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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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2.05.31•【文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令2022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令2022年第4号《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4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2022年5月31日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源头预防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第四章治理与修复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保障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

本办法所称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第三条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举措,应当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全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海关完善境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寄递物、旅客行李、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外来入侵物种的口岸检疫监管。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职责。

关于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办法

关于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办法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市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管理工作,防治外来物种危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外来物种的引入、监测、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来物种,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天然分布,来自市外、省外、境外的物种。

第三条外来物种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审慎引入、严密监控、防治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名录管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外来物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本市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将外来物种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切实落实对外来物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明确管理目标,落实防治责任,加大经费投入。

第六条外来物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来物种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市外来物种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拟定外来物种名录、集中办理物种登记和备案、建立外来物种档案、组织发布外来物种信息等综合协调工作。

第七条外来物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外来物种的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对外来物种进行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防治外来物种危害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外来物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对防治外来物种危害有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外来物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第九条禁止将引入的外来物种向野外放生或者丢弃。

因科学研究、生物防治等特殊情况,需要向野外释放引入的外来物种的,应当具备防止逃逸、扩散、外泄的条件和控制措施,并报经外来物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经许可、备案引入的外来物种及其后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记或者标识。

第十条外来物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外来物种的种类、分布、传入途径、危害、损失等情况的调查,建立外来物种档案和信息数据库。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3.04.13•【文号】国办发[2003]19号•【施行日期】2003.04.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9号2003年4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三年四月十三日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的意见(质检总局二00三年四月一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口数量不断上升,在满足我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外来有害生物(包括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植物危害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下同)传入的风险有所加大。

近年来,由于国际上动植物疫情复杂,而我国的检测手段又相对落后,加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够完善,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频率越来越高,严重威胁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为此,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有效机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危害性的认识,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及早发现并迅速根除已传入的外来有害生物。

沿边地区和外来重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要充实防疫检疫力量,周密部署防疫检疫工作。

质检、农业、环保、林业、海关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做到进出境检疫与国内防疫检疫并重,加强国外疫情分析与完善检疫手段、防治方法并重,及时相互通报疫情,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1.22•【字号】新政办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减轻林业生物灾害损失,促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和特色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减轻林业生物灾害、促进特色林果业健康发展、确保生态安全为目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完善防控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创新防控机制,落实政策法规,突出科学防治,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为实现特色林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到2020年,以特色林果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监测预警、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范生物入侵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明显减轻,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其中特色林果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检疫御灾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自治区烟墩、若羌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区交通建设规划,适时建设新的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站,把好进疆关口,严防生物入侵。

支持各地区特别是特色林果主产区依法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加快构建地、县两级检疫封锁网络,阻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地州、县市间传播扩散。

浅谈生物入侵的现状及其危害与防治

浅谈生物入侵的现状及其危害与防治

浅谈生物入侵的现状及其危害与防治【摘要】生物入侵是指外来生物种群侵入新的生态系统并对当地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

目前,生物入侵已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对生态系统平衡、农林业生产和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生物入侵会影响生态系统平衡,导致当地物种数量减少或灭绝;同时损害农林业生产,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一些外来生物还可能传播疾病,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防治生物入侵,应采取综合措施,如加强监测与预警、加强科研与技术支持以及重视宣传与教育。

国际合作与法规制定也是防治生物入侵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生物入侵的监控和预防措施,加强科研支持和技术开发,以及提高公众对生物入侵的认识和重视,才能有效应对生物入侵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关键词】生物入侵、现状、危害、影响、生态系统、农林业、疾病、防治措施、国际合作、法规制定、监测、预警、科研、技术支持、宣传、教育。

1. 引言1.1 生物入侵的定义生物入侵是指外来物种进入新的生态系统并引起对原生物种、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破坏的过程。

这些外来物种通常是在原生物种无法适应的环境下生存繁殖而形成的。

生物入侵的定义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而有所变化,但其核心概念始终是指外来物种对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

生物入侵可能是有意引入的外来物种,也可能是无意传播的外来物种。

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生物入侵都会对当地的生态系统产生严重的危害,破坏生物多样性,对生态平衡产生不利影响。

生物入侵的定义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有所差异,但都强调了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作用。

生物入侵的概念不仅仅涉及生物学领域,还涉及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对于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至关重要。

