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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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互助意识,提高员工福利保障水平,特制定本《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基金设立1.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企业自愿设立,为员工提供相互帮助的资金来源。

2.基金的设立应经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相应的基金章程。

3.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愿捐赠、员工自愿捐款等。

三、基金管理1.基金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2.基金管理机构应由企业聘请专业的资金管理团队或机构来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四、员工参与1.所有企业员工均可以自愿加入基金,但必须符合基金的入会条件。

2.员工入会时,应填写入会申请表并交纳一定的入会费用。

3.员工入会后,应按照基金章程的规定缴纳相应的会费。

五、基金运作1.基金的运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会员享有同等的权益。

2.基金的资金应投资于安全、稳定的金融产品,以保证基金的资金安全和稳定增值。

3.基金的收益应根据会员的参与情况进行分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基金使用1.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基金章程的规定,主要用于员工在意外事故、大病医疗等突发情况下的救助。

2.基金的使用应经过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并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最终决定。

七、基金退出1.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随时申请退出基金。

2.员工退出基金后,有权领取自己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3.员工退出基金后,不再享有基金提供的互助资金。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供参考。

互助金管理办法

互助金管理办法

xx区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和“落实三真、关爱基层”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根据《舟山市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委办…2009‟87号)要求,特设立xx区互助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助金主要用于补助党组织关系在本区的生活困难党员。

第二章基金筹集和管理第三条基金来源。

1、党组织和党员捐款;2、区管党费每年按上年度净收入的30%划拨;3、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赠;4、基金本金储蓄等合法稳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结转。

第四条帐户管理。

基金在银行设立专户,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明确相应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管理机构。

建立xx区互助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共xx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督管理。

基金的运行情况应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在一定范围内每年公开一次收支情况。

第七条基金使用。

基金使用应保持总额动态平衡,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经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第三章补助范围和形式第八条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原则。

3、定期补助与临时补助相结合原则。

第九条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分定期补助、临时补助和节日慰问三种形式,其中定期补助每年安排60名市级生活困难的老年党员和老年村干部、200名区级困难党员。

第十条补助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定期补助:1、家庭人均固定收入低或因病、残、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2、年龄65周岁以上,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村长、大队长)职务,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同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临时补助:1、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等意外原因导致生活突然困难的党员;2、未享受市、区、乡镇各级补助的生活困难党员;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补助的党员。

企业职工互助金管理办法通用版

企业职工互助金管理办法通用版

准。 (三)每位会员在职期间能享受两次不同种类大病的补助,累计享
受的互助金金额不超过 12 万元整。 (四)若会员罹患的疾病同时满足全资子公司实施的互助金管理办
法救助范围,也可以享受救助待遇,但是同一类病种及由此病种而引起的 病灶转移或其他并发症,救助标准相同,会员只能在公司享受一次补助, 如果救助标准不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会员在救助标准高的单位享 受救助,且只能享受一次救助。
(三)复审和公示: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进行复审, 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互助金管理委员 会。
(四)审批: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公司职工互助金管理 委员会主任签署《xxx 公司职工互助金申请审批表》,由公司工会财务按 照审批金额进行转帐支付。
(五)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对会员救助申 请进行审定。
xxx 公司 职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等导致的家庭经济困 难,完善职工帮困救助体系,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互助金坚持“职工自愿参与,退会自由;互助互济, 量入为出;公平、公正、公开和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职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公司工会主席任主任, 成员由 xxx、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下属单位负责 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职责:负责研究和落实职工互助金工作的相关政策和重 大问题,审批职工互助金,督促、检查和指导互助金管理工作。 第四条 职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 xxx 工作部,xxx 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职工互助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适用对象 第十条 公司职工互助金实行会员制。公司本部、全资分、子公司 在职工会会员,自愿加入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为本办法适用对象。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经济互助,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1.3 互助资金遵循自愿参与、公平公正、互帮互助、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互助资金来源及管理2.1 互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员工自愿缴纳、公司补贴、社会捐赠等。

2.2 员工参加互助基金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3 互助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2.4 公司定期公布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三、互助范围及标准3.1 互助范围包括: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生育等。

3.2 互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员工缴纳金额、互助范围及实际需求制定。

3.3 互助金发放额度上限为公司规定金额。

四、互助申请及审批流程4.1 员工申请互助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病历、费用清单等。

