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客户参与民间借贷识别方法参考
民间借贷自查报告
民间借贷自查报告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中国XX银行XX支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自查报告XX分行:为了强化案件防控制度执行力,形成良好的岗位制衡机制;加强员工行为排查,及早发现和处置民间借贷风险;着力提高全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案防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维护邮政金融资金安全和企业声誉。
XX支行根据市分行、县支行关于开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自查。
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的基本情况(一)自查范围:XX支行现有人员X人,其中支行长1人,营业员3人。
(二)自查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18日。
(三)自查内容:1、银行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四种形式,即:一是银行内部员工以银行名义向企业和个人借贷;二是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流向民间借贷;三是企业和个人套取银行贷款参与民间借贷;四是银行信贷企业提供对外担保,被担保企业参与民间借贷。
其中,前两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会直接给银行造成资金损失,是此次排查和整治的重点;后两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会间接给银行带来风险,可能给银行造成资金损失,也是排查和整治的内容。
2、同业“飞单”的排查,即银行员工不将客户业务通过本行系统办理,而交由其他银行或者未与本行签订代理协议的保险公司办理。
本次排查,主要通过全面盘查网点柜面、工作台位的单式进行排查,检查有无非本行业务单式或非签约保险公司单式的情况,如发现有非本行业务单式或非签约保险公司单式的,应深入排查是否存在“飞单”行为或非法集资的情况。
3、理财业务风险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利用理财业务非法集资。
(四)自查方式:通过业务检查、员工谈话和举报等方式。
二、自查具体情况(一)业务检查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及调阅电视监控,自查2014年1月至检查日的理财、保险和大额存取等业务办理情况,网点办理理财业务和保险业务均在网点营销办理,向合适的客户介绍合适的产品,自查情况如下:1、未发现员工不将客户业务通过本行系统办理,而交由其他银行或者未与本行签订代理协议的保险公司办理情况:2、未发现网点柜面、工作台位有非本行业务单式或非签约保险公司单式的情况。
银行员工不能参与民间借贷
银行员工不能参与民间借贷
因为近期出现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的行为,风险很突出,最近监管已下文要求银行员工不能参与民间借贷。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
按照监管下发的相关通知,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并特别强调八个不得。
了解到,其一是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
二是不得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
三是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
四是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
五是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
同时,还要求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得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以及不得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监管要求我们特别要关注员工8 小时之外的行为。
一位银行人士透露,他们将对员工参与民间融资的行为进行风险排查。
按照监管规定,对于此前发现的违规行为,银行要在5 月30 日前处理完毕并报送查处情况。
按照要求,银行业要健全各项制度和流程,制定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
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如发现银行高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一律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浅谈银行信贷工作中的贷款企业财务风险识别与防范
50大众商务有效识别和防范贷款企业财务风险,对于银行防范信贷业务风险,提升信贷决策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结合银行信贷工作实际,对贷款企业财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进行探索和分析。
一、银行识别和防范贷款企业财务风险的必要性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晴雨表,以企业真实的财务数据为基础,采取分科目记录方式表现,企业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及其附表和附注。
企业财务报表可以反映出企业过去一月、一季、一年等不同时间段的经营状况,根据企业过去一月、一季、一年的财务报表,银行信贷人员可综合分析相关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了解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成果数据、利润分配情况、现金流量状况等经营状况,据以判断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现金流偿还能力。
银行信贷人员未能有效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及时发现贷款企业可能的经营风险,未能根据贷款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提出企业经营风险预警,适时采取有效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措施,贷款企业的资产就有可能被恶意转让、故意转移,最终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
因此,对银行来讲,识别和防范贷款企业财务风险,不仅是贷款调查的重要手段,更是银行贷后资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银行识别和防范贷款企业财务风险存在的问题(一)银行对企业财务分析基础资料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一,企业财务指标的基础数据较易被修改粉饰,银行难以获得企业真实财务信息。