生物入侵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合作来加以解决。

1.2 生物入侵的现状生物入侵是指外来物种在无天敌的情况下迅速繁殖并扩散到新的生态系统中,对当地物种造成危害的现象。

当前,生物入侵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外来入侵生物的危害及防控对策

外来入侵生物的危害及防控对策
农业信息
农业资讯
NONGYEZIXUN
外来入侵生物的危害及防控对策
杨霞艳
(六盘水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贵州六盘水 553000)
摘 要 加入 WTO 后,我国国内外贸易范围不断扩大,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程度逐渐提高,同时外来生物入侵越来越多,外来有 害生物入侵状况十分严峻,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农林牧渔业造成严重影响,严重损害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基于此,分析外来生 物的危害,介绍外来生物入侵途径,针对外来生物入侵给我国带来的危害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以期为生态及农业等相关工作人员提 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外来生物;危害;防控;对策
3.1 法律法规措施 目前,我国已制定很多关于外来入侵生 物的法律法规,但现有的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成熟完善。如 我国外来生物防范工作主要依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 但这些检疫方面的法规只检疫危害动植物的特定有害生物, 很少考虑对物种的引进和环境生物方面的安全。因此,为加 强我国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工作,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 规, 使外来入侵生物有一个标准的管理体制, 对如何规范引种, 对引种后的检疫监管要求,外来有害生物传人后各部门的职 责和应急处理要求都应有准确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 1 外来生物的危害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每年因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入侵 3.2 加强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 就造成了上千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一方面,外来入侵生 媒体,广泛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及性教育,普及防范外来有害 物会导致农林业生产受损而大量减产,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生物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阻截外来有害生物意识和对早期生 同时,由于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后,需要投入大量的防治和处 物入侵的警惕性,让人们认知外来有害生物对农业生产、经济 理费用来处理外来生物灾害。另一方面,外来入侵有害生物 发展的影响。通过发挥群众的力量,集体防控外来入侵生物。 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大部分外来物种成功入 3.3 加强动植物检疫工作 动植物检验检疫是有效阻断生物 侵后生长难以控制,压制或排挤本地物种,形成单优势种群, 人侵的主要措施,强化口岸检疫措施,筑牢防范生物入侵的 危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甚至导致本地原有生物灭绝, 第一道防线,是防范外来生物入侵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经济 生物多样性的极度锐减,对当地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 的手段和措施,对避免或减轻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起到十分重 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因此,外来物种污染是继生境破坏之后 要的作用。目前,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政策的实施,全国口 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的第二大威胁因素。另外,外来入侵有 岸开放点越开越多,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正面临着越来越严 害生物发生危害后,将会使用大量的使用农药等化学药剂进 峻的挑战与压力。外来有害生物的管理涉及多部门,因此, 行处理,又将会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和破坏。 建立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各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加强 协调非常重要。 2 生物污染的途径 据国家环保总局调查,将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途径分为 3.4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学研究 加强对外来入侵生物的 自然扩散、 有意引进和无意引进或传入三种入侵途径 [2]。 其中, 科学研究,加强外来入侵生物的调查、检测,准确掌握外来 自然扩散传播占 1.3%,有意引进造成的占 39.6%,无意引进 入侵生物的生物性状,确定外来入侵生物的危害程度,制定 科学的防治措施,因此,应加强加大财政投入,围外来生物 造成的占 49.3%。 2.1 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导致的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包括风、 的防控工作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洪水等。如某些外来物种的种子通过风、水飘入异地,还有 参考文献 [1] 陈兵,康乐 . 生物入侵及其与全球变化的关系 [J]. 生态学 可能被鸟类携带到当地。 杂志,2003,22(1):31-34. 2.2 有意引进 人为有意的引种污染多种多样,如引入某些 外来物种作为肥料、饲料等,如之前我国为补充猪饲料来源 [2] 万方浩,郑小波,郭建英 . 重要农林外来人侵物种的生物 学与控制 [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引入的水白菜和凤眼兰。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对策建议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对策建议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是指那些经人类引入或自然传播至人工或半人工生态系统中,并对原有生物多样性、农作物及生产环境产生危害的物种。

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因此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下面将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对策进行探讨。

一、加强监测与预警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首先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加强监测与预警工作,建立起完善的早期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入侵物种的迹象并进行预警。

可以利用遥感技术、生物学监测、物种迁移规律等手段进行预防和预警。

二、严格检疫措施在农产品及原料流通的过程中,加强检疫措施,对可能携带外来入侵物种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消毒处理。

对进出口货物、废弃物品进行严格的查验,防止外来入侵物种通过通道进入国内。

三、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加强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提高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认识和防治技术水平。