4.2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4.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4 审核通过后,互助金发放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

五、互助金发放及还款5.1 互助金发放采取一次性发放或分期发放两种方式。

5.2 申请人需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及方式。

5.3 申请人按协议约定按时还款,如逾期未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六、互助资金的监督与审计6.1 公司设立互助资金监督小组,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6.2 公司定期对互助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6.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

七、违规处理7.1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2 对侵占、挪用、私分互助资金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8.3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办法将及时进行修订。

九、互助金缴纳及退出机制9.1 员工加入互助资金需填写申请表,并按月缴纳互助金,缴纳金额由公司根据员工收入水平及互助金需求合理设定。

互助金管理办法

互助金管理办法

互助金管理办法互助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助金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助金是指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的补偿金。

第三条互助金由本单位集体自愿设立,参保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定月度缴纳,发生互助事件时,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实施互助金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取的互助金原则上及时存入指定账户,确保互助资金安全。

第五条互助金的缴纳、管理、使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诚实、守信、公平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参与条件和缴纳标准第六条参与互助金的对象为本单位在册的所有员工。

第七条缴纳标准和缴纳方式应当制定明确的规定,并在员工入职时进行全面的宣传和说明,让员工充分了解互助金规定和缴纳义务。

第八条互助金的缴纳应当按月进行,每月月末为一个缴纳周期。

第九条互助金缴纳标准为参保人员当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金额应当向元整数递增。

缴纳金额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避免因默认或担保方式导致的风险。

第三章互助事件及补偿范围第十条发生互助事件时,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申报,经单位核实后,向参保人员提供补偿金。

第十一条互助事件包括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

第十二条互助事件发生时,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并在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补偿金,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偿的,应当注明原因,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第十三条互助事件补偿范围应当根据参保人员月度缴纳金额、事件性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进行区分。

第四章互助金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互助金账户,专款专用,确保互助金安全。

第十五条互助金的缴纳应当自愿,不得强制性缴纳。

第十六条互助金的余额应当加密存放,不得私自流转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互助金管理办法,专门负责互助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定期进行公示和报告。

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在职工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宗旨互助基金是用于帮助工会会员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

二、权利与义务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凡自愿按年度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享受补助。

已缴纳互助金到龄退休的教职工,以退休当年为享受本办法补助的最后期限。

会员所缴纳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三、基金来源1、社会各界捐款;2、个人自愿捐款;3、基金会成员每人每年缴纳20元;4、基金利息.5、校工会按基金会成员缴纳数1:1配套。

四、补助项目及标准1、基金会成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亡故的,补助400元。

2、基金会成员亡故的,补助2000元.3、基金会成员遭遇天灾、人祸等情况造成个人、家庭重大损失的,视具体情况,补助1000-3000元。

4、基金会成员经市级医院临床诊断为尿毒症、肝硬化、脑卒中后遗症等慢性重症疾病(需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复印件),视病情程度,补助1000—3000元.5、基金会成员经市级医院临床诊断为急性重症需手术治疗的如:心脏介入手术(安装心脏起搏器、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搭桥等)、急性胰腺炎手术、关节置换手术、脑卒中手术等(需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复印件),补助3000元。

6、基金会成员经市级医院临床诊断为各类恶性肿瘤疾病(需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复印件),视病情程度,补助3000—6000元.7、基金会成员如发生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中的多种情况,则按最高标准补助,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五、申请、审批程序1、基金会成员根据补助项目和标准,个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所需证明材料。

、各院级工会核定情况,提出补助建议并加盖公章后报校工会。

23、校工会根据院级工会意见,调查、核实后,由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补助金额.、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原则上每月底集中讨论一次。

45、互助金管理工作小组的组成为:分管互助金工作的校工会副主席、校工会生活福利部成员、校医疗卫生中心负责人。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基会),是通过个人缴费,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组织。

用于慰问员工家属,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提高员工保障水平的客观需要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互济专项基金。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凡自愿交纳互助金,均可成为互助基金会成员,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享受补助。

不交纳互助金的,不得享受补助。

第三条员工所交纳的互助金一律不予退还。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中,会长一名,由关爱总监担任;副会长四名,由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经理、行政经理担任;财务监督一名,由财务经理兼任;互基会工作人员一名,由总经理助理担任。

