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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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方法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了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展的招标活动,适用本方法。

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工程,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如此上必须进展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躲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定理由;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和工程量;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工程,难以分割;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展。

第四条招标工程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方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展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如此。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方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承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视。

第二章招标机构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工程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四)审批重大招标工程〔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的招标报告;(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工程的中标报告;(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展处理。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为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积极性,根据《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质量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交三航铁路分公司的管理模式,特制定“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2. 创优目标管理2.1 工程项目创优目标确定,由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创优申请。

2.2确定创优的项目部均须填写“创优工程申请表”,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

2.3创优工程项目部须编制“创优计划书”,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查(主要内容包括:创优目标、创优质量指标、创优组织保证体系、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2.4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部须与公司安质部签订“创优协议书”。

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人、创优奖罚等,以此实现创优目标管理。

3. 创优责任人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项目部其它领导,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均为创优责任人。

4.创优工程实行目标责任风险金抵押管理4.1 经确认的创优目标责任人须按以下规定,交纳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4.1.1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纳系数: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抵押金交纳系数:1.0;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抵押金交纳系数:0.6;项目部其它领导及质量,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抵押金交纳系数:0.4;4.1.2交纳创优责任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经理、总工交纳抵押金:3000元;4.2创优协议签订后一月内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存公司财务部。

4.3公司财务部收到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应统一出具收据,公司安质部保存收据原件,项目部保存收据复印件。

5. 奖励为切实落实创优责任制,持续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对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部给予创优达标奖励。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分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的所有分公司,在分公司内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独立承担利润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政策、决议,服从总部的管理,发挥所在区域的经营优势,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总部的指导方针,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在全年进行落实和考核。

第六条分公司负责制定组织结构和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运营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市场情况,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和产品结构,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第八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遵循合规经营原则,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确保人才梯队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福利,关注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总部提交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团结合作的工作氛围,提高整体绩效。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总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经总部审批可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新。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发文日期:2022年9月15日制度版本修订台账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分(子)公司的设立 (5)第三章部门职责 (5)第四章治理机制 (8)第五章分(子)公司经营管理 (9)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 (10)第七章财务管理 (10)第八章采购管理 (12)第九章资产管理 (12)第十章信息系统管理 (12)第十一章管理方式 (13)第十二章分(子)公司注销登记 (13)第十三章附则 (14)XX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分(子)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分(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受其总公司的委托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阶段、子公司内部管理现状、业务类型、跨区域经营特点和人力资源状况,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采取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集团管控模式。

集团公司主要从日常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或报备等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分公司的业务归属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分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未经集团公司授权,分公司不得独立对外开展业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有效的运作法人资产。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分支机构指在公司总部指导下,独立运作的地方机构,包括各分公司、办事处、营销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公司分支机构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总部的决策和部署。

第四条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做好风险管理,确保财务稳健。

第五条公司总部负责对分支机构进行监督、考核和指导,确保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第六条公司总部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的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

第七条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积极响应公司总部的各项政策和决策,共同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第二章分支机构设置第八条公司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规划,设立各分支机构。

第九条分公司应当设立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办事处应当设立在交通便利、行政中心的地区。

第十条分支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形势和公司整体战略。

第十一条所有分支机构的设置需经公司总部的审批和备案,确保各项工作合乎公司总部的整体战略。

第三章分支机构管理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向公司总部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营业绩,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司总部的各项考核评定,确保绩效评估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应当主动学习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团队合作,形成内部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本控制。

第四章分支机构运营第十八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公司总部的决策和部署,开展相应的市场拓展和业务推广。

第十九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分析,把握市场动态和竞争状况,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树立公司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分公司管理办法(暂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暂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暂行)为提高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采用有效放权、灵活管理原则,推行经营目标责任体系和分公司利润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事管理1、分公司用人实行定岗定员,分公司员工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编制。

2、分公司各职能岗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撤销须按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分工由分公司调整安排。

3、分公司根据业务或临时业务需要使用临时用工的,需上报使用事由、起止时间、人数等经公司批准并在企管主管备案后方可实施。

4、分公司欲招聘人员时,需将计划(含人数、岗位、任职条件等)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工作由分公司实施。

由分公司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的上岗试用、转正需报公司批准。

试用期限及待遇、试用员工转正岗级由分公司自行确定,但需遵守公司有关规定。

5、员工人事关系、档案托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须集中于分公司相关户头统一管理,特殊情况不能转入的需经公司批准。