通过技术手段,寻找适应性强、防治效果好的物种控制方法,包括生物防治、生态修复、农药防治等手段。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农产品流通、外来种类引入等方面的行为。

对于非法引入外来种类的行为,严格打击,使违法成本变得极高。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国际合作外来入侵物种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通力合作,共同防范与控制。

通过国际合作,可以共享信息、技术、资源,提高全球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能力。

建立起国际间的联防联控机制,对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跨国联防。

在当前全球气候变暖、环保意识增强的背景下,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只有加强监测预警、加强检疫措施、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国际合作等多种手段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地防治和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造成的危害,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六、推动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是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体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除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强化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努力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0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一)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指导、生产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县、乡、村基层测报站(点)和测报员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病虫情监测工作,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兼职病虫情测报员,每1万亩林地要落实1名护林员负责病虫情监测。

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人。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

加快建立地面监测与空中监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平台,开展测报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短、中期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幼儿园外来有害生物防治方案 幼儿园安全

幼儿园外来有害生物防治方案 幼儿园安全

幼儿园外来有害生物防治方案一、问题背景1. 每年有大量幼儿园的外来有害生物侵入,给幼儿园的安全带来了威胁。

2. 幼儿园外来有害生物包括各类害虫、小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它们可能携带疾病、危害儿童的健康,甚至危及幼儿园的建筑结构。

3. 目前幼儿园的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不足,亟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提高幼儿园的安全性。

二、解决方案1. 定期巡检和清洁(1)随着季节的更替,幼儿园周围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环境巡检,注意观察是否有害虫、啮齿动物在周围活动。

(2)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角落和杂物堆积地点,需要额外关注,及时进行清理和整理,以减少外来有害生物藏身之地。

(3)定期对草坪、灌木、树木等植被进行修剪和整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2. 加强垃圾管理(1)垃圾是吸引各类害虫和啮齿动物的重要因素之一,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存放、处理机制,确保垃圾不会成为外来有害生物的食源和栖息地。

(2)定期清理和消毒垃圾箱,并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清运制度,避免垃圾滞留引发害虫滋生。

3. 使用环保、无害的防治措施(1)面对外来有害生物,幼儿园应高度重视使用环保、无害的防治措施,如植物型驱虫剂和天然植物精油等,尽量避免使用对幼儿和环境有害的化学农药。

(2)在选择杀虫剂或驱虫剂时,应沟通专业机构的建议,选择对特定害虫有针对性的产品,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使用,以确保安全有效。

4. 加强幼儿园建筑物的防护(1)幼儿园应对建筑物的密封性进行加强,修复和加固各类洞隙、裂缝和破损处,以防止啮齿动物和害虫侵入。

(2)必要时,可以在幼儿园的门窗和通风口设置纱网或其他防护措施,有效阻止害虫的进入。

5. 流行病防控(1) 幼儿园应制定和执行流行病防控计划,加强对儿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感染疾病,防止传播和扩散。

(2) 对于有发病现象的害虫和啮齿动物,应及时采取专业灭治措施,防止传播流行病。

外来入侵的防控措施

外来入侵的防控措施

外来入侵的防控措施
外来入侵是指外来生物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入生态系统,并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威胁的现象。

为了防止外来入侵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管和法律法规制定。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制
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

2. 增加公众的认识。

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提高公众对外来入
侵的认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社会整体的生态素质。

3. 强化边境检疫。

加强对进口物品的检疫,对有可能携带外来
生物种的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植物、土壤、动物和水产品等。

4. 建立监测和报告系统。

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和报告系统,
对于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及时报告和处理。

5. 加强生态系统管理。

加强对生态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持生
态平衡,防止外来入侵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

6. 推广生物控制技术。

运用生物控制技术,利用天敌等生物控
制外来生物种的数量和扩散,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威胁。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外来入侵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威胁,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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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有害生物的危害与防范对策

