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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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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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字体:黑体/宋体字号:初号/一号/三号/小四行距:1.5倍行距编辑请保持叶序不变(编者按:DOC版 ms-word阅读最佳,PDF版 adobe reader8,acrobat9cn或foxit reader3最佳)内部审计准则004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006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008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00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 号——审计计划0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 号——审计通知书01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 号——审计证据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 号——内部控制审计02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02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 号——审计报告02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 号——后续审计03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 号——内部审计督导03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03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03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037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03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04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04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04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05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05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02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06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06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06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07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07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08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08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08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09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2009年后增补…内部审计准则指南10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125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145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附录158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161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163 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办法165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法规类别】内部审计
【发文字号】中内协发[2005]5号
【发布部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发布日期】2005.03.09
【实施日期】2005.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中内协发[2005]5号2005年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活动中,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确定抽样总体、选择抽样方法时应当以审计目标为依据并考虑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抽样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完整性和经济性原则。

(一)相关性是指抽样总体与审计目标相关;
(二)完整性是指抽样总体的内容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经济性是指抽样总体的确定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六条在审计抽样过程中,可以采用统计抽样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统计抽样方法,或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第七条抽取的样本应有代表性,具有与审计总体相似的特征。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时,应当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以及审计过程中的检查风险进行评估,并充分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治理审计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风险治理,是对阻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不与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阻碍操纵在可同意范畴内的过程。

风险治理旨在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样原则第五条组织治理层负责确定可同意的风险范畴,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充分了解组织的风险治理过程,审查和评判其适当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风险治理包括组织整体及职能部门两个层面。

内部审计人员既可对组织整体风险治理进行审查与评判,也可对职能部门风险治理进行审查与评判。

第三章风险治理的审查与评判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风险识不过程进行审查与评判,重点关注组织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是否已得到充分、适当的确认。

第十条外部风险是指外部环境中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不确定性,其要紧来源于以下因素:(一)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二)经济环境的变化;(三)科技的快速进展;(四)行业竞争、资源及市场变化;(五)自然灾难及意外缺失;(六)其他。

第十一条内部风险是指内部环境中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不确定性,其要紧来源于以下因素:(一)组织治理结构的缺陷;(二)组织经营活动的特点;(三)组织资产的性质以及资产治理的局限性;(四)组织信息系统的故障或中断;(五)组织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素养未达到要求;(六)其他。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风险评估过程进行审查与评判,重点关注以下两个要素:(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风险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严峻程度。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风险评估的方法。

风险评估能够采纳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

(一)定性方法。

是指运用定性术语评估并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阻碍程度;(二)定量方法。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活动中,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确定抽样总体、选择抽样方法时应当以审计目标为依据并考虑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抽样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完整性和经济性原则。

(一)相关性是指抽样总体与审计目标相关;(二)完整性是指抽样总体的内容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三)经济性是指抽样总体的确定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六条在审计抽样过程中,可以采用统计抽样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统计抽样方法,或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第七条抽取的样本应有代表性,具有与审计总体相似的特征。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时,应当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以及审计过程中的检查风险进行评估,并充分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样风险。

第九条抽样结果的评价应当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合理推断审计总体持征。

第三章抽样程序和方法第十条审计抽样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根据审计目标及审计对象的特征制定审计抽样方案;(二)选取样本;(三)对样本执行审计测试;(四)评价样本;(五)根据样本评价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六)形成结论。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据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抽样方案,抽样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审计总体。

是指审计对象的各个具体单位组成的整体;(二)抽样单位。

是指构成审计总体的单位项目;(三)样本。

是指在抽样过程中从审计总体中抽取的部分单位组成的整体;(四)误差。

是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差异或缺陷;(五)可容忍误差。

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抽样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审计人员从审计对象总体(以下简称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的一种审计方法,包括统计抽样方法和非统计抽样方法。

第三条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判断,决定采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四条审计人员在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可以运用审计抽样方法。