银行信贷人员分析所用的企业财务指标数据,由企业定期和不定期上报,分析方法一般采用静态分析、动态分析、定量分析,这些分析方法被财务人员掌握。
企业财务人员作为长期从事财务工作的正规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修饰易如反掌,导致银行信贷人员通过分析静态数据难以对有贷款需求的企业进行正确评价。
对已经获取贷款的企业,银行信贷管理者、银行后续各环节的贷款操作者,也难以从企业重要时点财务报表数据获得真正信息。
第二,银行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分析严重形式化。
银行工作中的个人贷款需求调查方法
银行工作中的个人贷款需求调查方法在银行工作中,了解客户的个人贷款需求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通过有效的调查方法,才能获取准确的信息,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本文将介绍几种在银行工作中常用的个人贷款需求调查方法。
一、面对面调查面对面调查是最直接、全面的调查方式之一。
银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来了解其个人贷款需求。
在进行面对面调查时,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1.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与客户进行一般性的谈话,了解其经济状况、家庭背景、职业情况等基本信息,同时也要主动倾听客户的需求和关注点。
2.有针对性的问题提问:根据客户的情况,提出与个人贷款需求相关的问题,例如贷款用途、期限、金额等。
通过针对性的问题,可以更加具体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偏好。
3.细致的记录和整理:在调查过程中,务必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贷款需求。
在整理记录时,可以采用表格或电子文档的形式,以便后续使用和分析。
二、电话调查电话调查是一种快捷高效的调查方式,尤其适用于大批量的客户调查。
在进行电话调查时,一些技巧可以帮助提高效果:1.明确目的和问题:在进行电话调查前,明确调查的目的和需要了解的问题,并准备好相关的调查问卷或提纲。
同时,还要对可能的回答进行分类,以便后续数据统计和分析。
2.礼貌和耐心:在电话调查中,需要保持礼貌和耐心,尊重客户的时间和意见。
在与客户交流时,要清晰地表达问题,并确保客户清楚自己的回答内容。
3.有效记录:在电话调查中,要及时记录客户的回答,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或专门的调查记录工具。
记录要准确无误,并注意区分不同客户的回答。
三、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一种广泛应用的调查方法,能够覆盖大量客户,并获取客户的统一反馈。
在进行问卷调查时,以下几点需注意:1.问卷设计:设计问卷时,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调查的问题。
问题的表述应该清晰明了,简洁易懂,避免使用模糊或复杂的语言。
2.样本选择:在确定调查对象时,要确保样本的代表性。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怎么处罚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怎么处罚我国银监会有明确规定,银行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罚。
对银行来说,其工作人员一旦参与民间贷款与融资,那么很有可能会卷入该银行的信贷资金,对银行的信用造成损害。
民间贷款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提到这个词,大多数的人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利息,而且是高额的利息,因此就出现了一大批人参与到民间的借贷中,以赚取高额的利息。
但是想要借贷给别人,首先自己手里要有一定的资金,如果没有怎么办呢?这时就在许多人把主意打到了银行贷款上,因为银行贷款利息低,额度大,还容易获批。
在这批人中,不乏部分银行职员,他们利用对贷款流程的熟悉和工作之便,相比之下更容易。
那么银行职员是否可以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银监会有明确规定,银行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做开除处罚。
并且规定,银行业从业人员需要谨记以下八项规定不得违反:1、不得以任何方式(如提高存率、私下向存款人支付费用等)诱惑存款人存储;2、不能以任何形势参加或组织非法集资活动;3、不得介绍他人参与民间借贷活动;4、不得私自代替客户参与任何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5、不能借用自己或者客户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6、不得借用客户的账户为自己或者其他银行从业人员过渡资金;7、银行员工不得举办和参与典当行业的经营,不得开设贷款公司等机构;8、不能为民间借贷做资金担保。
那么为什么要禁止银行工作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呢?它有什么危险?首先,对银行来说,其工作人员一旦参与民间贷款与融资,那么很有可能会卷入该银行的信贷资金,对银行的信用造成损害;其次,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大多都是凭借自己在银行工作的身份和便利,一旦东窗事发,说明该银行在内部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银行支行关于开展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自查清理情况报告
银行支行关于开展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自查清理情况报告风险合规部:为促进依法审慎合规经营,根据总行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支行实际情况,我支行于ⅩⅩ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开展了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支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分工:同志负责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风险排查的全盘工作;同志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负责落实风险排查工作和信息的报送;负责信贷档案资料的调阅;各客户经理负责具体排查工作。
二、自查内容1、是否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信贷资金是否直接进入经济实体,特别关注未按规定采用委托支付的大额贷款和未执行面签制度的贷款。
2、是否有通过中介机构“住房按揭”“车贷”等形式转变贷款用途的,或通过无指定用途的消费贷款转移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
