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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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FL 6105 QJ 3283—2006

宇航用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magnetism relays of spaceborne 2006-12-15 发布2007-05-01 实施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QJ 3283-2006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3.1 总则 (1)

3.2 材料 (1)

3.3 电磁线 (2)

3.4 设计和结构 (2)

3.5 洁净处理和微粒检查 (6)

3.6 微粒碰撞噪声检测(PIND) (6)

3.7 温度冲击 (6)

3.8 介质耐电压 (6)

3.9 绝缘电阻 (6)

3.10 电性能 (6)

3.11 密封 (7)

3.12 振动 (7)

3.13 内部潮湿 (7)

3.14 运行 (7)

3.15 磁干扰 (7)

3.16 冲击 (7)

3.17 稳态加速度 (7)

3.18 过负载 (7)

3.19 耐焊接热 (8)

3.20 盐雾 (8)

3.21 可焊性 (8)

3.22 中等电流 (8)

3.23 寿命 (8)

3.24 引出端强度 (8)

3.25 线圈寿命 (8)

3.26 破坏性物理分析(DPA) (8)

3.27 真空冷热浸 (8)

3.28 真空冷焊 (8)

3.29 标志 (8)

3.30 玻璃绝缘子 (9)

QJ 3283-2006

II

3.31 加工质量 (9)

3.32 贮存寿命 (9)

4 质量保证规定 (9)

4.1 检验分类 (9)

4.2 检验条件 (9)

4.3 计量校准系统 (10)

4.4 筛选 (10)

4.5 鉴定检验 (10)

4.6 批验收检验.........................................................................................................竉摬,塤竉抺12 4.7 批失效的处理 (13)

4.8 检验方法 (13)

5 交货准备 (27)

5.1 防护包装 (27)

5.2 装箱 (28)

5.3 标志 (28)

5.4 数据文件 (28)

6 说明事项 (30)

6.1 预定用途 (30)

6.2 宇航级元件零件号 (30)

6.3 订货文件内容 (30)

6.4 承制方提供的服务 (30)

6.5 交收检验 (30)

QJ 3283-2006

III

前言

本规范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一六五厂、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颖,李远光,王镔,王立忠,门珊珊,管长才。

QJ 3283-2006

1

宇航用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宇航用电磁继电器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

本规范适用于宇航用电磁继电器(以下简称继电器)的设计、生产、试验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_???__$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28.7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7 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

GB/T 5048 防潮包装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2626.2 硬质纤维板技术条件

GJB 65B—1999 有可靠性指标的电磁继电器总规范

GJB 145 防护包装规范

GJB 360A—1996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GJB 548A—1996 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

GJB 2712 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计量确认体系

GJB 3014 电子元器件统计过程控制体系

GJB 4027—2000 军用电子元器件破坏性物理分析方法

QJ 1558—1988 真空中材料挥发性能测试方法

QJ 2630.1—1994 卫星组件空间环境试验方法热真空试验

QJ 2630.5—1998 卫星组件空间环境试验方法真空冷焊试验

3 要求

3.1 总则

继电器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应详细规范规定的所有要求。本规范的要求与详细规范不一致时,应以详

细规范为准。

承制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贯彻和使用统计过程控制技术,统计过程控制程序应按GJB 3014编制和执行。

按本规范提交的继电器,应是经鉴定合格的产品。

继电器环境条件等级分为6级,见表1。

3.2 材料

3.2.1 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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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用的材料应能保证继电器产品满足15年的贮存寿命。在空间工作的继电器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耐

辐照。对任何所用材料的接收和批准,都不应解释为对产品的保证接收。

3.2.2 金属

3.2.2.1 通则

金属应耐腐蚀,也可经过电镀或加工处理达到耐腐蚀要求。不允许使用汞或汞化合物。

3.2.2.2 电镀层

电镀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内外部零件表面不得镀纯锡,当铅的含量至少为3%时才可使用锡—铅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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