第五条审计抽样通常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一)以检查总体完整性为目的的;(二)审计事项总体数量较少的;(三)单笔业务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四)可接受检查风险过低或要求审计保证程度过高的;(五)有特殊风险或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六)使用审计抽样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

第六条审计人员在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考虑抽样风险。

抽样风险,是指审计人员依据样本测试结果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对总体进行详细审计所形成的审计结论不一致的可能性。

抽样风险与样本量成反比,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低。

第七条审计人员在确定样本规模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审计目标;(二)总体及抽样单位;(三)可接受的审计检查风险;(四)可容忍误差;(五)预计总体误差。

第八条审计人员在确定总体时,应当保证总体项目的完整性和相关性,对于特殊或异常事项应当从总体中剔除,单独实施检查。

第九条审计人员对于由若干具有不同特征层次组成的总体,应当实施分层抽样。

第十条审计人员在设计样本时,应当考虑抽样风险是否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抽样风险越低,需要的样本量越大。

符合性测试中抽样的可接受风险是指评估的控制风险水平,实质性测试中抽样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为计算的检查风险水平。

第十一条可容忍误差是指审计人员认为抽样结果可以达到审计目标,所愿意接受的总体的误差。

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合理确定可容忍误差。

审计抽样的概念与种类40页PPT

审计抽样的概念与种类40页PPT
7.方差——指每一个项目对项目平均值 的偏差的平方的平均值。总体的方差常 用σ2表示。 8.标准差——方差的平方根。标准差也 是衡量各项目的分布偏离平均值情况( 或称发散程度)一个常用指标。总体的 标准差常用σ表示,样本的标准差常用S 表示。
三、审计抽样的种类
1.判断抽样——判断抽样是指根据审计 师的审计经验和专业判断能力来确定需 要抽查的样本量、选取样本和推断总体 的审计抽样方法。 判断抽样的有效性和风险程度取决于使 用这项技术的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和职 业判断能力。
二、审计抽样的有关概念
4.抽样风险——抽样风险是指由于采用审 计抽样技术,所选的样本不能很好代表总 体,而导致得出不恰当的审计结论的风险 。抽样风险可分为两类:(1)抽样风险在西 方称之为α风险。在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 中,称之为信赖不足风险。在实质性测试 中,称之为误拒风险。(2)抽样风险在西方 称之为β风险。在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中 ,称之为信赖过度风险。在实质性测试中 ,称之为误受风险。
但其抽样风险难以确定和控制,审计 人员要承受较大的风险。
2.统计抽样
统计抽样是根据概率论的原理确定抽查 的样本量,随机选取样本并由样本的审 查结果推算评估总体的审计抽样技术。
二、 随机选样
1.利用随机数表选样 利用随机数表随机选样的步骤如下:
(1)被审总体各项目与随机数建立 一一对应的关系。
(2)在随机数表上确定查找的起点和 路线。
利用随机数表随机选样的步骤
(3)从起点始,按选定路线选出随 机数,并查对其预定的有效数位,若在 总体编号范围内的,则表示该编号的项 目选出作为样本,直至找够样本量要求 的样本数。
(4)按样本编号取出实际要审查 的样本。
2.利用随机数产生程序选样

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2021修订版)

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2021修订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及指南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序言内部审计根本准那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 号——审计方案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 号——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3 号——审计证据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5 号——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7 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8 号——后续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9 号——内部审计督导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1号--结果沟通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2号──遵循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效劳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5号──分析性复核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8号——审计抽样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0号──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那么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工程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的制定依据与目标〔一〕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的目标:l.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职业化。

审计中的采样和抽查方法

审计中的采样和抽查方法

审计中的采样和抽查方法一、引言审计是指独立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检查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准确。

在审计过程中,采样和抽查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工具,能够帮助审计师以较小的工作量获取足够的证据来形成合理的结论。

