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法讲义提纲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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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⑴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 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⑵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⑶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⑷属于复议范围和受理机关管辖;
⑸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依申请而受理,期限为知道或应 该知道之日起60日内,但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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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属性
行政复议是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内部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律 平台。
1、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的层级监 督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 制度;
2、行政复议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
3、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 的法律制度;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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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并且不
收费); 2 、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
原则; 3、全面审查原则; 4、被申请人举证责任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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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对复议决定不服, 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 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二)受理后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条例规定的 受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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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
答 复 人:名称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
我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你复议机关发送的《行政复议答复通 知书》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现对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不服我单位(具 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属于行政复议的原则
属于行政复议的原则关于行政复议的审查原则,一般是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一、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是指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手段所必须遵循的,对解决其他纠纷也适用的行为准则。
行政复议的一般原则主要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回避原则和公开审理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这是解决各种争议或纠纷的最基本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争议时,要尽可能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细致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包括物证和书证),在充分调查研究、客观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公正地作出裁决,而不是凭主观臆断,更不能掩盖事实,循私枉法;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标准。
从实体法上看,行政复议既要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衡量标准,又要以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准绳。
从程序法上看,行政复议应以《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为准绳。
(二)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是宪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程序法中的具体体现。
其基本内涵是:1.当事人不受性别、职务、民族、级别的限制,平等地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或规定的某些权利和义务。
如向复议机关申诉事实和要求,请求与行政争议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复议人员回避;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限内客观真实地提供证据或有关材料;严格履行依法生效的复议决定,等等。
2.当事人之间已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由行政争议本身特点所决定,申请复议的当事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往往存在着行政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行政复议法总结汇总
行政复议法总结汇总1.引言1.1 概述行政复议法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的公正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旨在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复查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复议程序以及复议裁决的效力等方面。
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开、便利和适用等,这些原则为行政复议提供了法律保障。
而复议程序则规定了申请复议的途径和期限,以及复议的受理、审查和裁决等具体操作步骤。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对于加强行政监督、保障公民权益、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立和运行,可以有效解决一些行政争议,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
同时,行政复议法还为行政机关提供了规范行政决策、遵循法律程序的指导,有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然而,行政复议法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例如,行政复议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复议决定的强制性执行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重要的行政决策仍无法纳入行政复议范围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法的制度设计,提高复议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法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概述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内容和意义,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认识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本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1. 引言:对行政复议法进行概述,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2. 正文:包括行政复议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基本原则和程序两个方面的内容。
2.1 行政复议法的起源和发展:介绍行政复议法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过程。
2.2 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详细阐述行政复议法所包含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便利性原则等,并介绍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和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4条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合法中的“法”是指什么,有多大的范围,应当加以明确。
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有特定的涵义。
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于职权,依据宪法、通过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在全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以及由地方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和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在地方相应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和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所制定的在相应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包含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前提是规章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宪法及350多部法律,国务院制定了700多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6000个地方性法规,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我国的这个法律体系是和谐统一的。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及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规定了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在这个法律体系中,上位阶的法的效力,高于下位阶的法,下位阶的法不得与上位阶的法相抵触,同位阶的法之间也不能相抵触。
具体讲就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如果发生抵触现象,则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予以纠正,或者由制定者进行修改,或者由上一级国家机关予以撤销。
2024年行政复议专项培训讲稿范本(3篇)
2024年行政复议专项培训讲稿范本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到来,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____年行政复议专项培训的讲座。
我将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行政复议的相关问题,并分享一些实用的方法和经验。
