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现代女性地位分析女性家庭地位
现代女性地位分析_女性家庭地位*导读:本文针对现代女性地位分析,女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本文就现代女性地位分析作出相关例证。
*女人婚后的10种地位核心提示:恋爱时的甜言蜜语,在结婚后也许就不再温情。
婚姻比恋爱更沉稳,而女人在婚姻中的地位也有可能会因为男人重心的转移而改变。
婚后你会在家庭中的什么地位?以下有10种女人婚后的家庭地位,赶紧来对号入座吧。
1、女皇型这种太太是一家之主,属于真正的女权主义者。
不管大小事情都由自己做主,男人在家中根本没有说话的权利,甚至没有自由,凡事都得经太太同意才能做。
这是典型的女强男弱型的家庭关系,一般是由于男人很窝囊,或者是男人太爱自己的妻子,过分骄纵的缘故而形成的。
2、保姆型女性由于经济地位的不独立,或者是男女双方的地位悬殊太大,或者是女性在性格中的过分懦弱,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长期形成了唾面自干的习惯,而把自己变成了全家人的保姆。
这样的太太,对上要侍奉公婆,对下要抚育孩子,对老公还要百依百顺。
是纯粹的忘我型,没有自我的女性。
这种类型的太太,实在也还包括那些全职太太。
全职太太看起来似乎是养尊处优,实际上,只不过是具有主人地位的高级保姆。
3、管家型太太是家里的财政部长,统筹安排全家的收支。
像一个单位的会计出纳职员,精打细算,但一般是真正过日子的好手。
由于是管家,所以还是把做主的权利让给老公,而把自己的意见摆出来即可。
这类太太大多办事果断干练,但由于是管家的地位,全家人的吃喝拉撒都要负责,所以一定要避免老太婆式的唠叨。
4、伙伴型也可称为是合作型的,夫妻之间的关系如同合作伙伴,经济各自对立,财产实行公证,你是你的,我是我的,分的清清楚楚,家庭支出实行AA制。
赡养老人抚养孩子所需要的经费,都实行各自承担的方式。
这种类型的夫妻关系,多出自于再婚家庭,但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
5、情人型多为两地生活的夫妻,当然也包括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中的名副实在的情人。
两地生活的夫妻,由于工作、屋子、再婚等客观因素,造成了两个人相聚的困难,因此这种太太在法律保护的婚姻内,占据了主妇的地位,实质上和老公的关系却如同情人,聚少离多。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与价值观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与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与价值观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受到男性的支配和限制。
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和价值观也包含了许多崇尚女性美德和尊重女性的观念。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体现在对母亲的尊重和崇拜上。
中国人有着“天下养育之母”的观念,母亲被认为是家庭的中心和养育子女的重要角色。
在古代,母亲的地位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她们被赋予了独特的权威和尊严。
这种尊重和崇拜的态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延续至今。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还体现在对妻子的尊重和珍视上。
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虽然存在一定的男尊女卑观念,但同时也强调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珍惜。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观念,强调夫妻应共同面对困难和挫折。
这种观念反映了对妻子的尊重和对婚姻的重视。
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也存在一些限制和偏见。
古代中国的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的观念较为普遍。
女性在家庭中被视为侍奉丈夫和照顾子女的角色,缺乏自主权和社会地位。
另外,儒家思想对女性地位的影响也较大,儒家强调男女有别,男主外女主内,强调女性的贞操和家庭责任。
这些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和发展。
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价值观也包含了一些崇尚女性美德的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被赋予了许多美德,如贞烈、孝顺、勤俭等。
这些美德被认为是女性的典范,体现了女性的高尚品质和价值。
虽然这些美德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的自由和发展产生了限制,但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崇高评价。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价值观的变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女性地位与价值观也在不断演变。
现代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保护。
女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女性的自主权和平等权利得到了更多的认可和实现。
同时,对女性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社会对女性的评价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美德,更加注重女性的个体价值和自由发展。
中国妇女节探索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
中国妇女节探索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中国妇女节是一个庆祝女性地位和权益的重要节日。
这个节日的庆祝活动不仅仅是为了赞美和纪念女性的成就,更是为了探索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
传统上,中国妇女在家庭中往往扮演着家庭主妇的角色,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女性地位的提升,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一、经济独立的女性过去,大部分中国妇女以家庭为重心,依赖于丈夫的经济支持。
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主经济,并实现经济独立。
她们通过工作、创业等方式赢得了在职场中的尊重和地位。
经济独立使得女性在家庭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这为她们重新定义了家庭中的角色提供了可能。
二、平等的家庭责任分担随着女性在职场中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探索妇女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实现更加平等的责任分担。
以前,家庭事务主要由母亲承担,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注重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平等合作。
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照顾子女和负担经济责任等,让女性不再承担过多的家庭责任。
这种平等的家庭责任分担为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
三、教育女性意识的提升教育对于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妇女节也为提升女性的教育意识和素养创造了平台。
通过举办各种主题研讨会、讲座和培训活动,妇女节不仅鼓励女性获取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也提倡女性积极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
这种教育女性意识的提升有助于女性认识到自己的自身价值和能力,为她们在家庭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打下了基础。