本文将重点介绍审计中常用的采样和抽查方法。

二、概述采样和抽查方法是在审计过程中选择一部分数据进行检查和验证,以代表整体数据的一种方法。

通过采样和抽查,可以降低审计工作的时间和成本,同时确保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简单随机抽样简单随机抽样是最基本的抽样方法之一,它要求所有样本具有相同的机会被选中。

在审计中,可以使用简单随机抽样来选取一部分账务记录进行检查。

例如,在检查销售收入时,可以从销售记录中随机选择一些记录进行详细核对。

四、系统抽样系统抽样是根据某种系统性规则选择样本的方法。

在审计中,可以使用系统抽样来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

例如,审计师可以选择每隔一定时间间隔或每隔一定数量的记录选取一个样本,以代表整体。

五、无偏抽样无偏抽样是指抽样过程中,每个样本都有相同的机会被选中。

在审计中,使用无偏抽样可以确保样本选择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审计师可以使用统计学方法来进行无偏抽样,以避免主观偏见。

六、置信水平和抽样误差在采样和抽查方法中,置信水平和抽样误差是两个关键概念。

置信水平是指对于相同样本大小,所得结果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整体的能力。

抽样误差是指通过采样方法所得到的样本估计值与整体估计值之间的差异。

七、抽样容量的确定在进行采样和抽查时,确定合适的样本容量是非常重要的。

样本容量的大小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置信水平、抽样误差、整体数据的大小等。

通常情况下,样本容量越大,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就越高。

八、其他抽样方法除了简单随机抽样和系统抽样外,还有一些其他常用的抽样方法。

例如,分层抽样将总体数据分为不同的层次,然后在每个层次中进行抽样。

判断性抽样则是基于审计师对数据的专业判断进行抽样。

这些抽样方法在不同场景下都有其适用性。

内部审计抽样方法指引

内部审计抽样方法指引

内部审计抽样方法指引1 有关定义、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1.1 定义1.1.1 审计抽样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均有被选取的机会,为审计人员针对整个总体得出结论提供合理基础。

1.1.2 审计抽样方法分为概率(随机)抽样和判断抽样两种。

概率(随机)抽样是指以数理统计方法为基础,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取样本进行审查,并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的审计抽样方法;判断抽样是指审计人员根据专业判断进行抽样并得出审计结论的抽样方法。

1.1.3 审计重要性标准是指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中存在偏离特定目标的差异,且这一差异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而审计一般不能容忍的误差程度。

1.1.4 可容忍误差是指审计人员所能接受的差异或缺陷的最大程度。

1.1.5 审计总体是指审计检查对象的各个具体单位(项目)组成的整体。

1.1.6 样本是指在抽样过程中从审计总体中抽取的部分单位组成的整体。

1.1.7 样本量是指审计人员确定抽取样本的具体数量。

1.1.8 预计总体误差是指审计人员预先估计审计总体中差异或缺陷发生的情况。

1.1.9 抽样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根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

1.1.10 可信赖程度(可靠程度)是指预计抽样结果能够代表审计总体质量特征的概率。

1.2 适用范围1.2.1 当构成审计对象的具体单位数量较大导致无法逐项检查,或虽能逐项检查但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时,应当采用审计抽样。

审计抽样一般用于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检查。

1.2.2 审计抽样一般不适用以下情形:1.2.2.1 以检查审计对象完整性为目的。

1.2.2.2 审计对象总体样本量不多或规模不够大。

1.2.2.3 可接受检查风险过低或要求审计保证程度过高。

1.2.2.4 有特殊风险或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

1.3 审计人员应当以审计目的为依据,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专业判断,决定是否采用审计抽样及具体抽样的方法。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实务指南等)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实务指南等)

