯彻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方针,并且便于加分的规范管理,2011级学生会根据本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方法。

一、项目认定(一)经辅导员安排,第二课堂项目认定和审核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和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二)经学生会办公室认定通过,再报辅导员审批后正式颁布加分记录。

(三)第二课堂学分鉴定每两个月进行统计审核,学期末整理并完成和公布本学期的加分情况。

(四)学生会办公室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第二课堂加分认证,随时接受考察。

二、第二课堂实施项目、学分列表及说明参看《南京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第89至93页。

三、补充说明(一)班级活动需交《班级活动加分申请表》(见附表1),未经王主任签字盖章的不给予认证。

(二)校级、院级及年级活动需由个人在《活动签到表》(见附表2)上按班级进行签到,一经发现代签和假签,一概不给予认证。

(三)证书、任职证明、活动证明等相关证明需交纸质的证明材料,并有相应认证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四)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级辅导员所有。

I、本学期的各项活动如下:【院级活动】一、“劳模精神进校园”主题报告会II、社团骨干加分范围:校团委: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协,创业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信息网络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宣传中心,基层工作中心,清源,青年报党委:校报记者团,校电视台,钟声网,摄影协会经管院:学生会,人力资源中心,红十字会,科协,青协,社团中心,宣传中心,德鲁克书社,CDPA,国信雏鹰俱乐部,比亚迪营销实践社,经英创业实践社经管11级:年级学生会,团总支,学促会,自律会(在年级任职的同学由办公室统一认证,不需再办任职证明)班委:班长或支书统一将班委成员(包括寝室长)的名单上报至56160671@发送时请注明班级III、其他相关资格证加分范围: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中/高级口译,BEC,雅思,托福,GRE,GMATE,计算机三级级以上等。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订版)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订版)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方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方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方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效劳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效劳、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开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开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工程;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工程;3. 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工程。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工程;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前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国家级:一等奖5.O学分;二等奖4.O
学分;三等奖3.5学分。
未获奖,按参加次数,每5次计1学分。
一项目有多人共同参与的,主要成员按相应级别计分,候补成员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
专业技术服务
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性技术服务活动,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
以服务部门对完成任务的评语为依据,最多2学分。
文体
艺术
文化艺术体育比赛
每项按等级计分如下:
校级: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0学
分;三等奖0.5学分;
省级:一等奖3.0学分;二等奖2.5学
分;三等奖2.0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5.0学分;二等奖4.0
学分;三等奖3.5学分。
未获奖,按参加次数,每5次计1学分。
以证书或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5学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同一项目有多人共同参与的,主要成员按相应级别计分,候补成员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
申报专利
成功申报发明专利,计4学分/项;实用新型专利2学分;外观设计专利1学分。
以证书为依据,累计最多4学分。由多位作者共同完成的,按作者署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
发表文章
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计2学分/篇;在一般期刊发表文章,计1学分/篇。
以期刊为依据,累计最多2学分。由多位作者共同完成的,按作者署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
素质教育类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类的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新闻媒体撰稿
在学校校报及学校认定的网站、新媒体(微信、微博等)上投稿并被录用,每
4篇计1学分。
以发表的篇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8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或以“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来获得或与以专业选修课的学分(超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学分冲抵,但冲抵学分不能超过4个学分。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由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完成,学生每学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材料(各种证书、活动通知、获奖证明等)及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查并统计所得学分,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存档保存。

用附表2的形式制成电子文档。

辅导员(班主任)在每学期初向学生通报其第二课堂学分的取得情况,并督促学生制定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计划。

在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的5月10日之前将学生所得第二课堂总学分情况报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员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参考标准:
(一)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的“科研与创新”学分依照《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制度管理办法》认定。

(二)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的文艺、体育及社会实践学分参照《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统计明细表》认定。

第六条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级学生起实施。

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商学院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08.09.10.11)注意:在认证过程中,学院素质拓展部要求该学生出示所申报活动的相关证件,并上交复印件,以备校素质拓展中心抽查。

