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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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管理,规范职务人员的消费行为,确保职务消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透明度,促进职务人员勤俭节约、廉洁用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其他职务人员在履行公务活动中的公务消费。

二、消费范围1. 工作餐费: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务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包括会议期间的工作餐费用和与来访人员进行工作沟通、合作、交流的用餐费用等。

2. 差旅费:指因公务需要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餐费等费用。

3. 公务接待费:指根据工作需要,因接待来访人员或者进行工作调研、视察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4. 传媒宣传费:指单位开展宣传、广告、赞助、礼品等方面的费用。

三、消费管理原则1. 合理必要原则: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特定工作目的开支相关费用。

2. 节约原则: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合理、节约的方式和方法,控制开支。

3. 限额标准原则: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开支,不得超出规定的限额。

4. 审批制度原则: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由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经费。

5. 透明管理原则:严格制度管理,完善财务审计监督机制,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四、消费管理措施1. 审批程序:凡单位领导干部和其他职务人员的职务消费,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审批申请,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 约束限额:规定各项职务消费的约束限额,超出限额的职务消费必须由相关领导干部和职务人员自行补助。

3. 收支凭证:每项职务消费必须有相关合规的收支凭证,包括发票、票据等。

4. 领导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对职务消费负有领导监督责任,要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检查。

5. 审计监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职务消费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职务消费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六、消费管理责任1. 相关领导干部和职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制订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务消费的合理、合法、透明和节约的责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切实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颁布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15号),以及《某集团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企业领导人员为厂党政工领导班子各成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主要包括:(一)公务用车。

(二)通信。

(三)业务招待。

(四)差旅。

(五)出国(境)外考察或培训等项目。

第二章职务消费的标准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按照不超过1人1辆公务用车的编制,为企业领导人员配备车辆。

车辆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为企业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二)对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视同为企业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

(三)对企业新购置车辆严格实行备案制度,由企业车辆管理部门会同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

未经备案审核的车辆,不得进行购置和办理入户手续。

(四)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对配备公务用车的企业领导人员不再发放交通补贴;企业领导人员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为其配备公务用车。

第五条通信费用的使用按企业相关规定采取定额发放补贴方式。

企业领导人员退休或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再承担其任何通信费用。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坚持节俭、合理、必须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业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到所属单位调研或检查指导工作,应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需住宿的,严格控制入住标准。

不得从事公款消费的洗浴、娱乐等活动。

(二)涉及公务接待的,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

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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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职务消费管理方法(全文)职务消费管理方法里有什么内容?下面是为你们的最新xx年职务消费管理方法全文,。

第一条为严格标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金融企业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按其管理职责分别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实施监视管理。

监察部门会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实施监视检查,依法查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违纪违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当的消费性支出。

国有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标准职务消费,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超标准购置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购置、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guo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

(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当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四)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五)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七)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八)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当的其他费用。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上级单位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严格规范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管人员为由上级管理的公司高管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是指公司高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公司承担的消费性支出。

公司高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炱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职务消费,不得有以下行为:(一)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境)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

(三)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四)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五)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七)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八)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职务消费支出。

(十)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十一)以各种名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发放用车相关的补贴。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是指有正常业务往来,需要接待而产生的食宿、礼品等费用,公司业务招待费实行预算管理。

业务招待费报销按公司有关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公务用车是指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公司高管人员公务用车配备和日常费用开支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管理人员履职和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高层管理人员履职和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高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高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廉洁节俭、规范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3术语高层管理人员范围:3.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3.2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4职责与权限4.1综合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

4.2董事长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5管理内容及要求5.1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5.2公务用车管理5.2.1公司公务用车仅限于保障公司活动和接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上下班,不配备专车,由综合部统一调配使用。

5.2.2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统一进行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5.2.3公务用车严格遵守**** “五不准”要求。

5.2.4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5.3办公室管理5.3.1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能的原则,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

5.3.2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35平方米,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20 平方米。

5.3.3办公用房在无法满足办公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不得超过维修改造标准。

5.4培训管理5.4.1公司要围绕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

【员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样例)

【员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样例)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XXXX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意见》和中国XXXX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中国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职务消费是指公司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相应的待遇。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使用、通讯费及业务招待费、出国(境)考察培训、差旅费等与领导人员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第四条规范公司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领导人员任何职务消费的费用,均不得在公司全资、控股企业报销。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使用— 1 —第六条公司领导人员不配备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

