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辅导员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辅导员管理办法
青少年科技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的未来劳动者的重要途径,是基础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科技辅导员是学校科技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指导者,是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培养科学精神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科技辅导员的工作,促进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熟悉科技知识,有较高的科学素质,热爱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有较丰富的科技教育工作经验,有组织和综合辅导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钻研精神。
3、科技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具有2年以上科技工作经验。
二、科技辅导员员的配备与管理。
学校科技辅导员由学校科技创新协会推荐,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统一聘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1、每个级部至少配备一名科技辅导员,学校设一名科技总辅导员,由分管校长直接领导。
2、科技辅导员每三年一聘,聘请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如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学校对科技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多方面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
3、学校科技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实践活动,原则上每月至少应组织1次以上。学校要将科技辅导员组织科技活动的工作量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三、科技辅导员的职责。
1、在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教育部门、市科协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教育活动。
2、根据科技创新教育活动工作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活动规划的制订,分解规划内容;每组开学初要制定活动计划并由辅导教师负责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
3、培养学校科技创新队伍,每个科技创新教育小组根据其小组活动性质,定额吸收组员。
4、按时到岗,专时专用,保证师生出勤率。不得私自调换活动组,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5、主管领导要进班听课、指导,认真统计各组出勤情况,处理
好各种问题。
6、定期开展科技竞赛及科普活动,通过动手、动脑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积极参加上级有关的科技比赛,争取好成绩。
7、每组每学期进行一次成果汇报。
四、科技辅导员的培训。
1、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对学校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应纳入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范畴,对于上级部门组织的科技辅导员培训,学校予以大力支持。
3、定期组织科技辅导员参加全国、省、市、县级的科技竞赛,进行科技交流和考察活动,开阔视野,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五、科技辅导员的业绩考核与奖励。
1、对科技辅导员的业务考核要以科技教育竞赛活动的实绩为主要依据,把学校开展各项科技活动的普及率作为主要条件之一,并对在各级比赛中获得的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凡辅导的学生在全国和省级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全国三等以上奖励和省级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奖励县优或推荐地级优质课资格;
2)省二、三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年度考核优秀或推荐县优质课资格;
3)地级二、三等奖或县级优秀奖的量化考核加0.5—1分。
2、对在科技创新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人员,同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一样对待,在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等方面,应对工作比较突出的科技辅导员予以适当比例。
3、年终根据对科技辅导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参照班主任津贴等级给予补助。各级在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对获奖的教师和学生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