四、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还需要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
传统的社会观念通常认为女性应该承担更多的家务责任和子女教育,而男性则应该负责经济支持等外在事务。
然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性别角色的刻板化已经滞后于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因此,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是实现女性在家庭中角色转变的关键。
总结起来,中国妇女节不仅仅是为了庆祝女性的权益和成就,更是为了推动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转变。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在传统观念中,女性通常被认为是家庭的核心和支柱。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改变,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逐渐演变。
本文将探讨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展示她们对于家庭和社会的重要贡献。
一、女性的家庭地位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她们是妻子、母亲和女儿,她们是家庭的管理者和组织者。
女性的家庭地位既体现在家庭成员关系中,也反映在她们对家庭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影响上。
1. 妻子的角色作为妻子,女性不仅是丈夫的伴侣,更是家庭的支持者和照顾者。
她们承担着照顾家庭日常事务的责任,为丈夫提供温暖的家庭环境和心理支持。
妻子的角色在传统观念中可能有些被动,但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己的事业和发展,她们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形成了平等协作的伴侣关系。
2. 母亲的角色作为母亲,女性扮演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角色。
她们不仅要关心孩子的物质需求,还要关注他们的教育和精神成长。
母爱是最伟大的力量,通过母亲的关怀和教育,孩子们得以充分发展和成长,建立起良好的家庭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3. 女儿的角色女儿在家庭中既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兄弟姐妹的姐妹。
她们承担着照顾家庭和尊敬长辈的责任。
女儿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她们为家庭带来温暖和和谐,为兄弟姐妹起到榜样的作用。
二、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不仅仅局限在传统的家庭角色上,她们还在其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家庭经济的支持者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社会劳动中,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家庭贡献经济收入。
她们在职场上展示出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努力,为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2. 家庭教育的引导者女性在家庭中发挥着教育孩子的重要作用。
她们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和榜样力量,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女性的智慧和温柔,对孩子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3. 家庭协调者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协调家庭成员关系的角色。
她们懂得倾听和关心,能够有效化解家庭中的矛盾和冲突,为家庭营造良好的氛围。
女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
女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一直都处于一个相对被动的地位。
尽管在某些方面,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总体来说,女性在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地位都不及男性。
一、女性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地位传统中国,农业社会是主流,以家为单位,女性在农村的地位相对较低。
女性只能留在家中劳作,负责家务劳动和照顾家人。
而男性则走出家门,甚至走向外面的世界,在经济领域的表现更为突出,也更受社会赞誉。
在封建时代,女性没有任何经济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女性的所有财产全部属于男性家长或丈夫所有,没有任何举自己手脚的机会。
这导致女性始终处于社会经济的不利地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尽管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她们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地位始终处于劣势。
二、女性在文化教育领域的地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教育一直被看作是男性的活动。
女性不能参加男子的文化和学习,对女性进行受教育的想法是被视为逆天而行的表现。
孟夫子说:“妇人未有立身之本,自难与夫为学也。
”是以女性不能参与文化教育而被逐出门外。
在古代,中国女性很少接受教育,只能做家务事,识字者更为罕见。
甚至到了新文化运动时期,女性的受教育率也极低。
这导致女性在文化教育领域的地位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
三、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地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在政治领域始终是一个相对较弱的角色。
尽管在历史上有发达的女性文化和文学,但是到了晋宋以后,这种女性文化风潮已渐渐的消失。
从汉到清,中国历代的女官有过很多,但是真正扮演重要角色的还是和男性相比较多的。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妇女不能从事公职,无权决定重大问题,且不能在家族制度中承继家业和名声。
这导致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地位严重受限。
总之,女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相对较低,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现代社会。
幸好,女性已经更加自由和平等。
女性也要学习敢于去争取自己的权利,不断增强自己的优势。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中,女性的地位有何不同?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中,女性的地位有何不同?随着人们的认识不断提高,女性地位的变化也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社会话题。
虽然我们已经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但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女性的地位仍然存在着差异。
以下是针对在中国和其他国家中,女性地位的不同做出的分析:一、教育方面女性在教育方面的机会也是不同的。
在西方国家,女性和男性的教育机会是平等的。
而在中国,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女性的教育机会仍然不能与男性相媲美。
在许多西方学校中,女性的表现甚至比男性更优秀。
这样才会有很多女性去从事科学技术等高端行业,但在中国,这个比例相对较低。
二、职业方面职业方面是衡量一个国家女性地位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西方国家,女性有很高的自由度和选择性,可以从事自己感兴趣的任何职业。
