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税务新政策详情解读
三来一补企业免抵退税核算解读
三来一补企业免抵退税核算解读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行新的增值税税率政策,其中最受瞩目的就是三来一补政策,该政策的实施不仅为企业减轻了税负,而且还简化了税收征收的程序。
本篇文章将就三来一补政策中的免抵退税核算进行简要解读。
什么是三来一补政策?三来一补政策是指企业购进纳税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服务,其中税额可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专用发票。
而后算入企业所得税的抵扣范围内,相当于企业不必再对这部分应交的增值税进行实际的缴纳。
同时,政府将推出新的增值税退税机制,将预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
三来一补政策对企业免抵退税核算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三来一补政策的实施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红利。
其中,免抵退税核算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
在实行三来一补政策后,企业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将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服务的税额算入进项税中,计入抵扣范围内。
企业将不再需要实际缴纳这部分增值税,而这部分增值税也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直接抵扣企业所得税。
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新的增值税退税机制获得进项税额的退款。
根据国家提供的政策,企业购进符合三来一补政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服务,在销售时可开具专用发票,将销售额和相应的税额计入国库。
税务机关审核后,将企业预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
三来一补政策免抵退税核算的要求尽管三来一补政策为企业带来了明显的利好,但企业想要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要求。
首先,企业必须要在三来一补政策的范围内进行购进和销售。
只有符合政策的税款,才能纳入到抵扣范围内。
其次,企业需要确保开具和收到的专用发票质量良好,并能够在纳税时进行准确核算。
其中,企业需要注意专用发票的编号、日期、金额等信息。
此外,企业也需要对各类税务机构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准确填报,并合理利用企业税务筹划,以保证企业在实现税收优惠的同事不违反任何税收法律法规。
三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企业减少了负担,也大幅简化了政府的税收征收程序。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对于遭受重创的小微企业,老师加油加油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一、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
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二、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简言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财税2020年13号公告
财税2020年13号公告尊敬的各位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国财税政策将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环境的挑战。
特此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一、增值税政策调整针对新冠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以下企业进行增值税减免:1.1 受疫情影响积极参与防控和抗疫工作的医药、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物流企业等,免征增值税。
1.2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企业,减按3%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3 受疫情严重影响并出现连续不及预期增长的企业,减按1%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二、个税政策调整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标准月收入为5000元。
超过该标准的部分将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缴纳。
三、营业税政策调整由于增值税率调整,为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征营业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促进企业发展和带动经济增长,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具体如下:4.1 新兴产业企业在前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2 从第6年开始,新兴产业企业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4.3 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可全额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5.1 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设备购置等开支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合理降低纳税金额。
5.2 对于个体工商户进行优质服务、创新科技等方面的支出,可享受额外的税收减免和优惠。
六、税务合规奖励为鼓励企业加强税务合规管理,增加税收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推出税务合规奖励政策,具体如下:6.1 税务合规得分高于90分的企业,可享受全年1%的税收优惠。
6.2 税务合规得分高于80分的企业,可享受全年0.5%的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2020年企业所得税缴纳规定
小微企业2020年企业所得税缴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公司必做的事情,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有什么政策规定吗?小微企业又有哪些优惠可以享受?一起来看看小微企业所得税缴纳与优惠政策吧!问:哪些企业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问:上述小微企业认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以及“资产总额”如何确定?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如果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则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问: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2014年34号文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能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答:不需要事先备案。
依据2014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税务机关备案。
问: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已经列示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数据的,是否可以视同备案?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规定,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结一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依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政策内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政策要点1.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2.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申报填列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内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政策内容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2.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体现在购买所属期是2020年,设备是全新或者是二手不受限制;设备用途是为了扩大产能。
3.相对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符合政策条件的生产设备没有一次性扣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限制。
▶申报填列季度预缴申报时,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年度纳税申报时,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10行“(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2020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原因,给很多企业带来了重创,随着2020年下半年的到来,很多企业也步入了正规,调整好经营模式。
这个时候的企业也在慢慢考虑关于年底申报纳税汇算清缴的问题了,对于税收这部分很大的企业来说的话,在缴税纳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不免又是很大一部分的支出。
