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资设备管理监督措施的管理办法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保障企业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并规范存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存放管理责任1.1 财务部门对企业资产负有保管、管理和使用的责任。
1.2 生产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检查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财务部门并协调解决。
1.3 存放物资和设备应检查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完好无损,定期清点和盘点存放物资和设备。
二、存放要求2.1 存放物资和设备应当分类放置,分区管理,确保存储空间充足,环境干燥、通风、无水渍。
2.2 存储物资和设备不得阻碍室内疏散通道,避免存储过程中的火灾隐患。
2.3 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有害物品,应妥善存储,放置于橘红色区域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三、存储设备3.1 存储设备应当密闭、牢固、可靠、安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规定;3.2 存储设备要放置在室内通风、燃气、蒸汽、供电等方面条件良好的房间内。
3.3 存储设备要相应接地、连接消防水源、设置灭火器。
四、设备安装4.1 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者技术要求连接电源、加油、调试,设备之间应留有充分的维护通道;4.2 安装设备时,须考虑设备空间大小,员工操作需求,设备安全等问题,更好先预先规划好设备位置;4.3 设备安装前检查设备所有部件是否完好,是否具有操作性能,对于不合格部分,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理。
五、设备日常清洗5.1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清洗完毕以后,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设备接线是否松动;5.2 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不可将任何清洗液流入设备接口或者转动部件内部,以免产生设备损坏。
六、总结企业设备及物资管理工作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本文档规定了具体的管理要求,以期企业可以以更为规范、更为严谨的方式进行存放。
希望企业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文档规定,并切实执行。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安全,保证设备及物资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设备及物资的存放管理活动。
第三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二)安全可靠: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统一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设备及物资的统一管理、配置和使用。
第四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按照类型、性质、规格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并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做到分级管理、分区域存放、分类摆放,明确责任,防止混乱和交叉污染。
第六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设备及物资的数量、状况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七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制定火灾防控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和逃生通道,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演练。
第八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注意气候条件和环境,避免受潮、热损等情况,合理设置通风、温湿度控制设施。
第九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采取防盗、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记录设备及物资的数量、来源、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等。
第二章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应明确以下事项:(一)设备及物资的分类存放、管理责任和权限。
(二)设备及物资的清点、检查和维护制度。
(三)设备及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护制度。
(四)设备及物资的进出库、调拨和处置制度。
(五)设备及物资的调拨、报废和报损制度。
(六)设备及物资的档案和记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编号:SM-ZD-76353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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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 为加强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规定。
(2)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要求(1) 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2) 物资仓储要符合十二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要求,堆放稳固。
(3) 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
(4) 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5) 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苫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
(6) 做好季节的预防措施。
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苫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篇)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依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存放设备及物资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存放设备及物资过程中,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设备及物资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具备存放设备及物资的场所应当具备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固定的存放位置。
存放位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等安全要求。
第六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应当具备健全的安全设备,包括消防设备、报警设备、监控设备等。
并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清理,确保通道畅通,防止杂物堆积和火灾隐患。
第八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应当配备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应当设立出入口的防护措施,并进行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和管理。
第十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一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的周边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第三章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对于存放设备及物资的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
第十三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
第十五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仓库、库房等场所应当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和技术支持。
物资监督与管理制度