但用于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公务活动,车辆和驾驶员由公司运营管理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统一管理和调配。

第七条公司领导人员使用公务用车,应与公务有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借用所属企业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把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等活动。

第三章通讯费及业务招待费第八条公司领导人员的通讯费,按照公司规定的额度,以现金形式发放,包干使用。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是领导人员用于公务宴请、商务工作餐、礼品赠送等公务性招待活动的支出。

公司领导人员业务招待费用于公务活动,应当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在公司年度招待费预算内,根据领导人员实际公务招待需求,使用公务消费卡结算,凭合规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条公司领导人员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按照公司费用报销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国(境)考察培训— 2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境)考察培训应按照《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制度,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具有明确任务和实质内容的考察培训活动。

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

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

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各级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浙建集团《关于××集团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若干暂行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业务用车的配备及更换、业务招待(含礼品)、通讯费、差旅费、出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领导人员为履行职责而发生的消费性支出。

二、规范职务消费的人员范围:1、集团领导班子成员;2、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职务消费的原则1、坚持自律和纪律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领导人员充分认识到规范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明确界定消费的具体项目及费用标准,明确审批程序,实行总额控制。

2、坚持依法合规、勤俭节约的原则。

职务消费范围和具体项目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费用标准的制定做到既适应工作需要又不悖节俭。

3、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

各类消费情况在适当的范围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四、职务消费的规定(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及更换必须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报浙建集团批准及浙江省集团购买力专项控制办审核批准方可购买。

对已配备的超标车辆未达报废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可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且需更换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集团本部和分公司公务用车配备的总数和标准,不得突破浙建集团的有关规定,不准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饰。

3、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按照相应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

(二)业务招待费(礼品)管理规定1、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接待和赠送礼品,必须以“节俭、合情”为原则。

接待外部来客,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不能巧立名目,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2、在公务招待、客户洽谈活动中,需要互赠礼品的,经领导批准由相关部门进行采购,礼品要能展示企业形象,体现地方特色。

3、全年业务费开支总额应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出预算。

规范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规范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规范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维护单位财产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和国家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编人员和暂住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管理。

第三条职务消费是指本单位招待、公务接待、会议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等与开展工作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四条职务消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节约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支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招待和公务接待管理第五条招待和公务接待必须符合单位工作需要和规定的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

第六条招待和公务接待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核定、审批、报销,并加盖相关章印。

第七条招待和公务接待费用必须有明确的用途和范围,不得随意挥霍,不得变相奢侈浪费。

第八条招待和公务接待应当重视礼仪和礼节,提倡文明、简约的风气。

第九条招待和公务接待费用的申请、核定、审批和报销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私自处理。

第十条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招待和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在审批程序中予以说明理由,并经领导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会议费用管理第十一条会议费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支出,不得超标准和滥用。

第十二条会议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核定、审批、报销,并加盖相关章印。

第十三条会议费用的申请、核定、审批和报销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会议费用,应当在审批程序中予以说明理由,并经领导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差旅费用管理第十五条差旅费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支出,不得超标准和滥用。

第十六条差旅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核定、审批、报销,并加盖相关章印。

第十七条差旅费用的申请、核定、审批和报销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私自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差旅费用,应当在审批程序中予以说明理由,并经领导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通讯费用管理第十九条通讯费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支出,不得超标准和滥用。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1]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1]

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上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总体原则一、统筹考虑。

将职务消费管理纳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范畴,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和领导人员年薪制管理相结合,统筹考虑。

二、立足工作。

职务消费管理立足于工作需要,既要确保职务消费的有效性,又要坚持勤俭节约、适度消费。

三、公开透明。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职务消费的透明化管理,正向引导职务消费,促进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

第三条职务消费是指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具体包括通讯、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和国(境)外考察培训。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室、中心正、副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职务消费实行综合管理部门与职责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综合部、财务部、工会、机关工委、审计部和纪检监察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订、完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汇总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报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二、综合部是领导人员业务招待费(含礼品)、通讯费、公务用车使用和国(境)外考察培训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相关管理细则;负责组织编制相关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统计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并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数据;负责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职务消费行为,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职务消费符合合理、合规的原则,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并维护公司形象。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以及一切与公司职务相关的人员。

