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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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3)拱圈砌筑质量差
砌缝宽度极不均匀,最大处超过10cm(设计要求不大于5cm)。 部分砌筑不密实,未进行分层振捣。砌体存在空洞(大的空洞直径超 过15cm),下雨或洒水养护时桥下漏水现象较普遍。主拱圈施工不符 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达13项,其中0号台拱脚处大约4m多宽范围内 的砌体质量最差。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2)砌筑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
一是设计要求主拱圈砌筑程序为“二环、二三带、六段”(小编注:砌筑拱 圈时,应根据拱圈跨径、矢高、厚度及拱架的情况,设计拱圈砌筑程 序。对于跨径≥25m的拱圈,一般采用分段砌筑或分环、分带、分段 相结合的方法砌筑),而实际施工更改为“三环、五带、六段”,按“田” 字形或分割为更多条块的方式无序砌筑,导致砌体整体性差。 二是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连续施工,并在主拱圈未完全达到设计 强度即进行落架施工作业,造成砌体缺乏最低要求的养护期,拱圈提 前承受拱上荷载,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三是拱圈砌体强度尚在发展中,弹性模量较低,腹拱侧墙及填科等加载 不均衡、不对称,导致拱圈变形及受力不匀。 四是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永存的温度应力, 削弱了拱圈强度。
事故原因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从立项审批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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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来自特大坍塌事故汇报人:**
Contents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对堤溪沱江大桥进行了原设计和坍塌阶段 结构平行检算,结果表明,原设计的主拱圈和桥墩强度和 刚度能满足规范要求,原设计的结构布置、结构尺寸、选 用材料较为合理,设计的施工工序基本可行,但营运期间 拱圈安全储备偏低。 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堤溪沱江大桥桥墩、桥台未 见位移发生,导致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主拱圈砌筑材料 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 圈砌筑质量差,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降低。随着拱上 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 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 塌。
房屋坍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房屋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涉及房屋质量、安全生产、侵权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
二、案件事实1.房屋概况该小区房屋于2016年竣工,共有20栋住宅楼,其中一座住宅楼在事故发生时发生坍塌。
2.事故原因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房屋稳定性不足;(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3)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4)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受害人家属诉求受害人家属要求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物业公司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死亡赔偿金;(2)医疗费;(3)丧葬费;(4)精神损害抚慰金;(5)其他合理费用。
三、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本案中,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坍塌,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案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房屋坍塌,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监理单位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本案中,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体育馆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
体育馆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摘要:体育馆坍塌事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灾害事件。
本文通过案例研究的方式,分析了体育馆坍塌事故的原因,并总结了相关教训,以期提高类似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引言:体育馆坍塌事故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类安全事故,不仅对参与体育活动的人员造成威胁,还对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对体育馆坍塌事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总结,能帮助我们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从中汲取宝贵的教训,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案例分析1.1 事故经过经过调查了解,本次体育馆坍塌事故发生在某城市的一家大型体育馆。
当时,体育馆内正在举行一场篮球比赛,观众席上约有600人。
突然,体育馆的屋顶发生坍塌,导致大量观众受伤,甚至造成多人死亡。
1.2 事故原因通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了导致该体育馆坍塌事故的几个主要原因:首先,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不达标。
相关人员在体育馆建造过程中使用了低质量的建筑材料,并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
这些因素导致了体育馆结构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其次,设计和结构缺陷。
体育馆的设计和结构存在明显的缺陷,未能充分考虑建筑的承重能力和抗震能力,导致了体育馆在承受正常使用负荷时出现了结构失稳。
最后,管理缺陷。
体育馆管理方对于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检查和维护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的安全隐患,这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2. 教训总结2.1 严格监督建筑质量建筑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是预防体育馆坍塌事故的关键。