第五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互助会工作;制定和修改《员工互助会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公司互助会资金使用统筹方案和互助会的有关政策;讨论和决定互助会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员工宣传好互助会的意义及其管理办法。

第三章会费第六条互基会资金由员工个人出资组成。

每月交纳一次,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第七条出资金额最低标准:第八条员工可向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每月多交纳会费,但员工每月交费额度不得低于最低标准第四章管理第九条救助的主要对象为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并自愿交纳互基会会费的员工及其家属。

第十条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1、员工家属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家属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家属因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第十一条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的具体金额由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定。

第十二条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家属(本司员工)提出申请,由互助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审批,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十三条互助基金的管理建立基金会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动他用。

财务监督负责人有义务每月将互基会的收支及管理情况予以张贴公告。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员工互助基金是为了员工福利和企业长远发展而设立的一种互助机构。

它通过员工自愿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来形成基金池,用于员工共同发生的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的互助帮助。

为了保证互助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企业员工互助基金的管理办法。

一、基金会的设立和管理(一)设立:基金会可由企业决策机构发起设立,由企业员工共同参与。

设立基金会的机构应当明确基金会的宗旨、范围和工作内容,并依法办理注册手续。

(二)管理:基金会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并报告给企业决策机构。

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会议、审核互助申请、制定互助金发放标准、监督基金使用情况等。

二、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和管理(一)资金筹集:员工入职时,公司应向员工介绍员工互助基金的宗旨和工作原则,并告知员工互助金的缴纳比例。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决定是否加入,并将互助金通过工资代扣方式上缴至基金会。

基金会应及时计算和管理互助金的资金池,确保互助金的充足。

(二)资金管理:基金会应将互助金定期投资和管理,以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会应考虑风险和收益的平衡,选择低风险、稳定的投资品种,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互助金的使用和发放(一)申请条件:员工在遭遇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可以申请互助金的使用。

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材料,由基金会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

(二)互助金的发放标准:基金会应根据员工的贡献和需要情况,制定互助金的发放标准。

标准应公平合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发放程序:基金会应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及时审核并发放互助金。

发放程序应规范合理,确保互助金的及时发放和流程透明。

四、基金会的监督和风险控制(一)监督机构:基金会应设立监督机构,由员工代表和企业管理层共同组成。

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管理办法

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管理办法

ⅩⅩ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肥市温商担保有限公司会员互助协作金业务操作与管理,控制互助金风险,提高互助金运作效率,确保互助金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担保互助金的管理机构为合肥市温商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经合肥市工商局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享有独立的经营权与民事权。

第三条设立本互助金的目的在于帮助具有发展前景的在肥温商会员企业与个人较方便地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其他非金融机构取得融资,促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分担贷款(融资)风险,保证债权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为保证,即担保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担保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合规性、社会性为基本运作准则,以保本经营、控制风险、平等自愿、公平守信为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六条担保公司宗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较好解决政企之间、银企之间的矛盾,规范社会担保行为,以担保公司的信誉和资产为借贷双方提供可靠的保证,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展温商会员企业经济服务。

第二章互助金设立与组织管理第七条互助金由ⅩⅩ担保有限公司、在肥温商企业、投资商、会员存入互助金共同组成。

互助金总额设定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担保公司是会员制度的主体,负责会员制度建立与终止;负责会员章程、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等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批准吸收会员和会员退会;负责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全面负责会员制度的组织、指导、管理、监督。

第九条会员制度的最高组织形式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秘书长一人。

原则上,秘书长从温商担保会员中选举产生,担保公司中设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条担保公司职责:(一)制订年度经营、投资、财务计划和财务预决算、盈亏处置方案;(二)拟定担保公司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三)拟定担保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担保公司内部具体规章;(四)制订和修改担保公司章程及内部运作管理制度;(五)负责对申保企业的资信评估;(六)依法开展担保业务和反担保业务;(七)组织实施追偿、清算与重组业务;(八)负责向专家评审小组提交重大担保事项。

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第一篇: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集团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一、目的和意义为弘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企业精神,进一步增强**集团的凝聚力,营造××人互助关爱的良好氛围,减轻和解决集团公司员工因突发性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帮助困难员工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有利于集团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集团公司决定设立集团员工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二、性质互助金旨在通过集团公司和员工的力量,用互助的方法救助生活有困难的员工,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互助金的来源1、集团公司定期拨款,每年视财务状况以不低于3万元的资金拨付给互助金账户。