外来有害生物的危害与防范对策

有害生物传播蔓延 , 有效地遏制其危害程度 , 对发
展农林 业 生产 具有 重要 的 战略 意义 。近 年来 , 随着
国 际 、 内 贸易 往来 的 日益 频 繁 , 流业 的快 速 发 国 物
展, 资、 物 人员 流动 数量 和 范 围不 断扩 大 , 使外 来农 林 有 害生 物对 我 国的入 侵不 断加 剧 , 它们 以更 快 的 传 播速 度跨 越各 种 天然屏 障 , 找新 的生存 环 境 和 寻 栖 息地 , 快速 繁衍 扩散 , 占当地原 有生 物领 地 , 并 侵 破 坏 原有 生 物 多样 性 , 重侵 害 生 态环 境 , 成 重 严 造
中图分 类号 :7 5 ¥ 6 文献标识 码 : C 文章 编号 :0 1 1 1 {0 0 0 — 0 8 0 1 0 — 7 4 2 1 )3 0 3 — 3
防范外 来有 害 生物 入侵 是确 保生 态 安全 、 轻 减 生 态退 化 、 护 生 态资 源 的重要 举 措 , 保 控制 危 险 性
全, 是我 国当前 乃至 今后 很长 时期 的一项 重 中之重
都 出现 了外来 有 害生 物 的危 害 , 以防范外 来 有害 所 生 物人侵决 不可 掉 以轻 心 。
1 外来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
生态 系统 中的非本 地 物种 为人 侵 物种 , 够引 能 起 或 可能 引起 经 济或 环 境损 失 或 危 害 人类 健 康 的 入侵 物 种为 有害 生物 入侵 物种 , 就是 外来 有 害生 也
大生 物 污染 。 目前 我 国几 乎 所有 类 型生 态 系统 中
有害生物传人我国并造成严重危害 , 外来林业有害
生物危 害 面积 每年都 达 133 万 h 。我 国每年 因 3. 3 m2 林 业 有 害生 物造 成 的损 失 达 80 8 亿元 , 中外 来林 其 业 有 害 生 物发 生 面 积 虽 然仅 占全 部有 害 生 物 发生 面积 的 2 %, 损失 占 6%以上 。我 国 已经成 为遭 0 但 0 受 外 来 有 害生 物 危 害 严重 的 国家 之一 。这 些数 字 让 我们 不得 不重 新 审视 外来 物种 的入 侵 问题 , 以 所 保 护 我 国物 种 多 样性 , 护 生态 平 衡 , 保 生态 安 维 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4•【字号】豫政办[2005]59号•【施行日期】200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发[2003]20号),全面实施《绿色中原建设规划》,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所造成的灾害,正在成为我省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居高不下。

2001至2004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700多万亩,其中杨树食叶害虫每年发生面积在300万亩左右,防治任务很繁重。

二是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

与1980年第一次林业病虫害普查结果相比,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又新增了中华松梢蚧、杨直角叶蜂、舞毒蛾等多种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一旦环境条件适宜,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将会蔓延成灾。

三是外来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省的机会不断增加,危害加剧。

红脂大小蠹已传入我省,并对我省油松林健康生长构成了巨大威胁;加拿大一枝黄花亦在我省出现;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已在周边省份危害,对我省形成包围之势。

有效防范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危害已到了关键的时候,各地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及早防患,确保我省森林资源安全。

二、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密围绕绿色中原建设规划,以促进森林健康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防控能力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有害生物预防,严密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继续开展工程治理和无公害防治,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我省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管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管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7.18•【文号】国质检通函[2014]338号•【施行日期】2014.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管理的通知(2014年7月18日)国质检通函[2014]338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有关要求,按照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现就规范和加强检疫处理单位管理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检疫处理单位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检疫处理是检验检疫执法把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动植物疫病疫情、传染病及其传播媒介等传入传出的必要手段,直接关系到检验检疫执法把关有效性,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农牧业生产安全,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

检疫处理单位是检疫处理的实施主体,对检疫处理工作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加强检疫处理单位管理,对于维护国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检疫处理单位资质核准目前仍然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之一,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机制将在检疫处理工作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社会对检疫处理工作的关注必将增加,规范检疫处理工作的呼声必将更加强烈,检疫处理领域的市场化及其竞争也必将进一步强化。

各直属局负有管理检疫处理单位的重要责任,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检疫处理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检疫处理单位的管理,提升检疫处理工作效能,维护国门安全。

二、严格资质管理,提高检疫处理单位综合能力(一)严格实施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资质核准制度。

各直属局应加强从业单位和人员资质管理,建立健全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资质核准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准入条件和资质,明确审批流程,确保检疫处理单位具有法人资质且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按要求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许可证。

宜昌市夷陵区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的主要做法及对策

宜昌市夷陵区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的主要做法及对策

植物保护学现代农业科技2016年第1期长江三峡库区作为我国重要植物资源库和物种基因库,近年来正遭受以空心莲子草等为代表的多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在威胁着库区本土生物发展的同时,对库区的生物种群结构、水土流失控制、土壤营养循环、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影响。