三、职务消费的定义职务消费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职务需要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四、职务消费的审核与审批4.1 职务消费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应审批方可实施。

4.2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审核职务消费申请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真实性,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4.3 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职务消费,并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4.4 涉及金额较大或特殊情况的职务消费,需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实施。

五、职务消费标准5.1 职务消费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5.2 职务消费标准应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设定,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和公示。

六、职务消费报销6.1 职务消费报销需提供完整的相关凭证,包括发票、单据等,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申请。

6.2 报销申请需填写详细的费用明细和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准。

6.3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安排到职工个人或部门的相关账户中,并及时通知职工。

七、职务消费监督和检查7.1 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可随时对职务消费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职务消费进行追责。

7.2 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对本部门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7.3 领导层应定期召开职务消费管理会议,对职务消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八、违规处理8.1 对违反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纪律处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8.2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职工,将取消其相关职务,追回违规产生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1.doc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1.doc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1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XX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维护、业务招待(含礼品)、通讯、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二、规范职务消费的人员范围(一)集团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集团公司机关各处室处级领导人员。

(三)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按规定职数配备的副总。

三、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一)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人员充分认识规范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明确界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及费用标准(额度),明确审批程序,坚持规范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二)坚持依法合规、从严从俭的原则。

职务消费范围和具体项目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费用标准(额度)的制定做到既适应工作需要,又崇尚节俭,严格控制。

(三)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

各类职务消费情况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四)坚持奖罚结合的原则。

四、职务消费项目及管理规定(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基层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总数不得突破集团公司规定,配车标准原则上控制在X万元以下,不设专车。

2、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

基层各单位用车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安排。

机关各处室用车应提前联系,由公司办公室接待科安排;遇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用车,应与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联系以便协调安排。

3、严格控制长途带车。

一般带车允许范围为北到XX、南到XX、西到XX、东到XX,此范围之外,原则上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

机关处室人员去XX出差,处级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准带车,凡不带车的,除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外,每次补助XX元;科级以下人员不准带车,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4、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费用总包干,具体包干指标由各单位测算后确定。

广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业务接待管理制度

广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业务接待管理制度

广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业务接待管理制度广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业务接待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在职务消费和业务接待方面的行为,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消费行为和业务接待活动。

2. 领导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消费行为和业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循廉洁、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

3. 领导人员应当树立良好的形象,注重节俭和务实,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职务消费管理1. 职务消费范围:职务消费是指领导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于公务需要而进行的各类消费活动,如公务用车、公务旅行、公务接待等。

2. 职务消费原则:职务消费应符合实际需要,且必须用于公务目的;消费方式应简约、适度,并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职务消费程序:a. 提交职务消费申请:领导人员需提前向企业相关部门递交职务消费申请,明确消费内容、金额以及公务需求等。

b. 审批程序: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对职务消费申请进行审批,并记录审批意见及结果。

c. 消费管理:消费活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领导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和凭证,确保消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d. 报销核销:领导人员需及时将职务消费的相关票据和凭证提交企业财务部门进行核销报销,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核销,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业务接待管理1. 业务接待范围:业务接待是指领导人员在业务洽谈、合作会议、投资考察等活动中,为对方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服务的行为。

2. 业务接待原则:业务接待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接待活动的真实、准确,并注重形象建设和节俭办会。

3. 业务接待程序:a. 提交接待计划:领导人员需提前向企业相关部门递交接待计划,明确接待对象、接待内容、接待时间和地点等。

b. 接待申请审批: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对接待计划进行审批,并记录审批意见及结果。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精神,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职务消费管理,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范围:(一)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三)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四)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等项目。

第四条财务部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负责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核算等业务。

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五条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是指各单位用于开展正常业务所需车辆;公务用车管理是指领导干部开展公务活动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七条各单位公务用车应本着严格标准、严控数量的原则合理配备,领导干部不得配备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购置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不得超编制、2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八条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及日常调拨,对公务用车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费、燃油费、停车费及路桥费等运行费用进行核算,在年度预算内据实报销。

公司员工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员工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职务消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资委职务消费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人之外的本部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是指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四条公司员工在遇到重要接待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公司公务车辆,按照《公司控股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交投办[2009]62号)使用公务车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般公务活动按照相应标准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见附件1)。

