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炉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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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炉况管理规定
1.目的
因料制宜,实施精细化、数据化炉况管理,实现高炉长期“均衡、稳定、高效”的生产理念。
2.适用范围
龙钢公司炼铁高炉生产工序。
3.定义
炉况管理内容包括炉况分级管理、原燃料质量管理、高炉操作管理、炉型管理、数据化管理、高炉休/复风管理、预案管理。
正常炉况:全风作业、压量稳定、下料顺畅、渣铁热量充沛、流动性好、生铁质量良好,对冶炼条件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休减风后容易恢复到正常水平。
失常炉况:采用日常调整炉况失效,不能在短期内恢复正常的炉况,通常可分煤气流失常和热制度失常两大类。
4.职责
4.1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
4.1.1负责入炉原燃料内控标准的制、修定。
4.1.2负责入炉原燃料质量监控和相关事宜的协调。
4.1.3负责炉料结构调整的审批。
4.1.4负责配料方案的审批。
4.1.5负责高炉炉况重点参数的检查、纠偏。
4.2炉料优化办公室(以下简称“炉料优化办”)
4.2.1负责配料方案的制定。
4.2.2负责炉料结构的制定。
4.2.3负责入炉原燃料达到内控标准要求及配料要求。
4.3炼铁厂
4.3.1负责高炉操作方针的制定、执行。
4.3.2负责入炉原燃料质量的跟踪。
4.3.3负责炉料配比的执行。
4.3.4负责高炉操作预案的制定、执行。
4.3.5负责高炉休、复风方案的制定、执行。
4.3.6负责炉况信息的传递工作。
4.3.7负责日常炉况的操作管理工作。
4.3.8负责按要求召开炉况分析会,并严格落实所定操作要求。
4.4生产部
负责生产信息及重大工艺信息的传递工作。
4.5质量保证部
4.5.1负责按检验计划对入炉原燃料检验分析。
4.5.2负责按检验计划要求及时上传检验数据、并将不达标数据进行通报。
5.管理程序
5.1炉况管理
5.1.1炉况管理分为公司级、分厂级、车间级三级管理。
a.公司级
a)当原燃料质量(炉料结构)出现较大幅度波动(需调整),可能引起各炉炉况波动时。总工办确认后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炼铁厂启动高炉原、燃料理化指标变化预案;同时总工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使原燃料质量限期达到内控标准要求,原燃料质量达至内控标准要求二日后,预案解除,高炉在二日内操作参数调整控制到正常水平(核心为产量、炉温、风温、喷煤、焦比、炉料结构达到计划控制要求)。
b)当外部条件或内部炉况等原因需调整风口配置时。炼铁厂提出调整计划(方案和分厂炉况组组长组织的,成员参加的,主管厂长审批的专题会分析材料),经总工办审核,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炼铁厂利用修风或检修机会执行,总工办负责监督。
c)正常生产中需调整炉况:布料矩阵需增减环带或调整角度,或矿石批重1、2需大于27吨,3、4需大于48吨时。由炼铁厂提出(方案和分厂炉况组组长组织的,成员参加的,主管厂长审批的专题会分析材料),总
工办组织公司级炉况管理人员召开炉况分析会,形成统一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实施,总工办跟踪监督。
d)当高炉炉后筛孔需调整时。总工办不定期对入炉粉末(5以3%界)进行数据统计,入炉料粉末超标严重时,总工办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调整方案,经生产副总审批后,物资供应部、炼铁厂落实,总工办监督按期执行。
e)当炉料结构需调整时。属配料方面的,由炉料优化办制定调整方案,总工办审核后书面下达执行;属碱度调整的,由总工办制定并书面下达执行;烧结矿配比在调整前若理论计算低于65%时,总工办必须组织公司级炉况管理人员召开会议研究阶段性生产组织方案,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f)因生产、经营计划原因需强化生产,各炉富氧量需超出使用上限时,或因外部原燃料质量、市场原因需控制富氧降低产量时,由总工办组织公司级炉况管理人员召开会议,形成统一意见后,形成书面通知,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执行。
g)当出现连续三天以上的失常炉况时。由总工办组织相关公司级炉况管理人员制定书面恢复方案。当炉况实现全风、富氧、喷煤两个班后进入正常炉况操作管理。
h)当出现重大工艺事故时。由公司级炉况管理组制定书面恢复方案及协调工作,当炉况实现全风、富氧、喷煤两个班后进入正常炉况操作管理。
i)高炉大中修及大于48小时的休/复风。休/复风方案由炼铁厂具体制定,经炼铁主管炉况厂长、总工办审核、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炼铁厂(炉况组、高炉)执行,总工办督办。
a)生产过程中高炉使用落地矿比例大于15%时,炼铁厂根据检修用料安排进行配加,并根据炉况运行情况对操作制度进行适当调整,需启动预案时按预案程序进行启动。
b)高炉操作参数(非公司级控制范围)超出正常控制范围要求的调整。当某高炉部分操作参数不正常时,炼铁厂召开炉况分析会,制定调整方案,经主管炉况厂长审批后执行,炉况组跟踪。
c)高炉大于8小时的休/复风。炼铁厂召开炉况分析会,制定休/复风方案,审批程序执行《高炉休复风管理办法》5.2条款。
d)高炉异常炉况的处理操作。包括连续悬、崩料,炉缸堆积、炉墙粘结等。炼铁厂召开炉况分析会,制定恢复方案,经主管炉况厂长审批后,炉况组负责执行。
a)执行分厂制定的操作方针。
b)日常炉温、碱度的调剂。当炉温超出控制下限时,炉长必须到达现场,同当班炉况主任协商制定出书面的提炉温操作方案,说明提炉温方式及到达目标,由工长执行,炉长、炉况组监督落实;碱度调整高炉工长根据入炉含铁料的化学成分、炉渣成分及每炉目测炉渣变化(包括:碱度、渣温、流动性、渣色),分析炉渣碱度趋势并计算调剂幅度,当炉渣碱度出
现大幅度波动并导致炉况不稳时,炉长确定调剂幅度。
c)处理班中悬、崩料。高炉出现崩悬料时,工长及时报告炉长、调度室,炉长必须到达现场,认真分析引起波动的原因,制定相应的调剂措施,工长执行。
d)处理小于8小时的休/复风。高炉炉长组织工长召开炉况分析会,制定休/复风方案报炉况组,经炉况组长审核、主管炉况厂长审批后执行(由炉况组、高炉人员执行)。
e)高炉出铁相关事宜按分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