湖水回来,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企业会心甘情愿的拿出自己赚的辛苦钱。
所以有的企业为了改变纳税多的这一现状,会找很多方式来合理节税,降低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方式就是税收洼地了,利用税收洼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达到安全有效的降税。
有限公司财政奖励政策通过在税收洼地注册新公司,成立分公司等形式来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项梯度式财政奖励。
注册式,即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本地区的财政扶持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50%,财政奖励50%-85%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财政奖励50%-85%可叠加享受政策,即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可叠加享受本地区税收扶持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即年开票额500万以下),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核定征收模式,综合税率3%左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开票额的10%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表格进行核定,税率为0.5%-2.1%。
自然人代开发票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自然人代开服务,综合税率2.5%,轻松解决自然人开票烦恼,同时解决企业所得税压力。
自然人代开主要适用服务业,例如现代服务、劳务服务、设计服务、生活服务等等,还有一些常用材料类也是可以的。
具体开票品目根据实际业务优势:享受核定所得税政策,综合税率2.5%,税率低;即时开具发票跟出具完税证明,效率高,一次性综合服务,方便省心。
下文为2020年新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的基础之上,对总部经济招商模式的有限公司及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基本无变动。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众创宝财税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一、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
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二、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如今企业压力越来越大,不管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面临着一样的问题,那就是每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再加上2019年已经走到末尾,我们就不禁展望一下2020年,看看会有怎么样的优惠政策吧。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6.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8.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9.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0.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执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无论是增值税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还是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税收政策优惠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个变化反映了国家进一步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度。
一、目前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最新文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自xx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财税[xx]52号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57号规定,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财税[xx]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xx]7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A、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审批?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015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1)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2)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税务新政策汇总(2020版)
税务新政策(2020最新版)一、.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30万/季度;二、一般纳税人: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B、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C、出口退税: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D、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且无需扫描认证;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E、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三、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四、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减按5%计算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300万之间,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上,按25%缴纳五、2019年1月1日后实行的新版个人所得税按照本年累计数计算并根据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表核算,第一梯度为年所得-免征额6万/年后不超过36000的部分,按3%的税率缴纳;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附加税(与附加税免征政策可叠加享受)。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先,要享受该项“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二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4止匕外,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相关指标。
为便于理解,鼎泰丰孵化基地以园区3家企业为例,为企业讲解如何减免纳税额。
案例一、工业企业A企业,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8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50万元。
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A企业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X50%X20%=5(万)比较:A企业2017年与2016年的应税所得都是50万元,但是2017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7.5(12.5-5)万元,减税幅度达60%之高。
案例二、其他行业B企业,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是40万元。
1.因2016年度适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此,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X25%=10(万)2.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43号通知”规定,B企业2017年符合享受“减低税率、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条件,B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X50%X20%=4(万)比较:B企业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较2016年减税6 万元。
财税2020121解读
财税2020121解读
摘要:
一、背景介绍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三、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四、总结
正文:
财税2020121 解读
一、背景介绍
财税2020121 是指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 年12 月1 日联合发布的一项税收政策。
该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解读
1.企业所得税方面:
(1)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原来的25% 降低到20%;
(2)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3)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2.个人所得税方面:
(1)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税收优惠幅度;
(2)调整税率级距,简化税率结构;