3、是否有通过“冒名贷款”“借名贷款”等用途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
4、是否有借款人通过中介机构融资,借新还旧归还到期贷款,又从信用社贷款归还中介机构的贷款,通过信贷资金相互置换,掩盖了信贷资产的真实质量和潜在风险。
5、其它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途径。
三、自查情况1、经自查,我支行除农户贷款外均能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进行贷款资金的支付,全部贷款均执行面签制度,大额贷款全部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
2、经自查,目前我支行未开办“住房按揭”“车贷”贷款,消费贷款用途明确,均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支付依据。
3、经自查,未发现“冒名贷款”“借名贷款”等用途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情况。
4、经自查未发现借款人通过中介机构融资,借新还旧归还到期贷款,又从信用社贷款归还中介机构的贷款的情况。
5、未发现其它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途径。
四、通过此次自查,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性和危害性,也认识到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各项制度的必要性。
贷款客户的十二种风险识别(风控必看)
贷款客户的十二种风险识别————来源于公众微信号1.借款人无行业从业经验或从业时间短,管理能力较差。
2.借款人受教育程度低或能力较弱。
3.借款人频繁更换所从事的行业,且成功率很低。
4.借款人经营项目时间不长。
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
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1.借款人家庭不和、离异或有多次婚姻史。
2.与父母、大部分的兄弟姐妹及亲戚等关系恶劣。
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
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
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或无住房。
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1.借款人品行较差,有欺诈或欺骗行为。
如那些长期上访户(无多大理长期找政府麻烦)、长期赖账不还的、家住廉租房或简租房骗吃骗喝的、坑骗的、曾被司法机关判监坐牢的。
2.借款人有不良嗜好,如好赌、涉毒、涉黄等。
3.借款人不想让家人和其合伙人知道贷款(借款人很有可能会将贷款用在非正常渠道)。
借款人的品质及道德风险是贷款风险中最严重的风险之一。
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活动心得体会
正(来自:小龙文
档网: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活动心得体会)是因为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具有以上各类危害,为此,咱们农商银行必需采取有效方式,切实防范员工参与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行为:一要高度重视,充分熟悉非法集资和参与民间借贷的危害性。必需增强警示教育,让员工专门是信贷人员熟悉到,农商银行对参与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员工是“零容忍”的,总行党委态度坚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二要管住自己和亲属。每位员工都要禁住诱惑,做到不参与、不组织,同时还要劝阻家眷不参与、不组织。三要彼此监督。抗击非法集资和参与民间借贷违规行为,帮忙和劝阻身旁的员工抗击非法集资,远离民间借贷,珍爱自己的职位和前途。每一名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农商银行相关规章制度,幸免显现“无心做错事”的情形发生;要牢牢把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处处做到合法合规,时刻铭刻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决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不吝捐躯集体利益,作为一名有良心的金融从业人员,在业务办理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在工作中,每一名员工都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坚决抗击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违规行为,在日常营销中,决不利用银行名义融资贷款或私售线下理财产品,做到合法合规、洁身自好。
银行开展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排查方案
XX市银行开展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排查方案为贯彻落实XX号文件精神,打击员工参与行会融资行为、揭示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为提升农业银行行会形象和声誉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省行有关通知要求,市分行相关规定,XX市农业银行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市农业银行组织全面开展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活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排查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查找机构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组织、参与或介绍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问题。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七种异常行为形式:一是要重点排查员工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二是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三是农业银行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四是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五是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六是利用农业银行员工或农业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借用农业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农业银行员工过渡资金;七是以各种方式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二、全面排查的工作安排(一)排查时间。