2、正式员工每月交纳最低5元的互助金;3、员工乐捐(按公司制度所收罚款、扣款);4、集团公司处理废旧物资所得;5、互助金接受员工和外部集体的自愿捐款、赞助。

四、互助金的管理与监督1、成立员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全面负责互助金的管理、协调、核查、实施等工作。

2、集团公司设立互助金独立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3、互助金的使用坚持“救难、救急、救险”的原则。

互助金的发放采取职工个人申请、互助金管委会核实、集团领导审批、互助金管委会执行的流程。

五、互助金的分类1、互助救济金批准后由互助金管委会一次性拨付,无需申请人偿还。

2、申请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遭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工伤或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除外)、本人或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超过5000元的可以申请。

自身及家庭遇到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及生活方面有特殊困难者可以申请。

3、互助救济金的标准分四级: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

遭遇特大困难的员工,经调查确认后还可申请特级济困,特困级补助不超出20000元。

六、互助金的申请及审批程序1、申请人须填写《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医院开出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有效单据、出院小结、病理报告或疾病诊断书或购房协议等),向互助金管委会提出互助金补助申请。

家族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

家族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

家族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一章互助基金会的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某公家族的发展,促进家族的和睦团结,培养家族人才,发扬团结互助精神,传承族风祖德,增强全面提升本家族生活幸福指数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族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一致,家族内部要和谐相处,相互谦让,对外要共同捍卫家族利益。

家族兴旺,人人有责!第三条鼓励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勤俭持家,艰苦奋斗,信息共享,发展家族经济和文化。

第四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原则上救急不救穷。

提倡自助自救,奋发图强,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和违背道德之事。

第五条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必要支持经费。

用于关心家族成员的经费(长辈健康探望金、晚辈奖学金、技能培训经费等);用于家族活动经费(如节假日活动等)。

第二章互助基金会的组成第六条互助基金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只限于本家族的成员。

第七条互助基金会采取自愿乐捐的原则,一旦捐献,永不退还。

第八条互助基金会设五名基金管理员,每届任期一年,无偿为家族服务,对家族互助基金会会员负责。

互助基金会的管理员设理事长一名,负责资金的全面管理和使用工作;监事一名,负责监督资金安全、运作活动规范;运营一名,负责互助基金的保值增值,即向理事会提供基金投资建议,并执行投资决定;会计、出纳各一名,分别负责互助基金的筹集、调度等工作。

理事会成员经互助会成员选举后可以连任。

基金管理员失职时可以由基金会成员提出,基金会成员超过1/2通过更换基金管理员。

第九条互助基金会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召开家族会议、讨论、沟通家族事务,所有事务不可参杂私人恩怨。

第三章互助基金的筹集第十条现阶段互助基金的筹集以本家族成员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辅的多方位筹集原则。

第十一条互助基金的筹集方法有四种:方法一:家族成员自愿捐资。

人人献一份爱心,为家族做点贡献。

依经济状况而定,能者多出,自觉自愿,上不封顶;原则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家族成员捐献100元及以上需监护人同意。

方法二:互助资金投资收益。

互助资金参与家族投资基金的投资获得的资产增值。

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5则范文)

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5则范文)

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5则范文)第一篇: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村资金互助会章程》规定,为规范资金互助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借款原则:互助资金借款坚持互助互济、有偿使用,只借会员、不借他人,生产专用、禁挪他用,用款申请、有效担保、公示审批,相互制约,有借有还、滚动发展,公开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借款程序:(一)借款申请:会员在发展生产项目急需资金时,可向互助会提出借款申请。

申请须户主夫妻双方签名,注明发展项目名称、规模、借款数额、项目实施条件及措施、项目已实施的现状、还款时间、还款措施等。

(二)借款调查:理事会、监事会对借款事项进行调查审查:①会员资格、信用状况;②以前贷款是否还清;③所借资金是否用于发展生产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④理事会对所借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和实地察看,审查生产项目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项目要完成前期实质性工作或正在全面开展。

⑤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

(三)借款保证:会员借款必须同时办理担保手续:一名会员借款5000元以上,须有两名具备担保资信的人提供担保,担保人负连带偿还责任。

担保人资格:本村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已婚,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偿还本借款能力 1的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可以进行担保;会员之间可互助担保,一名会员担保不超过2户。

