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情况登记表(监考人员填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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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记录表

考场记录表

考场记录表
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一、监考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认真负责,遵守守则。

若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报教务处,不得擅自调换。

二、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统一签领试卷,检查各项目是否相符,如出现问题,需马上报告主考或分发试卷人员处理。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进入考场,指示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将学生的随身物品收缴后统一摆放,提醒学生关闭并收起手机。

检查学生到场情况,清点人数,擦除黑板上的无关内容,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同时写明“手机不得放在台面”。

宣读《考场规则》,当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和草稿纸后开考。

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场前后门打开、窗帘拉开。

四、开考后,核对学生证(或身份证),注意检查试卷上的姓名是否和证件姓名一致,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要求学生在点名表上签名,详细填写缺考学生名单;开考15分钟后,不准学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学生才能离场。

五、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六、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或作弊,要及时向主考或巡考报告,并作好记录。

七、考试结束铃声敲响后,监考员应立即通知学生停止答卷,并按学号顺序依次清点,收齐试卷,确保无误。

八、监考员封好试卷袋,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后亲自交回考务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将试卷分发给各任课教师评卷。

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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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或增加学生:
学号
姓名
考场违纪情况记录:
监考签名:
系(部)意见
教务处性质认定
学生处处理意见
注:本表由监考教师逐项认真填写,《违纪记录》一栏填写考生违反考试记录的详细经过及情节。如有物证随本记录表送教务处知考生试卷总页数,有缺少立即更换。
7.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作为缺考处理。
8.考试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9.核对考生名单(有缺考或增加考生请在有关栏注明)。
10.考场纪律良好(若不正常请在下表违纪栏内说明)。
11.回收考卷,清点份数,并请在本表右面注明。
上连出版印刷焉翱利墨我
考场情况记录表
课程名称
班级(代码)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教室
请监考老师依次序填写下表,如有特殊情况立即请主考解决。
画J或注明
1.发卷前提醒考生去“方便”(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场)。
2.清点试卷份数,并请在本表右侧注明。
3.检查学生证件,无证者需立即取来。
4.清点学生人数,并请在本表右侧注明。

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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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
应考人数:实考人数:收回试卷数:
任课老师:监考老师:
监考指令(执行完请监考老师打勾)
1. 监考老师到达考场后需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2. 发试卷前监考老师需提醒考生手机关机放包里,并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考试相关物品,手机在身上不论开机与否、座位周围有考试相关物品,不论是否为本人不论看与否均为违纪。


3. 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4. 填写缺考学生信息:(如一门课程有多个考场由任课老师汇总后填写)
5. 考试期间考生去洗手间情况登记(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离场超15 分钟不允许再次进场)
6. 考试期间违纪情况登记(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7. 考试期间其他突发情况登记:
8. 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


9. 考试结束清点完试卷后方允许考生离场。


备注:此表请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试结束后交给院系教务员备案,院系教务员在考试周结束后将复印件统一交到教务处备案
1。

考场情况报告单Word

考场情况报告单Word

考试科目应考人数考试时间实考人数A卷考试地点专业班级B卷项目学号姓名学号姓名缺考记录考试违规记录学号姓名违规行为学生签名考场情况(如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请详细记录)主考教师签名:监考教师签名:;违规材料粘贴处2、请将此报告单与考试违规材料一并于当日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考场规则第二条 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件,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

考试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对。

无考试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三条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并以缺考论处。

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准离开考场。

(特殊要求的考试按考场指令执行) 第四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不准携带考试未要求使用的各种教材、资料、笔记、纸张等,不准携带具有信息传递、存储或翻译功能的工具(手机、传呼机、快易通等)进入考场。

如已携带必须主动交给监考教师或放于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第五条 学生答卷用笔的种类或颜色无特殊要求的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答卷前须先在规定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学(考)号等内容,无以上内容的试卷按无效试卷处理。

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六条 学生不得就考题内容向监考教师提问,但对不涉及考题内容的其他问题,如试卷印刷模糊、缺页等,可举手询问。

第七条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学生之间不得借用计算器或其他考试用具。

第八条 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不准吸烟、随意走动、旁窥、交头接耳。

第九条 学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原因临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开。

第十条 考试中不准有使用通讯设备、电子工具、夹带资料、传递纸条、交换答卷、替考、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答卷、藏匿试卷、故意损坏试卷等试图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成绩或协助他人取得成绩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提前交卷时,需将试卷和草稿纸字面向下放在座位上并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并同意后,方可离开。

考场情况登记表(监考人员填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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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登记表(监考人员填报).doc福建农林大学监考人员工作规范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监考工作,严格考场纪律,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

二、一般以一个自然班为一个考场,每个考场应有两人监考,其中主考必须由在职教师担任,监考人员应佩带学校统一发放的监考胸卡。

未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找人代替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安排考生座位及试卷分发准备等工作。

并将座位安排、考试课程、考试班级、考试起止时间写在黑板上。

四、考前15 分钟考生入场,监考人员宣布考场规则,按单人单桌、考场座位安排的要求,指定考生入座后,逐一核对本考场考生学生证或身份证(有颁发准考证的考试,须同时核对考生准考证),如发现非本考场的考生,令其退出考场,如有人、证不符者,应扣留其人与证件,交保卫或教务部门处理。