物资监督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加强对物资的监督与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资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1)各部门应根据需求和预算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提交给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2)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数量、金额等内容,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采购流程(1)招标采购:金额较大或者需要公开竞争的物资采购,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
(2)比价采购:金额不大或者紧急情况下的物资采购,可以采用比价方式进行。
(3)直接采购:小额且特定供应商的物资采购,可以直接委托供应商进行采购。
3、供应商管理(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资质、信用情况、产品质量等信息。
(2)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停止合作。
三、物资入库管理1、验收入库(1)对采购的物资应进行严格验收,确保物资的品质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和标识。
2、分类存放(1)根据物资的性质、规格和使用频率等因素,对入库物资进行分类存放。
(2)对易损耗品和贵重物资应特别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3、保管管理(1)建立物资保管台账,记录物资的数量、品种、存放位置等信息。
(2)定期盘点,确保物资账实账平。
四、物资使用管理1、申领制度(1)用户部门应根据需求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交申领单,经批准后方可领用物资。
(2)做好领用记录,及时更新物资库存情况。
2、物资利用(1)严禁私自挪用、乱用公共物资,按规定使用物资。
(2)注意物资的合理搭配和使用,延长物资的使用寿命。
3、维修保养(1)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物资设备的良好状态。
(2)对于有故障或损坏的物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五、物资报废处理1、报废标准(1)物资达到使用年限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应按规定报废。
(2)对于质量问题严重或者无法修复的物资,应立即报废。
2、清理处置(1)开展定期的物资清理工作,对报废物资进行清点、清理和销毁处理。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经济利益和工作环境,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和物资的存放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子、半产品、产品、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职责分工1.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及物资的存放管理和监督;2.各部门负责本身所使用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和保管;3.保卫部门负责对设备及物资存放区域进行安全防范和监控。
第二章设备及物资存放要求第四条存放区域划定1.依据企业的生产需要,合理划定设备及物资存放区域,并标明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2.存放区域的选址应考虑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通风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等因素。
第五条存放区域布置1.存放区域应保持干燥、乾净、通风,防止积尘、阳光直射和高温等对设备及物资的损坏;2.存放区域内设备及物资应依照规定的摆放位置进行整齐摆放,保证通道畅通;3.存放区域内设备及物资应与易燃、易爆物、有毒物品等分开存放,避开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六条设备及物资标识1.存放区域内的设备及物资应进行分类标识,标明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2.存放区域内应设立明显的指示牌,标明存放区域名称和警示语。
第七条轮值制度1.全部存放区域均应设置轮值制度,由专人负责巡查存放区域的安全情况;2.巡查记录应认真记录,记录巡查人员、时间、巡查情况、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设备及物资损坏报告1.当发现设备及物资有损坏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2.以适当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避开连续使用损坏设备及物资。
第九条安全培训和督导1.全部负责设备及物资存放的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企业规定和操作流程;2.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存放人员进行督导,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惩罚第十条监督检查1.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及物资存放区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监督检查结果应留存备查,记录检查时间、人员、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物资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设备及物资安全,保障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及物资的存放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设备及物资指各类工作用设备和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用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器具、工具、办公用品、耗材等。
第二章存放场所设施第四条本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存放场所,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存放。
存放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门禁管理措施,限制外人进入;(二)有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自然灾害、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三)有适当的通风、除湿或防潮设备,确保设备及物资不受潮湿损坏;(四)有适用的货架、垛板等存放设施,保证设备及物资平稳堆放,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第五条存放场所应做好防火工作:(一)存放场所内应配备灭火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确保存放场所的消防设备有效可用;(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单独设置,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第六条存放场所应做好防盗工作:(一)存放场所的墙面、窗户等应有完整的防盗措施;(二)存放场所的门禁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严禁私自调整;(三)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监控和巡查。
第七条存放场所应做好防潮工作:(一)存放场所应定期检查天花板、墙面、地面等是否有漏水情况;(二)存放场所应配备适用的除湿设备,并及时清理设备及物资上的湿气;(三)存放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资潮湿受损。
第三章存放管理措施第八条设备及物资应分类存放,区分不同性质的设备及物资,确保存放区域的整洁有序。
第九条存放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存放区域的名称、设备及物资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第十条存放场所应制定详细的存放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活动。
第三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效能。
第五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综合手段,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六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注重科学研究,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第七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合理经济利益、社会公益性、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八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注重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做到规范、公正、透明。
第二章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贯彻“谁存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做到监督有人、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存放管理机制,划定存放责任界限,明确存放的权限和义务。