(四)借款审核:每月20—25日期间,理事会、监事会对当月会员的申请借款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审核。

对符合借款条件的予以公示,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作出充分解释说明。

(五)公示审批:理事会、监事会审核后,将借款会员、借款数量、还款时间、借款保证等相关内容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理事长签署审批意见。

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审核。

(六)借款发放:借款公示审批后,互助会与会员签订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借、贷方各一份,做帐一份。

),同时办妥其他相关手续,必须用转账支票支付。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分享借鉴)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分享借鉴)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最新整理)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助基金的管理,促进互助基金的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助基金是指由成员缴纳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共同承担风险和互助救助目的的基金形式。

第三条互助基金的目标是提供成员在乎外事故、疾病、自然灾害等风险事件中的补偿和救助,达到共济互助的目的。

第四条互助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立和管理机构第五条互助基金的成立应由不少于五名自愿参加的成员共同组织,成立理事会进行管理。

第六条互助基金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互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如资金收取、风险评估、救助审核等。

第七条互助基金管理机构应设置充足的工作人员,并设立相关岗位,包括基金经理、财务人员、风险评估师等。

第三章缴纳和利益分配第八条互助基金的成员应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资金,以确保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救助的能力。

第九条互助基金的利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根据成员的缴纳金额和风险救助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第四章风险评估和救助管理第十条互助基金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担能力和救助标准,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营。

第十一条互助基金应建立健全的救助管理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的及时发放和救助事项的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互助基金的救助审核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确保救助对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监督和纠纷解决第十三条互助基金应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基金的合法运作和成员权益的保护。

第十四条互助基金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成员之间的纠纷和申诉,确保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第六章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互助基金章程范本2. 互助基金成员名单模板3. 互助基金缴费记录表格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互助基金:是指由成员缴纳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共同承担风险和互助救助目的的基金形式。

企业员工互助金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互助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互助金管理,提高员工凝聚力,减轻员工临时性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员工互助金以自愿参与、公平公正、互助互爱为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企业员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互助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由企业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职责:(一)制定互助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审核互助金申请,决定互助金发放;(三)定期公布互助金收支情况;(四)组织开展互助金宣传活动;(五)监督互助金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委员会下设互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互助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互助金来源与注入第八条互助金来源:(一)企业按年度盈利情况拨付的专项款项;(二)员工自愿捐赠;(三)企业及关联客户、供应商等社会捐赠;(四)企业依法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收入。

第九条互助金注入:(一)每月由财务部向互助金账户注入一定数额的资金;(二)员工自愿捐赠的资金,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取并存入互助金账户;(三)企业及关联客户、供应商等社会捐赠的资金,由财务部负责收取并存入互助金账户。

第四章互助金申请与发放第十条互助金申请条件:(一)企业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二)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生活困境等临时性困难,确需资金帮助;(三)符合企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互助金申请程序:(一)员工填写互助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发放互助金;(三)互助金发放,由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互助金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互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一)建立互助金台账,记录互助金收支情况;(二)定期向委员会报告互助金使用情况;(三)接受员工监督,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

第十三条委员会定期对互助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互助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企业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互助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构建和谐企业,在员工因重病、伤、残、死亡及其它特殊困难发生时给予一定暖心互助,提高员工健康保障水平,缓解员工特殊生活困难,根据《工会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互助金,是以公司员工个人捐资为主,以公司、公司工会资助,其它团体组织或个人捐助为辅的一种员工自我服务、互助互济的暖心互助形式。

第三条凡公司的企业管理员工、社会管理员工遵守本办法规定,均可自愿捐资,成为暖心互助对象Q第二章暖心互助金的筹集、管理第四条暖心互助金的来源一、员工个人自愿捐资。

员工个人每年一次性捐资不低于IOO元人民币,多捐不限。

二、公司工会资助。

由公司工会每年筹措至万元人民币资助暖心互助金。

三、公司资助。

每年年初由公司工会根据暖心互助金使用情况,向公司申请资助。

四、接受团体组织单位或个人的自愿捐助。

五、暖心互助金利息收入。

第五条暖心互助经费的管理一、暖心互助金实行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两级审批管理(即分公司工会负责所属单位慰问申请审批,公司工会负责直属机关慰问和全省帮扶审批),暖心互助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暖心互助金使用情况每年向职代会报告一次,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

