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产生一个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市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生存而向城市转移,然而很多外出务工人员不得不将孩子留在了农村托他人照顾,形成了孩子与父母分开的状况,出现了大批“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要么由留在家的单亲照顾,要么由祖父母,亲戚,邻居等除父母以外的人照顾,他们没办法享受到正常家庭的照顾、抚养、教育、关爱。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的农村留守儿童从小就染上诸多的社会恶习,有的则因为心理长期压抑而导致了行为的偏差或性格的扭曲,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肯定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成长与教育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而且还关系到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本论文打算以社会学为主视角,结合社会行为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角度,以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方法,结合问卷调查和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等方法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这一现象进行理论研究,希望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预防和解决提供一些绵薄。
城镇化建设产生的农村人口迁移流动现象在许多国家发展历史中出现过,尤其是在19世纪末,国外的一些国家也出现过类似的现象,大都是因为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人口大规模流动和迁移从而使自己的子女留在原居住地。2010年,美国官方资料说明,13%的墨西哥人和将近22%的萨尔瓦多人移民到美国居住,这些人却把他们的子女留在了原籍国家。在大多数的外国国家中,向外迁移的人可以在迁入地享受与当地原居住居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在法律上同样受到保护,社会福利待遇上与当地居民无差别。但是这些情况与中国的情况大不同,中国因为独有的城乡二元经济制度以及户籍制度等国情特点,迁移到新居住地的农动力无法拥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权利,也无法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在子女入学和居住条件等问题上困难重重,出于多方面考虑,多数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将自己的孩子留在家乡,让其成为留守儿童。国外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很长的研究历史,已经超过一百余年,但是不同理论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时,都将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联系作为研究重点,将社会本身或导致行为发生的因素作为研究对象。
留守儿童这一现象是伴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

开放政策的实施,市场经济的建立而产生的,但是对这方面的研究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最初是被媒体关注,随后被学术界重视,并且开始深入研究,我国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多停留在“概念的界定”、“产生的原因”、“带来的问题”以及“预防解决措施”这几个方面。
姚建龙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成因有家庭教育缺位或失当、学校德育工作滞后或缺失、社会不良环境的催化。
孙莹认为,贫困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深远,贫困家庭的孩子自尊心强,敏感性格孤僻。农村留守儿童大多家庭经济不好,从而他们的心理健康也低于正常家庭。
冯云翔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盲目性、纠合性、娱乐性、冲动性、模仿性、残暴性。需要从素质教育、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社会预防等方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陆士桢认为,农村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生活和教育都存在不少问题和危机。留守子女的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和没有父母的管教,缺少家庭的温暖有很大关系。事实表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不管是祖辈,还是其他亲朋好友,都将临时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吃饱、穿暖、不出事,而忽略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教育,造成留守儿童道德教育的缺失。
叶敬忠从学习成绩上分析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差别,认为整体上差异不大,只是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态度散漫,偶尔出现迟到、逃课、不交作业等现象,少数在父母外出后出现了成绩下降。
王道春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重“养”不重“教”,亲子联系缺乏,父母放任不管或关爱肤浅,留守儿童心理需求得不到关注,特别是道德教育缺失,极易产生个人认知和价值观的偏离,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03起,我国对留守儿童的研究报道不断增加,学术界对留守儿童这一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大量的研究文章材料发表,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不断增加。在农村留守儿童研究中,探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和心理问题是最多的,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和犯罪原因研究较少,总体来说我国目前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研究资料多以媒体报道为主,专业文献还不充分。
(三)研究方法
1.文献法。通过对有关理论书籍的阅读,文献资料的检索与下载等方式,积累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资料。对所拥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为研究做准备;
2、调查研究法:通过访谈、统计分析等,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3、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内外、区内外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从中找出改进的对策。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1.对“儿童

”的界定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的第一条规定:“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因此可以看出,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未成年人范畴是一致的。

2.对“留守”的界定
“留守”根据字面意思可分为“留”和“守”两个部分,但究其根源意思大致相同,都为停留,守候在某地,农村留守儿童当然留守在自己的原居住地。在理论界,对“留守”定性为一种状态,一种可能存在变化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一种状态。首先,对于儿童来说,他们在未成年阶段需要父母的监护,这个阶段“留守”才具有存在的意义;其次,“留守”只是一种阶段性出现的状态,很少在整个儿童期间出现,因为只要父母外出务工回来或者父母将他们的子女携带到自己务工的地方都是意味着“留守”状态的结束。
3.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界定
本文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单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
4.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界定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由原户籍地迁移到其他地区,在迁入地区工作长达半年以上,但把自己的子女留在原户籍地的农村生活、学习并由父或母一方、祖辈、亲戚朋友、同辈监护照顾的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且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
三、探析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
1.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由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我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其中有36万人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农村留守儿童这一概念,更加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是用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基本上都是参照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来处理,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在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法律的规定过于笼统,难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防犯罪,作为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农村留守儿童,更加享受不到这些法律规定所带来的保护政策。
2.农村基层组织监管缺失
在中国农村目前的形势下,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化流动趋势曰益加强,但是社会各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还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这种情况在农村基层特别明显。当前农