内部审计相关准则汇编——基本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准则——实务指南——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20年5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3)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11)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4)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6)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9)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2)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4)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7)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9)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4)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8)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4)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7)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62)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9)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74)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8)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80)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83)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8)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91)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95)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102)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109)第31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 (114)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137)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 (167)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195)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301)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29)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8制度19——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8制度19——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8制度19——内部审计》摘要:审计部对公司、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对财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审计完毕签署审计见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没有见加盖审计专用生效,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专业知识部控制制——部审计总则条了加强公司部审计监督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制二条制所称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全和控股子公司等进行审计三条公司依法实行部审计制建立和健全部我约束机制以加强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财法规反对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营管理提高济效益二审计围与权限四条审计部公司总裁和董事局领导下依照国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制对公司职能部门、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单位财收支、部控制和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部审计监督权五条审计部对公司、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对财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金、产使用、保管进行检审产、债、损益及有关财收支活动真实性、合法性; 3、进行济效益审计评价企业营成、投效益及财状况;、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营情况和济利益分配是否真实、合法、合规进行审计; 5、对基建设投项目、委外加工以及修理项目工程预算、招投标、工程发包、金、工程成、竣工算等进行审计; 6、对公司财法规执行情况和部控制制进行评价参与公司有关规制研究制订工作; 7、对各子公司理任期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任期期、任期期满、调离、晋升、免职、辞职、离退休); 8、根据公司要对重要问题进行调;对各种专项金提取和使用进行审计;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济案、要案调; 9、对公司与境、外济组织举办合、合作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等合执行情况投入金、财产营情况及其效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0、必要配合监事局和外部审计组织开展监察与审计工作;、公司领导要办理审计事项六条审计部主要权限有、根据部审计工作要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报送计划、预算、算、报表和有关件、等;、审核凭证、账表检金和财产检测相关软件有关件和; 3、参加有关会议;、对审计涉及有关事项进行调并取有关件、等证明材; 5、对正进行严重违反财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行有关单位责人做出临制止定;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有关单位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临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议; 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建议和纠正、处理违规行见; 8、对严重违反财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情节特别严重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条公司授予审计部如下实施济处理、处罚权力、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国有产保值增值指标审计部审计不得兑现年终效益奖;、没收账外金上缴公司; 