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学生会宣传部管理制度范本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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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
在学院的领导下,系学生会宣传部是一个全面性的部门,是学生会重要的部门之一,既能发挥各自所长,如书法、美术、设计等方面,又能体现同学们的相互合作精神,更加能在实践中学到不同的知识,积累工作经验。
宣传部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系里举行的晚会的舞台的设计和布置,海报宣传,喜庆节日的宣传横幅和布告栏的使用管理等,还有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各部门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完善院学生会宣传部的规章制度,保护财物不受损失和办公室的整洁。
为了配合学生会搞好各种宣传工作和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现拟定学生会宣传部的规章制度:
一、宣传部成员、干事要有积极的态度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热爱本职的工作,服从正确的领导。宣传部负责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具体包括出版、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和各类海报通知等,同时还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部要配合系学生会完成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听从系学生会的分配,协助各部门及时且高标准地完成任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凡是宣传部的会议活动,通知到的成员和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
四、要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宣传物品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扫场地,爱惜宣传物品,不得浪费破坏,如有其他部门或系组织要借用宣传部物品时,不得私自借用,须得到主管人员的批准,并要做好登记工作。
五、宣传部成员、干事要听从部长的分配,以百分百的热情投入工作,共同搞好宣传工作。
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部门严格遵守《江西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江西财经大学
学生会工作制度》及本制度。
第二条本部门是院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认真服从任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严禁以院学生会宣传部的
名义从事个人活动。
第四条本部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各系学生会宣传部的工作,宣传好
上级的精神,真正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并对全院橱窗的宣传内容进
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院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和策划,为引导全院
校风和学风建设向着积极健康方向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第五条本部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制作宣传橱窗、海报、条幅以及舞台背
景布置等,为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好前期宣传,并让部员在此过程中锻
炼自己,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积极主动工作,认真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拖沓,不懈怠。
第七条注重团队精神,各成员间要精诚合作。
第二章卫生制度
第八条使用院学生会办公室场所时应注意保持清洁,使用完毕后须打扫卫生,并接受办公场所卫生负责人的监督。
第九条任务完成后,所用宣传部物品要及时清洗干净,并放回原处。
第三章物品使用制度
第十条本部成员宣传制作过程中,在注重工作质量的同时,也应注意节俭。
第十一条宣传部以外的其他部门借用本部物品时,须向院团委提交借用申请,经院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遗失或损坏须酌情赔偿。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及各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会议,若部内有任务分配给小组,由负责任务组的组长在本周内主持召开一次全组成员会议,并负责本组的工作任务。工作完成后组长应及时对本次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三条会议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正副部长或主任说明,如有事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方可缺席。
第十四条例会禁止聊天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手机调成振动或关闭。
第十五条连续三次例会缺席或推托任务,做自动退部处理。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在院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所开展的活动要有利于广大同学,真正为同学们服务;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有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禁止一切低级庸俗、不利于广大同学的活动。
第十八条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应包括资金预算、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及负责部门、负责人。计划列出后,应报主管负责人批示签字,交院团委审批,并另交一份到办公室。总结应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主动交至办公室存档,并上传至院学生会网站。
第十九条举办活动时,部员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章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为了提高宣传部的工作效率以及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
调动
其积极性,使宣传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宣传部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勤积分制:
1、内容:大小会议,各种活动的出勤情况。
2、积分规则:按时参加到位者计5 分,迟到者视情况计2-3 分,早退者视情况计2-3 分,不参加没到位者计0 分。
3、允许事前向负责人请假。
4、每学期,例会全勤、积极配合各项活动的可加5-10 分。
第二十二条责任制:
1、各项活动分配到部门,有活动负责人负责并指挥该项活动,各部门应按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延迟责任有负责人承担。
2、活动低质量完成,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会、宣传部名誉的,不给予评优。
3、干事积分未超过该学期平均积分的,不给予评优。
4、各干部、干事应根据自身特点做工作上的改进,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5、干事应服从负责人的管理,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不得脱离学生会。如干事不听从负责人合理调配,经多次教育无效,我部有权取消其干事资格。
第二十三条创新制:
1、干事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用于实际中,取得较好效果的,可根据情况加5-8 分。
2、干事提前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根据情况加2-4 分。
3、干事积极同本部门干事,干部交流,为本部门营造积极、上进等良好气氛的,根据情况加3-6 分。
4、干事凭自己良好的技能、工作经验和人品赢得其他部门好评,并为宣传部争的荣誉的,根据情况加3-8 分。
5、学习成绩取的班级前5 名的,分别加5 、4 、3 、2 、1 、分。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