政府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监督,确保使用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并建立监测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施工质量和规范问题。
2.2 加强结构设计和抗震能力体育馆结构的设计和抗震能力是保障体育馆安全的基础。
建筑师和工程师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的承重能力和抗震能力,并确保结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3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育馆管理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体育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近年来,建筑坍塌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有必要对过去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
本文将通过对几起建筑坍塌事故案例的分析,总结出事故的原因及相关经验,以期为今后的建筑工程提供参考。
案例一:XX城市商业大楼坍塌事故该案例发生在XX城市一座商业大楼的施工阶段。
事故发生时,大楼主体结构尚未完工,其中一侧的支撑标志性钢柱突然倒塌,导致整座大楼倒塌,造成数十人死伤。
经验总结:1. 施工材料质量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建筑材料的质量,并在施工前进行专业检测。
特别是钢柱等承重结构材料,一旦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2. 施工过程监测:应安排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严密监测,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的控制。
对于标志性结构,应加强监测频率与范围,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3. 建立危险预警体系: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应建立完善的危险预警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针对支撑结构,可采用应力监测系统,确保发现突发情况后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案例二:XX地震引发的居民楼坍塌事故该案例发生在XX城市一次强烈地震后,一座老旧居民楼在余震中发生坍塌。
这座居民楼年久失修,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地震来袭加剧了其脆弱性。
经验总结:1. 加强抗震设计:在地震多发区,应对建筑物进行强制抗震设计,包括选择适当的材料、结构设计和加固措施,并根据地震区域的震级和频率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
2. 老旧建筑改造:对于老旧建筑,应加强维修与改造,特别是关键结构部位,及时检测并进行加固处理。
定期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对于减少地震后的坍塌风险尤为重要。
3. 加强居民自救意识与技能培训:在地震发生时,居民楼的稳固程度已经超出了设计者和建筑者的控制范围。
因此,加强居民的自救意识与技能培训极为重要,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高逃生的能力。
案例三:XX工地塔吊倒塌事故该案例发生在一座高层建筑工地,塔吊突然倒塌,导致工地周围的设施和人员受到重大损失。
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伦理分析
➢一是:总包单位被追刑责或建议追刑责的人员为公司、分公司、项目的负 责人和分管领导,包括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 以及事故直接责任人,包括项目施工员、生产经理、总工等。安全员因监 督检查不到位被给予“开除”处分。
伦理问题
事故发生过程中涉及到的伦理问题
●2014年7月,北京建一建公司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定了《钢筋施 方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部末向劳务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2014年10月,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 同》,未按照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劳 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未接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 施工作业。 ● 2014年12月28日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塔吊班组向上层钢筋网 上方吊运钢筋,共计吊运24捆,未按照标准堆放物料,导致超重。 ● 2014年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柱插筋和挂钩 作业。8时20分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 础钢筋体系内进行绑扎作业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 筋网之间,作业人员未与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沟通,直接进行作业。
伦理分析
间接原因
1、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 2、经营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 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在清华附中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涉嫌允许杨泽中 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致使不具备项目管理资格和能力的杨泽中成为 项目实际负责人,客观上导致出现施工现场缺乏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 员统一管理、项目部管理混乱的局面。 3、监理不到位。 4、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近年来,建筑行业发展迅猛,然而在建筑过程中,偶尔会发生建筑坍塌事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建筑坍塌事故进行深入分析与经验总结,对于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通过分析多起建筑坍塌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为建筑安全提供参考。
一、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高层建筑坍塌事故该案例发生在一个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坍塌,造成多人死亡和重伤。
经过调查发现,该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管理不严格、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也未采取必要的支撑措施。
此外,工地方案缺乏科学性,存在着设计瑕疵和材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2.案例二:某地铁隧道坍塌事故该案例发生在地铁隧道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时挖掘不当,导致隧道发生坍塌。
