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及表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合集下载

转变角色定位创新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转变角色定位创新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高职 院校及辅导员应该转变辅 导员的角色定位 。由纯管 理角色 向教育管理服务并重 的角色转变 , 提倡辅导员在 教育 、 管理和服务一体化 的模式下开展工作 , 通过管理创造环 境 , 通 过服务解决 困难 , 以管理和服务为手段和载体 , 更加有效地实 施教育 , 既不空洞说教 , 也不陷入事务堆 中, 更不舍本逐末。辅 导员可根据个 人专业背景 、 兴趣 爱好 、 工作 经验 等实际情况合 理定位工作角色 , 在教育 、 管理 、 服务上各有侧重 , 如在处理应 急事件 、 就业规划 指导 、 班团组织建设 、 学风校风建设 、 心理咨 询等方面开展不同的学术研究 ,在实践课题 申报 、答辩 过程
2 0 1 6年第 l 0期
பைடு நூலகம்总第4 2 2 期
教工发展
转变角色定位 , 仓 I J 新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张肇春
( 1 . 上海出版 印刷 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陈丽丽
2 0 0 0 9 3 ; 2 .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 2 0 0 0 9 3 )
摘 要: 高校辅 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战线的先锋队 , 是 高校教师队伍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竞争 日益 激烈的形势下, 党和政府 时刻关注高校辅导 员队伍建设 。尽 管高职院校辅导 员队伍 建设正在 稳步发展 , 但仍存在一些 问 题 。本 文分析 了 目前高职 院校辅导员队伍 的现状 , 从 管理模式 、 角色定位 、 文化 建设 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 以期为高职院 校辅导 员队伍建设提供 一些建议和参考。
4 . 辅导 员队伍文化建设体 系不健全
努力打造生机盎然 、 积极向上的团队。
参考文献 : ( 1 】 李鹏. 我 国高校辅 导员队伍专业化职 业化建设研究} D】 . 北京 :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 ) , 2 0 1 5 . [ 2 ] 江丽媚 . 高校 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与队伍 建设 【 D ] . 南宁: 广西师 范大学 。 2 0 0 7 .

辅导员转岗、离职交接明细

辅导员转岗、离职交接明细

辅导员转岗、离职交接明细
1、辅导员工作手册,从入学以来每学期(即半年)一本,都要交接。

(工作手
册要特别记录清楚因休学.退学.转学等原因增加或减少的学生情况及班级获奖、学生获奖、学生违纪等情况)
2、学生综合测评手册,每个学生一本,并按规定填写清楚。

3、身份证复印件,每生一张,每班装订成册。

4、学生一、二寸照片。

5、学生班级档案。

(学院统一发放的本)
6、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及学生记录本,每班一本,重点内容交接清楚。

7、个人资产账明细上的资产。

(例如电脑、办公桌、办公椅、宿舍办公椅、带
轮电脑托、橱柜等)
8、办公用品。

(文件筐、档案盒、剩余教材等物品)
9、班级学生每学年缴费单收据。

(辅导员留存联)
10、班级班费收交明细,花费明细,剩余班费。

11、电子版的学生信息及材料。

(例如自考班辅导员日常检查表、已通过科目登记表;评优,奖、助、贷评选汇总;电子版学生档案目录;单亲、残疾、独生子女等特殊学生统计;认证情况;成人大专未过注册电大的;成人大专未过继续考的;保留统招学籍在试本班学习的等信息情况)
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外聘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吸引优秀教师特别是来自企业的一线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校任教,规范学校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规范外聘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1、系(部)因现有师资数不能满足课程开设需要,或针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前沿、选修课程,可选聘外聘教师。

2、系(部)人均学生当量数未达到全校各系(部)人均学生当量数70%的系(部)原则上由系(部)自行承担全部外聘教师课时津贴。

3、外聘教师承担课程的学生当量数一般不得超过系(部)总当量数的10%,若出现超过情况,则超过部分的课时津贴由系(部)自行承担。

4、系(部)人均学生当量数高于全校各系(部)人均学生当量数120%的系(部),其外聘教师承担课程的学生当量数最高不得超过系(部)总当量数的15%,若出现超过情况,则超过部分的课时津贴由系(部)自行承担。

