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单位指由本单位委托执行某项任务的单位,外来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参观等活动中不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八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配合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之前,必须办理相应的身份认证手续,并领取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后,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程序进行登记、查验和记录,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或进行危险操作。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必须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及时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变化。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控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和工作期间,应当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检查。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确保外委队伍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 外委队伍的负责人应对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2. 外委队伍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做到安全第一。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外委队伍成员入职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2. 外委队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行为规范1. 外委队伍成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定,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操作。
2. 外委队伍成员应当遵守作业规程,不得擅自停工或停电,确保工作连续进行。
3. 外委队伍成员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规操作或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五、安全设备维护1. 外委队伍成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2. 外委队伍负责人要做好安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记录,及时更换和维修老旧设备。
六、应急预案1. 外委队伍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等。
2. 外委队伍成员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演练,熟悉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外委队伍成员要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2. 外委队伍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处理事故,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外委队伍成员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如实反映事故发生过程,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八、安全督导与检查1. 外委队伍的负责人要定期对成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 外委队伍成员应积极配合安全督导和检查工作,主动整改自己存在的安全问题。
九、奖惩制度1. 外委队伍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表现出色的成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保障外委队伍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中的外委队伍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委队伍是指本单位雇佣的非本单位员工参与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外包人员、临时工等。
第四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五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完成。
第七条外委队伍所属的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应对其所派遣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
第八条外委队伍成员对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应严守本单位的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外委队伍成员应接受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 外委队伍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3. 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等基本常识;4. 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参与工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能够熟悉和掌握所需工作的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期间应及时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反映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接受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外委队伍成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对自身在工作中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估和提升。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三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应按照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必要时,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设备,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修理或改动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管理工作,提高外委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委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外委管理工作应秉持诚实守信、执法公正、服务至上、运作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外委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利于发展外委经济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国家支持外委管理单位依法开展外委业务,保护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与外委管理单位在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第七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约束和引导职责。
第八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依法准入的外委经营主体平等享有市场准入权。
第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监管和服务。
第十一条加强与外委管理单位的合作平台建设,完善外委管理服务,提高外委管理能力。
第二章外委管理条件第十二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有专业的外委管理团队,熟悉外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三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外委管理案例。
第十四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资源,包括经验丰富的外委管理人员、先进的外委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服务意识,可以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外委经营主体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七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市场信誉和声誉,遵纪守法,具备经营能力。
第十八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管理素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章外委管理流程第十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流程,包括咨询、培训、合作、监管等环节。
第二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快捷、高效的外委管理服务网络,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外委业务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外委业务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公司及外委单位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业务的安排、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委业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2. 业务部门:负责对外委业务的安排、协调和监督。
3. 外委单位:负责外委业务的具体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外委业务安全管理要求1. 事前审批(1)外委业务实施前,业务部门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外委业务审批表》,详细说明外委业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情况。
(2)安全管理部门对《外委业务审批表》进行审核,确保外委业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 安全培训(1)外委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前,应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了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培训结束后,外委单位人员应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外委业务。
3. 安全防护措施(1)外委业务实施过程中,外委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2)外委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4. 作业现场管理(1)外委业务实施过程中,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2)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5. 应急处理(1)外委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外委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外委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外委业务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外委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外委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委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物业服务外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外委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外委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外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三)保障业主权益原则;(四)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原则。
第二章外委项目管理第四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绿化养护;(二)清洁保洁;(三)维修保养;(四)安保巡逻;(五)设施设备维护;(六)其他物业服务外委事项。
第五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三)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经验;(五)具备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第六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招标与选择:(一)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二)招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招标结束后,招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确定中标企业。
第七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合同签订:(一)物业服务外委合同应当由招标委员会与中标企业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三)合同签订后,招标委员会应当将合同文本报送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外委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八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实施:(一)中标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服务外委项目;(二)中标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确保服务质量;(三)中标企业应当定期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监督:(一)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物业服务外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服务外委项目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三)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服务质量问题,中标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外委工作,提高外委工作效率,保障外委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工作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内部的外委工作人员,所有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外委工作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保障生产、营运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外委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第五条外委工作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颁发外委工作证书的制度,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确保外委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奖励制度,对优秀的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外委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外委工作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外委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外委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组织架构,明确外委工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外委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三条外委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和调度进行,不得擅自脱岗或者旷工。