(3)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三、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1.对于企业来说,降低所得税税率和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将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同时,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2.对于个人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级距将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此外,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
四、总结
财税2020121 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降低个人税收负担有助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消费升级。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1、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
(2)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业或将实行累进税率,具体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
3.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4.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税收减免方式
1.税基式减免:税基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基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及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税率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率为内容的具体形式。
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3.税额式减免:税额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额为内容的具体形式。
是过直接减少税额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具体有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征收以及另定减征额等。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我们知道国家对于企业的发展是⽐较重视的,特别是⼀些⼩微企业,国家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那么对于今年来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有什么内容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减免企业所得税⾃2011年1⽉1⽇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项⽬取得第⼀笔⽣产经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经营性⽂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经营性⽂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转制注册之⽇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执⾏期限为2014年1⽉1⽇⾄2018年12⽉31⽇。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化体制改⾰中经营性⽂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条第⼀款。
⼆、⼩微企业免税政策这两则⽂件的对⼩微企业的⽀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1、⾃2018年1⽉1⽇⾄2020年12⽉31⽇,继续对⽉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3万元的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增值税。
2、⾃2018年12⽉1⽇⾄2019年12⽉31⽇,对⾦融机构向农户、⼩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商户发放⼩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免征增值税3、⾃2018年1⽉1⽇⾄2020年12⽉31⽇,对⾦融机构与⼩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企业所得税⽅⾯根据营业的额度来计算税款⽐例,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免的。
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理解这些新政策
2019年是减税降费之年,重点是深化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相对往年较少,但是重要政策却不少,而且多为减税政策。
目前,企业正在进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下面笔者就汇算清缴中应关注的新政策予以说明。
收入方面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在收入方面没有新政策,但明确了视同销售口径,值得关注。
例1:甲公司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自产产品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值为100万元。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该项业务会计处理如下(增值税适用13%税率):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930000贷:库存商品 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甲公司该项业务在会计上不确认销售收入、不结转成本,确认职工福利费93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因此,甲公司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80万元,视同销售所得2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20×25%)。
争议由此而来,在该项业务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广告宣传、业务招待、捐赠等应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收入为该自产产品的市场价值,视同销售成本为该自产产品的会计成本,由此产生视同销售所得,这是没错的。
但此时视同销售产品所对应支出的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视同销售产品所相应支出的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
上例中,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账载金额为93万元,但视同销售后计税基础为113万元(100+100×13%),纳税调减20万元(113-93),与纳税调增的视同销售所得20万元抵消,该企业无需缴纳税款。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引言2020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所得税政策也迎来了新的变化。
本文将介绍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企业税负和营商环境的影响。
一、税率调整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修改,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适当下调。
从今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三档:15%,25%和35%。
其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税率将保持在15%。
对于其他企业,税率在25%至35%之间浮动。
二、减税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还引入了一系列减税优惠政策。
1. 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为鼓励企业创新,新的税收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实施了优惠政策。
符合创新型企业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在适用税率时,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2. 每年季度缴税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年度或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季度缴税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在财务上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并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3. 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一大亮点。
根据最新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更加注重创新、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三、税收优惠申请企业需要主动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减税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确保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时提交。
四、合规管理的要求加强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要求也进行了加强。