6、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由分公司申报公司批准。

7、员工升职由分公司经理申请报公司审批。

员工职级变化由分公司经理审批,需报公司企管主管处备案。

二、薪酬管理1、分公司须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标准。

2、公司确定分公司全年工资、福利总额,员工薪酬、加班工资及福利计发由分公司自行掌握。

三、行政管理1、分公司签订公司授权外的金额1万元以上的合同需报公司审批。

2、分公司对员工具有考核和奖惩权,考核及奖惩记录需报公司企管主管处备案。

3、分公司须保存好员工日常考勤、加班、奖惩等原始记录,以便公司检查。

4、每月5日前,需将上月工作总结及所签订的合同清单和合同扫描件上报公司文员处。

四、终端销售管理1、公司集采终端产品,分公司须通过公司调货,不得向厂家或其他渠道调货。

分公司可在成本的基础上对公司集采终端产品自行定价。

2、分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联系非公司集采终端产品的货源并制定价格。

分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分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在各地区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分公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分公司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

公司下属办事处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原则,对分公司管理模式分为:经营型、承包型。

经营型是指对分公司实行“委托管理、绩效考核、成本控制”的管理模式。

承包型是指对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自负盈亏、风险担保、上缴利润”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分公司应按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第五条分公司设立坚持下列原则:(一)设立必要性原则。

已对市场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从区域本身的规划上确有必要以分公司运作。

(二)严格审批原则。

分公司设立必须经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设立。

(三)成本区别对待的原则。

经营型分公司设立费用,由公司给予负担与扶持;承包型分公司设立费用,由承包型分公司承包人自担。

第六条分公司设立审批程序分公司设立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分公司设立的具体工作。

除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决定设立外,分公司设立均应当履行下列审批程序:(一)申请部门负责人牵头与行政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分公司设立方案”,方案中应当至少含有《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中“基本信息”、“拟设分支机构信息”栏中信息。

(二)申请部门负责人依据前述方案准确规范填写《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方案附申请表后),经分管行政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行政负责人报交总裁审批。

第七条经营型分公司配置1、经营型分公司办公配置,应本着实用简约的原则,由其经营负责人按本条规定拟出方案,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实施。

2、经营型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应根据业务规模及发展需求实际确定。

分公司管理办法(中铁六太企[2011]51号)

分公司管理办法(中铁六太企[2011]51号)

中铁六太企…2011‟51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现将《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1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匹配分公司责权利关系,充分调动分公司生产积极性,增强其管理水平及创效能力,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建安分公司、市政分公司、路桥分公司、线桥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第二章经营管理模式第三条对分公司的管理模式分“承包经营型”和“经营型”两种。

公司按照不同的管理模式,确定分公司与公司经济关系,制定相应的目标责任体系,以《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进行明确。

第四条经营管理模式“承包经营型”是指对分公司实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定额上缴、预交利润、超利归己”的管理模式。

“经营型”是指对分公司实行“委托管理、绩效考核、成本—2 —控制、定率上缴、经费包干、节奖超罚”的管理模式。

管理模式由分公司自主选择,经公司研究后确定。

第五条与公司经济关系一、“承包经营型”分公司:1.分公司按公司确定的上缴额(目标利润)上缴公司,年初预交上缴额的20%,分季度清算。

预交款在分公司内部以个人出资抵押的形式进行筹集。

2.完成目标利润后形成的年度超额利润,经公司确认后,由分公司自主分配。

3.年初与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主要包括如下指标:上缴额、营业收入、新签合同额、以前年度欠款还款额、以及其它应明确目标项。

二、“经营型”分公司:1.公司对分公司所属各个项目核定上缴定率,按此定率分公司代公司收缴后,按时足额上缴公司。

2.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费预算管理,年终清算,节奖超罚。

3.年初与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主要包括如下指标:年度预算经费、所属各项目的上缴定率、营业收入、新签合同额以及其他应明确目标项。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整体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组织,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办法进行管理,负责执行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并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开展业务、管理人员、协调内外部资源、完成指定任务。

第四条领导机构:分公司设立一个办事处,由公司总部派驻经理负责领导工作。

第五条公司总部对分公司经营范围、业务模式、人员编制和规模进行统筹和调整。

第六条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负盈亏。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第八条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人员设置由公司总部负责具体规定。

