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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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额: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全部存入监管账 户。具体包括首付款(含定金、预付款等)、预售商品房按揭 贷款、分期付款等各种款项。
– 监管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和装修成 本费用。若商品房开发项目按毛坯房交付使用,则预售资金监 管的范围不包括装修成本费用。
– 剩余工程量资金监管:按照预售款的一定比例进行剩余工程量 资金监管,以确保项目剩余工程量顺利完工为原则进行监管。
监管方式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4、《三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5、《三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监管方式
• 监管机构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三亚市新建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办法的组织实施;
公章) 4、开发项目手册(核对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 5、经办人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与资金监管相关的其他资料 提示: 未签订《三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房地产项目,
• 装修成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申请预售面积*按项目装修施工合同金额 算每平方米的装修成本(元/㎡)
• 预售监管资金总额=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装修成 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
监管方式
• 剩余工程量资金监管监管额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按照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及项目施工各节点进度来确定。主要包括 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初始登记、具备 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五个节点。 • 以上各施工节点完工时,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资 金监管额度分别为: • 1、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程建 设安装成本费用的50%。 • 2、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程建 设安装成本费用的20%。 • 3、项目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 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10%。 • 4、项目完成初始登记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建筑工程建 设安装成本费用的5%。 • 5、项目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时,预售资金监管终止, 监管的预售资金开发企业可全部使用。
业务流程介绍
• 监管账户开立
-办理流程: 开发企业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出具开户通知书--开立监管账户 -提交资料:
• (1)开户申请书; •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4)税务登记证明; • (5)用款计划书; • (6)土地使用权证; •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 (8)测绘报告; • (9)项目手册; • (10)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表; • (11)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 • (12)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 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是三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 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 的监管的实施工作。
监管方式
• 全程全额、剩余工程资金监管
– 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 安装成本和装修成本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剩余工程资金监管。
– 全程:自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项目具备办 理产权转移登记终止。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为装修交房的,装修成本费用的预售资金监管额 度按照项目装修施工合同金额及装修施工各节点进度来确定。主要有 水电铺设、湿作业(含防水作业和地板铺设等)、涂料作业和木作业 及油漆作业、部品安装(含灯具、洁具、电器安装和家具摆设等)四 个节点。
• 以上各装修节点完工时,装修成本费用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分别为 :
-非剩余工程量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预售款中除剩余工程监管资 金之外的资金为非剩余工程资金监管资金,开大企业可支取优 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监管方式
• 剩余工程量资金监管监管额度
• 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主要是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安装成本和装修成 本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剩余工程资金监管。
• 建筑工程建设安装成本费用的预售监管资金=申请预售面积*按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算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元/㎡)
• 提示: 一个监管账户对应一张预售许可证
业务流程介绍
• 签订三方协议(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和市房产信息中心)
-办理流程: 开发企业申请--- 提交资料---受理审核---签订监管协议
-提交的资料:
1、《三亚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施工合同(核对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表和资金使用计划(原件,应加盖企业
业务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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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装修水电铺设完工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度为装修成本费用的 85%。
• 2、装修湿作业(含防水作业和地板铺设等)完工时,监管的预售 资金额度为装修成本费用的65%。
• 3、装修涂料作业和木作业及油漆作业完工时,监管的预售资金额 度为装修成本费用的30%。
• 4、装修部品安装(含灯具、洁具、电器安装和家具摆设等)完工 时,预售资金监管终止,监管的预售资金开发企业可全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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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新建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方式
及业务流程介绍
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
2015年8月20日
一、监管方式介绍 二、业务流程介绍 三、问题解答
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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