而在中国,女性手握更少的决策权,很多领域由于不赞成女性从事某项工作,女性的就业机会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三、家庭方面家庭方面也是女性地位的一个指标。
在西方国家,家庭角色也越来越由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和育儿工作可以等比例地分摊。
但在中国,由于传统的观念,女性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和育儿工作,导致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较低下。
很多时候,女性在找工作时,居然还要透露自己的婚姻、生育之类的私人信息,才能获得工作机会。
四、对女性的尊重不同国家和文化对女性的看法也不同。
在西方国家,女性在社会和职场上能够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认可,受到更多的保护。
在中国,虽然现在的社会逐渐开始重视女性的地位,但是在部分地区,女性仍然受到歧视,而且女性面临更多的性别暴力。
五、性别比例失调中国的性别比例失衡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并不是女性的自然劣势,而是由于社会和文化的缘故。
在中国,很多家庭希望能够生育男孩而不是女孩,对女孩并不重视。
因此,性别比例失调让更多的女性失去了出生的机会。
总之,尽管不同国家和文化的女性地位不同,我们可以对两个国家的女性地位作出总结:在西方国家,女性的地位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保护;而在中国,虽然女性地位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问题。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而多样的角色,她们既是温柔贤淑的妻子,又是慈爱无私的母亲,更是家庭的精神支柱。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的角色在家庭中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如何平衡事业与家庭,如何追求自我实现和家庭幸福成为了现代女性不可忽视的课题。
作为妻子,女性在家庭中担负着照顾丈夫和家务的责任。
她们以温暖的拥抱和甜美的笑容撑起一片天,让家庭充满着和谐的氛围。
然而,现代女性不再满足于只是传统的家庭角色,她们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追求自己的事业梦想。
因此,在家庭角色中,女性们开始尝试着平衡事业和家庭,在工作和家庭之间找到最佳的结合点。
除了妻子的角色,女性在家庭中还是慈爱无私的母亲。
她们生育孩子,抚养子女,在这个过程中注入了无尽的爱与关怀。
然而,现代社会的女性们不再满足于只是在家庭中做母亲的角色,她们渴望能够将个人的才华和能力发挥到极致,追求事业的成功。
因此,她们在育儿的同时,也要面对事业上的种种挑战,在家庭与事业之间取得平衡。
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角色在家庭中的变化不仅仅局限于传统角色的担任,她们开始扮演起家庭的精神支柱。
女性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为家庭带来更多的精神慰藉和支持。
在社会压力和家庭困扰面前,她们给予家人无限的鼓励和支持,成为家庭中最坚强的后盾。
然而,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也对她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她们不仅需要照顾家庭,还要追求自己的事业和梦想。
因此,在家庭角色中,女性们面临着时间和精力的双重压力。
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如何做到家庭与自己的双赢,成为了她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对于女性来说,在家庭中的角色是多样而且充满挑战的。
她们既是温柔贤淑的妻子,又是慈爱无私的母亲,更是家庭的精神支柱。
女性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创造了一个充满爱与和谐的家庭。
然而,她们也要面对平衡事业和家庭的挑战,追求自我实现的同时经营家庭的幸福。
因此,我们要呼吁社会给予女性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古代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与家庭地位
古代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与家庭地位古代中国女性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们既是家庭的支柱,又是社会的纽带。
虽然受到男性至上思想和封建礼教的限制,但女性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却体现了众多独特的特点。
首先,古代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主要是以家庭为中心。
在古代中国,家庭地位是女性最重要的身份。
妻子应该服从丈夫,母亲负责照顾孩子和教育子女,这是女性在传统家族制度中的角色要求。
在家庭中,女性起到了照顾家庭生活、传承家族血脉以及维护礼仪秩序的重要作用。
她们经营着饭食、衣物和孩子的教育,同时也是家族祭祀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此外,古代中国女性在文化承载和社会表达中也有重要地位。
妇女作为古代儒家伦理观念中“贤良淑德”的代表,承担着传承家风家训的重任。
在传统的文化节日和庆典中,女性的服饰和舞蹈多以表达美德和福祉为主题,展现了女性的审美和才艺。
同时,女性在传统文学中也有极高的地位,她们的故事和诗词表达了她们对守望家园、忠贞爱情以及追求真理的追求与坚守。
然而,封建社会对女性地位的限制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古代中国,女性受到男尊女卑思想的束缚,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
女性嫁入丈夫家庭后,往往要面对公婆和姑舅家人的权威压力,丧失了部分自主权。
而在家族中,最高地位的继承权只有男性可以担任,女性则被排除在传承家族的范围之外。
此外,古代的婚姻也往往是由家长和长辈安排,女性的个人意愿和选择余地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然而,古代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存在一些特殊的例外。
例如,在商业中,女性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古代著名的民间商业活动“织女会”就是由女性组成的商会,她们在纺织、编织和继承传统工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古代中国历史上也有一些女性身份特殊的例外,如武则天、王昭君等,她们以其出众的才华和智慧,在社会和政治领域中获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总体来说,古代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家庭地位是复杂而多元的。
虽然受到男性至上和封建礼教的限制,但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在文化、艺术和商业等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家庭制度与女性地位
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家庭制度与女性地位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社会形态,它的家庭制度和女性地位与现代社会相比差异巨大。
在封建社会中,家庭制度和女性地位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本文将从家庭制度和女性地位两个方面展开讨论。
家庭制度封建社会中的家庭制度以“男尊女卑”为核心,男性家长(父亲、丈夫、长辈等)拥有最高的权威,而女性则处于被支配和受限制的地位。
这种家庭制度不仅影响了女性的人身自由,还严重限制了女性的教育和自我发展。
在封建社会中,家庭有着重要的社会地位。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以世代相承的,父亲是家庭的头,母亲则是家庭中的妻子和儿女的看护者。
家庭成员的地位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性别和年龄。
儿子继承家业,女儿则必须嫁人,成为其丈夫的妻子。
妻子受夫家支配,女性的自由受到丈夫和家长的限制,女性的地位和能力不如男性,成为封建社会的一个难以逾越的天花板。
在这种家庭制度中,女性身份和地位非常弱。