第十二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做好存放的规划和布局,确保设备及物资能够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放。
第十三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存放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四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做好存放区域的安全防护,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存放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存放的信息、数量和时间,方便追溯和核查。
第十六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制定存放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对存放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存放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能力。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维护单位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对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和管理活动。
三、责任分工1. 单位负责人应确定设备及物资存放的专门区域,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同时,单位负责人要确保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2. 管理人员要负责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 所有员工应加强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意识,按规定管理、使用和保管设备及物资,不得私自移动、借用、销售或损坏设备及物资。
四、设备及物资存放区域1. 设备及物资应存放在固定的区域内,区域要符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 存放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明亮、干燥的环境条件,以防止设备及物资受潮、变形、腐蚀等。
3. 存放区域应设置合适的防盗措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加装防盗门等,以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
五、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1. 存放设备及物资应进行分类、标识,做好清单记录,便于管理和查找。
2. 大件设备及物资应根据质量和体积等特点,合理摆放,避免堆放过高或过重,以免压垮或倾斜。
3. 小件设备及物资应放入专用柜子、抽屉等容器中,定期清点和查验。
4. 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保持整洁,防止灰尘、异物等对设备及物资的损坏。
六、设备及物资使用和保养1. 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或切换设备设置。
2.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寿命。
3. 不再需要使用的设备及物资应及时清理、拍照记录,并按规定处理,可以选择出售、报废、捐赠等方式。
七、安全防范措施1. 设备及物资存放区域应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存放区域的安全监控和监管。
2. 对进入存放区域的人员要严格控制,设置准入制度,保证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存放区域。
2023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的监督管理,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安全, 保障设备及物资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设备及物资的存放管理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的各方。
第三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充分发挥各方的责任和作用, 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第四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要坚持科学决策、规范运行的原则, 依法管理, 严肃执法.第五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要坚持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 提高社会公众对存放安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第二章存放责任第六条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存放安全的主体责任,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第七条设备及物资存放使用单位要健全存放安全的组织架构, 设置存放管理负责人, 落实存放安全的责任制。
第八条存放安全责任人要具备相应的存放管理知识和技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存放安全职责, 并及时消除存放安全隐患。
第九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存放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放安全问题。
第十条存放使用单位要建立存放台账, 定期检查设备及物资的存放情况, 并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
第三章存放规定第十一条存放管理单位和存放使用单位要合理规划存放空间, 确保存放设备及物资的容量和条件。
第十二条储存的设备及物资要分区、分类存放, 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水等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标识要清晰明确, 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存放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存放设备及物资的管理, 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物资的储存情况, 并做好设备及物资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及物资的安全使用,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是指对单位内设备及物资的存放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三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适用于各类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
第四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事实,按照程序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单位应明确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政策,指导和管理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工作。
第六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单位应配备专门的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存放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和保管。
第九条设备及物资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及物资存放单位的规定,合理使用设备和物资,妥善保管、维护设备和物资。
第十条设备及物资的使用单位应配备专门的设备及物资使用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和物资的安全使用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内容第十一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内容包括设备及物资的入库、出库、记录、盘点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十二条设备及物资入库前,应对设备及物资进行验收,开展质量检测,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完好和合格。
第十三条设备及物资入库后,存放单位应按照规定规范记录设备及物资的入库情况,建立详细的入库台账。
第十四条设备及物资出库前,应对设备及物资进行核对,确保出库的设备及物资与记录一致。
第十五条设备及物资出库后,存放单位应及时更新出库记录,建立详细的出库台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第十六条存放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及物资的盘点工作,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 引言设备及物资的存放安全是企业和组织日常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设备和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加强设备及物资的存放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和组织内对设备及物资进行存放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理员、物资管理员等。
