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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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操作流程
一、正常核销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核销
企业录入核销申报,打印核销申报表,和电子数据一起报税务机关核销。
如果数据量较大,可以先行到税务机关取得核销反馈信息,读入后再进行核销申报。
手册:
注意填写海关核销时间,不填写报核起始时间
账册:
和手册相反,不填写海关核销时间,填写报核起始时间
(二)税务端受理企业第一次核销申报
读入
审核
查询
反馈(先看下方说明)
此处打印,系统存在缺陷,会将往年数据一起打印,各单位可暂不打印,系统升级后修复。
反馈,需要进行筛选,“申报年月”条件,筛选出本次申报年月的数据进行反馈,防止将往年数据反馈给企业。
打印(暂时有问题)
筛选图
如果需要,可以在系统内导出核销手册、报关单信息给企业,如下
外部信息查询
不同模块反馈分开文件夹保存(因文件名相同,可能有覆盖情况),文件夹存放在磁盘根目录,目录名不含空格。此反馈也可以在企业申报核销前为企业导出。
注意:反馈给企业的数据,如果数据为零,一般是没有收到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可在传输系统中查询。传输系统有信息,但审核系统无信息,可运维提交上级税务机关。
(三)企业读入反馈
分两次读入不同文件夹内税务反馈的数据。
分不同手册调整进口、出口数据
实际核销数据和税务反馈信息不符,可在向海关查询确认后,在进出口调整两个模块分别调整,使用正数,在贸易方式中正确选择,例如进口调整,选“进料退运”,就是将录入的该笔进口数据(录入正数)从税务反馈的进口总数中减掉。如果核销数据和税务反馈数据相符,这两个调整模块不必录入数据和打印表格。
调整完成后进行手册核销确认
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
逐条手册确认意见(相符、不符),相符表示以税务数据为准,不符表示以税务反馈数据+录入调整的数据为准
无论相符、不符,均应再次核对下方显示的确认数据是否为实际核销数据。如下图,确认表上分下两部分(以“企业确认意见”为界),上面部分表示税务反馈数据,下面部分表示企业确认调整后的数据(税务反馈数据+调整的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个手册录入了调整的内容,就不再允许确认“相符”,必须确认“不符”。
确认后再次申报,打印反馈表。
(四)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第二次申报
无法删除上次申报,再次读入后,会覆盖上次申报。
注意审核文件规定的纸质资料
确认无误后,应反馈复核后形成的核销表,内含分配率和调整额。如下图
(五)企业读入二次反馈数据,查询数据无问题,核销结束,可以申报下月免抵退了。
读入
查询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请注意,自2014年起,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及电子数据,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