事故导致多人被困,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交通拥堵。
事后经过调查发现,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方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勘探和评估,以及未采取充分的支护措施。
二、经验总结1.加强质量管理与安全监管建筑行业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确保建筑物结构的牢固性与稳定性。
2.科学施工,合理规划建筑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勘探和评估工作,出具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
施工过程中对于关键环节,如基础施工、结构搭建等应加强质量把关,使用合格的材料和先进的工艺,确保建筑物的稳固性和耐久性。
3.强化安全培训与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
同时,施工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4.加强监测与维护对于已建成的建筑物,应进行定期的结构监测和维护。
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建筑物的稳定。
三、结论建筑坍塌事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安全问题。
通过对多起建筑坍塌事故的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我们对于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建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建筑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建筑坍塌事故时有发生。
这些事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有必要对已发生的建筑坍塌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对建筑坍塌事故进行剖析,希望能为预防此类事故提供有益的建议。
一、案例一:工地施工导致建筑坍塌在某城市举行一个高楼大厦的建设工程时,不幸发生建筑坍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经过调查,发现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施工方在选用材料时追求低成本,导致建筑的承重能力不足。
其次,工地管理严重缺失,对施工现场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施工方的技术人员也未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指导和操作。
最后,施工方没有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因素,例如地质情况和气候条件,造成建筑物的稳定性受到了严重威胁。
经验教训与防范措施:1. 对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材料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品质符合标准,特别是承重材料的选用尤其重要;2. 加强工地管理,制定明确的工程施工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3. 提高施工方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4. 在进行工程建设前,充分了解和分析地质和环境因素,特别是对地质穿透性、地下水位和地形地势等情况要有清晰的认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筑设计与施工方案。
二、案例二:老旧建筑未经维护导致坍塌在某城市某老旧市区,因一幢电影院的坍塌事故导致多人受伤。
对此事故进行调查后发现,造成坍塌的主要原因是建筑未经维护。
该电影院虽然已建成多年,但长期没有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建筑结构发生了严重的腐蚀和破损。
此外,由于地基沉降和周边环境的变化,使得建筑物的承重能力大大削弱。
最终,建筑物无法承受外力作用,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
经验教训与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建筑物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建筑结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2. 建筑物老化后,根据需要进行加固和改造,提高建筑物的承重能力;3. 建立建筑专业维修队伍,确保维修质量;4. 对于老旧建筑,要根据其使用年限和结构状况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定期保养和维修。
南京电视台坍塌案事故案例分析
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坍塌案一、事故经过某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由市电视台投资兴建,某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某建设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
该工程在市招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投标,该市某建筑公司于1月13日中标,并于3月31日与市电视台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建筑公司组建了项目经理部,史某任项目经理,成某任项目副经理。
4月1日工程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第二年7月31日。
工地总人数约250人,民工主要来自南方各地。
7月22日开始搭设施工后时断时续。
搭设时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图纸,没有进行技术交底。
由项目副经理成某决定支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尺寸按常规(即前五个厅的支架尺寸)进行搭设,由项目部施工员丁某在现场指挥搭设。
搭设开始约15天后,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某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交给丁某。
丁看到施工方案后,向项目副经理成某作了汇报,成答复还按以前的规格搭架子,到最后再加固。
模板支撑系统支架由该建筑公司的劳务公司组织进场的朱某工程队进行搭设(朱某是市标牌厂职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在该建筑公司劳务公司事故发生时朱某工程队共17名民工6月份进入施工工地从事脚手架搭设,其中5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地上25~29 m最上边一段由木工工长孙某负责指挥木工搭设。
10月15日完成搭设,支架总面积约624m2,高度38m。
搭设支架的全过程中,没有办理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的手续,搭设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
10月17日开始进行模板安装,10月24日完成。
23日木工工长孙某向项目部副经理成某反映水平杆加固没有到位,成某即安排架子工加固支架,25日浇筑混凝土时仍有6名架子工在继续加固支架。
10月25日06:55开始浇筑混凝土,08:00多,项目部资料质量员姜×才补填混凝土浇捣令,并送监理公司总监韩某签字,韩某将日期签为24日。
