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合集下载

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实例

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实例

工资、薪金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实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税率表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公式计算:a)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b)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说明①“三险一金”,通常是指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②按规定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③标准范围内的电话费④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起征额)3500元/月例1.王教授每月工资7130.4元,其中养老险439元,失业险44元,医疗险89元,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7130.4-439-44-89-829-3500=2229.4(元)2229.4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229.4×10%-105=117.94 (元)例2:王教授当月除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补贴3000元,则教务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各类补贴-“三险一金”-住房补助-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7130.4+3000-439-44-89-829-3500=5229.4(元)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 应纳税额=5229.4×20%-555-117.94=372.94(元)例3:王教授当月除上述收入外,还收到本年度奖酬金45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45000÷12=37501500<3750≤4500,其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5000×10%-105=4395所以,当月王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885.88元,其中工资所得税为117.94元,教学补贴所得税为372.94元,本年度奖酬金所得税为4395元。

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释义

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释义

超过475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至40
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至31375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至45375元的部分 30
• 第三次修法的具体内容 • 条例修改了四条,增加了两条共六项内容。
旧条例内容
新内容条例

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 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 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 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 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 所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 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 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 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 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 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 贴。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 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 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 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 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 申报。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演进历程
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演进历程
• 时点七:第四次修订(不涉及修法) • 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储蓄存款利息 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自07 年8月15日起施行。
•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山东省东营地区2013届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山东省东营地区2013届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山东省东营地区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九年级思想品德试题(开卷)(时间:90分钟 分值:100分)注意事项:1.本试题为开卷考试题。

答卷时允许翻看课本和有关资料,但必须独立作答-不得交头接耳、相互讨论,不得相互传阅、交换资料。

2.本试题分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

选择题每题选出答案后,必须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ABCD )填写在第II 卷的答题栏中。

第I 卷(选择题 共40分)一、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1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请把正确答案填在第Ⅱ卷的答题栏内。

每小题2分,共40分)1.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10月11日宣布,中国作家 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

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同时又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寻找到一个出发点。

A.余秋里B.莫言C.沈从文D.李敖2.新华社北京 9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会议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向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 月 日在北京召开。

A.10 18B.10 28C.11 8D.11 183.某学校给了九年级一个省“三好学生”的指标,在符合条件人选的投票中,王颖和李宁的得票相同,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公平的做法是A.由各任课教师评选B.由班主任决定C.让两个人抓阄D.全体师生再次投票4.2011年9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500元,全国6000万人可免交个税。

这样做①有利于减轻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 ②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③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 ④会打击高收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发展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5.社会的发展需要公平,每个人在社会上的生存和发展也需要公平,维护社会公平①应主要靠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个人的努力是徒劳的②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③离不开正义制度的支持④主要表现为社会为大部分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A.①②③④B.②③C.②③④D.②④6.小强为人豪爽,爱打抱不平。

2011新个税政策下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

2011新个税政策下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
陈 琼
摘要 : 新修订 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 税 法》 即将 于 2 1 01
年 9月 1 日 实施 . 个 人 所 得 税 纳 税 方 面 . 会 出 现 一 些 新 的 变 在 将
合理又 合法地 安排 自己的经 营活 动 ,使 之缴纳 可能最 低的税 收 , 他们使 用 的方法可称 之为纳 税 筹划 ” 。对 纳税 筹划一 般 国家都采 取接受 的态度 , 如荷 兰议会 和法 院就承认 : 纳税 人有 采用 “ 可接受 的方法 ” 用正 常的途径 来“ . 节税 ” 自由 . 的 其特 征是用合 法 的策略
信 息 的准确 性和工 作效 率 , 效地 减 轻 了 有
3、 强统 计基 础工 作 , 加 确保 数 据真 实 可靠。

是健 全 统计机 构 ,稳定 统计 队伍 。
利 用 信 息 化 网 络 平 台 . 单 位 的 综 合 使
在 单位 内部 单独设 置卫 生信 息统计 部 门 . 增 加 相 应 编 制 。 备 专 业 人 员 ; 强 对 统 配 加 计 人 员 的 培 训 . 其 是 新 担 任 统 计 工 作 的 尤
告 权 限 等 相 关 内容 ,便 于 统 计 人 员 科 学 、 有 序 、 范 地 操 作 和 运 行 . 为 单 位 日 常 规 既
各负其 责。统计人 员要有高度 负责 的精神 对待每 一个信 息 数据 的来源 .计 算及 时、
正 确 , 析 其 可 比 性 , 真 地 检 查 、 核 数 分 认 审
元提 高到 3 0 5 0元 . 将第 l 级税率 由 5 %修改 为 3 该决定 将于今 %。 年 9月 1日施 行 。新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个 人所 得税 法 》 施在 实

