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十二五规划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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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龙山县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龙山县“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龙山县交通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目录1.龙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特点1.1龙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概况1.2龙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特点2.龙山县交通运输发展现状2.1基础设施2.1.1综合运输网络概况2.1.2公路基础设施2.1.3水运基础设施2.2运输服务2.3龙山县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评价2.3.1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成绩2.3.2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3.龙山县进一步开发对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需求4.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4.1指导思想4.2规划原则4.3发展目标4.3.1公路交通发展目标4.3.2水路交通发展目标5.龙山县公路水路重要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重点5.1公路交通重要基础设施5.1.1骨架公路网5.1.2农村公路5.1.3客运战场5.1.5建设重点5.2水路交通重要基础设施6.效果评价附录Ⅰ表5-1龙山县七纵六横骨架公路网布局表5-2龙山县“十二五”通乡公路建设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3龙山县“十二五”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4龙山县“十二五”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5龙山县“十二五”汽车客货站建设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6龙山县“十二五”交通建设重点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7龙山县“十二五”危桥改造工程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8龙山县“十二五”安保工程项目规划明细表表5-9龙山县“十二五”渡口改造项目规划明细表附录Ⅱ图1 龙山县七纵六横交通示意图图2 龙山县“十二五”农村客运站规划图1.龙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特点1.1龙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龙山县位于湖南省西北边陲,地处湘鄂渝三省交界之地,是湖南进入渝东鄂西的咽喉和桥头堡,分别与重庆市的酉阳、秀山、湖北省的来凤、宣恩及本省的桑植、永顺、保靖等7个县接壤,县城距省会长沙530公里,是湖南省最偏远之一,距重庆市420公里,距武汉市610公里,与湖北来凤县距离仅7.5公里,在全国2000多个县城中绝无仅有。

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政策

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政策

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政策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整个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十五”以来,国家加大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促进农村公路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着力实施以通畅工程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如下:一、投资政策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作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资政策,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筹措,国家和省、市按标准给予补助。

1、国家和省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①、县到乡镇公路:国家补助30万元/km,其中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33万元/km;②、通畅工程: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村道为12万元/km,其他县为10万元/km。

县、乡道在村道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km;③、通达工程:常德市的省补助资金为4万元/km。

2、从2006年起,凡有计划修建的通村水泥路,在中央和省里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公里补助1万元。

3、由于国家和省、市补助资金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各区、县(市)必须筹措自筹配套资金。

对于进入计划的项目采取国家和省、市补助一部分,区、县(市)配套一部分,当地自筹一部分的模式进行建设。

当地自筹部分,应按照《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湘政发[2005]17号)执行,也可由村民自愿捐资,严禁非法集资、强行向农民筹资筹劳。

二、建设内容农村公路建设包括:县到乡镇公路、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

1、县到乡镇公路:县城到乡镇所在地公路的改造硬化,铺筑沥青或水泥路面;2、通畅工程:乡镇到建制村中心(如学校、村部、主要人口居住地)或国、省、县、乡道公路到建制村公路的改造硬化,铺筑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

3、通达工程:未通公路(包括路基宽度低于2.5m)的行政村修建通村公路。

由于受国家补助投资额度的限制,不少农村公路目前未能纳入建设规划。

三、建设标准1、县到乡镇公路:采用四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一般不小于5m,水泥砼路面厚度不小于22cm,强度不低于C30,水泥稳定基层厚度不小于15cm。

十二五农村公路规划会议纪要

十二五农村公路规划会议纪要

九龙坡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
专项规划审查会议纪要
2009年11月4日,在九龙坡区交通局6楼会议室召开了《九龙坡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规划》审查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编制组关于该规划编制工作的汇报,随后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该规划较全面地反映了九龙坡区农村公路的现状,并通过横向比较、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九龙坡区农村公路“十二五”期间的建设做出了合理的安排,能够指导“十二五”期间九龙坡区农村公路建设,符合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规划的规定并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通过审查,同时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1.协调相关部门,收集九龙坡区最新数据资料,与主城其他区的公路网进行对比,以确定九龙坡区农村公路在本市的水平。

