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函
恒信物业管理公司:
本律师受东阿县锦绣东阿小区6号楼全体业主(以下简称)委托, 现就贵公司不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特致函如下:
2011年2月1日,锦绣东阿小区6号楼一桑乐太阳能因通电将本楼内其他太阳能回水管道烧毁;之后,该楼业主积极与贵单位沟通,希望贵单位出面协调此事,积极促成责任业主对其他业主的赔偿和修复。针对此事,贵单位认为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拒绝配合。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