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1居民健康档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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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政策解读(一)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背景
居民的健康档案在2007年6月份就开始启动。它的背景是在2006年05年在这段时期,由于新农合有相当一部分地区有一定的沉淀资金,很多新农合开展的地区,对居民做了一批健康体验,那么这批健康体验资料就成为了最初的居民健康档案雏形。
2007年的7月,杭州师范大学受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委托,开展了居民健康档案的研究工作。参加的人员包括省、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专业研究人员、农村卫生服务研究人员、慢性病预防与控制专家、社区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管理研究专家等。
【我的笔记】
其中标志性事件的就是在2007年的9月27~29日在山西运城农村卫生司首先第一次召开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现场会,预示着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联系点以及重点联系人工作正式启动。
2007年运城会议后,卫生部农卫司在全国确定13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联系县市,主要包括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围场县,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吴忠市青铜峡市等。
在这13个联系点中,包括了东、中、西部,有山区、有平原地区的,有贫困地区、有中等发达地区、也有发达地区。选择这13个点,主要是探讨在不同的经济发展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可行性。
2008年8月以前,研究工作的重点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规范,以及与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别。
在此期间,即2008年的3月,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在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召开健康档案现场会。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规范正式下发到13个联系点的省市。
2008年8月,在广西培海召开了健康档案培训会,主要培训的是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内容。
通过对13个联系点中每一个地区的调研发现,在2007~2008年两年时间当中,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开展,以及相应的规范管理,已经出现了一些效果,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
【我的笔记】
(一)主要成效
1、对健康实现动态管理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健康实行过程管理,有利于推动健康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受到普遍欢迎。例如,对于一个建立了健康档案的高血压患者,医生的随访过程就是一个健康管理过程。
2、有助于提高卫生服务效率
通过收集、规范保存疾病资料,为病人早期诊断、治疗提供依据,通过了解就诊记录,可避免重复检查,节约医疗开支,提高卫生服务效率。
3、服务内容得到拓宽
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使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得到转变,由以往的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向群众服务,由医疗向预防、保健过度服务内容得到拓宽。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通过健康体检和疾病普查使疾病得到及时防治;通过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灌输健康意识,改变传统的卫生观念,树立以预防为主的健康意识。
5、有助于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措施
通过对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有关信息进行分析,有助于卫生主管部门了解当地的疾病发生谱,并研究制定区域范围内的干预措施。
比如,在大部分地区,疾病谱第一位通常是高血压,第二位是糖尿病。在江西崇义,通过居民健康档案的数据,可以看到该地区疾病谱第一位是高血压、第二位则是胆囊炎、胆结石。所以各个地区的疾病谱不尽相同。建立健康档案对各地区未来制定卫生政策、实施干预措施具有导向性意义。
【我的笔记】
(二)主要问题
1、资金投入得不到保障
依靠新农合资金的投入不稳定。
2、认识不到位
部分医务人员认为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只是上级下派的任务,根本没有什么用处。
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理念均与深入发展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基层领导层面认识不到位,表现形式为“工作表浅”
3、管理制度尚未健全
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乡镇卫生院院长、相关医务人员建档、管理用档的要求、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尚有待健全和完善。
13个联系点的追踪数据显示,仅8个县市有档案收集整理制度,7个有档案保管制度,5个有档案查阅制度,7个有监督考评制度。近50%县市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
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工作也难以开展,只有建立合理规范的制度,才能把握质量控制,从而能进行科学规范管理。
4、信息管理系统亟待完善
居民电子档案的建立标志着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开展。如果没有科学的、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那么电子档案也只是从纸质档案变为电子死档案。
电子死档案是指各信息管理系统相互之间不对接,信息不能共享,比如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HIS、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之间信息不能共享。
不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也使得健康档案沦为简单的资料储存,而健康档案信息化的管理性不仅仅局限于资料的储存。还包括资料的分析后的政策以及干预措施的制定等。
现今信息管理系统面临的问题在于原有基础资料与现有规范存在一定距离,如何进行合理的融合利用,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的笔记】
(三)进展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提出要“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特别提到为贯彻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中央财政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标志全体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出实质性步伐。
根据实施的要求,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中,首先是逐步在全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且实施规范化管理。这意味着健康档案建立的资金投入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链中的一部分。同时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绩效考核当中,健康档案必须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还包括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这些内容与健康档案也是密不可分的。
在综合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基础上,2009年10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正式颁布。同时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及经验总结,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出台,修正和完善了09
年版的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首先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服务规范,其次是健康教育服务规范,接下来是各重点人群服务规范,包括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等内容。
在一个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中,重点人群的管理记录都应该包含在健康档案规范中。
健康档案的考核指标包括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合格率和健康档案使用率。
在考核指标里特别强调要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健康要求包括规范建档、有效使用、逐步推进和全面推动等方面。
【我的笔记】
居民健康档案政策解读(二)
马海燕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一)定义
居民健康档案是卫生保健服务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它是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过程的规范的、科学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