2.九龙坡区农村公路网现状的问题要突出铺装率低的问题,“十一五”期间通村通畅率100%的目标即将达到,“十二五”期间要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的铺装率和等级水平。

请规划编制组根据会议提出的建议对该规划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参加人员:
九龙坡区交通局:胡新国殷艳陈代新刘永涛
徐秀霞胡志
重庆交通大学:刘伟
主题词:文秘工作会议纪要
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5份)。

关于江苏省农村公路“十二五”建设规划的思考

关于江苏省农村公路“十二五”建设规划的思考

发 展 。2 0 0 3年 以来 , 最 大 限度 利 用 有 限 的 资金 , 为
( 稿 日期 、 号 :0 0—1 收 编 21 0—1 / 5 4 45 1 )

1 ・ 5
《 江苏交通科技》2 1 00年 第 6期
农村 公路 面广 量大 , 同时 由于 缺 乏必 要 的相关 技术
指导 , 当前农 村 公 路 安保 设 施 缺 失 比较严 重 。从 调 查 的情 况来 看 , 至 2 0 截 0 9年 底 , 省 等级 农 村 公 路 全 标志 、 线 缺 失 的里 程达 8 8 m, 标 9 4k 占全 省 营运 农 9 村公路 的 6 % , 别 是 在 部 分 临水 、 9 特 临崖 、 弯 、 急 陡 坡、 视距 不 良路段 , 安保 设 施 的缺失 给农村 公路 的安 全营运 带来 了隐患 。
济 的全 面发展 , 以农 村产 业 园 、 家 乐为代 表 的农村 农
第 三 产业 得到 了蓬 勃 的发展 。通 往学 校 、 敬老 院 、 乡 村 医院等农 村 公益 机构 的农 村公 路还 没有 完全 实现
“ 门” 达 。全 省 还 有 一部 分 2 0 到 通 0 3年 以来 被撤 并
健 康发 展提 出 了相 关的政 策 建议 。 关 键词 农 村公 路 建设 规 划 建设 目标 政 策建议
1 建 设总体 情 况 回顾
尽 快解 决农 村通 达 问题 , 省 不 少 地 区因 为 配套 资 全 金 不 足 , 择 四级 公 路 的 宽 度 下 限 , 设 了 大 量 选 建 3 5m宽 的水 泥混 凝 土 通 村 公 路 , 短 短 5年 就 实 . 为 现 全省 所有 行 政 村 通 达公 路 , 挥 了 巨大 作 用 。但 发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四川:明确规定“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厅公路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基本标准。

一是:要求农村公路应按照等级路标准建设,县道应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村道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二是:规定了路基路面宽度,乡道采用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

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路肩宽度不小于0.5米,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5。

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硬(土)路肩宽度不小于0。

5米.
三是:对特殊地区建设标准区别对待,三州及盆周山区部分工程量大、地形地质复杂及交通流量小的路段建设,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报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现场复核批准后,乡道和村道可按单车道设计,路基宽度不小于4。

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

5米,且两边设置不小于0。

5 m的硬路肩,错车道数量不少于每公里3处。

四是:对农村公路路面结构作了规定,通乡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应采用沥青砼或水泥砼路面。

mxt-天水市武山县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

mxt-天水市武山县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

天水市武山县“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第一章概述农村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是国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开发区域经济,活跃农村商品市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活跃乡镇集贸往来,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交通部提出了“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和水泥路”的建设目标,全面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甘肃省交通厅从全省实际出发,确定了“中东部通达会战,西部优化改造”的农村公路发展战略,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服务“三农”和贯彻交通部“三个服务”的大事来抓,大力实施“通达、通畅”工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的先导作用。

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农村公路网规划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是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各个五年规划、编制年度计划、选择建设项目确定重点工程的重要依据。