抽查时,一经发现申报虚假,取消该生本学期的申报资格,当大面积出现虚假申报,取消该学院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表头填写规范:如: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11级经济学1类(*)班姓名:*** 学号:**********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表格注意事项:(以下“分”皆为学分绩点)●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同类奖记最高分,不可累加如B01 B03 B04 B05 C05 D01 D02 D03●A07、B02累积两次加1分,不够不加分●申报时不允许一个活动占两行●写错栏目的活动不予认证●时间必须规范填写,且注意本次申报活动的时间2011年9月-2012年2月●填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不申报与无类别无绩点区别思想道德与政治修养2011年*月参加安全文明知识竞赛(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11月参加党代会(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学生工作会议(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荣获*****光荣称号(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参加党课培训,成绩合格(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所在寝室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11月参加陈国清教授主讲的“时事政治分析”讲座 A072011年11月参加国际政策与形式讲座 A07注:以下活动不进行申报:参加**培训、**交流会、**联谊会、**表彰会等,如:与思想道德政治修养有关的主题班会2011年*月参加青蓝之星******培训2011年*月参加四六级考试交流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12年*月寒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工作 B01 52011年9月-2012年2月在校期间做兼职满15 天 B06 12011年*月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工作 B06 12011年*月至今参加勤工俭学岗位担任**工作 B05 22011年*月组织****活动(不包括班级) B06 22011年*月主持****晚会(不包括班级) B06 2参加志愿者服务劳动,献爱心等活动如: (两个积分点加一分)2011年10月担任七城会志愿者活动 B022011年11月参加校招聘大会做志愿者活动 B022011年11月参加领养樱花树活动 BO22011年*月参加学校食堂秩序维护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文明手相印,安全你我行”大型共绘手印及心愿树活动B022011年*月参加义务献血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学校捐书活动 B022011年12月参加红十字会志愿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院爱心支教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院青协物品回收 B022011年11月参加商学院党员服务站邮电服务社区活动 B022011年11月参加校青协志愿者服务队的消防器械检查活动 B022011年12月参加启音聋哑学校关爱儿童活动 B022011年*月前往麻丘敬老院关爱老人 B022011年*月份执行"校园夜间巡逻" B02注:参加问卷、咨询活动、观看***仪式(启动仪式、注册仪式、开幕式、闭幕式等)、观看***晚会、啦啦队、礼仪队等(不申报):如:秋季运动会期间坐看台为选手加油参加晨跑训练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11年*月参加学术课题申报并立项 A01 32011年11月参加“自强杯”职场挑战赛 A05 420111年11月“自强杯”模拟招聘大赛 A05 42011年10月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A05 42011年11月参加“赢在大学“比赛 A05 42011年*月参加**辩论赛 A06(校2分,院1分)2011年*月参加**演讲比赛 A06(校2分,院1分)如:2011年11月参加安全文明形象大使演讲比赛 A06(校2分,院1分) 2011年11月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A06 22011年11月参加古典诗词等级考试 A06 22011年*月参加党团(史)知识竞赛 A06 22011年10月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 A06 22011年11月参加学院中英文比赛 A06 1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如:2011年10月听取“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的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红心喜教授关于经济战略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就业与创业大讲堂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诺基亚创业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新东方英语”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人力资源管理辅导”讲座 A07注:与所修习的专业有关的主题班会(不申报)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2011年*月参加歌唱(合唱)比赛 C01(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11月参加院卡拉OK比赛 C01 1 2011年11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造型设计大赛C02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巧手慧心”手工艺暨书法大赛 C02 3 2011年12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钢笔字书法大赛 C02 1 2011年10月参加七城会开幕式表演(唱歌C01;舞蹈C03;其它CO6)3 2011年*月参加**晚会表演(唱歌C01;舞蹈C03;其它CO6)(校3分,院1分) 2011年*月参加舞蹈比赛或表演 C03 (校3分,院1分) 2011年*月参加征文,写作比赛、寄语征集或发表文章 C04(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10月向《商坛》投稿 C04 1 2011年11月在心理咨询报上发表文章 C04 1 2011年10月参加校“我与师大”征文比赛 C04 3 2011年*月参加**体育比赛或表演 C05(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10月参加院“迎新杯”篮球赛 C05 1 2011年10月参加秋季运动会之****比赛 C05 3 如:2011年10月参加秋季运动会之袋鼠跳比赛 C05 3 2011年*月参加**朗诵比赛 C06(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月参加校级“移动杯”朗诵比赛 