5、新开设专业三年内,可选聘外聘教师,不受以上第2、3、4条限制。

6、每位外聘教师每学期承担的理论教学课程不得多于2门(或同一门课重复班不超过2个)。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3、所学专业或现从事行业与任教课程对口或相近,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或任职单位出具的职务证明);4、原则上应为来自于高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或来自于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聘请在校在读学生(包括研究生)担任外聘教师。

5、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相应学科博士学位,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来自高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相关学科任教经验,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来自于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五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9:00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
第二会议室
顾春华
党委办公室
13:30
创新学院工作会议
另行通知
营口路校区
数字传媒
创新创业基地
顾凯
创意园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3:30
市级文明校园实地检查协调会
另行通知
第二会议室
顾凯
组织宣传部
13:30
世赛7进3工作准备会
另行通知
实训中心
滕跃民
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学院、实训中心
14:30
2019年固定资产
与物资采购工作新规解读
各系部、职能部处负责人
与部门资产管理员
第一会议室
黎卫
后勤保卫处
12/18

滕跃民同志接待来访
党委(校长)办公室
8:30
学生工作例会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人,各系党总支副书记
营口路校区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0:30
宿区工作会议
学生工作部(处)、后勤
保卫处、CRP推进办
及各管委会负责人
营口路校区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2:30
校关工委
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三师分会
改革开放40周年报告交流会
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党务部门负责人、关工委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2/19

8:30
党委会
校党委委员
第二会议室
顾春华
党委办公室
13:30
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终期考评
实地检查
另行通知
第二会议室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高等教育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们承担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多项重要职责。

为了加强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选聘1、任职资格(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以身作则。

(3)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选聘程序(1)学校根据辅导员岗位需求,制定选聘计划,向全校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及工作设想等材料。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4)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5)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辅导员的职责1、思想政治教育(1)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2、日常管理(1)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宿舍管理、纪律处分等。

(2)指导学生班级和团支部建设,培养学生干部,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3、学业指导(1)关注学生的学业进展,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和学习方法。

(2)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心理健康教育(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肩负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业指导等诸多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选拔与聘任1、选拔标准(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具有较高的学历和相关专业背景,掌握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选拔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关网站和平台发布辅导员招聘信息。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4)笔试和面试: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对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5)公示与聘任: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1、思想政治教育(1)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思想、心理方面的问题。

(3)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日常管理(1)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纪律、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2)组织开展班级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3)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学业指导(1)帮助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选课、修读学分等。

(2)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和指导。

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

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

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转岗工作,建立人才良性流动机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辅导员是指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人员。

第二章转岗原则第三条统筹规划的原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转岗工作,要从本单位的岗位实际和学校辅导员队伍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规范辅导员转岗工作,严格程序,统筹考虑。

第四条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保证辅导员队伍主体稳定的前提下,尊重辅导员转岗的意愿,为符合教学或管理条件的辅导员转入相应岗位创造条件。

第五条专业一致的原则。

辅导员转入教师岗位所从事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的高校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专业一致。

第三章转岗条件第六条学历条件。

申请转入教师岗位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七条岗位条件。

申请转岗的辅导员需完成学校规定的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和学校规定的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任务,且转入单位有岗位空缺。

第八条考核条件。

申请转岗的辅导员近两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以上。

申请转入教师岗位的辅导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已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效果良好。

第四章转岗程序第十条转岗程序如下:(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XX学院专职辅导员转岗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单位;(二)所在单位将是否同意转出的初步意见报学工部,学工部提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三)对申请转入教师岗位的专职辅导员,人力资源部会同拟接收学院(部),组织教务部、科技部及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提出转岗的人员进行教学科研能力测评和考核;对申请转入管理岗位的辅导员,人力资源部会同拟接收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和综合素质考核;(四)人力资源部将考核合格人员提交学校审批,通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转岗后下月起,停止辅导员的有关待遇,按新岗位兑现工资和福利。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停止执行。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运幼学函〔2021〕33号专职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辅导员例会辅导员每周按时参加各部门召开的辅导员例会。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必须到各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辅导员召开班委会、班会辅导员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坚持半小时政治理论学习,总结上周工作并安排本周工作,着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辅导员与学生联动辅导员定期与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建立广泛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问题、困惑和需求,通过师生的共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辅导员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上记录问题、解决方案和结果。