关于个人所得税第六次修改决定的分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第六次修改决定的分析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 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 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 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 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 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 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 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 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 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 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 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 表。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 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 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
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
是对现行工薪所得税率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三、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独资
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所得税率级距。
四、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期限:此次修改将个人所得
税的申报缴纳税款时间由原先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 日内,与其他主要税种的申报缴纳时间一致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8号发布日期: 2011.06.30实施日期: 2011.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091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1993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修正)[1993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9)[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修正)[1999083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2005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修正)[2005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200706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200706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600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税法及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如何掌握“习惯性居住”的问题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

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三、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个人所得税的意义:收入分配制度的优化客观上要求个人所得税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

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表现为“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交织,目前主要的矛盾之一就是威胁社会和谐与长远发展的收入分配问题。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将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制度建设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一项主要任务。

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既需要调整初次分配中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关系,也需要调整二次分配中居民间分配关系。

而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恰能发挥其在这方面的应有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在中国是事关全局、“顺天应人”的重大问题,是深化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调整税费对国民收入影响不大,降低民众对财富两极分化的不满情绪可以适当对民众减负通过减税增加广大劳动人民的实际工薪收入,也有助于提升消费,扩大我国内需,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改革个税的意义:个税改革在减税方面的效果,对中等收入者的益处更大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引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税收是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手段,而在税收杠杆中,个人所得税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

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宗旨,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高收入者多纳税,中低收入者少纳或者不纳税。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长期以来又缺少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与现实经济的矛盾逐渐趋于明朗化,个人所得税在实行过程中渐渐暴露出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初衷,因此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不同问题,应该改革现行税制, 拓宽税源, 合理确定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 实现公平税负, 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完善,建立一套更富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现状如图所示,根据我查阅的资料,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呈现上升趋势。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税率表一.doc2.税率表二.doc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11年9月1日起 个人所得税文件

2011年9月1日起 个人所得税文件

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为3500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按照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改革后税率表如下:比如说,第一级3%的税率档次。

新税法规定,月薪(已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通讯费”等费用,下同)在5000元以下的,适用3%税率。

而按老税法,月薪在2500元以下的,适用5%税率。

现举例如下:一、如月薪为3500元以下的员工,从今年9月份起就可以不用缴税了。

例如月薪在3500元的员工,按老税法每月要缴纳125元个人所得税,从今年9月1日起就不用纳税了。

计算公式如下:(1)老税法个人所得税:(3500-2000)×10%-25=125元(2)新税法个人所得税:(3500-3500)×0%=0二、如月薪在3500至5000元之间的员工,较大幅度减轻了税收负担。

如月薪4000元的员工,按老税法要缴纳175元个人所得税,从今年9月1日起,仅缴纳15元个人所得税;又如月薪5000元的员工,按老税法要缴纳325元个人所得税,现在只要缴纳45元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1) 老税法个人所得税:(4000-2000)×10%-25=175元;(5000-2000)×15%-125=325元(2) 新税法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5000-3500)×3%=45元三、如月薪在5000至7000元之间的员工,较大幅度减轻了税收负担。

如月薪6000元的员工,按老税法要缴纳475元个人所得税,从今年9月1日起,仅缴纳145元个人所得税;又如月薪7000元的员工,按老税法要缴纳625元个人所得税,现在只要缴纳245元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二、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三、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2011年9月1日最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最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最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税率表2011新税法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四是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推荐阅读: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版(3500)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 3 0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 105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 555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 1005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 2755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 5505七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 13505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 3 0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 105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 555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 1005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 2755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 5505七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 135052012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免征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第48号)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 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朱琳)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基于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电网企业税务筹划论文

基于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电网企业税务筹划论文

基于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电网企业的税务筹划【摘要】税务筹划一直是企业高管关注的问题,2011年9月开始,我国实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在新法下,电网企业会计应熟读个人所得税政策,围绕现行法律法规开展适合电网企业经营特点的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电网企业;税务筹划2011年是个人所得税税法改革较大的一年,为适应经济的迅速发展,为降低人民的税赋负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进行修改完善,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同在2011年,国家审计署网站披露,5月20日,审计署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

由此可见,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电网企业会计需要准确把握和领会新税法的主要精神,应依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共有10个所得项目,其中,工薪一族特别关注的是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主要修改了免征额和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个人所得税法》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2011 国务院令 600号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2011 国务院令 600号

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 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 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 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 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 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 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 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 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 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 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 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 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 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
本决定自 2011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 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年 1 月 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42号发布 根据 2005年 12月 19日《国务院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08年 2 月 18日《国 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1年 7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 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 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 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 365 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 次不超过 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 90日的离境。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职业能力测试真题汇总【2012年-2022年打印版】(二)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职业能力测试真题汇总【2012年-2022年打印版】(二)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职业能力测试真题汇总【2012 年-2022 年打印版】 (二)1、单选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_____A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 : 社会主义制度C : 人民民主专政D : 民主集中制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 答案解释:A。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是我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人民就是通过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总概括,它规定了我国国家政权机关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权责分工及其相互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集中统一掌握国家权力,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等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由此开展工作和依法正常运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偶然的,它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