在夫家,女性不仅需要忍受家庭暴力,更不得不忍受性别上的歧视。
她们会被传统的思想束缚住,甚至不得不与一些不喜欢的人相处,对于她们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的影响。
在许多家庭中,女性不能公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甚至无法做出自己的决定。
家庭制度严重限制了女性的智力和人格发展,也限制了家庭内对个体的尊重。
女性地位女性在封建社会中地位的低下与家庭制度的产生密切相关。
女性除了要承担家庭的重担,还需要承担男女两性不平等的遗留历史和社会模式。
她们需要遵循严格的社会规范来获得更高的地位,并面对家庭的暴力和压力。
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是十分脆弱的。
在这个社会里,女性是被剥夺了人权的一群人。
在封建社会中,女性没有独立的地位和权力。
她们经常受到男性的支配和操纵,被限制在家庭生活之内来维护家庭的稳定。
女性无法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能力,也无法接受更高超的教育。
这种社会模式不仅对女性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地位不仅受到社会认同的压力,也面临着培养教育和职业机会的限制。
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地位如何
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地位如何中国封建社会是指从秦朝建立开始,到辛亥革命结束的一段漫长历史时期。
在这个时期,封建制度对于全体居民的生活和社会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而女性在这个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则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包括她们的社会地位、教育机会、家庭责任以及对婚姻的影响。
首先,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在社会地位上相对较低。
封建制度以男性为中心,注重家族的延续和男性的血脉传承。
这导致女性常常被冠以“弱势群体”的称号,她们在政治和社会决策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女性在继承家业、参与政治权力以及担任军事职务等方面受到限制。
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尤其是贵族阶层的女性,在公共领域的发言机会非常有限,很少有机会参与社会事务和决策。
其次,封建社会的女性在教育方面面临种种不公。
大多数女性在封建时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
教育资源主要面向男性,女性往往只能在家中接受基本的家教和一些传统技能的培训,如织布、绣花等。
因此,女性的知识水平较低,对于理论学问和政治经济等领域缺乏深入了解,这限制了她们在社会和文化上的发展。
第三,女性在封建社会中肩负着重要的家庭责任。
女性主要在家庭中扮演照顾子女、料理家务以及守护家族尊严的角色。
妇女在封建时期,无论她们的社会地位如何,都普遍受到丈夫、父亲和其他家族成员的指导和控制。
她们的婚姻和生育是封建家庭的中心,产生后代是女性的最重要职责。
女性的地位往往取决于她所嫁的丈夫的家族地位,这使得女性的选择空间非常有限。
最后,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影响还体现在婚姻制度上。
自古以来,中国的婚姻制度一直是一种由父母安排的联姻制度,女性的选择权很少。
女性的婚姻往往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事件,她们往往无法选择自己的配偶,而是要接受父母的安排。
夫妻关系中,男性通常在经济和家庭事务决策上处于主导地位,女性则需要服从和依附。
总结而言,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地位相对较低,她们在政治、教育、家庭和婚姻中都面临种种限制。
然而,尽管受到封建制度的束缚,女性仍然发挥了重要的社会作用。
女性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和作用
女性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不仅仅是在家庭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探讨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进一步发展女性的权利和减少性别歧视。
一、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担任母亲和妻子的角色时,女性在家庭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她们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包括照顾孩子、烹饪饭菜、洗衣服等等。
由于女性通常更加细心体贴,因此在家庭中扮演了更加亲密和细致的角色。
然而,女性在家庭中所承担的责任却经常被忽视和低估。
女性经常被认为是家庭和育儿的责任者。
这导致了许多女性在事业发展中遇到很多障碍,以及许多家庭的焦虑和不满。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家庭责任的平等分配和关注,以便让女性能够更好地平衡自己的事业和家庭生活。
二、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过去,女性在职场中受到了很多性别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许多女性无法获得同等的机会和岗位,以及获得相同的工资和福利。
这种歧视导致许多女性的职业发展受到了限制,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而今天,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许多企业和公司已经制定了性别平等政策,并开始着重关注各种性别歧视。
越来越多的女性获得了更高的职位和薪酬,以及更好的职业前途。
这些进步表明,我们的社会正在朝着一个更加平等和包容的方向发展。
三、女性的自我发展和认识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自我发展和认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自我提升和自我价值,而不只是以育儿和家庭为中心。
她们开始寻求更多的学习和工作机会,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能力。
这种认知有力地推动了性别平等和女性地位的进步。
只有当女性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时,她们才能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机会和实现自己的梦想。
结论总的来说,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不断提高。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孙伊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
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1].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
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
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至少就辛劳程度而言是如此),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
本文通过分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历史演变,具体考察她们的家庭权利的各主要方面,希望藉此能促进当代妇女学中家庭关系及女权问题的研究。
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向来不高。
宋代以来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摧残女性的缠足现象,它首先是为了取悦于男子的审美需求和性欲偏好,同时迫使女性深居闺房,不问世事,禁锢家中,成为男性的家奴和性奴。
[2]有西方学者认为,“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和心理的劣势;缠足将妇女牢牢地固定在特定的位置、特定的功能”,而且缠足又“是公众态度,是大众文化──它是10个世纪中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作为真正的女人的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