四、辅导员与家长、任课教师联系(一)辅导员与家长联系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长期联系、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

定期做好家访工作,家访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

通过强化家校协作,全方位关注学生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生学习成绩下滑;学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

2.要求:重点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

(二)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辅导员应深入课堂,与教师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

1.每学期开学初、小长假收假后,辅导员必须到教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

2.辅导员每个学期至少与所有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以了解和交流学生的学业情况。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教务处
15:30
文创项目推进会
另行通知
第一会议室
顾凯
创意园区
综合管理办公室
4/19

无会日
4/20

8:00
2018年校运动会
校领导、全校师生
营口路校区
操场
滕跃民
基础部、校体委会
13:30
首聘考核述职评议会
首聘期事处
另行通知
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汇创空间
顾凯
组织宣传部、创意园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13:30
审视·重构
——艺术设计系造型基础课程
作品展
另行通知
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汇创空间
滕跃民、顾凯
教务处、艺术设计系、创意园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15:00
第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动员暨
第一讲党课
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黎卫
财务处、后勤保卫处、信息办
9:00
学生工作例会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人、各系党总支副书记
营口路校区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0:30
CRP宿舍管理系统协调会
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卫处、CRP推进办、各校区管委会、生乐物业相关负责人
营口路校区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3:20
汇创空间2018年度活动发布会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一周工作安排
第7周
月日
星期
时间
内容
参加对象
地点
负责人
承办部门
4/16

13:30
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成员

关于印发《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

关于印发《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

关于印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现将《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委员会2011年9月13日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上海市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教卫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沪教卫党〔2011〕18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党务公开工作,经学校党委会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进党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实行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

实行党务公开是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推进我校党务公开,体现了通过公开事务主动适应现代社会信息透明的开放要求,体现了党务管理思维模式、方法手段的创新,有助于接受师生员工的检查评议和廉政监督,党务公开工作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务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实行党务公开是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

在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进程中,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要素,激励一切可以激励的积极性、主动性,这也迫切需要我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现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全面、和谐发展。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管理,提高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辅导员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高等学校辅导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等学校辅导员应当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高等学校辅导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职务之机谋取私利。

第二章高校辅导员的岗位职责第五条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引导和帮助学生的学习进展和发展规划,提供学术咨询与辅导;(二)指导和协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三)关注和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四)组织和开展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五)组织和开展学生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六)任职期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高等学校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方法和方式:(一)注重引导和自主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合理设置时间和空间,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咨询与辅导时间;(三)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倾听学生的诉求与需求;(四)与学生、家长和其他专业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生的发展。

第三章高校辅导员的管理机制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高校辅导员的管理机制,确保辅导员的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一)学校应当成立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辅导员工作和相关事务;(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辅导员工作办公室或者专门的辅导员工作部门,负责协调和推动辅导员工作的开展;(三)学校应当建立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辅导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评价和奖惩,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四)学校应当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和交流,听取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18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沪版高专[2013] 117号
19
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沪版高专[2014]168号
20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重选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依法治校相关校内文件清单
类别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章程:1个
1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沪版专委字〔2015〕20号
2.党建与干部工作制度:8个
2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党支部工作条例
沪版专委字[2008]17号
3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党总支工作实施细则
沪版专委字[2008]18号
沪版高专[2014]21号
91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沪版高专[2014]20号
92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办法
沪版高专[2013]115号
93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沪版高专[2015]19号
94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部门文件】
4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实施中层干部听课学习制度的通知
沪版专委字[2014]23号
5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外出管理制度的通知
沪版专委字[2015]7号
6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使用的暂行办法
沪版专委字[2015]10号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一周工作安排
第4周
月日
星期
时间
内容
参加对象
地点
负责人
承办部门
3/26

