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协商领导小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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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集体协商管理制度

员工集体协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商原则1.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 坚持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4.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三、协商内容1.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2. 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3.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4. 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5. 培训、职业发展;6. 劳动争议处理;7. 企业规章制度;8. 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协商程序1. 建立协商机制:企业设立员工集体协商委员会,由企业方和员工方代表组成,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协商委员会负责协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确定协商议题:协商委员会根据员工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协商议题,并提前通知对方。

3. 组织协商会议:协商委员会在协商议题确定后,及时组织召开协商会议,会议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双方代表。

4. 协商内容讨论:会议中,双方代表就协商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5. 形成协商结果:协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形成,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6. 协商结果的公示:协商结果应在企业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五、协商期限1. 协商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需延长,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

2. 协商期限届满,协商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续签协商协议,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

六、协商纪律1. 双方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协商职责。

2. 双方代表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协商过程中的信息。

3. 双方代表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对方意见,共同推进协商工作。

4. 协商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相互谅解的原则解决。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员工集体协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情况汇报工会

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情况汇报工会

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情况汇报工会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情况汇报工会尊敬的检查组一行:首先热诚的欢迎各级部门、各位领导来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北方集团成立于2017年4月,公司工会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和工会共同运作、职工参与”工资协商制度,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完成了集体合同的续签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集团公司机关设置11个职能部门,下设10个分公司,14个直属项目部,4个联营分公司,5个全资子公司,6个参股、控股公司,一个服务单位,现有在册员工1264人。

2017年,公司被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中国百强施工企业”;被国家水利部授予“水利施工优秀企业”、被自治区授予“自治区开发建设边疆奖状”;被师授予“四好领导班子”等荣誉称号。

公司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平稳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的签订情况公司2017年4月30日由工会主席与公司法人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是三年,2017年4月30日期满。

12011年3月26日,在公司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司工会主席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法人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

公司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依照法定程序,工会与公司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都是在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签订的。

工资集体协议每年开展一次,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公司工会于3月5日代表职工向公司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确定了工会方、公司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各5名代表。

双方代表按要约书约定时间,于2011年3月10日、15日分两次在公司一楼会议室进行平等协商,并形成了《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和《工资协议草案》;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形成了最终的《工资集体协议》。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平等协商的质量决定着集体合同的质量。

通过推行平等协商制度,使行政与工会(职工代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企业重大经营方针、目标、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内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以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两个积极性,顺利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第三条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于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保证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平等协商的组织机构1、按照有关规定及人数对等原则,由行政和工会双方组成平等协商委员会,并在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由行政与工会各推荐7—11人对等组成,其中工会一方代表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

工会主席或书面委托人为工会首席代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人为行政首席代表。

工会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平等协商。

3、参加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行政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审定,工会一方由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通过,双方协商成员产生后,由党政工组织联合发文公布。

双方协商成员需替补时按各自产生程序进行增补。

第五条平等协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平等协商委员会的权利1.1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及协商的事项。

1.2要求对方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3对协商规则等程序及注意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1.4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就协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对提出建议,进行陈述,表示赞成或否决。

2、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承担以下义务:2.1一方代表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对方代表应给予答复。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工会集体合同

工会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甲方(公司):有限公司乙方(工会):工会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方首席代表为公司总经理,职工方首席代表为公司工会主席。

本合同经员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问,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和工会组织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公司和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甲方与员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劳动合同中有关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五条甲方与员工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

甲方以绩效考核为依据,建立薪酬体茶。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岗变薪变”实际绩效以及诸方面的劳动评价,确定各类工资、奖金分配方案。

(一)劳动报酬分配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岗位工资、试用期工资、计件工资、待岗工资等多种形式。

(二)甲方应每月提供给员工月工资发放明细,并于每月月底前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文付月工资。

甲方如对工资进行统一调整,应向员工进行宣传。

(三)随甲方经济效益递增,甲方应逐步提高员工整体收入水平。

公司员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员工日工资标准×加班工作目(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平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分别按150%、200%、300%计算加班工作日)。