[3] “五四”运动以来,缠足现象逐渐废止,“新文化运动”带来了许多新的风气,但家庭中的夫权观念、女性的相夫教子功能和女子的“三从四德”文化,在民国时期一直占据主流。
在夫权主导下的家庭里,妻子必须听命于丈夫,女儿必须服从于父母,媳妇必须听命于公婆,许多女性的家庭权益被严重侵犯。
尤其糟糕的是,家庭中侵犯女性权益的主要侵害者常常也是女性──如婆婆、后母。
“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婆婆们经常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重复自己的婆婆当年的压迫手段,甚至变本加厉地侵犯媳妇的权益和人身自由。
女性的地位与作用
女性的地位与作用在当今社会,女性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女性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教育和家庭四个方面来探讨女性的地位与作用。
一、政治方面在政治领域,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女性领导力的发展,女性在政府机构和决策层中的比例逐渐增加。
女性参与政治决策不仅能够给予女性更多的机会,也能够带来更多的多样性和全面性。
女性的政治参与可以为政策制定和社会发展带来新的视角和思路。
二、经济方面在经济领域,女性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越来越多的女性获得高等教育和专业技能,从而在各个行业中崭露头角。
女性的职业发展不仅为自己创造了经济独立和自主,也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财富。
同时,女性在创业和企业管理方面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和智慧,为经济的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教育方面在教育领域,女性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女性的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为她们赢得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为实现自身的价值和追求更好的生活提供了基础。
同时,女性的教育也能够给予她们更多的机会,为其参与社会各个领域提供支持和平等的竞争机会。
女性通过教育的途径,也能够为家庭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家庭方面在家庭中,女性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女性的地位不仅仅是作为配偶和母亲,她们也是家庭的管理者和组织者。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她们以细腻的情感和照顾他人的能力,为家庭成员带来温馨和关爱。
女性的角色在家庭中得到了更多的认可和尊重,这也为她们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来平衡事业和家庭。
综上所述,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在政治、经济、教育和家庭等方面,女性都展现出了令人瞩目的能力和贡献。
社会应该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女性的发展,为她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和环境,让女性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更好的发展和体现。
只有在一个平等、公正和包容的社会中,女性才能真正发挥出她们的潜力和价值,为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妇女在家庭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中国妇女在家庭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一、兼具传统与现代的角色定位中国妇女在家庭中兼具传统与现代的角色定位。
如今,尽管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得到提升,但在家庭中,她们仍扮演着传统的角色。
首先,中国妇女在家庭中往往是照顾子女和家庭的主要责任人,她们负责烹饪、清洁、收拾和照顾孩子的起居生活。
其次,她们也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角色,通过传授道德、价值观和生活技能来塑造下一代。
然而,现代社会的发展也使得中国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着更为多样化的角色。
她们不仅在家庭中起到照顾和教育子女的作用,也承担起了支持丈夫事业的责任。
她们积极参与家庭决策,成为丈夫的智囊和得力助手。
二、平等与合作的家庭伙伴关系中国妇女在家庭中也在不断努力实现平等与合作的家庭伙伴关系。
尽管传统观念中强调男女分工明确,但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妇女追求平等的家庭关系。
她们期望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制定家庭规划和决策,并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在这样的家庭关系中,妇女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而是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通过平等与合作,妇女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实现个人与家庭的双赢。
三、职业与家庭的平衡中国妇女在家庭中还需要努力实现职业与家庭的平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业机会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妇女选择进入职场并发展自己的事业。
然而,职业发展和家庭责任之间的平衡是一个持续挑战。
妇女需要面对工作和家庭之间的矛盾,如何在职业发展中不忽视家庭的需求,如何在家庭责任中保持职业的竞争力等。
为了实现职业与家庭的平衡,妇女需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寻找合适的工作模式和家庭安排,同时也需要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四、妇女权益的保障和推动中国妇女在家庭中不仅需要实现自身的平等和发展,还需要为妇女权益的保障和推动发挥积极作用。
虽然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到了一定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性别歧视、婚姻家庭暴力等。
妇女需要积极参与到社会和政治活动中,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争取妇女权益的平等和保护。
中国古代的妇女与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的妇女与婚姻制度中国古代的妇女与婚姻制度是一个十分复杂且多样化的话题。
在古代社会,妇女的地位和权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婚姻制度也存在着各种规定和限制。
本文将从七个方面来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与婚姻制度,包括女性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婚姻的安排和决定、女性的权益、妇女的地位变迁、女性的角色和责任以及中国婚姻制度的影响。
一、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
她们的社会地位主要取决于她们的婚姻和家庭地位。
女性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物,她们的责任是侍奉丈夫与孩子。
她们通常不能接受教育和参与社会活动,而更多地被限制在家务之中。
二、婚姻的目的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维持家族的延续和维护家庭的利益。
婚姻被视为家族之间的联姻,而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感情婚姻。
通过婚姻,家族能够取得权势和财富的交流,提高自己的地位。
三、婚姻的安排和决定在中国古代,婚姻通常是由家长或长辈来安排和决定的。