三、员工个人自愿捐资部分,由员工所在基层工会代收代缴,建立专项收缴台帐,及时全额上缴互助金账户,并于一个月内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公司工会和公司资助部分,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划拨到暖心互助经费统一账号。

五、团体组织或个人的自愿捐助部分,捐助者可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由基层工会代收、代缴,也可直接到公司工会进行捐助Q六、团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向暖心互助金的捐助,由公司工会向捐助者发给致谢证书或函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第六条管委会成立“公司员工暖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管委会由公司工会、公司相关部室领导、基层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及职工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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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职工互助储金会
管理办法
第一条互助储金会是在工会会员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为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依靠职工群众自己的力量进行同志间互相帮助,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而成立的经济互助组织。

第二条互助储金会应结合日常工作对职工进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加强生活指导,养成节约习惯,关心会员的生活状况,在会员遇到困难或临时需要帮助时,在经济上给予可能的帮助,以提高职工的生活健康积极性和克服困难的经济能力,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第三条凡工会会员均可申请加入其所在基层单位分会组织的互助储金管理小组。

第四条愿意加入互助储金会的工会会员,可向互助储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登记表,一次性交纳现金100元(队、科级干部300元,副总以上领导干部500元)为入会会费,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应在接到登记表十天以内发给其互助储金会会员证。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按规定办法获得借款的权利;
2、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3、随时向互助储金小组或分会提出建议意见与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交纳储金的义务;
2、按时归还借款的义务;
3、协助开展与改进互助储金小组或分会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会员可根据自愿或工作调动情况申请退会。

会员退会时,应交回互助储金会会员证,互助储金会凭证退还其所交纳的互助储金本金。

退还前,若有借款,必须还清借款;遇有会员死亡时,其所交纳的储金应及时退还其继承人。

第八条互助储金会在公司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工会组织依据**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决定组织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和小组,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条互助储金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互助储金会会员代表大会。

其任务:
1、审议与批准互助储金会具体工作办法;
2、选举互助储金会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
3、审议与批准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互助储金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半年或一年举行一次,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召开。

第十二条互助储金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三至五人组成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办理会务,其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互助储金管理小组,在会员中选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

成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分工,并吸收积极分子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工作。

互助储金管理小组按实际需要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及公司工会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按季公布互助储金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互助储金管理小组的任务:
1、吸收工会会员参加互助储金分会;
2、决定困难会员借款数额(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互助储
金管理分会会员所筹集总额的15%)及还款的办法、期限及责任人;
3、向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申请办理困难会员借款有关手续。

4、负责协调与互助储金分会有关工作。

5、督促会员按时清还借款。

第十五条各基层工会均要设立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由各工区、部门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三人至五人组成;要分工负责,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的任务:
1、吸收本单位互助储金小组会员参加互助储金分会;
2、管理互助储金分会储金账目,并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限度内,决定困难会员借款数额和还款期;督促会员按时偿还借款。

3、定期向本单位会员及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与储金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互助储金会基金的来源:
1、会员自愿交纳的入会费;
2、利息收入。

第十八条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的储金,均由各基层工会互助储金管理分会保管使用,互助储金管理分会应根据情况以定期或活期存款,存入国家银行。

笫十九条凡互助储金会会员借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报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研究通过后,报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批淮后方可发给。

第二十条加入互助储金会两个月以上的会员,方可申
请借款。

第二十一条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个月。

第二十二条会员遇到困难申请借款时,必须同时拿出还款办法和聘请保证按时还款的担保人;对借故不按期还款的互助储金会会员,应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可向会员群众公布。

如确有困难亦可申请延期,但必须经互助储金管理分会批准,方可延期偿还借款。

第二十三条互助储金监察分会经工区、部门互助储金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三人至五人组成,并选组长一人,任期为三年,在公司互助储金管理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互助储金监察委员会委员除经常检查工作外,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互助储金管理分会的工作、储金收支情况及账目是否按时公布。

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互助储金会根据互助储金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解散。

第二十六条互助储金会解散时,由互助储金会代表大会选三人至五人组成清退小组,办理互助储金清退工作,要在三周以内清退完毕。

第二十七条互助储金会成立后,须向上级工会登记备案,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各基层工会组织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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