第九条分公司必须遵循公司总部的经营理念和战略规划,履行总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分公司的管理原则:统一性、规范性、协同性、高效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设立办事处,由总部派驻经理负责领导。

第十二条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拟定人员编制计划和人员招聘方案、领导和督导分公司业务工作的开展、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处理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分公司设立不同职能的部门,由总部制定具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协调,与总公司、其他分公司以及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分公司的资产和人员安全。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七条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由总公司统一规定,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完成业绩目标。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市场开拓和业务推广,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拓宽业务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总经办分公司管理制度

总经办分公司管理制度

总经办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分公司的定位和职责。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延伸,其主要职能是执行总公司的决策,同时根据地域特点和市场需求,进行市场开拓和管理。

在此基础上,分公司应当具备一定的自主权,以便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应与总公司保持一致,确保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同时,根据分公司的规模和业务需求,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保分公司运营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再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制度中的重点内容。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财务状况,接受总公司的审计和监督。

分公司的市场开发和客户服务也需纳入管理制度。

分公司应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策略,积极开拓新客户,维护老客户,提升市场占有率。

同时,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分公司应遵循总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实施有效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分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可忽视。

制度中应包含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确保分公司在面对市场变化、法律法规调整等外部风险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有效控制风险。

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分公司的定位、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市场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细致地规划和实施,才能确保分公司的高效运作,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管理基础。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5月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的审查审核。

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假期管理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和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加强对分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决定试行新的分公司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同时探讨该管理办法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分公司设立与撤销公司设立或撤销分公司需经董事会决议和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申请。

分公司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等应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

2. 分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公司的财务事务。

公司总部应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以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

3. 分公司资源调配公司总部应根据分公司业务情况和公司整体资源的需要,对分公司的人力、物力等进行调配。

分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总部提出资源调配请求。

4. 分公司业务监管公司总部应对分公司的业务情况进行定期监管和评估,及时为分公司提供支持和指导。

分公司应准确承接总部分配的业务,并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新的分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对分公司的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分散化管理、信息不畅通等问题。

此外,管理办法还有以下目的:1. 加强公司整体的资源调配能力,提高经营效益;2. 创造更加公平的经营环境,加强内部合作;3. 规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4. 提高分公司的业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三、可能带来的影响1. 加强管理效能该管理办法能够将公司的各项业务统一管理起来,使得总部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各个分公司之间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使得公司能够加强管理效能。

2. 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管理办法中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保障企业经营风险控制能力,使得公司在市场上更加有竞争力。

3. 增加公司的成本该管理办法设有财务部门,增加了公司的人力成本。

此外,资源调配的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管理成本。

因此,公司在实行管理办法的同时也需要对成本进行精细的管理和控制。

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结算管理体系,规范结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结算管理办法的制订、完善和修改;指导监督和考核公司所属各项目结算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公司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对结算进行审批.第四条各项目经营管理部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对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量签认成果进行检查、指导,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进行调整,组织项目部进行整改,确保预计利润实现、防止利润流失。

负责保管相关资料,负责所属项目部的结算的审核、备案,建立结算台账,按月归集分包工程成本。

第五条项目经理对本工程的工程量实体签认成果负责;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工程部、技术人员对本部门或本人的计算和签认数量负责。

经营管理部负责按照工程部开据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和分包合同单价、条款进行结算、扣款。

第三章结算应遵循的原则第六条廉洁奉公原则:结算工作人员在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索要或接受财物,如出现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多级审核原则:结算应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多层级的审核控制体系;结算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结算。

第八条准确高效原则: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应有的专业水平;同时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严格程序原则:各级审核按照合同管理权限严格执行结算程序。

项目对工程类、物资类、设备承租类及其它类合同的结算工作都须按照结算程序严格执行,结算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出具的结算确认单要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才能上报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须认真审核批复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应形成可追溯性的资料档案。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办法-secret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办法-secret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节分公司设立第一条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开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开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与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

第二条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三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根本条件:1、以公司整体开展为已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不低于五年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驭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对新成立的分公司,立足起点要高、管理要严,同时公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加以扶植。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与要求:1、由经营部牵头,对所欲设立分公司的市场或产业进展市场调研,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2、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承包金额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对已经成立分公司的建筑市场,应力求防止分公司重复设置,防止管理混乱,相互倾轧。