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培训的目的是提升大家的行政复议能力,加强法律意识和工作素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因此,本次培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部分,我们将回顾行政复议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法律程序。
行政复议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因此,了解行政复议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对于我们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我们将深入探讨行政复议的程序与要点。
行政复议程序主要包括复议申请、受理和审查、裁决和告知、执行等环节。
在进行行政复议时,我们应当注意把握程序的各个环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便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第三部分,我们将介绍一些实用的行政复议技巧和方法。
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和情况,如何正确分析问题、评估证据、制定策略等都是我们需要重点掌握的技巧。
通过本次培训,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方法和经验,帮助大家更好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最后,我希望大家在本次培训中能够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谢谢大家!2024年行政复议专项培训讲稿范本(二)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培训参与者:大家上午好!我是XXXXXXXX,首先非常荣幸能在这里为大家分享有关____年行政复议专项培训的讲稿。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大家全面了解并掌握行政复议的重要性、基本原则、程序流程以及案件处理经验,以提高大家在行政复议方面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概述一、行政复议概念所谓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有权机关予以审查,有权机关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予以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并最终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为准绳,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私不袒护,行政复议结果应当体现公平正义的现代法治精神。
(三)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应当公开进行,保持透明。
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的过程与结果都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当事人与社会的监督。
(四)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尽快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得拖延敷衍。
及时原则也是行政法高效便民原则中高效原则的要求。
(五)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应当尽可能方便当事人申请,并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成本支出,简化手续与环节,并获得最有效的权利救济。
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的职责权限。
主要解决的是究竟哪些案件可以纳入受理范围,成为行政复议的对象问题。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肯定范围,即可以受理的事项;二是排除范围,即不予受理的事项。
一、肯定范围1.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一般只受理具体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侵犯农业承包权的行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不依法履行保护义务的行为、行政给付行为等。
2.行政复议可以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与行政诉讼一致,行政复议也可以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须同时符合两项要求:(1)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限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第十一章 行政复议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的行政活动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⑴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①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②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③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⑵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⑶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公开的原则⑷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原则⑸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便民原则行政复议除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基本原则之外,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它还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复议权的原则2、一级复议原则3、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的原则4、不调解原则5、书面复议原则行政复议的作用和意义行政复议制度在我国的最终确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并将对推动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巨大的作用一、行政复议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制制度;二、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或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复议制度的确立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监督法制。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其他复议参加人、复议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复议代理人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特点:1、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由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生的诸多法律关系构成的统一体;2、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行政复议机关始终是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并居于主导地位;3、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一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它的程序性特点比较明显,因此,不能将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简单地归结到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而应该将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看成是一种具有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相同特性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4、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复议权利和复议义务并不对等。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与审理模式
法学研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与审理模式朱玉龙,陈伟国,张洪波摘 要:行政复议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有错必究、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原则,二是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必要时方可调查、听取的意见的审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运用困难,还应健全听证制度。
为保证听证程序客观公正,应实行反对偏见规则、事先通知当事人、公开材料、质证辩论关键词: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法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231(2000)06 0066 72收稿日期:2000 07 04作者简介:朱玉龙(1974-),男,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行政法科,南京,210008;陈伟国(1965-),男,南京市公安局淮海路派出所副所长,210002;张洪波(1975 ),男,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教师,南京,210012.1990年12月,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建立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行政机关内有相对独立性的复议机构进行审查和向相对人依法提供救济的行政内部监控制度,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经过近十年实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4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将行政复议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
笔者认为,现行的行政复议法在复议审理方式以及对复议活动的监督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试图从现行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审理方式入手,探寻现行法律的利弊所在,以期行政复议法的更加完善。
一、关于复议基本原则(一)坚持有错必究,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原则我国行政复议法将#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作为复议基本原则纳入了总则范围。
这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主体的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且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治国方略也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学习课件
(三)明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下列两类事项不 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四、行政复议的申请
(一)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1、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适格;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效率原则) (五)便民原则 (六)一级复议原则 (七)司法最终原则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情形 1、行政处罚行为;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行为; 4、行政确权行为; 5、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干预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2)期限:5个工作日。
