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全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全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全文我们都知道建筑设计防火的要求很高,下面为你整理了建筑设计防火的规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4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促进火灾防控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
第三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强调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整体推进。
第四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涉及建设、用地、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第六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各类建筑物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进入建筑物,查看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标志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建筑物的责任人提供有关消防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等相关材料,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要求建设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设计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
第十一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重点查验火灾风险高、人员密集的场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随机抽查第十二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标志等。
第十三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抽查计划,定期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第十四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随机抽查时,应当向相关责任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告知抽查的目的和要求。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事故教训
技术进步
随着消防科技的发展,新型的消防设 备和材料不断涌现,为提高建筑防火 性能提供了有力支持。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火 灾事故,暴露出建筑防火设计方面存 在诸多问题,亟需完善相关规范。
规范目的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提高建筑设计防火标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疏散
新规范对安全疏散距离、宽度和出口数量等进行 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 地撤离。
消防设施与器材
新规范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使用进行了更 为明确的规定,以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火灾损失 。
修改原因与影响分析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越来越高,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规范来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
分隔设施
建筑的内部和外部应设置有效的分隔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以 阻隔火势的蔓延。
安全疏散与避难设计
安全疏散
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人员在火灾时能够快速、安 全地疏散。
避难设计
对于一些高层建筑或大空间建筑,应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为人员提供暂时的安 全避难场所。
建筑构造与消防设施
VS
详细描述
工业园区内工厂众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 材料和设备易燃易爆,火灾风险较高。新 版防火规范对工业园区的生产车间、仓库 、危险品存放场所等进行了严格的防火规 定,提高了工业园区的火灾防范能力,减 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案例四:公共设施设计
总结词
新版防火规范在公共设施设计中注重提高建 筑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疏散能力,保障公 众的安全。
倪照鹏新版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建设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场所、设备、人员等消防管理。
3.各级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消防设施建设1.各类建筑物和场所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造消防设施,并确保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建设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场所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
3.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畅通应急通道、喷淋系统、疏散楼梯等。
4.对于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建筑物和场所,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方整改,并严格进行监督检查。
三、消防安全责任1.各类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责任人应具备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3.责任人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及时消除隐患。
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4.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记录制度,包括安全会议记录、事故记录等,以便于管理和查证。
四、消防安全培训1.各类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等内容。
2.单位应选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培训,保证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并举行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3.各单位要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邀请消防专家组织培训,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消防安全检查1.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类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
2.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3.对于发生火灾或其他严重事故的单位,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进行突击检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1年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1年最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1年最新版)目录: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3.3 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3.4 厂房的防火间距3.5 仓库的防火间距3.6 厂房和仓库的防爆3.7 厂房的安全疏散3.8 仓库的安全疏散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面积、结构形式、墙体材料、屋面材料、防火隔离等因素确定。
3.3 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生产工艺、物流要求等因素确定。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厂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面积、结构形式、墙体材料、屋面材料、防火隔离等因素确定。
3.5 仓库的防火间距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面积、结构形式、墙体材料、屋面材料、防火隔离等因素确定。
3.6 厂房和仓库的防爆厂房和仓库的防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生产工艺、使用物质的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确定。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厂房的安全疏散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面积、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
3.8 仓库的安全疏散仓库的安全疏散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面积、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