它对农村公路建设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发展,为宏观决策和发挥投资效益起着关键作用,为了彻底改变我县农村的交通条件,使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天水市交通局关于编报农村公路“十二五” 建设规划的通知》(天交路发〔2009〕26号)文件精神,在《武山县“十一五”公路交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武山县“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

第一节编制规划的依据及主要参考资料1、《天水市交通局关于编报农村公路“十二五” 建设规划的通知》(天交路发〔2009〕26号)、《甘肃省公路局关于加大力度开展好“十二五”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研究工作的通知》(甘公计〔2010〕51号);2、武山县“十一五”公路交通发展规划;3、《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09〕5号);4、武山县农村公路普查资料;5、武山县二OO九年统计年鉴;第二节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的物质文化水平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以保增长、扩内需、强基础、调结构、促和谐为主线,着力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未来5年的坚持与变化

农村公路未来5年的坚持与变化

各地要认真贯 彻落实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把加强管理养护
工作作为 十二五” 时期农村公路发展 的重点 . 坚定不移地推进 各项改革 , 加强指导和 行业管理 , 实行奖罚措施 + 严格考核 管
各 发展提供 持久动力l 副部长冯正霖在会上指 出 推
各 管理养护 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常化和规 范化 是下一步农村工作的
地区和边远贫困地 区。 在这些地区. 建设 的重点是 乡镇、 建制村通沥青 ( 水泥J 。 路 东中部省份和
西部省份 一些中心城市 的郊区县, 已基本实现了 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 ( 水泥) 路的目 . 标 建设 重点 要逐步 向县乡道改造 、 连通 工程建设等方面转移。 不同地区或 同一地区不同区域 的差异性需求
题, 如部分地区管理养 护体制改革还停留在文件上 管理体制
三落实 ” 和运行机制 三结合” 还没有落到实处 ; 一些地区还 没有将农村公路全部 列养, 有的即使列养了 养 护保 障水平也
E 化 与 规 范 化 养 护 常
确定 . 十二五” 时期我国将以科 学发展 为主题 . 以 经济发 展方 式为主线 不断提高 发展 的全面性 协 } 续性 。 按照这个指导原则 国农村公路 要由过 去 我 增长为主 . 向以 的提高为主 、 质 ” 质” 量” 并重转 i 潮后 . 养护与管理的体 制改革, 将成为工作重点 续深化各项改革 必须建 立完善建管养运体 制机制,
不高 . 节性养 护、 季 突击性养护现象突 出 有的地方仍然重建 轻养, 个别农村公路 出现 “ 油返砂 通返不通” 现象 一些地 区管理 养护资金单一 仅靠燃油税转移支付, 方公共财政投 地
入不足……这些问题制约了 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 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基础 设 施管护工作 , 建立确保 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有效机制。

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委办〔20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要以学习宣传《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

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按照《规划》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评,逐级分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重点任务,抓紧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重大工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一)“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

与2005年底相比,2010年底全国公路通车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了20%、80.5%、58.8%、58.8%,2010年公路旅客周转量、货运周转量比2005年也分别上升了60.5%和394.7%。

面对道路交通大发展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定了以“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核心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健全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龙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和执法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总则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乡级(包括乡级)以下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西部县际公路特殊路段可参照执行。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规划先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因受经济、地形、地质和其他自然条件限制实施困难的路段(以下简称受限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报审通过,可按本《指导意见》执行。

但是,当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改建,以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编辑本段控制要素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除受限路段外,农村公路设计速度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受限路段的设计速度推荐按不低于10km/h控制。

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用不同标准分段实施,不同设计速度的路段间应设置过渡段,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能够明显判断路况发生变化的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一条路线宜采用同一净高,一般不宜小于4.50m。

经技术经济论证可以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求。

编辑本段路线一般规定1 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条件,根据工程造价、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合理运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三个方面要素,保证线形连续、均衡,行车安全。

2 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充分利用旧路,安全利用原有桥隧,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注意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一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举措。

为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能够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指导意见。

首先,对于农村公路的设计和规划,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交通需求。

在平原地区,应采取直线、平坦的设计,以确保行车安全和通行便利;在山区地区,应根据地形起伏采取盘山、穿岭的设计,同时加强对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的防护措施。