3、对严重违反财法规行给予通报八条部审计人员对审计程知悉商业密有保密义九条部审计工作结和档案总裁批准不得向外披露三审计工作程序十条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必须遵循下列标准工作程序、根据领导部署和公司具体情况采用风险评估方法拟订年审计工作计划总理和董事局批准实施、审计部根据批准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领导临安排审计任确定具体审计对象制定项目审计实施计划(审计工作方案)重要项目审计实施计划总裁批准实施审计项目实施计划主要容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目、容、围和重;(3)审计方式;()人员组织;(5)计划审计;(6)其他应准备事项3、成立审计工作组明确审计分工实行审计组组长责制、审计组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背景及相关审计依据5、实施审计三天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下发审计通知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下发审计通知电话通知直接进通知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围、容和;(3)审计组长及其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要;(5)其他工作要被审计单位应按审计通知要积极配合审计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6、实施审计主要采用就地审计主、送达审计辅方式通核对财账簿、报表、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济核实物、调访问等方法进行审计实施程应做以下工作()核实有问题事项做调记录或取得有关证实材取得重要证实材应由相关人员签认证;()准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3)听取被审计单位见并审计工作底稿上明7、所有审计工作底稿都应审计组长审核编制者和审核者应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姓名和日期8、审计人员发现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审计如有争议应迅速如实向审计部和被审单位领导反映9、审计终结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审计部领导审核征被审计单位见形成正式审计报告总裁办公会根据审计部提交审计报告形成审计见和定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0、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见被审计单位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见审计部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法规依据处理建议容也可以提出不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见或维持报告、审计部必须对重要项目进行续审计检执行审计见和定情况及其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见和审计定如有异议可以接到审计见和审计定七天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公司做出修改定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见和审计定3、审计人员必须审计项目结束月将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通知、审计报告征见、审计主要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审计档案保管指定专门部审计人员责、审计档案借必须总裁批准并加以记录十条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应当遵循下列离任审计程序、各企业责人任期终结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力部提出《离任济责任审计通知》审计部据列入当年工作计划;、被审计单位接到《离任济责任审计通知》按要准备有关材包括公司批准国有产增值保值责任;离任人任职报告;任期济指标完成情况;任期各审计机构做出审计报告和有关部门做出调报告;任期重营管理计划、策;各种财产盘表等; 3、审计结束审计组应提交《离任济责任审计报告》对被审计人工作业绩、济责任和审计通知规定其他容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审计报告应由被审计人签署见; 5、《离任济责任审计报告》应报送集团公司总裁并送人力部、被审计人和所单位; 6、被审计人对《离任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可接到审计报告十五日向集团公司总裁提出申诉; 7、《离任济责任审计报告》是考核干部重要依据四工程审计十二条审计部工程审计工作围、责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审计方面方针、政策、规定和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必要补充实施办法、责公司所有工程预、结算审计造价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项目预、结算由审计部责审计50万元以上项目预、结算律由审计部责委托审计事所审计审计事所审定甲乙双方才能办理工程总结算3、检预算执行情况助预算执行程存问题、监督检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5、参与工程投标招标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招标件6、参与工程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7、按编报工程审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公司总裁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十三条工程审计工作流程、根据公司工程审计特工程审计采用报送审计方法即每项工程概预算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责报送审计部审计按该项工程哪部门责管理由哪部门报送原则进行报送前工程管理职能部门办人员或随工人员必须先行审核(重审核工程量)并签署见才能送审计部审计、审计部接到工程概预算首先要对报送和报建审批手续进行审核若或报建手续不全者则退回重新补办;若属巧立名目批准擅定项工程则通知送审单位取消该项目并报告公司总裁对齐全、手续完备工程则由受理登记人员及受理并交给专人审计3、审计人员审计程要深入现场审计人员审计完毕签署审计见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没有见加盖审计专用生效、审计结束应及通知送审单位领回概预算对较重要概预算审计部应有复印件存档般概预算审计部只登记受理上记录备5、工程竣工应及办理竣工结算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送审方法和送审要与条相6、审计部接到结算必须先对结算进行审核对不全者则退回补办;对还竣工或竣工验收没有通工程则不予结算;对齐全并已竣工验收通工程则及登记受理交由专人审计7、结算审计程与3、条相8、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会审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9、工程开标会议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十四条对送审预、结算要、根据审计工作要送审预、结算必须报送有关、送审预算必须提供有施工合、设计图纸、有关设计补充材、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计划、工程量计算、甲供材清单等;由外单位施工工程如是次进公司施工还应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企业级别证明3、送审结算必须提供有有关人员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原审定预算、设计变更、现场施工签证、主要材采购发票复印件、仓库领单、主要实物量完成表及施工组织设计件等十五条争议裁定、属公司部争议报总裁裁定、涉及外单位由审计部提出我方见报公司总裁审再由总裁与对方单位主要领导协商不了可考虑送有关仲裁机关裁定五审计人员十六条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专业知识部人员专业技术职格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十七条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密玩忽职守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人不得打击报复十八条集团公司实行部审计回避制凡是部审计人员参与被审计济活动两年必须回避对该活动审计工作十九条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单位和人由有关部门法定职权围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济处罚六附则二十条公司所属企业独立设置审计机构开展部审计工作可参照制有关条款执行二十条制由公司审计部责释二十二条制发布日起执行。