女性很少有权力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
家族的利益和社会地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因此,婚姻通常考虑的是男方的家族背景、财富和地位,而不是女性的个人情感。
四、女性的权益中国古代妇女的权益非常有限。
她们不享有财产所有权,婚姻中的财产通常归属于男方。
女性在婚姻中也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
她们通常需要服从丈夫和婆家的安排和决定。
此外,女性很少有机会接受教育,也没有权利从事经济和政治活动。
五、妇女的地位变迁中国古代的妇女地位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朝代有所不同。
比如,在唐朝和宋朝,由于社会的相对开放,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她们有机会接受教育和从事经济活动。
然而,在明清时期,女性的地位再次下降,她们被视为家庭生活的工具。
六、女性的角色和责任中国古代的妇女通常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
她们的责任是照顾丈夫和孩子,并维护家庭的利益。
妇女通常从事家务劳动,比如做饭、缝补、织布等。
她们也负责传承家族的传统和价值观念。
七、中国婚姻制度的影响中国古代妇女与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性别观念和家庭伦理。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悠久,经历了多个朝代的更替。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妇女的地位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妇女在封建社会的家庭角色、社会地位和文化方面取三个角度来探讨妇女地位的变化。
一、家庭角色在封建社会里,家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基本单位。
而在传统的封建家庭中,男女双方的家庭角色是明确的。
男人作为家庭的主人,必须以外部世界的劳动和成果来支撑家庭经济,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家族的尊严和延续后代;而女人的角色,一般是为男人服务、管理家务和生育后代。
这种家庭角色的明显分工,决定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尤其被动,缺乏话语权和独立性。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对家庭角色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
在她们的观念中,做一个清洁和保健婆的角色不再是她们不可或缺的任务。
不只是在家庭中,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发展和才能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关注,她们也开始逐渐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权益。
二、社会地位封建社会中的妇女社会地位很低,与男性地位不相等,从经济、政治、法律等各个方面都明显落后。
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封建社会一直被看作是次等的,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在一些方面获得了承认,但她们依然面临各种限制和不平等待遇。
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很少有独立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经济财产,妇女始终都是男性的附庸,她们只好从父亲到丈夫再到儿子,这一代代地传承下去,这一固定的社会身份无法动摇。
而且妇女虽然参与生产,但她们的社会地位却始终没有得到提高,依然被束缚和限制。
然而,自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改革开放的大潮席卷全国,现代化风潮在女性中悄然兴起。
自此,妇女社会地位在一些方面得到显著提高,例如地位的平等、教育机会的提高、就业机会的增加等等。
在现代化大潮中,妇女们逐渐获得了自己应有的地位和权益,并成为了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文化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妇女在文化领域的开拓受到了很大限制。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女性在不同国家的地位和权利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法律、文化、宗教信仰等等。
下面我们来看看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有哪些不同。
一、在中国1. 性别歧视:尽管中国对保障女性权利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性别歧视仍然普遍存在。
在某些职业中,女性所占比例比男性低;媒体上的女性代表性也较少。
2. 家庭地位:中国传统观念中,男性是家庭中的主导地位。
因此女性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相对较低。
许多中国女性面临的挑战包括父母婚姻状况、是否有孩子、是否结婚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她们的工作和生活。
3. 性别比例:由于传统观念,中国的性别比例失衡,男性比女性更多。
这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婚姻市场紧张、犯罪率上升等。
4. 工资差距:女性的工资往往比男性低。
这种差距在城市比在农村更明显。
而且女性的晋升机会相对较少。
二、在其他国家1. 瑞典:瑞典是一个追求平等和稳定的社会,男女平等的观念在这里非常普遍。
政府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保障女性的权利,包括对性侵犯的严格惩罚、对家庭暴力的打击等等。
女性在政治、商业和社会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机会和权利。
2. 沙特阿拉伯:沙特阿拉伯是一个极端的宗教国家,女性的权利受到严格的限制。
女性无法出门、工作或学习,不能开车或旅行。
女性也不能进行许多其他国家普遍的社交和文化活动。
3. 芬兰:芬兰是一个拥有先进社会制度的国家,对女性的权利保护非常重视。
女性在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政府也提供各种服务来支持和帮助女性。
4. 阿富汗:阿富汗是一个深受战争和贫困的国家,女性的地位和权利非常低下。
女性无法接受教育或寻找工作,也无法在公共场合露面。
而且女性在这个国家中经常成为敌对势力袭击的对象。
5. 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广受赞誉的平等社会,女性在其中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
在这个国家中,女性可以拥有政治、经济、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权力和机会。
政策也经常制定为了保护女性的健康和安全。
强调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的主导地位
强调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的主导地位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
她们的作用和地位不仅仅是传统角色的延续,而是在经济、家庭和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并强调其重要性。
第一部分:家庭中的女性主导地位家庭是一个女性发挥主导地位的重要领域。
传统上,女性在家庭中负责照顾孩子、烹饪饭菜和管理家务。
然而,现代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
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自己的职业,与丈夫分享家务,并参与决策。
她们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重要,对家庭的运作和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举个例子,许多家庭的经济状况依赖于女性的收入。
女性通过自己的职业发展,为家庭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女性的经济独立不仅增加了家庭的收入,还增强了她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