8:30
课程思政工作总结
另行通知
第一会议室
刘道平
思政教研部
8:30
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成员
第二会议室
陈斌
校长办公室
10:00
审计工作整改总结会
另行通知
第二会议室
陈斌
纪监审办公室
8:30
制度建设研讨会
党委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组宣部、人事处负责人
接待室
刘道平
党委办公室
9:00
校企合作理事会推进会
另行通知
第一会议室
顾凯
学生工作部(处)
10:30
纪录片拍摄推进会
另行通知
第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议室
顾凯
影视艺术系
10:30
工会工作例会
工会委员
第二会议室
黎卫
工会
13:30
形势政策报告会
另行通知
图书馆五楼
另行通知
第一会议室
顾凯
纪监审办公室
13:30
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全体中层干部
第一会议室
刘道平、陈斌
党委(校长)办公室
15:00
快乐教学成果展示会
有关人员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教务处
报告厅
陈斌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13:30
国家资源库运行工作会议
另行通知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及表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及表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及表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沪版高专[2014]31号关于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动辅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培养、发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

一、总则1、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2、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系(部)双重领导,即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各系(部)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体制。

3、辅导员全面负责所带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转岗条件辅导员转岗,指专职学生辅导员从学生思政岗位调转到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

转岗必须在有相应编制与空岗的前提下进行。

辅导员申请转岗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以上,所带班级中至少有一届已经毕业。

2、本人所学专业与意向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般应属相同的一级学科,并符合意向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要求。

3、近三年工作考核合格。

申请转入教师岗位的辅导员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已获得博士学位,且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已承担教学任务的须在教务处教学测评中成绩为良好以上;申请转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辅导员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且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转岗审批流程1、组织人事处公布当年度校内各类空余岗位。

2、辅导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3、组织人事处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4、转岗人所在部门领导、学生处领导、人事及学生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同意申请人转岗;5、学校对申请转岗人员进行教学科研能力考核测评(教务处负责考核测评,考核小组由拟接收部门、组织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及有关专家等九人以上成员组成);6、校长办公会审定意见。

7、办理相关转岗手续。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政策需求清单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政策需求清单
“校企结合、产学融合”是高职院校办学的本质特征,目前行业企业参与学校的教学及人才培养积极性不够,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进行保障。
12
建立高职类院校绩效工资的适度增长机制整体而言,学校的师资水平达不到有效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引进更多高素质的符合高职院校特征的教师,需要建立绩效工资的适度增长机制。
13
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多样化的考试招生制度,制订支持学校开展招收社会人员的招生体制改革政策
旨在招收更多符合职业教育学习要求,自愿开展职业学习的初高中毕业生及社会人员,需要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给予学校招生工作予以指导,并给予相应的招生自主权。
14
支持学校探索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决策的职业教育校务委员会制度
2015年是我校部市共建的十周年,需要在新的发展形势背景下深化部市共建内涵,推动学校更好地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及文化事业发展服务。
5
支持学校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的申报建设工作,培养符合行业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行业的转型升级、社会对印刷出版传媒业人才就业的学历要求、学校的二维发展定位,要求学校积极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的建设工作。
16
在政策和财政上支持学校在上海出版传媒研究院建设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区域性的印刷出版传媒协同创新中心”
印刷出版传媒行业的转型升级,期盼高等院校能为其技术流程改造、工艺优化、企业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学校希望能在现有建立的“上海出版传媒研究院”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区域性的协同创新中心,更好地为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服务。
3
支持学校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突破制约学校发展的空间瓶颈;推进学校新校区二期工程的建设
目前学校产权占地面积不足300亩,与学校建设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空间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学校的建筑面积也不能满足学校正常教学与学生生活住宿的需要,周浦新校区二期工程的建设非常急迫。

岗位辅导员管理办法

岗位辅导员管理办法

岗位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可持续发展,提高新入职员工与新调岗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规范集团的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集团新入职员工及新调岗员工须为其指定岗位辅导员,接受相应的岗前辅导与培训。