中国的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最新2018版全

中国的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最新2018版全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内部审计职业声誉,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规范要求的,组织应当批评教育,也可以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三章诚信正直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应有下列行为:(一)歪曲事实;(二)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三)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四)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廉洁、正直,不应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第四章客观性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前,应当采取下列步骤对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识别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二)评估可能影响客观性因素的严重程度;(三)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识别下列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一)审计本人曾经参与过的业务活动;(二)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三)与被审计单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四)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五)遭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六)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七)其他。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抽样审计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抽样审计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抽样审计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内部审计》
【年(卷),期】2005(000)001
【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运用抽样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总页数】2页(P69-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
【相关文献】
1.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的解析 [J], 王光远;
严晖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的通知 [J],
3.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第三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J], 史柱
4.关于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思考\r——从内部审计定义、具体准则角度 [J],
马艺菡
5.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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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准则(完整版)

内审准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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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l.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违反法规行为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违反法规行为

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关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重⼤影响的违反法规⾏为,明确相关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条本准则所称法规,是指除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之外的国家法律、⾏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性法规、规章。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章⼀般原则第四条建⽴健全内部控制,保证经营活动符合法规要求,防⽌发⽣、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法规⾏为,是被审计单位管理*的责任。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独⽴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充分关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重⼤影响的违反法规⾏为。

第六条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据独⽴审计准则进⾏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违反法规⾏为。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专为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违反法规⾏为。

如果委托⼈要求对可能存在的特定违反法规⾏为进⾏专门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能⼒和审计风险,并另⾏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对违反法规⾏为的关注第⼋条在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重⼤影响的违反法规⾏为。

第九条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应当利⽤已掌握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在⾏业的情况,并实施以下程序,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在⾏业适⽤的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法规的遵守情况: (⼀) 向管理*及其法律顾问询问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可能产⽣重要影响的法规; (⼆) 向管理*询问被审计单位遵守有关法规所采⽤的政策和程序; (三) 向内部审计⼈员询问被审计单位对法规的遵守情况; (四) 与管理*商讨⽤以识别、评价及处理诉讼、索赔和税务纠纷的政策、程序; (五) 与审计被审计单位组成部分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商讨适⽤于该组成部分的法规。

2020年(财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审计抽样

2020年(财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审计抽样

(财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审计抽样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1995年12月25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5]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与选择样本、评价抽样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进行详细审计,或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有特殊重要性的全部项目进行审计时,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样本的设计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样本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因素:(一)审计目标;(二)审计对象总体及抽样单位;(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四)可信赖程度;(五)可容忍误差;(六)预期总体误差;(七)分层;(八)其他因素;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审计目标,考虑其所要获取审计证据的特征及构成误差的条件,确定所采用的审计抽样方法,并据此设计样本。

第七条审计对象总体是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审计结论,拟采用抽样方法审计的有关会计或其他资料的全部项目。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对象总体时,应保证其相关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抽样单位是构成审计对象总体的单位项目。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目标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抽样单位。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不同的要求,运用适当的方法,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若干抽样单位,以组成适量、有效的样本。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样本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着重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样风险。

第十一条抽样风险是注册会计师依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对象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

抽样风险与样本量成反比,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低。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应关注以下抽样风险:(一)信赖不足风险:抽样结果使会计师没有充分信赖实际上应予信赖的内部控制的可能性;(二)信赖过度风险:抽样结果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信赖超过了其实际上可予信赖的可能性。

方案-内部审计准则对审计抽样的定义值得商榷

方案-内部审计准则对审计抽样的定义值得商榷

内部审计准则对审计抽样的定义值得商榷'内部准则对审计抽样的定义值得商榷谈抽样方法的教科书很多,但多数是谈抽样而不是审计抽样。

截至目前,有关审计抽样的研究成果极少,这说明审计抽样比统计抽样要复杂得多。

1 审计抽样和统计抽样的定义先看审计抽样的定义。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这样规定: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活动中,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百度百科名片这样定义:所谓审计抽样,是指注册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特征的一种方法。

再看统计抽样的定义。

百一般教科书这样解释:统计抽样是指根据概率理论,从全体调查对象中随机抽取一部分样本单位据以观察,取得样本单位数据而据以推断总体的一种调查方法。

度百科名联盟片这样定义:统计抽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抽样方法:(1)随机选取样本;(2)运用概率论评价样本结果。

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征的抽样方法为非统计抽样。

仔细分析以上文字,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审计抽样还是统计抽样,他们的共同点是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不同点是审计抽样的方法不一定是随机抽样,但统计抽样必须是随机抽样。

2 内部审计能否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在银行实务界,基本的内部审计项目有:常规审计(也称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内部控制评价。