第十四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公司进行外出工作或者加班工作。
第十九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休假制度,不得擅自请假或者违规迟到早退。
基层班组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层班组外委人员的管理,确保班组生产、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层班组所有外委人员的管理。
三、外委人员管理要求1.外委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操作技能;(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外委人员进入班组前,应向班组负责人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班组工作。
3.外委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班组各项规定,服从班组管理。
4.外委人员应积极参加班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5.外委人员应自觉维护班组形象,不得损害班组利益。
四、外委人员工作职责1.外委人员应按照班组负责人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2.外委人员应积极配合班组内部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提高班组整体技术水平。
3.外委人员应协助班组负责人做好班组日常管理工作。
4.外委人员应主动向班组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外委人员考核与奖惩1.班组对外委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外委人员续签合同、晋升等级的依据。
3.对表现优秀的外委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基层班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班组外委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委人员的管理,提高班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班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班组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外委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为班组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外委单位及其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为外委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其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四)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确保外来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和自救。
第七条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事故隐患。
第八条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记录相关工作情况。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外委单位在作业前应当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第十条外委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设备,并对外来人员使用防护设备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应当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应当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应当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报告作业情况和安全风险,共同解决问题。
第四章突发事件管理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外委单位应当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疏散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亡。
外委服务管理制度
外委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委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营,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外委服务范围第二条医院外委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清洁服务:对医院各个区域、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日常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2.营养餐饮服务:供应医院餐饮服务,包含病患餐饮、员工餐饮等;3.保安服务: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医院秩序;4.绿化及环境维护服务:对医院的花草绿化、园林环境进行维护;5.水电维护和修理服务:负责医院水、电设备的维护与保养;6.客运服务:负责医院内部及相关区域间的交通运输服务;7.其他外委服务:依据医院实际需要,可以引入其他外委服务。
第三章外委服务管理机构第三条外委服务管理机构由医院设立,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外委服务工作。
第四条外委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订立外委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对外委服务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服务质量;3.协调与外委服务供应商的业务合作,保障服务需求的充分满足;4.监督外委服务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或停止合作;5.处理医院与外委服务供应商之间的纠纷和投诉;6.定期召开外委服务验收会议,评估外委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措施。
第四章外委服务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第五条外委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原则:1.注册企业:外委服务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注册资质;2.信誉良好:外委服务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记录;3.经验丰富:外委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4.价格合理:外委服务供应商的价格应合理、透亮,并有相应的本钱明细;5.服务本领:外委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充分的服务本领和人员配备。
第六条外委服务供应商的管理:1.外委服务供应商与医院签订明确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外委服务供应商需依照合同商定供应规定的服务内容,并保证服务质量;3.医院会定期对外委服务供应商进行评估,以确保其连续符合医院的要求,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改进措施;4.若外委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不符合要求,医院有权随时停止合作关系。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总则为确保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我公司工作期间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内部安全和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项目和岗位的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工作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责任3.1 公司负责人应当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外委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协调与甲方公司的安全事宜,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外委单位内部的安全工作。
3.3 外来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个人安全。
4. 安全管理措施4.1 外委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4.2 外来人员在进入公司工作场所前,应当接受公司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4.3 外来人员离开公司工作场所后,应当归还公司借用的安全工具和装备,并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
5. 安全事故处理5.1 发生安全事故时,外委单位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5.2 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该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6. 安全教育和培训6.1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2 外来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 安全考核和奖惩7.1 公司向外委单位进行安全考核,评估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7.2 对不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执行的外委单位,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关系。
7.3 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或终止其工作合同。
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委人员的管理,确保外委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安全、高效,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咨询、培训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临时用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委人员的管理实行分类、分级、分责任。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1. 公司与外委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中约定的外委人员;2. 公司临时聘请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临时用工;3. 公司内部部门之间调用的外委人员。
第三章外委人员分类及管理要求第五条外委人员分为以下类别:1. A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外委人员;2. B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外委人员;3. C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外委人员;4. D类:其他临时用工。
第六条各类外委人员的管理要求如下:1. A类外委人员: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待遇,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2. B类外委人员: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待遇,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3. C类外委人员: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待遇,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4. D类临时用工:公司应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外委人员入职及离职管理第七条外委人员入职程序:1. 人事部门对外委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2. 外委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3. 人事部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办理社保、公积金等。
第八条外委人员离职程序:1. 外委人员提出离职申请,人事部门进行审批;2. 人事部门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社保、公积金等;3. 外委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后,应将公司物品、资料等归还。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外委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本制度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号)、《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__393____)、《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____建设部____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
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____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1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
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____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____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
(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____,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3)施工单位项目____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件。
注。
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