3. 安全监督管理要求为有效管理设备及物资存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以下是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3.1 存放位置的选择•存放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场所,确保设备及物资的安全。
•存放位置应通风良好,防潮、防尘、防虫、防震。
•存放位置应远离湿度较高或有腐蚀性的地方,以避免损坏设备及物资。
3.2 存放设备要求•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存放设备应有专门的设备号牌或标志,以便于追踪和管理。
•大型设备应放置在专门的设备房内,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3 存放物资要求•物资应分类存放,依据特性、用途、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区分。
•物资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防盗等安全保护措施。
•物资应进行定期清点,确保物资的数量和完整性。
3.4 出入库管理•出入库应有专门的出入库记录,记录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出入库应由专人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出入库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出入库应依据正式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避免错误和滥用行为的发生。
3.5 库存管理•库存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库存应建立明确的标识和编号,方便库存管理与查找。
•库存应定期清理,及时处置过期、报废或损坏的物资。
4. 安全培训与监督为了提高设备及物资的安全存放管理水平,以下是安全培训与监督的要求:4.1 培训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培训。
•培训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操作规程的培训等内容。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及物资存放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和部门、所有的工作人员,以及具有使用设备及物资权利的人员。
第三条设备及物资存放要求:1.严格按照设备及物资使用规范、配套说明书、技术要求安放;2.重要设备及物资应在专门的保管室或封闭场所中分类存放、绝对禁止占用以及私自取用;3.贵重设备及物资应在专门负责保管的值班人员监督下存放;4.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较高的设备及物资应在专门保管室或封闭场所中单独存放,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安全使用。
5.建立设备及物资使用、保管和管理的日常记录;第四条设备及物资保管人员要求:1.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规定做好设备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
2.每个保管人员要对所保管的设备及物资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数量、型号、性能等与原始记录一致。
3.设备保管人员应当依据保管记录、保修情况及时处理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设备保管中出现的隐患。
4.维修工作需严格遵循维修标准要求,执行维修记录、流程等有关规定。
维修部门须建立设备维修档案,定期对经常使用的设备进行保养。
5.物资保管人员应当对所保管的物资进行分类、标记,并随时掌握物资保管情况。
每年底进行一次盘点,查找资产遗漏或资产使用场所的错误。
第五条设备及物资使用要求:1.严格按照制定的设备使用规定、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对于不了解的设备必须经过培训方能操作;2.对于易损设备,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及维护,尽量延长使用寿命;3.每次使用完毕,应按规定关机或设备停放状态,减少耗损和故障率;4.使用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必须设备维修保管人员在场,操作过程中禁止有任何的非法操作;5.对于设备的学校有权设置使用时间和使用限制条件,特别是对校外人员租借使用设备的情况必须按学校统一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违反规定,发生设备及物资遗失、损坏、丢失等责任者,将依据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2024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确保设备与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特制定如下规定:一、总体规定(一)本规定旨在加强设备与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管,确保存放环境的安全与秩序。
(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规定的要点,对承建单位执行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设备与物资存放的安全要求(一)设备与物资的堆放和存储应遵循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的原则,符合安全与文明生产的标准。
(二)物资仓储管理应遵循“十二防”原则,即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确保堆放稳固。
(三)现场作业中产生的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并分类存放,以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四)对于可能对职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于通风良好且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内;沥青等物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场所。
(五)仓库内部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确保货垛、货架、包装物、苫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对物资的侵蚀。
(六)根据季节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汛期前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苫盖物,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进行防冻保暖。
三、物资存放安全保卫监督管理要点(一)保管员在每日上下班前,应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检查门窗、锁具是否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二)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格禁止明火吸烟,仓库内禁止携带火种。
保管员有责任对入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
(三)对于危险品物资,应采取专门存放措施;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以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保管员应确保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与清洁,不得随意挪用;对于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制止。
(五)保管员对于所管理的物资负有保密责任。
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物资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在生产、操作、维修和管理过程中对物资设备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物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等。
第四条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和健全物资设备现场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保证物资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章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原则第六条安全第一。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使用物资设备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预防为主。
在物资设备现场管理过程中,预防各类事故和故障的发生,避免因设备故障带来的不良影响。
第八条精细管理。