前三类审计项目,我们通常称之为内部审计“检查”,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为指导性文件,后一类审计项目,即内部控制评价,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为指导性文件。

从内部审计“检查”和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分析,尽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各自表述不同,但内部审计“检查”和内部控制评价共同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不同点在于:内部审计“检查”以“审计发现”为目标,内部控制评价以“区分”为目标,即必须将全体审计对象区分“好、中、差”等多个等级,为实施奖惩提供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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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运用抽样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活动中,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确定抽样审计总体、选择抽样审计方法时应当以审计目标为依据并考虑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抽样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完整性和经济性原则。

(一)相关性是指抽样总体与审计目标相关;
(二)完整性是指抽样总体的内容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经济性是指抽样总体的确定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六条在抽样审计过程中,可以采用统计抽样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统计抽样方法,或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第七条抽取的样本应有代表性,具有与审计总体相似的特征。

样本的代表性是保证审计抽样结论正确性的基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时,应当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和审计过程中的检查风险进行评估,并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样风险。

第九条评价抽样结果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于样本的影响,并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合理推断审计总体特征。

第三章抽样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审计抽样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一) 根据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抽样方案;
(二) 样本的选取;
(三) 对样本的评价;
(四) 根据样本评价结果对总体进行推断;
(五) 形成结论。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据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抽样方案,抽样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计总体,是指作为一定的具体审计对象的各个单位组成的整体;
(二)抽样单位,是指构成审计总体的单位项目;
(三)误差,是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差异或缺陷;
(四)可容忍误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所愿意接受的差异或缺陷的最大程度;
(五)预计总体误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预先估计的审计总体中差异或缺陷发生的概率;
(六)可靠程度,是指预计抽样结果能够代表审计总体质量特征的概率;
(七)抽样风险,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
(八)样本量,是指能够使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总体作出审计结论所确定的抽样单位的数量;
(九)其他因素。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重要性标准合理确定预计总体误差、可容忍误差和可靠程度的水平。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选择不同的抽样审计方法。

抽样审计方法分为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两种。

(一) 统计抽样是指以数理统计方法为基础,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取样本进行审查,并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的审计抽样方法。

主要包括发现抽样、连续抽样等属性抽样方法,以及单位均值抽样、差异估计抽样和货币单位抽样等变量抽样方法;
(二) 非统计抽样是审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和经验进行抽样和推断总体的方法。

(三) 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审计方法相互结合使用,可以保证判断和经验与量化技术互相融合,提高推断总体的精确度和可靠程度。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样本量:
(一)审计总体。

审计总体的量越大,所需要的样本量越大;
(二)可容忍误差。

可容忍误差增大,样本量减少;
(三)预计总体误差。

预计总体误差增大,样本量增大;
(四)抽样风险。

样本量与抽样风险成反比例,抽样风险数量越小,样本量越大。

(五)可靠程度。

可靠程度增大,样本量增大。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以下方法选取样本:
(一)随机数表选样法;
(二)系统选样法;
(三)分层选样法;
(四)分块选样法;
(五)任意选样法。

第十六条样本选取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第四章抽样结果的评价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预先确定的构成误差的条件,确定存在误差的样本。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进行评估,以防止对总体实际情况作出不恰当的结论。

第十九条抽样风险包括以下几类:
(一)错误接受风险,是指样本表明审计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或缺陷,而实际上却存在着重大差异或缺陷的可能性;
(二)错误拒绝风险,是指样本表明审计项目存在着重大差异或缺陷,而实际上并没有存在重大差异或缺陷的可能性。

第二十条非抽样风险是抽样之外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风险,一般包括以下原因:
(一)审计程序不当;
(二)内部审计人员的抽样审计过程没有按照规范执行;
(三)内部审计人员对样本审查结果的错误解释。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样本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推断审计总体误差。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抽样结果的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某一审计总体特征。

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超过可容忍误差,应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上述评价的基础上还应考虑误差性质、误差产生的原因,以及误差对其他审计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准则自2005年5 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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