村基层组织为了响应国家城镇化建设,更多的是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发展,如何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而忽视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问题,因此,大多数农村地区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教育管理留守儿童,这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现象产生。加之目前农村基层组织机构萎缩,组织功能弱化,些许基层工作者素质跟不上时代要求,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致使农村基层组织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中发挥作用。
3.大众传播媒介的误导
大众传播媒介是指社会组织在广大社会成员之间传递信息、互通情报所釆用的各种通讯手段,包括广播、电视、杂志、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新闻报道等方式为社会成员普及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等社会文化,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对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一定影响,甚至影响到人们的日常行为。大众传播媒介在传递正能量的同时,负面的、不良的文化信息也充斥着其中,影响着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在平时观看影视作品中,有的农村留守儿童喜欢观看宣扬暴力题材的动作电影,这些负面的文化信息在农村留守儿童当中大量传播,对正处于青春期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危害极大,不仅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发展,还容易诱发他们违法犯罪,甚至这些负面信息传播的犯罪方法技巧还会让农村留守儿童纷纷效仿。如十六岁的胡某,在电视上看到飞车抢夺的情节,就效仿,在连续犯案多起之后被抓获,最终被以抢夺罪提起公诉。此外,由于近些年农村留守儿童成为新的社会热点话题,大量媒体资源都在跟踪报道,为他们寻求帮助。这些报道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会让社会成员以“有色”眼光来看待这一特殊群体,这不利于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认识,容易让他们产生自卑、封闭的心理,从而产生消极的心理,不利于他们的成长。
4.周边环境的恶化
在中国农村,像歌舞厅和录像厅这样的娱乐场所大量存在,反而少年宫、图书馆等这些公益性质的文体设施较少,有的地区甚至没有。在这样的负面环境下,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得不到健康发展且容易受到误导。农村因为文化事业发展的滞后性,一些地方的不良文化泛滥,如赌博横行,黄色录像、不健康书刊大量存在,因为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严重的毒害了当地的社会风气,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场所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存在,这些地方的气氛环境特殊,经常会发生些寻衅滋事行为,这容易让农村留守儿童纷纷效仿。
5.网络的影响
近些年科技的进步,网络发展

迅速,那些父母不在身边的农村留守儿童因为得不到父母的管教且缺乏自律性而放纵自己,从逃学、辍学后经常到网吧上网,这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向家人索要钱财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最终酿成恶果。
因为网络的开放性,大量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迅速传播。而暴力色彩大量存在于网络游戏当中,八成网络游戏带有暴力、血腥色彩,一些自控力弱的农村留守儿童因沉迷网络游戏会模仿游戏情节,从而把游戏中的攻击行为转化为现实中的犯罪行为。据统计,经常玩网络游戏的人暴力倾向高于普通人的四五倍,沉溺网络游戏会使人分不清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从而产生孤僻、冷漠、叛逆等阴暗心理,大大降低了现实社会的适应能力。

(二)学校方面的原因
1.老师责任心不强
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每个学校都会存在不同程度和数量的行为不良学生,我们称之为“问题学生”。由于农村教学条件落后,教师素质不高,责任心也不强,对于这些学生的心理特点还不能采取灵活、有的放矢的教育方法,反而是把他们视为学校的害群之马,以粗暴的态度、简单生硬的办法对待,轻则讽刺挖苦、加罚作业,重则训斥谩骂殴打,甚至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这种不负责任的作法不但无法帮助问题学生向好的方向转化,而且会让他们对学校和老师产生不满,从而厌学、辍学,直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对不良学生的矫治不力,也是造成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原因。
2.片面强调升学率,教育方法失当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它承担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任。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学校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其办学指导思想、教育体制和结构、教育内容和方法,既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不适应,也与我国大力推进素质化教育格格不入。这种以考试为目的的教育,只注重文化知识教育,重视考试成绩,而轻视思想品德和道德规范教育,为片面追求学校的升学率,学校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和老师,人为的划分重点班,重视重点班教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忽视慢班教育,对于慢班学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种扭曲的教学观念,违背了学校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造成少数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道德意识差,是非观念不强,在受到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法制教育、宣传不足
如前文所述,农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视智力教育,忽视道德教育和心理素质的教育。另外,法制教育也严重滞后。由于对法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