浇筑现场由项目部混凝土工长邢某负责指挥。
该建筑公司的混凝土分公司负责为本工程供应混凝土,为B区屋面浇筑C40混凝土,坍落度16~18cm,用两台混凝土泵同时向上输送(输送高度约40 m、泵管长度约60m×2)。
施工坍塌事故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施工坍塌事故典型事故案例分析6.1.1广东省塔吊斜吊、弯折倒塌事故6.1.1.1事故经过1988年1月13日上午,由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某公司机械加工队承接的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十号塔吊的安装工程,其前后臂和配重块以及主要部件已基本安装完毕。
塔吊回转以上部分未与塔身连接,靠爬身套架支撑,塔吊处于顶升准备状态。
为安装平台围栏接板,武某某违反塔吊严禁斜吊的规定,叫起重工王某某指挥用配合安装的九号塔吊牵引十号塔吊前臂转动,致使十号塔吊套架处弯折,向南倒塌。
拴在前臂上的九号塔吊钢丝绳被拉断。
站在前臂端的起重工王某某随前臂倒塌被砸死,平台上的电气技术员索某某被摔死,塔基南面的起重工杜某某被配重块压死,路过现场的职工方某某被砸断腿,正在塔上安装的工人胡某某等四人随塔吊倒下受轻伤,九号塔吊司机田某某因钢丝绳被拉断而受伤。
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
6.1.1.2事故原因分析(1)安装塔吊上部时,旋转台只安放在塔身标准节上端,没有把上下两端的销钉孔用销钉锁住固定,塔吊处于极不稳定状态,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2)塔吊前臂长29m,只伸出17.9m,臂重9.8t;塔吊后臂长7.5m,管重6t,加上配重22.5t,共28.5t。
前后臂不平衡,产生了后倾力。
(3)塔吊处于准备顶升状态,上下部分没有用销钉连接紧,在这种情况下,塔吊只能承受压力,不能承受拉力,用9号塔吊(在上)拉10号塔吊前臂(在下),必然产生3个力:向上的拉力使之增加后倾;作用于塔身的推力;施转力使后臂往外套架危险的开口处扭转。
在这三个力的作用下,塔吊迅速向南弯折倒塌。
这是由于安装的程序不对,改变了塔吊的受力状态而发生倒塌。
6.1.2河南省安阳特大塌架事故6.1.2.1事故经过2004年5月12日上午9时20分,河南安阳某电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在刚刚竣工的68m高烟囱施工工程中准备拆除烟囱四周脚手架时,上料架突然倾翻,30名正在施工的民工全部翻下坠落,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食堂坍塌事故2024年9月29日,上海海洋大学食堂工程发生了一起坍塌事故,导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忽视了施工安全,导致结构异常,最终引发了坍塌。
首先,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基础地基处理不当、工程设计与结构不符等问题。
由于食堂使用的土地是原有的草地,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地质勘察,导致地基处理不当,增加了工程的不稳定性。
此外,食堂的梁柱结构设计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承重能力的估计不准确。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施工单位没有为工人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和培训,导致工人对危险的认识不足。
加之施工现场监管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最后,该事故还涉及到施工单位的责任问题。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追求速度和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安全因素。
他们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也没有遵守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导致整个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以上是对上海海洋大学食堂坍塌事故的分析,可以看出,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忽视了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没有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培训,并且存在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为了避免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应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并加强对工程设计的审核和复核,确保设计合理和安全。
案例二:2024年深圳市外国语学校施工事故2024年5月20日,深圳市外国语学校的一处工地发生施工事故,导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和不当施工导致的。
首先,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未对高处施工进行有效的围护和保护。
此外,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电源和电线敷设混乱,电气设备安全存在隐患。
其次,施工单位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九种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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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护结构倾覆失稳
围护结构倾覆失稳主要发生在重力式结构或悬臂式围护结构,重力式结构在坑外主动土压力的作用下,围护结构绕其下部的某点转动,围护结构的顶部向坑内倾倒。抵抗倾覆失稳的力矩主要由围护结构自身的重力形成,坑底的被动抗力也是构成抵抗力矩的因素。
如武汉火炬大厦开挖深度10m,上部为老钻土,下部为基岩,采用¢900mm人工挖孔嵌岩排桩支护,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由于老粘土局部浸水,强度降低,土压力剧增,由于桩嵌人岩层,变形不易谐调,造成十余根支护桩折断,危及邻近六层综合楼,使该楼楼梯间悬空,情况危急。经紧急回填,增设锚杆后。得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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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产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网造成损害,出现爆或渗漏。同时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泄水孔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间距宜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基坑施工前,首先应按照规范的要求,依据基坑坑壁破坏后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基坑坑壁的等级,然后根据坑壁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坑壁的形式。 当坑基顶部无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10m时,可以优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时,关键是要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如:土质均匀良好的硬塑粘性土,当坡高小于5m时,坡率允许值可确定为:1:1.00~1:1.25。若坑壁土质较软或基坑顶部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坡率允许值还必须采用圆弧滑动法进行稳定性分析确定。 当施工场地不能满足设计坡率值的要求时,应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选择支护结构,首先要确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级。按照规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级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坑壁类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为一、二、三级。坑壁安全等级一、二级适合采用挖孔灌注桩护壁,坑壁安全等级二、三级适合采用土钉墙护壁。