第三条岗位辅导员为集团培训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亦为集团重点培养之对象。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岗位辅导员原则上由新入职或新调岗员工的直接上级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熟悉该岗位工作的部门内同岗位员工担任。

第六条岗位辅导员需配合集团人资部的培训统一管理工作。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岗位辅导员作为新入职员工与新调岗员工的岗位辅导与培训人员,在员工的培训辅导方面享受一定的权利,并按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岗位辅导员的权利1.岗前员工培训建议权:岗位辅导员对于参加岗前培训的员工具有培训建议权,可根据参加岗前培训的员工的实际条件给予相应的培训建议并监督实施。

2.岗前员工考核权:岗位辅导员有权利对其辅导的新入职员工或新调岗员工的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给出相应的试用考核或绩效考核结果评定。

3. 岗位辅导员可获得相应的培训积分,在集团内部的岗位晋升、调薪等方面享有优先考虑的待遇。

第九条岗位辅导员的义务1.按规定履行本岗位职责:岗位辅导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履行本岗位职责,对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入职员工与新调岗员工进行岗位辅导与培训,确保岗前员工能尽快适应本岗位工作情况,掌握本岗位相应的工作技能。

2.岗位辅导员在对岗前员工进行辅导的过程当中,必须及时将员工的表现情况如实反馈给各中心部门领导,以正确评价员工表现。

3.配合集团人资部的培训管理工作,按规定准时提交相应的工作表单至集团人资部,并接受集团人资部的工作考核。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操作细则第十条集团人资部培训管理人员于接获新员工入职或员工调岗信息后,提前三天通知至相关部门岗位辅导员。

第十一条岗位辅导员接获通知后,须于员工到岗前三天为该员工制定岗位辅导培训计划,见附件一《岗位辅导培训计划表》,抄送一份至集团人资部备案,并做好相关入职引导准备。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印刷包装与设备专业群学科建设
专题会议
相关系部班子成员
第二会议室
陈斌
校长办公室
10:00
演出经济人才培养研讨会筹备会
另行通知
第二会议室
陈斌
文化管理系
10:00
工会委员会例会
工会委员
第一会议室
黎卫
工会
14:00
课堂对接展会
各系有关负责人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教务处
15:00
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
全体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领导班子、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就业指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
各系部有关负责人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教务处、思政部
16:00
职业体验筹备会
另行通知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教务处、招生办等
4/5

全天
清明节放假
4/6

4/7

4/8

全天
正常上班
图书馆五楼
报告厅
顾凯
学生处、创意园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4/4

8Hale Waihona Puke 30党委会校党委委员
第二会议室
刘道平
党委办公室
13:30
教学工作例会
各系部负责人
第二会议室
滕跃民
教务处
13:30
缅怀万启盈老校长活动
另行通知
万启盈
铜像广场
顾凯
团委
14:00
青年教师学术沙龙
另行通知
第一会议室
周国明
科研规划处
15:00
课程思政工作例会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沪版高专[2014]31号
关于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动辅导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培养、发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

一、总则
1、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2、辅导员队伍实行学校和系(部)双重领导,即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各系(部)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体制。

3、辅导员全面负责所带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转岗条件
辅导员转岗,指专职学生辅导员从学生思政岗位调转到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

转岗必须在有相应编制与空岗的前提下进行。

辅导员申请转岗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以上,所带班级中至少有一届已经毕业。

2、本人所学专业与意向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般应属相同的一级学科,并符合意向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要求。

3、近三年工作考核合格。

申请转入教师岗位的辅导员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已获得博士学位,且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已承担教学任务的须在教务处教学测评中成绩为良好以上;申请转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辅导员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且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转岗审批流程
1、组织人事处公布当年度校内各类空余岗位。

2、辅导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人事处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
4、转岗人所在部门领导、学生处领导、人事及学生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同意申请人转岗;
5、学校对申请转岗人员进行教学科研能力考核测评(教务处负责考核测评,考核小组由拟接收部门、组织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及有关专家等九人以上成员组成);
6、校长办公会审定意见。

7、办理相关转岗手续。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辅导员转岗审批表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印发日期:2014年4月2日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转岗审批表
(A4纸正反面打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