对物资设备进行精细管理,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九条规范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和乱用设备的行为。
第十条审批制度。
对于涉及物资设备操作的工作,必须经过明确的审批程序,避免因未经授权的操作而带来的风险。
第三章物资设备现场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工作,明确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和落实物资设备现场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当明确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设备现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乱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物资设备现场管理要求第十六条对于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换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正常。
第十七条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信息,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物资设备具体管理做法
物资设备具体管理做法物资设备在企业运营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于企业生产效率、成本控制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
为了提高物资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对物资设备具体管理做法进行深入探讨。
一、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1.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法规: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健全的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物资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
2.明确各部门职责:在企业内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各部门在物资设备管理过程中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3.人员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物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熟练运用物资设备管理知识,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二、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1.供应商评估: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采购到的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
2.价格谈判与合同管理:充分发挥采购部门的专业能力,通过市场竞争,争取到较优惠的价格。
同时,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设备参数、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事项,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三、优化物资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调试与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达到预期性能指标,满足生产需求。
2.设备维护保养:制定合理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故障率。
3.设备使用培训:对新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方法,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四、完善物资设备报废与更新制度1.设备报废标准:制定明确的设备报废标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及时进行报废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2.设备更新计划: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设备更新计划,及时更新陈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3.报废设备处理:对报废设备进行合理处理,回收可利用资源,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023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引言】2023年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设备与物资存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管理规范性和效能。
本规定总结与借鉴了过去几年的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对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以确保设备和物资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规范存放行为,保障设备和物资的安全和合规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和个人存放的设备和物资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备、办公设备、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三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规范管理,并确保存放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条:设备及物资存放的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有关人员具备必要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存放场所和设施】第五条: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场所应当选址合理,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安全评估。
第六条:设备及物资存放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保证存放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存放设备及物资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杜绝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存放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存放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设备及物资的分类与登记】第九条:设备及物资应按照其属性和用途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册或数据库,详细记录设备及物资的基本信息、数量、存放位置等。
第十条:设备及物资的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记录设备的进出、借用、归还等情况,确保设备及物资的追踪和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及物资的登记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十二条:设备及物资的登记信息应与财务系统对接,确保账务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设备及物资的保管与维护】第十三条:设备及物资应安全存放,分类摆放,确保堆放平稳,防止设备和物资的损坏和损失。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办法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办法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租赁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工作力度,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是指集团公司各级各类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包括:工程物资、工程机械、专用设备、工程及行政用车、周转材料、机械配件等的采购(租赁),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机关金额较大的一次性大宗物资的采购(租赁)。
第二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租赁)监督主体是指: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纪委及工程项目纪工委。