C06 3 2011年10月参加江西省大学生艺术比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院寝室默契大比拼比赛 C06 1 2011年11月参加达人秀比赛 C06 1 2011年10月参加“广角镜里看师大”电子相册制作比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校主持人风采大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系列活动如: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歌词征集比赛 C04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中英文温馨提示语征集大赛C04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漫画比赛 C02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书法比赛 C02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歌词征集比赛 C04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诗歌朗诵大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形象大使比赛 C06 3 听取有益于身心发展的讲座类2011年10月听取由《百家讲坛》方志远教授主讲的“赣商文化与江西认同”为主题的讲座A072011年*月听取安全文明知识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江西是个好地方"讲座 A072011年11月参加生命意义的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清华大学陈国青副院长关于“新兴IT融合和前沿课题”的讲座 A07 2011年9月请勿方志远教授“历史中的战略管理思想”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胡剑云“语言决定命运”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清华大学教授“关于信息管理技术”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大学生心理咨询讲座 A072011年9月听取新生心理知识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文学院首届“汉语文化节自学与为人”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方文山“中国风”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心系党站,关怀依旧”之发展党员流程讲座 A07注:有益于身心发展的主题班会类(不申报)2011年*月参加校“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选比赛(不申报)百事可乐音乐大赛等(不申报)本栏目的活动,如不特别注明,则院级1分,获奖名次以1分累加,校级3分,获奖名次以2分累加,只取前三名,CO5除体院外,同类奖记最高分,不可累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2011年*月参加***社团(***协会)组织举办的具有竞技性质的活动 B04 1 2011年10月参加电子商务协会举办的“创新、创意、创业”大赛 B04 1 2011年11月参加斯密经济学社组织举办的辩论赛活动 B04 1 2011年11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数学建模协会”举办的魔方比赛 B04 1 注:2011年*月参加*社团(*协会)组织举办的无竞技性质的活动 B04 无绩点如:2011年11月参加心语手语社团组织举办的八一公园手语角活动 B042011年11月参加经理人俱乐部沙龙 B042011年10月在校期间参加网球协会社会实践活动 B04教师教育与教师技能2011年*月参加全校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基本功竞赛如: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之板书比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之说课比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之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 D02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之课堂教学竞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之教案设计竞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校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之*字比赛 D01 5注:D类院级2分,以1分累加,校级5分,以2分累加技能培训与其他2011年*月获得**资格证(计算机、英语、救护、驾驶证等) A06 5 如:2011年*月参加全国(省)计算机一/二级考试并通过 A06 5 2011年*月参加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并通过 A06 5 2011年*月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并通过 A06 5 2011年*月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并通过 AO6 5 2011年*月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并通过 AO6 5 2011年11月参加人力资源师考试并通过 AO6 5 2011年*月获得家教上岗证 A06 5 2011年*月考取驾驶证 A06 52011年*月参加校素拓课外培训班(街舞、吉他等)学习并获结业证 C06 5 注:参加师大外培、雷式外培、美音纠音训练营、伟伟训练营、宏为计算机培训等(不申报)A.创新创业活动A01.学术课题 A02.学术论文 A03.科技制作A04.调查报告 A05.创业实践 A06.知识技能竞赛A07.学术讲座 A08.其他项目创新B.社会实践活动B01.假期社会实践 B02.公益社会实践 B03.学生干部实践B04.社团社会实践 B05.勤工助(俭)学 B06.其他社会实践C.艺术教育活动C01.音乐教育 C02.美术教育 C03.舞蹈教育C04.文学教育 C05.表演类艺术体育教育C06.其他艺术教育D.教师教育技能D01.“三字一话” D02.现代教育技术 D03.课堂教学技能。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按照《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按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素质拓展记录将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容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0分);第二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分);第三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分);第四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15分);第五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分);第六类技能培训及其它(10分)。

