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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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更好的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学校的发展而努力,为把海峡建设成为示范学校而奋斗”的亲日,依据我校团委、学生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校团委、学生会日常管理分为部门管理和全体成员管理,施行记分管理制,由团委组织部统计,主席团负责执行,团委老师监督实施。各部门和全体成员半年度基本分均为10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累计加、减,半年度清算,年度奖评我校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分考勤管理制度、活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奖评制度和附则五部分。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团委、学生会学生成员及相关部门,任何个人和部门均不得例外。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考勤管理制度
会议考勤
会议考勤施行自主签名制,团委组织部负责统计、整理、备案。由团委组织部制定专门会议签到表,与会人员不分部门按到场时间先后自主签到,不得代签,会议开始时自主签名结東。请假者需用A4纸写好请假理由,经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否则按缺席记:退到人员前往团委组织部补到,按迟到记,否则按缺席记:实到不签者按缺席记:无故不到不请假者按缺席记。
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考勤由学生会副主席负责自主签名的落实,负责人开会前十分钟到场,与会人员按到场时间先后自主签到,不得代签,会议开始结束自主签名,会议结東上报团委秘书处:全体成员会议由团委组织部派专门人员负责监督自主签名,负责人开会前十分钟到场,与会人员按到场时间先后自主签到,不得代签,会议开始结東自主签名: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由部长落实统计,会后上报团委组织部
会议考勤处理如下:请假经同意,一次扣0.5分: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未经同意不到者,一次扣1.5分:实到不签者按缺席记,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不请假者按缺席记,一次扣3分
二、活动考勤
活动考勤施行点名制。活动开始前十分钟由活动总负责人统一点名或各部门
负责人分开点名,活动后把到场情况上交出委组织部。请假者需用A4纸写好请理由,经组织部部长成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否则缺席记:迟到、缺席、无放提前退场人员由负责人统计,活动后上报团委组织部
活动考勤处理如下,请假经同意,一次扣0.5分:迟到一次扣1分1请假未经网意不到场者,一次扣1.5分无故不到不请假者按缺席记,一次扣3分1无故提前退场者,一次扣2分
备注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考勤、活动考勤各负责人应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超时1天者扣
负责人1分,延期至下一次全体例会时扣2分:田委组织部应在下
一次全体例会前一天统计出上报的考勤情况,上交闭委部长、主席审阅,否则扣相关负责人1分。
全体成员例会时通告上次会议考勤情况,并根据情况适当对迟到、缺席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活动管理制度
活动管理施行累计加、减分制,由活动总负责人上报团委组织部,上报内容为(大型团举办的活动除外):活动考勤情况,活动的级别,参与人员名单(团委、学生会成员),活动中表现优秀、较差部门或个人名单。经主席团审阅表决后,由团委秘书处给与统计、整理、归档并依据规定加、减分。
活动管理记分如下:校级活动,主办部门加2分,参与部门加1分,参与人员加0.5分:年段活动,主办部门,参与部门各加1分,参与人员加0.5分。活动中表现优秀部门或个人额外加0.5分(即先加参与活动的所加分再加表现优秀的0.5分):表现较差部门或个人额外扣1.5分(即先加参与活动的所加分再扣表现较差的1.5分)
大型活动中,如有部门整体表现较差,延误活动举办日期或造成降低活动质量的,经主席团落实后,在全体成员例会上给与通报批评,并一次性扣除该部门3分(该部门及其成员本次活动均不加分):如果是个人行为造成延误活动举办或造成降低活动质量的,经主席团落实后,在全体成员例会上给与通报批评,次性扣除个人5分(该成员参与本次活动不加分),井取消参加年度奖评资格。备注:活动中上报的表现优秀、较差人员由主席团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决定优秀、较差人数数额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施行星化制度,依据累计分数分别给与:表扬、警告、通报批评、
除名的处分。具体如下:
总分累计达12分,经主席团决定,在全体成员例会上给与表扬:扣分累计达7分,由主席团决定,给与警告处分,并在全体例会上提出警告:扣分累计达9分、由主席团决定,在全体成员例会上给与通报批评,并张贴海报,全校通告扣分累计达10分:由主席团上报团委负责老师决定,在全体成员例会上通告予以除名,并张贴海报,全校通告
备注:全体成员分数统计由团委秘书处记录各案、存档:;有达到如上标准的及时在全体成员例会前一天通知主席团,由主席团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结果。
奖评制度
校団委、学生会奖评施行年度奖评制,分为个人奖评和部门奖评。根据部门个人累计量化得分及主席团意见决定,上报团委老师批准,并给与适当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个人奖评设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部门奖评一、二、三等奖各设1名。在部门换届选举时,可适当考虑个人得分情况。
附则
本解释权归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