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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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5•【字号】哈政发[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0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区、县(市)域经济发展,按照“事权合理、责权统一、重心下移、提高效能、有利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既是促进区、县(市)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加大对区、县(市)经济发展政策支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服从大局,服从发展需要,积极、主动、稳妥地把放权、扩权措施和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并加强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行政执法检查,确保区、县(市)充分、正确行使权力。

区、县(市)要主动衔接,承接下放的权限和政策,充分发挥各自区域和资源优势,促进本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由县(市)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认等管理权,一律由县(市)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认等管理权,属于县一级政府或其工作部门的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可由区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9•【字号】哈政办规〔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暂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29日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项目建设、使用或资产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委托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优质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委托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由市政府决策实施、以政府投资为主、具备代建基本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代建制方式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中心,代表市政府重点组织实施《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目录》所列“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第五条经市政府授权,由委托单位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组织实施《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目录》所列项目建设。

第六条代建项目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委托单位制定代建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代建单位确定后,经市政府批准,由委托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1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1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9日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集全市之力,共治共建、共管共享,确保实现停车秩序明显规范、交通环境显著好转、道路通行基本通畅、交通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的工作目标。

力争在3月初全面启动并形成严打氛围,6月15日前实现根本性改观,12月底建设类任务全部完成。

(一)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全市142条严管街路实现“零违停”;市区内机动车违法停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闯红灯、路口抢行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得到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乱穿乱行现象明显减少。

(二)重点车辆违法得到有效管控。

公安交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管理、联动处罚机制,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行车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

交通组织进一步完善,秩序乱点、堵点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4]16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4]16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6.22施行日期2004.06.22文号哈政发法字[2004]16号主题类别法制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4]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保证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哈尔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保证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内部具体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使用“规定”、“办法”、“规则”、“细则”、“通知”、“通告”等。

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应当冠以“哈尔滨市××委(办、局)”字样;需要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哈办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哈办发[2007]35号)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07〕16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07年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进行全市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城市居民自治的有效载体,也是全市广大社区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予以高度重视,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要建立区、县(市)主要领导负总责,街道(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深入调研、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搞好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和处理好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社区组织配套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二、集中精力,认真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一)科学调整社区。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4•【字号】哈政办规〔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6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4日哈尔滨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海南现场会议、徐州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5号)、《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省会哈尔滨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哈办发〔2017〕32号)和《黑龙江省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黑规委〔2017〕4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及哈尔滨市获批全国第二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重大历史机遇,将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作为开展“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17]73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11.24【实施日期】2017.1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7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我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及省直有关部门对2017年5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保留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74件,修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74件,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27件;同时,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非规范性文件6件。

对已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要在2018年3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废止的非规范性文件目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4日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文号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黑政办发〔1984〕29号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国发〔1993〕39号文件的通知黑政发〔1993〕101号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黑政发〔1996〕81号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61号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通佳木斯市经同江口岸至俄罗斯比罗比詹市国际客货运输线路及相关事宜的批复黑政函〔2001〕6号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黑政发〔2004〕97号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4〕17号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黑政发〔2005〕66号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16号1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06〕23号1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通哈尔滨至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和鸡西至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的通知黑政函〔2006〕73号1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75号1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7〕61号1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7〕71号1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7〕103号1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黑政发〔2008〕45号1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黑政发〔2008〕53号1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8〕66号1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8〕68号2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8〕88号2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8〕105号2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2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31号2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通七台河至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的通知黑政发〔2009〕61号2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9〕109号2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通伊春至俄罗斯比罗比詹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的通知黑政函〔2009〕101号2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公告2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10号2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5号3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号3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52号3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严禁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58号3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增值电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60号3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黑政发〔2010〕35号3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继续实行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批复黑政函〔2010〕87号3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33号3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蓝莓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41号3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黑龙江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42号3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黑政发〔2011〕13号4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1〕20号4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1〕28号4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1〕42号4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1〕46号4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黑政发〔2011〕81号4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黑政发〔2011〕84号4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1〕92号4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1〕100号4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黑政发〔2011〕110号4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项目规划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5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20号5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23号5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黑龙江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33号5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1〕66号5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2〕3号5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2〕43号5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2〕64号5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2〕17号5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20号5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21号6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27号6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48号6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52号6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69号6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88号6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享受省级开发区政策工业示范基地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3〕3号6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黑政发〔2013〕10号6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16号6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已辞退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21号6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牡丹江市西安区三间房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7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通河县二甲沟水库工程项目规划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7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肇源县松花江和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7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6号7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8号7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30号7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4号76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7号77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55号7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59号79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函〔2013〕21号8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4〕1号8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7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黑政发〔2014〕3号8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4〕7号8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费的通知黑政发〔2014〕8号8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8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带龙江”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4〕11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哈政发[2010]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哈政发[2010]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哈政发〔2010〕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6月1日起,市直停收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区、县(市)停收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收后,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的服务职能不削弱、管理职责不降低,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核拨。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四、各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认真落实公布停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继续征收已停收项目收费的,要视为乱收费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哈尔滨市停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哈尔滨市停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序号部门收费项目停收范围1外事侨务办公室护照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外事侨务办公室代办外国签证费(限于国家机关)市直、区、县(市)停收3外事侨务办公室《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外事侨务办公室电传、传真收译费市直、区、县(市)停收教育局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查费市直、区、县(市)停收6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指令性培训费市直、区、县(市)停收7公安局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市直、区、县(市)停收8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安全培训收费市直、区、县(市)停收9民政局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民政局收养登记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1民政局标准门牌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2财政局票据准购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3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费市直、区、县(市)停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享受政府津贴工作收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门诊处方本》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费市直、区、县(市)停收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1国土资源局采矿登记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2国土资源局土地证书年度确认登记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3农业委员会国内植物检疫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4农业委员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市直、区、县(市)停收农业委员会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6农业委员会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7农业委员会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8畜牧兽医局检验检测费市直、区、县(市)停收29卫生局卫生监测费市直、区、县(市)停收卫生局卫生质量检验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1卫生局预防接种劳务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2卫生局疫情处理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3卫生局各级医院评审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4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费市直、区、县(市)停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病残儿医学鉴定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6工商局《贷款抵押登记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7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查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8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39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档案局档案收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1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2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3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4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费市直、区、县(市)停收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6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7林业局森林植物检疫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8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市直、区、县(市)停收49林业局林权勘测费市直、区、县(市)停收林业局林权证工本费市直、区、县(市)停收51林业局林地补偿费市直停收52林业局林木补偿费市直停收53林业局安置补助费市直停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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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
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件。