3.1.2 当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时,应按照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来确定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
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按照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来确定: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者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者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组织、个人。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实行分类管理、安全评估、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消防设计与审查(一)消防设计1.消防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疏散设施等的合理布局、合理设置。
2.消防设计应当考虑建筑物的功能、结构特点、使用人数等因素,确定应当使用的灭火器、灭火系统、疏散设施等。
3.消防设计文件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包括建筑平面图、消防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等。
(二)消防审查1.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提交至消防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2.消防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天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消防审查部门对于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
三、消防施工与验收(一)消防施工1.消防设施的施工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3.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消防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消防验收1.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设计要求完成后,向消防监督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
2.消防监督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3.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日常管理与维护(一)日常管理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人员疏散、灭火等应急处置能力的实际,演练记录应当保存备查。
(二)维护管理1.消防设施、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即将在2023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展了哪些变化和调整?进展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标准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进步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程度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好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程度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1.以下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间隔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标准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本文旨在介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防火能力。
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建设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范,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首先,在施工现场的选址和布局上,要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施工现场应该具备消防通道通畅、消防设施完备、消防车辆便捷进出等基本条件。
施工单位应该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其次,施工现场应该对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危险物品进行清点、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任何危险作业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此外,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中,要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
施工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预案,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应急处置程序和逃生通道。
专门的消防人员应该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保持警惕,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最后,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该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
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施工单位应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和培训,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所有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能够重视消防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批准发布
技术、 新产品、 新材 料 不 断投 入 使 用 , 带来 了许 多 新 的 消 防
安 全 问题 。 同时 , 近 年各 地 发 生 的重 特 大 火 灾事 故 , 也 暴 露
是 适应 社 会发 展 , 增 加 了各 类新 型 建筑 的防 火设 计 要 求。针 对 大 体 量 物 流 建筑 、 大 空 间建 筑 、 大跨 度 钢 结 构 建筑 、 大储 量 能 源设 施 快 速发 展 的 实际 ,增 加 了大 型 物流 建筑 耐 火 等 级、 防火 分 区、 消防设施设置 , 以 及 丙 类 场 所 钢 结 构 承 重 构
规》 的 编 制 工 作 认 真 总 结 火 灾 事 故 教 训 和 防 火 灭 火 实 践 经
验, 深 入 开展 火 灾 科学 实 验研 究 , 积 极 借鉴 发 达 国家 消 防规
气体 储 罐 ( 区) 、 液氯 储 罐 、 液 化 天 然 气储 罐 等 建筑 和 设 施 的 防 火安 全 要 求。 六是 吸 纳科 研 成 果 , 提 高 了规 范 的科 学性 。
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批准发布
国家 标准 《 建 筑设 计 防 火 规范 ) GB 5 0 0 1 6 — 2 0 1 4经 住 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批 ; 隹发 布 , 于 2 0 1 5年 5 月 1 日起 实 施 。 来越高 , 发 生 火 灾 时 过 度依 靠 外 部 救 援 只 能 “ 望火兴叹” 的
(2020年整理)新版建规解读.doc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明源地产研究院刘芳导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即将执行,由于新版变动较大,设计师们必须重点关注,以免影响项目图纸通过效率和报建进度。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即将在XXXX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明源君为粉丝进行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规范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第一节消防设计与审核第一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并经过消防技术评审。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设计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消防设计单位进行消防设计。
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消防设计。
第三条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的消防设计说明、消防设施安装和布置方案、消防设施的参数要求、施工交底和验收等内容。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协作与沟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完毕后,依法向规定的消防技术评审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消防技术评审。
第五条消防技术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及时出具消防技术审查意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节消防验收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施安装、施工结束后申请消防验收。
