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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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应由医师注册的主要执业机构(以下统称为医疗机构)负责。
医疗机构对本机构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进行核定后,通过医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备案。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须知
一、依据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16号)等。
二、受理范围
办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的医疗机构。
三、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备案后,到区卫计委提交纸质材料:
(一)《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与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审核内容一致,且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1份。
(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以下简称主诊医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北京市地方注册执业。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或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专业培训(进修)达到1年及以上并合格;或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的计算时间,应为连续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的实际时间。
4.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限于外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口腔专业、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备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
每一位医师只能备案一个专业。
原则上医师执业类别不一致的,不属于备案范畴。
(三)医疗机构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依据以下材料对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的执业医师专业进行核定:
1.《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
2.《医师执业证书》(含执业记录栏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原件。
3.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医疗美容工作经历证明。
5.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进修)基地出具的培训或进修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7.已经取得的《北京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提交上述第1、2项及《北京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和复印各项材料,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
(六)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签字并标明签字日期。
六、其他
咨询电话:89361141
办理部门:北京市房山区卫计委医政科(339房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白杨东路临1号(红都工业园区对面)网址:/(北京市房山区卫计委官网)点击“行政许可”查找相应办理事项。