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总结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工会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深入开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的诉求和期望,为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3、精心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详细的集体协商方案,明确了协商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4、认真开展协商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职工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5、签订集体合同在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集体合同,并及时向职工进行了公布,接受职工的监督。

二、取得的成效1、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集体协商,职工的工资待遇得到了提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得到了合理安排,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得到了改善,社会保险得到了落实,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2、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增强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化解了矛盾和纠纷,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集体协商工作中,工会组织积极代表职工发声,维护职工权益,赢得了职工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存在的问题1、部分企业对集体协商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企业认为集体协商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对集体协商工作存在抵触情绪。

2、协商过程中职工参与度不够部分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不够了解,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协商过程中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3、协商结果的落实存在一定困难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协商结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其思考

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其思考

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其思考作者:吴士连王纯德来源:《经营者》2017年第03期集体合同履约难问题已经对集体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构成了很大障碍。

据来自全国工会集体合同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因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导致的集体合同履约难,使得一些地方的集体合同工作陷入职工信任危机。

集体合同履约难的问题已经对集体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构成了很大的障碍,亟待解决。

一、集体合同形式化现象严重(一)程序简化集体合同制度的灵魂在于建立一种协商机制。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其中,工会和员工代表是集体合同制度的要约方。

但是在集体合同签订中,一些工会和企业重签订,轻协商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根本没有协商过程,即使协商也往往是走过场。

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

集体合同文本也多是统一印制的格式化文本,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负责人共同签字上报了事,协商程序则成为多余的程序。

(二)内容空洞,照抄法律根据《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既可以是包含所有劳动关系事项的全面的合同,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单项合同,而且集体合同确定的劳动标准应该高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但在实践中集体合同照抄法律法规的规定十分普遍,集体合同的内容多为上级统一规定的范本,没有本企业特定的协商内容,或避重就轻地将一些并不是职工关心和企业实际问题写入合同中。

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的实体条款的比例均超过50%。

使相当一些人认为集体合同的意义不大。

(三)重签订、轻履行企业与工会并未充分认识集体合同的意义,只把这一制度作为一项上级布置的任务和指标来完成,往往签订了合同,上报了数字就大功告成,至于合同是否履行,合同是否解决了问题,就显得无关紧要。

另外,由于没有协商过程,合同大多照抄法律,集体合同也丧失了履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在签订和履行中较少争议发生有关因签订集体合同特别是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极少出现。

但它并不代表集体合同的推行如此全面和成功,更不说明劳动关系不存在矛盾。

劳动部关于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劳部发[1994]486号

劳动部关于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劳部发[1994]486号

劳动部关于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正文:---------------------------------------------------------------------------------------------------------------------------------------------------- 劳动部关于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劳部发〔1994〕4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成都市劳动局:为贯彻实施《劳动法》,指导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关系主体的自我调节机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就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批导思想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法律依据,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同时,参照有关国际公约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由国家统一规范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自主调节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地形成以劳动关系双方自主调节,政府依法调控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和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并使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试点原则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对职工整体和企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自愿协商的原则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工会或企业任何一方提出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给予答复,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并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如果工会或企业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进行集体协商的条件,可以暂缓试点,待条件具备时再进行。

(二)平等协商的原则集体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无论是工会还是企业方面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要求或条件,更不能采取威胁、引诱等不正当手段。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总结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总结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按照省总工会关于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现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下基础领导重视、机制完善、措施得力是工资集体协商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市总工会接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作任务后,迅速行动,成立了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铁为组长、民管法律部及市、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成员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下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召集全市企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

领导小组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全力指导工作开展,并定期协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部门与企业召开碰头会和协调会,及时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为顺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政企联手,全面发动,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在职工中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利用简报、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载体,发布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内容,扩大职工群众知情范围,有效地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知晓率;深入企业,发放《劳动合同法》单行本、工资集体协议宣传资料10000余册,向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宣传《劳动法》和工资集体协商的深远意义,提高他们支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法人代表和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认识,达成共识。