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外委单位自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单位的管理,规范外委单位与本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各类合同的外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技术服务、劳务派遣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委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强对外委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外委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保障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章外委单位资质要求第四条外委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许可证等;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4. 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5. 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设施。
第三章外委单位管理第五条外委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六条外委单位应设立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负责。
第七条外委单位应定期向本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本公司监督检查。
第八条外委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主动配合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检测等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
第四章外委单位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本公司对外委单位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外委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外委单位,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模版(5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模版【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确保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聘请的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
外委单位指经过合法程序,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并提供各类服务的单位。
外来人员指非本单位职工,外来单位或个人来本单位工作或访问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的安全、资产的安全和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章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外委单位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身份证明等,由本单位审核并备案。
第六条外委单位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外委单位应对其所派遣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和资质审核,确保派遣的人员具备相关工作能力和技能。
第八条外委单位应为其所派遣的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和操作的安全执行。
第三章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前,应进行身份核实,并申领临时工作证明。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配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应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本单位的禁区或限制区域。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应加强个人安全意识,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非法携带和利用本单位的设备和工具。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本单位应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外委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人员管理工作,提高外委服务质量,维护外委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保安、餐饮等外部服务人员。
第三条公司外委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恪守职业操守,尊重公司的信誉,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档案,记录外委人员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等,做到有据可查。
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外委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外委服务进行评估,评选出优秀外委人员,嘉奖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外委人员的投诉问题。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外委人员进行奖励,对违纪违法的外委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外委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外委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外委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择优选择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外委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能,并确保合法身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外委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外委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外委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的考核制度,对外委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
第三章外委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的值班制度,保障外委服务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的考勤制度,对外委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的工作记录制度,对外委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外委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供应商、维修保养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外委人员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外委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外委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二)对外委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三)对外委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对外委人员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五)建立健全外委人员安全管理档案。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对外委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五)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知识。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外委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外委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二)外委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外委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四)外委人员是否熟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要求外委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发生外委人员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查明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委人员,公司有权予以警告、罚款、解聘等处理。
外委外协管理制度
外委外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外委外协业务,促进外委外协业务的稳步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公司外委外协活动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委外协业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外委外协管理制度的制定、颁布、执行、解释和修改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外委外协业务管理应遵守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二章外委外协管理范围第五条公司内所有需外委外协的业务均属于外委外协管理范围。
第六条外委外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外委外协、工程外委外协、物资外委外协、服务外委外协等。
第三章外委外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外委外协管理应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促进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八条外委外协管理应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促进外委外协业务的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劳动力资源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九条外委外协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外委外协工作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
第十条外委外协管理应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外委外协流程管理第十一条外委外协流程的管理主要包括:需求提出、外包方选择、洽谈合同、履行合同、验收收尾等环节。
第十二条需求提出:需求方提出外委外协业务需求,并由相关部门填写外委外协申请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批。
第十三条外包方选择:在需求提出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外委外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外包方的筛选和评估,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外包方。
第十四条洽谈合同:外委外协部门负责与外包方协商合同的具体内容、交付周期、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价格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五条履行合同:外委外协部门对外包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外委外协征得预期的效益。
第十六条验收收尾:外委外协部门协助需求方对外包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认合同履行情况和成果,并对外包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物业_外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外委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外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外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外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外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委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外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一)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外委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外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办理外委安全许可,监督检查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外委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三章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第八条外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装备和人员。
(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安全技术装备和人员资质证明。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签订外委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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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采购管理制度一、外委流程
二、外委制作管理规定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等作业管理有章可循,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特制定本条例。
外委的范围界定:1、规定完成某业务的部门,对该业务完成不了,而需要外面人员或外面企业来完成的业务被称为外委。
以下要完成业务的部门被称为被委托部门。
举例说明:①如事业部要完成的业务中涉及到产品化、宣传、设计时需要委托品牌中心来完成。
这时品牌中心就称为被委托部门,当品牌中心对要完成业务需要外面人员或企业来完成,那么该业务被称为外委业务。
2、还有一种就是事业部既是委托部门又是被委托部门,(像制作造价师vcd) 造价事业部如要完成这业务就是委托部门。
但需要外面人员或老师协助,这时造价事业部就变成被委托部门了,那么该业务同样被称为外委业务。
1、委托部门提交委托业务需求,被委托部门判断能否完成该委托业务。
如果完成不了由被委托部门提交《外委申请单》。
2、外委业务由总经理批复同意后,委托部门须填写《外委制作委托单》并详细说明需求报告提交基础部。
如没有批准该业务终止。
3、由基础部采购专员询价并报采购主管选择供应商。
4、选择的供应商由被委托部门、委托部门和基础部共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过程记录在《评估表》。
5、根据评估结果基础部确认供应商和业务费用定位。
6、基础部与供应商签署外委业务合同时,被委托部门审阅并确认外委需求的条款。
7、外委业务完成后,由委托部门、基础部共同验收。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基础部负责解释并予以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