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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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一、引言安全生产是施工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为了有效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落地。

2. 风险评估与管控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风险的最小化。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设施与装备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与装备,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5. 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安全履约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履约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

三、评价指标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2.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评价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是否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管控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是否落实安全教育责任。

4. 安全设施与装备配备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与装备,是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 事故记录与处理情况评价施工单位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故记录情况及其处理效果。

6. 安全履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达到了预设的安全履约目标,是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四、评价流程1. 数据收集通过制定问卷、排查记录和事故报告等形式收集施工单位安全履约相关数据。

2. 评价分析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根据评价指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3. 评价报告将评估结果整理成报告形式,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水平及存在的问题。

4. 提出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帮助施工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履约水平。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对工程安全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管理分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履约考评按季度进行。

第3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及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

第二章履约检查第4条履约检查内容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工控制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管理、安全防护管理、脚手架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汛及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明挖工程安全隐患、暗挖工程安全隐患、盾构工程安全隐患。

其考评内容、检查方法和考评规定详见附表1~附表14。

第5条履约检查形式1、日常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检查,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附表1~附表14所列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天填报不少于一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2、抽查u 甲方代表对附表1~附表14所列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二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安全质量部安全主管工程师对附表1~附表14所列的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三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工程2部监控分中心负责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填入附表10和附表12~14对应项,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履约情况的评价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安全履约的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评价结果的处理、管理措施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的目的是评价施工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表现,促使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六条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性措施,包括现场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四)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范;(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六)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七)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七条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应被重视。

第三章评价流程第八条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的频次和内容。

第九条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的流程包括:评价前的准备、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处理。

第十条评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评价的主体和范围、组织评价的人员、制定评价方案等。

第十一条评价过程是指对施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资料搜集和访谈,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的处理包括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制定评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整合评价结果等。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根据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如果施工单位未通过安全履约评价或评价结果较差,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经过整改后的再次评价。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结果应作为施工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评价施工单位的信誉度、业绩和能力。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 简介本文档是《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详细说明,旨在规范和指导相关单位在履约评价方面的工作。

2. 背景为了促进合同履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合同履约效率和质量,我国制定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履约评价工作,对合同履约方的评价进行管理。

3. 目标履约评价的目标是通过评价合同履约方的履约情况,促使其规范合同履约行为,提高履约能力和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 提高合同履约的效率和质量;- 减少合同履约风险;- 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4. 评价内容履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履约能力评价对合同履约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4.2 履约情况评价根据合同履约方的履约情况评价其履约质量,包括履约及时性、合同执行情况等。

4.3 履约风险评估评估合同履约方的履约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5. 评价方法履约评价可以采用以下评价方法:5.1 综合评价法综合考虑合同履约方的履约能力、履约情况和履约风险,给出综合评价结果。

5.2 量化评价法根据一定的评价指标对合同履约方进行量化评价,例如将履约情况转化为百分制评分。

5.3 主观评价法根据评价人员的主观判断和经验,对合同履约方进行评价。

6. 评价结果与管理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对合同履约方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奖励、约束和处罚等措施。

同时,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合同履约方,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7. 评价周期与频次履约评价的周期和频次应根据合同履约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以进行定期评价和临时评价,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8. 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履约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应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对履约评价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处罚。

9. 其他事项其他与履约评价相关的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补充和调整。

10. 结语《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对于促进合同履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施工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和管理办法。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指标:明确施工单位安全履约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包括安全生产记录、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事故处理能力等。

2. 评价方法:确定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的方法和程序,可以采用定期检查、巡查、抽查等方式,发现施工单位在安全履约方面的问题和风险。

3. 评价结果:根据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管理,对履约较好的施工单位给予优惠政策和奖励,对履约不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惩罚和整改。

4.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5. 政策支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政策支持,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施工单位提升安全履约能力。

通过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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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为加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各参建方合同履约水平,实现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公司重点项目的各参建方。

二、考核内容参建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合同组成部分)中约定的各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考核组织由公司成本合约部负责督查考核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频率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考核,定期汇总考核评价情况形成通报,报科技城管委会建设领导小组,并发各参建单位。

五、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合同履约满意度调查评分两部分。

(一)季度考核1、季度考核满分100分,评分采用以百分制倒扣分的方式,80分以上为合格。

2、考核70-80(不含)分的,约谈参建单位公司法人。

3、考核70分(含)以下,约谈参建单位公司法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4、考核结果建立书面档案,现场检查记录等资料应由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人员签字确认,被检单位对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应现场提出复核申请。