第八条消防验收应当由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机构根据消防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当及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当提出整改要求,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限期内办理复验手续。
第十条消防机构应当对整改后的消防设施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第三节日常监督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和使用效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版规范重点学习整理
关于共用疏散楼梯
1,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疏散楼梯不得共用。 2,若要共用,前室不能共用。如图
3,疏散楼梯,宽度不能超过2.4米。超过2.4米的楼梯需要做护栏
有关建筑外墙的规定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 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6.2.5图示3】 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 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关于屋顶天窗面积
建筑屋顶外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居住建筑,教学建筑,办公建筑和旅馆建筑外,其他民用建筑的屋顶应设置天
公共阳台。
关于敞开楼梯与开敞楼梯间
1,敞开楼梯,防火分区需叠加。且敞开楼梯不是安全出口,其疏散长度应从楼层计 算到地面层,其中敞开楼梯的疏散长度应按建筑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2.设计地面,只在建筑周边做一个标高的台,当做设计地面是不允许的。
3,其他情况可设置开敞楼梯间。
关于裙房
1、建筑分类 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 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2,公众聚集场所 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 场航站楼,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关于重要公共建筑的定义 查看《加油加气站防火设计规范》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关于防火分区
1,设备用房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至2000平米一个防火分区
关于防火分区
关于最小疏散净宽度的计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不同的建筑需要达到的耐火程度不一样,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供参考!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1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民用建筑的分类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1.2的规定。
表1.2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2 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规定执行。
1.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2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1.6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模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是指针对建设工程的火灾防控措施及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技术评估、监控预警和安全评估等活动,以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活动,包括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监督检查第五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防火措施和设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情况;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有效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第七条监督检查应采用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监督检查应当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章技术评估第九条对于特定类型或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在进行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之前,应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条技术评估应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进行,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一条技术评估应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监控预警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火灾监控预警系统,对建设工程内的火灾危险隐患进行监控和预警。
第十三条监控预警系统应采集建设工程内消防设施的状态信息,对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
第十四条监控预警系统应具备报警传递、信息接收和预警处理等功能,确保火灾危险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消防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公共建筑、商业建筑、住宅建筑等各类建筑的消防安全。
第三条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施工、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及其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检查等。
第二章建筑消防设计第四条建筑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消防技术标准,满足建筑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计应当考虑人员疏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计应当按照建筑的用途、高度、面积等特点,合理确定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布置位置以及联动控制关系。
第七条建筑消防设计应当与建筑其他专业设计协调一致,确保消防设施与建筑设计、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相互配合。
第三章建筑消防施工第八条建筑消防施工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各项消防设施按照规定要求安装和调试。
第九条建筑消防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施工资质,并遵守相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建筑消防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并保管好相关的施工记录和图纸资料。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建筑消防使用第十二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定使用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
第十四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建筑使用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组织人员疏散,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
第五章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及其配备第十六条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经专业单位设计,具备相应的防火、灭火、疏散功能。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已于2015年5月正式实施,新版“新”在哪?如何更好执行?原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处长马恒(《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编写成员之一)做了如下解读。
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新规实施后的住宅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必须按照新规执行,若之前已通过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的工程可按照原来的旧规范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专家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合并,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外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直是建筑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增长,建筑物的数量和高度不断增加,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时有所闻。
在这种情况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更新变得尤为重要。