夷陵区作为三峡工程坝区库首重要区域,近年也饱受外来生物危害之苦,常年发生危害面积达666.67hm2以上,空心莲子草等主要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有扩展蔓延趋势,外来生物入侵危害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搞好外来生物的监控和防治,遏止其蔓延危害趋势,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业环保部门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

现就夷陵区外来入侵生物危害和防治现状作简要介绍,并对进一步加强外来生物防控的对策作初步探讨。

1外来入侵生物种类及危害现状2002年开始在全区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疫情普查,发现区域内共有3种纳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的生物物种,分别为空心莲子草(水花生)[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 (Mart.)Griseb]、凤眼莲(水葫芦)[Eichh-ornia crassipes (Martius )Solms-Laubach]、牛蛙(Rana catesbe-iana Shaw )等。

其中空心莲子草在夷陵区分布较广,全区12个乡镇的平丘和山区均有零星分布,以中东部低山丘陵区危害较重;凤眼莲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小溪塔、鸦鹊岭、龙泉等堰塘密集区和水稻产区,其中黄柏河与长江的交汇处形成约3km 长的回水区段,此水段夏秋季节常有不明来源的凤眼莲植株漂浮至此,繁衍滋生,破坏水生态平衡,形成较严重危害;牛蛙的传入主要源于极少数农户的商业养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养殖效益不佳,现已放弃养殖,未发生牛蛙逃逸现象,牛蛙在夷陵区已基本绝迹。

2006年新发现未纳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第一批),但具有潜在威胁的苏门白酒草[Conyza sumatrensis (Retz.)Walker]等1种外来入侵有害生物。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9•【字号】宁政办发[2005]148号•【施行日期】2005.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5]148号2005年7月1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林业局2005年7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5]77号),切实保护我区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重视和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努力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改善防治基础设施,使控灾减灾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监测预报和检疫执法网络,灾害预警能力有了较大增强;通过实施重点病虫害治理工程,有效控制了天牛、春尺蠖、叶蜂等害虫和森林鼠、兔害的传播蔓延。

为保护我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和国际、国内间贸易往来的增多,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扩散、成灾的压力不断增加,新的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频繁,威胁加剧。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4.16•【文号】国质检动函[2010]184号•【施行日期】2010.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的通知(2010年4月16日国质检动函[2010]184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检科院: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3]19号),落实总局2010年工作要点及全国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完善我国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现就做好2010年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重点项目监测工作(一)检疫性实蝇。

各局要认真按照《检疫性实蝇监测技术指南(2009)》和《2010年实蝇监测点分配计划》(见附件1),继续做好2010年的实蝇监测工作。

各局要集中力量,重点在入境口岸、机场、进口水果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出口果蔬种植基地等实蝇传入、发生风险较大的地点设置诱捕器进行监测诱捕。

深圳、珠海、广西检验检疫局要继续开展与香港、澳门、越南实蝇监测合作。

总局实蝇检疫重点实验室要对全国实蝇监测提供技术指导。

(二)有害杂草。

有关检验检疫局要在进口大豆、小麦、大麦等粮谷进境港口、接卸码头、运输沿线、定点加工厂、仓库等周边地区,按照《外来杂草监测技术指南(2010)》(见附件2),开展有害杂草监测。

检科院要做好有害杂草监测技术指导。

(三)苹果蠹蛾。

甘肃、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北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要按照《苹果蠹蛾监测技术指南(2009)》,在疫情传入风险较大的港口以及苹果、梨出口种植基地、批发市场以及果汁加工厂进行苹果蠹蛾疫情监测和调查。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措施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措施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措施引言外来入侵物种指的是不属于某一生态系统的物种进入并且繁殖,对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造成危害的物种。

针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措施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阐述一些安全措施,旨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种群的多样性。

1. 增强边境监控和检疫边境监控和检疫是对外来入侵物种最前沿的防控措施。

加强边境监控,通过利用科技手段、增加人力资源等手段,实时监测和阻止疑似外来入侵物种的运输。

同时,建立健全的检疫制度,对进口商品、旅客和邮包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不携带可能引入外来入侵物种的东西通过边境。