- 1 -5、季度考核评分采取平均分形式计入年度综合评价。

(占年度综合评价的80%)。

(二)年度合同履约满意度调查评分1、每年12月份,公司项目部负责综合填报《年度合同履约满意度调查表》,并评分。

满分100分(占年度综合评价20%)。

(三)年度综合评价1、年度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季度考核占比80%,年度合同履约满意度调查评分占比20%。

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

2、合同履约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1)无故放弃合同的;(2)因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或管理不当被媒体曝光,严重损害片区形象的;(3)被认定有单位行贿行为的;(4)因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到位,同一项目受到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两次或行政处罚一次以上的;(5)项目发生较大以上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或1年内发生2起(含)以上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6)由于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群体阳性病例的;(7)工程竣工一次验收不合格的。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风险的控制和安全任务的完成,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履约评价是指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旨在评价施工单位对项目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安全风险的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条安全履约评价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评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评价、现场安全管理评价等。

第四条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落实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等。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考核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是否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工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七条现场安全管理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过评估、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第八条安全履约评价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价指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履约评价。

第九条评价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评价程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公正、综合反映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情况。

第十条评价机构应当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评价报告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应当反馈给评价机构,评价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并更新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将作为施工单位安全履约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的重要参考。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一)2024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一)2024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一)一、引言为了规范和完善履约考核制度,提高企业履约能力和员工绩效,制定本《履约考核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履约考核工作。

三、考核目标1. 提高履约能力:通过考核,促使员工提高履约能力,提升企业整体绩效。

2. 强化责任意识:通过考核,加强员工对履约责任的认识和承担,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

3. 激励优秀表现:通过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公正的奖励,激励其成为企业的中坚力量。

四、考核指标1. 履约完成率:衡量员工按时完成履约任务的能力和效果。

2. 履约质量:衡量员工履约结果的客观质量,包括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 履约态度:衡量员工在履约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合作性。

4. 违约情况:记录员工违约情况以及其原因。

五、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时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考核方式:由考核小组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综合评估,包括个人绩效考核、领导评价和同事评价等。

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对员工进行评分,并向员工反馈考核结果。

4. 异议处理:如果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经过核实后进行处理。

六、考核奖惩1. 奖励措施: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提前晋升、奖金、荣誉证书等。

2.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设定相应的晋升空间和薪酬激励。

3. 处罚措施:对违约情况较为严重或屡次违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七、考核结果运用1. 人才选拔: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依据,通过晋升和职位调整等方式,提拔和优先发展履约能力强的员工。

2. 培训发展:根据不同员工的考核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强化其在履约方面的能力。

3. 薪酬分配: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通过绩效工资等形式,给予履约表现优异的员工更高的薪酬待遇。

八、考核结果保密企业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保密,避免对员工造成不当的影响。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行为,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能力和水平的管理办法。

一、评价内容和标准:1. 人员管理: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2. 安全组织管理: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3. 安全培训教育:施工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有安全教育档案记录。

4. 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5. 施工操作规范: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

6. 事故处理能力: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是否有完善的事故处理预案和应急措施。

7. 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是否采取常规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安全检查、安全巡视、安全会议等。

二、评价流程:1. 评价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2. 评价调查: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和安全管理问卷调查,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3. 评价分析:根据评价调查的结果,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4. 评价报告:编制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结果、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5. 评价结果的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监督要求。

三、评价管理:1. 评价周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评价,具体评价周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和安全管理要求确定。

2. 评价监督: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的客观和公正。

3. 评价结果的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要求其对评价意见进行整改和改进。

4. 评价结果的公示: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引导施工单位改进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履约水平。

以上是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7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二篇)

2024年7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二篇)

7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二)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一、评价范围和标准1. 评价范围包括合同履约的时间、质量、成本、安全、服务等方面。

评价标准为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指标和标准。

2. 各方当事人应将评价范围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并约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二、评价内容和方式1. 评价内容包括合同履约各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工作成效、服务态度等。

2. 评价方式可以采取面谈、问卷调查、评估报告等形式进行。

三、评价主体和程序1. 评价主体分为评价人员和被评价方。

评价人员可以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指定或由合同签订方指定。

2. 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和评价反馈等环节。

(一)评价准备阶段1. 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时限等。

2. 确定评价人员,包括评价的专业人员和各方当事人的代表。

3. 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并备案保存。

(二)评价实施阶段1. 对被评价方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履约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2. 根据评价范围和标准进行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或打分。