新版的防火规范需要更好地适应现代建筑设计的需要,提高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性,降低火灾风险。
主要内容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建筑材料的选择:新增了更多符合环保要求和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以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
•疏散通道设计:更加注重疏散通道设计的合理性和便利性,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灭火设备配置:规范了灭火设备的配置标准,确保建筑物内部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建筑布局规划:加强了建筑布局规划中的防火要求,尽量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应用前景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出台将为现代建筑设计注入更多科技元素,提高建筑物的整体防火安全性。
未来,建筑师和设计者们将更加依靠这些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设计,在提高建筑物防火性能的同时,实现建筑设计的多元化和创新化。
因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最新版不仅仅是一项技术规范,更是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只有深入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规范,才能有效提升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性,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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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决定将 《 房屋建
的规定予 以处罚 。具体 办法由国务院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 另行制定 。” 同时 , 将 第三条 、 第十条 、 第
十一条中的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修改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分包管理办 法》 ( 建设部令第 1 2 4 号) 进行修订 。 其中 , 将 第十八条修 改为 : 违反本 办法规定 , 转包 、 违法分包 或者允许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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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4年 9月 .住 房城 乡 建 设 部 工
程 质 量 治 理 两 年 行 动 督 察 组 对 部 分 省、 自治 区 、 直 辖 市 工 程 质 量 和 建 筑 市 场 进 行 了执 法 检 查 。时 至 1 0月 1 4日, 住 房城 乡建 设 部 已对 检 查 发 现 的 三 批 违 法违 规典 型 案 例 进 行 了 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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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的 , 按《 中华人
施工程施 工分包 管理办 法》根据本决 定
作相应的修正 , 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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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共和国建 筑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招 标 投标法》 和《 建设 工程质 量管理 条例》
通 报 中 案 例 主 要 涉 及 工程 的 局 部 施 工 质 量 违 反 强 制 性 标 准 、规 范 和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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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新版)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39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新版)(一)建设项目前期阶段消防监督审查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四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是建设单位或部门、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或行业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企业的实际提出的建设工程项目,并经过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后,向上级部门编写的正式书面材料。
在项目建议书内,应有以下消防内容:(1)根据原料、半成品、产品等性质,在拟建规模、建设地点等方面,对消防的内容进行分析、说明;(2)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消防工程项目;(3)编制消防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把住厂址关,绝不能把石油化工厂建在环境复杂、地质条件和气候条件比较恶劣的地方。
2.设计任务书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经上级审批后,建设单位即可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
编制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有时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依最佳方案编制设计任书,上报审批。
在编制项目设计任务书时,需要论证、编制的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包括:(1)消防措施,如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灭火设施等;(2)防止超温、超压措施;(3)因超温、超压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防护措施;(4)重点部位火灾爆炸控制措施;(5)防止火势蔓延和爆炸波扩散的措施;(6)撤离、疏散措施。
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1)从防火防爆角度考虑,工艺路线是否为最佳方案;(2)消防技术装备、灭火设施是否先进;(3)消防工程项目所需的投资是否符合概算,满足需要;(4)消防队伍的组织、定员、编制是否合理;(5)区域规划、总平面布置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厂址选择报告被批准后即进入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审批的设计任务书,对建设项目所作的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初步设计中应有符合消防法规和标准的消防设施初步设计和说明。
这个阶段要召开审查会,消防部门应该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此时消防监督审查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把好这一关,就为施工图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1)根据生产工艺的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区风向,单项工程的左邻右舍的环境条件等,审查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和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各单项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后果如何等;(2)液化烃罐区、油罐区的布置以及危险品仓库、装卸栈台的位置是否安全合理;(3)装置、设备、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4)消防道路与铁路、公路有无影响,是否满足灭火救助需要;(5)消防站位置、布局是否合理;(6)消防水源是否可靠,消防泵站、供水干管、管道供水形式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能否满足消防需要。
(7)消防电源、动力电源、事故照明电源及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8)消防通讯是否完备、先进、可靠;(9)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位置、布局是否合理,其防火防爆设计以及采暖通风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消防设施、检测装置、灭火装备等所需投资以及投资分配、比例等情况是否有说明等。
4.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过审查批准后,即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是施工的依据,有了施工图,建设项目才能开工。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实施消防监督审查的目的,是使初步设计阶段提出的原则意见能够在本阶段得到具体落实。
如果这时消防问题不认真解决和落实,以后再追加将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因此,必须牢牢抓住这一阶段,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范、标准,逐项核实,认真落实。
消防监督审查的重点是:(1)通过查看图纸,审查初步设计时确定的消防设计原则意见是否已经贯彻落实,审查结论意见是否已经全部被采纳。
(2)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无重大改变,何人何部门同意批准,是否合法,有无文件根据。