6、不予受理决定的监督 (1)监督的情形: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超
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
(2)监督的途径:诉讼救济;行政救济
(7)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 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 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不作为的情形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 起算: (1)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计算; (2)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 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 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 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 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七)行政复议机关
1、概念:是指依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 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 政机关。
行政复议法培训资料
⒌行政复议机关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 议决定;但是法律要求旳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旳除外。 情况复杂旳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责任人同意,能够合适 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是延长旳期限最多不能超出30日。
⒉申请复议应符正当定旳条件。
A,申请人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正当权益旳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旳被申请人; C,有详细旳复议祈求和事实根据; D,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E,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F,法律法规要求旳其他条件。
⒊申请符正当定形式。
《行政复议法》要求旳形式有:书面、口头。申请人是以 口头形式提出复议申请旳,复议机关或者作出详细行政行 为旳机关应该制作笔录或者统计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讲座
2023年4月9日
一、行政复议旳概念
所谓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旳一种主要形式,是指国家行 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职能(权)时,与作为管理对象旳相 对方发生争议,根据相对方旳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 关或者法律、法规要求旳其他机关,对引起争议旳详细行 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旳一种活动。
对于法律要求当事人能够申请复议也能够向法院起诉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旳则不 得再申请行政复议;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旳,则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九、行政复议案件中旳证据问题
《行政复议法》第24条要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 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搜集证据; 申请人、第三人能够查阅被申请人提出旳书面回复、作出 详细行政行为旳证据、根据和其他材料,但是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旳除外。
行政复议的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的原则是什么一、行政复议的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
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
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
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受理、复议的审查、复议决定的作出都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不得拖延。
便民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具体的复议工作中,要尽可能为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让复议申请人少耗费时间、财力和精力来解决问题。
3、一级复议原则。
一级复议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五条所规定的原则,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
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原则,是指除: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四种情况之外,行政复议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而停止执行。
5、书面审理为主原则。
书面审理为主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
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是现代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分别承担着行政机关内部调整与外部纠纷解决的职责。
本文将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概念、原则、程序以及作用等方面展开讨论,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这两个制度。
一、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调整纠纷、矫正错误的一种方式。
它的核心是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以避免对司法机关的过度依赖和减轻其负担。
行政复议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书面申请原则:申请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理由。
2. 独立公正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独立于一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进行公正、客观的审理。
3. 听证原则:在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组织听证会,倾听申请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进一步调查事实,确保复议结果公正合理。
4. 法定时限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5. 复议决定具有约束力原则:一旦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受理阶段: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 调查阶段:行政复议机关会对有关事实和证据进行进一步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 审理阶段:行政复议机关组织听证会或进行庭审,遵循公正审理的原则,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
4. 决定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复议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解决纠纷: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调解、更正错误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避免进一步升级为行政诉讼。
2. 保障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3. 纠正行政错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决定对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4、稳定性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宪法性、法律性规范在 复议领域的具体落实,是行政复议宗旨的具体 体现,也是构成行政复议制度整体框架的基本 内容。因此,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必须在具有 极强的概括性的同时,要有极大的稳定性。
三、行政复议基本原则的作用
1、帮助人们正确解决行政复议的本质和特点 2、帮助人们正确了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联系和区别,从而更加准确地贯彻执行行政复 议法和行政诉讼法。
二、行政复议基本原则的特征
1、法律性 2、客观性 3、指导性 4、稳定性
1、法律性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具有明确的法律性,应当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并由《行政复议法》明 确规定。 按照这样的标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应当是 那些不仅可以在行政复议实践中直接引用作为 判案根据,并且可以直接用来解释《行政复议 法》分则部分条文的具体含义的原则。
(一)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所有国家机关都应当坚持的,非特性原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 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 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 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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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复议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发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这些原则贯穿于行政复议活动的全过程,是行政复议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1)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是指发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发行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
复议机关应该是依法成立并享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必须依法离开有管辖权,参加复议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法定的资格和条件,必须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3、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
行政复议从受理申请、调查取证到审查决定,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否则,就无法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2)公正原则。
所谓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当居中裁决,不偏不倚。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同种情况相同对待,对待申请人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都要一视同仁,不能“官官相护”。