五、考前5 分钟,向考生发放试卷,并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

六、开考 15 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

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开的,应由一位监考人员陪同方可。

七、考试过程中除试题字迹不清外,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提示有关考题内容。

八、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作弊行为,应责令其停止答卷,立即离开考场,并没收其试卷和作弊证据,同时在其试卷上写下“违纪” 、“作弊”字样,并在作弊证据上注明该生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如实记录违纪作弊情节。

考试结束后,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违纪、作弊的有关材料立即报教务处。

九、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提醒考生考试剩余时间。

考试终了,须督促考生按时交卷,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并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十、监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交本门课程考试组织单位存档。

十一、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集中精力注视考场情况,严禁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或擅离考场。

监考员登记表

监考员登记表

监考员登记表监考员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所在学校或单位:
监考科目及时间:
科目:
考试时间:
考场号:
监考工作记录:
时间 | 任务 | 备注
---------------|----------------------------|------------ | |
参与监考教师签字:
备注:
注意事项:
1. 监考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准备好所需的监考工具和材料。

2. 在考试开始前,监考员应仔细核对考生身份,确保考生签到表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 监考员应严守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

4. 监考员需保证考生的答卷安全,并确保不会泄露考试内容。

5. 若有考生提出任何问题或特殊需求,监考员应尽力提供协助,但不得泄露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6. 所有监考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地填写,并由监考员和参与监考的教师共同签字。

7. 如需在监考过程中离开考场,监考员应找到替补监考员并通知考场负责人。

8. 监考员应对考试结束后的试卷进行认真主观评分,并将评分结果及时上报。

9. 监考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与考生、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10. 对于任何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监考员应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解决办法,并积极向主考官报告。

监考员登记表的填写是为了确保监考工作的准确进行以及监考员的工作记录的整理和归档。

请监考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好相关记录。

感谢您的协助与配合!。

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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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院:
考试科目
专业
班级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考人数
考场秩序
半小时交卷人数
一小时交
卷人数







一、监考人员应在发放试卷之前对本考场桌子、抽屉、教室进行认真巡视清理后,明确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纸张(除指定工具书及开卷考外)存放于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于作弊行为将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交头接耳、索要答案或对答案、传递纸条、交换座位(包括双方);
2、偷看抄袭他人答案者。偷换答卷者‘
3、闭卷考试中翻看、抄袭资料者;
4、交卷时,看别人的答案后,涂改试卷者;
5、参与团伙作弊者;
6、经评卷教师认定,答案雷同者;
7、考试结束,在考场发现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查实者;
8、请他人代考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9、团伙作弊主要组织者
10、第二次作弊者;
11、已构成作弊,拒不服从监考教师处理,故意纠缠、漫骂、威胁,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12、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二、作弊处理:
1、监考人员应立即停止作弊考生答卷,通知考点办公室,相关学院带回学生并在试卷上标明“作弊”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在考场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签字,考试结束之后监考人员立即将考场记录及作弊试卷和有关证据上交考点办公室;
2、作弊者须在违纪人处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检查。
作弊记录
考生学号
考生姓名
作弊方式
违纪考生签名
监考师签名
主考: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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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监考人员工作规范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监考工作,严
格考场纪律,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

二、一般以一个自然班为一个考场,每个考场应有两人监考,其中主考必须由在职教师担任,监考人员应佩带学校统一发放的监考胸卡。

未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找人代替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安排考生座位及试卷分发准备等工
作。

并将座位安排、考试课程、考试班级、考试起止时间写在黑板上。

四、考前15 分钟考生入场,监考人员宣布考场规则,按单人单桌、考场座位安排的要求,
指定考生入座后,逐一核对本考场考生学生证或身份证(有颁发准考证的考试,须同时核对考生准考证),如发现非本考场的考生,令其退出考场,如有人、证不符者,应扣留其人与证件,交保卫或教务部门处理。

五、考前 5 分钟,向考生发放试卷,并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

六、开考 15 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

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
开的,应由一位监考人员陪同方可。

七、考试过程中除试题字迹不清外,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提示有关考题内容。

八、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作弊行为,应责令其停止答卷,立即离开考
场,并没收其试卷和作弊证据,同时在其试卷上写下“违纪” 、“作弊”字样,并在作弊证据上注明
该生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如实记录违纪作弊情节。

考试结束后,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违纪、作弊的有关材料立即报教务处。

九、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提醒考生考试剩余时间。

考试终了,须督促考生按时交
卷,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并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十、监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交本门课程考试组织单位存档。

十一、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集中精力注视考场情况,严禁在考场内
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或擅离考场。

玩忽职守者按《福建农林大学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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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程专业年级考试地点
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
共领到试卷发出试卷收回试卷迟到交回试卷收卷人签名:份份份人份
考试时间年月日上午或下午考试方式
考试情况记载:
1.违纪、作弊考生姓名、方式及发生时间
2.其它
监考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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