第 1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_____。

A : 涉案嫌疑人B : 作案嫌疑人C : 宽泛嫌疑人D : 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D[解析]略第 2 题所属考点-《刑法》3、多选题世界经济随着生产力的历史进步而形成和发展,其发展大致分为哪几个时期?_____A : 商品国际化B : 资本国际化C : 生产国际化D : 信息国际化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答案】ABC。

解析:世界经济是世界各国的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世界范围的经整体。

它是在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的基础上,把世界范围内的各国经济通过商品流通、劳务交换、资本流动、技术转让、国际经济一体化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把各国的生产、生活和其他经济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法规定
㈠工资、薪金的含义
工资、薪金所得是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各项收入。

它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㈡我校在职教工取得的各项工资、薪金性收入及分类
1、工资(每月5号发放,固定)
2、岗位津贴(每月15号发放,固定)
3、其他各项收入:科研劳务费、各类奖金(税法规定免税的除外)、各类加班费、班主任费、讲课费、监考费、评审费、评卷费、答辩费、翻译费、保密补贴等(每位教师不同,结合自身实际,具有不固定性)
4、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课题组发放的年底科研业绩津贴等、只是有单独计税方法)
㈢我校在职教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性收入
我校在职教工取得的这些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免税收入,以我校在职人员固定工资(工资条见下表)为例,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事项为:特贴、院士津贴、博导津贴、垃圾、公积金、医保六项。

㈣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⒈税率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为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表1所示。

注:表1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取得的各项工资薪金性收入-免税收入-3500元
=每月5号发放的工资(工资条中的应发工资)+15号发放的岗位津贴+评审费等其他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特贴-院士津贴-博导津贴-扣垃圾
-扣公积金-扣医保-其他免税收入-35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⒉应纳税额举例
假如你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那么其中的1500元按3%缴税,为45元,另外的3000元-1500元部分的1500元按10%缴税,为150元,共计195元。

利用速算扣除数方便计算=3000*10%-105=195元。

二者选其一,避免出现1500按3%计税为45元,另外的1500元按1500*10%-105计算的误区。

例:如果你当月张教授12月份应发工资4500元,其中:含政府特殊津贴100元、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150元、医疗保险费50元;应发校内岗位津贴1500元。

求其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12月份收入总额-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额-工资、薪金月扣除标准=(4500+1500)-(100+150+50)-3500=2200元
②应纳税额=2200×10%-105=115元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法规定
㈠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含义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收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⒈税率
表2: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税率表
⒉确定适用税率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⒊应纳税额举例
例1:张教授12月份工资岗贴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700元,其年终业绩津贴为18000元。

张教授年终业绩津贴计税方法如下:
①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由于张教授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5700元高于扣除标准3500元,18000÷12=1500元,其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②年终业绩津贴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
例2:教师小陈12月份工资岗贴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900元,其年终业绩津贴为18000元,小陈年终业绩津贴计税方法如下:
①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由于小陈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元低于扣除标准3500元,
[ 18000-(3500-1900)]÷12≈1366.67,其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②年终业绩津贴应纳税额=[ 18000-(3500-1900)]×3%-0=492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税率表为表2。

㈢特别提醒——有关年底一次性奖金发放无效期间的说明
请高度关注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无效区间”(详见表3),即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如处在无效区间,则实际发放金额还不如降档发放扣税后实发金额。

例如:级别2,年底发放19000元,税率10%,扣税后实际发放17205元;级别1,年底发放18000元,税率3%,扣税后实际发放17460元。

因此,大家在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金额时一定要注意避开无效区间。

另外,每个老师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预留一部份额度避免因获得不可预见性收入使得总金额处在无效区间或适用高一级的税率。

表3: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无效区间”情况表
四、工资、薪金个税筹划
仅就在职教工取得的工资和岗位业绩津贴而言,在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每月发放的薪金(以下简称月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如果月薪偏高,会使月薪适用较高的税率,降低了将月薪转化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具有优惠性质的低税率的机会,加重个人的所得税负担;相反,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过高,会降低全年一次性奖金转化为月薪适用低税率的机会,也会增加个人的所得税负担。

因此,合理安排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在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之间的分配比例,就显得尤其重要。

那么,我们应该在平时除工资外将多少岗位业绩津贴分配到每月发放,为年底预留多少全年一次性奖金,才能使我们享受最优纳
税的好处呢?
由于每人每月工资数是确定的,因此我们在充分利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可先根据岗位津贴的额度确定年底一次奖金打算按哪一级税率纳税后,倒推出每个月应分摊的岗位津贴金额,从而测算出因年底一次性奖金分配的不同金额,对全年缴纳个税的影响。

(如年底一次性奖金出现略超出临界点的情况,可考虑将超出部分进行捐赠,捐赠部分享受税前扣除,可降低税率)为了方便教职工测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合理分配,我们设计了电子表格举例说明:
表4:每月收入总额超过3500元的个税筹划示例
表5:每月收入总额不超过3500元个税筹划示例
温馨提示:
1.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详见学校办公系统相关介绍
2.请妥善保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不仅是缴税凭证,也是收入和资信证明。

如出国、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