建筑工程重大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重大坍塌事故案例分析建筑工程重大坍塌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设计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工程结构部分或整体塌陷的事故。
这些事故往往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分析两个历史上的建筑工程重大坍塌事故,并探讨其原因和教训。
第一个案例是1981年日本东京的“新宿火灾坍塌事故”。
这是当时世界上最严重的火灾和建筑坍塌事故之一,造成166人死亡、143人受伤。
事故发生在一栋由15层高层建筑和6层商业建筑组成的综合建筑物中。
当时,建筑物内外的消防措施不足,火灾发生后,消防车无法进入到建筑物附近。
此外,事故中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存在严重的问题。
建筑物的主要支撑构件采用了较轻薄的型钢材料,抗震能力较差。
事故发生时,火灾和爆炸导致了建筑物结构的严重损坏,最终导致了坍塌。
通过这次事故,人们认识到了建筑物防火和抗震设计的重要性。
相关监管部门在事故后加强了对建筑物火灾和抗震设计的要求,并加强了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应急通道的建设。
此外,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也进行了规范,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安全性。
第二个案例是2024年中国四川汶川地震中的“过水楼学校倒塌事故”。
这次地震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发生的最具破坏性的地震之一,造成了数十万人员伤亡和失踪。
在汶川地震中,一所名为“过水楼”的学校发生了倒塌,导致了数百名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死亡。
事故发生后,人们发现这所学校的结构设计严重缺陷,建筑结构承载能力不足。
此外,学校的施工质量也存在问题,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标准。
这次事故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政府在灾后加大了对学校建筑的监管力度,并规定了严格的建筑施工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
此外,学校的抗震能力和安全设施也得到了加强,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这两个案例揭示了建筑工程重大坍塌事故背后的原因和教训。
首先,建筑结构设计的问题是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火灾、地震等灾害因素的影响,确保建筑物的整体安全。
土木工程施工中事故案例(3篇)
第1篇一、事故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施工过程中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以下将结合一起典型的土木工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土木工程施工安全提供借鉴。
二、事故案例案例一:某市地铁工程坍塌事故2019年8月,某市地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导致3人死亡、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事故原因如下:1. 设计不合理:地铁隧道设计存在缺陷,未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导致隧道围岩稳定性不足。
2. 施工不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违规开挖隧道,导致围岩失稳。
3. 监管不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三、事故原因分析1. 技术原因: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导致隧道围岩失稳,最终引发坍塌事故。
2. 管理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3. 人员原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四、事故教训1. 重视设计环节: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确保设计合理,降低事故风险。
2. 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强化监管力度: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确保施工安全。
4.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违规操作。
五、预防措施1. 加强设计审查: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地质条件,确保设计合理。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现场管理。
3. 加强监理力度: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4.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5. 建立事故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总之,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设计、施工、管理、人员等多个因素有关。
工程施工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工程施工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背景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在工程建设的背后,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工程施工坍塌事故。
本文将以某地铁施工坍塌事故为例,对工程施工坍塌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事故经过某地铁工程是连接城市的重要交通设施,工程线路全长约30公里,共设20座车站。
工程于2015年正式开工,预计2020年竣工。
在工程建设的過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坍塌事故。
事故发生在地铁隧道掘进过程中,当时隧道已经掘进约1公里,正在施工的隧道顶部突然发生坍塌,导致施工现场的5名工人被困,经救援无效,全部遇难。