以上六类总分100分,修满60分即可向大学素质拓展中心申请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颁发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同时学生可自主申请由大学素质拓展中心颁发的素质拓展等级证书(70分以上为良好级、80分以上为优秀级、90分以上为特忧级)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单位:大学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各学院素质拓展办公室。

第六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程序见《大学素质拓展工作流程》。

第二章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第七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一、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成绩合格(2分/次),“优秀学员”(2分/次);二、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道德修养主题教育活动获得表彰的(最高分5分;1分/次);三、参加团组织生活(最高分15分;0.2分/次);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最高分3分;0.5分/次);五、个人获得党、团的表彰(院级2分/次,校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8分/次)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受到一定企业、事业单位、党团组织等表彰(3分/次)七、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得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单项奖学金评定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单项奖学金评定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单项奖学金评定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更改为优秀学业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科研科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七大类单项奖学金。

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每学期评选,采取班级内部评选的办法。

优秀学业奖学金甲等每人800元/学期,按学生人数的4%比例评定;乙等每人500元/学期,按学生人数的10%比例评定;丙等每人300元/学期,按学生人数的16%比例评定;其余六项同样每学期评选, 但采取学院同年级拉通评选的办法。

奖励金额每人500元/学期,各单项奖名额原则上按总学生人数的2%比例评定,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六项单项奖评选人数总数不得超过总学生人数的12%。

七个单项奖中每人限报两项(需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

拉通评选的六个单项奖每班每项的得奖人数不超过三人。

学生单项奖的评选按照“一课堂学业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学分”的方式进行评定。

对于优秀学业奖学金,将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至少跨三个版块修满30个课时)设置为基本条件,根据一课堂学业成绩(每学期必修课与专业限制性选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重修成绩不包括在内)评选;对于其他单项奖学金,将一课堂学业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设为基本条件,根据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进行评选。

单项奖学金课时认定(学业奖学金除外)道德风尚奖学金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等计3课时。

2、团日观摩、党总支生活会等党团活动、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每次1.5课时上限为6课时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院级:2课时校级:3课时市级:4课时省级:5课时国家级:6课时(注:道德风尚奖奖励在此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科研科创奖学金1、讲座加分上限5课时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第二学期期初第二课堂学分测评时发回到各班级。

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置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满5学分(体育特招生不作要求),否则不能毕业。

超出的学分,可以代替选修课学分。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第二条课外及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有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其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在学习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课程时,可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课程内容专题讨论、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学生若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写出较高水平的书面总结报告,经任课教师考核,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二、学生在学习专业基础课阶段,可开展课外专题讨论、写读书报告、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小组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由教师负责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个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三、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阶段,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或由教师组织成立课外科技活动小组,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撰写文献综述、生产现状调查、研究论文、实验设计等,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2个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4个该类学分。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规定相应的活动内容。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内容,不能作为第二课堂活动取得学分。

在确定学生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同时,指导教师务必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与完成情况及水平等方面综合确定其成绩,并按要求对学生完成的作品写出评价意见。

第三章创新学分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下列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取得优异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经指导教师评价,所在院(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创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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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3. 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
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
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
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
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
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
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课时。

2.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各班成立以学生班委干部(建议3人)、同学代表(建议4人)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及由学生班委干部(建议1人),同学代表(建议4人)为主体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监督小组。

2.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认定,班级认定小组无法认定的类别,提交学院认定小组。

3.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申报,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学院审核后认定其分值并公示。

4.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5.本暂行办法从2010年3月起开始试行, 2006级本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6.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00九年十一月
第一章第二课堂学分所修课时数的具体认定
每学期需在以下六方面中至少任选三方面修学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每学期至少修读4.5课时)。

修够15课时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0.5学分,所修课时数不设上限。

下面为第二课堂活动计入课时数的具体设置: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
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等
计3课时。