自2013年7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
(二)排查范围及组织形式。
排查范围要覆盖辖区内各级机构及全体员工,重点区域是经济相对发达、行会融资相对活跃的地区营业机构;重点岗位是农业银行领导班子、基层农业银行负责人、客户经理等重要人员。
本次自查由XX市农业银行统一组织开展。
由XX市农业银行人事部牵头,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和稽核检查部等三个部门从本条线抽调人员组成排查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部门总经理担任。
上述排查工作小组直接负责组织开展市XX市农业银行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排查方案相关条线的排查任务。
各基层农业银行也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相应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直接负责组织本行开展排查工作,针对七种异常行为表现,对本单位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于7月20日前向XX市农业银行人事监察部上报本基层机构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问题全面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进行的贷款活动,与银行、金融机构无关。
因为没有银行金融机构的介入,所以在认定民间借贷时需要一定的认定标准。
一、民间借贷双方要自愿达成协议民间借贷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一方没有自愿参与,这种情况就不是借贷行为,而是恶意欺诈或者强迫交易。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符合民间借贷存在的标准的。
判断双方的自愿性对于认定民间借贷是否存在非常重要。
二、民间借贷要有明确的贷款金额民间借贷的贷款金额要是非常清晰,两个人之间需要有一份书面的协议。
在确认贷款金额时,需要把各种费用、利率等因素都计算在内,确保借贷方都清楚贷款的金额和还款方式。
如果一方披露的金额不清晰,这种情况也是无法认定为民间借贷的。
三、民间借贷要有还款计划在民间借贷中,需要确立好清晰的还款计划,明确借款方何时应该还款,以及如何还款。
一方如果拖欠还款,应该向对方承担利息和罚款等责任。
如果借款方不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这种情况也是无法认定为民间借贷的。
四、民间借贷不得有夸大或隐瞒借贷目的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有一方夸大或隐瞒了借贷目的,是不符合正常借贷行为的。
在认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时,需要确认贷款方的借贷目的是否存在不正当因素。
如果存在不正当因素,则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
五、民间借贷应符合法律规定在认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时,也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民间借贷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种民间借贷行为也是不被认定的。
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认定民间借贷的一个重要因素。
认定民间借贷的标准包括双方自愿协议、明确的贷款金额、有还款计划、不存在夸大或隐瞒借贷目的、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的存在。
对于一些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况,也需要及时处理,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银行员工民间借贷界定标准
银行员工民间借贷界定标准本标准旨在为银行员工在处理民间借贷事务时提供准确的界定标准,以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一、定义1. 民间借贷:指由个人、企业或组织之间自愿协商达成的合同借款行为,不包括国家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正规借贷服务,也不包括银行员工个人与客户之间的借贷行为。
二、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限制1. 禁止参与借贷:银行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民间借贷,包括担任借款人、出借人、居间人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参与。
2. 禁止利益冲突:银行员工不得利用工作职权和信息优势,向客户介绍民间借贷业务,或在民间借贷中获得利益。
若发现相关机会,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3. 禁止滥用职权:银行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以威胁、敲诈等不正当手段要求客户提供民间借贷。
4. 禁止违约:银行员工不得故意违约或串通诈骗他人借贷。
5. 禁止挪用资金:银行员工不得将客户存款或银行资金以任何方式用于民间借贷。
三、员工报告义务1. 发现民间借贷:一旦银行员工发现客户涉及民间借贷,应立即向所在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2. 接到投诉举报:若银行员工接到有关民间借贷的投诉或举报,应立即向所在银行的合规或监察部门报告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四、管理措施1. 管理要求: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意识,明确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违规行为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内部监督:银行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或随机检查员工的民间借贷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合规意识:银行应加强合规宣传,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
五、违规处理1.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本标准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纪律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辞退等处分措施。