3. 确定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并报告给各方当事人。

(三)评价结果阶段1. 进行评价结果的分析和总结,评价报告中应包括评价结果、评价意见和建议等。

2. 将评价结果与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各方当事人应及时评审和确认评价结果,提出异议或改进建议。

(四)评价反馈阶段1. 将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进行沟通和交流,以提高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效率。

2. 将评价结果纳入合同履约管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中。

3. 对评价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其积极参与合同履约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1.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合同履约的参考依据,用于评定履约方的诚信度和信誉度。

2.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改进和完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依据,推动合同履约管理工作的不断优化。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二)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二)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二)介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指对参与履约活动的各方进行评价、记录和管理的一套制度规范。

本文档将简要介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评价指标的确定1. 履约行为评价指标:主要评价参与履约活动的各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包括履约主体的诚信度、履约交付的准时性、履约期间的配合度等方面。

2. 履约结果评价指标:主要评价参与履约活动的各方在履约过程中所取得的结果。

包括履约成果的质量、履约效果的实现程度、履约目标的达成情况等方面。

二、评价方法的规定1. 定性评价:对履约行为进行描述性评价,依据评价指标对参与履约活动的各方进行综合评价。

2. 定量评价:对履约结果进行数据化评价,将结果性指标量化,便于进行对比和分析。

3. 主观评价:参考相关方的评价意见和主观判断,采用问卷调查、面谈等形式进行评价。

4.客观评价:通过现场检查、数据统计等方式获取客观信息,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的记录与通报1.评价结果的记录:对履约评价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整理,建立评价档案,以备参考和查询。

2.评价结果的通报:将评价结果通报给评价对象,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3.评价结果的利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对履约各方的奖励和处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对未来履约活动的参考。

四、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的重要性1. 促进诚信履约:通过评价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能够激励各方保持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2. 提高履约质量: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和改进意见的提出,能够帮助各方不断改进履约行为和提高履约质量。

3. 优化合作关系:通过评价结果的通报和利用,使各方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履约过程中的表现,促进合作关系的优化和共同进步。

4. 增加监督力度:建立履约评价制度,能够形成一种监督机制,对参与履约活动的各方进行监督,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总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规范制度,通过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方法的规定、评价结果的记录与通报,可以促进诚信履约、提高履约质量、优化合作关系和增加监督力度。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1. 引言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其安全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和管理。

2. 评价指标体系2.1 安全管理能力•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备情况•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情况2.2 安全生产管理•工地安全生产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2.3 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情况•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合理性•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性•施工作业现场文明施工情况3. 评价方法评价方法主要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价三个环节。

3.1 资料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记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

资料审核主要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2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评价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来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现场检查主要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3.3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对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将根据评价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4. 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结果将作为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能力的重要参考,应用于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和监理等环节。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也可以作为采购单位选取施工单位的依据。

5. 评估周期和动态管理评估周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多场景)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多场景)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附件一:《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提高合同履约质量,确保合同双方权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合同的履约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合同条款为准绳,确保合同履约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四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内容包括:(一)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二)合同变更及解除情况:包括合同变更、解除的原因、程序及法律效力等;(三)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包括合同纠纷的发生、处理及解决结果等;(四)合同档案管理情况:包括合同文件的归档、保管及查阅等。

第三章考核评价程序第五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程序如下:(一)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收集相关资料;(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三)合同管理部门将评价报告提交给合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四)合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根据审议结果,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等级;(五)合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六)合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奖惩。

第四章考核评价结果及应用第六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七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公司内部管理、人力资源、业务合作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一)合同履行奖励:对合同履约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合同履行整改:对合同履约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三)合同履行考核:将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合同履约考核评价表》(此处省略表格内容)附件三:《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此处省略细则内容)========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国际贸易合同增加关税和进口税条款: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关税和进口税责任。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目录:一、总则二、履约评价的组织与管理三、履约评价的指标与标准四、履约评价的程序五、履约评价的结果与应用六、附则附件:1. 履约评价表2. 履约评价结果处理表3. 履约评价异议处理表一、总则1.1 为加强履约管理,提高履约质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外部合作单位之间的合同履约评价管理。

1.3 履约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履约评价的组织与管理2.1 履约评价工作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2.2 履约评价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价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3 履约评价工作可邀请相关部门、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以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三、履约评价的指标与标准3.1 履约评价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变更情况、合同解除情况、合同纠纷处理情况等。