(3)消防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满足要求。
(4)如还有新的合理化建议或不同意见,此时还可提出。
经审查研究同意后,再采取必要的追加、补救措施尚为时不晚。
(二)施工阶段消防监督检查1.消防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督检查按照“三同时”的原则,消防工程项目应与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施工。
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消防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施工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范、标准的情况,并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如遇有意见分歧,应当坚持原则,向上级反映,以求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不误工期。
在施工阶段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应坚持“四不得”,即:(1)不得随意减少消防设计项目;(2)不得随意降低消防设计标准;(3)不得随意挪用消防专用资金;(4)不得随意拖延消防工程施工工期。
在施工阶段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是:(1)消防工程施工计划、进度、资金、施工队伍是否落实;(2)开工、竣工、试运、验收时间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3)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资格是否经过认可;(4)施工图纸是否经过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备案;(5)工程是否按期施工;(6)施工安装的消防产品是否经过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批准的合格产品;(7)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实现;(8)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规定;(9)施工中还遗留哪些问题。
2.施工现场(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实践证明,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十分重要,稍有疏忽或不慎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影响施工进度,延误开工日期。
所以,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施工队伍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施工前后的各项防火工作,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为竣工投产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实施例行监督检查。
其检查重点是:(1)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现行防火规定;(2)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符合要求;(3)施工道路是否能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4)施工器材堆放场地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防火措施是否落实;(5)施工用火制度是否健全,电气焊和喷灯器具等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6)工地设施用电、施工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7)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保管、维修、使用制度是否健全;(8)施工现场的消防组织是否落实,施工人员是否经过消防训练,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后期阶段的消防监督验收建设项目的后期阶段主要包括:单机试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竣工验收等过程。
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除了对整个建设项目后期各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外,特别要对消防工程项目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
有的消防工程项目必须先建成一步、投用一步,以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试车、安全投用,对这样的消防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要先行一步。
1.消防工程项目后期阶段的检查验收单机试运:消防机泵安装完毕,首先应进行单机试运,以检验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通常由安装人员操作,有生产、工程、设计、机动、安技、消防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对试运情况作好记录,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则应督促整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1)单机试运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安装调试工作是否全部结束,基础灌浆抹面是否合格,审查安装记录、查看安装质量是否有问题;(2)设备上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经过校验,联锁装置是否灵活好用;(3)试运方案是否正确、可行;(4)试运现场是否合乎要求,现场所备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5)设备的电流、温度、压力、杂音、振动等情况是否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等。
带负荷联运:在单机试运、吹扫、贯通试压等工件的基础上,对全部安装完的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带负荷(一般用水作介质)联运,目的是为了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和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1)复查单机试运时的监督检查内容;(2)检查流程是否正确,管线焊口、阀门质量是否合格;(3)检查工艺专用设备、配件是否匹配,安装位置、方向是否正确;(4)检查外部环境条件有无影响;(5)检查消防设施的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6)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解决得如何,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等。
竣工验收:消防工程项目经过带负荷运行、测试并考核标定后,设备的安装质量和性能指标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和消防标准,能满足生产需要,此时即可组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消防工程项目完成一项、验收一项。
全部项目验收完成以后,应写出消防工程项目专题报告,内容包括:(1)消防工程建设情况说明;(2)设施运行、标定情况记录、调试数据表;(3)消防系统平面分布情况区域表;(4)消防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情况;(5)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情况;(6)消防知识培训、考核情况;(7)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
消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检查重点是:(1)是否按设计要求建设了所有消防工程项目;(2)已建成投用的消防工程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性能是否良好;(3)满负荷试运时,现场测试的数据是否符合现行消防规范、标准的要求;(4)了解掌握消防业务培训、消防人员灭火技能、消防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等情况;(5)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消防项目,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采取补救措施,限期达到合格。
2.整个建设项目后期阶段的消防检查验收投料试车:整个建设项目经过施工安装、单机试运、联动试车后,确认工程设备、机泵、仪表、联锁、管道、阀门,以及水、电、汽、风等系统的性能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标准,具备开车条件后,即可进入投料运行试生产阶段。
一般要求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但工作稍有疏忽或指挥操作捎有失误就会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所以,投料试车阶段的消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周密计划,严格监督、认真检查、审慎处理。
其监督检查的重点是:(1)异常状态下,事故处理应急方案是否完善;(2)装置上的所有防火、阻火、隔火、防爆、泄压等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联锁监测报警系统是否投用;(3)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就位,质量是否可靠;(4)消防道路是否畅通;(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压力是否正常,配件是否齐全;(6)专职消防员是否配齐,是否经过业务培训;(7)义务消防员是否组织好,是否经过训练;(8)消防车辆是否满足执勤备战的要求,灭火战斗员及其值勤制度是否落实,思想作风和灭火技能是否过硬,重点部位的灭火预案是否制订和经过批准;(9)各种固定灭火装置是否调试投用,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10)岗位工人是否经消防训练,能否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