2. 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银行员工,包括业务员、柜员、部门经理等。
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禁止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禁止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从业人员履职行为,预防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事件,保护公众切身利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非法集资与民间借款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第三条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危害。
扰乱了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干扰了国家政策的有效执行。
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带来社会不稳定,破坏和谐社会建设。
非法集资的主要对象是普通群众,尤其是下岗职工、退休工人、农民等低收入群体,非法集资活动会给这些人带来更大的伤害。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四条创新举报方式和渠道在内部视频系统上开辟专栏,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邮箱网址,接受全民监督。
第五条采用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我行视频宣传系统的作用,引导和提高从业人员对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认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
第六条利用各网点报送的大额现金备案表,筛选排查发生频繁的客户,从中发现员工及其近亲属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行为,排查出违法犯罪问题,要重拳出击,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我行纪委和各网点、各部室签订不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承诺书。
第八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从业人员发送远离非法集资风险警示信息。
第九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召集社会人员深入网点或在从业人员交友圈内开展拉网式暗访调查和取证。
第十条努力抓典型,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绝不手软,曝光典型案例,在全辖形成打击非法集资和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防范银行员工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风险的思考
了多起因民间借贷和集资事件引发的银行业案 谐稳定。由于高利贷的借款期限短、利息高,债 讼传票等。如发现员工涉嫌参与民间高息借贷
件。如去年,温州发现 4 家银行 4 名员工充当 务人如果到期还不了债,很有可能因巨额债务 等不良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采取
资金"掮客"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将民间高息借 造成企业破产或家庭破裂,同时给担保人的经 措施进行查处。三是加强重要岗位员工的监督
易转化为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如果借款人以 交流少、参加集体活动少的这"十类员工",要以 措施的基础上,如发现员工存在违法、违纪、违
周转资金等为理由,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得大 予重点关注,掌握其在社交方面是否经常与充 规行为,参与民间高息借贷活动的,应根据有关
量资金后,或挥霍,或携款潜逃,在严重破坏金 当民间借贷掮客、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人 规定坚决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频繁,商务英语翻译在各国经济交往中的作用 通知(Notice)、备忘录(Memorandum)以及各 针对不同的文本类型运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如
迅速凸显。作为在国际贸易背景下产生的一 种单据和表格(Bills and Forms)等。由于不同 着重强调语言的表达功能,就要用语义翻译法,
种跨文化交流的语言,商务英语已成为专门用 类型的商务文本翻译都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这种翻译法相对"忠实",通常采取直译的方法。
贷的风险引入银行内部,形成巨大的案件风险。 济、工作和日常生活增加了沉重的负担。特别 管理。基层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资金结算等
这类案件风险已经引起公安部、银监会、各银行 是一些企业破产,工人失业,引发群体性事件, 重要岗位员工对客户资金需求和运作情况较为
[民间借贷与银行信贷业务之间的联系]
[民间借贷与银行信贷业务之间的联系]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企业的发展,仿佛给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蒙上了一层阴影。
虽然大多数的民间借贷需要和银行之间保持紧密的合作,但是这种合作往往是以双向收费为基准而产生的合作,不仅拉高了行业银行的贷款成本,为我国的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业务以及业务研发都带来了更高的成本压力。
但同时民间借贷的出现也为我国企业客户和居民客户的财富增长、日常财务的管理带来了比较快捷、便利的途径。
所以,通过对我国民间借贷和银行业务的分析与比较,并最终提出有利于平衡两者关系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望可以促进我国民间借贷和商业银行的共同稳健发展。
二、文献综述近年来,我国的民间借贷市场迅猛的发展,成为一种广泛存在于民间的重要融资方式。
民间借贷的存在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加快经济结构的转型的必然结果,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及经济的快速增长,整个社会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膨胀。