三、事故原因分析1. 地质条件复杂事故发生地的地质条件复杂,地层松散,含水量高,给隧道施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在掘进过程中,施工方没有对地质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导致施工方案和的安全措施不符合实际需求。
2. 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方在隧道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导致隧道顶部土体失去稳定性,从而发生了坍塌事故。
此外,施工方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导致被困工人无法及时获救。
3. 安全监管不到位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发现施工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监管缺失等,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的重要原因。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地质调查和评估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地层的分布、岩性、含水量等参数,为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根据地质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在隧道掘进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防止隧道顶部土体失稳。
3. 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天等“6.18”坍塌事故 (2012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 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 当场死亡。
原因一:锅 炉房17米 高大模板支 撑失稳,单 层支撑。
原因二:项目 未报建报监、 监理未进场, 监管缺失。
原因三:高大模板支 撑方案套用底层支撑 方案,企业未审批、 未经专家论证。
其他:外架拉结不规范、 木立杆尾径不足8CM。
该项目被自治 区、市、县三 级下发过停工 整改,但依然 不落实,其他 单体建筑屋面 构架已完工。
四点教训: 梁、板、柱不宜同时浇筑混凝土。 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拉结应规范牢固。 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于8CM。 错误的操作不一定酿成事故,但事故一定是错
原因一:外架拉结不规范(斜拉、 扣件松动,且很多已拆除)。
原因二:拆卸方案 不正确,导致外架 局部集中堆载。
其他情况:该项目曾获得自治区 2014年下半年标准化示范项目。
原外架基础牢固、连墙件规范设置
三点教训: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为动态过程,一时规范 不等于长久安全(必须时刻警醒)。
外架的连墙件等重要安全措施不能随意拆 除。
原因二:项目工期拖延较久,管理缺失。
原因三:未对进场工人未 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四点教训: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送风和动物活体
试验。 进入有限地下空间作业前应掌握救援的基本
知识和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 项目因外因停工后复工应先做安全检查 工人进场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南宁市“10.7”土方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外架切记不得随意堆载。
宾阳县“5.5”坍 塌事故(2015年)
南宁市宾阳县某工 程,在施工现场基 坑消防水池部位, 发生砖胎模坍塌, 将3名抹灰操作工 人压倒,造成2人 死亡,1人轻伤。
九种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一、整体失稳整体失稳是指在土体中形成了滑动面,围护结构连同基坑外侧及坑底的土体一起丧失稳定性,一般的失稳形态是围护结构的上部向坑外倾倒,围护结构的底部向坑内移动,坑底土体隆起,坑外地面下陷。
龙潭空中花园基坑事故。
2005年8月3日,凌晨约30m宽位置坡顶出现开裂并出现沉降,坡脚水泥土搅拌桩出现断裂。
早晨7时,下起大雨,半小时后该段出现塌滑。
原因主要是基坑北侧东端滑塌地段出现超挖,开挖后放置了较长时间;坑内大量积水未及时抽排;坡脚土层受水浸泡,降低了土层强度,势必导致边坡蠕动变形;紧邻坑边下水管长期漏水,边坡蠕动变形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坡顶道路下的下水道出现开裂,大量水浸入边坡土体内,导致边坡失稳。
2005年**日12时,武昌区彭刘杨路金榜名苑已开挖至设计深度5.2M的深基坑东侧(cd)段约40余米长的边坡发生滑塌险情。
二、坑底隆起坑底隆起是一种向上的位移,产生的原因一是深层土的卸荷回弹,二是由开挖形成的压力差导致的土体塑流。
由于土体是连续体,坑底的隆起和围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必然导致坑外土体产生沉降和水平位移,带动相邻建筑物或市政设施发生倾斜或挠曲,这些附加的变形使结构构件或管道可能产生开裂,影响使用,危及安全。
一般解决的方法是被动区加固,提高土的抗力,减少变形,同时解决整体稳定和坑底隆起问题。
三金.鑫城国际C地块事故三、围护结构倾覆失稳围护结构倾覆失稳主要发生在重力式结构或悬臂式围护结构,重力式结构在坑外主动土压力的作用下,围护结构绕其下部的某点转动,围护结构的顶部向坑内倾倒。
抵抗倾覆失稳的力矩主要由围护结构自身的重力形成,坑底的被动抗力也是构成抵抗力矩的因素。
如武汉火炬大厦开挖深度10m,上部为老钻土,下部为基岩,采用¢900mm人工挖孔嵌岩排桩支护,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由于老粘土局部浸水,强度降低,土压力剧增,由于桩嵌人岩层,变形不易谐调,造成十余根支护桩折断,危及邻近六层综合楼,使该楼楼梯间悬空,情况危急。
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基坑坍塌事故频发,给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基坑坍塌事故的案例,探讨其原因和应对措施,以期提升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案例背景:该基坑坍塌事故发生在大型城市的住宅楼施工工地。
该项目由一家知名建筑公司承建,涉及多个地下岗位施工。
事故发生时,工地上有近百名工人在施工,造成多人死伤和巨额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1.设计不合理:基坑工程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存在缺陷,没有清晰确定地下水位、土质情况、地下管线等关键信息,导致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无法有效评估和控制。
2.监督不到位:工地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特别是对于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及时监督不足,加剧了事故的发生。
3.施工管理漏洞:施工方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存在为施工速度和效率而忽视安全的行为。
