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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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概念

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几乎时时处处与合同打交道,不管你对合同的知识知道的有多少,也不管你对合同法的内容知悉有多少,我们都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一个好的合同,能够使合同当事人双方;一个缺陷的合同,会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所适从;一个无效的合同,有可能为我们留下无法挽回的损失。

说道这里呢,可能有的听众朋友会说了,啊呀,我平时都接触不到合同啊,除了买车买房买保险的让我在合同上签过字以外,好像就再也没有接触过合同了。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合同最广泛的、无处不在的。《合同法》所调整的是合同关系,并不是单纯的书面合同,而我们老百姓通常概念上会以为只有书面合同,当事双方签字盖章的,才叫做合同。事实上,除此之外,口头达成,实践履行的,即使没有书面合同,都可以成立合同法所保护,调整的合同法律关系。

我们经常遇到的有些合同没盖印章,写错单价就开始履行了;有些根本没有合同,不断供货,

到最后发现对方债台高筑,一走了之;有些没有注意对方的"皮包公司",给对方的一些假象迷惑,急于推销或赚钱,匆匆签约,上当受骗。为此,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而好的合同必然源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了解和熟悉合同内容和掌握合同法律。

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通俗地说又称协议、协约、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确认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的约定。《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个合”,一个同”,合强调什么呢?不是一个人,二人以上才

能是合,所以它讲的是两个主体之间,两个当事人之间的事情。还有一个同”,双方同意,双方

协商一致,这叫合同。

那么三人或者更多人能否签订合同?显然是可以,村里,张三向李四借钱,王五拍拍胸脯说,

没事,我给你作担保。于是张三便写了借条,某年某月某日,张三向李四借到了1万元,1个月后归还。王五在后面写上,本人王五愿意为张三做担保,张三若不能按时还钱,由本人王五归还给李四。

回到刚才的案例,倘若张三,李四,王五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里乡亲,平时也都合得来,

张三向李四借钱的时候,李四说,啊呀,老张啊,借条就不用写了,我相信你。那他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否成立呢?答案是肯定的。若张三违约,王五张三都应当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2、合同的特征

第一,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平等主体,能够有资格订立合同的有自然人,就是公民个人,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类型的法人,还有非法人组织,像合伙,像法人的分支机构,都能够订立合同。

一旦订立了合同,那么它们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个人与政府机关之间,都是一视同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

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

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合同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个车,你什么价格、

什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以后售后维修服务怎么进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

程,最后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这是第二个特点。

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合同的第三个特征,它有目的性。

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按照

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3、合同内容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通俗来说就是合同指向的内容,如果是买卖合同那就是买卖的标的物,如果是劳务合同就是双方确定的劳动内容。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条款的审查与签订

(一)、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

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 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

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____ 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

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3、合同形式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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