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仅应当合法,而且应当合理,不可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3)公开原则。
所谓公开,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整个过程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行政复议公开是确保行政复议合法、公正进行的基本条件,也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方面。
坚持公开原则,有利于增加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确保办案质量,为公正、合法地处理复议案件提供程序性保障。
(4)及时原则。
所谓及时,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对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这一原则是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效率的要求。
行政复议机关遵循及时原则,主要包括及时受理复议及时进行审理、尽快作出复议决定等到方面。
行政复议法讲义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的规定;
•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
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
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
申诉。
•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对这些处理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规定,凡不属于上述列举情形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 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均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二)抽象行政行为
•
《所依据的
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
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 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 被申请人也有多种,包括: • 1、独立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级人民政府和
行政复议法讲义
杨永苏
第一章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
我国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人的
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
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适
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
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管理
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
种法律救济手段。
二、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
• 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 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三、行政复议的原则
•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 1.合法原则。 • 2.公正原则。 • 3.公开原则。 • 4.及时原则。 • 5.便民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与基本制
行政复议的目的和意义
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纠正不当的 行政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 能。
完善国家权力救济体系,保障公民权利救济渠道的畅通。
社会监督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行政复 议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05
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市工商局行政复议案
案情简介
某市工商局因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年 检,对其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决定。该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认为,工商局在作出处罚决 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因此,撤销了 原处罚决定。
案情简介
某市公安局因某公民涉嫌嫖娼,对其作 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该公民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
VS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认为,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 未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了 程序正当原则。同时,证据不足,违反了 实体公正原则。因此,撤销了原处罚决定 。
THANKS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允许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旁听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确保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行政复议决定向社会公布,以便当事人和其他利 害关系人了解和监督。
及时原则
01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复议程序,
确保程序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02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理过程中及时处理当事人的申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与基本制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
法庭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行政复议法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
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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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3月27日的结果出来之后,因有关学 校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表达强烈不满,并鉴 于有的参评学校申报存在“材料不规范”、 “学风不严谨”、“数据不真实”等问题,陕 西省学位委员会于4月10日召开了第11次博士 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第一次会议,决 定各高校重新填报材料。
2 本案中被申请人应该是谁?复议机关应该 是谁?
3 进一步的思考:高校学位制度建设与 法治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
1必须是本人权益受到侵害 2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3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复议 申请人资格的具体规定
参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6 7 8条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1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2被申请人必须是实施相应行政行为的主 体
A 李某可直接针对该征收行为提起复议
B 李某可直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
C李某可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一并对该规范 性文件提起复议。
D 李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
A 某市公安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 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张某的汽车不予 上牌照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该行政机关
上一级机关
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直接管理该组组织的机 关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区公安分局三台子派 出所因范某随意殴打他人罚款500元,范 某不服,欲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 是( )
A 三台子派出所
B 皇姑区公安分局
C 沈阳市公安局
D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11、其他。 ㈡、可申请附带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行政相对人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 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 可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⑴、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
⑶、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行为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
1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 ,必要时,可实地调查或听
证 2审查内容
合法性和合理性 3证据规则
⑴被申请人的责任 ⑵申请人的责任 ⑶复议机关收集证据
4行政复议的和解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44条
5行政复议的撤回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38条
6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复议法》21条 一般不停止执行
决定
上一级主管部门 上一级主管部门
乡镇县市人民政府 省部级机关或组织
上一级政府 本机关或本组织
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 构
非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 派出机构
该部门或该部 门的本级政府
直接管理该机 构的机关
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机 关的派出机构
原行政机关被撤销后继 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
3、许可证管理案件。 4、行政确权案件。
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 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而提 起的行政复议。
5、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
6、农业承包合同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8、行政许可案件。
9、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10、行政给付案件。
西北政法大学认为,省学位委员会4月14日 所作决定程序违法,当日全体29名委员中仅有 13名委员到
会,与会委员未过半数;审议的依据也不合适, 未给与会委员足够的时间审查、评审新填报的 材料,与会委员不可能有时间审查完全部8所 高校重新提交的厚达数千页的材料。
思考
1 学位授权行为是否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思考题: 1、该行为的性质如何定性? 2、抽象行政行为该如何救济?