其次,农村公路的建设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道路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路面材料应选择优质的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基应进行合理的加固和排水处理,路面应保持平整,路肩和护栏应设置完善,以提高道路的承载能力和行车舒适度。

另外,农村公路建设还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修复。

在建设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合理利用当地资源,保护生态平衡;在建成后,要加强对道路两侧植被的保护和绿化,以改善道路周边的环境质量。

此外,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应建立健全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路面损坏和道路设施的故障,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最后,农村公路建设还需要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能够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共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迈上新台阶。

_十二五_期间我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

_十二五_期间我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内蒙古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郭建军“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积极变化。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关系发展新阶段。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十二五”期间(2011 2015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和关键时期。

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关键是消除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社会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核心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一、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1.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显著提高。

2007年,农村劳动力不识字或者识字很少的比例为6.6%,比1985年下降21.3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的比例为26.4%;下降10.7个百分点;政府分级负责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真正意义免费义务教育得以实现,1.5亿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补助。

从2008年开始国家还向所有来自农村的中职学生提供每人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农民培训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已有1936个县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各地还通过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完善“星火培训体系”、实施“雨露计划”等,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2008年参合农民达到8.14亿人,参合率达到92%,中央和地方财政又大幅度提高了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

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的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

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生活稳定性显著提高。

农村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标准

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第九条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使用功能、工程投资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合理选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第十条路基路面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量情况,结合沿线地形、地质、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进行综合设计,重视排水、防护及取(弃)土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和堵塞河道。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8.24•【字号】豫交文[2012]666号•【施行日期】2012.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交文〔2012〕66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为加强“十二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1〕723号)要求,现对“十二五”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经济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我省公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村公路总量不断攀升,结构持续优化,管理不断加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附属设施不完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提升“十二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既是农村公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速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客观要求,也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我省“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期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为中心,以开展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为引领,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突出重点、统筹城乡”的基本要求,深化前期工作,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实现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一)发展目标--农村公路在22万公里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农村骨干路网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8.01•【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正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XXX副省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就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公路法及我省农村公路条例,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力度,全省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与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经过审议,赞成这个报告。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农村公路现状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主要是:省农村公路条例中规定的配套办法尚未出台,建设养护资金缺口较大,整体技术等级偏低,通达深度不够,养护管理没有完全到位,路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农村客运服务水平不高等。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入1.落实《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

省政府要在2014年上半年出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办法,明确省、市政府补助标准。

督促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将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加大资金整合。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整合现有涉农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支持力度。

3.调整补助政策。

省政府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保证资金落实到县。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1.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

督促县级政府在美好乡村建设中,逐步解决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偏低和通达深度不够等问题,加快危桥改造步伐,推进安保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部制订了《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农村公路建设实践中,注意收集、积累有关经验和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将意见和建议函告部公路司。

附件: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签章)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主题词:农村公路建设通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局,北京市政局,上海市公路处,部有关司局、质监总站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1.0.6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

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一、“十一五”时期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情况“十一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听取湖北骨架公路网规划汇报为巨大动力,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提前13个月实现“十一五”时期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全省公路水路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由“基本缓解”转变为“总体适应”。

(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

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0亿元,是“十五”时期投资的倍,相当于建国后55年交通投资总和的倍。

交通保增长、扩内需的主力军作用充分显现。

(二)“四纵四横一环”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

新增高速公路里程突破2000公里,超过5年以前全省高速公路建成里程的总和。

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公里,建成了以沪渝高速宜恩段为代表的一批全国科技示范工程和以鄂东、荆岳等为代表的一批世界级长江公路大桥。

高速公路网辐射全省0%的县市区、96%左右的人口和98%左右的经济总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三)国省干线公路优质环保。

以全国科技环保示范路——神宜公路为标志的“两型交通”建设成效明显,武神、赤壁、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仙洪试验区公路各具特色。

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00公里,一级公路达到公里,分别为“十五”期末的倍、倍,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路网结构明显改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