二是试点企业的法人代表都积极主动地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相应地成立了企业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并在会上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调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

通过动员,企业上下一致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双赢。

集体协商工作预案

集体协商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规范集体协商程序,提高集体协商效率。

2.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发展。

3.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和谐企业。

三、预案组织1. 成立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集体协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集体协商工作。

3. 建立集体协商代表队伍,由工会、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四、预案内容(一)集体协商的范围和内容1. 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2. 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3. 企业规章制度。

4. 企业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 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集体协商的程序1. 提出协商:职工一方或者企业可以提出集体协商议题,经双方同意后,形成集体协商议题。

2. 准备协商:双方分别准备协商材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企业实际情况等。

3. 进行协商:双方按照协商议题进行协商,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和诉求。

4. 达成协议:双方就协商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集体协商协议。

5. 协议审查:集体协商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报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6. 协议执行:双方按照集体协商协议执行,履行各自义务。

五、预案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形式,提高职工和企业对集体协商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

2. 规范协商程序:严格按照集体协商程序进行,确保协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强化协商监督:建立健全集体协商监督机制,对协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协商公平、公正。

4. 落实协商成果:将集体协商协议纳入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协议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合同制职工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合同制职工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合同制职工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合同制职工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驻青有关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

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为推动系统内医疗机构与合同制职工进行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卫生系统推行合同制职工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全市4万余名医务工作者中,合同制职工约有5000余名。

经调查,除编制内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外,合同制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没有统一的规定,存在同一岗位或同一级别职工的工资待遇有所差别,甚至悬殊很大的现象。

个别区、市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0%左右,使得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因此,在全市卫生系统内推行工资平等集体协商工作,对于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维护医疗机构和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问题。

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就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不断增加劳动者的报酬,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工资平等集体协商,职工与单位双方依法就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这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 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 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 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 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 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 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 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 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 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协商程序1.协商方:公司代表和员工代表。

2.协商时间: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一次,亦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协商。

3.协商议题:(1)工资标准:协商确定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调整:协商确定工资年度调整幅度、调整时间和调整原则。

(3)其他相关事项:如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特殊津贴等。

4.协商方式:可以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进行协商,也可以书面提议和回复。

三、协商参与方1.公司代表: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参与。

2.员工代表:由工会主席、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等参与。

四、协商内容1.工资标准协商:(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职务等确定。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

(3)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环境等确定。

(4)补贴:根据员工的特殊需要和特殊工作条件等确定,如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

2.工资调整协商:(1)调整幅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情况和员工的实际贡献等确定。

(2)调整时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调整。

(3)调整原则:公平、合理、可操作。

3.其他相关事项协商:(1)工龄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增加相应的工资。

(2)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务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

(3)特殊津贴: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条件给予相应的津贴。

五、协商结果1.协商结果应及时告知员工,确保员工了解和接受。

2.协商结果需要得到公司高层的批准,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协商结果需要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公布,确保公开透明。

六、制度遵守与变更1.公司和员工双方应遵守协商结果,不得擅自改变。

2.如有必要对协商结果进行调整或修改,应召开协商会议进行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七、意义和优势1.公正公平:通过协商制度,保障了员工的权益,确保工资标准的公正公平。

2.沟通合作:协商过程促进了公司和员工的沟通与合作,增进了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工作人员在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有不履行职责、损害职工权益行为的,由上级工会或者同级工会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在六十日内再次提交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集体合同签字后,企业应当自签字之日起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附件及相关说明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企业工会应当同时将集体合同文本、附件及相关说明报送上一级工会。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三)裁减人员、劳动合同管理;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
(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保护、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六)职业技能培训;
(七)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八)集体合同的期限;
(九)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作为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十条 协商代表的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会议;
(二)收集和提供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收集本方人员意见,接受质询,公布协商情况;
(四)代表本方参加有关集体合同争议等的处理;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范本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范本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工资制度,促进劳资双方合理协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协商制度。