2、团日观摩、党总支生活会等党团活动、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辅导员处审
批并备案)每次1.5课时上限为6课时
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2课时校级:3课时市级:4课时省级:5课时国家级:6课时
二、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
1、讲座加分上限5课时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
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第二学期期初第二课堂学分测评时发回到各班级。

(未填讲座记录卡,实行班级签到制的讲座,需在讲座结束的第二天将统计结果上交至各班导员处)
2.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比赛
(1)如挑战杯、管理咨询大赛、WSU-SWUFE全球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
赛、市场调研大赛、营销文化艺术节、SPSS统计大赛等比赛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比赛:
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课时认定降级处理。

如设有特等奖的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依次降级处理。

(2)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
立项:校级记1课时,国家级记2课时;
中期考核:校级记1.5课时,国家级记3课时;
结项:校级记1.5课时,国家级记3课时。

(3)本科生科研立项
立项记1.5课时,结项记2.5课时。

2、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只有一个作者时
(2)有两个作者时
(3)有三个作者时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1.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加入学院青协、红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0.5—2课时(由学院青协、红会及帮扶部门通过本学期志愿者表现情况共同给予分数认定);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一次0.25课时,上限1课时(需由本人出示相关证明)。

3、加入学校、学院礼仪队,根据具体出礼仪的次数计课时数。

一次0.5课时上限2课时
4、寝室评比:获“优秀寝室”(连续4次卫生检查中获90分以上的寝室称号),
寝室成员计0.5课时;获院级“寝室之星”称号计1.5课时,校
级计2课时。

5、社会实践:假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经实践单位出示证明(实践时间需超过
一个月)且撰写合格的实践报告者,记3课时。

6、辅导员助理每学期记3课时(需由相应导员出示合格证明)。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
(一)体育活动
1.国家级体育比赛(如CUBA、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等赛事)
2. 四川省大学生运动会
3. 校运动会
4. “光华杯”系列比赛(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台球赛、辩论赛等)
5. “光华杯”趣味比赛(投篮比赛、上篮接力、趣味颠球、中场射门等)
6. “工商杯”系列比赛(篮球赛、足球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等)
7、校级文体比赛(团体赛)取得突出进步(取得3名及以上的进步)计1课时,
可累计加分。

8、各项文体活动啦啦队成员一次0.25课时上限1.5课时
(二)文艺活动
1. 参加校级大型文艺活动
五月艺术节(五月诗存、合唱比赛)、健康舞大赛、英语短剧大赛、征文大赛等
2. 校团委海报大赛
参加校艺术团、校报记者团、校辩论队、财大之声广播站、光华园,考核合格:2课时
参加学院艺术团、记者团、辩论队,考核合格:2课时
注:同类团体校级、院级不累加
5.宣传稿件发表
(注: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计在内;校报编辑发表于校报,计0. 5课时/篇。


6. 组织元旦、五一、国庆游园活动:2课时/次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
1、社团负责人 2课时社团机构成员 1课时 (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
2、班级班委 1—3课时(班级内部测评上报制:班长、团支书2—3课时;其
他班委1—2课时)
3、寝室长0.25—1课时 ( 获校级“寝室之星”称号寝室的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
员多记1课时,获院级“寝室之星”称号寝室的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
0.8课时,获院级“优秀寝室”称号寝室的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0.5
课时,普通寝室长记0.25课时)
4、学生会干部
主席团 4课时部长 3课时副部长2课时优秀部员 1.5课时部员 1课时
六、技能培训及其它类:
评比学期内获得的资格证书(金融英语证书、物流师证书、导游资格证书、产权评估师、会计职业资格从业证、银行从业证、证券从业证、计算机二级、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2课时/个
第二章其他规定
1.周末晚点无故未到者扣除课时规定:1课时/次。

2.学校通报的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得分在8.5分以下的,寝室普通成员每人扣除0.5课时/次,寝室长扣除1课时/次;得分在8分以下的,寝室普通成员每人扣除1课时/次,寝室长扣除2课时/次。

3.发现寝室私接电线,出现违章用电情况,寝室普通成员每人扣除2课时/次,寝室长扣除3课时/次。

(注:以上所有项目的名单均以相关负责部门出示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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