2. 强化教育和宣传教育和宣传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中极为重要。

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认知和警惕性。

引导公众正确对待进口物品、宠物和植物,养成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好习惯。

3.建立及时报告和监测机制建立及时报告和监测机制,可以帮助人们及时察觉和报告可能出现的外来入侵物种。

设立热线资源,设立专门的监测部门,建立数据库等技术手段,可以加强监测和排查工作,及时整合和发布相关信息。

4.采取生物防治手段在防控外来入侵物种时,应采取生物防治手段。

通过诱捕、灭杀或引入天敌来控制外来物种的繁殖和蔓延。

确立科学的防治方案,充分调查研究目标物种的生活习性,选择能够有效控制其数量和分布的方法。

5.加强法律和行政监管强化法律法规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的规范和约束力,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行政监管机制,治理力度更加有力。

严厉打击非法贸易和非法还放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减少非法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6.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外来入侵物种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合作和交流才能更好地解决。

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分享防控经验和技术。

建立和完善国际间的合作机制和信息交流渠道,加强保护生态系统的共同努力。

结论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都造成了巨大的风险和影响,因此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加强边境监控和检疫、强化教育和宣传、建立及时报告和监测机制、采取生物防治手段、加强法律和行政监管、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都是有效应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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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的意见
质检总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口数量不断上升,在满足我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外来有害生物(包括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植物危害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下同)传入的风险有所加大。

近年来,由于国际上动植物疫情复杂,而我国的检测手段又相对落后,加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够完善,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频率越来越高,严重威胁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为此,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有效机制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危害性的认识,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及早发现并迅速根除已传入的外来有害生物。

沿边地区和外来重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要充实防疫检疫力量,周密部署防疫检疫工作。

质检、农业、环保、林业、海关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做到进出境检疫与国内防疫检疫并重,加强国外疫情分析与完善检疫手段、防治方法并重,及时相互通报疫情,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

要加强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工作,明确应检有害生物种类、检疫与注册要求并根据国际疫情变化及时作出部署,有针对性地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和程序。

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疫检疫意识。

要在各驻外使领馆、进境口岸和入境交通工具上,以及引进、调运动植物频繁地区和集散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醒出入境人员自觉接受检疫工作者的查询和查验。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予以积极配合。

二、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

要参考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制定的标准、建议和指南,进一步完善我国动植物防疫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制(修)订相应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体系,及时调整禁止进境动物、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录和禁止进境物名录。

三、预防为主,强化风险分析、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一)重视对境外有害生物发生、流行情况的跟踪、收集、分析、预测和对国内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国内外有害生物发生、流行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二)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机制。

要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学者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机制,及时分析和评估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对于生物安全的影响,并研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建议。

(三)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根据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及截获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采取严格检疫处理、限定入境口岸、限制入境、禁止进
境等检疫措施,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可封锁有关口岸,严防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制定和完善国家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重大外来有害生物侵入,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外来有害生物疫情。

四、密切配合,做好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
(一)做好境外预检工作。

要加强与国外相关部门的磋商,在双边检疫协定或议定书中明确进口检疫要求。

加强对有害生物传入风险较大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境外预检工作,降低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

继续做好对向我国输出动植物及其产品与食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工作。

(二)加强入境检疫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应检物的检疫。

对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双边检疫协定或议定书等规定的,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并依照国际通行做法通报输出国家和地区,必要时可采取限制直至禁止进口等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进境旅客携带和邮寄应检物的检疫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采用X光机、检疫犬等有效手段,切实提高检出能力。

对违规携带、邮寄入境的应检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海关、交通、民航、铁道、邮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

(三)强化进境动植物后续监管。

在加强入境检疫的同时,强化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生产、加工、存放、使用和销售过程中的防疫检疫监督管理。

质检、农业和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对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的专项监测,发现疫情及时组织扑灭。

进境动物、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要依法到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严格的隔离检疫或试种,经隔离检疫或试种合格的,才能放行或分散种植。

海关、边防、农业、林业、环保、工商和交通等部门截获的非法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须就近通报或移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大投入,完善检疫手段,提高检疫水平
当前,动植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落后、检疫经费不足问题仍很突出,必须下决心切实予以解决。

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强进出境和国内动植物防疫检疫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外来有害生物鉴定、诊断、风险分析与控制、处理水平,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流行规律及其防治措施的研究。

质检、农业和林业等部门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地中海实蝇、小麦矮腥黑穗病、香蕉穿孔线虫病、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检测标准实验室。

加强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开展的跨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有条件的外来有害生物检测实验室建成国际互认实验室和标准实验室。

加强动植物防疫检疫技术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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