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和税务核算,保持企业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合规性。
五、影响和展望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税负和营商环境将产生重要影响。
降低的税率和减税优惠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减税优惠政策为创新型和创业型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2020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0.5%最新政策
2020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0.5%最新政策不知道读者没有和我一样有类似的发现,看到一篇说减税降费的财经文章,底部评论区总会有抱怨税负过重,民营企业经营太难,国家应该降企业所得税等等的言词。
作为一名招商人员,有时候也会写上一些文章来说说税负过重的原因,如何通过地方优惠政策缓解税负,将各行业现行的优惠政策简略一述。
有人说你又没有开过公司,说得轻巧,纸上谈兵。
笔者的确没有开过公司,说起来是比做起来要简单太多,平时在工作中也接触到不少的财务和老板,也跟他们都聊过企业的税负情况,什么原因导致的利润过高啊,怎么拿不到进项票啊,反正无一例外都是纳税过重的问题。
商贸行业普遍缺乏进项,;服务行业普遍人工成本太高,缺乏成本票。
目前笔者的园区也入驻上千家企业,以服务行业为主,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从而将税负控制在5%以内,也就是说在个人独资企业缴纳营业额的5%的税金即可。
现在咱们详细说说怎么才能做到这么低得税率。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是(迟I5b//837%%927++35)允许核定征收的,并且优惠力度很大。
个人所得税按照应税所得率10%进行核定征收,核定后的数额在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计算个税。
核定后个税0.5%-2.1%。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0000 5% 02 超过30000至90000的部分10% 15003 超过90000至300000的部分20% 105004 超过300000至500000的部分30% 405005 超过500000的部分35% 65500比如:个人独资企业营业额400万,那个税就是400万/1.03*10%*30%-4.05万=7.6万。
其次,增值税和附加税3.18%,增值税部分可以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30-50%返还,即返还营业额的0.36%-0.6%。
税率营业额税金返还奖励3% 100万 2.91万0.35万-0.58万3% 200万 5.83万0.7万-1.17万3% 300万8.74万 1.05万-1.75万3% 400万11.65万 1.4万-2.33万3% 500万14.56万 1.75万-2.91万最后,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流程快速(办理周期大致在2-3周时间,全程不用法人到场。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详解适合人群:企业主管高管股东高收入个人一、什么是是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177+)是指税法(4991+)对特定(6744+刘)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在西部大开发和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下,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存在长达19年,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地主要拥有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实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扩大外商投资领域。
二、总部经济招商税收优惠政策总部经济招商是目前最稳定、安全的税收优惠政策,总部经济招商一般分为实体招商和注册是招商两种。
实体招商:企业可以整体入驻,人员、业务都可以在新园区成立,企业直接进行正常办公,纳税,并且可以享受到免租政策以及税收优惠。
注册式招商:企业享受注册式招商税收优惠,不需要人员入驻,可以享受异地办公。
三、税收优惠政策方案简介目前总部经济招商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三大政策:1.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政策:无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内享受到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仅3%左右,增值税按1%征收、个人所得税0.5%-2.1%,附加税0.06%。
优势:股东灵活提取利润、不再承担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所得。
适用群体:高收入人群、企业高管、网红名人、高收入技术人才、注意:园区可出具核定征收表、以及税收缴款书。
2.有限公司财政返还政策:增值税扶持:按照地方留存50%的60%到85%进行奖励扶持;企业所得税扶持:按照地方留存40%的60%到80%进行奖励扶持。
注:纳税大户一事一议!注意:全国只有少数政府直属招商平台拥有全额地方留存!税收优惠返还周期:企业当月纳税,次月进行财政返还。
对比其他非直属招商园区:平台仅半年或满一年后再进行返还,且收取高额服务费,企业资金流动效率变低,返还周期过程风险增大!3.园区个人代征优惠政策:面向需要增值税发票的经验者、独立个人、自由职业者;园区个人代征具有政策稳定、安全、可靠、提供完税证明等特点;园区个人代征优惠政策具体流程:1. 税率为2.5%(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和服务费);2. 平台出具服务协议;3. 提供完善证明(税收缴款书);4. 出具增值税票据为普票;5. 年龄要求20岁到60岁;6. 每人每年限额500万,且仅能开具6次;四、入驻园区后获得税收优惠政策优势1.解决企业发票、成本问题,节约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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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税务新政策详情解读一、直接减免税(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4.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5.企业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接受继续教育,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年检;6.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7.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第一条。
二、支持创业就业税收优惠(一)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30%,即52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浮我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幅度的通知》(青财税字〔2014〕908号)第二条。
(二)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50%,即60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民政厅关于上浮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幅度的通知》(青财税字〔2014〕909号)第二条。
三、支持棚户区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一)棚户区位于远离城镇、交通不便,市政公用、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缺乏城镇依托的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二)该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不具备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条件;(三)棚户区市政排水、给水、供电、供暖、供气、垃圾处理、绿化、消防等市政服务或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四)棚户区房屋集中连片户数不低于50户,其中,实际在该棚户区居住且在本地区无其他住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75%;(五)棚户区房屋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属于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的套内面积不低于该片棚户区建筑面积的25%;(六)棚户区改造已纳入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地方政府牵头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建设的,原棚户区土地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使用或者按规定实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5号)。
四、降低税率(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
(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电子商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
五、所得减免(一)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8.远洋捕捞。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二)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三)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即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6号)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五)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