当银行信贷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时,民间借贷应运而生,民间借贷的勃兴,一定程度上是对金融市场真实供求关系的一种呈现,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今天,国内的中小企业,尤其Management Journal所考察的关于民营企业出现的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Management Journal,2009,(6):201—204.Steinberg,Richard M Tanki.What the Treadway Commissions Internal Control Study. 。
而他们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去运转,资本去支持,往往都需要较多的融资渠道,一部分来源于银行借贷,还有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借贷。
去年以来,受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政策影响,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持续调控的货币政策累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从而导致民间借贷资金供不应求,利率普遍上浮,使其潜在的风险有所积聚,并通过资金的传导性将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学习心得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学习心得自20xx年以来,跟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改变,钱币政策的收紧,银行信贷资本投放大幅减少,致使了民间融资的迅猛发展,但因为看管的缺失,部分非法分子的控制使得目前的民间借贷完整背叛了其产生的初衷,不停以高息吸引投资人,俨然成为了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因此也引起了好多纠葛和案件。
因为利益驱动,许多银行员工也直接或间接地参加到了非法的民间借贷活动中。
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事例与解析》一书中多个有关事例表露的状况解析来看,银行员工参加社会非法高息借贷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员工个人倡始或参加外面公司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
一是银行员工利用自己的资本、个人贷款资本或经过非法手段截留、挪用和诈骗客户资本用于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
二是员工行作为媒介进行高息资本借贷。
三是利用银行信用,假造银行信用担保函,或许违规直接使用银行印章违规对外签订资本证明、担保、存款等协议。
二是员工与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寄售公司等融资中介公司发生借贷资本来往。
金融从业人员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特点一是身份特别。
犯法嫌疑人多为基层金融机构拥有必定职权的人员,在当地有必定的社会地位和相信度。
二是欺诈性强。
犯法嫌疑人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假借为银行揽储、代客投资理财等名义非法资本或充任“资本掮客”,以高额回报为钓饵,极具欺诈性和迷惑性。
三是影响恶劣。
此类案件中,民众一般是出于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相信,或许误认为是将资本投资给银行而参加集资,一旦所投资本没法回收,便会把矛头指向金融机构,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存在较大的涉稳隐患。
所以,银行员工参加民间借贷,简单出现利用银行信用或银行资源,牟取高额利息回报,可能滋长职务犯法和职业道德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同时,金融从业人员参加民间借贷是国家政策和行业所严禁的行为。
那么要如何防备员工大能与非法民间借贷呢?(一)增强教育,做到源泉防备。
一是要增强对员工的法律、法例以及有关业务操作制度的不停学习,进一步规范员工的从业行为。
银行信贷客户参与民间借贷识别方法参考
银行信贷客户参与民间借贷识别方法参考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民间借贷又具有隐蔽性,如何识别信贷客户是否参与民间借贷确有难度,但也有其内在规律性。
现初步形成“四看法”,即看账目、看往来、看老板、看动机,供参考。
一、看账目,“五比对”。
充分运用背靠背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企业资金整体情况进行盘查,摸清会计科目实际数据,并对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具体应做到“五比对”:一是比对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
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既有银行融资规模,同时查清企业是否有正常的信托、应付款等其他负债。
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判断企业资产形成所需资金量,如果该数额远远超过银行负债、商业信用总额,主要股东又不具备提供超出资金的实力,则企业可能参与了民间借贷。
二是比对应收应付与生产状况。
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余额较大,或者有大额进出,与企业规模不相匹配,应根据明细,深入了解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
应收、应付账款科目金额较大,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应核查企业是否将应计列入其他应收、应付科目款项列入应收、应付科目,以此规避银行对大额暂借款的调查。
应收、应付账款长期固定不变,也可能为民间借贷资金。
三是比对资本公积与发展进程。
资本公积与企业财富积累经历应保持一致。
如果企业实收资本较小,而资本公积迅速增加;或者无故提高资本公积;或者大额、连续增资,与企业发展不相符,应对资本公积的来源进行审核,防止一些民间借贷以增资入股的形式参与其中。
四是比对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
根据查明的企业银行融资总额,计算企业财务费用。
发现无银行融资的企业财务费用为负数,或者有银行融资企业的财务费用数据远大于匡算出的数据,应要求企业作出解释。
若企业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则可能将支付民间借贷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导致财务费用超额增长。
五是比对管理、销售费用与经营状况。
根据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数量,管理、销售模式,薪酬制度等,结合该类企业费用的行业平均水平,匡算企业合理的管理、销售费用。
银行参与民间借贷排查方案
XX市农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开展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排查方案为贯彻落实XX号文件精神,冲击员工参与行会融资行为、揭露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为提升农业银行行会形象和声誉营造良好环境。