(四)农村交通变化翻天覆地。

省政府每年承诺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新增37个行政村通达沥青(水泥)路,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建成通村公路候车亭655个,招呼站270个;除恩施州外,全省实现00%的行政村通达沥青(水泥)路、100%的行政村通达客车、100%的乡镇渡口达标,农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过渡难问题得到显著改善。

(五)水运振兴工程取得历史性突破。

全省港航建设完成投资10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倍。

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文件汇编(2012)

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文件汇编(2012)

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文件汇编(2012)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文件汇编(2012)1.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 年第3 号)2.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发改交运[2005]1829号)3.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3月14日国家计委、交通部计基础【2003】410号)4.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6月11日交通部交财发[2004]285号)5.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5月29日交通部文件交质监发[2004]370)6.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年7月12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372号)7.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1]723号)8.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29日交通部办公厅厅质监字〔2007〕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 年第3 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月26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1.13•【文号】交规划发[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沿海主要港口管理局、港口企业,部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明确“十二五”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

本规划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目录前言一、形势与要求(一)公路水路交通环保的主要成绩(二)当前存在的问题(三)“十二五”新形势和新要求二、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和重点(一)发展目标(二)发展重点四、主要任务(一)行业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二)行业环保监管体系建设(三)行业环保科研体系建设(四)行业低碳技术应用和推广(五)公路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六)水路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七)废弃物循环利用五、政策措施(一)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二)强化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三)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四)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前言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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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11]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十二五"时期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能力和发展质量,更好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对"十二五"时期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设施,是我国公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公路总量不断攀升,结构持续优化,管理不断加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发展不均衡、附属设施不完善、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

"十二五"时期国家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提出了新要求。

加强"十二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设管理能力,既是农村公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交通运输行业支持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农民群众便捷出行,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统筹城乡"的基本要求,深化前期工作,提升建设能力,消除薄弱环节,提高发展质量,构筑安全、耐久、便捷、畅通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健全农村公路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调动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继续保持和营造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社会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资金、政策向薄弱地区倾斜,缩小地区差别。

统筹城乡发展,路网形成与城乡辐射功能相结合,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

健全农村公路协调发展机制,在协调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协调。

——坚持以人为本,惠及民生。

加快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提供安全、耐久、便捷、畅通的农村交通保障条件,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更广泛、更完善的公路交通服务。

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改善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走上安全路、放心路。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合理制定发展目标,既立足实际,避免资源浪费,又坚持适度超前,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需求和路网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目标、路网规模、建设重点、技术标准,坚持发展与财力相统筹、速度与能力相匹配、需求与民意相结合。

——坚持深化改革,探索创新。

探索完善适应新时期农村发展的公路建设模式,着力健全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和培育建设能力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能力。

注重典型示范,注重经验总结,以深化改革调整完善制度,以制度创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发展目标。

——提高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增强网络覆盖能力。

到"十二五"末,农村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0万公里。

——提高建设管理能力,改善工程质量状况。

到"十二五"末,农村公路建设体制更加完善,管理措施更加规范,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使用政府投资的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实体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县道、乡道建设项目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

(四)建设重点。

——西部地区重点实施以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通达、通畅工程。

——东中部地区重点实施县道、乡道改造和县、乡、村连通工程。

——实施危桥改造和渡改桥工程,基本完成县道、乡道中桥及以上现有危桥改造,在此基础上启动村道中桥及以上危桥改造工程。

——完善安全保障等附属设施,改善安全运行状况。

三、政策措施(一)注重源头管理,优化前期工作。

1.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

农村公路区域规划编制应综合考虑国土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当地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根据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程度、资金供给、交通需求等因素,区分重点地区、一般地区,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数量,防止因盲目追求规划数量而导致建设资金的不足,影响耐久性。

应与村镇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注重与其他路网和运输方式的衔接互补。

坚持统筹编制规划、按轻重缓急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调查研究,对因村镇规划、农经社情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规划的,在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可作适度调整。