第五条分公司组织体制一般为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工程处、项目部的负责人由分公司统一任免,对分公司负责,鼓励分公司推行直属经营模式。

第六条分公司须设立市场开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来源为第年按分公司完成产值的2%提取该资金的所有权归分公司。

该基金主要用于分公司涉与新的经营领域开展使用,亦可弥补年度亏损。

在承包经营期满,结清往来后作为经营业绩奖励由分公司负责人支配使用。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第七条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

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张,开设分公司是一种常见的扩展方式。

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应当有清晰的组织架构。

一般而言,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运营部门等。

各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实现职能协同。

三、人员管理1.人员招聘:分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制定相应的人员招聘计划,确保新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2.培训发展:为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激励员工持续学习和进步。

3.职工待遇:分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财务管理1.预算管理:分公司应当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合理分配资源,实现财务收支平衡。

2.成本控制:分公司应当建立成本核算体系,控制各项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

3.资金管理:分公司应当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企业资金周转灵活,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五、市场营销1.市场调研: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竞争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销售管理: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3.品牌建设:分公司应当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运营管理1.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原材料和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2.公司文化:分公司应当树立企业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凝聚员工向心力。

3.紧急应对: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七、总结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希望分公司能够通过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实现良性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

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会出台一些资金管理办法,店铺把整理好的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分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会计内部制约机制,堵塞财务漏洞,防止错误与舞弊的发生,保证分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特制定本办法。

请遵照执行。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一、货币资金管理对象现金及银行存款统称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管理对象是指货币资金收、付与控制货币资金收付相关的各环节,包括支票的签发、银行对账、现金的收付、发票的开具等业务。

二、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分工货币资金管理应实行钱账分离、钱票分离、票章分管的内部牵制制度,按其管理环节及责任人可分为出纳、银行对账、审核、资金核算主管、财务负责人。

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必须有专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专用章与票据分离的原则。

出纳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现金、支票及支票密码、有价证券、经批准代保管的财产等业务。

银行对账负责单位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核对工作,必须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查找未达账项原因。

编制人要在银行余额调节表上签字或盖章。

审核负责保管各种票据,签发支票的印签,对各项借款、报销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资金核算主管负责每月(不定日期)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负责审查银行存款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长期(不应超过一个月)未达账款。

审核通过的银行余额调节表资金核算主管需在调节表上签名或盖章。

财务负责人负责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核对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到位,保证深圳分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三、货币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1、办理款项的收付业务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

经批准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并限制支票的使用金额,必要时应填写收款单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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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公司对分公司的人、财、事、物的决策、经营、管理等
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

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公司各
种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分公
司经营活动,减少经营风险。

第三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权活动,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
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职责,并向公司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条公司任命一位副总经理作为分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指导、支持和监管分公司整体运营(兼职不兼薪)。

第五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并履行相关程序。

分公司经营层的聘用和考核参照
《公司市场化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由分公
司自行聘用。

第六条分公司薪酬制度参照《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
行情执行。

根据市场化用人原则,所有人员薪酬、保险费用由分公
司统一承担。

第七条分公司应积极组织和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技术、管理培训,确保持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八条为加强区域内整合联动发展,公司可委托当地的子公司对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第九条分公司积极拓展地区的市场,用公司名义对外承揽业务的,公司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开展深度合作。

分公司如将生产任务委托给公司事业部,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规定的各业务板块成本费用包干率,支付事业部成本;该部分收入考核指标算入公司事业部。

第十一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共同经营开拓和生产的项目,考核经济指标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分公司在业务开拓过程中,自主编制投标文件,在完善内部审查的基础上,提交至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相关审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标评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分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遵守《会计法》,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要求,统一执行会计政策目录和财务核算。

第十六条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确需开设的应按公司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开设并按公司财考部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融资、拆借资金及提供担保。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未完成经营目标,应重新委派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公司和分公
司共同商定,薪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岗位工作资源保障费两部分按
公司标准执行,考核部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适合中层及以下员工的
考核和奖惩方案,并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与考核分配部备案,
由分公司自行组织考核与分配。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每
月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专题会以及季度、半年、年终总结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务、归口部门职能职责等,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制定并执行,并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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