3.2 履约评价的标准应结合合同的性质、金额、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因素,合理确定。

3.3 履约评价的标准可量化或定性描述,评价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档次。

四、履约评价的程序4.1 履约评价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目标、指标、标准、方法等;(2)收集评价资料,包括合同文件、履行记录、变更记录、纠纷处理记录等;(3)组织评价人员,进行评价工作;(4)汇总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5)撰写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2 履约评价工作应保证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价结果应及时公布。

五、履约评价的结果与应用5.1 履约评价结果应用于以下方面:(1)作为合同履行情况的参考依据;(2)作为合同变更、解除的决策依据;(3)作为合同纠纷处理的参考依据;(4)作为合作单位评价和选择的重要依据。

5.2 履约评价结果应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改进和优化,提高履约质量和效率。

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二、评价内容三、评价程序四、评价结果的应用五、评价的组织与管理六、评价的监督与检查七、评价的争议处理八、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规范承包商的履约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由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价内容第五条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质量:包括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二)合同履行:包括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履行情况等;(三)服务质量:包括售后服务、维修保养、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四)其他与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相关的评价内容。

三、评价程序第六条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程序如下:(一)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应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周期等;(二)发布评价通知:评价通知应明确评价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三)收集评价资料:包括承包商提供的自评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评价报告等;(四)组织评价会议:评价会议应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听取承包商的陈述和申辩;(五)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结果、评价结论、改进建议等;(六)发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并告知承包商。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第七条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应用于以下方面:(一)作为承包商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二)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三)作为政府部门对承包商进行监管和扶持的重要依据;(四)作为承包商改进自身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参考。

五、评价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的组织与管理由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规范合同履约行为,提高合同履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履约活动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四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合同纠纷处理情况等。

第五条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进度、合同履行质量、合同履行成本等方面。

第六条合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方面。

第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纠纷的发生、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八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采用定期考核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合同到期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合同到期考核在合同到期时进行。

第十条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考核评价程序第十二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程序分为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处理三个阶段。

第十三条考核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指标、组织考核人员等。

第十四条考核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收集考核资料、开展考核工作、形成考核报告等。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处理阶段主要包括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用等。

第五章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第十六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合同履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价合同履约能力和水平。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合同履约奖惩、合同续签、合同终止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合同履约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甲方主导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细则目录:一、总则1.1 制定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二、考核评价内容2.1 合同履行情况2.2 合同管理情况2.3 合同纠纷处理情况三、考核评价方法3.1 考核方式3.2 考核周期3.3 监督机制3.4 考核等级划分四、考核评价程序4.1 考核准备4.2 考核实施4.3 考核结果处理五、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5.1 绩效评价依据5.2 奖惩机制5.3 改进措施六、中介责权条款6.1 中介责任6.2 中介权利6.3 中介利益保障七、甲方主导性条款7.1 甲方决策权7.2 甲方监督权7.3 甲方优先权八、乙方违约认定及处罚8.1 违约行为8.2 违约处罚8.3 违约责任追究九、附则9.1 解释权9.2 生效日期附件:1.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表2. 合同履约奖惩细则3. 合同履约改进措施模板甲方主导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1.1 制定依据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旨在确保合同履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一)2024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一)2024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一)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版(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履约评价的管理,推动企业和个人履约意识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

第三条履约评价是指根据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的情况,对相关主体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的活动。

第四条履约评价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歧视或者损害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履约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借助评价结果,促进履约意识的提高,推动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并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有效的参考和引导。

第二章履约评价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履约评价的内容应当与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内容相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履行的时间和地点:评价主体应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履行,未按时履行或者未按地点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履行的质量:评价主体应确保履约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达到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的要求,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要求,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履行的数量:评价主体应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的数量进行履行,未按约定数量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履行的方式:评价主体应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未按约定方式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履约评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书面评价:评价主体可根据合同或者协议,以书面形式对对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书面反馈给对方。

(二)口头评价:评价主体可通过会谈、电话等形式,对对方的履约情况进行口头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对方。

(三)第三方评价:当评价主体无法确切评价对方的履约情况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履约评价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履约评价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一)评价主体应当及时、准确地了解对方的履约情况,避免主观臆断或者片面评价的情况发生。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

第三条安全评价管理的目的是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安全履约能力。

第四条安全评价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全面、客观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履约情况。