纪检监察组织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管理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采购(租赁)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条为更好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各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应主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
在物资设备采购(租赁)运作时,业务部门要提前向纪检监察组织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其基本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种类、运作方式、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纪检监察组织在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及时安排监督人员参与。
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并认真把关。
第四条参与采购决策监督人员要参与本级年度购置计划、自建项目计划的论证,监督是否按实际需要申报购置计划,是否按购置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计划与实际采购不相符,以“变通”手段采购等问题;特殊情况下的计划外采购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
独家代理、专利、专有等特殊产品采购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备查资料是否齐全。
第五条参与市场调查(一)供应商资格审查。
监督是否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程序是否合规。
(二)供应商业绩考核。
监督是否对供应商进行动态量化考核,供应商是否有履约能力,是否列入“黑名单”。
(三)采购价格审查。
通过调查采购价格的确定过程和相关资料,监督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出采购指导价格,调查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评估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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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资设备管理监督措施的
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分公司物资人员选用、招采、验收、耗用、结算、成本分析、废旧物资处理及日常性巡视等监督工作,有效控制及防范物资设备管理环节出现违反企业制度和流程的现象,防止少数员工可能存在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发生,为企业健康发展、降本增效保驾护航。
针对分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现状,制定以下监督措施:
一、物资负责人选用和使用环节
1、分公司及项目物资负责人必须选用自有正式员工,严禁使用临时外招或外聘人员;
2、物资负责人在聘用前,应由党群部门对聘用人的工作经历、家庭背景、正直、敬业、专业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对于不符合该条件及临时外聘人员坚决不予选用;
3、对分公司现有物资负责人(含物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掌握各物资负责人履职尽责、执行企业制度流程、成本意识等状况,对不符合企业要求的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分公司对新开项目的物资人员在委派前,应召集委派的材料主管及材料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责任交底(工作职责、制度流程、成本意识、集体廉洁谈话),对在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履职、不按制度执行、不廉洁的人员,严肃处理。
二、分公司招采环节
物资设备招投标工作严格遵循公司《关于进一步优化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邀请、竞争性、单一来源及询价招投标采购五种形式,规范开展物资设备招采工作。
1、加强对入围供应商的质格预审调查和监督工作,严禁围标和不合格供应商等现象的发生;
2、督促物资招标过程环节;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招投标报价,洽谈纪要双方签字确认,确认价会审对比,新增定价成本分析审批,高出成本价中标的供应商,有无成本分析报告的,报告是否经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禁缺失以上招采资料,必须做到资料的真实性;
3、对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签订工作进行监督,严禁合同条款出现结算付款比例超过主合同比例或者结算付款比例当期低于主合同比例,下期付清上期结算尾款的情形出现;
4、对合同起草按公司统一模板,合同相关条款必须按洽谈纪要确认的内容填写合同,不得私自变动合同模板及洽谈纪要确认的内容填写;
5、督促合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及A、B角联签工作流程,杜绝未完善审批流程的合同签约;
6、在合同签订时,必须与分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联系人签订廉洁协议书,并约谈上述人员,不得缺失;
7、加强对合格供应商的动态监督管理。
严禁不合格供应商通过各种途径重新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三、项目进场验收环节
对于进场验收环节,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签字审批需求计划要求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严把验收单签字关,进场材料验收必须有使用部门和物资部门人员双签或第三方签字确认,并对现场验收堆放的材料必须交使用单位授权人同时签字确认,按签字确认单内容,如实填报进场记录,严禁代签、补签、虚签数量、对验收单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质保书、检验报告、过磅单、验收单等相关验收单据应当规范对应保存。
1、对钢筋、水泥、干粉砂浆进场必须实行过磅验收制度,每批进场材料应有送货原始单,项目过磅单应有过磅人、收料员、供方送货人三方签字。
线材、螺纹钢按过磅重量,同时对螺纹钢按点支理论重量进行复核;
2、对混凝土每批进场浇筑,必须执行每批量抽磅一至二次,有条件的项目实行车车过磅验收(除合同约定的模方浇筑校),做好每批浇筑区域栋号的进场记录,确保供应量的准确性;
3、对加气豉、标砖、空心砖进场验收,必须按需求计划要求所需区域的地点堆放点数验收,不定期自御抽查方法;一是可采取对运标砖车辆不定期的进行过磅,重车过磅后,标豉自卸后减除空车重量,抽五十块标豉过小磅换算实际块数,得出净重块数。
二是不定期对车辆箱门打开,每层每排点数验收,
并做好抽检记录。
三是不定期对加气豉、标砖、空心砖落地人工堆码点数,做好抽检记录;
4、砂石料进场验收,按车收方,材料人员现场必须带上卷尺,按验收规定计算法验收,车厢堆放的实际砂石(长*宽*高)计算方量,车厢以上堆放的砂石棱型高度按(长*宽*高÷3)计算方量;
5、小五金、零星材料进场验收,材料人员必须与计划人同时验收确认,避免出现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不符造成退货影响工程进度;
6、项目部对以上材料无采购权,只针对项目应急材料,金额较小的,该类材料采购时应报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请示后购买或先采购,但必须及时上报并完善相关手续),项目物资部方可自行采购。
四、项目材料耗用与结算
1、所有进场材料在耗用时,必须要由使用单位授权人签字领用签字,并填报材料的耗用区域、栋号,不得有使用单位其他人员签字领用;
2、月未进行现场材料的盘点,减除盘点量及半成品量,计算出耗用量,填报主材耗用分析表,与商务核对按节点完成的实际用量,如有超耗必须查找原因及制定出纠偏措施;
3、月末对本月供应的所有材料,按实际验收量核对合同单价与供应商办理结算,在合同上未注明单价的零星材料,必须报分公司物资部审核价,经审核确认后的单价做为结算价,不得私自与供应商确认单价。
五、废旧钢筋处理实行车辆空车备案制度
1、回收废钢筋的车辆必须是备案车辆,项目处理前,必须提交
处理申请,经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处理。
过磅空车时,如发现皮重
超过备案的重量200KG时,以备案的重量为准。
皮重和备案重量对比,差额大于或者等于±20Okg的次数达三次,禁止使用该车辆进
行废钢筋回收,严禁项目废旧钢筋超出规定长度处理或私自处理废
旧物资,对未备案车辆不得处理;
2、处理时要求两人以上人员及分包单位授权人员全过程监督处理工作,并完善处理过磅单的确认签字手续,及时填报废旧物资台账,并在月未录入主材耗用分析表中。
六、强化过程监督巡视,奖优罚劣,严肃问责
1、对物资设备招标过程监督控制,如招标流程未按《关于进一步优化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的通知》要求执行及招标环节未按流程审批的,应及时停止进行整改,如未整改延续使用的,将严肃处理;
2、不定期对项目物资进场验收环节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物资进场验收履职不到位、责任心缺失、代签补签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3、监督项目物资部门每月盘点工作及耗用工作,督促项目物资与商务成本分析和对量工作,对存在数据与实际耗用不符的虚报现象,将严肃处理;
4、贯彻落实好局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以结算和付款为抓手,发现结算和支付环节存在的潜在问题、风险,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过程纠偏;
5、监督好分公司与项目物资负责人签订的责任状考核奖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