监察救济 立法救济 行政救济 复议救济 诉讼救济 行政赔偿救济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对行政复议具有 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它上承行政复议 立法目的,下联行政复议基本制度与基本规 范。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申请
1申请人符合资格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受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 的法定职责 5符合程序条件
在法定期限申请复议 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节
6符合法定申请方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理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行政复议的审查和决定 审查
不在行政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不能受理 的行政争议。 ㈠、不服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录用、考核、奖励、职务升降、职务任 免、辞退等决定。 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及 其他处理。
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 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李某驾车路过被征收, 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 项正确的有:
A 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B 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
C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 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 议
复议前置
1自然资源确权争议案件 《实施条例》30条第1款
2纳税争议案件 《税收征收管理法》88条
3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不服的案件 《审计法实施条例》46条
4对专利申请不予批准的争议案件 《专利法》41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 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 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 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 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 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4月14日,申报学校按照要求提交了申报材 料。当天下午,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 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 意见。
4月16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宣布了博士学 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的决定。西北政法大学对 此表示不服,4月20日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提起 行政复议并被依法受理。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复议申请书列举的主要事实 和理由概括为两点:
B 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告农民种植草莓的行 为
C 公安交警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对当事人进 行调解的行为
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行为不予批准的 行为
行政复议的管辖
条块管辖 条条管辖 自我管辖
复议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职能部门 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 省以下垂直领导的机关 部门
中央垂直领导的机关 地方国家安全机关
省学位委员会称,将在严格评审所有申报材料
并对各申报学校票决后排队,公示两个得票最 高的学校作为拟立项建设单位,如果接到造假 举报,一经查实,将一票否决,3月27日的专 家组评审结果仅作为参考。
但在4月14日上午各高校提供了重新填报的 材料仅5个小时之后,省学位委员会即召开会 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 评审意见,将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 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
对抽象行政行为可附带申请复议,理解 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对具体行 政行为的复议申请为前提。
⑵、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申请范围只能是国 务院各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行政机关 发布的除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
⑶、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内容仅限该行 为是否合法,而不包括合理性问题。
四、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3月27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邀请来自陕西、 北京、江苏三省市的21名专家评议。专家投票 确定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为拟立项 建设单位。
3月30日,西北政法大学部分师生进行“散 步”,抗议有关机关在博士点评审中的不公现 象,认为存在暗箱操作问题。
4月10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宣布:鉴于有的 参评学校申报存在“材料不规范”、“数据不 真实”等问题,严重影响评审结果的公正,要 求各申报学校重新填报材料。
被申请人的几种情形
见《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 例》11条-----14条
行政复议第三人 1第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第三人在行政复议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 之前参加复议
3第三人具有独立的复议地位 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几种情形
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者和被处罚人 2行政裁决案件中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 3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其他利 害关系
1决定期限
2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⑴维持决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3条
⑵履行决定
44条
⑶撤销决定
46条
⑷确认决定
45条
⑸变更决定
47条
⑹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48条
⑺行政赔偿决定
⑻行政复议调解决定 ⑼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决定
50条 49条
3不利禁止原则
51条
某高等院校二年级学生张某考试严重作弊, 学校口头通知其被学校开除,不用在读 了,但学校以后一如既往对其进行管理, 该生也参加了一直到大四的所有考试科 目,并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到大四时, 学校通知张某在大二时已被开除,不能 发给其毕业证书,张某遂向省教育厅提 起复议,对此,省教育厅
《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
第一款规定适用复议前置的前提条件是: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依法取
得”了九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 即九大资源已有“名份”了、有“证” 了; ②该款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指行政司 法行为中的再次确认权属的行为,不包 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 执行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以上两个条 件同时满足才是复议必经式。
5对驳回申请及不予公告的商标,对予以公 告的商标提出异议所作决定的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