第五条安全评价管理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评估小组,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安全履约评价工作中应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评价程序第七条安全评价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评价对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评价对象,即要进行安全评价的施工单位。

(二)组织评估小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评估小组,确定评估小组成员和组织评价工作。

(三)收集相关资料:评估小组应向施工单位收集相关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记录等。

(四)现场考察:评估小组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现场的安全措施、人员操作情况等。

(五)综合评价:评估小组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形成评价报告:评估小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安全评价结果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商讨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建设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提高自身的安全履约能力。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并与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题。

第三章评价指标第十一条安全评价指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管理制度:评价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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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道工程
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的诚信机制,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和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下发的《XXXX 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结合XXXX大道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对参建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是指在建设期内针对土建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施工、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资料管理等所进行的定期履约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XXXX大道工程的土建施工企
业(简称“施工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了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成立
项目公司履约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监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组员: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合约计划部、财
务审计部、前期协调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履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组长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指导各部
门规范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2、副组长直接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各项工作,审查指导制定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范围、方式、方法及检查组人员,监督各部门严格履行检查职责。

组织季度履约综合检查结果汇总工作,审核履约检查通报。

3、对参建的施工企业,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4、负责履约评价年度综合汇总,按时上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作为相关部门建立单位履约履约评价的依据。

第五条履约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
质量监察部,由安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履约评价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完善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履约评价管理日常工作。

2、制定季度综合检查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
查,做好检查记录,汇总检查资料。

3、建立履约评价管理台账,归档保管履约评价的书面及电子影像资料。

牵头核查处理施工企业申诉和投诉举报。

4、对当期检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安排相关主管部门跟踪落实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5、季度综合检查评价结束时,汇总评价结果,对履约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合约计划部、财务审计部、前期协调部、综合管理部积极配合现场检查,结合业务范围配合履约评价工作;落实问题整改,进行相关考核认定及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履约评价原则及内容
第七条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对参建单位的检查频次应保持相对一致。

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施工企业履约评价主要围绕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施工、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资料管理八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分工及计分方法第九条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由履约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正式通知,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检查评价表集中检查评价一次。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各组人员以及被检查施工企业现场配合人员签字确认。

各部门职责分工:
1、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检查项由安全质量部完成评价。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工法(安全)、起重设备/施工机具检查项由安全质量部主责、工程部配合完成评价。

3、施工进度管理检查项由工程部负责完成评价。

4、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检查项由工程部主责、计划合约部配合完成评价。

5、合同造价管理检查项由计划合约部负责完成评价。

6、总包管理检查项由计合部主责、工程部、与前期协调部配合完成评价。

7、资料管理检查项由工程部负责完成评价。

第十条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采用百分制,十个检查项评分在季度履约综合评价总分中所占分值权重分别为:施工安全
占 25%、施工质量占 20%、施工进度占 20%、文明施工占10%、总包管理占 10%、组织机构人员占 5%、合同造价管理占5%、资料管理占 5%(各单项检查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季度履约综合评价得分=季度履约综合检查得分-季度内整
改通知书扣分(一级扣 1 分,二级扣 0.5 分,累加)及其他
扣分。

(附件二:季度综合检查评价汇总表)
第十一条年度履约评价结果在XX大道工程范围内进行 5 天公示,无异议则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市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履约评价较差的单位公司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评价的目的是持续改进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履约职责。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公司履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7
-
附件一:年度履约评价汇总表
附件二: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汇总

附件三: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表
1-10 表 1: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表 2:施工质量检查评价表
3:施工进度管理检查评价表
4: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5:施工工法(安全)检查评价表表6: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表
7:总包管理检查评价表表
8:组织机构人员检查评价表表9:合同造价管理检查评价表表10:资料管理检查评价表
13 /
附件一:年度履约评价汇总表(表 1)
(20 年)
建设单位(盖章):日期:
14 / 146
15 / 146 -
9 -
附件二: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汇总表
(20 年季度)
建设单位(盖章):日期:
16 / 146
17 / 146 -
11 -
附件三: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表(表 1)
施工安全检查汇总表
工程名称:日期:
说明: 1、汇总表满分 100 分;
2、在汇总表中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在汇总表中该项赢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100;
3、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实得分值之和/
实查项目应得满分分值之和╳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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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 /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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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2 /
-
1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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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6 /
安全风险监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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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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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0 /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
18 -
32 /
-
19 -
34 /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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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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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8 /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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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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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42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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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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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46 /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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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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