依照省行有关通知要求,市分行相关规定,XX市农业银行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市农业银行组织全面开展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活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排查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查找机构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组织、参与或介绍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问题。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七种异样行为形式:一是要重点排查员工以各类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二是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三是农业银行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四是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五是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六是利用农业银行员工或农业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借用农业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农业银行员工过渡资金;七是以各类方式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二、全面排查的工作安排(一)排查时刻。
自2013年7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
(二)排查范围及组织形式。
排查范围要覆盖辖区内各级机构及全部员工,重点区域是经济相对发达、行会融资相对活跃的地域营业机构;重点职位是农业银行领导班子、基层农业银行负责人、客户领导等重要人员。
本次自查由XX市农业银行统一组织开展。
由XX市农业银行人事部牵头,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和稽核检查部等三个部门从本条线抽调人员组成排查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部门总领导担任。
上述排查工作小组直接负责组织开展市XX市农业银行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排查方案相关条线的排查任务。
各基层农业银行也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相应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直接负责组织本行开展排查工作,针对七种异样行为表现,对本单位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于7月20日前向XX市农业银行人事监察部上报本基层机构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问题全面排查情形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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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客户参与民间借贷识别方法参考
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民间借贷又具有隐蔽性,如何识别信贷客户是否参与民间借贷确有难度,但也有其内在规律性。
现初步形成“四看法”,即看账目、看往来、看老板、看动机,供参考。
一、看账目,“五比对”。
充分运用背靠背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企业资金整体情况进行盘查,摸清会计科目实际数据,并对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具体应做到“五比对”:一是比对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
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既有银行融资规模,同时查清企业是否有正常的信托、应付款等其他负债。
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判断企业资产形成所需资金量,如果该数额远远超过银行负债、商业信用总额,主要股东又不具备提供超出资金的实力,则企业可能参与了民间借贷。
二是比对应收应付与生产状况。
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余额较大,或者有大额进出,与企业规模不相匹配,应根据明细,深入了解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
应收、应付账款科目金额较大,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应核查企业是否将应计列入其他应收、应付科目款项列入应收、应付科目,以此规避银行对大额暂借款的调查。
应收、应付账款长期固定不变,也可能为民间借贷资金。
三是比对资本公积与发展进程。
资本公积与企业财富积累经历应保持一致。
如果企业实收资本较小,而资本公积迅速增加;
或者无故提高资本公积;或者大额、连续增资,与企业发展不相符,应对资本公积的来源进行审核,防止一些民间借贷以增资入股的形式参与其中。
四是比对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
根据查明的企业银行融资总额,计算企业财务费用。
发现无银行融资的企业财务费用为负数,或者有银行融资企业的财务费用数据远大于匡算出的数据,应要求企业作出解释。
若企业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则可能将支付民间借贷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导致财务费用超额增长。
五是比对管理、销售费用与经营状况。
根据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数量,管理、销售模式,薪酬制度等,结合该类企业费用的行业平均水平,匡算企业合理的管理、销售费用。
如果企业该项费用明显高于同业,或者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要核查是否将民间借贷成本违规计入此科目。
二、看往来,“五关注”。
从企业资金流向入手,通过查阅应收应付明细、询问企业工作人员及上下游企业、查银行账户、查政府和司法部门信息等手段,从交易对象特点、资金进出特点等方面,判断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
具体应做到“五关注”:一是关注关联关系。
一些参与民间借贷的企业往往通过设立关联企业特别是异地关联企业,掩盖民间借贷。