第二条本协商制度适用于行业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员工。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单位的经营发展。

第四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依法组织和实施,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和利益,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实施。

第五条公开透明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原则,协商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示,并在单位内部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协商破裂时,应保持双方平等合法权益,并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章协商的程序和方式第七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一)劳资双方自愿协商,明确协商目的和议题;(二)劳资双方选派代表参加协商,代表应当有一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并经双方同意;(三)协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的规定;(四)劳资双方应当积极向协商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保证协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协商结果应当形成协议,由双方代表签署,并在指定的范围内正式实施。

第八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可以采用会谈、磋商、讨论、咨询、书面报告等形式,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

第三章协商内容和决定程序第九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资标准和工资结构的制定和调整;(二)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的确定;(三)工资支付时间和发放方式的确定;(四)工资福利和奖励制度的建立和调整;(五)工资调整的频率和幅度的确定;(六)其他与工资制度相关的议题。

第十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决定程序如下:(一)协商双方就工资问题展开磋商,确保双方对问题有全面、深入的了解;(二)协商双方按照程序制定初步方案,并向各自单位的劳动者公示;(三)在公示期内,劳动者可以对初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协商双方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磋商,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五)最终确定方案,并签署协议;(六)协议生效后,由各单位按照协议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

XX镇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实现“两个普遍”(即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根据隆委办[2010]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效推动我镇“两个普遍”工作开展,结合我镇工会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全力推进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构建“魅力新XX”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两个普遍”在我镇全力推进,特成立推动实现“两个普遍”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组长:XX 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组长:XX 党政办副主任成员:XX 党政办工作人员XX 党政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三、总体目标(一)实现全镇企业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达到60%、75%、90%以上;职工入会率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达到82%、87%、92%以上。

(二)从2010年至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镇各类企业中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其中,2010年工资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75%以上,2011年达到85%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

四、方法步骤(一)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工会组织建设三年攻坚战,促进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以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商贸楼宇、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非公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的力度。

积极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把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吸纳进工会,积极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集体合同协商领导小组、实施办法

集体合同协商领导小组、实施办法

集体合同协商领导小组、实施办法
**镇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
协商领导小组人名单及监督检查办法
各镇属企业: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为了顺利推行这一制度在我镇所有企业建立,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经营效益,经协商,组成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办法如下:
一、集体合同协商小组人员:
1、行政方(企业方):
记录员由同志担任
2、职工方(工会方)
记录员由同志担任
二、监督检查小组人员:
三、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
1、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视实际需要,每年修订一次。

合同期限届满30日之内,工会与企业双方经集体协商应续新的集体合同。

2、镇企业区域性集体合同一经签订,镇所属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约,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3、本合同履约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并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汇报,未尽事宜由协商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4、协商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中的职工代表在县劳动人事局登记备查。

5、本合同覆盖镇属户企业。

**镇企业办公室 **镇工会工作委员会代表:代表:
年月日。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是比较多的。

合同签订以后事关多方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签订集体合同的时候,对常见的问题一定要引起注意,集体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之上的。

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实施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①做好宣传引导;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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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
协商领导小组人名单及监督检查办法
各镇属企业: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为了顺利推行这一制度在我镇所有企业建立,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经营效益,经协商,组成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办法如下:
一、集体合同协商小组人员:
1、行政方(企业方):
记录员由同志担任
2、职工方(工会方)
记录员由同志担任
二、监督检查小组人员:
三、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
1、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视实际需要,每年修订一次。

合同期限届满30日之内,工会与企业双方经集体协商应续新的集体合同。

2、镇企业区域性集体合同一经签订,镇所属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约,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3、本合同履约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并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汇报,未尽事宜由协商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4、协商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中的职工代表在县劳动人事局登记备查。

5、本合同覆盖镇属户企业。

**镇企业办公室**镇工会工作委员会
代表: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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