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目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文号印发时间备案时间
哈里政规
[2017]13号
2017/9/182017/10/9
哈里政办规
[2017]4号
2017/10/132017/10/26
哈里政办规
[2017]5号
2017/10/192017/10/27
哈里政办规
〔2017〕8号
2017/12/202017/12/28
哈里政办规
〔2017〕7号
2017/12/182017/12/28
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5号
2017/10/232017/11/3
哈尔滨市道外区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
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6号
2017/11/302017/12/12
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4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3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哈南政办规
〔2017〕12号
2017/10/202017/10/24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南岗区失去独生子女父母老年护理补贴发放办法(暂行)的通知哈南政办规
〔2017〕14号
2017/11/282017/11/30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南岗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南政办规
〔2017〕13号
2017/9/282017/11/13
香坊区政府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坊区妇女
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香坊区儿童发展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哈香政规
[2017]7号
2017/10/92017/10/12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坊区重污
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香政规
[2017]8号
2017/10/252017/10/27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坊区质量
强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香政规
〔2017〕10号
2017/12/42017/12/4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坊区
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峰保供专项应急预
案的通知
哈香政规
〔2017〕9号
2017/11/112017/11/14
松北区政府松北区2017年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
(户)关闭搬迁工作方案
哈松政办规
〔2017〕9号
2017/9/272017/10/11
松北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
实施方案
哈松政规
[2017]第2号
2017/10/122017/10/26
平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2017修订)
的通知
哈平政办规
〔2017〕6号
2017/10/302017/10/30
平房区政府哈尔滨市平房区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

哈平政办规
(2017)7号
2017/11/62017/11/6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哈尔滨
市平房区(哈经开区)去库存商品房货币化补
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哈平政规
〔2017〕5号
2017/12/42017/12/4
呼兰区政府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修订
稿)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3号
2017/10/232017/10/24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
区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2号
2017/10/202017/10/25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1号
2017/10/202017/10/25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
区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0号
2017/10/202017/10/25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
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5号
2017/10/252017/10/26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
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6号
2017/10/252017/10/26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4号
2017/10/252017/10/26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8号
2017/11/12017/11/3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旅游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47号
2017/11/12017/11/3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56号
2017/12/272017/12/28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
滨市呼兰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呼政办规
〔2017〕57号
2017/12/272017/12/28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兰区优化
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
哈呼政规
〔2017〕5号
2017/12/152017/12/18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54号
2017/12/132017/12/14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时间应急预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55号
2017/12/132017/12/14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53号
2017/12/72017/12/8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51号
2017/11/212017/11/30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52号
2017-11-29 2017/11/29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哈呼政规
〔2017〕4号
2017/11/152017/11/24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50号
2017/11/162017/11/24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救援的通知哈呼政办规
〔2017〕49号
2017/11/152017/11/16
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哈尔滨市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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