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9]259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17
【实施日期】2009.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2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西安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粮食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粮食购销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提高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提出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