第三章通信管理第六条通信费指公司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通信费用。

第七条为提高公司办公效率,实现办公邮件、信息的实时推送,公司为员工统一办理了移动通信套餐业务,员工按照206元/月/人的标准享受套餐服务费(试用期员工除外),超出部分个人自付。

第四章业务招待管理第八条业务招待费用指公司各部门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所需发生的宴请、接待、礼品等费用。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本着节约、合理、必需的原则。

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

不得参加所投资公司或者关联企业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招待活动。

第十条公司员工不得向所投资公司转嫁业务招待费用,不得报销因私招待费用和个人消费费用。

第十一条公司部门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在部门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

报销内容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

第十二条部门招待费按照招待客户不超过300元/人均/次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差旅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出差严格执行《公司控股有限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职务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见附件2),如公司业务需要,经总经理批准业务副总裁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差旅所发生的费用在部门年度预算范围内报销,不得报销差旅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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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精神,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职务消费管理,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范围:
(一)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三)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四)各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等项目。

第四条财务部门是职务消费的综合管理部门,纪检、办公室是职务消费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负责职务消费预算的编制、报批、核算等业务。

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的程序,对职务消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五条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二)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
(三)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
第六条公务用车是指各单位用于开展正常业务所需车辆;公务用车管理是指领导干部开展公务活动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七条各单位公务用车应本着严格标准、严控数量的原则合理配备,领导干部不得配备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购置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不得超编制、
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八条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及日常调拨,对公务用车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费、燃油费、停车费及路桥费等运行费用进行核算,在年度预算内据实报销。

第九条领导干部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确因个人原因需要使用的,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条各单位公务用车非工作时间停放在指定车位,每周五下班后将钥匙上交办公室统一管理,因特殊公务需要使用的,提前申请,并做好用车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按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通信管理
第十二条通信管理是指对领导干部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通信费用的管理。

第十三条通信费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住宅通信费。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通信费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标准在限额范围内据实报销,超额部分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工作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退休、调离人员不再为其承担通信费。

第四章业务招待管理
第十六条业务招待管理是指对领导干部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接待客户、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十七条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宴请、接待、礼品等费用。

第十八条用于业务接待的茶叶、酒水、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不得突破费用预算限额。

第十九条重大节、假日期间举行对外联谊活动所需费用,或举办大型活动的费用应按预算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集中管理,联合控制。

第二十条设有职工餐厅的单位,业务招待尽量安排在本单位职工餐厅,标准为日常工作餐;无职工餐厅或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招待的,按以下原则和标准执行:
(一)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招待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全年总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用餐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酒水费用
不得超过总费用的30%,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外出招待实行专项申请制度。

副职及以下管理人员必须事前向办公室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因公招待用餐申批单》,说明事由和限额,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凡违反上述标准超标接待的,超出部分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费用。

第二十一条接待费用控制标准: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待的重要来宾,用餐标准按照100元/人标准执行;
(二)副职接待的相关人员,按照60-80元/人标准执行;
(三)中层管理人员接待的业务来往人员,按照40-60元/人标准执行;其它一般性业务接待安排员工工作餐;
(四)会议、培训用餐按照每人每餐30-40元的标准执行。

业务招待费实行按年预算、季度控制的管理模式,
原则上不得突破。

第二十二条不得以其它任何名目向子公司或部门转嫁各项业务招待费用。

第五章差旅管理
第二十三条差旅管理是对领导干部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内、国(境)外差旅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按照年度预算严格管理差旅费用。

第二十五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差旅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根据职务和工作需要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原则上以火车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为主,超标使用不予报销;
(二)住宿费必须凭宾馆、招待所正式发票(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和电脑打印的发票)报销;
(三)出差人员参加会议,由会议组织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可凭发票按实报销;
(四)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按自然天数计算)补助标准为60元。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向子公司或部门转嫁各项差旅费用。

第六章预算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预算管理,每年初编制相关预算方案并报党委会批准,同时报送公司纪委备案。

第二十八条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编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应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
(二)符合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总体水平与公司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相适应的要求;
(三)保证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全面性、正确性和严肃性。

第二十九条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预算方案编制的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后方可对预算方案予以调整,并报集团公司纪委备案。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学习和执行,并监督职务消费过程。

第三十一条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程要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二条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职务消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十三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进行职务消费,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谈话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调离岗位的处分;情节相当严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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