她们开始与丈夫共同参与决策,例如家庭投资、子女教育和财务规划等方面。
这种共同参与使得家庭更加平等和谐。
同时,女性在照料孩子和家庭教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母亲的关怀和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女性在家庭中发挥主导地位,能够更好地关注孩子的需求,并通过温暖的陪伴和教育塑造他们的品格。
这有助于培养出积极、独立和有责任心的下一代。
第二部分:社会中的女性主导地位女性的主导地位不仅仅局限于家庭中,她们在社会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时代的变迁,女性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
在政治方面,女性的参与度不断提高。
越来越多的女性担任政府的高层职位,对政策和决策发挥着重要作用。
女性的声音被听到,她们代表了半数以上的人口,能够更好地代表女性和儿童的利益。
女性参与政治决策的增加,使得政府更加关注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经济领域,女性创业和职业发展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女性在各个行业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展现出自己的才智和能力。
她们的创业和职业成功为其他女性树立了榜样,激励她们追求自己的梦想。
女性在经济上的主导地位,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古代中国的女性地位与权利
古代中国的女性地位与权利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受到了严格限制,她们往往被视为男性的附属物、家庭的负担。
然而,就在这个男权主导的社会中,女性也不是完全没有权利和地位的。
本文将探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与权利,并分析其在家庭、教育、政治等方面的表现。
一、家庭地位与权利古代中国的女性在家庭中一直扮演着被动的角色,她们的社会地位主要以婚姻为基础。
女子一旦嫁入他人家庭,她的地位就主要取决于她的丈夫和婆家的态度。
她们在家庭事务上往往只是履行着服从和依附的角色,需要遵循丈夫和长辈的意愿。
然而,也有一些女性在家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富裕家庭的女性常被赋予管理家务和财产的职责。
她们负责衣食住行的安排,并管理家庭的财政收支。
这些女性的地位相对较高,能够参与家族的权力和决策。
另外,一些女性也通过生育获得了地位和权利。
由于男性子嗣的重要性,女性所生下的儿子对于家族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十分重要。
因此,能够生儿育女的女性受到尊重和崇拜。
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可能会因此得到提升。
二、教育地位与权利古代中国的女性教育相对较为有限,很少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教育。
大多数女性只能从家庭成员那里学习一些基础的家务和婚姻知识。
她们的主要责任是成为好妻子和母亲,而不是追求知识和学问。
然而,一些女性拥有了一定的学识。
在一些富裕家庭中,女性可以接受私人教育,学习文学、音乐、书法和绘画等技能。
这些妇女因此成为了文化圈的一部分,从而拥有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有些女性还通过婚姻获得了学习的机会。
嫁入读书人家庭的女性,可以受到丈夫的影响,接触到更广泛的知识,有机会阅读书籍和文学作品。
这些女性也经常成为丈夫的智力伴侣,共同讨论学问和文化。
三、政治地位与权利古代中国的政治世界几乎完全由男性主导,女性在这方面的地位和权利极其有限。
政治权力大多集中在男性统治者和官僚阶层手中,女性只能通过间接途径参与政治活动。
然而,也有一些女性在政治领域表现出了卓越的才能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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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
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1].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
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
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至少就辛劳程度而言是如此),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
本文通过分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历史演变,具体考察她们的家庭权利的各主要方面,希望藉此能促进当代妇女学中家庭关系及女权问题的研究。
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向来不高。
宋代以来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摧残女性的缠足现象,它首先是为了取悦于男子的审美需求和性欲偏好,同时迫使女性深居闺房,不问世事,禁锢家中,成为男性的家奴和性奴。
[2]有西方学者认为,“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和心理的劣势;缠足将妇女牢牢地固定在特定的位置、特定的功能”,而且缠足又“是公众态度,是大众文化──它是10个世纪中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作为真正的女人的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
[3] “五四”运动以来,缠足现象逐渐废止,“新文化运动”带来了许多新的风气,但家庭中的夫权观念、女性的相夫教子功能和女子的“三从四德”文化,在民国时期一直占据主流。
在夫权主导下的家庭里,妻子必须听命于丈夫,女儿必须服从于父母,媳妇必须听命于公婆,许多女性的家庭权益被严重侵犯。
尤其糟糕的是,家庭中侵犯女性权益的主要侵害者常常也是女性──如婆婆、后母。
“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婆婆们经常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重复自己的婆婆当年的压迫手段,甚至变本加厉地侵犯媳妇的权益和人身自由。
后母虐待非亲生之女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即便在家中未遇到婆婆或后母的迫害,女性也得面临代表父权的父亲和公公的压力,男性家长经常任意剥夺女性婚姻自主和经济自主的权利。
1949年以后,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改善,但妇女解放运动并未深入到家庭之中,政治运动的风暴也未危及家庭中男人的优越地位。
虽然传统文化鼓吹的“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文化受到明显的冲击,但在毛泽东时代女性却又多了另外的“二从”,即“从国家”、“从单位”[4].1950年代,许多女性面临“组织上”的压力,在革命的名义和强制之下,被迫服从组织“分配”,与“首长”们结合。
政府公然容许和容忍那些“老革命”喜新厌旧,抛弃老家的“黄脸婆”妻子,与年轻漂亮的城市小知识女性结婚。
“组织上”用这种方法对那些“革命英雄”实行了性补偿和性报答,但众多小知识女性却被“革命”当作“性礼物”和“性奴隶”无偿赠与,其自由恋爱的权利被剥夺了,而“首长”们结发妻子的合法权益也被“组织上”彻底破坏了。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普遍在就业、薪资、提升等多方面对女性员工采取歧视性做法,女性不仅难找工作,而且处处受到福利和待遇上的歧视。
全国妇联2001年第二次妇女地位调查的结果表明,从1990到1999年,城市女性与男性的工资比率从77.5比100下降到70.1比100,而在农村则从79比100下降到59.6比100.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自然影响到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下降。
随着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女性被迫离开职场、退回家庭,城市失业者中下岗女工越来越多[5].退回家中的女性尽管不再外出辛苦工作,但心理压力和痛苦却成倍增加。
那些仍在工作的女性则不得不降格以求,不仅被迫接受低工资、少福利的歧视,而且可能还要忍受各种性骚扰。