例如,未按照要求进行基坑降水,以及在未完成支护结构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4.人员素质不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相对较低,未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资质考核,对危险源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有所欠缺,无法识别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事故应对措施:1.加强规划设计:在地下工程的规划和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地下水位、土质情况、地下管线等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并明确设计要求与标准。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基坑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按图纸和规范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工地监理单位要有能力和责任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加强工地安全教育:通过组织工地安全培训、讲座、演练等形式,提高工人对危险源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结论:基坑坍塌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才能预防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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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一)事故经过
1、某师大图书馆附楼坍塌事故
2004年08月16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某局三公司开始用泵送混凝土浇捣附楼报告厅屋面,该屋面轴线面积为294.8平方米(25.2米×38.39英尺),高度为17.65米,模板支撑系统为扣件式钢管满堂模板支架。
于20时40分全部浇捣结束。
屋面留3人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收光,木工班组长在补插钢筋,21时20分左右,模板支撑系统突然整体坍塌,4名工人随之坠落。
木工班组长经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
1、2004年08月16日,某师大图书馆附楼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1)模板支持系统钢管支架水平和竖向剪刀撑设置严重不足;
2)经省中心检验所检测,扣件(旋转、垂直)抗滑和抗破坏性能不合格,钢管壁厚普遍偏薄。
(2)间接原因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
2)公司未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针对性不强,违反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3)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把关不严,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监理单位福建某监理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2、三明梅列区某桥坍塌事故
2005年12月14日三明梅列区某桥在施工中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
该项目由三明市梅列区列西街道列西村龙泉寺寺务委员会集资建设,三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总承包部直属工程处施工(合同承包单位),福建新东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该桥是三钢到龙泉山村通往龙泉寺的一座石拱桥,桥长70.68米,拱高度20.82米,桥上部结构为单拱(跨径40米),下部结构为明挖扩大基础,U型桥台,桥面宽7.5米,造价96万元,属大桥类。
(图片)2.2005年12月14日,三明梅列区某桥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1)拱架存在的主要问题:拱架没有按规定设计计算、拱架稳定性差、拱架立柱基础未按有关规定安装、模板及木脚手架支撑体系搭设存在重大隐患。
2)施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该桥主拱圈砌筑程序未按涉及文件的规定进行、主拱圈砌筑过程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拱圈进行拱架施工变形观测、未按桥梁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砌筑。
(2)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失控,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从未到过现场,施工单位未编制模板及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单位违规发包工程;
3)梅列区规划建设局对该工程发放施工许可证,有关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不力,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关人员严重失职。
3、厦门某大桥引桥坍塌事故
2006年8 月 29 日15:40左右,位于厦门某在建大桥的引桥及部分接线工程,在浇筑B 标段左幅第十一联第一节段箱梁(跨径40m)混凝土时,发生支架坍塌事故。
当时现场共有人员32人,其中施工项目部人员 2 人、监理人员 2 人、工人28人。
事故发生时17位工人在箱梁模板上施工,均受伤,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从医院反馈资料看,受伤住院的17人中重症监护2人,其余人员病情平稳。
(图片)
3.2006年8 月 29 日,厦门某大桥引桥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1)模板专项方案未考虑高海潮水位对支架立杆基础的不利影响。
该地段原为海堤外浅滩涂,施工单位使用袋装海砂在两侧码砌,中间回填海砂筑岛,填筑的高度 4 ~ 5 米作为满堂支架的基础。
但是,在方案中未考虑筑岛回填砂基遇潮水浸渗对支架立杆基础的不利影响。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搭设不符规范要求。
水平向未设置剪刀撑,纵、横向剪刀撑设置不足,扫地杆设置高度偏高(70cm);立杆对接接头未按规定错开,均在一个平面内;底托伸出钢管的长度超过300㎜时未采取可靠措施固定;从现场实际用材看,钢管壁厚不足,扣件重量偏轻。
3)基础沉降量根据经验取值。
模板满堂支架设计方案中未进行支架立杆基础沉降量计算,仅根据个人经验取值;对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变形计算分析不到位。
(2)间接原因
1)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事故单位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
2)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把关不严。
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针对性不强,违反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3)未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三超”模板专项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仅以项目部内部有关人员举行专题会议代替专家论证。
4)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对模板专项方案的审批不认真,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未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模板满堂支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