规划一经确定,应保持严肃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

2.加强计划管理。

充分发挥计划调控作用,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均衡、协调发展。

在项目计划安排上,既要兼顾公平,重视农民群众诉求,优先安排未通公路地区的通达工程,加快实施对出行需求迫切、交通条件急需改善地区的项目,确保有一条出行通道,又要注重效益,优先安排对区域经济促进作用大、交通量增长快的项目和断头路项目。

要提高年度计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项目库,做好项目排序和储备,纳入计划的项目须符合规划要求且能够保证完成前期工作,并对社会公布。

协调好项目实施与资金的关系,确保项目资金最大程度地满足,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

协调好农村客运站(亭)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建成后的管理养护问题,把管养工作作为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管养主体不明确、管养责任不落实的地区应减少计划项目安排和资金支持。

3.强化资金保障。

完善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补助资金应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严格用于备案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或分解使用。

在中央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地方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同步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统筹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实现事权和财权统一、权利和责任匹配。

推动建立和完善多种方式筹资和资金多元化的机制,鼓励地方投资实行奖补结合的政策,发挥补助资金的激励杠杆作用,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二)严格控制,提升建设能力和工程质量。

1.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农村地区生产生活、农业经营开发、客货运输、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因素合理确定,对交通量增长快的地区应适当考虑提高建设标准,预留发展空间。

东中部地区县道、重要的乡道和西部地区的县道新改建工程宜采用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西部地区通乡公路宜采用四级(双车道)以上公路标准。

通村油(水泥)路除受到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外,应采用等级公路标准。

2.深化设计管理。

农村公路设计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环保、耐久"的原则,在具体技术指标选择时,既要立足当前需要,又要考虑远期改造升级的需要。

要加强经济技术论证,禁止超越经济条件追求高指标和高标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交通安全、排水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线位资源和道路设施,减少征地拆迁和土地占用。

穿越场镇、学校等人员、交通相对密集的路段,可适当增加路基、路面宽度,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安全性。

桥涵等构造物宜采用施工简便、经济适用、适合养护的型式,提倡采用标准跨径,路面结构应选择当地耐久的材料。

3.规范招投标工作。

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对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的简易项目可适当简化招标程序。

为便于施工组织和减少招标工作量,对工程规模不大、技术相对简单的同区域或临近项目,可采用多项目捆绑式招标。

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和基层招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地可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简易招标文件范本。

对于由乡(镇)组织的农村公路招标活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派人现场监督和指导。

鼓励在施工和监理单位中开展"优质优价"、"优监优酬"活动,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4. 严格建设管理。

农村公路除规模较小的村道外,应按国家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要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建设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参建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过程管控,促进参建各方认真履约。

施工和监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强化过程控制和中间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要全面推行信用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建立市场清退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工地现场应设置公告牌或采用媒体刊登等方式公布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投资额等项目信息及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5.鼓励专业化施工。

稳步提高农村公路机械化、专业化施工水平,加强技术、人员保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向精细化方向转变。

东中部地区农村公路和西部地区的县道、乡道建设应主要由专业化队伍承担,采用机械化方式施工。

西部地区的通村油(水泥)路建设,除路基改建或简易的附属工程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由当地村民实施外,也要逐步由专业队伍实施。

鼓励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采用标准化方法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

认真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做到各工作环节、各分部工程有管理措施、技术要求和人员责任,使各工序衔接不断档、不缺位。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构筑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增强防范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6.强化质量监管。

坚持和完善农村公路"政府监督,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督模式,县道、乡道建设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为主,村道建设继续坚持"专群结合"模式,在政府监督的基础上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重点突出、控制有效、全面覆盖的质量监督机制。

每个县级单位宜建立或指定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试验室,开展工程质量抽检和检验评定工作,使质量监督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强化巡查和重点抽检,严格原材料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加强项目验收。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开放交通。

县道和投资额较大的乡道原则上按项目进行验收,其他项目可通过以乡(镇)为单位分批捆绑验收,技术简单的小型农村公路项目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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