在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实行后,农民家庭普遍需要男性强劳力承担重体力活,再加上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福利制度和“五保户”制度的崩溃,农民家庭的老人赡养只能依靠儿子,出嫁的女性、离婚女性在责任田、口粮田及土地补偿费方面都得不到公正的对待,于是农村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
[6] 虽然时代变了,观念也有进步,但传统文化对女性家庭权利的约束仍然存在,下面分析女性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生育权利和人身安全权利状况的演变。
二、女性的家庭财产权利财产的拥有、支配和继承是衡量女性在家庭中地位与权利的重要指标。
一般而言,在传统社会里女性没有制度性权利去继承家庭财产,只有儿子才有合法地占有家庭财产和分配遗产的权利。
未婚女子或许可能得到一份嫁妆,而死了丈夫的女性如果留在家族里至多只能得到瞻养,但无论是出嫁的女儿还是寡妇,都无法分得家产。
[7]明朝起的律令甚至苛刻地规定,倘若家无直系男性继承遗产,就必须在侄子中过继一个儿子作为财产继承者,即所谓的“强制侄子继嗣”,这种反映传统文化习俗的律令完全剥夺并杜绝了女性的家庭财产继承权,显示出对女性的极端歧视。
[8] 进入民国后,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新女性意识开始觉醒。
1926年1月在广州举行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们提出了“妇女运动决议案”,号召“反对司法机关对于男女不平等的判决”、“女子应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9]1930年通过的中华民国《民法》对女性的财产继承权利作了新的规定,提出了继承家庭财产时的男女平权,如果家中没有子嗣,女儿可以是法定的财产继承人。
但现实中传统习俗仍然居支配地位。
首先,传统的分家制度继续存在,“父亲只要在生前分掉自己的财产就可以剥夺他女儿的继承权”,女性的法定财产继承权形同虚设。
[10]其次,法律并未禁止将财产过继给侄子的传统,所以许多人生前将财产过继给侄子,从而剥夺了家庭中女性继承财产的机会。
再次,尽管《民法》中规定,死去丈夫的妻子有权继承丈夫的财产,但《民法》却取消了丈夫死后寡妇监护其家庭财产的权力,如果她亡夫的财产已分给其他继承人,则寡妇就无法通过立继来确保她对财产的控制。
[11]最后,《民法》剥夺了寡媳(即与亡夫父母住在一起的女性)的财产权利(包括她们的监护权和财产继承权),这样寡媳在公公死时就不能得到任何财产。
[12] 除了法律本身存在缺陷外,民俗民风仍然保留了许多歧视妇女的现象。
30年代的民俗调查显示,乡村妇女普遍没有财产继承权。
[13]“满铁”的华北调查表明,“女子除结婚费之外,原则上不参与家产分配[14]”。
在珠江三角洲的乡村里虽然有极个别的女儿继承家产的案例,但这并非是普遍的习俗。
[15]在黑龙江,虽然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家庭里也存在女儿继承财产的现象,但这种情形非常罕见。
[16] 到了毛泽东时代,法律明确保障男女平等的家庭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而且夫妻成了家庭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夫妻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得以平等地继承父母遗产。
但由于在公有制状态下私有财产基本上被剥夺了,同时实行低工资制度,结果属于个人的财产和遗产微乎其微。
这样,女性的财产继承权往往只具有法律纸面上的意义。
邓小平时代通过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对妇女(包括出嫁女和再婚寡妇)的财产继承权有不少新的具体规定。
例如,《民法通则》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17];《继承法》不仅在原则上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同时还有如下具体规定,即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时有权处分所继承的遗产[18].《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妇女的财产继承权的规定更加明确:“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第29条):“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标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第30条):“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31条):“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第32条)。
[19]依照上述法律,女性无论已婚未婚,均应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继承权,不因女儿出嫁便失去其财产继承权。
但是,现实中侵犯、剥夺妇女家庭财产权利的现象和事例仍频繁出现。
特别是在农村,随着家庭承包制的推行,女性拥有、处理和继承土地承包的权利成为女性立身存命的大事,可是各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仍然经常侵害女性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已婚妇女的责任田、口粮田和家庭财产继承权实际上仍然得不到保障。
例如,虽然政府宣布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但农户之女一旦出嫁,其娘家承包的土地就会被收回,而出嫁女性能否在婆家村里分得一份土地,则取决于婆家村里有无机动土地或是否恰好遇到婆家村里调整土地。
[20] 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田、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这四大权益是农民立身存命的根本,但农村妇女这方面的权益却往往遭到侵害。
尤其是适龄未嫁女、有女无儿户、外村娶来的媳妇和“农嫁非”的出嫁女等四类妇女,在农村承包土地的调整中她们的权益最可能被剥夺。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院课题组的问卷则显示,有7.2%的受访妇女目前没有土地,其最主要的原因分别是“出嫁后失地”(占45%),“国家征用后失地”(占17%),从未分配土地(占31%)。
进一步比较得出,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前者比后者依次更没有保障。
[21] 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受损害,与民众的法律意识模糊、女性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关。
河南省濮阳市妇联“在五县一区选取了6个村,专门开展了一次农村妇女财产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调查。
调查后发现,6个村中都存在农村妇女财产被侵害的情况,其中尤为突出的是财产继承难和责任田、宅基田得不到落实问题。
”许多农村妇女认同“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认为女子出嫁后对父母遗产不应有继承权,结果许多出嫁女性在财产继承问题上选择了自动放弃。
虽然仍有8%的妇女要求依法继承,但她们难以抵制家族中人的反对。
[22] 2002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对西部12省(区、市)农村作了综合调查,当问到妇女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财产继承权的理解时,有13.9%的受访者认为“女孩”、“妻子”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而“男孩”和“丈夫”则可以继承。
[23]这种明显的性别歧视观念表明,乡村传统习俗对妇女财产继承权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
在少数民族地区,歧视妇女的现象就更为严重了。
例如,鄂伦春族的财产继承权一般仍属于男子;云南普米族实行大家庭制,分家产时女性没有财产继承权。
[24] 显然,近百年来尽管中国的法律不断进步完善,但这并不等同于观念的进步,在东方文化深厚的人治环境中,潜规则与民俗习惯往往是超法律和超时空的。
从落实女性平等财产权利的角度来看,完善法律体系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进行全社会的法制教育普及和文化重建。
三、女性的生育权利百年来中国女性的生育权利一直处于被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