除了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关联信息、查看合并报表,还可通过其他方式判断。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重大事项不甚了解,则可能存在另外的实际控制人;同业资金往来频繁,又不存在上下游关系,往往是实际控制人为规避监管而设立的关联企业;同班人马、多块牌子或多
个企业集中办公,存在隐性关联的可能性也极大。
此外,很多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是通过企业主个人账户,如果企业股东借款较多,或者企业与其股东之间资金往来频繁,也应引起高度关注。
二是关注交易对手情况。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交易对手应为与其所在行业有上下游关系的企业。
如果交易对手中存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主体,或者在银行账户中含有“证券、基金、期货、房地产、地产、房产、房屋、土地、置业、投资、担保”的借方交易,企业可能参与了民间借贷。
同时,如果交易对手既非企业的关联公司,又非上下游企业,或者交易对象为多个自然人,应核实其是否与这些主体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三是关注规律性资金进出。
企业银行账户存在整笔划款,但并非划转给上下游企业或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者银行贷款到期前几日有资金划入,贷款续借后向原划入账户划转等量资金,则可能存在民间借贷行为。
以企业名义民间借款的,一般会按月、按季支付利息。
如发现企业银行账户对外有规律地划款支付,如在特定日期向特定对象支付等量小额资金,往往是企业在为民间借贷付息。
四是关注异常交易行为。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银行调查,可能将民间借贷伪装成贸易关系。
一方面,伪造商业合同及其他交易资料,制造销售假象进而进行资金往来。
另一方面,尽管企业实施了交易行为,但不符合商业性,也应特别注意是否在掩盖民间借贷行为。
如企业从其他企业购入商品再转手出卖,中间几乎没
有获得利差;再如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但货款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还有企业既有银行贷款,又通过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形式借出资金,实际是参与民间借贷。
五是关注涉诉和抵押信息。
通过浙江法院法律文书检索中心、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法院开庭公告查询系统等网站,可查询企业涉及民间借贷诉讼及被执行信息。
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如果有曾抵押给投资公司等融资中介机构的记录,或者二次抵押给个人的记录,信贷客户可能也参与了民间借贷。
同时,若为第三方抵押,应特别注意信贷客户与提供抵押物的第三方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三、看老板,“五了解”。
这里的“老板”主要指企业经营者、企业实际控制人等。
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与企业主有很大关系。
对企业主调查主要从询问有关关系人等渠道获得,具体应做到“五了解”:
一是了解企业主投资理念。
在与企业主谈话过程中有意识地询问其对于投资等的看法,观察其态度和认识。
向同业特别是竞争对手询问其对企业主投资倾向的看法。
如果企业主行事激进,投机心理较重,热衷于参与高风险行业,则可能将企业生产周转资金挪用于投机行为。
二是了解企业主从业经历。
调查企业主财富积累过程,看其与目前对企业的投入情况和企业运营情况是否相称,是否存在炒房、炒原材料、炒股票期货等投机行为。
了解企业主是否曾经有
在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等机构任职的经历,是否在这些机构有股权投资。
三是了解企业主人际关系。
向有关群体询问,核实企业主亲属及交往的人际圈中是否有人从事民间借贷。
在交谈中,如果企业主对民间借贷市场利率、渠道、手续等情况非常熟悉,或者经常接到资金中介电话,话语中频繁出现“金额、期限、价格”等字眼;或对于来电内容比较敏感,刻意回避银行信贷调查人员,则可能与民间借贷市场关系密切。
四是了解企业主生活习惯。
企业主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如经常往返澳门等地,或其信用卡经常在境外大额支付等,应予以警惕。
企业主经常出入高档场所,频繁换车,购买奢侈品等,但消费水平显然超出其收入水平,要分析其资金来源是否与民间借贷有关。
五是了解企业主异常动向。
密切关注企业主个人及其资金动向,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如企业主及其亲属账户中大额资金进出频繁,媒体或社会公众对企业主有负面报道,企业主与其他主体产生民事纠纷,通过离婚、移民等转移资产、失踪潜逃等。
四、看动机,“五分析”。
企业参与民间借贷,往往因为生产经营或投资过度,导致资金链紧张。
要紧紧抓住企业对民间借贷需求的动机、原因,深入调查,多方询问,判断企业资金状况,做到“五分析”:
一是分析企业行业前景。
如果企业从事属于“两高一剩”等落后淘汰产能的限制类行业;或者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较低且有走下坡路的趋势;或者行业资金回收周期长,经营性现金流偏弱,需要大量外部融资支持;这些情况下,往往受制于行业整体情况,并首当其冲受到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现资金链紧张而参与到民间借贷中。
二是分析企业经营状况。
结合财务报表、水电费、纳税表等信息,摸清企业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产品库存、销售款回笼等情况,计算企业现金流是否能支撑其正常生产经营,能否满足银行贷款还本付息要求。
查核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状况,如销售额、利润等出现大起大落,现金流不稳定,则参与民间借贷的可能性也增加。
三是分析企业投资状况。
要关注偏离主业跨行业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的企业;特别要关注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50%的企业,一旦亏损将严重影响资金周转,转而寻求民间借贷。
还有些企业在某些高风险行业最热时期进入,投资金额也较大,在后续资金的来源上应予以持续关注。
此外,企业投资收益变化较大、长期投资一直无相应投资收益的,也应引起注意。
四是分析企业资金变动。
涉及民间借贷的企业一般资金不宽裕,银行活期储蓄账户留存资金很少。
如果企业在所有融资银行中的总存贷比小于10%,说明其资金面较为紧张,客观上存在参与民间借贷的可能。
如果企业账户上虽有一定存款,但不断减
少或者出现异常变化,也要予以关注核查。
同时,企业存在短贷长用、应收账款回款不理想等情况,往往也伴随资金紧张。
五是分析企业异常情况。
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如经常有人出入要账,可能为民间借贷债权人,也反映企业资金紧张。
一些企业参与民间借贷还不上款,被民间借贷的债权人监视,如发现企业办理业务时有人跟随,也应引起高度注意。
此外,有的企业在申请授信时有比较明确的时间要求,如表示“最好在某日期前能审批或放款”,可能需要贷款用于归还民间借贷,而放款当天,也往往会在营业结束前将资金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